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目录

艺术生活
那时候,张小华还没有离开601,徐日升也在,我们常常在黄昏的时候走上街头,到人多的地方去,因为我们最害怕孤独,尤其是张小华,他一天到晚坐在电影院里,就是因为他太孤独。但是后来他就不往电影院里跑了,是网吧分散了电影院里的人群,网吧的出现让他无处可去,再次感觉到了孤独。他就是在这个时候,认识我和徐日升的。
我们三个人走在一起的时候,就会一起出现在清柚街18号,一家名叫“五点半”的啤酒馆,那里成了我们抵抗一切烦恼,迎接一切兴奋的新天地。我们在那里谈论诗江湖,谈论涂鸦,谈论胶带艺术,有时还顺带着谈一些摇滚,我们因此还在那里认识了“看谁噪音大”乐队的主唱杨枪,杨枪的到来无疑为我们仨带来了更强的艺术冲击力。
我们四个人走在一起的时候,感觉好多了,至少黄昏和朝霞同样可以让我们欢欣了。我们也因此出去得更晚了,那个时候“五点半”里常常人满为患,我们不得不寻找下一个需要我们的地方,那会是哪里呢?徐日升说。去我家吧,我爸爸已经很久没回家了,张小华说。
张小华的家就在清柚街和春雀街的交接处,那是我上学和放学的必经之路,也是工人们上班和下班的必经之路。张小华家位置的优越性,一时让我们的圈子迅速庞大起来,以致于硬质合金厂的工人们也来了,我因此看到了许小虎。他还是一个人,阴着脸,不时地从口袋里掏出来一根烟,闻一下,然后再重新放进去。这个动作让我想起了非典时他送给我的那套蓝色的工作服,舍不得的感觉,但最后他还是给了,竟然为了认识一下我并不存在的女朋友,我突然同情地望着这个男人。
于是我决定找他好好谈谈,并且要明确地告诉他,其实我也没有女朋友了,才刚有,一场莫名其妙的电影就断送了我们的爱情,不管他相不相信,我都要说,我还要说,并不止我们俩没有女朋友,张小华,徐日升,包括杨枪,或者这样说吧,一切热爱艺术的朋友们都没有女朋友,我想让他找到自信,找回年轻的感觉,否则这个男人会死掉的。
他始终低着头,翻看张小华的涂鸦史,我走过去的时候他都没有发现。请问你还记得去年的那场非典吗?我小心翼翼地说。不记得,他还是没有半点生气,爱理不搭地附和着我的问题。你找到女朋友了吗?没有,你还找吗?以后再说吧。你很喜欢涂鸦吗?不,我喜欢雕刻,我在工厂里就喜欢。我是李子悦,你抬头看看我,你不记得我了吗?你喜欢雕刻吗?说实话不喜欢,我喜欢写诗,你听说过世界上最伟大的诗人曼德尔施塔姆吗?没有。他转了一下身子,背对着我,不再说任何话,远远看去就像是一尊雕塑。我又感受到了黄昏后的孤独。
不好玩,不好玩!张小华大声地叫了起来,他的手流血了,那是他摔脸盆不小心划破的,他是为了吸引众人的注意力才摔脸盆的,可是人太多了,而且每个人都在发出属于自己的最彻底的声响,尤其是杨枪的“看谁噪音大”乐队更是穿风破云,整个601都淹没在乐队的噪音之中。有谁会在乎他手上的血呢?没有人给他讨论涂鸦。
我也重新缩回到墙角里,那些摇滚的人看不起诗歌,他们说他们随时都能制造出一车皮的经典,而且决不比他们的摇滚差。我不想争辩,更多的是无力,说实话我有点怕,他们的嗓门个个都很霸道,那是一种硬核的力量,可以想象得出来,他们愤怒的后果,没有一个人愿意死在张小华的家里,这个夏天还没有过去,我还不想死,我还想和徐日升继续偷橘子哩。但是谁都有可能死在张小华的家里,包括那些敲打不息的噪音制造者,因为这里还有酗酒的流浪汗,他们在这里打起了麻将,任何一局的破裂,都能够导致乐队的嘎然而止——他们才是601里真正的艺术家。我感到了艺术的气味比夏天的尘土还要呛人,谁不小心谁就会消失在艺术的危险之中。
张小华开始后悔当初的那个约定了,他甚至想重新再回到电影院。他想尽一切办法地驱散他们,可是家里依旧人来人往,没有人相信他才是这里真正的主人,看得出来除非这里发生地震,否则没有一个人愿意离开这里。徐日升每天还是在这里贴胶带,他的胶带艺术已经达到行云流水的地步了,他打算把一切不同于己的声音都封在601以外的地方,这是他呆在这里的唯一乐趣,可是他能封得住自己的声音吗?
我问杨枪,你吃金嗓子喉宝吗?你吃黄氏响声丸了吗?他把头发甩得比鼓点还响,他的声音不是从喉咙里发出来的,他的眼睛,甚至他的耳朵都能甩出声音来。我说我要走了。
我问徐日升,你走吗?你要走和我一起走吧,后山上的橘子已经熟了。可是仿佛失去记忆的他没有一丁点的反应,就连头都没有给我抬一下,就顺手把我的嘴巴封上了,紧接着,我的手也未能幸免,他的动作是那样的熟练,以至于我想用脚把他踢开,都没有跟上他的节奏,我最终踉跄着身子倒在了门框边上,成为伟大的胶带艺术的献身者。
阳光偏过走廊,一个庞大的阴影封住了我的视线,徐日升因此楞了一下,那是张小华他爸爸的身影。而此刻他的儿子,正赤裸着身体,他的全身涂满了整齐的问号。
电影
601虽说不是很大但道路却四通八达,常见的有大坪路,红桐巷,春雀街,清柚街和红旗南路。
我和小幸在一起的时候经常在春雀街一带溜达,现在我更喜欢在这里游荡,因为这里传说有她最喜欢吃的棉花糖,可惜没有,连糖葫芦都没有,至少我没有看到,我们还在这附近的铁路文化宫看过一部电影,名字我忘了,好象有刘德华在里面,我们当时挺尴尬的,因为售票员说我们俩一点都不般配,一个售票的都在议论我们,可想而知我们走在街上是什么样的概念。
所以那次的电影院里,我甚至都没有碰到她的衣角,就和她走开了,是我不配你吗?小幸对我说,当然不是了,你看我的头发都那么长了,胡须也没仔细修,肯定是说我嘛,我笑着说。不,是说我,我太喜欢打扮了,如果不打扮,我肯定没现在漂亮。不不不,是说我才对,你看我天天喝啤酒,一点都不把你放在心上,是我不配你。你怎么能这么说呢?你的意思是说我还没有啤酒重要吗?如果是这样,那你就继续喝你的啤酒去吧。我不是这个意思啊,你老是这么断章取义我也没有办法。什么,我断章取义?那你就是全章取义了?李子悦啊,李子悦,我算是看透你了,难怪电影院里的那个阿姨怎么一眼就看出来了。是看出我不配你吗?既然你那么想,你就走吧。你让我走?好,这话是你说出来的啊,你可别后悔,听着,把我的手机还给我!给就给,我红着脸,把裤兜里唯一的值钱货丢在了她细嫩的手掌里,准备迅速离开。还有!还有什么?我的脸火辣辣的,我有种失手的,你身上的外套,难道那不是我花钱为你买的吗?是,好的,我脱给你,我都给你好吧!我忍无可忍地把汗衫也一起扯给了她,我突然看到了她手上的红玉,我用手轻轻地碰了一下,很凉。你也别闲着,快把你腕上的玉摘下来,我终于找到了救命的稻草。接下来我又让她解开了发卡,再接来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很棘手的问题,因为我突然想起她身上的红蜻蜓内衣也是我给她买的,可是难道我要让她当众出丑吗?正这么想着,她已经开始命令我脱掉脚上的袜子了。脱就脱,我索性不再穿鞋子。那你把你里面的红蜻蜓脱给我!我终于忍无可忍地爆发了。你流氓,说完她就哭着跑开了。望着她渐渐消失的身影,我无比地沮丧,我感觉这一切好像是梦,当然对于你,我亲爱的读者,这可能更像是一场滑稽的电影吧。
蓝色工作服
首先我得承认601是一座非常漂亮的城中之城,是冬天里的一把火,是夏天里的冰激凌,是孩子们的游乐场,是女人们的梳妆台,噢,我差点忘记了,它还是无聊的人们用来打发时光的小板凳哩,许多人从这里进进出出,老了,远了,模糊了,许多事在这里划上了句号,问号,感叹号。但601依旧如一湖秋水,安静,微暖,清澈,没有大喜,大悲,更没有天翻地覆的任何改变,我就是在它秋水般的宁静中度过了我那永不再来的美好时光。
那究竟是什么样的时光呢?首先,还是再让我给你介绍一下601吧,601在六十年代是一个兵工厂,到了八十年代则改编成了一家合金厂,到了现在,601则干脆演变成为了包罗所有的社区了。当然,我对这些没什么兴趣,我想要说的是,601同时还是一家医院的代名词,这是一家红砖建筑的医院,因为我在那里打发掉了2003年的非典时光,对于这里的一切,我是深有体会、感慨。我差点在那里丢掉了一条年轻的生命,整整两个月我都只能游荡在学校的围墙外面,而不能摸一摸篮球架,听一听宿舍里的嬉笑声,看一看谁又在午夜打爆了一张电话卡,因为我被怀疑上了非典,而实际上我只是个典型的肺炎患者而已,那段日子我不知道该做些什么,能做些什么,几乎所有的人都很怕我,没有人理我,可以说那一段时间是我人生中从没有过的一次自由,空前绝后,自由得找不到呼吸,我曾不止一次地想到,假如我现在突然消失,会不会有人感觉到少了些什么,会不会去找我?那么如果我在这场非典中死去呢?当然这些都是我一相情愿的猜测,我一闲着发慌就爱猜测。
我每天三瓶吊针,挂完之后,其余的时间我都会在春雀街附近溜达,由于这里离硬质合金厂比较近,所以人气鼎盛,到处都是一派欣欣向荣的春日景象,主要是我还喜欢这里的广场,现在我已经忘记这里的广场叫什么名字了,只知道黄昏一到,广场里到处都是金黄色的碎片,黄得让人心慌,生怕抓不住,被晾在一边似的,下班的小伙子们则三五成群地蹲在文化宫的台阶上讨论晚上即将开演的电影,其中有两个为了李连杰和成龙哪个更勇猛争得面红耳赤,姑娘们几乎没有什么好说的,她们一下班就头也不回地就往超市里扎。我很好奇万一哪一天没有超市了,她们会不会感到无处可去,就像我现在这样。我每天都把观察他们的一举一动当作我的唯一工作,除此之外我再也找不到任何让我提起精神的活来。我特羡慕他们那一身浅蓝色的工作服。我觉得那很拽,说实话我特别的喜欢当一名工人。所以,拥有一套浅蓝色的工作服就成为了我当时的最高目标!
终于有一天,我看到了一个和我一样总在春雀街附近走来走去的小伙子,他身上穿着的正是我所羡慕的那套工作服。他叫许小虎,每逢合金厂下班的时候,总有人给他打招呼。许小虎,今天发工资了你怎么还不快去领?许小虎你看看大强去吧,他的手被机器糟了,就在601住着呢。听到601许小虎终于动了动他那松弛的眼皮,瞥了路人一眼,我知道他那是害怕了。
我对许小虎说,我是非典,你怕吗?许小虎说:别逗了,你要是非典怎么不戴口罩呢。我立马把前兜里的口罩掏了出来,许小虎这时也掏出来了一副白色的口罩,操,你这样也能冒充非典?我们很愉快地笑了起来。于是我们就这样认识了,我问他为什么不去上班,上班多没劲,难道除了上班没有别的事情可以做了吗?那你想做什么。我想谈恋爱。上班也可以谈啊。操,我们车间已经十年不见女人了。那你们公司其他部门总该有吧?有是有,那是给我们车间主任留的。你呢?我?对,你有女朋友吗?本来有,但是我现在被学校锁在外面了,有和没有都一样。怎么会一样呢?有就是有嘛,没想到你还这么保守啊。我不想再谈下去,我想问他那套衣服是怎么来的。你能告诉我你身上的工作服哪来的吗?喔,这是我们车间发的,干吗你想要?是啊,是啊,我很想要,我他妈做梦都想要。你想要就给你吧,可是他并没有这么说,而是用谈论非典的眼神打量着我,我似乎比他还奇怪。
没有多久,我们又在广场上见了面,这一次他没有再穿我喜欢的那套工作服,而是换上休闲装,那套浅蓝色的工作服在他的手提袋里。你怎么不穿了呢?我问他。洗了,给你的,要不要?他试探地瞅了我一眼,继续说,不过你首先要答应我一个条件。你说吧,我急不可待地望着他。你把你女朋友介绍给我好吗?这样我们就谁也不吃亏了,你现在喜欢我的衣服,而我现在呢正好没有女朋友,所以,你看,这样可以了吗。我想了想,决定答应他,好吧,我就把他的衣服收了下来,回到医院我就挂在了墙上,我对病友们说,我现在是工人啦。我真想把他们立刻穿到家里去,穿给张小华,徐日升和杨枪他们看。谁说我找不到工作?
现在摆在我面前的问题是我根本就没有女朋友,在许小虎没有了解真相之前,我不得不赶紧去找一个女朋友!因为这是他的需要,也是我的需要,更是601的需要。
橘子
我说过,601无所不有,包罗万象。春上城墙的藤萝,秋落大街的法国梧桐,蜿蜒而开的茉莉,辗转经年的江舟灯火,这是601给我的全部印象。但是,秋天一到,万木果林,一棵比一棵来得挺拔,一棵比一棵散发着果实的芳香,而这才是601带给我的最切身的壮观之处!最壮观的还是那些飘荡在九月里漫山遍野的橘子。
提起九月里漫山遍野的橘子,徐日升是一个不得不提的人物,这个601的外来者,老家微山湖的,就是铁道游击队经常出没的那个地方,所以在攀爬系列方面,他最在行,而我在地形勘察方面则最熟悉。所以一旦我们俩在山头活动开来,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挡(当然狗就不好说了)。所以我们常常可以吃到免费的橘子。
其实601的橘子不光生长在山上,就是我们学校下坡的红桐巷里也到处都是,所以即使我们不愿攀爬勘察,免费的橘子也比比皆是。不过那些橘子大多营养不良,面如土色,而被主人废弃,如果不是饿得太急,我一般是不会打主意的。问题是至从我认识小幸以来,我常常没有钱,常常饿得太急,我也因此常常光顾路旁那些毫无色彩可言的橘子,而且一吃就是整个下午。我知道要靠橘子压饿,必须狠吃,吃了尿,尿了再吃,不然一泡尿撒去,还没到学校,肚子就又饿了。
只是到了山上就没这么随便了,因为那里的橘子不仅色彩鲜泽,而且还水甜般解渴。我们通常一个人(也就是徐日升啦)先溜进去,手忙脚乱地东摘一个,西掰一个,而另一个人(剩下的当然是我)则站在路口,负责望风防狗,防狗的同时,我还要张开衣兜,随时接住飞行过来的一个个火红如灯的橘子,如果运气不好,有狗走来,那么最后的办法就是走掉,千万别和狗理论抗争,它最大的优势就是会叫,它一叫,整坐山头就成了狗的海洋,四面八方黑压压的狗头,就会像我和徐日升胆战的地方聚集,所以我们常常要在狗嘴还没有开叫之前就迅速逃离了山头,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没有被扭送进红旗南路派出所(由于此地盛产柑橘,一直以来就存有管辖争议,所以我们也很有可能出现在清柚街派出所里)之前,被狗盯上。事实上我们一点也不怕狗,我们害怕的只是它的叫声,它一叫,整坐山头就成了狗的海洋,四面八方黑压压的狗头,就会像我和徐日升胆战的地方聚集,我们没有更好的办法,于是就只好求助于人民警察了,我们一共求助了三次,一次是在红旗南路派出所里出来的,第二次则蹲进了清柚街派出所的连椅上,第三次,我们好象都成了国宝,被这两个所之间争得头破血流,幸亏徐日升的女友及时赶来,才避免了更大的行政冲突,不然我们心里真的挺怪过意不去的。
为了感谢徐的女友,以后的日子只要是我一有空,就给她偷橘子吃,奇怪的是这之后我就再也没有报过警(难道那些狗还要分清偷橘子的动机才决定叫与不叫?),而且徐的女朋友吃起我偷来的橘子笑咪咪的样子比橘子还甜,日子一长她就整天跟在我的后面,吃我偷来的橘子,我当然很卖力,有时候我竟然以为她不是徐的而是我的女友,所以当冬天来临,橘叶凋零的时候,我就只好给她买了。当然她也常常给我买东西吃,最常见的就是凉皮,白色泡沫的饭盒里面最先看到的总是香喷喷的麻油,往下是青绿的黄瓜,两边铺满油拉拉的面筋,最后才是凉皮。我吃凉皮的时候,总喜欢喝啤酒,牌子也很固定,就2块钱一瓶的白沙银世纪,其它的一概不沾。不过我现在倒不计较这些了,就是再贵点我也不计较了,没人给我买凉皮,我还喝什么啤酒啊。
返回页首|返回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