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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着人们指点的方向,我在左舷看到了那艘船。它静静地斜躺在海岸的一隅,光亮的油漆在四分之一海里内就能看得很清楚,尤其是那红桅杆上的白色旗帜……偶尔会轻轻飘起来。仿佛,那只孤独的单桅帆船正迎着海风,默默驶入碧波荡漾的一片汪洋。
一
码头上,人迹寥寥。甚至还透出几分苍凉的感觉,这儿和所有不知名的小港口一样:地上零零落落散布着各式垃圾;连片的水渍泛着腥臭。只有两个接船的水手,他们穿着邋遢,正懒洋洋地搬起一只大箱子。不知怎的我忽然想要下船,去看看刚才出现的那艘船。但也许只是纳闷:这里怎么会有那么一条船被放在那里呢?于是,我跟在几个穿风衣的男人鱼贯而出,干瘦的二副则倚在船舷上独自抽着烟。一切都显得那么寂寞。
在小巧的纪念碑前,我看到一块牌子,上面写着“油漆未干”。至于沙滩上的那艘单桅帆船,它则只是一个铸铁的模型;只是人们把它做得到栩栩如生罢了。于是,在它前面的那个小小的纪念碑,看上去就更像一块墓碑了。我走过去,蹲在它的面前:谨此纪念那些出海航行的人。那上面只有这么一句简单的话,犹如阵亡的无名士兵纪念碑似的。特别是在那块牌子映衬下,显得颇为戏谑和荒诞。
而今,我就置身于此。看到的仅仅是一个破落的海港和沙滩上的油漆塑像。这时,我发现自己的鞋子已经陷进了柔软的沙子里,流沙缓缓地灌进鞋子里、粘在袜子与脚后跟之间的缝隙上。于是脚趾就不自觉地跷了起来,那些有棱有角的沙粒便从后面滚到前面,等待着脚指头落下,最后在脚趾之间形成一道凹槽。这些粗糙的沙垫踩在脚上会让人很难受,有一点儿疼、但更觉得燥痒不安。我索性坐了下来,挽起裤管,脱掉鞋和袜子,然而脚上沙子却更多了。它们被汗液吸引过来,密密麻麻的贴在脚掌还有脚背上。这让人想起了在海滩上嬉戏时的情景,就像——
“小的时候,我曾被埋在沙子里大半天,一直到晚上大人才把我给拉了出来。”我回头望着站在我身后说话的人,那是一个其貌不扬的老头。他此刻正凝视着前方那块浸湿了的滩头;我突然发现,在他那一脸苍老的皱纹中间,两只眼睛却闪烁着奇异的光芒。
“没吓着你吧,小伙子。”老人颔首盯着我说道。“我是这儿的管理员”他指着那块墓碑、不,是纪念碑对我说,“那个冒失的油漆工把牌子挂错地方了。”然后他走过去摘掉牌子,仰头望着那面旗子。布条紧贴在铁制桅杆上耷拉着,现在没有一丝风,天空阴沉沉的。“会下雨吗?”我磕掉粘在鞋子上的沙粒问道。“平安无事……我是说不会下雨;也没有风暴。我们这里经常这样,天老是阴着,也没有点儿风。”老人突然笑了起来,“呵呵,你是来这儿旅游的吧?”
“只是偶然路过。”我希望这句话能引起老头的注意,但他似乎还是无动于衷,晃悠着手里的牌子在塑像附近随意走着。“不过,这个纪念碑不是很奇怪吗?是不是为了纪念什么人啊?”他好像是没听见一样,继续忙他自己的:俯下身开始去擦拭钢铁小船的船帮。真是一个怪人,我想。就在我感到疑惑的时候,老人忽然说起来了,“那时候我只有七岁,我记得应该是个炎热的下午……对,天气很闷热。于是我和小伙伴们就在这片沙滩上追逐打闹,啊,人小时候真不可思议,明明是热浪滚滚、烈日当头,可就是使劲儿地跑来跑去,在沙子上翻跟头、打滚儿,然后猛地扑到浪头里。咸乎乎的白色泡沫就粘在鼻子尖儿上,你能闻见那种强烈的腥味儿。这时候后面忽然有人大喊了一声,其实只不过是发现了一只爬上来的海蟹,然后大家就都跑了过去……在体力耗尽之后,我们就躺在滚烫的沙滩上。那时候我们一点儿都不怕热,甚至在沙子上翻来滚去,模仿摊煎饼的样子。后来我就慢慢睡着了,等到醒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被他们给埋了起来。他们在我身下挖了个很深的坑,还把上面的沙子踩得瓷瓷实实,然后一边朝我做怪脸一边跑掉了。可是当时我并没有吓得哭起来,虽然这是个过分的恶作剧,但当时我却很安静——真的,我甚至还在仰望头顶上的蓝天呢。我想起爷爷讲的海盗故事,据说有些海盗被人抓住后,就是被埋在涨潮时能淹没的沙滩里溺死的。说起来,好人有时候比海盗还残忍,这是一点不假啊。再回头说我,那时大概是三四点钟,所以表层沙子的温度已经开始慢慢降了下来,但仍旧很烫。只有仰着头才不会触碰到沙子,于是我就努力仰着头,看着空荡荡的天空。天上什么也没有,只能说是一片苍白。接着我就又睡着了——总是仰着头很累啊,直到被妈妈弄醒。好多大人都来,场面相当热闹……”
“先生,喂!”我不禁脱口叫了出来,因为我怀疑老头儿是不是犯病了。而他则抬头看着我,似乎察觉了我的烦躁。“呵呵,我只是在告诉你一件令我终生难忘的事。”
二
管理员点了一支烟,接着说道:“这些东西,只不过是人们为了寄托自己的一种感情而做的。我在这里住了几十年,总能看到渔民或者船员出海。你觉得,所有有渔民、水手都仅仅为了冒险才出海的吗?要是你那么想,就太幼稚了。虽然我不是海民,也不曾出过海,但是我很清楚,出海本身,就是一种冒险。”
“难道就是为了感激这种事情而修一座纪念碑?”我怀疑地摇摇头,“恕我冒昧,先生,您们这里总不会没有一点儿值得一提的事情吧?您不觉得这样的纪念碑通常是为了纪念什么英雄人物或者大探险家之类才有的东西吗?”
“是吗,你是这么想的呀。但我什么也不知道哦。”他朝我眨了眨眼睛,“因为我没有出过海。”在抽了一口烟然后他补充道,“哪怕是住在这里,也并不是所有人都会成为海民。你看,我就是这样的。在镇上循规蹈矩地生活,听从父母的教导去念中学,然后到储蓄所上班,最后退休。就我来说,生活仅此而已,从来也没有冒险、只有稀松平常的事儿,当然也就没有什么值得特别要记住的东西了,对吧。”
“或许这就是人们为什么要制造这种东西的原因吧?”我突然觉得自己好像已经发现了这个秘密,对于这么一个不起眼的海边小镇来说,一切都是平淡无奇的;而且也只能是这么平淡。于是,在百无聊赖中,人们渴望会发生令人惊讶的事情。诸如火灾、冲上滩头的船体遗骸或者海洋深处的恐怖动物尸体,等等。这种深埋在心底的渴望,让人们开始幻想,最后杜撰出一个,在无名海滩上发生的“伟大壮举”。从此,人们就可以去纪念它,甚至把它当成家族延续的一部分,人们会告诉他的小孩儿说,“孩子,我年轻的时候曾经亲眼目睹了……”于是乎,这种虚构、这种精神寄托和渴求都由谎言变成了一个童话;一个让讲述者和倾听者都为之陶醉和沉迷的梦境。多么可怕啊,我想。如果人们不得不用这些幻想——已被视作为现实的幻想——来慰寄自己的心灵的话,那么,整个人生都是可悲的。因为,你得欺骗你自己。
所以,此刻我已萌生了马上走人的念头。再在这里呆下去,是没有意义的,这里只有一群傻人;甚至还有可能让我自己也变得如此脆弱。真倒霉,也许我并不是第一个被这种谎言所骗来的人,但是,我觉得自己有责任结束这种欺骗。也许我应该给报纸写一篇文章,来介绍介绍这种愚蠢的做法,就算这会给当地人带来伤害,但它比这种欺骗所造成的伤害要小得多。想到这儿,我便迅速地穿上鞋袜,站了起来掸去身上的沙粒。
我又看了一眼伫立在海滩上的油漆塑像,此刻它依然是那么安静,过多的油漆让它显得更为粗糙。至于那座纪念碑似的标记,摆在那里犹如一个四方形的石墩子。与其说它们与这里的沙滩搭配得相得益彰还不如说它们业已融入其中,成为普通沙滩上毫不起眼的一处遗骸——就像随便放在那里的一艘老旧渔船或者一辆报废的小型拖车。它们在天气晴朗的日子里,会怎样呢?被晒得发烫、还是反射出昏暗不清的光晕;还会有人来此误以为这个小地方有什么“冒险家”么、当他们站在这儿——站在我现在所在的位置上,他们会做何感想?假若有个不知情的第三者,他在看到人们在此缅怀某个“奇迹”的时候,他会怎样说呢……
“不过,你要是真有兴趣,不妨到镇子里去逛逛。兴许能真遇到什么大冒险家呀什么的。”管理员一边笑呵呵地说着,一边踩灭了扔掉的烟头儿。
“小镇上的冒险家么?这听起来倒很有意思啊。”我站在原地没有动弹,而管理员只是冲我笑着。
三
留下来或许只是因为某种好奇。去见识一下镇子里的疯子如何,我这样想。但又忽然觉得自己在心底里,太过残忍。这就如同明知沙漠里不可能有水,却叫一个人在那儿挖井一样,真的有必要去找什么疯子吗,然后冷冷地在一旁看着他,心里头念叨着:“瞧啊,这就是这里盛产的白痴”吗?于是,怀着这样的心情,我走进了镇子。
街道被打扫得很干净,临街的建筑也都很朴素。在这条街道的中央,有一个圆形水池——它看上去却挺像一口井的。但我走过去时才发现,池水很浅且有些混浊。周围只有寥寥几个行人,哪一个都不像是什么冒险家,他们沿着街道两旁的建筑物的边沿分布着。似乎这是某个主题公园的布景一样。于是,我开始仔细打量这个小镇。
镇子也曾经很繁华过,这就是说,它现在已经衰败了。那些留下繁盛痕刻的遗迹,塌缩回猥琐的本来面目,一条长凳、一个布满污渍的招牌;我们可以在任何地方看到的这种印记——就如同人们创造的其他东西一样,在某一天突然坏掉了——人们的努力通常就是如此,始终都迈向毁灭。因此,我所看到的、呈现在我面前的,恰恰正是另一场终结。那是过去的排泄物,它们很随意地就摆放在那儿,尽管在整体上它努力维持着现在的局面。
要在任何一个地方寻找一个疯子,其实并不是什么难事。因为到处都有这种人的存在。不过当我见到我眼前的这个“疯子”时,却反而有些失望。那人坐在一间路边小店的外头,正在喝酒。此人穿着破旧、不修边幅,坐在两块儿垫起来的砖头上,一旁倒着几个空酒瓶子。此刻,他正扬起脖子往肚子里灌酒。我就站在他对面,看着他。他卷起裤管的腿上,黝黑而光滑;全白的头发乱糟糟的塌在脑门上;虽然已是满脸的皱纹和黑斑,但一对眸子却仍然炯炯有神。
“那么,你就是大冒险家咯。”
“嗯?”他放下酒瓶,看了看我。
“哦,我是来专程采访您的。听说您就是亲身参加了当年那次什么冒险的人,所以,我很想知道您那次冒险的经历。”我使劲儿不让自己笑出声来地说道。
老头儿突然打了个喷嚏,他抹了抹鼻子,又喝了一大口酒。“别来烦我!”他大声嚷嚷着,同时使劲儿挥动着胳膊。
“我是听说咱们这儿住着一位大冒险家才来的。那边不是有一个纪念碑么,我想一定是为了纪念什么人才建造的。听人说,您就是其中一位呀。可镇里也有人说那根本就是一个骗人用的东西,我觉得这么说也有几分道理。咱们这个地方怎么看也不像住着什么传奇人物啊。可能就是本地人为了招揽生意,故意胡扯出来的。什么为了纪念出海航行的人啦,说的冠冕堂皇。其实不就是下海打打鱼、在轮船上当当苦力而已。您说对吧。”
“哈哈哈哈”他大笑了起来,笑声甚至有点儿毛骨悚然。“唉——”老人长舒了一口气,接着说道:“下海打打鱼、在轮船上当当苦力……我就是在轮船上当苦力的,怎么样?”说罢,他扔掉了手里的那瓶酒。酒瓶儿洒出些残液,并在地上滚了几滚才停下来。
“既然如此,那何必又……”
但他哼了一声,打断了我的话说道:“想纪念什么就去纪念好了,难道有什么王法不准这么做?就算有,那又怎么样。即使是我这样的苦力,也有自己一辈子不会忘掉的东西……”说完,他用一只大手擦了一把脸。
“那天的天气,跟今天差不多呢。”老头儿不知怎的忽然自言自语起来。
四
一共四个人,对,从一开始就只有我们四个。我是本地的,以前在渡轮上干活儿。还有一个半大小子,他是药铺掌柜的儿子,上了两天中学就出去打零工了。再有就是两个外乡人,其中一个自称是什么上尉的退伍军人——走起路来有些跛,另外一个好像是从苦役场逃跑的犯人,啊,那家伙有一头很漂亮的头发。于是,我们几个驾着一艘渔船就走了。你要说这是冒险,那就是屁话。我们凑在一起出海,那当然是为了发财,我还没听说有什么傻瓜仅仅是为了瞧瞧大海是啥样子才上船的……让我动了心的,是听那个退伍军人说就在离这里不远的岛上有一个金矿,我们打算去那儿淘金。嗯,就是这么一回事儿。
开始的时候,非常顺利。我们在海上航行了七八天,风平浪静,简直可以说是我这辈子在海上过的最舒坦的日子了。我掌着舵,其他人都躺在狭小的甲板上晒太阳,偶尔有两只军舰鸟朝我们飞过来——它们还以为这条渔船打了多少鱼呢,哈哈。后来我们按照那军官指示的方向走,最后还真到了一个小岛。不过,接下来就全是倒霉的事儿了。
在岛上,的确有那么一个金矿。可是近来已经出不了多少金子了,也就是说金矿基本上被开采没了。不少淘金者都走了,留下来的只有少数几个老矿工。于是我们商量要不要在这儿呆下去。上尉说,他好不容易才跑来,说什么也得抡几镐才行。这话说的有几分道理,咱大老远过来就算没刨出个金砖啥的也得弄点儿金沫儿回去才行啊。然后我们就租了一套矿工的装备,在最深的坑道里干上了。
说实话,开矿远比当水手危险,尤其是在那种几乎废弃了的坑道里干活儿。主坑道只有木板支着,而我们则在它下面二十多米深的洞穴里。唯一的安全设备就是一根绳子:我们把刨出来的石块用篮子拉上去;两个人在下面挖,两个人在上面拉,就这么轮流地挖。这里面的滋味儿可不好受,我们不敢抽烟、油灯也得省着使(什么?油钱可是我们自己掏啊!)。从天亮干到天黑,等我们出来的时候,身上都没汗了。最主要的是我们早已经筋疲力尽,连步子都不想多挪动一下。可是,我们还得去洗矿。要把那些挖出来的石头放进槽子里用水冲洗,后来我们实在累得不行了,于是就直接泡在水里,等到第二天早上再来。打这儿开始,每个清晨对我们来说就是喜怒哀乐的大杂烩。有时候连续几天都一无所获,有的时候却能洗出一粒金子……你知道当我们第一次看到自己手掌心儿里的金子时,是什么表情吗?反正我当时觉得自己口干舌躁,捧起水槽里的水就大口喝了起来;上尉则趴在地上使劲亲吻泥土;剩下的俩人哭丧着脸大声怪笑,紧紧地相互拥抱。那些日子让每个人都学会了喝酒、我的小老乡跟着我们不仅学会抽烟喝酒还学会其他粗野男人常干的那些事儿。渐渐地,我们也变成了熟练的矿工,有了两三袋金沙。虽然仍然格外卖力气,但我们也明白了,金子要慢慢采,不会像刚来时那样没命的挖啊刨啊。那时候我们想,大概我们得在那里呆上十年才行。
但这仅是不幸的开始,不久我们就遇上强盗。我依旧记得很清楚,那是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我们在小棚子里和其他人玩牌,我还抬头看了看我们的金子——所有的金子都放在门梁上一块板子上,我们采金矿的都是老实人,如果谁打算走了,就和所有人痛痛快快地喝一碗酒再拿走自己的那一份——足足有十几袋,至少有十斤呐!接着门被踢开了,闯进四个大汉,手里都端着枪。“嘿嘿嘿,伙计们倒真快活啊。”为首的一个龇牙咧嘴地冲着我们笑,“废话就甭说了,咱们都知道你们在这儿发财”然后他突然恶狠狠地吼了起来,“把金子都他妈交出来!”其他强盗也随声附和着怪叫。我们全吓呆了,不知道该干什么好,除了上尉有把老式手枪外,我们根本就没有任何武器。那些老矿工就更别提了,连自卫的能力恐怕都没有。真是倒霉透顶,要是在金矿鼎盛的时候,别说膀大腰圆的大小伙子,连荷枪实弹的保镖也有十几号呢(这些都是听老人说的)。但现实是,四支黑洞洞的枪口正对准我们。于是,所有的金子都被抢走了,更叫人生气的是这伙强盗竟还恬不知耻地抓起我们的酒瓶儿,相互庆祝。“这烧酒可真不错啊,伙计们,我们这就走了。不用送啦。”他们大笑着扬长而去,屋子里又只剩下了我们。逃犯第一个哭了出来,“完了,全完了!辛辛苦苦几个月的金子啊……呜呜”,其他人也都非常沮丧。此时老矿工们安慰我们说,“别灰心丧气的,他们能抢走,我们就能再挖出来。”可这于事无补,想想看呐,这毕竟是我们好几个月辛苦工作换来的成果。凭什么、凭什么就这么轻而易举的让别人抢走呢?!上尉从刚才开始就两眼发直,紧咬着嘴唇,现在他忽然挥动着胳膊喊道:“要追回来,要追回来。一定要追回来……”他红着眼睛瞪着我,试图让我明白,这些金子必须要夺回来才行。
屋子外面正在下雨,哗啦哗啦的雨水倾泻下来。我看着依旧敞开的棚屋门,真不甘心呀、真不甘心呀!然后我冲上尉猛地点头,对,我们不是窝囊废,不能就这么让人给抢了。最后我们四个终于决定,拼了命也要把我们的金子抢回来。现在想起来,当时我们肯定是疯了。四个赤手空拳的人去面对四个暴徒,而且还是在下着瓢泼大雨的大半夜里?与其说我们当时被愤怒冲晕了头脑不如说是我们觉得自己必须去报仇雪恨;要去复仇。这,大概是因为我们那时候还没有上岁数吧。就这样,我们匆匆告别了老矿工们,拿起自己的东西就冲了出来。
五
可是,在这样的雨夜里,我们去哪找那伙强盗呢。“海滩!”小家伙嚷了一声,“他们肯定是坐船来的”。对呀,他们肯定是坐船来的。于是我们马上往海滩跑去。
等我们跑到了海滩,那些家伙正坐在一艘小船上,眼看就有走了。“站住!”上尉第一个大叫着,朝他们一瘸一拐地奔了过去。那伙儿人和我们一样浑身沦透了,此刻正坐在小船上。当他们发现我们时显然也很吃惊,但他们立刻就明白了我们的目的,于是有个家伙站起来朝我们开枪。“啪、啪”,子弹从上尉肩膀上飞了过去,我们仨不知所措的都站住了,可上尉仍旧追上去了。他冲到海里,一手抓住船帮一手去抓一个强盗的胳膊,我身边的逃犯突然喊道:“快过去帮帮他!”然后也跑了过去。“他们、他们有枪……”小伙子这时候显然是有点儿害怕了,但我知道这种时候绝不能畏缩,如果冲到强盗身边还能打一架,可如果就站在这儿不动,别说夺回我们的金子,甚至会被他们从远处打死:手枪,只有威胁你对面的人。“现在不是害怕的时候”我说着就抓起他的手腕,死命拉着他向前跑。
雨渐渐小了,浅滩上波浪并不大,有两个人正扒着一艘小船和船上的人搏斗。还有两个人一前一后的跑了过来。真是个混乱的场面。
不过话说回来,盗贼最后还是驾着小船逃走了。他们虽然没法开枪,但却拳打脚踢,用力踹我的伙伴。上尉和年轻的逃犯也不含糊,他们知道自己没法上船,就死死拽住一个强盗的大腿。于是,剩下的三个强盗便把他们的同伙给推了下去。三个人一起掉进海里,可依旧扭打在一起。上尉抱着那人的腿在海里翻腾,逃犯则扼住那小子的脖子,使劲往海水里按。我蹚着水要去帮忙,但上尉从海里冒出来冲我嚷嚷:“去找船,去找只船呐”随即他又被海水给整个儿淹没了。
于是我就带着吓坏了的小家伙去找船。我们自己的船已经拆了——我们用那帆船的木板修补了淘金用的水槽,还有支撑坑道的架子——所以,我得另找其他船。为什么要说清楚这个呢,因为你要知道,此后的事情,我们不再是坐着原来的那条渔船啊,而是一条很小的小船。
当我找到了船并划回来的时候,逃犯正在打上尉。他俩站在水里,一边争吵一边挥拳。“你干吗!”,“你这混蛋,为什么把他杀了?!”只见在他俩中间,漂着那名歹徒的尸体,“我恨这伙儿家伙,他们抢走了金子……”,“就是因为他们抢走了金子”,上尉已经相当疲惫了,但仍旧上气不接下气说道:“我们才必须知道,他们要去哪!”于是我跳下船分开他俩,“行了。你们到底还想不想去追?”他们这才不再打了,只是站在过膝的水里,喘着气。
“好了,都上船吧。”
我们的小船就在雨中出发了。上尉盘坐在前头,捏着自己的那条坏腿。年轻人摇着桨,我一面掌舵一面用一个陶瓷杯子不时地舀着雨水。没人知道我们要去哪,也没人知道我们会遇到怎样的艰难险阻。但奇怪的是,打这开始,便再没有人抱怨过什么了。连小家伙也紧咬着牙,一声不吭。于是,只剩下了雨滴的哒哒声和波涛的撞击。
十八天之后,对,我说的就是第十八天。船靠岸了。我们四个人整整两个礼拜没有吃过任何东西;现在,每个人的脸上和船底木一个颜色,蓬头垢面、邋邋遢遢。然而我们还有股子力气——因为,强盗的小船就在沙滩上斜着。我们追上了,毫无疑问,我们是追上了。大家都迅速跳下船,像一小群野兽那样,默默地走上了岸。那些混蛋在哪?在哪?我们不约而同往光秃秃的内陆走去。现在什么也无法阻挡我们,哪怕是死亡,我们也都不在乎了。在我们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找回属于我们的东西。
走了没多远,我们看见一个仰面躺在地上的人。他在淌血,但我们一眼就认了出来,是那个强盗头儿。上尉摇摇晃晃地扑了过去,跪在那汉子的身旁,抓起他的脖领子,“猪猡!狗杂种!”他大声骂着,仿佛这样才能让他解气似的。我们的小伙子也走了过去,在强盗的腰上摸索着。一会儿工夫他就举起一个袋子,扭头朝我们喊:“是金子、金子!”我当时一听就觉得脚都软了,要不是越狱犯搀着,我一定会倒在地上——我们的金子,那可是我们的金子呐……上尉此时也松开了他的手,“只有这么一袋吗?只有一个袋子!”年轻人无奈地点点头,于是上尉又抓起了强盗,狠狠抽了他几个嘴巴,“混蛋,你身上的金子呢,你偷走的金子在哪!”那家伙慢慢睁开了眼睛,“别、别杀我……别杀掉我……”。上尉又要挥拳揍他,但被我拦了下来。“让他说,让他说……下去。”那时强盗虽然已经奄奄一息了,但还是断断续续的告诉我们:在他们逃走以后,剩下的三个人为了这些金子吵了起来。他们本来是要分四个人的份,但现在只能分成三份,于是他们起了内讧,大打出手。“结果,就是这样……”他一说完就又昏了过去。
摆在我们眼前的,就是这个事实。不管我们是不是乐意,结果就是只剩一袋金子。“怎么办?”我瘫坐在地上问道。逃犯苦笑了一下,说:“还能怎么办,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拿走这袋金子。”那袋金子就放在强盗的身边,我们围坐在它,和那个不省人事的盗贼旁边。上尉伸直自己的一条残腿,缓缓地说道:“那现在我们就把这些金子分掉吧。”“你说现在?”小伙子昂起头,看着他。“对,就现在。你们也听到了,这些混蛋为了分金子而自相残杀。难道我们也要这么做吗?”小家伙还想争辩什么,但我插了话。“这样也好,至少这比在船上分安全。而且我们追了这么久,每个人都有份。”接下来是一阵沉默,我不知道其他人在想什么,总之我想到的是这些日子里的一次日出,柔和的太阳照在我脸上……还有的时候雨水从我脑门儿上流下来,或者我正在波浪里忽上忽下地起起伏伏。老实说,当时我对此一无所知,也没有考虑这么是不是就对。只有一个目标,就像戏词儿里说的那样:为自己寻求正义。但他妈正义只有这么一点儿,而且还得和其他三个人平分。我觉得够了,真的够了。
丢下半死不活的强盗,我们把袋子打开、倒出里面的金子。大小不等的金色沙粒堆在地上,形成一座小小的金山,这么说是夸大其词——不过反正故事也要讲完了,就让我夸大一次好了。我们找来一根小树枝,把金子划成四份,上尉从强盗身上撕下几块儿布交给每个人。然后我们便把自己的那一份儿用布片包了起来。接下来我们在那儿住了一宿,次日清晨便收拾东西,打算启程。在弄了点儿水果做干粮后我们就又上路了,但这一次不再有什么惊险;该回家了。
我们设法回到了出发地,对,也就是我的故乡。小家伙回家去看父母,而我则请上尉和年轻的逃犯在我那儿过夜。他俩也很快就走了,因为我家并不是他们的家。他们走的时候我只送到了家门口,以后的事,我也就不得到而知了。于是我又重操老本行,接着在渡轮上干活。过了几年,我结婚成了家。至于我的小老乡么,他后来子承父业当药铺的掌柜的,但很不幸在一次邻居的宴会上喝醉了酒,出门撞倒磕破了脑袋,就这样丢了自己性命。
六
老人一口气讲完了自己的故事。“一直到现在,我仍然没有为这些事感到过什么遗憾。”说罢他搓了搓手,然后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这的确是挺值得纪念的嘛……”我只说了这一句话便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只是在那里默默的沉思着,思考着他所诉说的一切。
“真是,我跟你废这么多话干吗呀。该干嘛干嘛去。”老人腾地一下就站了起来,朝我咧了咧嘴,便转身走开了。“但是,那艘船……”我追问道。“那个东西啊,是镇上人凑钱自己弄的。连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他头也不回的说着,摇晃着微醉的步子走出去老远。
于是只剩下了我一个人还呆在原地。但有一种我说不出来的感觉压在心里头,真叫人难受呐。
当我又回到了轮船上。甲板上空荡荡的,离起锚开船的时间还有几个小时,但我不想在这镇上呆下去了。这其中的理由其实我也说不清是为什么,总之,我现在就想回到自己的客舱里躺下来,闭上眼睛。至于海滩上的那个塑像和纪念碑,我又偷偷再看了它一眼,老实说,放在那么一个角落上,总是让人觉得很奇怪。
在回到客舱的时候,我被人猛地撞了个趔趄。“哦,没看到你进来。真抱歉。”那是正打算出去的二副的干瘦身影。
07.9.13
【论坛讨论】
老残
那个老人的话太文艺腔了吧。
凌丁
嗯,我们翻译的小说里不少叙述人都有点“文艺腔”,不知道是翻译之故呢,还是原文之故。
亢蒙
这个练习的痕迹更大一些,叙述上比较平稳,缺少亮点。
蝼冢
不错。
语言有点西化。
句子的劲道不够狠。太多的描写了。。。
生铁
语句翻译口感的问题,是在SHEP小说里普遍存在的“特点”。
抛却这个不提,我喜欢这篇小说的氛围。SHEP很多小说我都喜欢。比起那些小试笔和处女作,他的小说起码是一盘口味浓郁的菜——虽然有时盐多,有时盐少,但是你默认的做法。
宫林
读过一遍能给人留下实实在在的印象,很好,很强大,比那些语调自以为是,看得又难受的小说强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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