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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男记2】无知识的童年是快乐的童年
按照老子的说法,知识是使人忧伤的源泉之一。所谓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闭,人的任何一个感官系统,因为它需要感知,因此其感知的东西反而蒙蔽了人性中最本真、最天然的成分。音乐家死于音乐,艺术家死于艺术,电死的都是老电工,淹死的都是会水的。知识,在表面上可以使人获得利器之用,但它在根本上,却是使人退步、使人最终丧身的源头。
我在童年时,非常羡慕城里孩子的两件事,一是可以买得到冰棍吃;二是可以有书看可以有电影看。彼时我爷爷奶奶和父亲都在上海,寒暑假到上海过的时候,自以为最大的享受是夏天可以吃到雪糕(当然是三年级后的事了)、还可以去图书馆借连环画看。我父亲给我在区图书馆办了张借书证,我第一次看到,外借的连环画居然是用厚厚的硬纸板做封面,中间合订了好多本连环画。对它外形的记忆大于其他,那些连环画讲什么内容的,现在一概不知——其中有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合订本太不适合阅读了,拿在手上,翻阅起来非常不方便。
笼统说来,小时候的城市生活,对我来说接近于空白。但在那时,因为本能的好面子,还是很乐意小伙伴面前吹嘘城市生活有多么多么地有趣,把个去上海当过节一样。小孩子是多么地爱慕虚荣啊。
人的快乐、特别是成年之后对儿童时期的快乐记忆,一定不是建立在知识的基础上的。现在,我最乐意谈起的小时候快乐的事,是摸螺蛳、钓黄鳝。这些事,可能是每一个江南农村男孩子的共同记忆。可笑的是,我迄今不会爬在一人之上没有枝桠的树,所以掏鸟窝这种快乐,我一直没有享受过。
水里的世界是非常丰富的。螺蛳也不是在泥土里去抓的,而是在靠近河滩边的浅水湾,最好是有废弃的砖瓦水泥块浸没在水里,那么,手平摸过去,非常容易就能抓到一大把。然后,得意洋洋地往河滩上一放,再转头扎个猛子,潜伏到水底、从淤泥中摸出个河蚌,那么,快乐就能瞬间达到顶点——但是往往,扔在河滩上的螺蛳会忘了带走而被太阳晒死。而钓黄鳝,快乐的重点做钩子。快乐的重点是沿着水田埂仔细搜寻着黄鳝洞。所谓硬钩,是用自行车的钢丝,一头磨尖,弯成钩子(一定要有2个角度而不是圆弧形),另一头,绑在筷子中间。筷子须是竹质的,中间劈开,钢丝插进去后,用尼龙绳一圈一圈密密麻麻地绑紧,要是松的话,容易被黄鳝拖走。那时候大家比较的是绑的功夫如何,简直像是对待一件艺术品。软钩要简单一些,还是用钢丝,大约三四寸长,一头弯成钩,另一头绑在一米多长、直径0.5cm的尼龙绳上。这是主要工具。硬钩用来探洞,软钩正式放钩。黄鳝的力道是很大的,特别是对于小孩子来说,要是力气不够,就算咬钩也未必能拉得出来。我们还交流如何把已拖出半个身子的黄鳝卡住、“钳”进鱼篓。但事实上我经常“钳”不住,只会和着泥或草或者稻秧一把抓黄鳝,死命地往鱼篓里塞,往往在相差那么分毫黄鳝马上就逃脱了……
世界名著、尤其是文学世界名著的概念,直到初中结束,在我的生活里都还不算是有比重。我迄今没看过《傲慢与偏见》、没看过《简爱》、没看过《呼啸山庄》、没看过《悲惨世界》、没看过《巴黎圣母院》……现在列在中学生课外阅读篇目上的,大部分我都没看过。这算起来就应该是“不学无术”吧?但是事实上我发现,童年时候那些乐此不疲的、毫无(文化)知识可言的农村活动,现在却受到着许多人的追捧和向往。人的朴质程度,可能就决定着快乐程度的大小。
但我也并非毫无遗憾,直到现在,每次看到那些以80年代为背景的城市题材的影片时,我都仍然暗生羡慕,为那些空荡荡的街道、和神气活现的巨龙公交车从未占据过我的生活而感到人间格局是多么的分区明朗。
【宅男记3】爱艺术,不爱艺术家
若干年以前,对艺术和艺术家之间的关系,有过一个思考。所谓思考,往往是从迷惘开始的。当岩洞里的记事涂鸦失去实用功能后,它就变成了艺术,那么,艺术家在哪儿?当现在艺术家在街头裸奔,便被称为“行为”,那么一个普通人裸奔而冠以别的称呼,那么,艺术在哪儿?
现在不是来阐释这两者之间关系的时候。我的潜台词是,实际上,哪些是艺术、哪些不是;哪些是艺术家做的艺术,哪些又不是艺术家做的艺术,对于现在许多人来说,心里是清楚的。有言所不能表达之物,却可以通过其他形式的命名来使得某个概念成立,这已经成为很常见的做法。
就喜欢的动机而言,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因为热爱艺术,而对艺术本身产生了浓厚兴趣;一种是因为受艺术家的影响,而对艺术有了兴趣。慢慢地到后来,热爱艺术和喜欢艺术家,会互相交错。因为日常工作的关系,这个问题使得我有所深思:为什么我现在越来越不爱艺术家,而对艺术还是那么喜欢?
其实我挺想跟生铁来讨论这个话题。因为他有一种能力即是,会结合当下的现实、背景,比较形而下地谈艺术家的讨厌之处而来谈艺术的迷人之处。对于大部分在艺术圈子之外的人来说,艺术家和他们的眼光是隔离的。有好多倍受争议的行为,因为“艺术的独特”这层意思的健在,便有了另外的解释——然而关键是,另外的解释能不能成立呢?几乎因为同样的原因,艺术家也会有意无意地使用艺术的特点给自己的行为笼罩着一种面具。
有好多人,对艺术的喜欢,其实是基于艺术家使用艺术特点给自己带来豁免权。比如,不守规矩;比如,张扬个性;比如,虚耍大牌……这些罪过,要是加在艺术家身上,显然有失公允。只是,艺术家从来没有想过作为“明星”该承担怎样的责任。这责任不是讲社会层面的,而是指艺术领域之内的融会贯通。艺术家往往会放大自己的牛B和威信和能力,虽然这样的行为在别的领域内也有,但因为有了艺术的名义,因此就会显得话语权特别集中——集中到了艺术圈之内。这就好比,医生说用什么药就用什么药,出了医疗事故鉴定者也是医生。那么艺术家在面对自己虚妄的“放大”的时候,所采用的逻辑也是这个。“从艺术的角度……”
身份感、领域感……好象很少有别的领域的人像艺术家这样把这两个东西表达得这么清楚。作为专业人员,航天员没有说在航天之外的行为中一定要人家从“航天”这个角度去理解他们,医生也很少有人说在医学之外的行为中一定要人接受他的某种权威性。但是艺术家不,闯个红灯会被津津乐道于其中“艺术的成分”,对与艺术相交的领域,他们也常常会指手画脚说这说那。也许艺术家别人并没有这样想,但事实通常是,艺术家在要求着别人把他当作“人”之外的人看待。而这样的结果是,有的艺术家,人格魅力尤其迷人,而更多的艺术家,却是在与其保持一定距离后发现他并不那么可爱。
所以我越来越反感许多艺术家本人。这跟他们的艺术无关。
我当然也不知道好的艺术、好的艺术家应该是怎样一种形态。只是,跟艺术家相处、和跟艺术相处,完全是不同的状态。而宅在家里,跟艺术相处、以及跟艺术家的思想相处,比起跟艺术家相处,更加惬意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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