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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年多来我写小说的经验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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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5:2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这一年多来我写小说的经验谈
文/小饭

这一年多来,每当我满心欢喜的想好了一个小说,往往落笔艰难;想好了开头,发展却难以控制,故事总往别地方去;当我什么都没想好,只是一个字一个字地进行,在这种情况下,能导致两种截然不同的后果。亏得我知道要写下去。实践甚过空想,而且它需要非理性的帮忙。我根本不知道我的大脑会动用哪一块资源,是否合适。卡彭铁尔对写手的话才意味深长。这一年多我写了13个短篇小说,距离我的20个目标已经不算太多。有时候写一个小说只需要一个晚上,最长的也不超过一个月。地点通常是在家里,夏天是在地板上,冬天则垫一块席梦思——为了获得最大程度上姿势的舒展。身旁有可乐,如果是可口可乐,写的多半是喜剧——我说的是那种荒诞不经的情节和对话;百事可乐的话,多少有点悲哀,也比较难产,总觉得是在硬写,不会给我带来特别大的表述快感。当然还有香烟,红双喜的话写得比较短,牡丹就比较长,通常不知不觉就到了6000字,超出了我的5000字短篇小说的指标——换作其他的香烟(有几次是555和骆驼),写着写着就会出现幻觉,而且我会情不自禁地在对话上用双引号。总之写这些小说给我带来了不同的体验。写完之后是争取发表的机会(有几篇我拿去参加各种各样的文学赛事,那是争取获奖的机会)。被阅读也有快感,被评论当然也高兴。
告诉大家我干这一系列事情的缘由吧。这是由苏童的短篇小说集《一个礼拜天的早晨》所引发的一系列变革。我能从他那边找到亲切的来源。我希望在它们没有完全消失之前,把我的生长地描绘出来。它们是诡异的,混乱不堪的。建筑物、农作物、动物交相辉映的一个个美妙场景。在不久的将来,我希望它们能够形成一个集子。20个5000字左右的小短篇。我想我是多么渴望这样一本自己的东西。在平淡中出奇。任何稀奇古怪的想法仅仅需要合乎生活的语言。恶俗的玩笑是不被允许的。动植物的内心都需要细细表达。同时向大妈大叔齐齐问好。我不能再为别人写了,任何别的读者。我要为自己写。写写写,不给看不给看不给看。假如这场写作没有想象中轻松自如,那么,必须找时间唱歌,下棋,打牌,睡觉。但是一定要写到第二十个。消遣并不等于放弃。当我写完第一篇,我把《猪案》贴在北大新青年文学自由坛。得到的回馈是这样的:“我发挥别人的一句话问个问题:这篇小说写了人的内心,还是写了神的本质,或者什么都没写?或者作者要表达其他的。愚见供参考。”(B•water)之后我写完了第二个(《大肚子狗》),给出了第三和第四个的提纲。我觉得这是一个有前途的历险,同时对自己作品的无法满足能让我一往无前。亲爱的康赫让我改变计划:“20个短篇,你要构成什么呢?它是否真的那么重要。语言是有前提的,你假定了一个村庄的乡俗气息,就不要让一个拣破烂的老头那样文绉绉地说话。去定一个更大的写作计划,看上去根本无法完成,当然以失败告终,但你会获得很大长进。”但我不能搭理他。此时出现了七月人有关《猪案》的发言:“中国已经有了很多稳健的作家,但是没有令人激动的作品。从质量上来看,这个能算是不错的。但是联系到小饭跟我谈过的几次话,我怀疑这样的写作会不会反而扼杀了写小说的乐趣。当然我的担心也许过早了,毕竟这只是第一篇。”我不记得自己跟他谈过什么,我是这么跟他说的:“当你写小说痛苦无比,并且总也不能写出自己所能满意的小说时候,写小说还有什么乐趣可言?我宁可下军棋,宁可打桌球,宁可看港台电影。这是我第二次发现有一位作家与我如此接近,以至于我有信心在短时间超越他。我相信这是一个好的开端,并不包含一些危险和无趣。对于一种短篇小说的写法,我总得练习练习。”对短篇小说的习作者来说,余华这个名字的意义类似于一个先行者。他的众多短篇小说能让人惊喜,令人自叹弗如。比如说吧:《我为什么要结婚》《为什么没有音乐》……仅仅从标题上进行粗浅的效仿,那么,《猪案》就成为《猪为什么要死》;而《大肚子狗》就成为《狗为什么没有生》……如今看小说已经成为一种学习的具体活动,如同看木匠制作家具,看铁匠铸一把好剑。苏童之后的阅读对象,回到了余华身上。我相信,在中国,余华是真正值得阅读为数不多的作家之一。如果把苏童也算进去,那么依次,你应该先读苏童,再读余华。因为只有这样,你才能接二连三的获得阅读的快感与惊奇。矢志不渝的短篇小说试验者Borges先生,在进行神秘村庄系列小说的时候,我发现自己与他有至少两个共同点啦:失眠以及对家乡的隐秘感情。当我完成《在阳光下》这个短篇的时候,我终于豁然开朗。我发现自己在叙述上取得了进步。我知道怎么加紧叙述语言的密度了。这不得不归功于余华,他的《现实一种》便是我的教材。至于这种写法所导出的效果(阴冷和带有寒意),我想这是出于我对老师的一番敬意。而《三刀》的创作是令人非常愉快的。我开始对自己的作品有那么一些满意的情绪了。在此之前,我有过如下关于小说的看法:总体来说,无论是阅读和创作,小说实在是一个私人的活儿,一定程度上,直观感受和个人经验干扰着你的评判。因此小说的好坏根本就是叵测的(或者说,这种提法实在有些愚蠢,但又那么不可避免)。我们应该讨论的是语言的优劣,结构的合理,叙述是否有力,还有就是小说本身是否具备独创性。一个优秀的作者必定是一个充满智慧的创造者,陈x说得好,他肯定马牛就是因为马牛的东西“以前从没见过”。在一定范围之内的独创或许在更大的范围内是模仿和继承。也就是说,阅读者本身的身份和知识水平对小说的评价有影响。无怪乎那么多人喜欢《幻城》。题外话,如果没有看过《沙之书》(或者其他类似的东西),你会认为马牛的《 》非常出色,至少你得称赞其对意向的把握和创造力。另外,我尊重那些孜孜不倦的小说试验者(他们的东西往往很值得玩味),但小说给我最大的力量永远在于关注内心。我们与这个世界的关系,其实就是发生在我们内心的残酷搏斗。不能听人家的意见,更不能听人家的意见来修改自己的小说。偏执于此并无关系。听别人的意见而作任何改动,哪怕是细微的,小说就再也不是你自己的了。虽然众人在阅读《毒药神童》的时候提出了各种意见,(同时,我也因为很快的完成了它而感到惋惜),我也不打算做各种补充。或许我是可以把它写得更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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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5:24 |只看该作者
离题话:我绝望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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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5:24 |只看该作者
苏童的《告诉他们,我乘白鹤去了》最为传奇。
闲置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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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5:24 |只看该作者
书名号是对懒惰者的惩罚。

共勉这些经验的开头和结尾。
我三岁的时候,很忧郁
喜欢,在河边丢小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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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5:24 |只看该作者
康赫。近日又读《斯巴达》……

小饭的东西是越写越好。看来这才是稳妥的道路。
亲眼看见很多天才在灵光乍现之后,隐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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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5:24 |只看该作者
有启发,但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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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5:24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骨肉皮痒在2004-2-29 16:19:00的发言:
苏童的《告诉他们,我乘白鹤去了》最为传奇。


对,你这篇就收录在我所说的那个集子里,但我不觉得这篇是集子里面最好的。最好的是《樱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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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恐怖爱丽丝在2004-2-29 7:44:54的发言:
离题话:我绝望死了


你就该绝望,你就该那样。无论你做什么,你感受到什么,都不会出人意料。因为你就该出人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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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吕日日在2004-2-29 21:05:19的发言:
康赫。近日又读《斯巴达》……

小饭的东西是越写越好。看来这才是稳妥的道路。
亲眼看见很多天才在灵光乍现之后,隐黯了。


我所读过的范围之内,《斯巴达》无疑是中国当代最牛逼的。康赫,也许他将带来未来中国文学的传统之一。
我可不觉得我有什么进步,我只是在我的衬衫上把那些纽扣一个一个钉起来。天才永远天才,庸人永远俗气。8439有句话深得我心,只有那些有气质的人才配写小说,我依然在烦恼我要不要写下去。[em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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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5:24 |只看该作者
我养了个大胖猫
但我才一天就厌倦它了
既十分喜爱,又确实厌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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