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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丈夫是在四月中旬失踪的。三月的时候,我跟他还手挽着手,去一个兔农家里选购兔种。一直以来我对白兔的所知只是来自书本图片,白茸茸的毛,干净、温顺的。但你不知道,一踏进那个兔窝,我所有的幻想彻底扑灭。潮湿、阴暗,空气中满是难闻的兔骚味。我几乎要呕吐起来,这时,我那丈夫用一块白净的手绢捂住了我的鼻子。他做事总是那么细致、周到的。
  我们选购了四只小白兔,我丈夫已在后屋的小园子里搭好了一个兔棚,顶上盖着稻草,每次都只是他一人弯腰进去,然后出来,我只在边上观望,隔着门地问他一些话。“它们喜欢吃草吗?吃得多嘛?”
  在想象中,我重新建立起对兔子的喜欢。
  我丈夫从兔棚出来,迎面的阳光打在他的金边眼镜上,一闪一闪的跳动着的阳光。他直起腰,捋着衣袖,那样子仿佛他刚从一个教室出来,身后跟着朗朗的读书声。
  后屋的园子,在我们搬来前,是一片长满杂草的荒地,高高的野草快齐到我的腰了,抬起头的屋檐下,挂着随风飘荡的蜘蛛网,地上还会踩到银光闪闪已风干的蛇皮。再远处,树丛中,掩藏着几处坟墓。
  没多久,我丈夫开始砌围墙,又在围墙上种上仙人掌。我们的园子开始变了样,齐腰的野草没了,围了圈的花坛里,种了凤仙花、鸡冠花、还有一种白色的雏菊,风一吹,这些花摇摇摆摆地晃动脑袋。那个时候,我喜欢上了做各种实验,拿着小学自然课本,往杯子里灌了蓝色或红色的颜料,再倒到菊花上。我蹲在那儿等着雏菊的茎叶慢慢变色。
  “傻瓜。”我丈夫从身后摸着了我的脑袋,然后把我裹到了他的大衣里。我的脸顶在了他的下巴下,我喜欢他剃过的留着青青胡须 茬的下巴,他的喉节滚动着,声音变得模糊起来。好像回到了最初恋爱的时光,我们坐在小竹林里,脚碰着脚的,竹叶的波纹一明一暗地晃动在我们的身上,他把脸贴到了我的脸上。
  但什么时候,那样的时光已悄悄地溜走。 
  前一年底,我丈夫丢了工作,那个国营企业辞退了一大批员工,我丈夫也在其中,我至今还记得他穿着白大褂摇动着试管,站在他们实验室的情形。这是初中毕业多年后,我再见到他时的样子,他把手插在白大褂的口袋里,迈着大步开门出来问我找谁,而我也几乎不能认出他来。
  失业的日子里,有那么一段时间,他变得不爱说话,坐在后园子里,抽一根又一根的烟。但自从养上长毛兔后情形又好了许多,“啊,再过些日子,兔毛长了,我们就可以剪掉些,去卖掉。”这样说着,他又变得踌躇满志的样子。
  一个阳光铺满园子的下午,丈夫把四只长毛兔移到了露天的日头下,它们乖顺地坐在一个大盆子里,眼睛一眨一眨的。丈夫把其中的一只抱到长条凳上,然后让我按着它,他来剪兔毛。我的手一碰到肉乎乎的兔子的身体,就像触电似地跳开。“啊,不行,还是我来剪吧。”
  剪光毛的兔子,缩成一团,像个圆滚滚的肉球。但是剪下的那些毛,堆在一个袋子里,白色的,在太阳光下闪着晶莹的光芒,多么好看。
  “过段日子,我再去进几只来。”
  “如果情形好的话,我们可以开个小兔场了。”
  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片白茫茫的兔头攒动的情景。
  除了喜欢伺弄小动物、花草,我的丈夫还喜欢喝酒,这是惟一让我对他不满的地方。因为喝酒,他开始结识附近的邻居,他们多是农民,扛着锄头、铁锹,打着赤脚,直接来到我家。他们拎着来的是什么呀?田里抓来的黄鼠狼、青蛙、蛇。这些人一个个嗓门粗大,身上散着阵阵汗酸味,从我身边过去。他们挤在厨房,转个身都要撞头的样子,但是忙得热烈。我看到我的丈夫站在煤气灶前,头顶着一圈灯光,起劲地挥动着锅铲。另一位则在边上的案板上,低头嚓嚓地切着。
好像就一会儿的工夫,就搞腾出一桌的菜。不得不承认,那些烧好的肉香极了,再也分辨不出它们原先的模样。“快,快,一块来尝尝。”
  我扭捏了几下,很快坐到了他们中间。我坐在那儿,在热气腾腾的酒菜中一度跟他们融洽合谐,他们喊我弟妹,我不好意思地一次次返回厨房,为他们热菜热酒。
  一端上酒杯我丈夫就像换了个人,脸因为兴奋加酒精的原故,红光透亮,声音也从未有过的宏亮。他们划拳,干杯,相互捏着对方的手,称兄道弟。
  “啊,这一杯无论如何得下去,要不然就不是兄弟。”
  满屋子的酒气,烟雾。他们喝得东倒西歪,但仍然还要坚持扛着锄头、铁锹回去。我丈夫摇摇晃晃地扶着墙一直把他们送出门,直到看不见身影为止。有一次,他坚持要送其中的一位回家,他们刚相识,那位家里也养着长毛兔,他们相见恨晚。他的这位新朋友还给我们带来了几本养殖长毛兔的指导书,但糟糕的事情就是从送这个新朋友回家开始的。
  想起来真是后悔,当我丈夫抱着那位新朋友的腰,两人一同摇摇晃晃地走出门外时,我应该跟着去。但当时我一肚子的火气,面对着一桌的狼籍,开始捏着鼻子收拾。一边收拾,一边嘴里咒骂着我的丈夫,我骂了他不得好死,醉死在路上之类的话。收拾完了,自己累得爬上床去睡觉,这时我才想到丈夫还有没回来,而时间已快过去两个小时了。
  我披上外衣,出门去找。夜那么黑,还下着雨,我在黑暗里越走心越慌,走了一半,才想到自己并不知晓那位朋友的住址,连一个电话也没有。我安慰自己,或许那位新朋友留他住宿了。一定是这样的,这样想着,我又转身返回了家。但一整夜,我在床上坐起又睡下,仿佛他再也不会回来了。
  第二天早上,在家门口,我发现了坐在那儿的丈夫。你真没见过那个样子,是他从来没有过的,就像一滩烂泥,眼神呆滞,身上还有着依稀的酒气。
  “你别吓我。”
  竟连话也不愿说,耷拉着脑袋,踉踉跄跄地跌进来。
  一连两天,他都躺在床上。我问他话,他就扭过头去,用被子蒙住自己的脸。
  白天我外出上街,小镇的人们站在街的拐角、小弄里,热烈而窃窃地谈论着。有人把我拉到了黑黑的屋檐下,跟我小心地说着些话。那个人的眼神露出了躲闪的不安。
  我晃着手里的篮子,它不时地碰一下我的腿。
  “呵,也没什么呀。我还以为什么事呢。”
  在别人的嘴里,我那看上去如此斯文的丈夫,在那一晚竟醉得一塌胡涂,醉了酒的他,在回来的路上迷了路,并且挨家挨户地去敲门,那酒气冲天的模样一定吓坏了人家,有人报了警,110警车闪着一闪一亮的灯,把他带去了警局。
  他大概在警局坐了一晚上。
  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第二天,他应坐在路边的太阳底下,跟人说警局里面的样子,还有那些警察,他们当他是闹事的酒鬼。这只是生活的一个玩笑。然而我丈夫开始变得敏感而胆小。突然地有人在外面敲门,他也会惊慌地躲到床底下去。
  他越来越依赖房间、床。最初几天,我早上下床时,他躺在床上,晚上上床时,他还在床上。我把饭端到床前,他睁开眼,只吃几口,然后又侧过头去睡。再后来,他盘着腿在床上叠各种折纸,小青蛙、大头娃娃、白鹤。将叠好的白鹤用一根绳子串起来,挂在床帐上。把叠的纸青蛙,放在地上吹着气,一下一下地拍着。
  “啊,真有意思呀。我以前怎么都忘了这些玩艺。”
  我进去时,他也会拉着我,跟他一起玩。
  房间里,地板上,我们就像两个小孩。
  有时候,他又会望着窗外发呆,心事重重的样子。
  “我有多久没外出了?”
  “有快一星期了吧。”
  “哦。”他睡回床去,重新把脸蒙上。

  那帮喝酒的农民朋友过来看他了,我表现出从未有过的热情,领着他们上了楼上的房间。他们在走道上说,“要脱了鞋吗?”我回头说,“脱什么呀,不用。”
  他们围坐在我丈夫身边,拍打他的身子,摇他的肩膀。以前他们见面的时候,就喜欢相互捶打一番,然后相互递烟。我丈夫坐在那儿,接过香烟,夹在了耳廓上,木木地笑着,也没多大表情。
  那些人折腾了一会,告辞了,走前留下了一条已剖好的蛇。他们说,你炖个汤吧,补的。
  我捏起一块布裹着蛇,站在厨房的水龙头下哗啦啦地冲着,水都快满出水池了,还在那儿发愣。看向窗外,后园的花坛已开出了好多花,在微风还没吹过来前,又将窗子拉上了。煤气的炉火打开,蓝色的扑腾腾跳动着的火焰。
  突然想到蜡烛的火焰。那时,他还是个少年,脸上露着羞怯的笑。后桌的女孩,在桌上燃了一支蜡烛,然后试着将手指穿过去。“啊,也不烫的。”她惊喜地叫了出来。他回转头,一只脚弯曲在椅子上,微微地笑着,想说话,却没说出来。
  其实一直的,他都是内向的。
  我们真应该出去走走,而不是窝在屋子里。
  那条蛇扔在了水池里直晃荡着,而我已倚在了楼上的门框边。
  “你觉得西湖好,还是千岛湖好?”
  “都好。”他还趴在地板上,鼓着嘴巴吹气。
  真的快变成孩子了,突然地想到什么事,咯咯地笑起来。我们象换了个个,他多么地依赖我,有一会没看到我,便在楼上喊嚷了。
  “啊,我的眼镜架脚歪了。”
  “呀,那个青蛙怎么跳不了了。”
  我一趟趟地往返于楼梯间,一天下来,最初生出的新鲜感被深深的厌倦替代。
  我真带了他去西湖了。三月西湖边的桃花开了,粉红的一朵朵的。还有柳树,那么柔软地垂挂着枝条。恋爱的第一年,我们也来过西湖,我站在柳树下,他帮我拍照。拍完照,我的一只鞋的鞋跟掉了,他说,“你等着呀,别动呀,我去买鞋。”然后一路小跑起来,风把他的短发往后吹着,一路跑着,还回过头,对着我摇手,“站着,别动呀。”
  他应该找了许久,才找到卖鞋的店,然后再跑回来。我还呆在原地,只不过,是坐在了边上的长椅上。湖边那一排溜的长椅,还有草地上,坐了三三两两的恋人。在他跑开的时间里,我看着那些恋人在我眼前亲昵。
  后来我想,他其实可以背着我一起找鞋店的,为什么不背呀。
  这一次我们在西湖里划船了,微风吹荡着湖面起着层层的波纹,蓝蓝的天空奢侈地铺展在头顶上。好多时候,我们也不去踩踏划脚,任船自己漂着。
  “你说,我们这样一直漂着会去哪儿?”
  “去天堂吧。”他看着自己的指甲,确实好久没剪了。
  也去了山上,踩着地上还湿漉漉的松针,安静地坐在一块山石上。
  突然他跳起来说,“让你看看我爬树的本事。”
  我回头的时候,他已抱着了一棵树,双腿紧夹着树杆,皮鞋一蹭一蹭地爬上去。
  “我小时爬得可高了,然后往下面扔树叶、树枝。”
  他已钻在一层层浓密的树叶间。我抬着头看他,催他快点下来。我抬起头的时候,正好看到他朝下的脸,那张脸给了我一个无比轻松顽皮的笑容。
  现在想来,在湖边、山上的时光确是他最轻松、愉快的时刻。
  当我们坐的回程的汽车,越来越接近熟悉的小镇时,他的眼里突然地露出恐慌,关节突出的手紧紧地抓着前座的靠背。
  回家后,他开始整夜整夜的睡不着,白天的情形正好相反。白天拉着窗帘,躺在床上,抱紧被子睡得死死的。一到晚上,他在床上辗转反侧,轻轻地吁着气,半夜爬起来,一个人坐到窗边。一次,半夜醒来,一个黑沉沉的影子坐在窗边,在我拉亮电灯同时,他迅速地侧转过脸去。
  好在某一天,他终于想到了后园的兔子。当我告诉他,它们已快奄奄一息时,他掀开被子几乎是飞快地跑下楼去。再上来时,他的怀里抱着其中的一只,不时地把它举托到面前,像看着心爱的孩子,“乖乖,对不起呀。”
  我想在后园里照看兔子、弄弄花草,总比在房间里关着好多了。“你瞧,这样就挺好的。”我几乎是在笑了,对着他跟那只兔子。但是,我万万没料到的是,他并不去后园,还是呆在房间里,只是把兔窝移上来了,移到房门外。他用几块木板,重新拼了几个间隔开的笼子,因为不在露天了,连顶上都不用盖稻草了。
  第一个晚上,他显得异常兴奋,门一下又一下地开。“啊,小乖乖,要睡觉了。”他的手刚摸过兔子,又钻回到被窝里来,哈着气,笑着紧紧地抱住我。
  白天,那几只兔子钻出兔窝,来到我们的房间里,开始,它们还愣乎乎的,老实地站在那儿,只转着滴溜溜的眼睛,四下里看。一会儿的工夫,在我丈夫细声软语的诱导声里,它们开始放大了胆子,跳上了凳子、桌子,更大胆的,迈着短而灵活的四只腿,从我们的床上穿越而过。
  那个男人更是别出心裁地将房间的床单、窗帘换成了草绿色。床单的图案是飘着白云的草地,兔子们在上面滚来滚去,甚至伸出舌头去舔图案中的青草。
  “让你再爬上去。”我开门进去,气冲冲地拎起其中一只的耳朵,就往窗口去,“你信不信,我把你扔下去。” 手底下的兔子开始蹬动四腿,发出呜呀呜呀的声音。
  “把它给我。”他的怀里还抱着一只兔子,从床沿边站起来。
  “我再说一遍,把它给我。”回头看那个声音的主人,眼睛红红地盯着我。我的手一松, 兔子哧溜一下逃脱。
  我必须容忍,在他跟兔子间。我也试图培养对兔子的热情,把它们想象成可爱的彩色图片里的兔宝宝,喜欢吃胡萝卜,住着蘑菇房子,然后有一个会唱着“小兔子乖乖,把门儿开开的”兔妈妈。
  可现实的图景是,那几只兔子,日渐肥壮了,它们越来越显出活泼好动的本性,除了在房间里,它们还在楼梯上相互追逐,将黑黑的圆滚滚的粪便,拉得到处都是。吃过的草,东一条、西一条地拖得满地。
  他所有的热情都倾注到了兔子身上,它们是他的女儿、儿子、他的爱人。你知道他还踩起了我早已不用的缝纫机,裁制小帽子、小肚兜。都不知这个手艺他是何时学会的。
  看着那几只兔子戴着帽子、围着肚兜,在屋里跳来蹿去的情形,我终于无法忍受。
  “好了,你就跟你的兔子过吧。”
  我赌气离家,一天天地延长呆在外面的时间。我到我的几个女友家哭诉,从早上一直坐到晚上,她们为我想了好几条弄死兔子的方法。比如偷着装进一个箱子,扔去河里。比如,把草弄湿再加一点药粉,喂着它们吃。临到最后,我都无法下手。一想到,我丈夫会红着眼睛,那种眼神,我真想抱着他哭一场。
  那晚从女友家赶回来,已是深夜了,为了省时间,我抄了小道,踩着一路的露珠。月光贴着地面,冰凉的,真是个令人绝望的夜晚。走在路上,我想到了丈夫醉酒的那个晚上,再也找不到自己的家了,那么焦急的,然后又被突来而至地警察带走。这是怎么了,这不是我们要过的生活呀。他应该还穿着白大褂,在那个实验室里专心地摇着试管,而我在家里烧饭、打毛衣,去后园浇浇花草,在他回家前,准备好一桌的酒菜。

  “我回来了。”我几乎是要在楼下大声地喊了。但是屋子里静得陌生,上楼的时候,也没见到兔子,兔窝也没有了。拉开房间门,只一点幽暗的灯光从里面漏出来。我的丈夫背对着我,坐在床沿边。淡黄色的灯光笼着他的身子,那么瘦弱的,似乎轻轻一碰,就要倒地。
  我想从后面抱住他的动作,在经过他身边时,变成了换拖鞋的动作。
  “我把兔子弄死了。”我回头,他还是那样地坐着,似乎刚才说话的并不是他本人。
  老实说我很吃惊,但不知道要说点什么。我突然连靠近他的勇气都没有了,一个人默默地躺下。我睡下时,他起身坐到了窗边,在黑暗里抽着烟,只看到烟头一闪一亮的,他的脸浸在暗地里,就一个黑沉沉的轮廓。

  那几天天气总是好得出奇,每天一早醒来,太阳光晃得窗帘,亮汪汪的。我丈夫推开房门进来,给了我一个舒缓的微笑。“早饭我做好了,在锅里热着呢。”
  边说着,他开始换外套。
  “呆会,我去趟集市。”
  那个男人像换了个人,拉碴的胡须剃得干干净净,精神气重新又回来的样子。
  “快过来,让我看下。”
  他从衣柜前穿着换好的风衣转过身来,带了一小股的风,在我床前俯下身子。他的头低下来,我一把抱住了,手摸到了他的脸上,轻轻的,像要碰坏它似的。
  好了,这是真的了。
  窗帘哗地一下子全拉开了,太阳光跟微风,在外头闪闪发亮。我只穿着睡衣趴在窗台,看着我的丈夫穿过小马路,他在马路中央停顿了一下,等着一辆大卡车驶过去。就在那会儿,他还回过头来,朝着趴在窗台上的我挥了下手。他的风衣,在他走动的时候,一开一合的,远远地望过去,迷人极了。就是这样,我看着我的丈夫一点点地离开我,越走越小,直至消失在某个拐角的街道。
  那天之后,他再也没有回来。
  只有一次,我梦到了他,怀抱着只兔子,眼睛红红的样子。但是我一抬脚,踹开了他。

 

【论坛讨论】

lostboy:
  确实能写。不过,题材老套,看到题目和开头就猜到了结果。
  个人喜欢意料之外的惊喜。
  语言缺乏力度。没有深刻地抓住人物和读者。

阿姨…别这样:
  前面部分很好,很迷人,经历过失业、体验过爱情随时间流逝逐渐转化为友情的人读起来会更能感同身受
  从西湖游完回家到结尾的部分,的确是有些模式化。
  读后半部分,能感受到作者的仓促、妥协和厌倦。
  楼上认为“语言缺乏力度。没有深刻地抓住人物和读者。”我觉得有点过了,至少前半部分深深地打动了我

马耳:
  感觉笔力只触及到了故事的表面,类似的文章可以过一段时间再重写一篇,也许会有新的收获

黑天才:
  结尾还是踏入了一个无可挽回的地步,其实这样反倒是轻松简单的收尾方式,反而是悬而未决的结束掉才难,这个时候才会需要去思考在哪个地方结束,怎样结束才舒服漂亮。以离开为收场确实太过普通,再加之结束后的生活铺陈,这个其实都可以在修改的时候删掉重新选择一个结尾。但我想说,你还是找到了你写这篇需要找到的东西,这个是跳出来了,挺好的。另外丈夫醉酒的那一夜干了什么可以不交代,因为这样会把整个文章带入一个实体的因果关系里,空在那儿让别人自己去想要大方些。

余余:
  你说的这些对我有启发。写这个小说的缘起是有一天,听我妈在跟人聊天,说到以前村子里突然失踪的一个男人在十多年后又回来了,就想到写一个突然失踪的男人。但其实在前面写的部分里,还是加了不少自己的东西进去,写至蜡烛火焰那儿,觉得离最初的写作动机远了,生出另外一种味了。可惜还是没有好好抓住。后面又开始往回拽,照着原先想的把人写没。

游客:
  很喜欢这一篇。我看到题目和开头没去猜结果,但却从开头一直看到了结尾,说明语言还是抓住了我。“丈夫”的人物形象很好,他脆弱敏感的内心似乎若隐若现,我觉得这样停留在叙述的表面反而更好,至于叙述里面的东西,应该读者自己去体会。至于结尾,我觉得实在不用去苦心经营,考虑太多,太“技术”反而不好,好的结尾是“瓜熟蒂落”的,文章讲究“气韵”,写到一定时候,“气韵”到了,它就自然结束了。

半天锈:
  这篇不好,太强的戏剧性,几乎造成了一种无因无果的荒诞,不知道作者是不是刻意要制造一个离奇的故事,可这故事只剩下了框架,而无真实的东西了,前半部分很好的,无论在语言对小说的形成,还是时间带动事件的变化(我由此想到,外国的短篇小说几乎都是在一个短的时间里,一个集中的地方发生的),LS的说脆弱敏感,我想主人公或许真的有,但是要把它表现出来得很尽兴,很扣人心弦,让读者真正能够体会到那种轻微的颤动,并非常关注男主人公的工作,那会让这个小说大为增色吧。

黑天才:
  我觉得楼上的说得很不好的,尤其是“轻微的颤动”,其实是应该好好下点功夫的。这个应该是写作之前对自己的小说有个偏向性的东西。

半天锈:
  关于这点我是看上面的回复里有讲到小说主人公的“脆弱敏感”,我想如果要是主人公有这个特质,那它的表现给读者会带来怎样的体验。
  其余说得不好的,也请赐教。

余余:
  黑天才、半天锈,你们都说得挺好的。
  这一个在动笔之前定的方向大约是出了偏差的,写一个貌似离奇的故事,不是自己的笔力所能及的。还是要往小里写,找自己能落实细节的来写。

gaogeng1927:
  开首及构架,都很有布鲁诺·舒尔茨的《鸟》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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