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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记得第一次见到山药是什么时候了。
按说,我们既然上过同一所初中,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间理所应当的该是入学的那一天。但我和山药因为从小都在一起打篮球的缘故,颇有一些渊源,相见的时间会更早。我只记得她小时候背后拖着一根乌黑油亮的麻花辫,比赛的时候也不肯挽起来。那时我们分属不同的队,却在同一个区。什么时候市里有了比赛,我们便会被召集,一同去区体校里训练。我和山药第一次面对面的接触,就是在区体校那间弥漫着汽油味的旧篮球馆里。
在刚开始篮球训练的时候,我总是很早就到,很晚才走。这样持续了四五年之后,自然而然地热度减退,变得很晚才到,很早就走。我个子又高,总和大队员一起训练,又因为性格有很大缺陷,从不肯在众人面前说话。山药她们那时看我,无论是看做派还是看球技,总以为我是老队员,心中便有三分敬畏。
那次也不知是因为什么缘故,我破例被叫去和山药她们一起训练。正赶上那天心血来潮,决意在蹬车的时候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去折磨那些骂骂咧咧的四十四路公交车司机。于是那天的训练,我几乎迟到了一个半小时。赶到区体校时,山药她们已经做到了一对一攻防练习,教练的脸早已经拉得比篮板还长。我知道自己肯定又要被罚跑圈,正系紧了鞋带准备丈量边线(大步四十五步,小步五十三步),却被教练叫停。
你过来。教练对山药说。你攻(指山药),她防(指我)。
周围的人顿时哄了起来。山药在人群中连连后退,耍赖说为什么是我啊我不干啊云云。想来她从小就是个很活泼的人,人缘好,但却总被人搞。我从没和小队员们训练过,还不明白她们为什么起哄,后来才知道,她们都是这样,都害怕跟老队员做攻防练习,因为总是会被虐得很惨。
我那时并没想那么多。因为我们年纪本来就相仿,不就是多拍几年球,有什么大不了的。于是我便捋胳膊挽袖子地走到山药面前。不知是谁扔给我个球。我接住,然后扔给了她。
来吧。我做好了防守的姿势,对她说。
山药那时看我的眼神,几乎是哀求的。
放过我吧,请你喝冰茶。她运球到中场的时候对我悄声说。身后,教练在不停地用高八度的声调喊她(重心放低!速度!护球!你倒是护球啊!)。她踉踉跄跄带球过场的样子,惹来很多人笑。
我也忍不住想笑。
那天结束之后,我们肩并肩坐在场边喝冰茶,自然是山药请客。我们一起落汗,看男孩子们打篮球,讨论他们的运动鞋。我教她怎么带球过场,她教我怎么在公共场合开口说话。
我们一拍即合。
上初中之后,我们被分到一个班,同在一个校队。三年之间,坏事做遍。当时我们校队的教练二五眼,很讨厌,我们就一起用美工刀戳他的摩托车车胎,还往他的水杯盖上粘嚼过的口香糖。中午因为懒得洗饭盒的缘故,不去吃饭,就坐在操场的高台上分舔伊利火炬冰激凌。下雨天不训练,本来应该在器械室里练肌力,但我们却跑去打台球,喝雪碧。操场上跑步的时候偷懒,跑过一条街去对面的工商银行总行大楼里面上厕所,临走时还照例拿走人家所有的手纸。那时候灌篮高手很火,她却说我们的故事以后画成漫画,保证会比湘北好卖。
后来我找了个男友,“庶人那个混蛋”。当然,在那时候,他的名字只是“庶人”而已,只有山药看他不顺眼,称他为“庶人那个混蛋”,还很意气地说了很多关于她的坏话。我自然不信。后来,有一次我们输球,她便在更衣室里责怪我不在正经的事情上面用心,光顾着和庶人那个混蛋在一起。我说篮球是五个人的事,输了球大家都有责任。她说哟你什么时候学会说起风凉话了。我说事在人为吧你不是也学会带球过场了吗。总。
果不其然,不到一个学期,庶人那个混蛋就私自变卦。我当时并不知道有这回事。而且尽管已经翻脸,山药仍然时不时地在我面前继续说庶人那个混蛋的坏话。她越说,我就越和庶人那个混蛋要好。现在想想,山药就是这么一个彻底的人。她认定的事情,不管多么为难,她都要做到底。后来有次放课后回教室取书本时,才发现庶人那个混蛋(那个混蛋!)和别的女孩坐在空荡荡的教室里,手拉着手,互相咬着耳根。那时我并没觉得庶人那个混蛋怎么对不起我,反而只觉得我很对不起山药。想跟她把事情摆开摊平讲清楚时,我们就初中毕业了。
高中入学典礼时,我在人群中又见到了山药。她被分到了另外一个班。我拨开人群去和她讲话,她冷冰冰地看着我说,你是谁啊我们认得吗。
当时周围所有的人都在看着我。我一句话也没说地转身逃走了。从那以后,我就又回复了从前的假死状态,在公共场合宁肯咬断舌根也不肯和任何人开口讲话。
尴尬的是,进入高中之后,我和山药仍然在同一个校队。我这边的门自然被封死了,谁都不理,而她在队里有着其他的朋友,也似乎根本看不到我。篮球本来就是团队运动,五个人里有一个人分心,比赛就没办法打,更何况是两个不共戴天的人。教练有次实在忍不住了,私下对我说,我不管你和山药之间有什么委屈,你必须在今天训练结束之前给我弄清楚。否则要不然你走,要不然就要山药走。
我当时是自己考上的那所高中,可山药是凭借篮球特长才得以进入。如果要山药离队,就意味着她必须离开学校。换作旁人身上,很简单的事情,两个人把话说开了就好了。可我宁可自己提出退队,也不会去主动找山药谈。所以我对教练说,我不打篮球了,我退队,理由当然不是山药,而是因为那时我本来身上就有伤,再加上打了十几年球,实在也没什么意思了。教练说,你退队可以,但至少要打完这场锦标赛才可以。
我想了想,答应了。
体育组那么点地方,有什么消息都会不胫而走。不知怎么,山药便听说了我要退队的消息。她又不傻,自然知道这其中的原因。锦标赛的比赛上,她破天荒地在中场休息的时候送水和毛巾给我。她那样的脾气,虽然仍不肯开口说话,但这个简单的举动胜过千言万语。就在一切都往好的方向发展的时候,庶人那个混蛋竟然捏准时间再次出现了。不,确切地说,是戏剧性地出来搅局了。
庶人那个混蛋,虽然初中毕业之后去了另外一所高中,但是却有心腹朋友翼和我同一个班。他从心腹翼处打听到我一直也没有男朋友,便又念起了曾经,千方百计地托心腹翼来给我洗脑,说他如何如何后悔。我开始以为心腹翼在搞笑,但后来听多了却发现不像。可惜心腹翼是唯一一个专心致志责无旁贷地带我玩暗黑的男生,我又不愿意开罪他,什么话都任凭他说,不反驳。姑息纵容的结果就是导致了庶人这个混蛋在我一生中做的最混蛋的一件事情的发生。
锦标赛的最后一场,决赛,我们高中的主场。三千人几乎倾巢出动,去新修的篮球馆观看了这场比赛。老实说,那场比赛很冗长,很乏味,几乎是我所打过的最为枯燥无味的一场比赛。以这样一场无聊的比赛结束我十几年无聊的篮球生涯,简直是再合适不过。但就是这样一场无趣至极的比赛,在今后的一个月内成为了在场的三千余人茶余饭后的谈资。原因如下——
庶人那个混蛋在比赛结束后出现在观众席的入口,手捧着一大束狗血似的玫瑰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径直冲进了球场,像个卖气球的小丑一样跑到了我的面前,单膝跪地,请求我的原谅。于是整个球场都因此沸腾了。事实上,我也沸腾了。只不过我和球场沸腾的原因不太一致——人家是看客,我是受害者。人家是群情激昂,我是悲愤交加。那场球分明是我们输了,整个追悼会似的球场转瞬间就被这一束花搞成了驴唇不对马嘴的求爱现场,还莫名其妙地有三千多名观众。
待我将花连同一瓶两瓶三瓶宝矿力水特在众目睽睽之下扔向庶人的时候,山药已经背着包黯然地走离开了。我追她到地下更衣室,她正在换衣服。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追下来。
这时山药忽然坐在了更衣室的长凳上,抬头问我说,咱们的第一次攻防练习,你还记得吗?
我忙点头说记得啊,在体校,喝冰茶那次。
山药垂下头搓着手说,那次我本来是能带球过你的,但是我故意没过。
我说为什么啊?
她说,那次要是过了你,不就不能请你喝冰茶了吗?
我这才发现,从开始到现在,我从没教会过她什么,原因是她本来就会。
而她也没教会我什么。怎么说呢,有些东西任凭你怎么学都学不会不是吗。
山药说的真对,我们的故事的确比湘北好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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