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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走走停停,在世界的诱惑面前举棋不定,不想停顿却又无法掩饰迟疑,面对人群面对道路面对气温面对水面对往来的车辆和视线,高楼,各种各样的,从各处向他匀速靠近,或者说涌动,像一颗星总是沿着划定的圈子向前飞,时间消失了,我们感觉不到所谓的流动,一个凝固的玻璃平面,气流从下方冒出来。我想到那张熟悉的CD封面,粉色花丛,仿佛被水冲淡了颜色,一群正装的人站在其中,统一转过了脸,却把目光投射到相反的地方。
  这就是我感受到的,它们被叙述出来难免有夸大的成分,无意识的,不可避免。越来越觉得小说是可以触摸的,同样是无法回避的客观的神经连动。我们假设它是一块铁,好或者不好都无法仅依靠直觉,我们敲击它,打开一条口子,让光透进去,伸手拨弄它内部的纤维,要摸清物质的脉路尚需花一番功夫。我们揣摩,时而游离在它之外,无情地与之暗合和剖离。久而久之这种感觉让人显露出某种痴迷,那些不拒人千里之外的小说理应受到欢迎,我们看见它如同打量身上的物件,有股说不出的亲热劲儿。这时对它已经由最初的例行公事和女人例假的规律和责任上升至对小说本身的构建完成。如同人类最初用于交流发出的声音和祭祀时肢体的摆动,好吧,寒碜一点的说法是,一种仪式。
  生活里有经历的一切——记忆;梦有它自身的起源,这可能来自于一个片段甚至画面,一个不经意的手势,无法准确目测到的距离和让视线模糊的障碍物。“她们从书脊向书页的方向走去。世界的黑色从她身上流淌而过,压着那盏摇晃灯笼。”“因为他的内心始终是向善的,所有不善的指责到达这里后,就被挡了回去。”在这里所有小说的问题都不成为问题,它们集体退后了,唯一需要面对的是,怎样去表现,而表现什么,如何为真实和虚幻划定界限这些都无关紧要。只有作者本人能控制意念的流动并恰到好处施展它,这没有好或者不好。
  《尼尔斯骑鹅历险记》出现得有些不合时宜。这种技术在今天已经变得像故事本身一样古老。这不是融合的问题。不在一个调子上的后果是难免有些许尴尬。尴尬在这里就是彼此无法逾越的界限,现在,它就是这样。
  最后还是那个人,在街上走着,我们不知道他的目的,仿佛只要走就能令他心情愉悦。面对他的人越来越多,周围的景物飞快移动,场景呈现出窈然和无法追回的局面,当速度达到极致后整个物质转了起来,这时他却突然停下来,再看时一切已经变得陌生。他经过一片树林,走到桥上,一个声音朝他喊:风兮风兮,思高举。

                                    08-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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