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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疯癫在各个方面都使人们迷恋。它所产生的怪异图像不是那种转瞬即逝的事物表面的现象。那种从最奇特的谵妄状态所产生的东西,就像一个秘密、一个无法接近的真理,早已隐藏在地表下面。这是一个奇特的体论。当人放纵其疯癫的专横时,他就与世界的隐秘的必然性面对面了;出没于他的恶梦之中的,困扰着他的孤独之夜的动物就是他自己的本质,它将揭示出地狱的无情真理;那些关于盲目愚意的虚浮意象就是这个世界的"伟大科学";这种无序、这个疯癫的宇宙早已预示了残忍的结局。——福柯


  我还披着斗篷。一场早于夏夜而至的阵雨并没有持续多久,却将一天当中最美的暮光带走了。 此时头顶上方的天空逐渐被墨蓝色的乌云占领,而光线纷纷聚集到了天边,像泪水般,从合不拢的眼睑中倾泻而出。一艘名为“鹿特丹号”的航船,由于雨水的冲刷,原本斑驳的船舷增添了几分新的成色。它匆匆驶过我身边,突然尖厉地鸣响汽笛,好像带着炫耀的神情,提醒我抬眼观看它那雄伟的主桅副桅上的风帆,都已经吃足了风。我依然安坐着,看河堤旁的水草——它们被“鹿特丹号”昂扬而去时分开的水浪强行按倒,又倔强地重新抬起头来。倒是我身边那匹七岁的、全身不带一根杂毛的黑色坐骑像被挑衅了似的不忿,仰天打了一个惊雷似的响鼻,算是回应。身后那片广阔的河滩上,绿草如茵,放养着几十匹马儿,像赭红、棕色、白色的飘动的云彩。河滩延伸开去,一直连接着不远处突起的土丘。土丘上一人一骑,正处在风口,骑士狠勒缰绳,马儿前蹄悬空,想是刚刚赶到。那人裹着一块带着流苏的粗尼披肩,长发被风掀起,露出一张白皙俊俏的脸来,却是个女子——那是我的少妻。
  “方格!吃饭啦!”
  我朝她笑笑,应了一声“知道啦”,手撑鞍桥一跃而上,打马扬鞭便向她而去。黑色坐骑铆足了劲,从放养的马群中穿过,掀起两道无形的气浪,惊得马群一阵尖厉的嘶鸣,而后惊觉如同闻见战场上的号角,纷纷追随着我们,掠过河滩,掠过原野上孤单的白桦林,向着家的方向,向着夏夜的深处奔去。
  作为皇族的旁系后裔,桑叶之所以会义无反顾的抛弃一切跟着我——一个居无定所的异乡人,是因为我会吹一种草本植物的叶子。这种叶子在莱茵河畔比比皆是,盛放时带着孱弱的绿色,混杂着一抹黄色在茎叶的中央。用叶子吹曲子,不过是一个异乡人无处话悲凉时的无聊消遣罢了。可桑叶坚持认为,那曲子契合了她每晚必至的恶梦尾声处响起的一个悠扬声音。在那个梦中,她被万箭穿心的杀死,而曲子适时地响起,带走她全部灵与肉的痛苦,升上天际,隐没在一团耀眼至极的漩涡中。问她那个漩涡是什么,她说看不清,如果一定要说是什么,倒是有点像剧院观众席之后那个直射舞台的聚光灯,那么亮,却不可直视。
  对于桑叶这种在我看来毫无缘由的垂青,我一面感到受宠若惊,一面觉得实在消受不起。我试着避开她家广袤的庄园领地,不再到河边小憩,不再用叶子吹曲子。倘若忍受不了渐渐蚕食肌体的孤单,我会在放牧后,策马来到河流下游一处浅滩的芦苇荡里,一头扎进去——在那里,谁也不会发现我,只有春季汛期的河水可以把我湮没。可桑叶还是循声而至了,伴着窸窸窣窣芦苇荡被拨开的声音,她俏皮地从后面勾住我的脖子,说“可找到你了!”。她问我究竟吹的是什么曲子,我说那是我父亲写的,叫《如梦令·城隍阁》,倘若用琴来弹奏,那才好听呢。突然我又觉得这样与她过分亲热,太忘乎所以,为了让她对我敬而远之,我说:“告诉你吧,我的家族有疯癫史!”。
  在这个后工业社会里,疯癫是一项重罪。家族疯癫史一经证实,将被关押在疯人船上放逐天际。桑叶笑了,她说:“我还以为什么呢,这就是你老不爱搭理我的原因吗?你不说,我不说,还会有谁知道呢?”她更紧地勾住了我的脖子,沉吟了一会,又道:
  “我觉得,疯癫是一种彼岸世界的痛苦。”当时,母亲在父亲离去之际也是这么说的。在那天,父亲越过了对死亡的绝对界限所产生的恐惧,让它变成一个笑柄,跳出了生活里徒劳无益的口角、蝇营狗苟的争斗。那一天,父亲被捕了,罪名是“浪漫式疯癫”。
  我生在一个古老而衰落的东方帝国的都城里。尽管西线战事纷纷,连年不绝,都城里我们一家的生活却渔歌晚唱般的恬淡。父亲作为德高望重的大学士,每日去大学里讲学;带有游牧民族血统的母亲,性格却异常沉静,多年来研习医术,采摘草药,行医治病。在日出的斜阳刚刚照耀都城时,家中往往已无人,只剩下我,在巨大厨房的洗涤格上玩耍,涂涂抹抹,写写画画。玩累了,便从厨房里两面尺寸一样,长宽不过一公尺的窗户中看外面的风景。我习惯从左面那扇窗中探出脑袋去,看都城的芸芸众生;从右面的那扇窗户仰望都城内最高的建筑——美轮美奂的城隍阁。常常的,我在洗涤格上一呆就是一整天,从窗外传来的市井嘈杂吵闹或者隔壁茶楼上名妓弹奏的缥缈丝竹尽皆不能动我心弦。母亲常说我表现出一种与年龄不符的安于现状,她祖上游牧民族血液中的彪悍、张扬因子,在我身上丝毫没有显现。还说我呢,她自己又何尝不是呢?更何况当时的母亲,又怎会知道二十多年后,我终日过着游离失所的牧民生活呢。只有在每天酉时,我会去护城河边钓些小鱼小虾,或者搬一把小椅子坐在临街的家门口,看都城晚归的人如河流般涌向不同的出口,晒西斜的、很冷或者很热的太阳,直到家家户户点灯时。我六岁那年的一天,一个行游僧人从我家门前经过,当时我正专注地坐在小椅子上涂鸦一幅身着黑色斗篷的骑士像。那僧人看见我,便停住脚步,仔细端详了一下,叹道:“这孩子,寿命止于三十岁上。”这一幕正巧被晚归的母亲撞上,一向好脾气的她立时间动了怒,把我揽到怀里,对那僧人说:“你这出家人,怎么在孩子面前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我却不信你真能看透生死。”一边说,一边抚摸着我的头,好像当时我已命在旦夕,受了莫大的委屈似的。
  “我和你说过这事吗?我的寿命止于三十。”桑叶背身对着我,正埋头收拾刀叉盘碟;我在自家厨房的洗涤格上,肆无忌惮地望着她。“你妈妈说得对。这世间,有谁能够真正参得透生死?自己的尚且不知,更休说别人的。即便是天上的神灵,只怕也是在生死簿上记上一笔那早就冥冥注定的生辰死期,却不干预。何时轮到他一个出家人,自作主张,替宿命断了他人生死。再过两个月,就是你三十岁的生日,到时咱们好好庆祝!”她刷盘子总喜欢用很多很多洗涤液,弄得满手满水池的泡沫,说这些话的时候,厨房里漫天的泡沫轻盈地飞舞:有的飞出窗外,飞进同样晶莹的夏夜里;有的落下,碎落在厨房的洗涤格上。我看着泡沫飞舞,忘了我们在讨论生死的话题。桑叶把一切都归结为宿命,以至于有时我会怀疑,她是把她的爱情托付给了我,还是托付给了那首悠扬的《城隍阁》。我收起随着泡沫飞舞的目光,望着她,看她消瘦的背影。
  而她专注地看着父亲。“方格不知道怎么称呼你才好,叫阿姨吧,把你叫老了;叫姐姐吧,似乎也不合适。”父亲笑着说。“叫杨老师不就好了?”我说。“对,叫杨老师就可以了”杨纾说。“杨老师,不知道十七岁才开始学古琴算不算晚?”父亲又问道……我全神贯注于餐桌上那块方格桌布,桌布上的格子一寸见方。我摆弄着刀叉,用叉子狠狠地把她的名字刻在方格之间——杨纾!杨纾!杨纾!杨纾……十个、二十个,直到刻满了面前的所有方格,又用手把桌布上的痕迹抹去,轻轻地抚平。“他的手指很漂亮,适合弹古琴。”杨纾依然保持和父亲交谈的口吻,却第一次将目光投向我。我敏锐地抬头与她对视一下,将她的目光尽收心底,铭刻下来,又迅速低下头去,心脏一阵狂跳。“真没礼貌,杨老师和你说话的时候要看着她。”父亲转向我说道,“从明天开始,就由杨老师来教你弹古琴,每天两小时。不求你成名成家,只要通音律就好。”“是。父亲”我诺诺,将脸转向杨纾,依然不敢直视她的眼睛。我看着她白皙的脖子上两条纤细的颈纹,余光里她的胸脯温柔地起伏;或者目光直接越过她的头顶,聚焦在厨房后墙挂着的那面平底锅上,锃亮的锅底映射着她模糊而婉约的背影。
  此后每天的日落时分,杨纾总会翩然而至,在与起居室相邻的轩榭里教我弹奏古琴,那里可以看见城隍阁。在我很快掌握了一些基本的古琴弹奏技巧后,她开始教我弹奏那首父亲填词谱曲的《如梦令·城隍阁》。然而她似乎并不急于给我讲解演奏这首曲子的要领,而是更乐于一遍遍地亲自演示给我看。风流云散中,琴音如水,杨纾忘我地沉落在《城隍阁》的曲子里。她心无旁骛,在落日余晖下专心抚琴的样子和远处金碧辉煌的城隍阁一起,在我的眼中如火苗般跳动闪耀。
  在同样的落日斜阳里,帝国的战士们在西线战场上以寡敌众,浴血奋战着。那面黑底烫金战旗上绣着城隍阁在最美丽秋日里的剪影——这个东方帝国精神上的所有依托。战旗套在一根由千年杨木制成的旗杆上,沉重不堪。尽管有两个魁梧强壮的专职旗手轮番挥舞着它,依然累到气喘吁吁。在他们身后,是帝国的最后一道防线。每次战旗迎着猎猎而来的风舞动,“城隍阁”上闪耀的金光都如同帝国都城里最高的山丘上,云蒸霞蔚中迷人的实物一样,并无二致。勇士们倾泻而出,似一道移动的防波堤,向着更猛烈的、蛮族士兵掀起的潮水而去,胶着在一起,粉碎。但这条绵延千里的单薄防波堤,终于坚持不住,决口了。而后潮水一涌而过,湮没一切,留下战场上尸横遍野,如干涸的海床,在即将隐去的日光下散发着淤泥和死去海藻的腐烂气息。
  蛮族士兵已经挺进帝国的纵深腹地,兵临都城下的日子指日可待,高高在上的皇廷日渐风雨飘摇,等待来自外部的致命一击,抑或内部的分崩离析——此时都城内蠢蠢欲动着一股反对皇权的力量,瞬间壮大,酝酿着先推翻朝廷,而后全民皆兵,由知名的将领带领,对抗蛮族入侵,保卫都城。对此皇上的反应倒是出奇的迅速,立即颁布一条新的敕令,宣布以疯癫的罪名收押图谋篡权分子。因这一纸敕令,二十万人口的都城一夜间便有三万人下了狱。父亲坐在扶手椅上,面目呆滞,明净的窗几上映照着他瞬间苍老的样子。他手里拿着皇上颁布的敕令的影印件,影印件的四角在他手中如将死蝴蝶的翅膀般颤抖,在飘摇的灯火中,微弱不易察觉。
  “第一条:浪漫式疯癫。在其作品中营造与事实不相符、想象与现实关系严重脱节的情景,宣扬谵妄、忧虑及巨大的不安,给受众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切所谓画家、诗人、音乐家。
  第二条:狂妄自大式疯癫。所有通过一种虚妄的自恋使其将各种自己所缺少的品质、美德或权力赋予自己的人(贫穷却自以为富有;丑陋却自我欣赏;带着脚镣却自比神灵);所有有意识或在潜意识中维护自身与想像关系者。
  第三条:正义惩罚式疯癫。混淆自身与执法者关系的,籍正义之名私自对自身及他人动用刑律的心灵混乱者。
  第四条:绝望情欲式疯癫。因爱得过度而失望的爱情,别无出路,诉诸疯癫者(只要有一个对象,疯狂的爱情就是爱而不是疯癫;而一旦徒有此爱,疯狂的爱情便在谵妄的空隙中追逐自身)。”
  母亲走进来,一手搭在父亲的肩上,接过父亲手中的敕令,放在餐桌上。“我给你梳头吧”她说。父亲回头淡然笑笑,说声“好”,随母亲走入更衣间。他缓慢起身时带起的风,吹落那张敕令,落在地上。在西风东渐的古老帝国,父亲一直中规中矩蓄着传统的长发,每逢去大学里讲学,更是要换上古典的华服,母亲则数年如一日的给父亲梳头。今日皇上在城隍阁召开每年一次的中秋赏月酒会,父亲作为大学士,免不了一番装扮,末席敬陪。那天晚上,杨纾因为精通琴瑟,也奉召登上城隍阁弹琴助兴。
  那晚上城隍阁里气氛阴郁,尽管四门洞开,身处都城最高处,清爽的秋风也吹不散涌动的忐忑暗流。皇上只说了句:今晚不谈国事,尽心赏月。便只管自己坐下喝闷酒。众臣也只得如坐针毡般勉强饮酒作陪。在一群西式装扮大臣中,一身古典华服的父亲显得分外孤独,他挺身站起,请奏皇上,愿献舞一曲,以助酒兴。皇上准。父亲嘱咐杨纾弹奏那曲《城隍阁》,自己且吟且舞,挥动长袖,在一片惊愕、赞叹、窃笑、不屑与唏嘘中,旁若无人地跳起帝国早已失传多年的宫廷舞式来。他一扫日渐老迈的颓势,用尽全力,在帝都最美的金秋,在平生视为无比崇高的城隍阁里,在皎洁的月光下,和着那曲自己写就的缠绵悱恻的曲子,诉尽国将不存的忧愤。待到最后一句唱罢舞毕,母亲为父亲梳的如云高耸发髻早已凌乱,他披头散发地颓唐坐下。弹琴的杨纾,也早已涕泪交集。皇上铁青着脸,拂袖而去,众人也跟着轰地一声散了。秋风得以重新占领广阔的回廊,吹尽了灯花。
  两天后,父亲因为“浪漫式疯癫”的罪名被捕。杨纾也随之锒铛入狱,罪名是“绝望情欲式疯癫”,可一月不到就放了出来。听说杨纾坐了两天监,便忍受不了,于是毅然决然地从父亲高大的背影中走了出来,谱曲歌诵圣明的皇上和屹立已千年且将永世不倒的东方帝国。她的罪名被降格为“可驯化式疯癫”,不必再收押。当杨纾登门造访,寻求她自己也知道我不可能给予的原谅时,我狠狠地扇了她一个耳光,将她打翻倒在厨房的洗涤格上。我并不罢手,骑坐在她的身上,继续毒打她。杨纾紧咬下唇,闭上双眼,眼泪一滴一滴地落在洗涤格上。带着我自己也难以解释的仇恨和年少时最狂暴的爱情,我进入她的身体,猛力冲刺。杨纾依然紧咬着嘴唇,死都不愿吭声,只是用一只手在空中茫然的摸索,抓住了餐桌方格餐布的一角,狠狠地拉了下来。餐桌上摆放的花瓶落在洗涤格上,砸得粉碎,露出了赤裸的桌面——那桌面上刻满了“杨纾”的名字,每个名字都被无形的、不再存在的方格隔离开来。
  “轻点,方格!”少妻在我耳边小声地说,依然如波浪般迎合着我,我像一叶毫无缘由狂暴起来的扁舟,空转着引擎,发出轰鸣的突突声,最终束手无策地偃旗息鼓在夜里温柔的海面上,皈依于她坚定而偏执的爱情。“明天就是你的生日了,想怎么庆祝?”桑叶问。“像平时一样就行,只要你陪着我就好”我说。想到也许我将死于明天尚不曾来临之际,心下凄然。
  生日那天,我的生命以另一种方式终结。桑叶为了给我过个隆重的生日,早早便策马出门,前往邻近的市镇置办晚间大餐的菜色去了。我如往常一样去河滩放牧,在广阔的原野上把马群撒得像云彩一样。然后摘下一片叶子,吹着曲子打发闲散的时光。两名重盔重甲的骑兵在悠扬的曲子中不期而至,他们手持长枪的姿势乃至马匹的步调都完全相同。疾风般的马蹄,踏碎了秋日莱茵河远去的惆怅声音。骑兵们在我面前勒住马匹,却并不下马,核对我的姓名后,以不带一丝感情色彩的语调宣布我被捕了,罪名是“家族疯癫史”。我坦然接受了这个判决,茫然地忘记了从此将失去自由的恐惧。我的目光始终凝结在两位重甲骑兵锃亮的银质军靴所沾染的泥巴上,那些星罗棋布的泥浆斑点,让他们绿色眼睛里所放射出的狼一样的光芒显得滑稽。“你现在可以回家,简单的收拾衣物,然后跟我们走。”其中一位骑兵说。在这片西方的大陆上,关于疯癫的法令有所不同,所有以“疯癫”为罪名被捕的人,将会被送上专门配备的“疯人船”,开始流放的生涯。沿途,船只也会停靠在无人的旷野,把疯癫者像动物一样放养,然后继续前行,直到世界的尽头。也许,这对我来说,已经是再好不过的结果——尽管被禁锢在狭小的船舱一隅,可身体依旧行进在时光的缝隙间。只是不曾想到,儿时成天在厨房洗涤格上玩耍所逝去的时间,竟要用一生的游荡和居无定所来偿还。
  第二天我登上一艘名为“夜之星号”的破旧疯人船。在送行的人群中,我没有看见桑叶——我年轻的、每日必须在我吹奏的《城隍阁》曲子中才得以安眠的妻子。我想念她,担心她此后夜夜又会回到万箭穿心的梦魇中去。“夜之星号”疯人船从巴塞尔起航,沿着莱茵河,途经斯特拉斯堡、曼海姆、科隆,最后停靠在北海之滨的鹿特丹,从那里换乘海轮,把疯人们送往世界的尽头。“夜之星号”是一艘服役多年后废弃的游艇,艇身早已油漆剥落,处处斑驳。只有艇首左舷象征船名的星形标志依然簇新锃亮,在夜间也闪闪发光,呼应着茫茫无觉的苍穹中,触角尖利的星星的痛苦。疯癫者们也像游客般分配一二三等舱房,由于父亲当年的罪名是“浪漫式疯癫”,我便“世袭”了这一称号,和一些画家、诗人、音乐家关在一起。我和他们聊天,闲话家常,沟通倒也不成问题,不嫌无趣。航行的头三天,疯人船经过的尽是些人口稠密的繁华城市,我们在星光和城市灯光织成的网中夜航。偶尔在白天也沿着横亘在城市中心的航道中穿行,那时市民们会聚拢在河堤边上,端出他们正常人的身段,像看马戏团一样,向我们吹尖厉的口哨或者发出嗡嗡的嘘声。船上的疯子们大多不以为忤,报以微笑和挥手,好像即将静静地踏上荣誉之旅,奔向使命艰巨的前程似的。三天后我们进入黑森林区域,渐渐地开始人烟稀少,初冬的脚步已经逼近,气温骤降。我依然保持着在甲板上看风景的习惯(其实并没有什么风景,只有一棵接着一棵的树木,一片接着一片的森林),像儿时整天整天地呆在厨房的洗涤格上,痴迷地看城隍阁。一位身着黑色斗篷,骑着白马,提着银枪的骑士总是出现在我的视线里。开始我以为他不过是个普通的行路人罢了。在沿着航道有路的时候,他总与我们并辔齐行,倘若没有路,他必然寻找最近的通道,横穿森林,以最快的速度重又出现在我的眼帘。渐渐地,我为每一次他的消失而感到惆怅;又为每一次的重逢欣喜不已,向他挥手。在夜里,倘若“夜之星号”停泊,他就在森林里升起一堆雄壮的篝火,就地小憩。我长久地望向他升起的篝火,那熊熊燃烧的火光让人忘却早冬的寒冷,让我视线模糊,泪眼婆娑。
  我记得当城隍阁燃起熊熊的火光时,我也是这样视线模糊,泪眼婆娑的。当时我乘坐离开帝国都城的摆渡船,正驶向即将起航的远洋轮。摆渡船上突然一阵骚动,人们纷纷惊恐的喊着:看那,城隍阁着起来拉!在初冬的夜晚,城隍阁上燃烧的火光愈来愈猛烈,在照亮了都城整整半面天空后,又染红了整片海洋,像极了初秋红彤彤的朝阳——在初秋时,我还只有十七岁,父亲母亲都还在,我和杨纾会一道落日抚琴。我知道,那把火是母亲点燃的,她血液中游牧民族的爆裂因子终于迸发。她变卖了家当,给我买了远洋轮的船票,对我说:妈妈不能和你一起走了,妈妈还有事情要做。自己保重,永远不要因为疯癫而感到羞愧。当我随着远洋轮渐渐远去,城隍阁依然壮烈燃烧着,那副极致的美的画面得以铭刻在我心里,而后在视线里消失了。
  想必疯人船上的其他疯子们也同我一道发现了这个行踪神秘的骑士,甚至连船员们也知道了,通报给了当地的城镇。城镇派出了一整队重甲骑兵围堵这个神秘的骑士。骑士百般设法摆脱,都没有成功。终于在一天的日落时分,重甲骑兵们设下包围圈,将神秘骑士团团围住。前有堵截,后有追兵,断是没有可能从别的路逃脱了。我在疯人船上,心提到了嗓子眼,为他捏着一把汗。骑士沉吟了一下,毅然向前方举起银枪,用马刺狠踢了一下坐骑,白马像箭一样窜了出去。重甲骑兵们也是训练有素:堵截的骑兵在绊马障碍后阵脚丝毫不乱,持枪以待;追击的骑兵催动马匹向前追去。转眼骑士的白马就已经到了绊马障碍跟前,他猛一勒缰绳,双腿一夹坐骑,马儿腾空而起,居然越过了那道障碍。还不等落下,骑士的银枪一挺,当场挑落了一名躲在障碍后的重甲骑兵,落地后他又迅速杀向近旁的另外一个,那名骑兵来不及反应,应枪落马。其余的重骑兵慌了阵脚,纷纷拨马就逃,转眼就被杀得七零八落。在后面追击的重骑兵反而被障碍挡住了去路,只得纷纷放箭,黑斗篷骑士身手敏捷地躲避着箭雨,却不慎被一根树枝将斗篷的帽子挑落,一头长发散落开来,露出一张白皙俊俏的脸来——赫然是我年轻的妻子桑叶。
  我在疯人船上看到这一幕,瞬间被幸福的闪电击中,忘乎所以地冲河岸上正在浴血奋战的桑叶狂喊:“桑叶!桑叶!”。疯人船上顶层的疯子们早就全部涌到甲板的一侧,这场惊心动魄的战斗让他们都看傻了眼,个个目瞪口呆,大气也不敢出。我像个真正的疯子那样欢呼雀跃,向整个顶层甲板上的疯子们喊到:“你们看那,快看那!那是我妻子!那个黑衣的骑士是我妻子!”疯子们都转过头来看着我,而后爆发出一阵山崩地裂般的欢呼,用脚猛踏甲板,口中喊着加油的口号。底下几层的疯子们不明白顶层的疯子们在干什么,也被感染了,用力敲打着舷窗,发出嗷嗷的嚎叫。我身处这个欢乐的漩涡中心,觉得这辈子从没有这么幸福过。河岸上的桑叶,此时已经杀出了重围,又策马疾驰了一段,彻底摆脱了追兵。她勒住坐骑,转身朝向莱茵河上欢腾的疯人船,将银枪举向天空,挥舞着,而后随着沉落的太阳一起,隐入夜的森林。留下河面上孤零零行驶的欢腾的疯人船,向迷惘的冬夜驶去。此时我已经平静下来,在幸福的余韵和清冷的空气中疲惫而满足——我们,还会重逢。
  进入冬季后,莱茵河上时常笼罩着厚厚的一层迷雾,有时整整一天也不会消散。疯人船继续向鹿特丹航行,尽管已经经过数不清的无人旷野,停船靠岸放养疯人的机会却始终不曾出现。河岸上一直随着疯人船前行的桑叶又经过几场围捕,一次比一次惨烈,所幸都有惊无险地逃脱了。每一次惊魂过后,她立马横枪站在河岸向疯人船上遥望的剪影,愈来愈悲凉。那种舍生忘死的执著,早已超越了爱情,超越了疯癫。疯人船上的疯子们在每次河岸上的浴血奋战后,都会在甲板上跪下,向桑叶虔诚地叩拜,山呼“Erinys女神”。只是隔在我们之间的冬天的迷雾,让我觉得她渐渐远去了。
  冬日的迷雾阻隔了空间,也割断了时间。我已记不清在疯人船上经过了多少日夜,稍远一些的记忆统统模糊起来,仲夏河滩上的放牧生涯更已似光年般遥远。那美轮美奂的城隍阁,虽被摆在灵魂祭坛的最高处,却也不那么清晰可辨了。
  在一阵缥缈的江南丝竹声中,我在羁押我的狭小舱室里醒来,发现迷雾已经罕见地散去,我们经过一座新的城市。这个城市也许如我一般,亦被那阵翩然而至的丝竹声唤醒,睁开眼,发现季冬的太阳早在河面上升起,成为一场意料之中的不期而遇。宽阔的街道逐渐开始人头攒动:茶楼的伙计大声地吆喝起来,包子铺里新鲜出炉的白胖大包子热气蒸腾而起,石拱桥上挎着篮子样貌清秀的小姑娘,已经开始叫卖白兰花——“白兰花,白兰花!买支白兰花吧,可香啦。”城市东南方早起进香的香客们大多白衣素服,循着寺庙里传出的撞钟声和早课诵经声,行进在蜿蜒逶迤的山路上。日头逐渐升高,光芒愈发强烈起来,城市中心位于高处山丘的那座神秘建筑终于禁不住阳光的炙烤,从云蒸霞蔚中脱颖而出,层层飞檐,浮光跃金,静影沉璧——那便是城隍阁。我在疯人船上看着这幅图景,觉得好生熟悉,却又似不曾相识。城市里往来的行人,谁也没有往河面上驶过的这只疯人船观望一眼,也不知究竟是谁,身处画中。一位身披黑色斗篷的异域骑士,身骑白马,疾疾从街道上穿过,沿着河滨,向着另一个方向的城市出口而去。一时间繁华的街道上人仰马翻,一片嘈杂。一位士兵在高处的瞭望台上看到此景,立即挥动起一面巨大的黑底烫金战旗,战旗迎着风,猎猎招展,旗面上金色的绣花图案反射着阳光,凛冽震慑人心。无数的士兵随之从城镇的四面八方涌出,迅速地布好了绊马障碍,构成了几道防线,像坚固的防波堤般沉静,严阵以待。身着黑色斗篷的骑士勒住白马,定了定神,向前伸出单臂,义无反顾地举起长枪,用马刺狠踢了一下坐骑,白马向着“防波堤”,箭一般窜了出去,而后纵身高高跃起。瞭望台上那面遮天蔽日的巨大战旗此刻再次落下,成千上万的士兵们一齐呐喊,千千万万只箭向身着黑色斗篷的骑士射去。白马载着骑士跳得那么高,让人觉得纷飞的白翎箭雨如白蛾般是纷纷向着太阳奔去。骑士被万箭穿心,斗篷的帽子滑落,散落出一头长发,露出一张俊俏的面容,像一只在天空中飞翔时突然用尽全力而死去的黑色蝴蝶般落了下来。伴随她轻盈的飘落,城隍阁中有人心无旁骛地弹奏着一支曲子,悠扬、缠绵悱恻。

  我披着斗篷,坐在仲夏的河滩上,一场日落前的阵雨刚刚带走了所有的暮光,天空中凝聚着墨蓝色的乌云。乌云流动着,却不肯放弃对天空的占领,直到一阵怡人的风吹过,裂开了两道细小的缝隙。隐匿的暮光毫不犹豫地从两道缝隙中倾泻而下,好像舞台上的聚光灯似的,照耀在河滩上。一束照在河滩绵延出去的土丘上——在那里,我年轻的妻子骑在马上,长发飘飘;另一束落在莱茵的彼岸,巍峨屹立的城隍阁上。一艘名为“鹿特丹号”的航船从我身边疾疾驶过,鸣响着尖厉的汽笛。


Song :
* 椎名林檎 - Love is blind
* 椎名林檎 - 夢のあと
* 椎名林檎 - ギャンブル
* Beethoven - Sonata Clar De Luna
* Koop-Koop - Islands Blues

 

 

【论坛讨论】

林伽:
状态戏的路子,细部处理上控而不发,留余地却流于了描述,大费笔墨建造的幻想背景被削弱了,反而让故事里的人行动单薄,出意外或者不意外都能说通。这样混搭造成的印象就像让张爱玲写出来的《无极》?
题外话,开头福柯的这段话貌似贴近“酒神精神”的解析,但故事似乎只拿“疯癫”做了道具。

陈鱼:
“疯癫”在这个小说中占据非常重要的位置,作者近万字的小说却依然抵不过福柯寥寥数语,我觉得这是概括能力造成的。优秀的小说,不会有漫无目的的铺叙,不会有过分的景色描写,不会有多余的人物关系,这个小说却全占了——
在他们身后,是帝国的最后一道防线。每次战旗迎着猎猎而来的风舞动,“城隍阁”上闪耀的金光都如同帝国都城里最高的山丘上,云蒸霞蔚中迷人的实物一样,并无二致。勇士们倾泻而出,似一道移动的防波堤,向着更猛烈的、蛮族士兵掀起的潮水而去,胶着在一起,粉碎。但这条绵延千里的单薄防波堤,终于坚持不住,决口了。而后潮水一涌而过,湮没一切,留下战场上尸横遍野,如干涸的海床,在即将隐去的日光下散发着淤泥和死去海藻的腐烂气息。类似这种,实在费墨太多,包括父亲为皇帝舞《城隍阁》,大量的天色、河岸、城楼的描写,都太浪费。相比来说,作者描写动作(如短兵相接)比描写景色有效,描写景色又比描写情感有效,小的先不说(比如恋爱着老父的杨纾最终被“我”进入了,“我”可以理解为混合着仇恨和欲孽的冲动,而杨纾的不反抗其实如果没有之前对“我”的情感的有效铺垫是很说不过去的),后面我看见桑叶为“我”战斗,“我”的第一反应竟然是欢呼!我全然不能理解这种处理。
整篇小说,作者都采用了一种看似优雅大气的叙述语调,这种语调如果用不精准,反而非常泛泛难以深入,尤其难以一针见血地传达出人物的处境和心境,反而使小说成为一个故事空洞感情虚假的明信片。
floydbird之前的一些小说,也比较华丽,但都有形式大于内容的问题,包括这次这个小说的题目,我还是建议floydbird在写的时候能认真揣摩人物的情感,不要铺陈太多的外部的情节景致,试试朴素地写,经济节约地写。
还有两点:
1. 这个小说很认真,我貌似没发现错别字,文笔和基础是在的,而且,两次情节上的时空转场也做的相对用心;
2. 这个小说的主题太大,关于疯癫症状的罗列那里(第一条:浪漫式疯癫;第二条:狂妄自大式疯癫……)我看到了作者的野心,但我觉得以作者现在的功力尚把握不住,因为不谈深入的问题,光是准确的问题就有待解决,所以,还是建议从小做起。


西城四月:
配合推荐歌曲服用,效果更佳

吕望:
楼主在非高潮的时候也在写景中灌注了太多能量。通篇处于一种紧张状态中。
陈鱼说的很好啊,楼主的文笔和野心还是在的,也许要学着把才华收一收。第一段的“一场早于夏夜而至的阵雨并没有持续多久,却将一天当中最美的暮光带走了”我看就可以改成“傍晚的阵雨没有持续多久,却让人们都看不了日落了”就可以了——我并不是说我改的这句话有多好啊,我是说,尽量不要在小说里抒情,抒情一定要在大篇幅的克制之后在高潮和结尾处释放出来。


floydbird:
首先我要强调,我出于表达自我的目的写作。
写景过多和抒情过度可以算是我的一个习惯(或者说毛病?)。由于本人的诗写得实在难令自己满意,遂把这种表达欲望不加节制地转移到小说的写作过程去了。我很喜欢三岛、克劳德西蒙和勒克莱齐奥的小说,新小说更是我这两年来的新宠,虽谈不上模仿,影响肯定是很大的,最后不得其宗,形神皆不具,却形成一种“变态的文字审美趣味”。不知道这样,算不算一个对这个习惯的牵强解释。抛开我的文章不谈,也很想听听坛子里朋友对新小说的看法(比如格里耶大篇幅貌似无用的描写是什么作用)。
以前也有人和我提过类似的问题(用力过猛),并非出于一种不以为然的主动忽略,我继续我的写法。在这篇小说中,“疯癫”倒不是我想要表达的主题,而是作为一个切入点。至少我自己觉得,小说里的人物没有哪个是疯癫的。开头福柯那段话,是作为一段引子放在那里。我在最后发帖之前,也曾犹豫了一下要不要放这段话。由于水平有限,那些本来想表达的主题——循环、宿命、荒诞、疏离、齿轮效应(各自旋转却互相作用)反而模糊了。这篇小说我自己也不甚满意,照我最初的想法,我本想避开背景的叙述,而完全靠加入细节取而代之,那样可能人物也更丰满些。不过那样篇幅太长,体力吃不消。这篇小说的灵感来自福柯的《疯癫与文明》,我最近在看他的书。顺便说一下,文中那四种疯癫的分类也是福柯提出的,我不过是整理归纳重新表述了一下。
话说回来,我既然在这里发帖,必然是希望读者能看得愉快并且获得部分的认同。读过坛子里一些获好评的文章,有些我也觉得好,但喜欢就未必,有些则完全读不进去。我尽量试着在普遍认同与我喜欢的写法之间找到折中点。感谢楼上几位点评,我会再揣摩下。
另回陈鱼君一个细节问题,桑叶在河堤上战斗(到不一定是为“我”,后面写到是一种偏执的追随),身份揭晓的时候,已经处在度过危险,游刃有余地应对中,“我”看到桑叶的反应是惊喜、欢呼,有什么奇怪吗?不然的话那种反应更合适?我想了一下,我是挺惊喜的啊。杨纾处未铺垫的确欠妥。
又及,我写文章必听歌,文末附的那几个是写的时候听的曲子,我觉得是文章的一部分。各位读的时候愿意“配合服用”,那好的紧。


asui1003:
floydbird从笔名到作品的题目到内容和风格,惊人地一致。或者说,写这样的故事,就应该用这样的文风,起这样的题目,取这样的笔名。这可能是我完全不了解的某一小圈子同人作品的风格。这篇作品其实很成熟,在不挑剔其文学趣味前,找不出很多毛病。句子看似很繁琐累赘,五花八门的华丽辞藻迭呈,但仔细读的话,竟然也很难找到确凿的病句。在我的印象里,一般这类语言风格的作品,都是语法堪虞,病句百出的。而floydbird同学的语感却很好。但是对我来讲,这篇作品的意义也仅此而已了。如果floydbird同学能从这样的创作中得到快乐和充实感,那当然最好,旁人也说不了什么。福柯的疯癫与文明只是一个幌子,和文尾附上的背景乐一样,是帮助读者获得语言上的审美感的。形式大于内容,可能也算不上缺点,因为没准这类作品的野心就体现在形式上。对于这样的作品,我是提不出多少有价值的意见啦。勉强要说的话,角色形象似乎单薄而套路化,甚至提不上可信或不可信,因为对他们的内心描写没有深度,只有浅表层。此外,在这个幻想化的故事背景下,情节似乎都不重要了,只要是悲剧就行。而人物和情节是断裂的,换谁上去演都行。作品里每个角色的行动,都只有行动本身的描写,没有角色的性格原因和欲望意志的前提。主观地说,我是认为这样的作品意义非常有限的。但floydbird同学写作功底有在,如果以后有别的类型题材的作品,倒是很希望拜读。

asui1003:
陈鱼同学很有干劲,很用心呢!这样的评论必须以大量的阅读和理解为基础,对文学形式的许多方面都有一定了解,才能写得出来。对于我来说,很多方面floydbrid同学和陈鱼同学都足以当我的老师。我虚心学习了!

吕望:
说起写景过多和抒情过度的问题。三岛是三岛由纪夫吗?在我印象中三岛由纪夫似乎没有这个问题,他在小说里想要表达的世界观和野心是非常宏大的,但在语言上并没有很过分的东西。
楼主应该看过杜拉斯的小说。如果楼主比较喜欢以小说来抒情,那么可以参考一下杜拉斯。杜拉斯的小说里,情绪是占绝对上风的,但由于一些我还不太清楚的原因,她后期作品里的抒情居然跟小说契合得很舒服,这一点我们都需要学习。
昆德拉在评价马尔克斯的时候,有一句话非常有嚼头:马尔克斯的小说充满了诗意,但避免了诗化。这句话对于我们思考小说语言是不是应该抒情化有一定参考意义。 关于陈鱼说的马尔克斯语言的呼唤性,我认为有两点原因:1,对巴洛克式句子和传统小说的可读性进行了很大程度的保留。 2,概括性的语言。这一点在百年孤独里尤甚。百年孤独里细节是有的,但大部分描写是概括性的——这一点一直让我疑惑,不用细节而是用概括性的语言把小说撑了起来,而且成全了一种传说般朦胧的意味,且避免了托尔斯泰那样的冗长拖沓。

再提两个问题,这两个问题其实都是抒情带来的副产物
1 人物对话太文。这是作者没有仔细揣摩人物的一个反应。可信的人物不会那么说话的。苏童的小说里,场景描写和叙述语言可以很文,但一旦涉及人物对话,什么脏话或土话用起来是在所不惜的。美剧《罗马》里类似,场景非常宏大,但人物对话很可信。 2 景物描写太极端。如果街道有人,那么一定是极度繁华的;如果街道没人,那么一定是极度冷清的。楼主小说里的写景没有中间地带,景物都在滑向极值,这是造成小说不可信的一个原因。

诶,说了这么多,其实是希望楼主写的更好啦。楼主才华还是很有的,不要被我们的评论打击到啊。

floydbird:
如果说写作过程是一种自娱,内容上我还是想承载一些东西。在以人为本,或者以人的精神世界为本的小说里,人物性格、对话这些东西固然重要。但倘若在对无形或认知有限的世界的描述中,人只是作为道具出现,那么这些性格、对话还有没有这么重要?就好像世界分为可认知和不可认知的部分,存在科学和科学以外的学术理论(神秘学、玄学……),一味以科学去解构未知的世界,是不是会有失偏颇?我倒不是为拙文开脱什么,各位提出的问题,大都是事实,我并不回避。但并不因为我最终呈现的作品是粗鄙的,其身后的意义就是“有限的”。有些东西也不好表达,我自己也只有一些粗浅的想法,难免前后矛盾、不知所云。我算是无知者无畏,说出来博各位一笑。 提到马尔克斯、博尔赫斯,我看书不多,有一些关于语言(语种)的幼稚体会管中窥豹:大凡西班牙语,多是热烘烘的天马行空,此外德语冷静解构,法语的笔触冷峻,日语……etc. 叙述者的母语决定其世界观,此虽为无稽之谈,但隐隐间多少有些关系吧。

再次感谢各位的点评,尤其是陈鱼,认真真的是非常好的品质。

乌鸦十三:
我第一次读floydbird的小说的时候就感觉到他的写作在出发点上应该是和我相似的,那就是突出情节和某种作者自身都无法理解的可能性,而弱化因果逻辑,人物角色和合理性。
不同的是他在语言上的追求是华丽,浪漫和偏莎士比亚的戏剧化,我不认为这是个问题,因为这个语言风格已经是他个人的标志了,很醒目,一下子就区别于其他小说(对我而言),只是还没有完全结合小说的思想,不那么严密,因为语言上的大气,洒脱,优雅无法和情节需要的严谨或疯癫配合,甚至是背道而驰……
其他的,关于语种和文化,可能有区别,但是,好的作品基本突破了这种语言和文化给人的一般印象,比如,莎士比亚是英国人——保守,绅士的印象——而他的语言华丽的像西班牙人;博尔赫斯来自阿根廷,他的小说非常不像南美小说,篇幅,分段和句子长度完全不对;卡尔维诺,不要告诉我后期的他是意大利人,他不但超越了意大利文学的传统,甚至可以写出各大洲各种影子写手的各种风格;村上春树,美国人,哦,错了,总之他的句子已经扩出日语传统的形式。
博尔赫斯坚信,即使他出生在印尼,也能在印尼的文化中汲取到他所需的所有营养,再次写出现在他所写的一切,那是没有网络的时代的豪言壮语。现在呢?作为读着各种翻译体长大的我们,怎么可能不把各种风格混合在一起?
但是,最重要的是,我们使用的仍然都是中文,我们不可能不运用中文独特的方方面面,如同“春”不仅仅是“春”,“昏鸦”不仅仅是“昏鸦”,“流水”不仅仅是“流水”,世界观一开始就渗透在语言里,与是不是脏话土话无关,如果现实感需要人物对话使用“我操,卧槽,娘,伢子”之类的语言才能构成,我觉得过于追求现实性了。当然,这也是各人的世界观不同。至少我会坚定的选择书面和翻译体,因为这是容易翻译的语言,容易翻译过来也容易翻译过去,谁读都没有问题,我相信这样的语言可以超越文化和隔阂,如同之前有人做到的那样,不像英国人的英国人,不像阿根廷人的阿根廷人,不像意大利人的意大利人,不像日本人的日本人,不像中国人的中国人。
不信就请翻译“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吧,或者“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怎敌他秋来寒雨晚来风“
没人能翻译过去,根本不可能。
我们不再这么写了。我们希望能翻译过去,希望打破这种美,这非常美,可是追求不同,时代不同了。


黑天才:
说得很多,我看得太晚了,又没赶上……评论也都看了,这个小说从篇幅到内容到要表达的(要表达的东西可能在回复里参看得更清楚),也够完善的,内容上的到位就另说了,那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要说的是题外话,其实即使是要表达福柯的观点,那观点其实也不应该拉上福柯,你自己重新表达,只要不抄原句子,其实用了原句子、段落,不给引号也没关系,只要是你想表达的,通过自己的小说表达,在题记和回复中是没必要提到福柯的,那是你自己的东西。不要呈福柯的情。



 

 

 

 


【特邀评论】


阿穗评《在时光的一隅舞蹈》

 

  
  对于我来说,评论这篇《在时光的一隅舞蹈》是挺吃力的。Floydbird在作品后的回复里提到的影响他的几名作家,以及所有新小说体裁的作品,我都没有读过,甚至缺乏理论上的了解。故此,恐怕我的评论会存在一些粗疏错谬之处。我尽力而为吧。

  这是一篇用浪漫主义笔触写就的幻想故事。场景是虚构的,尽管出现了真实的地名,但也只是取用了地名而已,和现实中的地理并无瓜葛;时代也是虚幻模糊的,古物与今物共存,彼此相安无事;人物描写方面,几名角色的言行更像是为情节和情境服务,而不像是有血有肉的活人。而造成这种状态的原因,大概是作者构思作品的方式,或者说表达欲的形式。作者的创作诉求,占首要位置的既不是塑造人物,也不是叙事,而是追求一种文本的审美效果,一种把自己的情感方式直接融合到文字里的表达。作者自己说道,“疯癫”不是这篇作品的主题,只是他通过写作抵达自己这篇作品的切入口。他是先对福柯的著作产生感触,然后利用这一感触设计了情节,而有了这条叙述线索后,他自己的一些抒发性的东西就可以源源而出了。这些东西是抒情性质的。因为我自己不懂用语言文字抒情,所以这篇作品对我来说就像一席语言文字的盛宴。而且不仅是在语言层面,作者对文本里的情节情境的把握,观察和描写事物的角度、用力大小等,都是浑然一体,为共同一个审美旨趣服务的。这方面体现了作者的写作功底和素养。但是,因为每个人的情感方式各有不同,所以在我看来,作者的叙述风格过于浮华和飘逸,场面铺得大,但叙述总是不能有效并有力地落到对象的实处。再加上上面提到的角色形象的苍白,共同妨碍了我获得阅读小说应有的愉悦感。读完作品,我倒觉得作者是一个把文学创作和现实生活分别对待的人——这更像是一场在文字上展开的情感和智力的游戏;缺乏来自亲身现实生活的感触的映射;内容方面也缺少有深度的个人洞见的表达;对于自己创造的人物的行为和心理逻辑也很有值得商榷的余地。刻薄地说一句,像这种的抒情方式是很浅薄和廉价的(但有难度),是任何一个不真诚、不敏感对待生活的人都有可能在写作中办到的(并非指作者也不真诚、不敏感对待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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