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蓝论坛
标题: 面对新规则,竞拍心得……(大家多补充啊) [打印本页]
作者: 猫头鹰 时间: 2008-1-9 22:28
标题: 面对新规则,竞拍心得……(大家多补充啊)
<p>我的心得:1,把自己机子的时间调整到和论坛时间一致 2,最好是前3次,没钱的两次就可以了。 后一个小时两次. 机子慢的一次就够了。 </p><p>各位好运啊!</p>
作者: 酒童 时间: 2008-1-9 22:31
面对毛头的帖子,我最大的感触是:春暖花开,来年挣钱......
作者: 兔兔 时间: 2008-1-9 22:35
我建议各位卖家要设一个底价,事先不公布,只向公证人公布,如果最后拍卖的价格没有到底价的话,是有权做不交易处理并进行新一轮的拍卖的。
作者: 凌丁 时间: 2008-1-10 21:00
谁是公证人啊?公证人可是不能参与竞拍的,我看袁群做公证人比较合适。
作者: 六点亡羊 时间: 2008-1-10 21:08
<p>谁有钱谁是公证人。</p><p>补充一点,规则说修改过的叫价作废,作废的帖子自然不能记入五次之内了,这是漏洞嘛。老谋深算的(比如我),叫完就修改,等于没叫。这样可以无限制地竞价下去。</p>
作者: 六点亡羊 时间: 2008-1-10 21:09
但是洪洋的书是我拍到了啊,你们谁也别拿我说的漏洞再来压我,我不会承认的。嘿嘿。[此帖子已经被作者于[lastedittime]1199970579[/lastedittime]编辑过]
作者: tutulong 时间: 2008-1-10 21:14
<p>恩,应该让选手作废。好狠。</p>
作者: 隐忍 时间: 2008-1-10 21:18
<p>去现在才发现我很穷!</p>
作者: 兔兔 时间: 2008-1-10 21:20
我已经被搞晕了!
作者: 黑天才 时间: 2008-1-11 00:26
卖东西赚钱才是硬道理!
作者: 亢蒙 时间: 2008-1-11 01:59
<p>斗智斗勇斗运气!当然,最重要的是,要有财力和一颗游戏的心。</p>
欢迎光临 黑蓝论坛 (https://www.heilan.com/forum/) |
Powered by Discuz! X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