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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误读”一词最原始、最狭隘--因而最精确的含义是指对阅读的文本内容的曲解,词汇总是在随着用法的延伸而不断引申出新的含义,于是这个词在使用范围的扩展和使用频率的增加过程中,逐渐脱离了“文本”的限制,引申为对任意种类的信息内容的曲解。这样,误读与曲解两词间的交集便几乎包括了全部的用法和含义--但这一重叠并不意味着可以在词汇之间划上等号,至少在字面上,这两个词有着不可忽视的区别。
  字面意思的区别能造成多大的影响呢?这是一个只有自己能够回答的问题:当需要在两个用法与含义如此接近的词汇间做出选择的时候,什么因素会影响到自己的最终决定?我的理解是这样的:曲解往往被用于质疑某种理解或解读因受到立场的修正(或者是歪曲--两个在感情色彩上存在巨大差异的词所描述的效果是相同的,就好象“蛊惑人心”也可以意味着某种理论、学说、教义在说服力作用方面得到了充分认可)而成为了偏见--换句话说,曲解一词在这种情况下几乎同于对“动机不纯”或“态度不端正”的谴责;而误读由于字面上微妙的差异,可以用于进行一种更为严厉的谴责:指责“错误的解读”意味着指责“不具有进行正确解读的能力”。
  我并不是有这样的野心:妄想制定一部关于词汇固定用法、精确含义的法律。上文中针对“误读”与“曲解”字面意思的区别进行的解读完全基于我自身的阅读经历--我想我尽可能地避免了立场对此可能造成的任何影响。当然,这一解读方式并不是毫无目的的,我想借此说明:当我们需要在两个(或更多)含义与用法有很大交集的词汇间做出选择的时候,影响最终决定的因素并不是随机的,而是与词汇本身(甚至包括词汇的字面意思)密切相关。
  这些陈述毫无疑问会受到来自语言哲学学科的批评:我割裂了语词与语境不可割裂的联系,甚至连一个最基本的语句都未做考虑,并在这种情况下冒失地谈论词汇的用法、含义和区别。具体的语句确实不在我的考虑范围之内,但上文的陈述并未脱离语境:这一语境产生于写作,或是写作式的表达(比如在网络论坛上发帖回帖的过程)中,具有以下特点:
  ①语言以文字的形式表达。
  ②有别于表达者-接收者面对面进行交流的情况,写作者与阅读者并不进行即时的交流--接受者/阅读者并不存在于这个语境中,这是一个只存在表达者/写作者的语境。
  ③表达者/写作者有着充足的时间进行斟词酌句,甚至可以把已经发表的文本进行反复编辑修改,直到其表达效果令人满意。
  在这种情况下,表达者所需要考虑的不仅仅是如何尽可能准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往往还要考虑如何表现或隐藏起一些与观点纠缠不清的情绪(我使用“情绪”一词涵盖影响文本细节/结构的诸多心理因素和相关的思维过程:为什么使用这个词而不是那个;为什么以这种方式完成一个句子而不是以另一种……这些因素过于复杂,草率地进行列举会导致极大的不精确性,相比之下,用“情绪”一词描述大致的轮廓比较容易理解,而且可以根据个体的差异进行可能性的而不是规定性的解读)。
  写作,或写作式的表达过程是在情绪的汹涌暗流中进行的,文本的表象之下总是隐藏着潜台词--在文学作品中,潜台词往往表现为意象。但写作或写作式的表达并不总是产生文学作品:这主要取决于写作或表达的目的。
  想象一篇充斥着硝烟味的政治檄文或是遍布讽刺意味的隐喻的故事--或是直接以乔治·奥维尔的《动物农场》为例--这是一篇高明的、诙谐的、恶毒的,被称为“政治寓言”的文本--成为寓言仅仅是个巧合,它完全可以成为戏剧、相声、评书……或是随便什么,而不会有任何改变,这一文本一直是政治的、功利的、服务于一个不加任何掩饰的明确目的的。同一个战壕里还装着与这类文本针锋相对的另一面--充满了颂扬、赞美气息的,仿佛在倾泻着抑制不住的欣喜和满足的那些(我们不会对这些感到陌生)。它们同时服役于意识形态的战争--但是,意识形态话题不但敏感、惹人厌烦,还总是与文学纠缠不清(只要明确“写作”并不总是产生“文学作品”,就可以解决这种纠缠不清的状态--但这种有些反传统的区分可能难以被广泛接受),最关键的是:贯穿意识形态文本的几乎不再是暗流(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对词汇的选择或句子形式的决定),其产物也不再是潜台词,这些只能算是为了使观点更清晰、使文本更容易被理解、更容易成为话题被谈论和传播,选择以模仿文学的方式进行写作。在这种情况下,为什么要以意识形态为例?
  这个问题将在把意识形态文本与一种似乎与其截然不同的文本进行对比的过程中得到解答:想象一封情书--一篇毫无争议地属于文学作品的文本,想象一封充满华丽辞藻的、肉麻的情书,其内容是赞美对方的身体--从脚趾到发梢。没人会以为这样的文本是在机械式地“如实反映”现实,尽管它会诚恳地试图让自身呈现出这样的效果。毫无疑问这样的文本是“充满了感情”的,而这些感情构成了支撑起整个文本结构的潜台词。文本所展现给读者的是一回事,而作者所寄托的往往是另外一回事,以这封想象中的情书为例:它所展现的是对对方的赞美,而寄托/隐藏的是一种欲望:亲近的欲望(或是粗俗地说:委婉地提出想与对方上床)。
  截然不同的两类文本下汹涌着同样的暗流:一种强烈的欲望:试图在文本细节以外表达那些情绪因素欲望,一旦这欲望过于强烈,暗流就会喷涌而出,覆盖和淹没整个文本,调节文本细节的工具因此成为了整个文本的主宰,而文本则沦为了任由情绪控制的傀儡。
  这种情况有什么问题么?如果说写作或写作式的表达最重要的原则是“忠实于自我”,那么任由自己的情绪主宰整个文本对这一原则完全不构成背离--所表达的正是想表达的,成功地在语言中注入了自己的全部情绪,这几乎是一种成就。
  这可能是一种成就--这种成就也可能显得过于廉价。回想下我们是否接触过这些语言片段:
  “说的对”或“说得好”--这些貌似评价的片段会赋予评价对象以“对”或“好”的属性么?如果不能做到这些,那么它还能表达些什么呢?不过是“我同意”罢了--除了表达这样一种态度--一种情绪之外,我们还能指望对他人的语言做出什么改变呢?
  引申:“说错了”、“没有/缺乏逻辑”……这类同样是貌似评价的片段也同样不能赋予评价对象以相关语词作为标记的那些属性--片段的字面意思以“记录现实”的模样呈现,但与现实毫无关联,对“记录”的结果是否接近现实不负任何责任,所表达的仅仅是一种态度--情绪--“不同意”或“拒绝接受”。
  另一例:[主语][程度]同情[宾语]这样的片段--例句:我很同情你--如果这句话不是在陈述现实:我确实对你的处境/遭遇感到发自内心的“同情”,那么这只意味着一种侮辱,且仅仅是一种毫无修饰余地的侮辱,想想那些针对对方的生理结构进行人身攻击的脏话吧--我们不会对那些毫无印象的。
  引申:哑然失笑扼腕叹息,或随便什么你能想象到的可以和这些进行等价交换的片段--在使用这些片段的时候,使用者并不是真的因对方哑然或为对方叹息,使用者只是在以此对对方进行贬低:表示不屑或其他什么类似的情绪。
  这类语言--完全沦为傀儡、服务于抒情冲动的语言,可以以挑战读者耐心极限的庞大规模进行几乎无穷尽的列举--相对于抒情的冲动来说,我们的语言储备显得过于丰富--这仅仅是更接近于写作语境的文本的情况,还未包括更接近于日常语言的语音。想象下有多少语言在蓄意或不经意间被暗流淹没、被情绪主宰,由此沦为抒情的傀儡--这些甚至早已成为了约定俗成的用法,人们并不质疑它是否准确,或探讨这样是否有害--甚至不留意潜台词的存在,正是这些导致了语言自欺性:在被抒情主宰的文本中,表达者往往在字面上表现得如同掌握事实真相、公正陈述现实的权威,同时还掌握着为一切赋予属性(甚至包括不需考证和推理的真伪性)的权能--缺乏反思性地,只按约定俗成的用法使用这些语言,在抒情的过程中会不可避免地陷入对自我(虚假的)权威地位的陶醉中--这种情况下,不仅语言成为了抒情的傀儡,连人也不可避免地成为了傀儡--抒情的欲望主宰了一切,人造物成为了人的主宰,完成了一次教科书般典型的异化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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