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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失者


  那晚,我回家很晚。沿途经过“小咪花店”。按平时这间花店早已经打佯,所以我忍不住走进去看了看。店主叫韦素芬,正把白日卖剩的花从塑料桶里面拎起来,甩去水珠,一束束地塞入黑色垃圾袋。我说你啊,反正要扔,不如给我,然后就去拣露在袋子外面看上去还挺新鲜的百合。
  怎么可以?多不好意思啊!她说道,残花是不送人的。这样吧!这些东西倒是可以给你。然后指着地上的藤箱子。箱子里装着剪刀、医用胶布、齿轮、废铜烂铁、锯子、针筒、喷雾器、铁锨、铁线、锤子、扳手、小竹林般密集的铜钉剑山等等。她见我诧异,又说,店不开了,自己要到另一个地方去,这些东西带着没有什么用。
  我想了想,这些东西算不上名贵,接受不会难堪,扔了却可惜。但我对插花一无所知,怕拿回去浪费。韦素芬说使用它们一点也不难,我一教你就会。
  “你看啊,就是这样……”她从花器中取出一根青竹,从藤箱子里拿出胶布将竹杆缠绕一圈,再用锯子将它锯断。“你看,这样,这个横切面就很平滑……你用手摸一下。”我用手摸了一下,好像的确没有什么疤痕的样子。
  “……比如在剪断花茎底端的时候,必须把花茎放在水里剪,之后或者用火灸,就是烤一下的意思。或者用酒精消毒,酒精不一定是医用酒精,入肚的烧酒也可以。没有酒的话,至少也要用烧开的滚水淹泡一下。如果是樱花或者桃树的枝条,就要插在猪皮冻里,这样花开得更艳丽些。要保鲜菊花或者芍药的根茎的话,最好将它们放在木头砧板上敲到裂了为止。荷叶、芭蕉或者芋头的根茎,就要注射稀释盐水或者烟叶水……”
  一直快到凌晨,我抱着那只藤箱子回了家。见到先生,和他说了韦素芬如何如何教我插花的事情。过了半年,先生告诉我,他在某间店铺遇见了原先小咪花店的店员,说是韦素芬患了子宫癌,已经去世了。
  那天,正好是灰野敬二的演唱会,我到场的时候已经结束,所以就什么也没有听到。

 

石头记


  天气很热,庭院的朝颜没有熬到下午,已经全部收敛。粗糙的风掺夹着石竹叶子的刮痕,葵花也渐渐变成一只只废弃的蜂窝。小咪在她的蓝缎百蝶裙上睡午觉,庭院外偶尔掠过一只失踪的猫粉红的掌。
  他回来,淘好米,放进瓷盅,加入碳,随手扔了一把荔枝梗到炉子里。天变成粉红的碳灰色,他已经做好一碟青水豌豆苗,一碟蒸草鱼。一个人吃完,静静地坐在黄花梨软屉春凳上。
  前后左右除此之外只有一户人家,在一片乱发般的芦苇后面,中间还隔着一道小桥和一只深水塘,因此他所看到的那家人的灯光,风一吹过,就晃动起来。
  捱到清晨,他照例去书院。他走了很远之后,庭院外响起了敲门声。一个面善的男人,说两个星期前,岳父母死了,他和妻子刚刚搬过来,住在芦苇后面,附近没有什么人家,所以也算是相望的近邻,有什么事请多多关照。这是从原先的傅县带过来的鱼干,夫人无论如何请收下。小咪谢了,关上门。把鱼干吊在梨树下,闻着风吹送的咸腥味,解下蓝缎百蝶裙,铺在石凳上,又睡着。
  黄昏的时候,他离开书院,绕道去了她那里,许诺说等小咪过完七七,再接她不迟。她不语,两个人就那么沉默地拥抱着。
  一直等到小咪过完七七。黄昏时分,他守信地招了一只两人抬竹轿去接她。很长时间,她才从厢房里出来,穿着一条蓝缎百蝶裙,胸口别着一朵绣白鹤,问他:“我好看吗?”他讷讷地说,还好。
  一路上突然下起了雨,雨越下越大,闪电霹雳地打在俩人哆嗦的面颊上。雨水淹没了小桥。轿夫终于不肯再前行,提议在水塘边上的人家那里先避一避。水塘那家,只有夫妻两个,看上去面善。他便把她的手拉过来,说这是续弦的内人,今天刚过门。夫妻两个面面相觑,没有吱声。那么……请喝茶。男的说道。
  第二天清晨,水塘那家人偷偷看着他一个人朝书院的方向走去。夫妻俩等到中午,男的像昨天中午那样,拎了两条傅县的鱼干,过了桥,再次敲响庭院的门。开门的依然是小咪,接过鱼干,微笑地看着他。男的瞥了一眼小咪的身后,竟然是昨天黄昏时躲雨的那位夫人没错。
  “你怎么自己推了门进来?”她像任何一个女主人那样叫道。男的指着小咪说,是她帮我开的门。“谁?!”她问。男的再定晴看了看,眼前只有昨天黄昏时躲雨的那位夫人没错!
  低头摊平双手,掌心空空,鱼干明明没有了!只好尴尬地道了歉,匆匆离开。
  接连的日子又开始不断地下雨,将鱼塘那家人种的韭菜全部淹没。小鱼小虫水姑娘……浮上来,连同一些微生物,聚集在污秽的水上面。突然间,男的看到一波蓝色闪光,打捞起来,竟然是一条蓝缎百蝶裙。

 

 

佛罗伦萨的回忆


  我在市场上买了些鱼、蘑菇和韭菜花,请韦素芬过来吃午餐。“因为要和男友还有他的爸爸妈妈过节,所以明天不能和你一起过,今天提前庆祝一下。”我在电话里向她说明:“也不一定就是为中秋。显得很隆重的样子其实都是礼节上的,就是吃一顿午餐而已。”
  “好的,反正孩子在学校有便当吃,晚上才回来,中午到下午我都有时间。”韦素芬说。
我把鱼剐好,蘑菇去泥,用小刀在手心里均匀地一剖为二,把有点像女人子宫颈的横剖面朝上排开。然后将一指长的韭菜花散了盐阉在蒜白沫里。碟子逐渐添满,只剩下外面一圈瓷上的碎釉。我抹了汗,坐在椅子上,专心等她来,这之间,放了一张柴可夫斯基的专辑。在柴可夫斯基与他的情人的关系里面,他可能是偏向男性的那一方,才这样想了一会,音乐就突然黯然起来。
  韦素芬直到将近1点半才到,说是想在附近买花的,但是走了很远都没有看到,结果又迷路了,问了好几个人才找到这里。我说没关系啊,我反正也不饿:“你饿了吗?”韦素芬说,有点了,早上起床的时候,给孩子煎了两个饼,一人一个:“啊,这么漂亮的菜啊,我来做吧!”
  我站在她后面,递油盐酱生抽和姜丝,洗碗碟,不时问她:“这个盘子装好不好?”“这个太素了,换那个青花的吧!”
  饭是一早煮好,等菜端上桌的时候,已经有些温凉,不过在嘴里细嚼,却比滚烫的时候清甜。菜的味道都有点淡,但是颜色却搭配得很好看,盛夏过后的荷花也不过如此。汤是橄榄菜炖九里香,我们各喝了一碗,我又用莲蓬勺舀了些九里香,给她添上。
  “去年这个时候,我还在神户呢。”她笑道。
  “月亮是家乡的圆吧,所以才回来不是?”我问。
  “我觉得这个倒也没有,我没有家乡的心态。我原先在这里生活了十七年,另二十七年在外地。神户的月亮,东京的和巴黎的月亮都差不多,我就是生活在一间有轮子的房子里的植物,我的运动是以房子里的其他东西为参照物的,房子里的其他东西没有变化,我当然也就没有多大的变化,至于房子外面的一切,好像和我的关系不大。”
  恩,这样……我答道:“是因为太早结婚的缘故吧!做了长时间的家庭主妇,恐怕可能都会有这种感觉。”
  “也许吧!但我觉得是自己的原因。我也工作过,做过很多工作,有按小时计算的餐馆里的工作,也有推销书籍和保健卡的工作,和人打交道虽然我不是很擅长,但是起码的规则都很熟悉。经常看书、看电视或者偶尔参加宴会,时间长了,外界发生的事情其实也很了解。生了孩子之后,和其他孩子、校长老师们的来往越来越密切,孩子的大脑和教育体系的矛盾我都看在眼里……但可能是某种与生俱来的原因,特别是四十岁以后,我觉得自己,……对外界的反应越来越迟钝。我想,归根到底,我是一个很悲观的人。你在听柴可夫斯基?”
  “……嗯,要不要换个轻松点的?”我站起来,转身走到碟架。
  “不用,挺好,我挺喜欢的。”
  我把音量调大,坐回餐桌,用筷子挑拣剩下的韭菜花,想说点什么高兴的话,一时具体的也想不起,就沉默下来。
  “我是不是一个很闷的人?”她问。
  “不是,和你在一起我觉得挺放松的,你说的感受,我也时常会有。不过,我觉得除了照看孩子之外,你还是可以做些事情,上次说开个外语班教附近的小孩子就挺好,你写招生简章,我帮你设计啊,或者做成活动卡片的样子也可以。”
  她微笑了一下,低头不语。
  “或者,开家料理店嘛,你的手艺那么好。在自己家附近找一个便宜的地方,装修上省钱又好看,对你来说一定没问题。橱窗上可以摆些植物的标本、漫画或者水果蜡烛什么的……”
“嗯,这倒是个好主意,我做菜比教小孩子擅长。我是当不好老师的人,我常常告诉自己要收敛脾气,不要冲孩子发火,但是我就是忍不住,然后我很内疚,向孩子道歉。我说对不起,妈妈不是想骂你,你已经很乖很乖,是妈妈不对。但是每次我都控制不住。我小时候就是这样子,我的爸爸妈妈姐姐常常冲我发火,不过,他们也不是故意的,两个姐姐都是妈妈原先的丈夫生的,我的爸爸又老是找不到好的生计。”
  “明天中秋,你要和他们一起过吧?”
  “会一起吃顿饭什么的。不过姐姐们应该要回婆家过。”
  “对了,今天晚上,火星离月亮最近,据说是百年难遇的美景。”
  “……是么?”她微笑道:“要说美景,我也见过一次……有一天早上起来,忘了是哪一天。那时我生活在东京附近的一个村庄。像平常那样撑着伞,小雨里面送孩子到幼儿院,经过一栋神社,突然看到不远的山坡上开满了樱花,白色的花瓣,像下小雪一样,整个世界似乎只有那一片小雪是上天恩赐的。”
  四点的时候,韦素芬说要走了。
  我独自乘短途客车到男朋友的家乡。一路上,汽车在高速公路的平地与隧道里穿梭,另一个城市的灯火很快就会绽放在眼前。我把头靠在车窗上,想着即将和男友拥抱在一起的情景,忍不住看了一眼窗外,恍惚间谁站起来,使面前的一切变得模糊。

 

 

思念人之屋


  她说她叫韦素芬,在网上给自己起一个这么像真名的名字的女孩挺特别,所以我就常和这个名字聊天。我们那个坛子的人,都有点夜盲症,深夜还挂在上面,说是找不着枕头。有将近一年的时间,我找了一只枕头,抱在怀里。抱得太紧,枕头说她已经失去自我,还用剪刀捅伤自己,情形有点像卢巧音拍的那支MTV,棉花飞得满屋子都是。我正好从外面回来,一打开门,她、棉花还有几件蕾丝内衣就飞了出去。
  我再回到坛子上时,韦素芬已经不在这个时间范畴之内。也就是说,韦素芬那边是清晨6点,我这边是正午。问她,睡得好吗?通常要到黄昏才得到答复,说还可以,就是胳膊疼。为什么胳臂疼,她没有说。我们不像以前那样,有很多话说。我想这也许和地理距离有关,也许也和我自动中断的那一年时间有关。
  有一天,我正在办公室,一边吃外卖,一边和上司以及同事看香港新闻。韦素芬突然问我,以前我曾经说过的话,是不是真的?我有些纳闷,但很快就下意识地回答:“当然是真的。”然后按下CTRL加ENTER。她说:“那好,我睡去了。”凌晨6点还没有睡,一定是为什么失眠了一夜。我赶紧将我们的聊天记录翻出来看,最早的聊天记录已经被系统自动删除掉了,现在的,无非就是胳膊有点疼或者坐在去威尼斯的夜班车上,遇见一个以色列人来着而我又买了一张什么CD天气很热啊等等。我以前曾经说过什么话呢?显然,再次问她的可能性不大:第一,我已经承认是真的;第二,即使不是真的但此刻肯定要变成真的;第三,她不过是一个网友,我没有必要如此当真。所以,我安静地把外卖吃完,之后继续看香港新闻。
  黄昏回到家,习惯性地打开电脑,看有没有她的留言——这已经是第四天了。她一连四天都没有留言的情况,在我们恢复联络以来,是第一次。本来,我曾经说过什么真的或者假的话,这个问题基本无足轻重,但现在气氛似乎有些不同。到了第五天,我开始心慌,这种心慌,与其说像一枚定时炸弹,不如说像轰炸之后的废墟,寂静,甚至有点虚空。
  第五天黄昏,我终于把“请告诉我你现在在哪里?并且告诉我‘以前我曾经说过的话’是哪一句话?”发送过去。
  一个月后,我已经习惯了没有她的留言的日子,甚至已经逐渐忘了这件事。某个星期四,邮差送来一张包裹单,打开来看,是一只那不拉多绒布玩狗。夹着一张纸条,上面写:“我睡不着。真的,所以不得不那样做。你曾经说过,怕我一个人在异乡孤独醒来,我很感动。谢谢你!上次问你要的地址如果没有错的话,相信你能收到这只狗狗。”再看落款的时间,是我的那天中午她的凌晨6点,因为那天香港发生了大件新闻,所以日期比较容易记住。
  我想起来了,我是说过这句话,怕你一个人在异乡孤独醒来,但这不过是一句歌词——这不过是陈升的一句歌词。

 

Moby whispering wind(风声)


   春天是多美的季节,剪刀一样乌黑的燕子爱上了芦苇,他用他的羽毛轻轻掠过她苍白的眼睫毛,她还没有来得及醒来的时候,河面的薄冰就已经化开了。他如此爱着,直到她的梦绽放出茸茸的小花,就这样爱了一整个春天。可是现在已经是秋天了,他们依偎着的水边的天空还没有消散掉最后的暑气,他必须要飞走了。而她哪儿也不能去,作为一枝河畔的芦苇,她是活不下去的。他也不忍心将她衔走,他甚至不忍心摘下一朵鲜红的玫瑰送给她,因为玫瑰的血会使她迷失方向,醉倒在尖利的刺上——他是多么担心她就这样死去。所以他只好飞走了,心里只剩下她在水里柔弱的倒影,这个倒影将伴随他度过一整个漫长的冬天……
  ……讲完这个故事,在落款上,我写道,亲爱的韦素芬,或许我就是那只燕子,你爱我也好,痛恨我也好,我已经走了,是一个真正的事实。
  飞机降落在另外一个城市的时候,一阵秋雨洒在马路中央,我久久凝视着红灯的暗部,不知道下一个十字路口在哪里。在街心公园,我发现了一个被雨水浸湿的蚂蚁巢穴,找了几片枯黄的芭蕉叶盖在上面,又拣来几块大石头压在边缘。
  我们难道要住在这里吗?女友气鼓鼓地问。
  当然不是。我苦笑道。
  找房子和购置新的家具,花了很长的时间和我们信用卡所剩无几的钱。但是新家也还算顺利地搭好了。沙发和地毯扔满了女友喜欢的卡通狗。厨房里放着崭新的吊带围裙,垃圾袋里是和韦素芬一起买的旧拖鞋,穿了一年零三个月,没有舍得扔,和剃须刀、袜子之类的东西一起塞入的行李袋。梳妆台上的化妆品包装瓶清一色变成藕红,是韦素芬最讨厌的颜色。行李袋在洗衣袋旁边,已经被掏空。
  十月,十一月,或者十二月,日子就这样过去。到了第二年的初秋,有一天风声很大,我拉着女友的手回家,沿途看到一个女人,穿着蓝裙子,细缎带鞋,一条丝巾和乱发纠结在一起,吹向苍白的面颊。她身边那个男人正在专心往自动售货机里投硬币。
  我没有告诉女友,那个女人长得很像韦素芬。至于她身边的男人,我不敢肯定他长得很像韦素芬的丈夫,因为在我和韦素芬相爱的那一年零一个月里,我从来没有机会见过他。

 

《Songs Of A Dead Dreamer》(《亡故梦想家之歌》)


  小时候,我喜欢一个女孩叫韦素芬。她成绩不好,个儿又高,坐在最后一排,她姑妈就付了高价把她送到了重点中学。她在重点中学不适应,成绩还落后,就越来越不爱说话,最后一句话也不说。她姑妈只好带她去看精神科,检查结果是患了红斑狼疮。她住院那天,离她14岁生日不远,一直住到18岁。
  我父母不允许我去看她,因为我身体不好,担心我会被传染,这使我无法做到每周至少和她见上一面。后来我家搬到环城北路陈志忠街,离医院很远,我又必须忙着应付考试,见面的时间就越来越少了。她15岁那年有一次好转,被接回家住了两个星期,我便用自行车载她出来散心。
  那天,天很蓝,我们到了小时候常去的一条废弃的铁路沿线。某种植物的嫩芽从泥土中伸展出来。蒲公英的羽毛和蝴蝶的翅膀一起降落到她的肩上。她的手还像她8岁那年弹奏钢琴时那么灵巧,她的单眼皮削得像一只乌黑俏丽的燕尾。她的头发虽然已经开始大片地剥落,但依然细滑如丝。我还记得有一架飞机从她的眼眸里缓慢地飞过。
  ……她问我,你的梦想是什么?我想了一下,就说是做法官。
  “那你的梦想呢?”
  “我想你永远记得我。”
  我答应她,永远记住她。之后的那三年,她病情恶化得很厉害,却坚决不让我进去探望。她姑妈说,她怕你看到她的样子。所以最终我都没有能够再见她一面。十年以后,我四处游走,过着各种新鲜的生活,当然也喜欢过其他女孩,所以慢慢地就把她忘记了。有一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我梦见我们沿着一条两旁长满仙人掌的小路一直往前走,她推着一辆自行车走在前面。我发现自她的鞋跟起,颜色开始变淡,接近地面的时候,已经是白色了,就像是什么被空气氧化掉的那样。我又看了看仙人掌,它们依然是绿色的。我故意弯下腰用手指使劲摁在尖利的刺上,黯红色的血从一圈圈指纹中央渗出来。我又仔细看了看她的裙摆,粉紫色的玻璃纱在自行车旁摇曳。
  小路一直延伸到黑色的柏油马路,马路上再也没有植物。两边的大厦冷清静谧,人们似乎都躲进一个隐蔽的空间。在一个将近60度的斜坡上,我用力推着她的自行车后架。到了坡顶,视野变得开阔起来,不远处有一个加油站,顶部有一只烟囱,冒着充满汽油味的浓烟。在另一条小径和坡顶交叉的地方,有一块路牌,上面画着一枝黑色的箭头。我突然紧张起来。抓住她的车头不放手。
  你要走了吗?
  是啊,她微笑道。
  要上班了。
  你到哪儿上班?
  她指指箭头方向,说是一家玩具加工厂。这时,我才发现她手里抱着一只粉红色的绒毛兔子。
  很漂亮。我有点嫉妒地说,你每天怎么过的呢?
  ……早上6点就起床了,然后7点钟上班。
  为什么要走那么早?
  “有两个多小时的路呢。”
  “可以坐地铁啊。”
  “没有地铁。”
  “然后呢?”
  “……然后,中午在办公室吃饭啊,吃什么?嗯,吃些鱼和番茄之类的菜啊,然后睡一个小时的午觉,对,在车间休息室。还有浴室,可以洗澡。下午三点就下班了。下班以后听听音乐,什么?……嗯,也不一定是钢琴,别的音乐也听。晚饭是爸爸做的,他会做韭菜拉面,你知道的。然后,看看电视。睡前会记日记,在医院里待久了,养成记日记的习惯。记的都是些平常的事吧!有时候,也会回忆一下。”
  “……你,有爱你的人吗?……”我终于忍不住问道。
  “我,不知道……”她低头说道。“时间已经来不及了!”她为难地看了我一眼,飞快地跃上自行车,朝箭头指定的方向驶去。

 

Toujours(《永远》)


  1999年,我和当时的男友分了手,百无聊赖,所以就接了一个画壁画的工作,到垲寺采风,途经我的前男友的家乡蛰蚌。
  蛰蚌是由一个渔村发展起来的中等海滨城市,咸鱼味和发展旅游业的体香混杂在一起,铺陈着一种热带之肉的气息。因为是我的前男友自幼生长的地方,勾起了我和他之间的回忆,我突然很想念他,然后就给他家挂电话。接电话的人正好是他,声音有点异样,问我:“突然打来电话,出了什么事吗?”我也有点紧张,想了想,说现在正在蛰蚌,可以顺道看望他的父母。他说,有必要吗?电话卡搁在磁卡机里。大约半分钟过后,前男友在电话那头有些哀伤地说:“你可以到一家叫青春照相馆的地方,上大学前我曾经在那里当过学徒。有个老师傅叫张青夫,是我的老师。代我向他问好。出门在外你自己小心。”
  我的心里弥漫着惶然和忧伤,前男友的影像似乎浮现在每一家装潢新颖的照相馆橱窗上。
  恍惚中竟然真的找到了写着“青春照相馆”字样的招牌,在蛰蚌一条回肠小巷内。小巷尽头是沙滩和海。我走到海边呼吸了一口湿盐般的空气,然后又循小巷走回头。它没有橱窗,甚至没有像样的门面。我犹豫了一会,最后决定不去惊动它。
  从垲寺回来以后直到现在,我都没有再见过前男友。关于他的近况,我也只是知道他组了一支叫韦素芬的乐队,我不知道韦素芬是谁,但我想那肯定是一个女孩子的名字。至于从前我和他的事情,印象中他每日抽4元一包的香烟,吃蔬菜、少量的肉和米饭,喝啤酒一瓶,洗凉水澡一次,听数小时音乐,看书一本……曾经为我自杀过。自杀的原因也很简单,就是我爱上了另一个人。
  “你会活到100岁的。”前男友说。
  “为什么?”我惊奇地问。
  “因为你胆小怕死贪图享受,过马路都要拉大人衣角。”
  “但我的确会很快死去的。”
  “你死了我会很难过。”
  “真的吗?”
  “那一年,我如果就那样死了,你会很难过吗?”
  “当然会。”我闭上眼睛,简直不敢想象。

  (完)

【论坛讨论】

1883
  “不失者”很有意味,因此看到“佛罗伦萨”累牍式的对话时却觉得这种意味被破坏掉了,凝练持久的恬淡之感降低为日常抒写,算是所谓的损失吧。

邱雷
  整体专注于叙事,模糊、虚化的场景(并不仅是笼罩在人物或场景之上的简单的朦胧的气氛)从属于情节的流变,但并不因此显得草率或漫不经心,而呈现为自然地退到“事件”之后为之构建背景的形态,人与事占据了更多的镜头,也就对作者在叙事节奏、协调感、整体性上不加控制的直觉把握提出了更多的要求:小说核心也仅存在并凝聚于它们同时抵达的某处,片刻的汇集。

生铁
  《不失者》,前面几段读了之后,我觉得几乎可以作为如此短篇的小说的模范之作,而从“一直快到凌晨,我抱着那只藤箱子回了家。见到先生……”这一段往后,急转直下,非常“下等”,而且下等得让我措手不及。
  我这个评论不带任何讽刺的意思,都是我最直接的感受。有必要避免人为的小转折,小奇趣,要遵循自然的意志。

黑天才
  假如是一个整体(因为不停穿梭了“韦素芬乐队”这个产物),那么这个小说可能照顾得不是很周到,分节写也有挺难从大的方面把握和控制。它只能作为提及的关键词。所以只能一节节地挑着说,或者是各人找到自己喜欢的类型的小节。
  小说有种成熟女性的美,它偏向中性,我觉得女性写作尤其要小心娇滴滴的东西。这篇则没有,而出现了“庭院外偶尔掠过一只失踪的猫粉红的掌。”这样句子的好东西,是很逗人的。《石头记》是我最喜欢的,它如果再明晰一点就更好了。因为每节的题目都干脆是歌曲(或专辑?),让我联想到假如在听一首自己喜欢的歌并以此作引写东西,很有趣味性。
  《佛罗伦萨的回忆》的结尾很棒,同样形式的结尾在《不失者》中就不那么让人放心了,简直有点故意如此的,但给了一个很漂亮的开始。总的来说,“韦素芬乐队”没有成为一个整体,它只有高低起伏的局部,就像这些音乐,它不在一个范畴之内。

亢蒙
  叙述散乱但是旁支中有很多值得斟酌的闪光点,几个看似分散但是紧凑在一起的段落,给人的感觉是恬淡而富有跳跃性。这种恬淡就像是咸味饼干,很好吃富有一定的质朴感但是并不管饱,而跳跃性又像是草丛里的蚂蚱一样,蹦来蹦去却跳不了多远。我这么说的意思,是说作者不能一味的沉浸在小说的恬淡氛围里,跳出本身的处境来描写人物和锻化语言,可能要比现在这样越陷越深的小情趣展示要好很多。

周迷
  大家的评论怎么这么看重整体呀,我不太看重整体,王梆的小说还没来得及看完(恕,眼下没那么多时间,抽空会再看的),但感觉很好。整体首先背叛了写作,然后写作再背叛整体,一个相互的背叛,凝结出来的却是第三者,不期而遇的第三者。

一意
  非常喜欢。
  不过我总觉得这篇有似曾相识的味道,我曾经看过哪篇相类及的范文一时想不起来?

shep
  和蝼冢,若若类似……最近我想看的是硬汉风格的,有没有粗犷点儿的?

孙智正
  疏离,清冷,耽美,日本,挺好的风格

黑天才
  大家的评论怎么这么看重整体呀,我不太看重整体,王梆的小说还没来得及看完(恕,眼下没那么多时间,抽空会再看的),但感觉很好。整体首先背叛了写作,然后写作再背叛整体,一个相互的背叛,凝结出来的却是第三者,不期而遇的第三者。
  哈罗,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这还是在你没看完的前提下说的,你要是看完了──写作和整体互相背叛之后一笑而过生出一个第三者,你以为作者会听了高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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