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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美好的书中,写出的误解也是美好的。
  ——马塞尔·普鲁斯特

  裹着皮夹克坐在出租车里,我经常会要求司机把电台广播的声音放大一些,这像是一个习惯,司机不是我的陪伴,我们之间如果想建立起交谈,要费一番周章,对于厌恶繁琐的我来说,听一听广播来排遣路上的暇余,算是再好不过的了。
  也可以看路人,观察他们走路的样子,穿着,色彩;打几个电话,解决一些工作上没完的事。打给母亲,说些天气、饱暖的话。家里在装修房子,我的房间装成什么样,母亲总是要再来请示,书房的玻璃到底是毛糙的还是精细的花纹,要能摆下多少本书的书柜。我一一回答,我为她能尊重我唯一在意的一点事感到满意。
  客人来时,我们可能坐在一起,如果是花圈里,常常会套上一件舒服的衣衫,坐在一角的精挑细选的椅子上,倒一点点喝的——不需要特别昂贵的饮料,沉郁时可以喝啤酒和咖啡,宁静的时候可以来一点南方春茶。很可能,话题会涉及文学和建筑,这不是一个标榜教养的习惯,却变成了生活里的必须,就像诗歌对现在的人来讲,用途越来越少,非要解释一下为什么要定期读一些诗,就只能含糊其辞,诗是必须。
  需要一些见识渊博的朋友,跟他们聊天的时候我一般选择沉默,偶尔会点一下头,笑两声,不需要恭维对方的见识,这不过是礼貌。我跟朋友们都不常想见,相约一些纸醉金迷之所就更加的不合自己的胃口,我们保持神交、神秘和对彼此的敬仰,就像普鲁斯特描述的那样,“不乏殷勤交好之情,但是只要说出冷冰冰的再见,那种亲密殷勤就会告一段落”。
  我只要出发去一个目的地,哪怕是赴一个约会,也常常不合时宜地带上一本书。精装简装都无所谓,只要不过重,过分花俏,变成一个耀眼的累赘。常会有这样的担心,如果两个人,在北京这样大的城市里相约一个目的地,谁早到半个钟头是平常的事情。一本书恐怕是就像有人出门要照一照镜子那样的,算作一个偏执的必要吧。我只要去到大学的校园里,一定找个安静的地方抽根烟,到自习室坐会儿,甚至跑到课堂,坐在后排听上一节……
  做时尚杂志,常遇到男人如何消遣的问题。抽好烟、喝好酒、开好车、抠好女,这样的堆积起来的男人像是相互之间可以随意拼贴的模版。朱光潜感慨过,消遣就是娱乐,无可消遣当然就是苦闷。世间喜欢消遣的人,无论他们的嗜好如何不同,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他们都有强旺生命力。依我看,这境界小了。消遣是人生的构成的全部。纪录这些消遣,就像书页上的细微得容不下一粒灰尘的小孔,吸进数不清的记忆。它们本身与生俱来,没有意味,积攒成厚厚的一本时,就变成昨日昨日、昨日之事了。

  这次我去厦门大学,看了鲁迅纪念馆,一进门就是一副鲁迅的油画大像,捐赠人落款是:77级中文系。转眼一想,倘若是77级的中文系毕业时候送来的,这画也挂了近三十年了,比我的年岁都大,于是心生敬仰。
  鲁迅。已经是个符号人物了,头发“倔强地”根根竖起、以笔为枪的超级赛亚人。之前基本没想过他的生活会有什么趣味,直到浏览到他与许广平的私密信件,才冒出惊叹来:鲁迅最开始管许广平叫“广平兄”,私下料想,许广平是个平胸,于是有广平胸;许广平称鲁迅为“my dear teacher”,其中羞涩,颇有不伦之恋的意味。后来许广平怀孕了,两人之间信中称谓越发有趣起来,鲁迅高喊“乖姑”,许广平也“冲破封建藩篱”称对手“小白象”——鲁迅这种留日背景的,让人不得不想到跟日本漫画《蜡笔小新》里面喻作“大象”之物作为平行参照。
  之所以会对鲁迅有兴趣,第一我是承认《在酒楼上》是一篇非常出色的小说;第二,我的母校一直悬挂着巨大的鲁迅喷绘,上书“北师大的老师,中国人民的导师”,从个人理解上讲,鲁迅就是我们北师大的,不光是北师大的骄傲,也是北师大各个校区的骄傲,不光是各个校区的骄傲,还是各个二级学院的骄傲,不光是二级学院的骄傲,还是各个附属中学的骄傲——但是事实上,鲁迅只是给北师大女子学院上过一阵子的课。
  可我人在厦大时,分明感受到了“鲁迅是我们的人!”这般意味。纪念馆里面,陈列了鲁迅的信件,小说草稿,有记载还说,《藤野先生》等著名篇目,都是在俺们厦大写成的——不信你看,你看你看,这么多草稿,还有从他纸篓里捡出来的;俺们还有他用过的床单,没洗,现在还有汗味呢!
  迅哥还在中山大学教过书,不用问,中大也一定是卯足了劲,想拿迅哥忆往昔峥嵘岁月酬的。
  回去的出租车上,我打一个电话给一个20岁的小姑娘,正巧她老家是绍兴的。这可不得了,说起来鲁迅,就像说自己家的拐弯亲戚。“你知道吗?我们这还有那张刻着早字的桌子呢!”
  桌子刻着“早”。这事我印象太深刻了,学完《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先生的那句“以后要早到!”刺激到的不光是鲁迅一个。几乎每一张课桌上,都有用小刀刻出来的“早”字。字体多样,七扭八歪,皆是我们幼小的自勉之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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