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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二又名老强,后来有点发胖,才开始发胖的时候,我改了他的名字叫胖强,但当面不能叫,会被打。写过《胖强的奔跑》、《另外的面孔》(男二号),我养过的那条被偷的狗叫胖强,记有日记《胖强日记》。
  帅气的外表,大眼睛,会甜言蜜语,歌声美妙,好勇斗狠,讲义气,有计谋,不做作,不虚伪。作为一个团队的核心,非常足够。作为一个少年,他近乎完美,他在少年时代拥有很多美丽的少女,只要我见到过的他身边的女孩,我全都喜欢,这说明他眼光准确。
  老强是我们中间唯一可以做到打游戏、追女孩、打架斗殴都还可以保证自己是好学生的人。并且他的视力非常好,而我落魄得不得不带上眼镜。他启蒙很早,无论是打游戏还是追女孩。小学六年级的时候,他带着我去黄小丽家,似乎是恋爱开始前一次需要的谈判。那个端庄的女孩一个人坐在家里,给我们续着水,果真是穿着黄色的裙子。那时的他们不知如何亲昵,甚至都不知道从何开始,我们静静的坐着,我们也没开始学会用唱歌去吸引女孩。然后我们出来,老强和我说,她喜欢我的。这个女孩是我唯一见过的喜欢老强而老强没有和对方发生肢体接触过的女孩。后面的姑娘就没那么幸运了,从游戏机室到溜冰场,从路边到学校,但凡他去过的地方,都有斩获。我们没有细数过他那些年到底有多少女孩迷恋他,又和多少女孩好过,肯定不是一个太少的数字。
  在老四那一章和你谈到过那个护士,那是老强比较长的一次恋爱,也是他的妻子、我的二嫂曾经最介意的一点,如果哪一次喝酒的时候不小心提起了,那么会发生假装拂袖而去、生气、白眼、揪肉、多喝酒、无奈、叹息等多种可以预料的现场直播。那次防空洞中的恋爱,一直持续了好几年。说起来,他和护士的恋爱还因我而起,那是一年冬天我从团风回到黄州,在车站附近,我突然看见一个女孩非常漂亮,正拉着弟弟的手过马路。我浑身一激灵地在旁边电话亭找了纸笔留了自己的电话号码,一鼓作气的把纸片递到她手里。那是那个时候的我做得最大胆的一件事情,到现在看起来,那时候的我也是无比骁勇的。
  护士小姐就是这个拿到我电话女孩的朋友,借着这个理由,当老强和护士小姐正式在一起了,我也还没拉到那姑娘的手。后来还是在老强和护士小姐的共同帮助下,我第一次猎物得手,献上了彼此的初吻。而当我们初吻的十七岁,他们俩早他妈独独的睡在一起了。
  老强带到我们中间的每一个他的女孩我们都无比喜欢,在这种无比喜欢之中又潜藏着我们兄弟几人尤其是我的嫉妒和担忧。因为谁都知道,老强是个花心的人。我怜惜他身边的每一个女孩,怜惜她们的美丽在老强身边如短暂的飞蛾一般出现而又消失。我几乎和每一个我见到过的老强的女孩关系良好。这种好几乎到了不正常的地步,但老强丝毫不担心我会抢走她们似的。事实上我也从未抢得走,但那种怜惜和那种“这样的好女孩应该好好珍惜”的心却扎根在心里。很多年过去了,当我怀着这样一颗心混合着自己的历练、骗术、甜言蜜语和才能,居然也谩赢得XX薄幸名存。我才发现我原来从头到尾都不是要当一个英雄救美的少年,而是做了一个和老强一模一样的人。现在的老强很乖,和现在的妻子谈了很多年恋爱,几乎是一下子变得老实了。我不知道是因为玩来玩去玩老实了,还是看清了漫无边际的现实生活,还是他觉得有我是他的翻版也就心满意足的归隐。想当初,女孩在老强身边百依百顺,几乎不敢说些要求,现在夫妻关系几乎倒过来了,不知道是不是有一部分花花公子最后都要到达的老路。
  少年时代的我们的女孩,除了心里真的爱慕的极少数,多的还是因为女孩多可以显示着这个男人的地位、身份、能力和其他一些东西。那是一场数量的竞争。伴随着老强的其他爱好:喝酒、打架、打游戏、赌博、念书等等等等或许我可以猜测,这个帅气的男孩从一开始就不是真正多情的人,他只是需要她们,需要越来越多的她们。在我的印象里,老强偶尔的生气只是因为女孩没有安全感的哭泣,从没有为女孩悲伤,从没有为女孩难过。也或许这个刚强的男人根本就不会让任何人知道他情感的出处和波动。也许不是。
  老强的嗓子很好,即使有为加入了我们之后,老强的嗓子还是我们之中最好的。而且他的嗓子的风格偏轻,有点张信哲。我练嗓子是在  VCD里把动力火车的歌升一两个调子唱,他则是直接跟着陈慧娴的歌练。老强的嗓子也是我们中间因烟酒过度和远离歌唱,高声部最早消失掉的。两年前,我们去唱卡拉OK,帮他点了张信哲的《直觉》,他已经飙不上最高音了。而现在的我,也正在消化和应对着远离歌唱后嗓子的蜕变。我知道蜕变的不是我们远离歌唱,是逐渐远离那些用不上的、却绚烂、热情和美妙的东西。也是一个认为歌声不再是吸引别人和自己的新的年代的开始。我们还都有唱卡拉OK的欲望,我也只要两个星期内保持少抽烟一样可以飙《国际歌》,就如同我相信老强即使结了婚收了心,那心里的一团火还没有灭。
  我们活在一个绝对古惑仔的年代,初、高中时代除了羸弱如我,其他几个兄弟都各自有帮派、靠山和打架的本领。老强更是其中的佼佼者,他的聪明、帅气和强壮的身体,说话还特别讨人喜欢,很得江湖中人喜欢。按照陈浩南那个标准去衡量,他是有接班人的潜质的。在他复读高三那一年,他策划并组织了黄州中学有史以来最有名的一场斗殴。大概将近有一百多人参与,从策划到发动一共经历了五个多月。这次著名的群殴也使得老强不得不离开黄州躲避黑道和白道的追捕,他和另外一个人逃到了东莞──我打工的那个地方。那天我正端着盘子去送餐,他推门而入──从三星级酒店的正门走近来一个黑黝黝的、略胖的、帅气的男孩,正好撞见那个穿着制服的男孩。那胖子嘿嘿一笑说,好帅啊。我惊得差点把盘子丢掉。
  在写老一那一篇里我告诉了你作为一个陌生天地里懵懂的小男孩,是很难面对眼前发生的一切的,而他却又自信可以掌握。老强和他兄弟夏军的到来让我欣喜万分,还是老一睡过的38块钱一晚上的那个只招待打工者的旅馆通铺,还是那几条找工作的街,我招待着他们。每天从酒店里带去好吃的和酒,并且在那里陪他们一起睡。很快的我耗费了我所有的工资收入,不仅如此,我还借了不少钱,他们还是没找到工作。那个时候,似乎找工作是一件特别特别难的事情,哪怕是去鞋厂打工,也不知道从何入手。后来实在是没钱,又必须马上给他们找到工作,我们决定去虎门找。那天我是晚班,早早的起床,三个人一起坐公共汽车去虎门。到了虎门,我们走了半个工业区,那里空荡荡一片,没有人,没有风,只有炎热的天气里几个无趣的保安和白白的空荡荡的直直的通往一个个车间的水泥路。我们这才意识到,在虎门,在长安,在厚街,这里是一样的,如果我们得入其门,在哪里都能入其门。而当时我唯独的一次失策,我口袋里因为吃面、喝水、买烟根本没预备回去的车费。
  我想到了献血,只剩下这条路了。于是问着人,向虎门献血中心(有另外的名称)走去。
  那天是九月二十七号,我他妈记得再清楚不过了。我们走到那个地方,看着墙上的告示写着从九月二十四号开始,实施义务献血。这是我遇见的最荒谬而悲惨的事情。我们被惊呆了,完全没想到连我们的血也开始不值钱。我思索了一下,加之我晚上要上班,还是必须赶回酒店的。我们在献血中心分开,我把最后的十块钱给他们,把剩下的烟一根不剩的给他们,让他们继续找工作,而我就从虎门镇走路回长安镇。我不记得我走了多久,但我一路走一路想,他们在工业区即使找到了工作,也要回到长安拿东西,他们还要走回来。我不记得我走了多久了,似乎也不是特别远。从虎门回长安的那条大公路是笔直的,我直直的回来,在路上目睹生命里第一场车祸,一个人,穿着白衬衣,平躺在公路上,白色的血和红色的血弯弯曲曲的流淌。我在那个车祸的附近找到一个水龙头,和老板打了声招呼,喝了几口水,心想,希望老强他们走到这个位置,也要看到了血了,也可以看到水龙头。
  我在夜晚到达了酒店,已经迟到,上了两个小时班是为了从酒店里搞点好吃的出来。我带着客人剩下的红酒、蒜香骨、黄金大饼、金银馒头和一些白灼虾,带到那个旅馆。老强一看到我,就飞扑上来暴揍了我一顿,告诉你,第一下是真打的。他说他快死在路上了。然后我们喝着酒,抽着烟,在旅馆里哈哈大笑。
  最后老强还是没找到工作,而这时家里的他的兄弟告诉他,他可以回去继续读书了,都摆平了。我给他买了火车票,他走了。他的兄弟夏军还留在我那附近找工作,后来找到了或者没找到我忘记了,好几年后,我在家里的路上看到他了,他没有理睬我,从我身边走过,我觉得这是应该的。
  不论是我们兄弟几个,他的女人,他的爸爸妈妈和姐姐,我们都以他为中心,让着他、敬着他,甚至娇惯着他。所以平心而论,老强来,我招呼他照顾他要比老一来强得多,一方面在酒店里混熟了,其实另一方面,可能说出来伤感情,我更爱老强,更喜欢他。他从小就是我们圈子里发号施令的人,是我们的核心,也是弱小如我者的保护人,我的兄弟,我的哥哥一样的人。他离开之后,我因借钱过多被经理找去大肆批评了一番并强制要求直接从我的工资中扣除所借债务。债清了之后,他因我在上班时间在厅房睡觉而把我开除。直到很后来我才意识到他当时开除我是早就想好了的。哦,我记起来了,我走了之后,夏军还在那个地方呆着,我把能给他的东西都给了他。他似乎也早就通过我的老乡找到了工作,后来就不知下落。
  老一、老二、老三、老四,在未搬到东郊路来之前,同住在一幢楼里,我则有另一群伙伴在另一幢楼里。厂区扩大,在东郊路盖了楼房,一同搬来才有了我和他们的相遇。那是放《变形金刚》的年代,我们大约七八岁,我楼下的于刚家的电视可以收到武汉台,他们几个人围在于刚家。我被“声波”那奇怪的声音吸引,事实上也是楼上楼下跑来跑去的明显是小孩子的声音吸引了我。我推开那虚掩的门,生平第一次那么大胆也是唯一一次那么冒昧地推开别人家的们,怯生生看到喻大、老强、柴青、老朱他们围坐在那台黑白电视机前,等着时而雪花时而机器人的画面。
  他们回头,问我住哪里,我朝天花板指了指,他们热情的邀请我走进来一点。老强热腾腾的告诉我《变形金刚》里放的是什么,告诉我那些人的名字,擎天柱、威震天、红蜘蛛……仿佛那是人世间鼎鼎大名的大侠客大坏蛋,而那些侠客都是老强的兄弟。突而,画面清楚了!一个机器人变成汽车,发出我到现在都能模仿的变形的声音。
  动画片结束,我们作鸟兽散,没过几天,我们去学校报名,我才知道我们的爸爸早就认识了,同在一个厂里,小时候还打过架。而我死死认定,就是那天的动画片让我们彼此认识的。就那么奇怪,当环境变了,你才会意识到你身边有这么多你本该知道的人。而渐渐的,我儿时最好的玩伴,黄振江、管南建、马志风、方明,关系不再亲密。
  事实上并非二年纪暑假的《变形金刚》使我和我现在的兄弟团结紧密,而是游戏决定了我和谁们老死在一起。老强家有我们那边第一台任天堂,虽然去玩去看的人很多,但我是其中很少数的喜欢而又可以不玩不吵不抢、可以看很久的小朋友。大概任天堂的强老板看中了我这一点,反倒是主动把副柄递给我玩。而我天生似乎对于游戏就是看着学而不是玩着学,一上手就是那种和他配合得天衣无缝的人。从此无论是去借卡、换卡还是买卡,老强都把我带着。
  到了四年级,我们开始外出打大游戏机,街霸、1949、红的白的胖子、战斧,到后来的名将、圆桌武士,OK,就是现在傻逼八十后非要罗列出来的儿时经典游戏吧。每个周末的清晨,他都会从天台的门洞里钻出来,从他的一单元跑到我的四单元,跑的时候,他故意把楼顶踩得非常非常响,发出咚咚咚的声音,每次都这样。我们一家人都知道那是老强来了。不论是谁,离门最近的,去把门打开,就是老强站在门口,笑眯眯地朝着他俩说:叔叔好、阿姨好,嘿嘿。
  这是老强的聪明,如果可以,我也希望在不敲你家的大门之前就让你知道我来了。就像我爸爸每次上楼,也会咚咚咚的一步一个脚印的踩上五楼。我们那么灵敏,从那固定的声音中,找到自己的爸爸和自己的兄弟,从不失手。
老强那样踩楼顶踩了很多很多年,他咚咚咚的跑过来,从我家听上去,就像有人带着雀跃的鼓和一个象征性的命运,在周末的清晨,踏雷而来。
  咚咚咚咚咚,不仅意味着他来了,更意味着我们要出去打游戏。我们趴在游戏机旁边,仔细琢磨着别人是怎么打这一款游戏。我们会把一个星期的早餐前积攒起来在周末消耗光,并以红领巾丢失、班费、学杂费等各种谎言索取零花钱。我们游戏到了初三,他也咚咚咚踩到了初三,高中我去了别的城市,等回到家的时候,他也这么踩来踩去,后来我们都离开了家。
  好吧,关于七兽这几个人的故事我暂时说到这儿,如果要写,还有很多很多要写的。他们和我,我们之间的故事发生了很多很多很多很多,有些我放在那里,不想的时候就假装忘记了,一想的时候,我或许夜里与你一起睡不着觉。关于老强和我,那是更多更多,或许老强和我们每个兄弟的故事也都是最多最多的,那不重要。七兽的事,我也不能确定我是要继续写下去,还是就此停止。在每一个人身上,我找得到我自己,也找到因为不一样而形成的我。我每一个都无比想念,亲爱的兄弟,我想念你们。我小时候的想法是,我们将来弄一个七兽大厦,我们一人一层住在里面。里面有乐队乐器,里面有电影院,里面有喝不完的行吟阁,抽不完的阿诗玛,我们七兄弟的老婆彼此间好得要命,我们的爸爸妈妈不和我们住在一起,他们住在一楼,彼此间可以打打牌看看电视并且给我们做菜吃。那是很好的。
  就写到这里吧,想起来那个护士小姐,和老强恩爱了一场,又哭哭啼啼的分开,又和好过,复合的时候我还请他们一起去团风的一座山上去玩,后来还是分开了。倒像是我的不舍更多。我们开七兽饮品店时曾经在酒后打过一场大架,老强被一个人捅了一刀,但还追出去两百多米才倒下。我扶他的时候已经开始哭了,可能是我哭得最伤心的一次,如果不是因为写到他,我似乎都忘记我曾经哭得如此伤心。从嚎啕大哭到抽泣再到嚎啕大哭,整个医院的医生差点没被我们整死。但第二天就嬉皮笑脸了。和老强分手的护士小姐正好在那个医院当护士,她就自己安排来照顾老强,让我们很惊异。老强也感到很高兴,据说护士小姐给他打针,又温柔,又疼。
  我和老强真正的认识是在幼儿园,他是大班的班长,我是小班的班长。我和他经常去抢那个独一无二的搪瓷的带着红点的杯子。后来他幼儿园毕业,去家里厮混,我索然无味的领了那个搪瓷杯子去喝水,我妈妈说从那之后,我对那杯子再也没感兴趣过了。这些都是我妈妈告诉我的,我记得的是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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