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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要是她只买了份报纸我肯定不会记得她。
真的,她没有什么特别的,买本杂志,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事情,她和别的女人没什么两样,一个书报亭也没有什么不同寻常的地方。一间小房子,涂上红漆,新的时候挺漂亮,现在旧了。一个开放的空间,搁板上摆着许多漂亮女人的封面,可以自由地拿起放下,墙上还夹着一些,当然哪家都一样,因此人们可以随便去哪家。
天气不错,下午,四点多,天还挺亮,秋天,要到六点左右才会暗下来,她慢慢地走过来,像在散步。要说天气,还真是秋天好。夏天书报亭就跟一个小火炉似的,或者跟一个桑拿房似的,随你怎么说都行,小火炉烤人,桑拿房蒸人。过了秋天,又会感到冻得难以忍受。
她披着长头发,长着瓜子脸,皮肤白。看人,一种小小的乐趣,跟别人买杯咖啡坐在玻璃前干的事一样。站在那里,拿出手机看了看,弯下腰挑选,拆塑料封套,让头发在两边肩膀下滑来滑去。
怎么样?我再看看。她试图把杂志套进袋子,可是封口有粘胶,她搞不清楚怎么不让它们粘在一块。给我好了,我接过杂志和透明袋子,我习惯了做这事,她有漂亮的手。一手拿杂志,稍微拢一下,一手拿袋子,套进去,封好,然后放回。不好意思,她说,露出牙齿,右边有一粒小牙齿,缩在后面,这让微笑可爱。她拆了那么多,有点恼火,我很高兴她能道歉,一边冲她笑笑,一边在心里问自己,要是继续这样可一本都不买,是不是真会恼火。
好半天,总是不如意。我并不是真的需要看这样一本杂志,她小声嘀咕。终于站直了,决定了,选中了一本《中国时装BAZAAR》,10月号,特刊,想好了?不改主意了?杂志装到包里,费了劲往下拉翻盖,扣子离得还远,唉,太厚了,她对我说,算了,我要等人,厚是最重要的。这是最厚的,518页,总之她还是要了。
她付钱,谢谢再见,转身后向前走了两步,再次打开包,把杂志拿出来,然后夹到腋下,这样搭扣就扣上了。把包背到肩上,把杂志从腋下拿到手上,她站在那里不动,就站在人行道上。
人行道不宽,上面人来人往,骑自行车的人钻来钻去,她就在这里等人?等什么样的人?谁知道。也许我应该拿把椅子给她,对她喊,喂。人累了可以坐椅子,她也许已经累了,我们还可以聊天,我看着她瘦挺的背,腰细,她穿着黑衣服,这么瘦,黑色似乎让人更瘦,不过臀部有点大,但一点也不过,得等她朝我走来,嗨哥们,别做梦了,她肯定会拒绝,心里还会说我可了解你们男人。
不,她这样妨碍路人过来过去,坚定地想到了这一点,差不多决定了然后。是啊,然后。这没有什么特别的然后。她走了。向左。
2
这样一个女人,她是谁?她怎么了?我当然不知道她是谁。
刚才我确实见她走过。
时间是在,我们这地方靠近市中心,住在这里的人值得尊敬,这个地区不是什么人都可以来住的,下午,约四点三刻左右,因为我家的贝贝。贝贝在人行道上跑,我手里牵着它的绳子,一副金色小铃铛吊在它的脖子上:叮铃叮铃,铃铛有节奏地响着。我身上穿的是一套灰白色的薄绒运动衫裤,因为我会跟着它跑几步,会热的。
这条路上风景幽静,看看周围:老洋房,高墙,墙上装着铁丝网,新式里弄,两侧人行道上的梧桐树枝叶茂盛,大片淡蓝的天空变成一连串的小块,鸟在叫,叽,叽,叽叽。在鸟醒来的时候,天亮之前,我就醒了,我喜欢起早。
看见她时,已经是下午了,我和贝贝已经走在回家路上了。它刚刚撒了一泡尿,它跑到一棵梧桐树旁,它在那儿抬起一条腿,然后继续往前跑。
一个男人开了一辆旧的助动车,一个女人穿着粉红色毛衣,坐在后座上。助动车在路上开,开得弯弯曲曲。我站在路边看了一会,吵人的声音渐渐远了,这时她在路口出现了。
太阳还剩下一点点,落在她的脸上,她穿了一件黑色的高领毛衣,她在翻看一本杂志,年轻人,甚至我年轻的时候,走路总是不专心的。她正对着我的方向向我走来,跑慢一点,我要求贝贝,它回到了我的脚边。这不是我第一次见到她。我见过她穿裙子,那一次她手里什么都没拿。
我从裤兜里掏出“红牡丹”的香烟盒,软沓沓的,抽出一支,我老婆,她戴一副黑色老花眼镜,她会检查我的衣兜,看到香烟盒,不管它是不是空了,她就捏碎它,向窗外扔去,这是她年轻的时候,现在她在阳台上拍打被子,会有一些灰飞起来,它们又白又细。扔东西不好,这里的人喜欢把垃圾袋放在路边,有些垃圾夜里被野猫翻出来,可能会被扫掉,没扫掉就会在路边停留一段时间,要是下雨,雨水冲开了,但是冲不走,雨水冲走的是颜色。
叶子好,叶子会融到土里去。我把烟点着了,为了点烟我停了下来,我看见她也停了下来,她把那本杂志合了起来,穿过马路,她的步子很大。她停在一座刷成红色的老洋房前,其实里面已经很旧很旧了,和那些灰白色的老洋房一样旧。那座老洋房有一扇绿色的木头门。
贝贝不耐烦了,用头蹭我的小腿,我要回去了,我想换掉这身衣服,拿毛巾擦擦脸,还要喝口茶润一润,然后重新拿起我的眼镜和书,坐到有软垫的那把椅子上,好,我们回去,我低下头答应它。
在家里,我每天研究《热带鱼养殖与观赏》,我必须在儿子送我一个大鱼缸前看完。
她是谁?我还没遇见过什么著名人物。
3
整个下午我都呆在家里,上了一会网,处理了新的邮件,开始读《21世纪经济报道》(怎么读都读不完)。
黄昏时分,我不经意地经过窗口,看见一位年轻女人正若有所思地合上杂志,从斜对面的马路边站起来。牛仔裤,浅口黄皮鞋。我走到房间另一头,倒了一杯水拿在手里,在我手肘支在窗台上的时候,左手腕上的电子表嘀嘀响了两声,低头看去,时间是18:00。
年轻女人在马路上来回走了几步,绕着离她最近的一棵梧桐树转了一圈。大概她发现了斜前方在我窗子右边的公共厕所(平顶,墙里墙外都贴着白瓷砖),厕所的右边是隐隐冒出臭气的垃圾箱。她穿过马路。
这厕所我进去过几次,挺干净,门边有个灰布拖把。进门往右是一排固定在墙上的小便池,进门往左应该有几个小间。她把门关上了,她插门栓(插上了?还是没有?),她坐下来开始。我看着原先在她背后的那幢红色老洋房(门口悬挂着“毛王”木头信箱,灰色屋檐),一口一口地喝着水。我在那儿站了一会儿,安静地什么都没想。她用去了八分钟。
她又回到了那棵树下,跳了跳,打了个哈欠,她背后的洋房屋顶,野草蓬勃但只是向上,分布面积并不大。她头顶的电线上,立着几只鸟儿。再远一点,一个男人等着一个女人从他的助动车上爬下来,他转过头来朝这个年轻女人的方向看了一眼。一个正巧从她身边经过的中年男人正在接听手机,他看了看她。我一直在看她。双手反到背后揉了揉屁股,她坐下了。
一会儿以后,年轻女人开始在她的背包里找,她翻出一个金黄色的小包,(这是什么?)打开,拿出一面长方形的小镜子。接下来她对着镜子,将头发用手指挽起看了看(这个发型真可爱),放下了。
不过我并不喜欢长头发,我的女友头发和她差不多长,晚上睡觉时弄得我的脖子和鼻孔痒痒的。这么一想我就打起了喷嚏,我的鼻子有种过敏性炎症,灰尘颗粒、花粉、来历不明的气体、每天清晨的阳光、甚至情绪激动,都容易打喷嚏。想控制这股不可抗拒的力量是困难的。
我看着她拿起粉扑在脸上这里按一下,那里压一下,女人在约会前尤其应该仔细观察自己的鼻孔(当我在餐馆明亮的灯光下注意到我女友的鼻孔里露出黑色的鼻毛,我看着她,心里不由得充满了既厌恶又同情的复杂感情)。
她将双肘支在腿上,用沉思的目光盯着镜子看,她的头微微仰起,注意力似乎集中在那双眼睛上。
我的食指尖和中指尖轮流轻轻地叩打着茶杯。
她低下头看了看,拿出一支睫毛膏,放在脑袋边上摇了摇,把镜子夹在并拢的膝盖中间,用两只手拧开了,将睫毛膏随手插进镜子稍后的大腿空隙里,开始用刷子刷弄(一定又轻又稳)。
为了舒服起见,我把重心从左脚换到了右脚。在她感到刷得差不多后她换了一只眼睛。我漫不经心地看着这一步骤重复,慢慢地捧起茶杯,稍稍地抿了一口。
我走回电脑屏幕前开始继续读报。
4
自从外婆去世后我就很少来这里了。必须小心翼翼地在打开底楼大门后绕过正中央凹陷下去的那一大块地板。住老洋房,这是很多人的梦想,外婆也为自己住在这里感到骄傲,虽然她买一次菜,需要慢慢吞吞走上三刻钟。
外婆家在二楼,不潮湿,房间里有抽水马桶,有浴缸,这是我们这个地区比较少见的,可我一点都不喜欢住在那里面。我喜欢泡澡,我可以把一、两个小时花在泡澡上而不是逛街上。泡澡使我心情愉快,面色红润。总是为此挨骂。因为浴缸里的水会在一楼的天花板上轻微地洇开。外婆看到我泡澡就受不了,每次都是我让步。让步后她就做出一桌好菜给我吃。我告诉过她我在减肥。我很孝顺。她做出的菜我都尽量吃完。这会使她很开心,我敢肯定。我在心里抱怨。
我下楼时碰见了一楼的中年男人,他染了头发,很黑,他做出一副好像不认识我的样子走到我的面前,这使我很不舒服,不是因为他身上有一种让我感到厌恶的气味。
外婆的浴缸会漏水,但我不能泡澡,是他的错。他那时已经下了岗,他仍然很爱告状。过去是外婆敷衍他,现在是我的姑姑。不过姑姑一家宁愿淋浴。走出这扇绿色的木头门,再走下两级台阶后就来到了人行道上。我打开门走了出去。
门前的上街沿上坐着一个女人,她靠在梧桐树上,她向我转过身来,她拱起的大腿上有一本杂志,我从来没有见过她。人行道每天都有人打扫干净,但这不是为了让屁股坐下的,湿气会完全浸湿它,这种感觉肯定很难受。很快她转回身去背对着我,她又低下了头,她的头发很长,有些凌乱。
我肯定她是在等人。我不知道别人等人时都干些什么。我不喜欢等人。我选择迟到。我不知道她要等谁。
这幢老洋房里一共住了三户人家,我对他们的脸已经有点淡忘了,但我记得一些事。三楼有一个比我大两岁的小姐姐,她想当明星,她从头上披下一块五彩的纱巾,在我面前做过许多次皇后。外婆说她考上海戏剧学院失败了,然后外婆会回忆起自己欣赏的一些女明星。我在南京路上的内衣柜台里见过她,我很惊奇她这么快就忘记了当明星。一楼的中年男人没有孩子,他的妻子一到秋天就在头上包一块围巾,夏天时她喜欢穿紧身裙,在嘴唇上涂口红,中年男人有一次为此砸碎了一只热水瓶,她哭着来找外婆,说她的项链被他弄断了,不过还好不是真货。我不知道他们中的哪个现在的变化更大,自从外婆去世后没人再跟我说起这些。
天色越来越模糊,我从远处回头看了她一眼。她等的人应该看得见她,虽然她穿了黑色的衣服。她应该穿件红色的衣服,红色显然比黑色醒目得多。红色能给人带来运气,在我高考时我就穿上了红色的长裙。
5
我的搭档个子很高,差不多比我高一头,我不矮,一米七五,可以知道他的腿比我的要长一截,这对一个出租车司机来说也许长了点。此外他也比我胖得多,他有一个很大的肚子。像我这样一个中等身材的人,在驾驶座上坐久了也觉得难受,这样小的一个空间,实在一点都不合适他。我跟他提过我的想法,但他的回答真是干脆,说他喜欢这个职业。
这个职业需要年轻的应变能力和年老的经验,我想从没出过车祸的司机一定很少,他们只要双手放在方向盘上,就像程序一样准确地运行,在他们的大脑里,警钟每一分钟都在敲响。我没在自己的车队里遇到过这样的司机。
平常,在马路边的馄饨店和盒饭摊前,我经常遇到的,或者是一些缺乏经验的新司机,或者是一些刚倒过霉的老司机,他们任凭自己的车被撞或撞到其它东西上,他们总在证明着猫抓耗子的真理,警察躲在角落里,求之不得地看着我们犯错。要是这个月没吃过一张罚单,我已经感到幸福。
从我拿到车子那天开始我的生命就有了崭新的一页,我认为自己是它的主宰,我具备了必要的知识和技术,经验则在日后一天天聪明地积累,顺便说一句,我的脑子不错,很多人觉得,只有读不好书的笨小孩才会考不上大学,这不太确切,这抹杀了我的主观能动性,因为读书激发不起我的手做任何事,我最爱自己的手,而它们热衷于在泥土上建立起一个原始小王国,后来更大的一只狂怒的手把我打得闪到了一边,我的小王国就被两只四十二码的皮鞋踩烂了。
五年时间也许不能完全改变一个十八岁的孩子,但却能完全改变一双鞋子。我还记得我跟着父亲把它们从商店取回家时它们十分漂亮,牛皮黑得发亮,后来它们走形了,开线了,换过底,前掌和后掌都打过,成了一双烂糟糟的鞋子。
我不想那样糟蹋一双鞋。
我父亲从来不知道好好穿鞋。每次我坐到驾驶座上都会忍不住动动自己的脚趾头,因为这个习惯我常常想起我的父亲,他早就不在了,以后也会轮到我母亲,之后就是我。
我很少抱怨我的工作,但我的胃口很好,每当我想吃饭时就会有人向我招手,或者身边的这个屁股还没下去,另外几个已经一屁股坐在了不柔软也不洁白的座椅上。今天,从中午开始,我就想吃炒鸡蛋,要摊成满满一盘,嫩黄嫩黄,比月亮最圆的时候还要大一圈。总有人等着坐我的车。
但愿这条小路上没有人正等着我。真奇怪,人们从来不问,之前我从哪里过来,他们只愿意告诉我,好让我明白他们要去哪里,这不公平,一天里我会去到很多地方,每天都带着一段长长的过去,就像他们不需要的车票一样。那个饭馆应该就在路边,我看见了,减速,停,一个漂亮的黑衣女人,对不起不去了。
她其实没向我招手。
6
抽水马桶哗,自来水哗哗,保湿面霜的瓶子叮当一下,然后是几乎无法听到的梳理头发的声音。我拿了一瓶“味全”葡萄柚果蔬汁放进卧室里。
在我抬头看钟(有嘀嗒声,指针接近六点三十)的过道厅里,我们将短暂停留:在换上拖鞋之前我们接吻,餐桌上有她爱吃的草莓。DJ
KRUSH的“寂”在DVD机上播放,重复一次又一次。床会响起。烟头上的红光星星一般一亮一亮。
我肯定她会躺在我身边,我希望她背对着我让我爱抚,我的手顺着她的脊梁往下,然后向前摸去(连婴儿都会找到的那个地方),她仍旧放松着她的身体(我第一次抚摸她时她在沙发上把腰向前挺出了,她的肩胛骨向后收紧,她的乳房很小但我知道她想引起我对它们的注意,我凝视着镜中的她直到透过浓密的睫毛膏注视着我的她脸红。什么牌子?),而她的手将反到背后,在我的大腿上摩挲,也许不会。有几滴果蔬汁将溅到地毯上。
她短暂地睡去,然后很快惊醒过来,回去她的家。
我将继续大睡。
找到我的外衣后,我一个一个地关上所有的电灯,锁上门离开。我喜欢在黑暗里和她做爱,她的皮肤穿透夜色,泛出淡淡的光。
在我准备下楼时我迎面碰到了楼上的邻居。饭吃过了吗?他问我。他张了张他的外套。他的手总是插在口袋里,无论上楼还是下楼。这件褐色的外套既有中山装的古板又有上浆西装的坚挺,领角很尖,竖在脖子两侧。垫肩让肩膀看起来切过两刀。这是一件轮廓清晰的外套,而我的这件,十分柔软,软得只能在身上抖来抖去。现在去吃,我向他点了点头。这天晚得早,他小声说着朝安着窗户的那面墙看去,他不在窗前的平台上,我想他一无所获除了水泥墙面,而我正站在窗边。我冲着玻璃哈出一口气。 他继续往上慢慢爬着楼梯,他走过了我的身旁(他将继续走过我的房门)。这就是他的脸,我注意到他眼睛下面挂着两只眼袋,我不喜欢眼袋,我想把它们都弄破。在她长长的刘海下面没有这样深色的眼袋,我爱她但我不会因此吻她的眼袋。幸好她没有。
我不知道她对她自己的眼睛做了些什么。它们一千度近视,必须通过薄薄的淡蓝色隐型眼镜才能看到我。在香烟的雾气里它们变红,好像里面躲了两只小鼠,被烟熏得无法安静下来。除此以外,它们看着我的时候,性感、神秘。
我走到厨房入口处的冰箱旁。她的丈夫站在煤气灶前,抖动着他右边的整条手臂。她背对着我站在洗涤槽边,黑色衬衫领子和更深的黑色头发中间现出一段肉色。我断定我喜欢她。你今天怎么回事?我的女友问我。我当然告诉她没事。
过程已经像这暮色一样,模糊不清了,事实是再过几分钟,她就在我身边了。
7
萨拉·毕加索2.0,后排三个座椅完全独立,可分别折叠,也可全部拆卸,中间的座椅还可向前移动,眼下它停在楼下。得等待,也许他有些烦躁。
仔细地对着衣橱上的玻璃镜子照照自己,灰色免烫西装裙,披件风衣,敞开着,肩上挎着个挎包,双手插在敞开的风衣口袋里。会以为我是去谈公事的。
捋捋头发,接着步伐轻快地走下台阶,站在那辆车前面,头一低手一拉坐在他身边,暗绿格子的围巾,米色西装上衣,土黄色休闲裤子,他看着我。他没有说什么。我看看表,为时尚早。
毕加索从公共汽车那笨重的长方形身体旁绕开,又被红灯、从两辆车中穿过马路的行人以及连成一列的同样小的汽车所阻碍,速度减弱至二十五码。人行道上,一个中年女人刚刚关上玻璃店门,用环型自行车锁锁上,再用一把小钩子拉下银色的卷帘门。
这一条林荫大道不行,路口拐弯就有一处工地,人们不会视而不见。温柔地反驳他,头歪向一边,接着他微笑起来,他的右手伸向我的左腿,轻轻触及,肉色的长统丝袜。我朝他转过身,右手随后离开回到方向盘上。我把那条腿跷在另一条腿上,把挎包放在膝上,右边太阳穴靠在车窗上。汽车拐弯了。
这一条,似乎被夜色凝结了,一个老人缓慢地散着步,爬藤植物紧紧地霸占着围墙,双向道的路面并不宽阔,除了必要的路灯之外没有多余的灯泡,因为没有需要装饰的店铺。汽车在浓密的树荫下悄然穿行,减速,停下。
他把一瓶打开的乌龙茶举到我唇边时自己咳了起来,正在此时我的手机响了。默不作声的他。关上手机后他再次咳了起来,我盯着毛巾毯,看不清图案但我知道,背对着他,看不见他。脸颊贴在我后脑勺。我放松身体,闭上双眼,轻抚着,或者不如说是在他的大腿上画圈,然后,转过头去,同时将他的双腿向外推了推,从后面紧紧围在我胸前的双臂松脱了。重新扣上衬衫扣子,把衬衫塞到裙子下面,砰的一声关上后车门,一边走向副驾驶座一边用手抚平裙子,至于他,他已经,一如每次结束,把那条蓝色方格毛巾毯卷起。明天他会把它放进洗衣机里,它已经有了气味,并不难闻但是不可以不洗。
我打开镜灯,端详镜中的自己,从挎包中取出化妆品补妆。他坐进驾驶座,在暗黄的光线里看着我。重新涂口红,微微张开嘴,下面,上面,合上,抿一抿,放松下来。他的手指在我的丝袜上,光滑的丝袜紧贴着我的皮肤,我的大腿根部。我挺了挺身子,重新梳理头发。他的气息呼在我的头发上,我任由他轻轻咬着我的耳朵,抚摸着我的乳房,我把他推开直到他开始寻找我的嘴。
他的眼睛没有离开我,双手放到了方向盘上。
8
两周后你就回来了。不我不会告诉你,我会告诉你你在纽约的这些日子,囡囡很乖,我在书房查资料时她就在自己小房间的床上熟睡,有一次我进去看她,踩到了她扔在地上的一个娃娃,它唱起了歌,Happy
birthday to you,我不知道怎么关掉它,我拣起它冲进自己的房间并关上门,我怕把她吵醒,她睡着的脸蛋很可爱,人见人爱,说起来那根本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刚才我就这么想而那个毕业没多久的小姑娘还在说要带她去看看多动症。囡囡是否受伤,这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我们的囡囡没受伤。囡囡打了别的小朋友一记耳光,她认为是家庭教育出了问题,小姑娘还问我,是否我,在家里也会这么做,或者是其他人,她补充。父母是孩子塑造自我的镜子,不过您和您妻子都是大学老师,所以相信你们肯定。
囡囡是有一点点好动,但老师我向您保证,她在家和保姆玩时从来都是乖乖的,从来没有欺负过她,那也是个小姑娘,和您差不多大,有两条长辫子。她在外公外婆爷爷奶奶家有时会淘气,为了这件或那件玩具,但她从没打过任何人。我这么说让她有点?做家长的都会觉得自己孩子没错,但打别的小朋友是个错误,很大的错误,我不知道要是您得知自己的小孩被打了会说些什么,好吧,您自己教育她吧。囡囡坐在教室角落里,她扑向我,她哭了,哭得很凶,她没有开口向我要巧克力吃我就给她买了。不这些我还是要告诉你,等你钻进被窝,睡在我身边后。
那是?其实上网就可以告诉你,还是告诉你吧,一件小事,囡囡打了,一个躺在路边的女人?嗓子有点痒,真想咳几声但是算了,忍忍吧,这会引起她注意,也许她会向我求助,我到底是怎么了,为什么我觉得自己好像做错了什么,我怎么会散步散到这条路上来,那么空荡荡,这样一个女人,真让人浑身不自在,现在她在我身后了,这些事都会被我抛到脑后的,为什么你总是不在,囡囡在幼儿园里闯了祸你不在,她开家长会你也不在,至少我得打,救人电话是119?不那是火警,还是110吧,用公用电话,一说完就立即挂掉,也许会有清洁工,那些清洁工,他们一定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马路本来就脏,还有血迹要擦去,她就在流血,血对马路真是没有一点意义。真的你什么都不会意识到,你只关心自己的事业,在我背后就有一个人,也许快要死了,你还是什么都不知道,还有我的妈妈,她得了癌症,讨厌的化疗和照光,折磨着她,她喜欢你,渴望和你说上几句话,就半小时,不会太长,她也快死了,死,说来就来。是的,好,家里一切都好。妈妈她是还活着。
什么声音?我的手机,越来越响,可我还是找不到它,我怎么选了这么刺耳的铃声?
9
普通依维柯客车底盘,标准商务车外型,白色,白得发亮,一些说明文字,一个红色标志,输液悬挂装置,药品器械柜,热交换器,电供水装置,无影灯,专用可调担架,可移动轻质担架。或许还有其他一些。是它在大声嚷嚷。
说实在话我不喜欢这种车子,它在生和死之间跑来跑去,完全不有趣,现在就开来一辆,蓝色
的那颗灯在深色的空中闪亮着前进。我喜欢蓝色,很久以前我喜欢过黄色,现在我喜欢蓝色。它应该装在车里而不是车外,对着那些呆滞的身体发出呼唤,醒醒吧。当然这不会有用。
它停下了,大大地敞开了,人们先后下车。地上有个人,好像,也许她只是醉了,我的女友说。她应该呆在厨房里洗碗但现在抓住我的手臂和我站在一起,紧靠着我,她的呼吸声很重,在床上睡着后也是这样,但毕竟不是打鼾,她把窗打开了,我被挤到了窗框边上,窗台挤压着她的胸部,把它们托起了,突出了。
我不喜欢开窗,窗让房间通风,但是灰尘跟着进来,它们会积起来,在奶黄色的房门背后,在银灰色的电脑桌下,在灯座边缘。
一个身材瘦长的男人(她等的那一个?),不英俊也不丑陋,戴着眼镜。`可能非常不安(在这种情况下常见的一种神情),可能不是,我看着他但看不太清楚。他松开了手(她的身体原先在他怀里背靠着他),他坐在她身旁的地上两条腿分得很开,他试着站起来,他摇晃着,没人帮他但他终于,他穿着一件浅色的外套,很接近白色但不是白色(一种说不清楚却很容易弄脏的颜色),拉链随随便便地拉上一小截,露出一大块深色T恤。人们抬起她,她的头下垂着,他拉下了拉链,赶上去将衣服盖到了她身上。
要是有一架望远镜,女友喃喃自语。她没办法看清那张脸,那张化过妆的脸有一双明亮的眼睛配着长长的黑头发,它属于一个身材单薄的女人,因为它她看上去非常美。那张脸被抬进了车里,那些人看得到。
对面有几扇窗户打开了,几个身影停留在那里一动不动,他们也看见了。车还没开走但是快了,它将再次经过这条马路。真的树,假的花,并不那么长但十分安静。人们重新上车,那个男人把自己塞了进去,有人关上车门后车开动了,离开了,他们将被带到医院,我不喜欢医院,我尽量不去那儿。
女友没有忘记把窗关上,她转过身看着我,一张圆圆的苹果脸,一条中分的头路(发型师建议她试试三七开或是四六开但她从不),大大的眼睛,没有明显的不足之处,她想要说话这我看得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她住在这附近吗会不会死掉,不会让她说出来因此我想喝杯咖啡我说,使她重新回到厨房里。其实我更想喝茶。厨房里有一个漂亮的咖啡杯。没有属于她的咖啡杯。她不喝咖啡。
10
穿过通道向左转弯,还有几米但已经看见了黑头发,男人迎上来喊,医生。她躺在那里微张着嘴,嘴角有残留的呕吐物,脸上没有伤但是脸色苍白,一个年轻女人,大概休克了。别再向前靠了,男人,瘦高个儿,往后挪了挪。行动。必须尽快。
右腿股骨干骨折,肌肉软组织严重挫伤,轻度脑震荡。规定的职业动作不慌不忙:髓内针固定(XTV无声无息);在穿针处作小切口;闭合穿针。连续进行的动作熟门熟路,只要眼睛盯着就行。没出任何差错。救护人员,必要的重要的,设法做好固定。不刺伤软组织就不会大出血,不大出血就没有大纰漏。
放下两手站在手术台前,伸个懒腰,如此到了凌晨。新的一天,年轻女人将来回忆中的“那一天”,可还是普通。头有点痛,红色MEMPHIS,好好抽它几口。按下几次洗手液,“蓝月亮”,皮肤失去胶原蛋白,相互摩擦时筋脉凸起,在水下冲干净的时候肚子咕咕叫。出医院大门向左十来米的“永和”,这一周的音乐是邓丽君的老歌,在那里喝上一碗热豆浆,再要一份鸡蛋饼,这一点就能暂时把胃打发了,反正五站路外的家里还有皮蛋瘦肉粥。
医生,一个男人拦住我,她怎样了,没事吧?这声音,太尖,不温暖,不是刚才那一个,那一个,饱和,我对声音有记忆,我喜欢音乐,音乐,成千个音符颤动着抱在一起。一张碟,你把它放进CD机,你听着它们把你抬起来,你说好,我们走,一起飞走。可是这不是生活,生活就得干活,人在干活的地方,是不能一天到晚塞着耳朵的。那个刚跟我打过招呼的胖护士现在钻进了洗手间,十分钟后要是我还在这里,她会再跟我打一次招呼。
放心吧手术很成功。总是这样的回答,像是有了规定,他们其实不知道我干了些什么,又是怎么干的。安抚他们,这可不是我非得干的。一旦出了差错,再看看他们是怎样的,那个倒霉的家伙,他只比我晚进来一年,他被他们打断了鼻梁骨,他们指责他但他们从没告诉过他那个女人有脑血管疾病,尽管他帮她取出了一个男孩但他们视而不见,他们要他偿还那个女人的命可我敢打赌,那个男人很快就会再娶一个老婆,时间能让人们习惯一切,他可是老多了,一下子,但愿我能平平安安干到退休,在家里享福,返聘,工资再高我也不干。
谢谢你医生!他递上一支“中南海”,太淡我抽不惯,但我还是接过了,往边上靠一靠,在我的侧面是一扇玻璃窗,玻璃不怎么透明,但还不算脏,丝毫不妨碍看清窗外的树。她怎么会这样?男人像是自言自语。不用担心,她没事。是的,我见得多了。
男人回答了这一句后不再说话,突然的冷场,不过烟能分担一切,再淡的烟都能。
【论坛讨论】
欲望的旋涡
总体感觉很娴熟,整个语言是这样,很多地方有一些流畅的翻译腔。似乎作者想用水面上的八分之一来勾勒整块巨冰,但就我认为这个努力是更靠近失败一些的。因为先前我们还看到一座冰山,从正面、后面、侧面和上面我们看着它,但是在薄雾里看得不甚完全。然后似乎有人撬了它一下,要让它跃出水面,我们可以看见水线下的一些部分,而整块巨冰已经在巨浪和浪尖上的水雾中裂散开来,通过回忆可以画出巨冰,但不是通过水面上的八分之一。在叙述上很细腻,比如第三节里头提到鼻毛的细节印证了第三个人之前一贯观察仔细的特征,整个来说作者的观察全部都很仔细,动手之前也有思考那些不同陈述者的叙述方式上的差异,但是跟前头提到的一样,到了后来端正的架子慢慢斜了,憋着的一口气慢慢泄了,后面几节的叙述已经看不出刻意设置差异的努力,也许是有些厌烦了,想要快些结束(就像一些女性在手淫中途一样)?第九节显示出一种急匆匆的口吻。
就我个人来说,最喜欢第五节。
第二节开头,“时间是在,我们这地方靠近市中心,住在这里的人值得尊敬,这个地区不是什么人都可以来住的,下午,约四点三刻左右,”这句中间似乎有些句子没插对地方?
PS. 味全葡萄柚果蔬汁极其难喝,在这边的超市里它们总是跟800ml或者1600ml的葡萄汁或者苹果汁绑在一起搭着。
ZOEOZ
是,只想要水面上的八分之一。一起事故,两起偷情导致。为什么说“后面几节的叙述已经看不出刻意设置差异的努力”,是因为想强调即使一起死伤事件发生,叙述亲眼经历的人重点也只是说自己。每个人关心的只有自己。
关于第二节开头,“时间是在,我们这地方靠近市中心,住在这里的人值得尊敬,这个地区不是什么人都可以来住的,下午,约四点三刻左右,”句子没有“没插对地方”,是因为注意到很多时候,人们说话时,往往说了个开头就转到自己熟悉或关注的话头上去,说了一半又想起初衷,再转回去接着说。所以我插进的是叙述者对自己居住地段的炫耀。
PS. 我是女生,我喜欢味全葡萄柚果蔬汁。捆绑搭配是因为想引起他人注意。新事物的出现不难,让人接受,很难,很难。
赵松
写的相当成熟了,语言上感觉轻巧而干净,句子中节奏波动的相对比较频繁,但也还是很自然,甚至还透露出些许的慵懒气息,和某种招人喜欢的“拖沓”,这种“拖沓”没有表现在简练的句子上,而是体现在叙述节奏和场景切换转化里。但一路看下来,感觉这篇小说从总体上看还是失于轻巧了,就像一个人说话轻声轻气的,嘴唇似乎都无需反复开启,轻描淡写的就可以随意说下去,不动声色不露痕迹……甚至让读的人可以称赞作者的手法轻妙,就像练了什么轻功似的,只用足尖就可以在水上飘然而去。那些精巧的短句是很见功夫的,看上去散散落落的很随意自如,但隐约有这样一种感觉:这些句子的方向是差不多的,读起来节奏上也很类似。所以就会在整体上显出另一种单薄来,轻巧造就的单薄。还想看看你其它的作品。
shep
用老话说就是缺乏思想深度。
废狗
结构和手法上的尝试,何必太注重思想深度。
赵松
所谓的思想深度,我想可能就像苹果里的维生素C一样吧,种苹果的人,和吃苹果的人,实在很难在种的时候想它,或者边吃边去想它。
阿呆
第二节开头,“时间是在,我们这地方靠近市中心,住在这里的人值得尊敬,这个地区不是什么人都可以来住的,下午,约四点三刻左右,”这句中间似乎有些句子没插对地方?
这种写法在本文中满篇皆是,甚至可以称其为特质。在思维不仅在一段中,而且在一句中都不安分地跳着。秘密和妙处往往就闪现在这些旁逸之中。这也压低了我的阅读速度。因为用得纯熟,感觉巧,但也止于此。
另外,你说的“一起事故,两起偷情导致。”这个导致我真没看出来,麻烦哪位给解释一下。先谢过。
秦惑
评论,就是用手术刀肢解。最后又缝回去,看全局,太深奥了。
闲言碎语太多,不够干净。整体语感还是很不错的,至于小说的思想深度,其实,我觉得过于强调也没啥意思,所谓的思想深度,不过人类通过意识反映出来的客观体,而这个客观本身,已不是真正的客观了。所以,当一篇文字,想表达的只是一件纯粹客观的事物,我们何必过于苛求经过你(读者)理解过后的思想深度呢?我宁愿享受阅读的快感,哪怕只是文字堆砌的奥妙。
老残
关于语言,我来说两句。短句在这篇运用地比较多,只是在断的时候,可能是作者的写作习惯的问题,断得不是很舒服,在第一部分最明显,读起来磕磕绊绊的。这点,我想作者最好对比下其他作家的东西,那样估计就可以找改进的办法了。
邱雷
说“娴熟”或“成熟”,也许都没有错。但这种熟,熟的感觉,主要是从哪里来的呢。看开头两节,最先意识到的是小说语言的技巧,聚光,亮眼,经由这种技巧放大了它淡然随意轻巧的气味,同时也就使它的琐碎散乱隐到了暗处,但是语言上的这些特征有时尤其会让人担心它是否真的能盖住小说结构上的欠缺。或者其实我是感觉到,这个小说在专注于在语言上达到慵懒舒适的感觉的时候,也许刚好忽略了在地基上、在叙事和结构这些较为底层的东西上做些功夫。文中有些地方,对人和物和事的态度、情趣表露得过多,因为表露得多所以显得表露得有些浅,像一个有点儿高傲的女人,从镜片后面打量世界,这也许不会让人感觉有多么不好,但是,它让小说显得有些浮了,轻了,不稳。“真的,她没有什么特别的,买本杂志,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事情,她和别的女人没什么两样”、“叶子好,叶子会融到土里去”、“心里还会说我可了解你们男人”诸如此类,如果次数少一些,稍微不那么频繁一些,效果可能会比现在好。比方说,艾什诺兹们也会以这种方式(看似不经意地)说出自己的想法,但懂得控制是会有好处的。
ZOEOZ
回答一下两起偷情导致的事故,请看6、7。从1开始出现的女人是6中男人的约会对象,她的丈夫是在10医生的眼中交代出的;7是另一起偷情直接倒车时没看见路边坐等的女子。
很感谢大家的批评,觉得赵松讲得有道理,是轻,轻既有轻盈之好,又有轻巧之不好。平衡孰难掌握,还需揣摩啊。
下一篇小说恐怕还要轻。轻过头的轻骨头,可能才知道重的分量。我需要这个过程。
另外我同意邱雷的说法,我当时写时存了心使用技巧,有点过头,还有,虽然我极力避免女性视角,但确实有点太琐碎,说到底,仍是一个女性对世界的观察,这需要改进。不过结构我是精心策划过的,就是每个人视角交代一点,我一直希望能达到小说互动的效果,就是读者必须动脑,拼贴出一个故事出来。
至于思想深度,我没想过这个问题。当时是坐出租汽车,司机说,上午他也经过这里,看见一起车祸,说得很轻描淡写,当时构思的这个故事。
邱雷
呵呵,“女性视角”这个词,这个词我前面是考虑之后决定不说的。因为在这样一个小说面前,这一点无需强调,甚至也没有提到的必要。一般地讲,女性视角好或不好,我觉得要视情况而定的,看小说的需要,也看能造成什么样的效果。“一个女性对世界的观察”,也会理所当然地有她独到的、特有的品质和优点;如果这更能满足小说整体氛围和风格的需要,倒也不必特意去压制它。
“轻过头的轻骨头,可能才知道重的分量。我需要这个过程。”言重了,有点“置之死地而后生”的错觉了,呵呵。放松点。
废狗
这篇有部分地方读起来嗝儿嗝儿的,那是碎过头了。另外似乎这里女性作者都偏爱用短句,冯与蓝的《一切如你所愿》也是满篇短句。句子太长有憋死人的危险,还是短点好,可是太碎又像在打嗝,也缺乏美感。这涉及一个“度”的问题。
“因为想强调即使一起死伤事件发生,叙述亲眼经历的人重点也只是说自己。每个人关心的只有自己。”但是这样一来就散了。在冰山上,作者给人感觉是拿捏不准该露多少,到最后还是遮得多了,这就拼凑不成一个完整的景象。博尔赫斯在《玫瑰角的汉子》里露得比作者还要多,但是到最后,那汉子仍然要抽出那锋利的短刀来端详一番,我觉得,作者就是缺少这样一把或者几把锋利的短刀。
盘尼西林
“另外似乎这里女性作者都偏爱用短句”
也不尽然啊。我看了一个月,还真没有特别感觉到谁偏爱短句。综合地看,短句肯定是有的,只要没有让人觉得突兀,就不算什么问题吧。具体到楼主这篇小说里的短句,正如她本人说的,是存心使用技术的一种构造,在这个构造里,有个好处是没有急躁,虽然短,但不是急促的、呼吸窘迫的。
“因为想强调即使一起死伤事件发生,叙述亲眼经历的人重点也只是说自己。每个人关心的只有自己。”这句我也不喜欢。
射天狼
这篇有部分地方读起来嗝儿嗝儿的,那是碎过头了。另外似乎这里女性作者都偏爱用短句,冯与蓝的《一切如你所愿》也是满篇短句。句子太长有憋死人的危险,还是短点好,可是太碎又像在打嗝,也缺乏美感。这涉及一个“度”的问题。
“因为想强调即使一起死伤事件发生,叙述亲眼经历的人重点也只是说自己。每个人关心的只有自己。”但是这样一来就散了。在冰山上,作者给人感觉是拿捏不准该露多少,到最后还是遮得多了,这就拼凑不成一个完整的景象。博尔赫斯在《玫瑰角的汉子》里露得比作者还要多,但是到最后,那汉子仍然要抽出那锋利的短刀来端详一番,我觉得,作者就是缺少这样一把或者几把锋利的短刀
哦亲爱的,这个小说,我认为跟“冰山”关系不大——起码是作者在写的时候并不认为自己在制造“冰山”。我从里面看到的是对某种效果的追求。故事是其次的,或者说故事是用来呈现“效果”的一个载体。她可以选择用两起偷情事件来承载,也可以选择车祸来呈现,是上帝之手让她选择了“这个故事”而不是“那个故事”。这在本质上有些随机性,尽管在选择的时候作者认为自己经过了思考。但无论是“这个故事”还是“那个故事”,她要的是自己希望中的效果。
所以短句也罢,长句也好,一切皆是手段。在这里,表达的方式是核心,表达什么,不是通过“表达”来表现,而是通过“表达的效果”来暗示。在这一点上,有很多小说在外观上与新的“新小说”近似,却又不同。新小说最容易为人所学的就是外观。女性作者容易被外观吸引,这不是错。但外观效果能不能呈现某些——思考——呢?或许,所有对新小说感兴趣的人都值得考虑。实际上,希望用外观来呈现思考,“后现代”做得更绝。
冯与蓝
嗯,我喜欢短句。但我不觉得这里的女性作者都爱用短句。可能因为短句更弹眼落睛一看就记住了。
个人对短句的理解是有助于节奏,以及一种比较不同寻常的表达方式。或者说,我叙述,但我不是叙述事件本身。假如有一种方法,可以使句子读起来更有弹性,使读者的注意力更多关注语感而更短暂地停留在事件表象,挺有意思的一种尝试为什么不呢?
但是,我并不习惯“时间是在,我们这地方靠近市中心,住在这里的人值得尊敬,这个地区不是什么人都可以来住的,下午,约四点三刻左右,因为我家的贝贝。”这样的叙述。即便有人告诉我,谁谁谁(某著名新小说作家)也这么用,我还是无法接受。拆卸长句目的是为了节奏的美,刻意中断应该不影响叙述本身。为了支解而支解,空余一地碎片的方式,无异于本末倒置。就这句话来说,刻意断裂、镶嵌的结果是影响了阅读,个人以为还是不要的好。
全文通读了一遍,感觉比较“轻”。轻是好的。但太轻就显得薄了。赞同邱雷的分析。
盘尼西林
“所有对新小说感兴趣的人都值得考虑。”这是没错的,如果已经处在狂迷中,“怀疑”改称“警醒”也能接受。但“女性作者容易被外观吸引”这个说法有什么根据?将感性与理性的二分法比附到性别差异上,凭的是生理构造?社会角色?文化?我感觉不管是哪种,都不足以让我们停留在女性作者就容易……这样的简单判定上。当然这个话放到这篇小说底下说,是有些底气不足的,因为这篇确实在外观上呈现了更多容易被捕捉的印象或者说特征,然后呢,作者又确乎是女性。但是特例不能放大,也不好推而广之。
另外说到外观,我觉得其实也没有必要再深究外观背后的什么东西——还没有考虑清楚,这个话头先放在这里。暂不讨论。
射天狼
“女性作者容易被外观吸引”是句,怎么说呢,是句“俗语”吧。它是个整体综合性的统称,就如同“北方人粗犷,南方人细腻”一样。但不意味着没有特例:北方人中也有非常细腻的,南方人中也有非常粗犷的。这句话具体到这个小说下,它能成立,理由你也说了。所以在这句话上停留,意义不大。
其实上一帖我没说透但露了一点的是,为什么我认为女性被外观吸引这没有错,以及通过外观效果呈现背后的东西也颇有意味。我想通过一个事例说明。我身边有个女性在逛街时看到几个用绒布做的向日葵,很喜欢,非常想把它买下来——尽管不知道买下来后放在哪里。这时候,向日葵的外观就是吸引她的第一要素,向日葵的功能性(也就是它的装饰性)是属于第二步的考虑范畴。换句话说,如果这向日葵的外观不够吸引她,那在路过的时候兴许头都不会转一下。当然这样的事例在男性身上也会发生,可发生在女性身上似乎更普遍,这也不需要调查。那么好,假如在当时,她能想到买下向日葵后能放在哪里,那这笔买卖就马上能成交了。
回到小说上。因为喜欢短句、因为喜欢长句、因为喜欢这样的效果或那样的效果,然后就试图呈现这样的效果,这样的出发点一点问题都没有。短句的好和长句的好各有千秋,但同时都是双刃剑。短句的破点、长句的粘合点,都是“外观”背后的技术,很微妙。为什么别人那样破、那样粘没问题,而我这样破、这样粘就有问题?这也就更加涉及到对破、粘之后效果的把握。“我这样破,要的就是给读者不舒服;我这样破,要的就是节奏……”这些问题,实际上在这个小说作者这里没有得到很好的思考。当然我不是说每句话都需要这样,而是说,有些地方的破,显得太随意而漫不经心。这也反过来映证作者首先是被别的小说的外观吸引而没有深入去看别人为什么要那样做(有些东西,放在别人身上适合,放在自己身上未必适合啊),因此才会有“坏句”出现。
我们再往里面推进一点说,外观呈现的效果,和自己所要表达的东西之间的关系到底怎么建立。一个小说质地上的“轻”、“重”,其实也不是判断这个小说好与坏的标准。把重的东西处理“轻”、把重的东西处理“重”、把轻的东西处理“轻”、把轻的东西处理“重”,泛泛而论的话,都可以成立——当然不排斥因为读者个人的喜好参与其中而得出“好”、“坏”的结论。只不过,为什么要这样处理,这个理由很重要。小说是个自圆其说的东西,即便再邪乎,只要你能做到在文本上自圆其说滴水不漏,指责、诘难,在文本里都能得到合理的解释和释放,那这个小说就是好的,就是成功的。所以外观的效果与你所要表达的东西之间的关系,我觉得应该是种“相互照应、相互映衬”的关系。效果呈现一种指向,引领你的思绪往谜底(所要表达的)上靠。这指向可以是正面的、也可以是反向的,总之它有箭头,有方向。好,如果做到这一步,读者往里面走的时候发现,原来你的谜底是假的(没有所要表达的),那这小说很可能就流于“故弄玄虚”。当然,假如外观效果处理得好,也自然有它的价值。
刚才的回帖里我说到外观效果呈现思考也许值得喜欢新小说的人去考虑,其实是我自己很想把这个问题想清楚,所以就先把自己的观念弄出来给大家看看。——这个帖子的这些话,跟《事故》这个小说并不直接对应。
赵松
“短句的好和长句的好各有千秋,但同时都是双刃剑。短句的破点、长句的粘合点,都是“外观”背后的技术,很微妙。为什么别人那样破、那样粘没问题,而我这样破、这样粘就有问题?这也就更加涉及到对破、粘之后效果的把握。
“只不过,为什么要这样处理,这个理由很重要。小说是个自圆其说的东西,即便再邪乎,只要你能做到在文本上自圆其说滴水不漏,指责、诘难,在文本里都能得到合理的解释和释放,那这个小说就是好的,就是成功的。所以外观的效果与你所要表达的东西之间的关系,我觉得应该是种“相互照应、相互映衬”的关系。”
说的挺到位的。不管怎么写,最终还要看呈现的效果。
废狗
我不认为这个本质上可以是随机的。从外观上,如果想要达成一定的效果,就这个故事来说,选择是很有限的。而短句是另一回事了,是作者写作的语感,跟手段关系不大,除非为了效果刻意采取自己不熟悉的语感。
亢蒙
除去文章的第一段有些刻意的晦涩之外,一切都很好。抛开以上各位老师的探讨,单从这个小说的故事性上来说,本身的魅力还是有一些的,穿插似的故事剧情和片断截断似的的故事映射做的都很到位。小说语言有韧性,但是弧度不大,有些钢硬,结尾的最后一句话有些强行推了小说的整体氛围一把的嫌疑,使得小说的最后直观效果有了些许的自我混淆,另外,小说在一些场景和用词上有些倾向暴露的过于雷同,最起码我在阅读后有这种感觉,或许是作者的情节暗示过多。
赵松
其实它的故事性倒还真不是它的魅力的关键。还是在于它叙述的方式上和气息上。
ZOEOZ
真没想到这样一篇小文能引起黑蓝各位同道如此关注,看来,旁观与参与其中着实不同。就我个人而言,我对女性写作是有偏见的,也一直警告自己不能流于女性惯见的滥情行为,因此我自认至少这篇做到了冷静、抽离的叙述。
我真正想实验的,是语言的非日常性,是否能与可读性相结合。一个可读性强的小说,并不代表就是传统的现实主义,我以为。这一点会加强训练。
另外,我是刻意追求冰山效果的。这个经过一段时间训练,就是能猜到线索的,一定不多一字。并且,有种离猎物越远越能达到目的的考虑,我在只考虑自身的心理活动上故意东拉西扯。可能有点做过头了,这个有待改进。
真诚谢谢大家。
李耕夫
正如黑天才言,这样的东西写起来没有挑战性,它是在一个行而下的范围内活动的,仅限于描述。
老残
其实还可以再冷一点,不过如果能让人感觉到冷之后的一点温暖也许你这篇就可以再上一层了。
ZOEOZ
也许吧,但可能,也与心境有关。
生活于我,有时实在如鸡肋,我看不出有什么足够温暖的。我的同事也总说我,如果能看到人性光明处并加以描写,将如何如何,可能自身素质还没到此,至少我看不到。空调或者太阳或许可以。
在叙述上的冒险对应在生活上的冒险,好像结局都只有孤独。
生铁
我不知道为什么。每当我读完小说,想知道作者的性别,和他(她)的长相时,很多人,特别是女性都会拿我当怪物看。觉得很突兀。这是我更深入洞察小说本身的很重要的方式。我觉得作者写的每个视角都像一个视角。而且是一个多么文邹邹的、有文化的、敏感的、不怎么合群的和爱面子的女人的视角啊。
哦,忘了说,我非常喜欢“时间是在,我们这地方靠近市中心,住在这里的人值得尊敬,这个地区不是什么人都可以来住的,下午,约四点三刻左右,”这句。因为单就这句而言,它尚未打断人的阅读。
perfectear
内容恐怕比形式重要吧。
我猜想女人会写短句的原因是,女人逻辑感不强,怕被你们挑错。
如果写东西的人,小心翼翼地注意这个注意那个,修辞,结构,语言。内容本身所能给人带来的效果会大大减弱。这样考虑来考虑去,没法写东西。
结果是,很可能产生大批文辞优美,结构奇特,而缺乏内容的垃圾。
盘尼西林
你提的这几个问题都挺有意义的,各个文学论坛几乎都就这些问题发生过不同程度的争论,呵呵,我搭车说几句粗浅的看法:
1,内容和形式同等重要。因为在我看来,所谓“形式”与“内容”,仅是对同一种东西的两种称谓,用以指涉这种东西的两种表现形式;它们谁也不是“小说”的子集,而恰恰就是小说本身。批评家们把“形式”与“内容”区分开,恐怕只为了表述的方便,或者乃是历史的原因造成的,就好像人们曾单独地命名“电”和“磁”;而现在为了表述方便,或为了在教育上循着物理学的发展轨迹而继续使用这两个名称,这并不表明大家仍旧认为电和磁是两种不同的东西。所以大概可以类比,内容和形式的二分法,只能有限制地使用,不要把它本质化了。具体到你说的“如果写东西的人,小心翼翼地注意这个注意那个,修辞,结构,语言。内容本身所能给人带来的效果会大大减弱。”这句话,我个人的看法是:内容或形式都不能单独呈现某种效果,因为实在没有任何办法将它们从某个小说中剥离出来,谈到效果,就必然是“形式-内容”的效果。
2,“逻辑感不强”和“写短句”,没有因果关系。如果我们对小说在“逻辑”方面的性质提出要求,譬如要求它无矛盾、推理严明、(有时这方面的要求还会涉及到“合乎常识”),那就绝不仅仅是针对整句的,它同时也会要求句与句之间、段与段之间的合逻辑性。或者换句话说,如果存在合逻辑性的要求,那它对小说各个单位都是具有效力的。你在“逻辑感不强”和“写短句”之间建立起来的关联,我估计,大概是因为感到短句比长句看似包含较少、较简单的逻辑关系;这其实是把数量等同于复杂程度的一种缺少分析的看法。
3,仍需明白一个事实:小说的逻辑,与现实世界的逻辑不能等同。与日常生活不同,在小说里,一个公务员可以变成一只甲虫,老头儿可以亲到掉在汤盆里的自己的头,存在着像“西瓜糖”那样我们不易想象的世界,而活跃在交际圈中的年轻人、追忆时光的中年男人和普鲁斯特本人,不加思索地躺在了一起。小说早已经把时间、空间乃至因果的构造,化作自己手中的橡皮泥,揉捏出种种不可思议、令人错愕的玩物。在这个时候,我们大可不必担心,不必要求自己的小说在逻辑上成为现实世界的复制品。而其实,我们应该感到另外一种缺失了:在对日常逻辑链条的扭曲、拆解、错置、变形的映射都被允许之后,如何建立一种更广泛有效的评价体系,已经是批评家们迫在眉睫地要解决的问题了。当然,建立它也是为了今后的小说家们突破它,放弃它。
都是个人看法,不当之处还请指正,多谢。
perfectear
谢谢,很久没有人这么重视我说话了。
关于女人和短句,只是随便说说,我也没什么逻辑感,仅仅直觉觉得,我要是被这种目光注视下写东西,恐怕也会紧张地结结巴巴地。另外,我指的逻辑只是语词逻辑,并不是小说整体的逻辑。
我把“形式”和“内容”区别开来,也只是为了表意方便;除非你告诉我,把两者区分开来,只是批评家们的专利。我也并没有说它们是两个东西,如果你不喜欢,我也可以换个说法,比如文字和含义。
我觉得这种分割并不是有限的,反而非常广泛,如果没有办法把它们的效果剥离出来看(并不是真正剥离),那我简直不知道翻译小说是怎么诞生的。
另外还有一点,恐怕就是我们看待事物的角度完全不同,扯得远了,就变成那种分歧,认为语言是语言本身,任何元素不得拆分,或者语言是表达含义的工具,以及思维是否能脱离语言而存在。这种因果关系我还想不清楚,我现在只是这样看,人的思维或许会受到语言的影响,但思维还是独立于语言存在。
我并不要求一个小说本身要有现实的逻辑,相反,小说就算再怎么努力,也成不了现实,因为阅读需要速度,它永远都无法模拟出现实流动的时间。它会变成现实,反而是经过作者或读者想象的结果。一味扭曲现实,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功绩。
另外,我并不是在批评楼主的作品,我只是说,被人从这种角度分析,会让人觉得紧张,会让人忘记原本写作的目的,就像你在说外语的时候不断纠正语法错误而忘记了自己要表达的内容。
我不提倡的只是为了形式的形式,你可以说,这也是一种选择,一种创作方式。我并不是没有尝试过这样的创作方式,原因就是过渡重视语言本身的效果,我自己的经验是,这种方式看似有很多种可能性,其实能达到的效果却非常的单一和浅薄。
盘尼西林
即便你已经把“形式”与“内容”换成“文字”和“含义”,我想还是不太能令人满意。这种不满意,最主要地是因为你在上一个帖子里提出的论点——“内容比形 式更重要”和“如果写东西的人,小心翼翼地注意这个注意那个,修辞,结构,语言。内容本身所能给人带来的效果会大大减弱。”——这两个论点都没有因为你用 文字来代替形式、含义代替内容而得到更有效的论证。实则上我感觉你这种转换更像是遁词。首先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是,内容为什么比形式更重要?然后是第二个 问题:一个写作中的人难道可以不注意修辞、结构、语言就能完成一篇小说?
如果你认为翻译小说的诞生必然地仰赖把内容与形式分割开,那我只能说 你仍然把语言看作是小说的、文学的乃至人类思维的外壳;于是翻译在你看来不过是用什么瓶子装什么酒的问题。因为你要的是“内容”嘛,换种语言就跟换个瓶子 那么容易。至于你何以把我说的将内容与形式剥离,看作是把效果剥离出来,我很难估计。
另外,在“扭曲”前面加上“一味”,或者在“先锋”面前加上“一味”,在“传统”、在“形式”、在“内容”……在任何东西前面加上“一味”,在我看来不过是将任何一件正常的事情极端化地加以归谬的一种构陷。
倘若你的经验真的令你感到这种“看似”有很多可能性的方式竟然真的只达到了非常单一和浅薄的效果,那么我以为,这或许是你浅尝辄止使然,因为既然我们已 经在近一百年来的小说中看到了如此之多从中获益因而呈现出风格各异、面目不同的小说,就再也不会相信一个只因自己未曾达到就说那不可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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