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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1 19:30:2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reims 于 2011-6-12 14:22 编辑

       1998年暑假,我曾到姨妈家小住半月。姨妈那时开着一个粮店,粮店左边是一家渔具店,右边是一家理发店,再右边就是菊打工的杂货店。平日里姨妈喜欢和渔具店的老板娘以及理发店的田甜在门口打牌,三个女人聚在一起大声谈笑。一天我发现菊就站在杂货店门口向这边望着,一个人孤零零的,我就走过去和她搭讪,其实我早就发现她了——一个相貌平平的女孩,挺文静的样子。我先是问她的名字,她只告诉最后一个字,接着又告诉了我中间那个字,然后才告诉我她的姓。接着,我又问她的年龄,这下她死活也不说了。我说:那你只告诉我你的属相好了;她同意了,原来她比我小一岁。

     这家杂货店的顾客并不多,空闲的时候菊就坐在店门口看着大街上来往的车辆和人群。以前我是和姨妈她们一块玩,现在我每天都过来和菊一起坐在门口说话。她告诉我许多她家里的事情,还有她的看法。有时我们只是静静地坐着,菊会把她那台个头很大的旧收音机拿出来播放,我则把她床头的几本杂志全看了一遍。晚上她就住在这家店里,床和店面之间用一道布帘隔开;简单的洗漱用品,一个玻璃的罐头瓶子,空的。杂货店紧挨着一家服装加工厂,有时晚上会加班加点,很吵。她一个月只有200元钱的收入。

    我喜欢看她,眼神直直地,毫无顾忌;看她的脸、她的脖子、她的胸部、她的腿,有几次我还低下头看到了她的内裤。在我这么看她的时候,她神情自然。附近住着一个酒鬼,每次喝醉了就会来这家杂货店;如果没有其他人在场,他就会调戏她。每次他一出现,菊都会马上站起来,躲到店里面。有时候我发现了这一情景,也会赶过来;而那个醉汉见有其他人在场也就只好在店里站几分钟然后离开。一天晚上我约她一块出去玩,她答应了。我骑着一辆旧自行车带着她;她看到了公共花坛里面的一枝花,她说她想要,我就摘了下来给她;她用左手拿着,她的右手一直揣在短裙的兜里。我们去了游乐场,看了那架报废的飞机,最后去玩碰碰车,我驾驶,她坐在旁边——她笑得非常开心;那天晚上我也很开心。我们回去得很晚。

    第二天在渔具店里,姨妈和渔具店的老板娘突然说起了菊。她们说:菊没有右手,是在一个做月饼的乡镇企业里被机器齐腕切断的。姨妈还对我说:这次算是一个教训,以后再喜欢一个女孩的时候一定要先看清楚。她们两人边说边笑,她们声音很大,显然是想让菊也听见。我看了看杂货店的门口,菊没有象往常一样坐在那儿。

    接下来的几天,我还是经常和菊坐在杂货店门口。我现在明白为什么菊在夏天也要穿着一件长袖上衣了,长长的衣袖足以把手包住。以前在我面前她总是把“右手”揣在兜里,或者放在身后;现在她不这样做了,我也终于看到了那只没有了手的右腕——白皙、可怜。我们两人很少说话,只是并肩坐着。那只我摘来的花被她插在那个原来是空着的玻璃瓶里。

    过了几天,我就回家了。返校之前我也没再找过她。半年之后,放寒假了,我又去了那家杂货店,他们说菊已经不在这儿干了;她们也不知道她去哪儿了。

    菊,你现在过得好吗?可有人爱你、疼你?

       2004




《王学福其人其事》

王学福今年48岁。他的父亲王守先,年轻时是村里数一数二的帅小伙。他结了婚,有了一儿一女,儿子就是王学福。后来他又和村里一位姑娘好上了。为了能和他的新欢在一起生活,他杀死了老婆,将尸体扔进了一口枯井。在随后的几年时间里,人们一直都相信王守先的话——他老婆离家出走了。再后来他就又结了婚,又有了一对儿女。文革中,王守先前妻的尸体被人发现,他不得不交代了自己的罪行,坐了牢;很奇怪,他没被判处死刑。第二个老婆也和他离了婚。前年王守先出狱了,在村里当上了守林人。

也就是前年的某天中午,有人看见王学福在村中的石桥上慢悠悠地走着;便问道:你这是去哪呀?他说:我老婆喝农药了,我去找辆拖拉机送她去乡医院。他喝得醉醺醺的,说话都不利索了。后来我听说那天他和老婆吵了架,一个人出来到村里的商店灌了一肚子酒,回家后发现他的老婆已是满口白沫,躺在地上。喝农药的滋味当然不好受,她喝了之后又后悔了,自己往嘴里灌了大粪、肥皂水,都不管用;没等拉到医院,就已经断气了。

也就在去年,王学福的一个邻居发现几天来他家的门一直锁着,觉得不对劲,就叫了几个人一起破门而入,发现王学福遍体鳞伤躺在地上昏迷不醒,于是赶快送他去了医院,才救了他一命。这是咋回事呢?要说清楚这件事,先得说说邻近南北庄的一对男女(称他们为Y男X女吧)。Y男和X女是叔嫂关系,一个死了老婆,一个死了男人,两个人很自然地就搞上了。那时Y男的两个孩子都还小,X女嫌这两个孩子整天在眼前晃来晃去碍事,就劝唆Y男将两个孩子都给杀了。杀了人之后两人一起逃到了新疆。去年X女一个人回来了,还有她的女儿,20出头,白白净净的,就象一根嫩葱似的。母女二人公开住到了王学福家。X女到了我们村不久,Y男也跟着来了。X女和她的女儿为了避开Y男,走了。Y男到了王学福家,王学福好酒好菜地招待。酒足饭饱之后,Y男将王学福打了个半死,然后把门锁上,也走了。 王学福的伤好了之后,X女又回来了,但是身边没有了她的漂亮女儿。

王学福和X女现在住在一起,俨然就是一对正式夫妻,从此他们两人过着幸福的生活。


附:王学福祖父的故事

王学福的祖父王某,也就是王守先的父亲。解放前我们村的居民分属三个家族,姓氏分别是宫、王、刘。宫姓人数最多,刘姓人数最少。宫姓和王姓有过结,其中王某和宫某最爱出头,他们两个也就成了水火不容的一对仇人。

胶东解放了,工作组进了村。王某抢先一步赢得了工作组的信任,当上了我们村解放后第一任村长。工作组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清除潜伏在人民内部的汉奸和反革命分子。于是宫某就成了汉奸,成了需要专政的对象。一天,王某带着人去宫某家抓人。宫某得到了消息,和他的儿子两人跳墙逃走了;家里留下了他的老婆和女儿。见宫某不在,王某一干人就想抓走他的老婆;你们家反正得死一个人,王某说道。女人在几个男人的挟持中间奋力挣扎,这时她的女儿燕发话了:你们别拉我妈,我跟你们走。几天后,邻近各村的汉奸和反革命分子被聚拢在一起押赴刑场,跪成一排被依次用大刀砍掉了脑袋。那年燕20岁。





《宫锡宾一家》

宫锡宾老头子,今年70多岁;话不多,但常常说出口的一句话会让他人半天不舒服。他死去多年的父亲绰号“死驴”,他死倔的脾气还留在乡人的记忆里。

1949年以前,宫锡宾的大哥长年在外,将女人留在家里;而这个女人的肚子却一天天大了起来,那时候宫锡宾20多岁。某一天晚上,喝得醉醺醺的他在别人的怂恿下,拿了一把刀闯进大哥的家里,杀死了嫂子,还用刀剖出了那个胎儿。他还曾逼问过那个男人的名字,但女人至死也没说出孩子的父亲是谁。杀完人之后他大概害怕了,又纵火烧房企图制造女人是被火烧死的假相。但是房子被烧毁了,尸体却完好。至今村里还残存着那幢房屋的一道矮墙。死讯当晚便到了娘家人那里(那个村子叫瓦山村,离我们村子只有一公里远),第二天他们就纠集了一大批人来兴师问罪了。棺材做好了,女人的尸体被放了进去。血从棺材缝中渗了出来,人们强令宫锡宾跪在棺材前面用舌头一口一口地舔尽渗出的血。后来,再也没有瓦山村的姑娘愿意嫁到我们村。

宫锡宾的大儿子安,为人勤劳忠厚,但直到33岁才娶到了媳妇。二儿子朝有点不务正业,到了三十多岁还是光棍一个;他的姨妈可怜他,将他的表妹芬给了他。现在芬已经过世两年多了,得癌症死的,死时不到50岁。三儿子胜的为人和他的大哥安一样,生活一直过得挺艰难,50不到已是满头白发,据说家里连食盐都不舍得多吃。小儿子保也一直讨不到媳妇,不得已去云南买了一个,生了一个儿子之后这个云南女人跑了,一年之后又回来了,从保手里骗了一笔钱之后又跑了。后来这个女人又回来了,还带着一个小女孩。保说:你要回来可以,但是这个女孩我不要。于是女人又将女儿给送走了,自己留了下来。后来,这个云南女人又走了,至今也没有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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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2 13:42:46 |只看该作者
好看。
文能读书写字,武能炒菜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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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2 14:03:11 |只看该作者
reims兄,不好意思,未经您同意,把你另外两张帖子编辑到这里来了,主要是为了方便置顶,请谅解。
文能读书写字,武能炒菜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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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2 14:06:27 |只看该作者
哪里呀,谢谢陈皮的编辑;只是担心我的这个会降低版面置顶的标准,呵

reims兄,不好意思,未经您同意,把你另外两张帖子编辑到这里来了,主要是为了方便置顶,请谅解。
陈皮 发表于 2011-6-12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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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2 14:23:43 |只看该作者
没事,主要是,我置顶的东西不保证会进网刊。仅仅是因为我喜欢看,没有被置顶的文章也并不代表不好。
文能读书写字,武能炒菜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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