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类型的人,他总是被生活给压制着,被生活里的琐屑和烦恼折腾不已,但直到他的目前为止,诸多努力在生活的压力面前仍然显得微不足道,仿佛那些努力是一大片一大片的浪击打到礁石上,最后浪花破了,礁石仍在,因此他的生活并没有因为努力的付出而得到改善、得到回报。在一般意义上,这一类型的人通常会被生活淹没,或者因为他对生活的努力而使得“抗争”精神为人所称道或赞颂,但是,最后,他仍然要被命名为“失败者”,哪怕他有可能冠有另外一个头衔叫“生活的强者”。
  但是,在文学上,生活本身有可能——不,不是有可能,而是经常——只是成为成为某种人的一种场景存在。站在生活的角度来看待《我去钱德勒威尔参加舞会》,可能许多人会被它里面对生活(状态)的描摹所打动,而我感到它好的地方则是,生活,这么强大、专制的一个东西,在诗意面前,只贡献了材料,它让好多原本没有什么意思的生活的细节,由于作者的站位不同,因而显出了一种另类、但又能被人容易理解的幽默。这还是小事,重点在它的效果:这个小说给人的感觉,不是辛酸、不是意义、不是任何情绪上的某种反应,而是会迫使人去想“生活的内容”和“生活的诗意”这些范畴里的问题。
  从来没有什么救世主。如果非要说这世界上一定有上帝,那么这上帝的名字可以叫“生活”。但是生活往往不会把人救出苦海,而只会把人带进苦海。人的一辈子,快乐的时间一定少于忧伤、痛苦的时光,所以人们常会追求快乐,遮蔽忧伤。然而生活的内容必须是由快乐和忧伤构成的吗?它就非得带上情绪符号吗?这很难说。人对生活的感受,通常是化学上的化合物,各种原料都有可能沾染一点,最后出来的东西,既不只是快乐、也不只有忧伤。这是种什么东西?天知道。但是文学、或者诗歌(诗意),它能传递这种化合物。它综合起很多言不清道不明的细枝末节的东西,不表现,只传递。而这种做法,就已经站在了生活之外,站在了“生活在生活里写作”之外。
  鳜膛弃确实有“生活在生活之外”进行写作的一种本能。据我对他不完整的生活轨迹的了解,生活一直是在给他压力的。然而,他这几年所写的作品,通常都具有一种“我为礁石生活为波浪”的特质,种种生活像海浪一样泼打在他那里,但在作品里,它们留下的是水渍,而礁石依旧,生活并没有从根本上影响到作品的审美层面的特性,相反,都被他的作品所吸收为一个个材料了。我不能说鳜膛弃是有意往这条路上发展,我只能说,这是属于他的特质。尽管在《我去钱德勒威尔参加舞会》这个小说的结尾处,他本人想要营造一些情感性的氛围因此在我看来这其实是画蛇添足,因为这说明,他还想着在作品向生活要情感,这是多么的没必要啊:你其实已经有了比作品的情感更好更符合你的东西而你并不知道!
  这届小说奖,我推荐鳜膛弃的《我去钱德勒威尔参加舞会》。






  周末看纪录片,讲有两个美国教授,到世界各个地方寻找木乃伊,用现代化的科学设备探究尸体不腐之谜。他们到了泰国一个小岛,岛上有位圆寂了三十年的老和尚,遗体在自然的状态下成了木乃伊。科学家动用了种种探测手段,想知道尸体有没有进行过任何防腐处理。结果是,没有。片子结尾,科学家在对高僧的修行表示敬佩之余提出了一个假设:也许老人在临近圆寂前,喝下一大杯盐水,使原本因长期修行而营养不良的肌体在短时间内脱水,以达到肉身不腐。
  这样的结论,真正修行的人会淡淡一笑罢?但在科学家那头又是极为严肃的推测。我不关心木乃伊的成因,我感兴趣的是两个价值系统的截然对立--一方侧重于以技术依据解析“奇迹”,另一方关注“奇迹”本身所激发的内在能量。因此,前者将孜孜以求事件背后的真相,而后者将更潜心修行以期获得同样的涅磐。所以--回到我要说的小说上来,个人以为,假如一篇小说具有某种令人着迷的特点,所谓语言、节奏等等都是浮浅的表象,其根本在于作者以怎样的观点重塑一切日常行为中最不起眼的细节。在一篇好小说中,我们能看到聪敏的作者以文字构筑了与世界的一种全新的关系,现实中固有的价值观念被排空,甚至不用考虑普适意义上的“恰当”、“正确”。那是重新营造的一个崭新天地。
  鳜膛弃拥有的就是一个异乎寻常的凡俗世界。在他的世界里,依然存在狭小的生存空间,孤独的两性关系,永不磨合的异乡情境。但当一位作者摈弃了意识形态的禁锢,从传统的向外部真理的探索转而投向生而为人的内心思索,眼中的日常细节就能投射出他灵魂的影子。从《在异乡将承受减少到无声》开始,鳜膛弃笔下的角色便具有了一种平凡与灵性交融的矛盾的魅力:平凡在于角色始终怀揣着世俗的忧伤,而灵性则是指他们往往又具有跳脱物外,俯瞰自身,甚至时而自嘲的超然态度。很显然是作者赋予了角色生命,如果笔下的人物们有那么几个瞬间能令读者不由自主地联想到作者本人的生存环境,那也许的确是作者在创作过程中“观照”了自身,而最棒的是他对此不以为意。在早先的作品中,我们看见鳜膛弃对文字的计较,将重心放在形式的突破上。《无人驾驶》就是一个范例,但显然。它还缺乏那么点共鸣。高潮出现在今年春节期间,《我去钱德勒威尔参加舞会》这篇小说使我禁不住想知道那段空白期鳜膛弃去了哪里,究竟干了什么?在这个小说中,作者不再紧张于字和字的关系,语言已经不是他最先考虑的问题,如何以接近本相的方式呈现一段两性关系才是重点。但正因如此,小说的语言反而呈现出一种极为自然的畅晓。同时,因为内心深处的善意,这段并不高尚也毫无离奇之处的男女关系也在作者笔下呈现出了具有童话般的鲜明色彩。
  这届小说奖得主,我推选鳜膛弃。





  要谈鳜膛弃的小说,我首先恍惚想到了水汽。在北方农村的腊月,灶坑的火正旺,灶上的大铁锅里滚着开水,浓密的水汽弥漫在厨房。这时,我和妹妹总要欢快地跑进白色的水汽中玩耍。我们看不到对方,只能听到彼此的笑声。水汽笼罩着我,我没有任何感觉,伸手抓不到,用力闻也闻不出异味。难以捕捉,却被轻易被其占据。这就是他的小说给我的感觉。
  鳜膛弃小说的调子,老练、诙谐却不油滑,能让人感到不安、伤感与残酷。他的小说呈现出诗人的敏感,孩童般的天真以及魔术师般的神奇。比喻真的让人佩服:“泪水像谁也挡不住的兔子一样爬过我的手背”、“她的身子坚硬,像一幢房子”、大巴车“用中年人的嗓音一般沉稳的笛声赶跑一个又一个横穿马路的小个子”。我也喜欢这种抽象的表达:“两个少女,不是洗头发就是玩手机,嘴里却谈论着花啊,香味啊,颜色啊。”
  他擅长捕捉现实中的琐碎,并用自己独特的、平实的表达方式来与读者产生奇特的共鸣。他把小说情节中那些看似平淡无奇,甚至有些乏味的生活,描述得惊心动魄。
  《我去钱德勒威尔参加舞会》是对一段恋情的回忆。流畅的叙述,情景间自然的衔接,使故事看起来像现在进行时。但作者在不断地从字里行间提示着,它是回忆。这段恋情不那么纯粹,夹杂着逃避、猎奇、亲昵、迷惘、欲望、忧伤等多种情绪,然而作者用他的细腻和敏感将这些情绪表现成一个自然的整体。
  小说的开头值得一提。第一句便概括了它所描述的故事。“经过两次徒劳的躲避,似乎那是最差的选择,等到最后才会考虑。”这句子读起来真舒服,就如同一边跳着随意的舞步一边前行,而它又像是进入一座迷宫的前三个拐角,经过这三个简短的、有些莫名其妙的分句,读者便自然而然又无法抗拒地踏入故事之中。
  故事一气呵成。待我反复重读时,发现作者留意了每一个小关卡,让人不断地发现惊喜,感受到深埋在故事之中的情绪的挣扎。包括“我”的,也包括卢淑玲的。鳜膛弃非常擅于利用一些不起眼的小细节。我印象很深的是这一段:“她打开手提包(稳重的半月形包,奶白色),从里面取出一包绿色开合式薄膜包装的纸巾,我接过来,包装上印着‘康师傅’三个字。她冲我得意地笑了笑。”我在小说版的回帖中也赞美了这个细节的巧妙。在小说开头,“我”在车站的士多店认识卢淑玲,那时卢淑玲在做康师傅的推销员。这个特殊的身份使她能够当着店长的面和“我”闲谈。后面作者看似不经意地随笔写下了这袋印着“康师傅”的纸巾,充实故事情节,又令人物变得丰满。小说的故事非常完整紧凑,环环相扣,小说的场景就像一根根柔软的柳条,最终能够编织在一起,形成一个美丽的花篮。
  结尾同样精彩,那是巨大的、无法发泄的情感挣扎,是回忆、梦境与现实的穿梭,作者不动声色地讲述着,菜刀、药瓶、白皙的大腿、悲伤的女人、以及那一声绝望的呼喊……充满张力。
  有一种小说,当我读完它时,首先会感到无话可说,完完全全沉浸在小说带来情绪当中。这种情绪难以描述,描述的方法只能原原本本地把小说拿来照读一遍。仿佛任何冷静的品头论足都要破坏它的纯粹性。我觉得这就是小说的艺术魅力。好的小说就应该是这个样子,让读者对作者充分信任,在作者的叙述下不断去发现,不断地认同,最后令读者感同身受却无法言说。我理解“我”,也理解卢淑玲,我感到低落和心疼。我推荐鳜膛弃为第十六届黑蓝小说奖得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