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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劈头士

[水] 职业作家到底靠什么过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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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余侠客

艾丽莎摘头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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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ilan Super Team

发表于 2012-11-23 12:10:14 |显示全部楼层
色情小说写得好的也不少,比方说罗森,虽然现在上岸改写重口味一般向网络小说了。
男人变态有什么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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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侠客

Rank: 5Rank: 5

发表于 2012-11-23 12:33:03 |显示全部楼层
好象投靠作协的,生存起来也不那么容易,如果真的只做文学创作的话。

色情小说不行的话,好象什么美食啊、旅游啊、生活小常识之类的也有稿费。不过我这人功利,算下那些事花的时间,还不如去干点别的职业挣生活费。
八卦党话多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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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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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3 18:52:42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好纠结呀。
Thought is already is late, exactly is the earliest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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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余侠客

Rank: 4

发表于 2012-11-23 19:10:03 |显示全部楼层
柏仙妮 发表于 2012-11-22 14:20
我把道听途说的说一下

1,正式向体制屈服,加入作协,听说一年有几万的国家津贴,但也要写出规定的字数。 ...

仙妮兄这段昨天贴出来就看到了~~~很感谢如此细致地披露内幕呀~~~满足了我不少好奇~~

发这个贴,一来是脑子里有个人物需要往这方面发展,二来,也是更主要的是最近对写文有了很大的困扰。看了你说的三条途径,愈发觉得自己无趣。。。

点评

柏仙妮  其实我很明白你的感受。之所以说的这么清楚,也是希望你少走弯路。无论走那一条路,关健还在于对写作保持清醒的认识,之后才能保持对写作的热情。祝福!:)  发表于 2012-11-23 21:06
柏仙妮  其实我很明白你的感受。之所以说的这么清楚,也是希望你少走弯路。无论走那一条路,关健还在于对写作保持清醒的认识,之后才能保持对写作的热情。祝福!:)  发表于 2012-11-23 21:04
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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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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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ilan Administrator's

发表于 2012-11-24 14:25:41 |显示全部楼层
那具体稿费和印数是出版社一手确定的?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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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5 15:46:29 |显示全部楼层
罗森小说很喜欢。呵呵
写小说不如写剧本吧!中国电视剧多火!
ibi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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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游民

胖人先胖脸

Rank: 3Rank: 3

发表于 2012-11-26 06:21:05 |显示全部楼层
先找份工把自己养活,空下来的时间再来干这个,这是我想到的唯一可行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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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余侠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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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吐槽会死患者 女王大人勋章 功勋版主

发表于 2012-11-26 10:03:11 |显示全部楼层
柏仙妮 发表于 2012-11-22 14:20
我把道听途说的说一下

1,正式向体制屈服,加入作协,听说一年有几万的国家津贴,但也要写出规定的字数。 ...

的确,能够大小通吃方方面面都玩得转而又游刃有余的才是神呵!要商业就商业,要纯文就纯文,脑子里有个开关啪嗒这边啪嗒那边,就像老戏骨演戏,不管商业大片还是文艺经典都能精准把握。跳脱出来又是自己,该生活生活该工作工作。我们只是,不能够好好地分裂。。。将分裂变成生活的一部分,如影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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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余侠客

Rank: 4

不吐槽会死患者 女王大人勋章 功勋版主

发表于 2012-11-26 10:07:30 |显示全部楼层
话说,裂变让我想起进化。
单个细胞裂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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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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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6 10:41:05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柏仙妮 于 2012-11-26 10:42 编辑
西维 发表于 2012-11-26 10:03
的确,能够大小通吃方方面面都玩得转而又游刃有余的才是神呵!要商业就商业,要纯文就纯文,脑子里有个开 ...


那样也很难的,控制不好最后人格说不定会分裂。有些像段誉练六脉神剑,内心不够,体内乱窜的一股邪气,武功也是有时灵有时不灵,很容易走火入魔。

也许每个人写文的道路都不同。像我这样的性格,喜欢尝试不同的风格,对为什么写文也随着不同的文风而改变。

我现在倒隐隐有些感觉,写文对我来说像养狗。我高兴时,就逗着他玩,溜着他(写写武侠,言情啊,耽美什么的让自己更高兴);我有心事需要倾诉时,我就拿他当朋友,把自己不开心的事跟他说说,希望通过他能认清自已,认清现实,能让自己不那么不开心吧(这时我就会挖心挖肺写些文章)。

当然事情也许比这个更复杂的多!

但即使是养一条狗,我确实也是喜欢把这条狗养的健康有力,以致于我出去溜他时,别人夸他几句,我也高兴,当然不夸他,我还不是一样要养着,如果要骂他几句,我也挺难过,但我以后会多喂他吃些肉,教他出去更懂的尊重人,让他更上档次。

还有,我希望我养的是藏獒,不是哈巴狗。

(这段时间对写文的看法,但是说不定什么时候又会改变,又改了想法。呃,还好,应该有一件事不会改变,就是我爱写文的毛病不会改变。我想,也许再过几年,我就会更定下心来写作。)

呵呵,还好放在生活版,放其他版不得让人……砍死啊!
作品在离开作者之前,预先抵达自足的境界;之后,审美标准随之而来,对作品进行了再创造。此时,作品已不归属于作者,作者回到了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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