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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发生的背景是小城团风。就像中国土地上所有的小城一样,郊区连着农田(作物的生长阶段给小说的时间进程提供佐证),人们生活平淡,城市的几处亮点也是由几个女子装扮的(譬如公交站牌前等车的“米黄色裙子”的打伞女人),整个城市的建设问题并没有被作者弃之脑后,老人的房屋是要拆迁的,但是工人却只在巨大的广告牌下面瞎忙碌,小说最终商业大楼也没能建成。所有人物一番折腾后在原地转了一个圈,就像房子扒了再建“一模一样”的,人和小城的命运一样没有起色。 演员、混混和学生是作者选取的小城中的几类典型,小说中主人公“我”的生活关系网就是在这几类人之间展开:
话剧的排演是小说的另一条线,也是“我”业余生活最重要的部分,甚至是“我”的微薄的精神追求的全部。这是主人公唯一唱主角的舞台,但像熊的命运一样,旁观者难辨悲喜。 “我”鄙视混混,但是又对佩敏这个混混头目充满敬畏,“我”不能像对待老顾一样对待佩敏,实际上这样的敬畏中含有嫉妒——它来自学生妹。这个角色涉及到了主人公爱情理想的原初追求,与女朋友林林外表的相似实质上是主人公的一种怀味,曾经“我”的爱情是这样的,曾经“我”听到过怎样的对白,这一切又是怎样稀里糊涂地变成了曾经。追忆让“我”痛苦,对青春时光的留恋和怀味让作者构建的世界灰蒙蒙的一片,这决不是喜剧该有的调子,如果人生如戏,那么“我”的世界与喜剧相抵,这就是小说题目的由来。 小说其中的一个看点是老头。这个老头是唯一保留了对城市历史回忆的人,因为只有他还坚守在团风小城(甚至母亲都以自己的方式逃避了)。为了使老人的形象鲜明,洪洋做了三件事:一,看似精巧地交待了老头的身世经历。没有平铺直叙,但老头曾是知青,自觉受过政府的愚弄,他的抵触情绪都可以从拒绝拆迁中看出——他坚守着过去的回忆:与母亲的爱恋,那些翻不够的老照片是念念不忘爱情失败的见证。二,个性化老头的语言。老头能够熟练引用圣经原文这多少让人觉得意外,我们可以这样揣测作者的用心,一方面它交待了老头看破了一些东西,也就没有放弃思考着一些东西,而这些东西都在圣经中得到了印证(不是解答),于是老头对厚重的大书产生了认同,他几乎认为世界就是这个世界,是他认知规则内的世界;其次,特异的语言方式是建立读者认同的有效形式,这是创作心理,撇不去谈。三,钟情于描述老头的行动。譬如老头是爱喝牛奶,作者没有交待原因。母亲知道这一点,是她嘱咐“我”去看他,而我从来都不会忘记带着奶粉。几代人心中记住同一件事情,可是他们之间所记忆的又是存在差别的。母亲不忘的是感情,“我”不忘的是母亲的交待,而老头不忘的是什么呢?一个立体的人出现了,交待他的方式含蓄,聪明,但同时匠气颇浓。老头子给这个小说整体增加了厚度,在引发人生风雨沧桑的感叹同时,作者透露了一丝担心:“我”的未来会不会就是这样?老头子是不是先行的我?其实,这样的思考一直萦绕在小说氛围里,就像房东女儿说出林林曾经的台词那样。 几类人物是城市支脚和聚焦。正因为有远有近,有清晰又有模糊,才让这座城市在人们眼前展现出它“载歌载舞”又“欲说还休”的一面。三万多字的篇幅所记录下的世界承载了许多“现实”问题。在读到一段尼基琴科的《日志》的时候,我惊异于感受上与阅读《抵制喜剧》的吻合,尽管它们所诉说的不是一件事,就像奶粉对我们来说不是一件事一样。我愿意重复它们:
上述文字的指向是40年代的俄罗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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