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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二十世纪的大诗人里,史蒂文斯的私人生活是最让人好奇的。他是个积极入世的人,毕生关注世界的政治经济局势,同时给自己的家庭挣下了一大笔财富。另一方面,他有意跟外界保持距离,决不允许别人打扰自己的生活。在晚年,他谢绝过哈佛大学聘请他当诗歌教授的邀请。当文学界的名流们要求他留下电话,他会毫不犹豫地说,“绝对不可以。”他的做法,跟热衷追求名声的弗罗斯特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史蒂文斯的父亲是个勤奋的律师,母亲原是教师,婚后成为家庭妇女。哈佛本科毕业后,史蒂文斯去纽约从事新闻业。当时海明威海还小,史蒂文斯已经开始应类似的简洁直率的文字写作,但他很快发现自己不适合这个行业。在父亲的建议下,他改学法律,毕业后进入康州哈特福德的一家保险公司,1934年当上了副总经理,之后的20年一直在位,并拒绝提升。
  人们对史蒂文斯的职业有不同的看法,喜欢他的人说他是位律师,对他有意见的人则说他是个商人。律师和诗人有一定的亲缘关系,因为两者都是修辞专家。古代的圣贤一方面会写诗,一方面也会制定法律。 雪莱认为诗人是世界未被承认的立法者,这不仅仅是个比喻,法律诗歌之间的关系有着真实的依据。 然而,史蒂文斯并不上法庭,也不专门为别人提供法律咨询,他也不是律师协会成员。
  如果说史蒂文斯是个商人,那还不如说他是个资本家。问题是,我们可以说某位大诗人“属于资产阶级”,但谁听说过哪个人兢兢业业地当了一辈子资本家,同时又是一位浪漫派诗歌传统的继承人? 诗人和资本家是势不两立的,或者说属于不同的物种。
  实际上,史蒂文斯既不是律师也不是商人,他是一位保险法的专家,专处理保险索赔,而且撰写过专业论文,是业内最顶尖的人物。他虽然身居公司的高位,却并非一位办公室里的政治家,或者说他依靠的是专业特长而不是人际关系。他不想让同事们把他看作一位大诗人,或者知道他跟文人们有来往。他曾在酒后一拳打中了海明威的下巴,结果是自己的手受伤,但酒醒之后他说是自己摔的,因为不愿意让公司里的人知道。
  当时,跟他同样地位的人物都有很多机会去欧洲旅行,但是史蒂文斯终生没有踏上欧洲的土地一步,有人说这是因为他妻子的健康原因。他只有通过书信和明信片跟世界各地的朋友联系,以自己隐秘的方式想象异域生活。他的妻子非常美丽,其肖像曾经被用于美国当时的硬币,但她也是个很麻烦的女人。因为她,史蒂文斯越发注意保护自己的隐私,在家庭生活问题上,尽量避免成为艾略特。
  很多诗人都想包容整个世界,把一切人间烟火都融化到诗歌里,不会轻易否定世俗经验。但很少有人像史蒂文斯那样,能把话说到这种地步,“钱,也是一种诗歌,它有玫瑰的气息。”史蒂文斯是写诗的大手笔,他也会花心思大笔地赚钱,并且在保险业中表现出了“更多的仁慈”。他并没有过双重生活。他既不自负,也不卑微,他不需要仰仗任何人,他也深知这样的生活来之不易。相比之下,那些张口就悲叹“理想和现实之间的冲突”,暗示自己最终会妥协的人,往往是对虚名和实利都求之不得的乡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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