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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读书很少。俄罗斯的读得特别少。托尔斯泰和陀斯妥耶夫斯基好像都只各读过一部(最薄的)。我有时也有刻意避开过分经典过分如雷贯耳的癖好。但是也有意外,有时也不避。说到底,所谓避,也不是不闻不问,至少也都会尝试着去了解。初步了解之下如果兴趣不大,鲜有所闻往往比家喻户晓幸运,还有可能继续啃下去。当然,如果有兴趣,也就与名声大小无关了。普希金正是这样。当然,他是诗人,算上他卷帙浩繁的诗歌,他的作品肯定不少,不过,他那时代的诗歌我恰恰不是最喜欢读,有点受不了那浓郁的浪漫,特别是那浪漫又经过了翻译,总让我感到隔了好几层。不过,我读的他的第一个作品应该说仍然是诗。《叶夫根尼·奥涅金》。好当然是好,但没至于让我追着有意去找他的作品,把它们串起来读。但以此知道他的书是值得买的。于是,在一次没想买书的时候,买了《上尉的女儿》。很薄,很便宜,好像只要七、八元,虽然我那时穷,都觉得真便宜,我一激动,买了两本。我还记得那书店,在西康路,南师附近。那是1995年。
  套话说得真是一字不差:我不知不觉看到天亮;一口气读完。甚至,仍旧不能摆脱套话:有一会我确实有那么一小点困了,心想明天再读,但,实在是欲罢不能:自从读了第一句,就不肯再放下。
  这真是最令我着迷的方式:书名叫“上尉的女儿”,可是这十余万字里,她,这个“上尉的女儿”占了几行呢?这时,开始追着有意去找他的作品,把它们串起来读了。被名为“别尔金小说集”里的《射击》、《暴风雪》、《棺材匠》、《驿站长》、《村姑小姐》,篇篇精彩,真到了不得不用成语的地步:脍炙人口。而且,他与我自己的小说审美距离如此之大,他语速迅疾,热衷故事,语感温热,轻松(但不漫散),幽默(但不俗浊),以作品流传为民间故事为荣,尽管我知晓我未必完全缺失这些天赋,但往往追求的张力更甚,如此一比,不禁距离遥远,隔着四重山。所以,他可能是我反复阅读的作家中接受其营养最少的一个。但这似乎也不好说,有两年,我为了写出一个令我久久惊恐而难忘的爱情故事,十数次重写,怎么写都不是味,最后想到他,以松弛幽默入笔,果真一泻万里,然而在某个并不关键的时刻,突然再次索然寡味,留下近十万废字。那篇小说的名字直截了当,叫《惊魂记》。
  得再说说他的轻松幽默、灵活跃动。这在整个俄罗斯简直找不到第二人!那些成群的大胡子,或者忧郁沉重的小伙子,我们给他们一个他们应该喜欢的比喻吧:他们真是高加索黑黝黝的雪山;如果是这样,那普希金就是披在他们身上的莹辉,是阳光在他们身上每个雪花冰胚闪耀的光芒。他是俄罗斯的阳光,他的普照是免费的。
  如果仅仅是这些,仅仅是上面所说的这些,我保证我至少不会这么早写一篇他。关键在于一个“秘密”,大约1999年,我买到一本奇怪的书,《普希金秘密日记》。我爱这本书爱到这个地步:不仅毫不怀疑这完全出自他手笔(因为有人怀疑),甚至常常分不清其中一些句子到底是他还是我自己写出来的,比如:“如果一个女人在你进入她的身体之后仍然是漂亮的,那么她就是真的漂亮。”——这简直是魔鬼写出来的句子;它表面上在叙述一件美事,但实际上却在一件人类日夜操劳的美事的空隙架上了一枚薄却锋利的刀片,让女人在一个原本必须完全投入才能体现最大最真实的可爱的时刻,却永远不能投入也就永远处于黑暗的虚假之中,就像一个表演痛哭的女演员首先关注的竟是自己的脸部表情是否漂亮也就很难再表演好痛哭;要想摆脱这一魔咒,唯一的办法就是成为他、成为魔鬼、成为无可亵渎之物;这个句子完全成为一个旋涡,旋吸着读者变形;而他却说得如此轻松,因为他轻而易举地获得了发现,他因此显得促狭而粗暴,但这正是美女所好;而更为关键的是,多少人都敏感于“进入”这一温柔射击的瞬间,但是只有普希金在射击时考察对手被射杀之后是否还美。如此轻松蛮横的兽,或者充满悲怆的乐,恰恰安顿了作为光芒的他的重量或者质量,从此,他不是轻光,就像太阳有黑子,他是黑暗之光,他的遗世孑立似乎并不关心他的故事是否普照人间。

2007年4月16—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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