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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小时候我们家胡同对面是一座监狱,我们经常从远处朝里面看,但事实上是在看大墙和电网,别的什么也看不到,后来我们爬到房顶上,还是甚么也看不到。不过可以看到岗楼上的哨兵,我们对哨兵没兴趣,我们只关注他的枪。我们有一只玩具望远镜,只能看到有限的前方,但我们还是在看,希望有一天他能够开上一枪。
  对开枪这件事我们是有信心的,因为我们坚信监狱里关的都是些有武功的人,他们总有一天会从那跑出来,其中有的人会从平地上一跃飞过高墙。听说刚解放的时候就有人这么跑出来,那是个倒腾烟土的江湖郎中,懂得很多邪门的法术,还懂轻功,他就是用轻功蹿出高墙的,然后飞上我们胡同里的房顶,在那上边疯跑。这件事很多老人都知道,只是版本不太一样,有人说飞贼在施展轻功的时候,脚上还戴着贴镣铐,有的说警察在下面打枪,还是连发的,却怎么也打不着,还有很多,也不知道谁说的是真的,唯一相同的是,我们胡同的很多人都参加了抓捕,那个晚上胡同里灯火通明,满满当当的全是人,大家跟着飞贼不停地跑,后来很多人跑不动了,只剩下几个身强力壮的年轻人还在跟着,直到飞贼踩断了大合家的瓦片跌下来,他们才一拥而上把他擒住了。这其中一个就是我小叔的爸爸,我的姑爷。
  我们对轻功的迷恋就是这么开始的,但是并没有人从墙里面飞出来,这不能说明什么,只能说明里面的人不懂得轻功,真正懂得轻功的人,可能已经被关到了更高的墙里面,以免他飞出来。明确这一点之后,我们就从房顶上爬下来,决定自己练。带领我们练习轻功的是我小叔,他是唯一一个知道修炼方法的人,那本秘籍是他从杂货摊上淘来的。当时我们缝了很多沙袋,绑在腿上,跑啊,跳啊,从低的地方爬到高的地方,再从高的地方跳下去,我们练功的时候,眼睛就看着对面的大墙。可想而知,大家很快就纷纷退出了,只剩下我跟我小叔两个,其实,我也退出了,我只是在陪我小叔练功。没人能想到我小叔能坚持那么久,差不多两年吧,练到后来他不管什么时候都可以带着沙袋,上学也可以,每人知道他这是要干什么,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有一次大禾问他,他想了半天,没有回答。大禾说,你是想飞进大墙里头去么?你飞那里边去干什么呢?或者窜到房顶上树上去么?你去哪上边干什么呢?我小叔听了,想了想,还是什么也没说。从那以后,他就把沙袋脱下来了,再也没有带过。
  我小叔脱掉沙袋不是因为大禾的话,而是因为他发现带沙袋对轻功没有什么帮助,他恐怕一辈子都不可能飞上大墙,他甚至都不会比他的同学们跳的更高。我小叔因此失落了一段时间,但很快就恢复了,因为他在校运会上跑了第一名,接着又被教体育的胡老师送到军体校训练,这让我们对轻功有了新的认识,我们发现,轻功可能不仅仅是用高度衡量,速度也很重要。我小叔在军体校风雨无阻地训练了一年以后,便取得了区里的短跑冠军,从那以后,我小叔就成了胡同里的偶像级人物,但和我们的距离也疏远了,他老是一个人拎着跑鞋走出胡同,遇见我们的时候,匆匆的打一个招呼,看着他的背影,我开始再次对大墙里面产生期待,我再次希望能有个飞贼跑出来,到时候小叔就能跟他一较高下,像他爸那样。我把这个想法说给他,问他会不会抓贼,他说,当然,一定会的。从此,我就更期待,但不久,监狱就被拆掉了。

  2

  现在,监狱的地方是一座20层高楼,我家就住在里面,很多以前的老街坊都住在里面,大禾家住在15层,我们老能在电梯里碰上,他现在胖的像口猪。比大禾更胖的是我小叔,他已经胖的不像样了,更跟轻功没什么关系,不过我们对轻功早没兴趣了,我们知道轻功已经算不上什么本事,所以小叔虽然胖成那样,却仍然是偶像级的,因为他是我们的老总,我们都得靠他吃饭。这也是我最佩服他的地方,他老是走在我的前面,当年我偷偷练习轻功,就想变得跟他一样,而终于跟他一样的时候,却发现他又变了。我是小叔最信得过的人,但是他不能把最重要的工作交给我干,因为我最大的本领是轻功,对于一个公司来讲,是不能靠这个来经营的,我只好作办公室主任,主要任务是照顾他的生活,在他喝多酒的情况下把他安全送到床上,不管是哪张床,都只当作没看见。公司里很多人,包括大禾都说我幸亏有这么一个小叔,但我不这么认为,我也不认为轻功没用,我坚信总有一天我的轻功会派上用场。
  让大家没话说的,确实是我的轻功。那天我跟小叔走在街上,人很多,天气也热,大家挤来挤去的,这对我小叔来讲更是个考验,他腆着肚子,拱的很辛苦,也很烦。他一边走一边嘟囔着,说了很多难听的话,他甚至开始暴躁起来,用身子使劲撞边上的人,被撞的人大都没有计较,但我想照这么下去总会有人计较的。后来,他忽然不烦了,因为就在他撞人的时候,一个家伙也用劲撞了他一下,他一下子变得兴奋起来,转着脑袋找那个撞他的人,但是没找着,失落之余,才发现包不见了。那个贼的失误在于,他不应该跑上机动车道,他可能对自己的速度很有信心吧,我想,但更主要的是,他可能根本不了解轻功。我跨进机动车道的时候,和他大约有几十米的差距,但不出半条街就被我追上了,据我小叔说,当时所有的人都停下来了,很多车也放慢了速度,还有公共汽车里面的人,他们都把脑袋挤在窗口,对面的楼上,麦当劳里都有人在看,他竖着大拇指说,你当时那样特牛叉,就跟我当年似的。我却说,这些都是次要的,主要是轻功到底有没有用,那只包里有新签的合同,有现金,银行卡,手机,首饰,保险套,对了,还有车钥匙,加在一起起码也得几十万吧,说不好有上百万了,轻功虽然不能给公司创造什么利润,但可以一下子挽回巨大的损失啊。我小叔笑着点头说,没错没错,我犒劳你。
  小叔犒劳人的方法有很多种,吃饭喝酒,给钱,给车,给房,给女人,最善用的是最后一种。我小叔没给过我女人,因为他是我小叔,他希望我找个合适的女人结婚生子,好好过日子。
  小叔说:曹丹丹怎么样?
  我说:挺好的。
  小叔说:那就娶了她吧。
  我说:可是我觉得冯明明也不错。
  小叔说:谁更好一些。
  我说:钱菁菁。
  我小叔笑了,拍拍我的肩膀说:小可啊,你还年轻,在女人这件事上一定要谨慎,不要像我一样,结结离离的,离婚有多麻烦你知道么?
  我说:那为什么还要离?
  小叔说:我这么做也是为了找一个合适的女人。
  我说:没有么?
  小叔说:有,可问题是,你总会发现有更合适的。
  我说:小刘阿姨怎么样?
  小叔说:喝酒,喝酒。
  论酒量,很少有人是我小叔的对手,但每次差不多都是以他喝醉告终,我觉得作为一个公司的老总他不该这样,很多人都这么认为,包括他自己,可到头来还是一样,这只能说明一点,就是一个男人在面对酒和面对女人的时候,谁说了都不算。后来就喝多了,我背着他走到外面,不知道何去何从。我把他扔到草地上,让他靠着树,我也坐下来,掏出烟一边抽一边看月亮。不巧的是天上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可能被了乌云挡住了,可是连乌云也看不见。起风了,吹过我们,把小叔吹醒了,他找我要烟,我把抽了一半的递给他,他嘬了一大口,然后剧烈地咳嗽。
  我说:上哪儿?
  小叔说:回家。
  我说:回那个家?
  我小叔有好几套房子,每个区都有一套。
  小叔说:好像有点想孩子了。
  我说:哪个孩儿?
  我小叔有几个孩子,每个妻子都有一个。
  我小叔说:唉。
  然后他继续抽剩下的烟,继续咳嗽。
  风更大了,看样子是要下雨了,我说:咱们真得走了。
  小叔说:上哪儿?
  我说:去找小刘阿姨怎么样?
  我们去找小刘阿姨。小刘阿姨也和我们住在一个小区。车开到半路上雨就下起来了,特别大,开到小区雨更大了,我俩只好呆在车里。我小叔的酒有一点醒了,他说,这么大的雨。我说,是啊。然后我俩都看着窗外,气氛忽然有点尴尬。
  小叔说:你百米最好成绩是多少?
  我说:11秒7
  小叔说:不错,这个成绩能拿区里第一了。
  我说:不行,现在的成绩已经提高了。
  小叔说:刚才你的速度可能不止11秒7。
  我说:我刚才用轻功了。
  小叔笑了。
  我说:真的有轻功么?
  小叔说:没有!
  我说:但我一直认为你有。
  小叔不理我,他一边说一边朝外面看,雨还是很大。他掏出手机给小刘阿姨打电话。
  我说:要是不懂轻功,当年你是怎么抓住飞贼的呢?
  我小叔喘着粗气跟电话那头的小刘阿姨说就在楼下。
  小刘阿姨说:上来啊。
  小叔说:雨太大了。
  小刘阿姨说:那我去接你啊。
  小叔说:看看再说吧。
  小刘阿姨说:我还是去接你吧。
  小叔说:看看再说。
  我抬起头,看见小刘阿姨家的窗子亮起来了。
  我说:你跟小刘阿姨到底是怎么回事?本来是青梅竹马的,又不结婚,和别人结了婚,又互相惦记,现在都离了,又不在一块。你们是怎么想的?是不是有点装了。
  小叔说:你别这么说,那你为什么不跟牛小荷结婚?
  我说:你这是什么话,从小一起长大的就非得结婚啊?
  小叔说:是啊。
  我说:什么是啊?
  小叔说:是啊。
  我看了看窗外,点上一根烟。
  小叔说:你别在车里抽烟。
  我没掐掉烟,而是打开车窗,立刻就有大量雨水打进来。我把烟扔到雨水里。
  我说:当年小刘阿姨为什么不让你们俩结婚?

  3

  小刘阿姨其实是两个人。在现在的小刘阿姨还小的时候,她的母亲也是一名小刘阿姨,而且就是我们班上的小刘阿姨。当时她什么样儿我早就忘了,只是记得她特别漂亮。虽然她已经生下了另一个小刘阿姨,并且已经长成和我们一样的年纪,但她看起来好像仍然没有什么经验,好像也不怎么喜欢这个工作,更不喜欢我们,她老是让我们给烦的团团转,有时候还会朝我们发火。但有的时候她的心情也不错,有一次她拿了一只地球仪给我们看,她把手放在上面一推,地球仪就转起来了,她说:小朋友,这就是地球,我们大家都住在上面,不停的转啊转。我们都惊奇的看着,她就很高兴的再次推了一下。大禾忽然问:小刘阿姨,那我们会不会吐。看看,小刘阿姨就是被这些事情搞得很烦,她伸出一根手指粗鲁地按在地球仪上,说:不会。我忽然又站起来说:那它要是停了呢?小刘阿姨就变得局促起来,她又开始咬着下嘴唇,无辜的看着我们,用特别小特别小的声音说:那,那可能就麻烦了。小刘阿姨不知道这个麻烦究竟有多大,所以我也不知道,所以从那以后我就带上了一种地球停转的恐惧。
  在我目前的人生经历里,我一直坚信地球曾经停转过一次,那是小叔取得区运会冠军的那年,当时他已经和少女小刘在恋爱,并且,在那一年的夏天,还出现了飞贼。
  飞贼并不是从大墙里面飞出来的,也并没有传说中那么轰轰烈烈,事实上正好相反,一直没有人见过他的样子,就像一只幽灵。自从春天开始,胡同里就开始丢东西,大到钱、首饰,小到半导体、气筒子,虽然没有太大的损失,但问题是,太频繁了,直到进入夏季,大家渐渐开始笼罩在一种丢失的恐惧中。可以说,大家赋予他“飞贼”这个称号让我很失望,因为他并不是我期待的飞贼,在我看来,作为飞贼起码要让人看得见,像鬼一样偷偷摸摸,有谁会知道你究竟有多快?会不会超过我的小叔呢?这正是我长久以来盼望看到的。
  其实,我对飞贼还是存有一些期待的,我觉得,只要他还在偷,就早晚有一天会被发现,会被人抓捕,我再一次问我的小叔会不会参与抓贼,小叔说,当然。但听上去不够坚决,让我很不放心,所以,我希望他也丢一些东西,到时候才会更卖劲。随着天气越来越热,飞贼还是没有一点点线索。这让我产生新的担忧,一是天气太热,飞贼还肯这么辛苦地来偷东西么?另外,他已经偷了那么久了,会不会烦呢?鉴于此,我总是暗自怀揣着被盗的期待,在胡同当中行走,听见谁家又丢东西了,心里就很踏实。从这两点来看,飞贼并没有让我失望,第一他并没有因为炎热就放弃工作,而是延续着先前的频率,只是在时间上略有调整,第二,他居然真的偷了小叔的东西,确切点说,是他送给少女小刘的发卡,小叔咬牙切齿地说,他一定要抓住飞贼。他说这话的时候,夕阳已经映红院子,一只猫沿着屋脊行走,它站在边缘,纵身一跳,就到了对面的墙头上。
  地球停转发生在某个中午,之前没有丝毫的迹象,只是热,屋子外面的一切已经变得滚烫,没有谁愿意这时候走出去,都躲在屋子里睡觉,所以这个热天的午后是安静的,太安静了,以至于,那声忽然发出的“抓贼”,就像半夜里的炸雷,任何一个角落都能听得见。我仍然记得那一刻,我的头发都要竖起来了,我一跃从床上弹起来,朝外头冲去,嘴里喊着:小叔,小叔。差不多所有的人都出来了,胡同里挤得满满的,很有点传说里的意思,但是飞贼究竟在哪?我小叔在哪?我焦急地跑着,漫无目的,我嘴里下意识地喊着:小叔,该你了,该你了。
  忽然间,我发现我这么跑是徒劳的,我应该向大禾一样爬到房子上面去,于是我就爬到了居委会的上面,那是胡同里最高的地方,我想,这样没准就能看见我小叔。还是没有看见小叔,但终于看见飞贼了,那是个瘦高个子,跟我想象中差不多,只是瘦一点,他跑的太快了,根本没有人能是他的对手,追赶的人很快就被甩开了,有一次他被堵在巷子里,他那么轻松的就跳上了墙头,就像一只猫那样,在上面飞跑,然后跳进另一条街。
  我趴在房顶上看到这些,血液都要沸腾了,当然,不光是激动,也因为热,确实太热了,我能看见阵阵热浪从我眼前上升,后面的世界就成了波浪形的,好像正在融化。热气还涌进我的鼻子,我感到它们是烫的,我有点担心自己也被融化了。但是,顾不了那么多了,飞贼已经跑到这条巷子,只要再跑上一会,他就可以冲出胡同消失在大街上了。巷子大约有二百多米,笔直笔直的,我看着他在上面自由奔跑,心里有说不出的失落。就在这个时候,小叔出现了,他是从两个房子的夹缝里跑出来的,后面还有少女小刘,我的心一下子就抓紧了,再也顾不上什么热浪了,我把眼睛瞪得大大的,看见他们一前一后的向我跑来。
  我小叔和飞贼差不多有十米的距离,看得出来,他追的很卖劲,而且体力充沛,但却始终不能缩短那段距离,不仅没有,反倒好像越来越大了,本来已经有点疲惫的飞贼,因为有了对手忽然变得亢奋起来,速度越来越快,真的像飞一样,我不得不担心小叔不是他的对手,就在飞贼接近的时候,我忽然不顾一切的站起来,大喊一声:小叔,用轻功!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地球停转了,我感觉到眼前一片漆黑,从上面落了下来。我醒来的时候,是躺在妈妈的怀里,第二天,小叔上了报纸。

  4

  雨小点了,但还是大。我试着打开窗户,由于风向变化了,雨不再潲进车子,新鲜的空气阵阵涌来,我使劲呼吸了几大口,点上一根烟。我小叔也学着我把窗户打开,我把点着的烟递给他,然后又点上一根,我俩就这么抽烟,看着外面的雨。
  我说:你到底会不会轻功?
  小叔说:不会。
  我说:你要是不会轻功,怎么救了我,又抓了飞贼呢?
  小叔说:我也一直在想。
  我说:想什么?
  小叔说:我在想如果有哪天有人问到这个问题,我该怎么回答。
  我说:想到了么?
  小叔说:没有。我老在想,虽然这么多年没人问起,但总会有人问的。
  我说:那怎么办?
  小叔说:没办法,告诉他。
  我小叔就告诉了我,他说是飞贼救了我,他从奔跑中改变路线,用双臂接住我,然后和我一起摔倒在地上。他说得特别平淡,就像他解释别的任何一件事情,每一个理由或者结果从他嘴里说出来,都是平淡的,天经地义的,常识型真理型的,用不着强调。
  小叔说:现在看来,抓他是帮了他,如果是冬季严打的时候被抓,何止是三年劳教呢?可能半辈子都要搭上了。
  我把烟扔进雨里,说:差不多了,我们走吧。
  小叔说:什么差不多了,还很大啊。
  我说:又不远,跑快点就行了。
  小叔说:对,用一点轻功。
  说完我俩就走出车子,很快就被雨淋湿了。我过去背起小叔,他挣扎着说:不用不用,我没事了。可是我却想这么着跑一跑,我背着他在雨里跑着,一点也没觉着沉,而且我跑的很快,我小叔搂着我的脖子,我俩都看见小刘阿姨站在窗户前,冲着我们乐,还冲我们招手。
  小叔说:我们没结婚跟他妈没关系,是我们俩不结的。
  我说:为什么?
  小叔说:因为太熟了,根本没有那个感觉,老觉着像一家人。
  我说:那后来这又是干嘛?
  小叔说:人总是在变的嘛。后来我们都结婚了,觉得一下子陌生了。
  我说:是距离产生暧昧么?
  小叔说:也不是,主要是觉得还是她最合适。
  我说:那就结婚吗。
  小叔说:但是没有哪个妻子是最合适的。
  我已经没办法判断小叔话的真假,也没工夫去判断,因为我跑的太他妈的爽了,我小叔说:差不多了,我们回家吧。他一边说一边朝小刘阿姨招手,我说:好吧。然后就用最大的劲儿朝楼道冲过去,这个时候,我忽然感到小刘阿姨正在面对着一只转动者的地球仪,她只要把手指头轻轻放在上面,我们两个就会飞出去,弄破脸和鼻子。



【特邀评论】

破冬角评《用轻功》

  过于顺畅的阅读感受是我对红领巾1976小说的一贯印象,也有一些总能看到的特点:某些超出生活的事件成为小说为之围绕的中心。《老正是条狗》里“狗化”的“老正”,《与君一席话》中不断被提及的“发票”……小说的带入速度很快,在阅读过程中从头至尾我都保持着兴趣。事后我又慢慢的读了一遍,发现它的秘密在于“承接”,即字面意义上的,段落和段落之间的承接。在《用轻功》中,小说的推进几乎全是借助这个方式才得以实现的。比如开头借哨兵手中的枪,把话题引入囚徒用轻功逃狱——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出小说的节奏很轻快,立刻就抓住了读者的心——然后顺着话头将情节带入“我们一起练轻功”,并重点提到“小叔”。第三段的结尾很有故弄玄虚的意思,而且只要是有一定经验的读者,可能已经对这样的写法感到些许不耐了。或许作者也意识到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因此他很果断的将回忆给掐断了,就在第四段的结尾处。
  或许通篇小说完全可以用这种方式解读,尽管从不少地方能瞧出这篇小说的精巧,但似乎也只限于此了。在《用轻功》中,可圈可点的当然是作者在如何让读者保持兴趣这点所花的功夫,如果把通篇给分解成无数个句子的组合,你就能发现,这篇小说就像一场恶作剧,它不断的提出问题或诉说故事,往往只有一个开头,后面不了了之,抑或被强行掐断。但这些迹象在小说中并不明显,至少不会让读者感觉句子是“刻意”出现的——我的意思是,可能大多数读者都能在阅读中发现这一点,但并不会因此而感到厌烦或者其他不耐的情绪。这些句子用意虽然明显,另一方面却仍能表现出自然亲切,因此它们的出现绝不是“意识”缺陷,反过来说,应当可以看做作者在小说技巧上的一次实践。
  这个技巧不仅运用在句与句,段与段之间,事实上每个小节之间也有这种联系。这篇作品在分节上大致是这么处理的:过去的,现在的,过去的,现在的……每次当一边的故事说到差不多的时候,作者就立刻跳转方向,从一个新但又不是完全新的“点”展开叙述。这方法还出现在小说的几处对话部分。作者把这种“中断”的方法运用到全篇小说里,不断的挑起读者的兴奋点,并在兴奋点即将到达制高点的时候——立刻转换方向说其他的方面去了。仅这点来说,作者的功力已经很成熟了,但这正是令人担忧的——即使红领巾在之后的小说里把这个技巧发挥到极致,小说仍有不可避免的“啰嗦”的地方。实际上就简洁而言,《用轻功》已经做得够好了,但重塑雕像的权利和更多读者都会注意到小说的“套话嫌疑”,这是因为“套话”本身就是小说运用的技巧,如果不这样小说的进行会变得艰难——或许正是饱尝这种写法带来的便捷和轻松,使我们不得不担心,作者可能会心甘情愿的陷在温柔乡中。金特曾在《与君一席话》中说作者“迷恋事件”,而我觉得这并不算问题。迷恋事件不算问题,和用翻译体写作一样,有人用翻译体也能写出好作品,关键不在这。阅读新篇《与君一席话》,事情似乎没有变得更糟,同样也没有明显改变的迹象。从某种意义上说,没有改变甚至比发生坏的改变更为糟糕。除非作者已经注意到自己的险境,果断的跳出来,并像任何一个初学者那样从零开始,否则当我们评价红领巾1976的时候,评语可能永远都是:好,但还不够好。


顾耀峰|我更关注生活元素是否成立

  以我有限的对生活和小说的认知,来看待《用轻功》,首先会认为它是个使用了大量日常生活材料的作品,其次是,它对“生活”充满了兴趣,以至于在呈现“生活”时,不由自主地想要让它变异一下——这感觉好象是捏着橡皮泥,无论把它捏成什么样,关注的中心仍然在橡皮泥本身。
  “生活的材料”和“生活”之间究竟是个怎样的关系,从小说的角度看,无疑是值得一谈的。人的认知和其体验、感受,以及使用“小说”手段制造某种语境,它们在一定程度上都可以被分离、都能各自独立。人可以对某个事物缺乏认知而照样能制造出这样的事物,放到小说上来,即便缺失了理性的判断,仅凭着对某个事物的体验和感受,也依然能制造相对比较成功的语境。
  所以,我更愿意关注“生活元素”和“生活”之间在小说中的可成立性。生活的材料,未必能在小说中构成“生活元素”,而依靠“生活元素”累积的小说,也未必能把小说下的生活给予呈现。《用轻功》,在作品中使用了大量的生活材料,然而它们是否在“小说”里得以成立,需要打个问号。小说的前面几大段,究竟是作者对它们充满着兴趣,还是理性上觉得应该要写一下它们,是值得存疑的。这么说的理由在:我并没有从中发现文字和作品之间粘合得有多紧密,它们之间,比较松散,甚至——这似乎有点一相情愿——也没有感受到作者对那些材料有“情感”。有不少生活材料,在现在这样的语境下,并没能成为“生活元素”而被作品所吸收,它们的偏离感比较大。也正因为有这样的偏离感存在,在那之后的对普通意义上的生活的变异,也就显得相当技术化。
  在印象画派出现以前,人们普遍觉得,固体物的暗处,总是“灰”、“黑”的。在那之后,人们开始知道,暗处原来也有色彩,暗处之所以成为暗处,是各种颜色混合得比较多、同时又没有一种强烈的色彩予以统摄(也因为缺乏光线的照亮)。因此,印象画派对于色彩的贡献巨大无比,它改变了此前人们对“暗”的单一的、概念化的认识。
  而小说、大量使用生活材料的小说,现在有一些正在倾向于另外一个极端:只要把生活的各种细节描摹到,那么,生活、小说中的生活便会变得丰富、有层次起来。但实际上,细节与细节之间的关系、细节与小说之间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变得有些疏离。我不能说《用轻功》就一定在走这样的路,因为它在文字本身,显得比较熟练而流利的感觉,遮蔽掉了许多东西。但从作者之前贴的为数不少的小说中去把握的话,可以发现,作者已经抓着某些规律性在制造一些东西,而这样的技术泛化,恰恰是一种容易被忽视、容易被遮蔽的危险——尤其对于读者来说。只是,这样的危险,如果仅从技术角度看,依旧有着它的可取之处。
  人之于生活的态度,有着多种角度。人是生活的主导者,也是主体。但每个个体,永远都是屈从于“生活”的,永远都是在“生活”统筹下的。以我个人的态度,在小说中面对生活细节时,充满情感比使用技术要好;充满敬畏比俯瞰生活要好;力求整合比强调丰富要好。其实我希望《用轻功》真的是一篇“跟生活没有关系”的小说,这样可以完全推翻上述那些言论——从我内心而言,我也不希望这些言论得以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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