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襄站在邻居家门口,不时地踮起脚尖眺望来路,或于道地徘徊,突然刹住脚步,引颈以待,四顾茫然,装出一副正在等人因而显得焦灼的样子。实际上,他是在等人。等那些认识他的村民,主要是他的妻子。他装出他在等人,是为着他的妻子。试想,由于他确是在等人,因而不管他呈现了何种样子,都属于等人的样子,那他又何必刻意去装。但问题是,如果不装,就有可能表现为与上述样子完全相反的那种样子(虽说那也是等人的样子):像一个稻草人那样支于原地,由于不动,陷入沉思,而沉思必然延长不动的时间。如此,别人就为给予他更多的关注。这可以肯定:一个陌生人长时间一动不动地站在村民们熟悉的某个地方,村民们自然会多看他两眼,尤其是他的邻居。这正是他所期望的。期望于村民,而不期望于自己的妻子。豫襄以为,妻子与他相伴多年,在经过他身边时,即便不看他的长相,应也能认得出他来。若他再诱使她多看两眼,那她更能认得出他来了。这就没有必要了。
为什么没有必要?嗯?他停下脚步问自己,为什么?
显然是有必要的。豫襄发觉在他这一曾自许严谨的计划中居然存在着如此严重的缪误,昨天他却轻易地把它给掩饰过去了(昨天他也想到,但他却想当然地觉得没有必要)。他为此感到自责。
虽说我的本意是希望我妻子认不出我来。如果连我的妻子都认不出我来了,何况襄子。这没错。虽说不愿诱使我妻子加以注意,不仅是因为我心存幻想。但我是心存幻想。我绝不能因此对自己宽容。假如我轻而易举地达到了那一步,到时我怕也不能放心。从现在开始,不仅要让她看到,如果她看到了仍不认识,应该去找她问问诸如豫襄家在哪里之类的问题,如果此时被她识破,我便可以付之一笑,当作是和她开了个玩笑,把脸上的泥灰抹净,露出我的本来面目。但如果我问了,还是不被识破,或许她心不在焉,那就应该绕往她前面,挡住她的去路,百般纠缠。只有这样那样都试过了,她还不能认出,才能说明事是真的成了。
于是,豫襄不再走动。他站到一块青石板上,面对着邻居的房子,挑衅地看着自其下经过的村民。要走过很长一段距离,人们才会回过头来再次看他。效果看来不错。如果有人认出了他,必会大惊小怪地叫出他的名字。他在村里的人缘可以,虽说搬来不久。村民中并没有人知道他是豫襄,是当年智伯的门客。
他的邻居显然也认不出来。男主人肩扛一把斧头,从房子里走到道地上,仿佛示威,他看了看豫襄,然后看看眼下的柴块,往手掌上吐了一口唾沫,搓了搓,一斧下去,柴块劈为两半。柴块不少,劈完它们需要一些时间。男主人时时从眼角注意着豫襄的举动。而豫襄则始终不动。一次,女主人抱着正在吮奶的婴儿从房子里大步出来,大概以为豫襄已经走开了。尚未等男主人开口斥责,她已返身回屋。但她那半边坦露的胸脯上有如黑枣的乳头,已被豫襄看个正着。邻居的四个孩子和豫襄的女儿扒在邻居家的门缝里默默地看他。他们太过专注,因而忘了管住脚下的狗。那只碰到生人便吠叫不休的花狗趁机溜了出来。它趴伏在豫襄的脚下,嗅了嗅,不仅不叫,反而仰面打起滚来。这使得豫襄很是失望,想一脚把它踢飞。也许是孩子们猜到了他的这一想法,老二飞快地跑到豫襄面前,一个急停,然后弯腰抱起小狗跑回房子。此间,他的父亲停了手上的活,警觉地侧过身来,手中的斧头只劈入柴块少许。也许他是想以此来增加武器的长度,以便在豫襄伤害他的孩子时,远远地将他击倒。
由于以身试险的乃是老二,老二从此将取代他的哥哥,确立他在这四个孩子中的老大地位。呵呵。
下雨了。村里有人喊道。
豫襄和邻居几乎同时抬起头来看了看天空。一颗雨落在豫襄的脸颊上。眼下,大批村民正从房子里跑出来,衣裾飞扬,去收晾晒在树杈上的衣裳。由于豫襄家的门前也晒着一杆,豫襄下意识地犹豫了一下。但他当然不能为此所动。他缓缓地走向自家的廊下,目的在于避雨。但就在他快要走到时,他妻子自后边西步赶来,她在豫襄身后喊叫着,阿襄,你收衣服啊,你干什么你。这使得邻居们都朝豫襄站立之处看来。豫襄只得回身走到树杈下,抱起衣服,不好意思地对着目瞪口呆的邻居和他的妻子笑了笑。
是我爸爸,他女儿不无自豪地对其余几个孩子说。
爸爸。
原来是阿襄,我还以为是谁呢。邻居说。
豫襄的妻子这时也发现了豫襄脸上的污泥,便问是怎么回事。
收衣服,收衣服。
神经啊你。
你是怎么认出我的?嗯。夜里,豫襄问他妻子。
什么?
没事,我明天打算去崔护家一趟。
晚上回来?
豫襄本想说他不回来了,考虑到应给自己留一条后路,便说,不一定。
第二天早上,豫襄和妻子一起下山,中途分手。豫襄并没有去找崔护,还没到找崔护的时候。豫襄有两个朋友,一个是彭土风,另一个便是崔护。彭土风住在山脚下的小城里,崔护家在不远的都城。两人都是他当年在中行氏处做门客时认识的。中行氏被智伯灭后,豫襄投奔了智伯。其时,他的地位可谓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但他却再也没有结交新的朋友,是说好友。崔护和彭土风,是他仅有的两个好友。
豫襄去找了彭土风。彭土风看他容貌如旧,知道已被识破。不过,对此他似乎并不觉得意外。豫襄看到彭土风不意外,也不觉得意外。他想,彭土风说不定正期盼着呢,这屌人,呵呵。两人随即对下步行动作了更为周密的谋划。由于豫襄是被其妻子从背后识破。首要解决的是背。现在看来,背部是有很大的问题。仅靠换了一套衣服、一种发型及一双鞋子,略略改变了脖子的肤色是不够的。而这样的认识来自于实践的检验,这就说明了这样的检验确是必不可少。接下来,彭土风对豫襄的后背进行了细致地加工。这种加工的结果,既要使之完全不同于豫襄原本的形象,又不能太过怪异。也就是说,要使豫襄成为谁都不认识的人(除彭土风外),包括他的妻子和崔护,同时,又不能引人注意。若因怪异使之显眼,便有可能招致怀疑。虽说敌人不一定怀疑他是豫襄,但有可能怀疑成是别的不法之徒。于是乎,敌人们失之东隅,而收之了桑榆。
当然不仅仅是背部,对其它的部位,对这一整体的改易都须符合上述两个原则(这两个原则是他们谋划此事时早就确定的)。比如说腰部(部分也属于背)。腰部的问题是个复杂的问题,因为有可能到时要把匕首之类藏匿此处。豫襄提出应使腰部比过去粗一些(绑上一些布条之类),如此,背部的形象会有所改观。彭土风断然否决。他以为腰如果看上去太粗,会吸引警觉的侍卫的目光,以为此间藏有利器(果真是藏有利器)。这就好比是你穿着打有补丁的衣服在堂皇的宫殿内行走,人们的目光便会自然而然地投向你的补丁。不管你掩饰得多么巧妙,人们都会发现你的缺陷所在。仿佛不是人们的目光发现了你的补丁,乃是由于你的补丁吸引了人们的目光。这显然不能符合第二个原则。豫襄便说那就细一些吧。但彭土风认为细也不行。
怎么细?细便意味着减肉。减肉势必使力气流失。大敌当前,这是万万不行的。
彭土风问豫襄,昨晚上有没有搞。
嗯,没有。
呵呵,少搞搞。
关于腰的问题,双方最后达成的意见是,使之不粗不细。但豫襄的腰原本就是不粗不细的。那就无须改变了。那么,有什么办法在不改变腰部形状的情形下,又能使人觉得此腰非彼腰呢。
他们一时都想不出什么法子。彭土风叫豫襄站起来,走两步看看。
豫襄一拍大腿,说,有了。
快说。
走路,嗯。说着,豫襄便走了两步。
彭土风也明白了(由于这一发现的意义非比寻常,他不免以为豫襄没有像他那样想得深远)。是这样:在改变豫襄容貌的基础上,只有改变了豫襄原本走路(跑动)的样子,才能使整体发生根本的改观。豫襄的妻子之所以能从背后认出豫襄,很有可能是根据他走路的样子,而不是由于豫襄的背,至少不只是由于背。当然,豫襄也已想到了这一层。两人此时可谓是喜忧交加。他们以前只注意到了一个人的容貌、穿着之类,居然忘了人是会动的。一个如此简单的事实,差一点就被他们忽略掉了。这真他妈的不可思议。庆幸之余,他们不免觉得有可能还存在着类似的情况。前天他们是怎么说的?是这么说的:我看差不多了,差不多了。现在看来,未免也差得太远了。谁又能保证到了明天就不是这样了呢。但一切只能慢慢来,一口是吃不出一个胖子来的。当务之急是要设计出一种新的走路款式。前述的两个原则在这里当然也是必须的。新的样子必须和以往的样子要有所区别,但也不可太过花哨,比如说一跷一跷的。这就不好。道理同补丁一样。
两人开始设计步伐。平常豫襄的步率快,现在放慢一些。平常豫襄的步子长,现在放短一些。平常豫襄走路时两脚呈倒八字,现在使之几近平行。平常豫襄的一只手深入裤袋(令人产生正握着某物之感),现在两手让晃荡在外面。平常豫襄的头歪斜、左肩高于右肩,现在须正视前方,两肩持平。那些由于长期从事剑客这一职业而产生的特征必须首先统统除去,此类特征带有共性,明眼人一望便知(至于其它倒在其次,想来襄子的手下不至于了解豫襄如此深刻,当然不管他们了不了解他,在豫襄而言,谨慎是必要的,在他不能存有丝毫侥幸心理)。无奈由于这些特征根深蒂固,一时恐怕难于除去。彭土风建议豫襄平时多留意村里农民的举止,细致入微地观察他们的日常行为,潜移默化,使之符合一个农民的形象。装扮成一个农民是最好没有了,没有人会对农民起疑心。
豫襄有如学步的孩子在彭土风家的庭院里走动着。彭土风自其后、左右亦步亦趋,不时地发出各种指令:
哎,再往上一点再往下一点再往左一点再往右一点
噢,再快一点再慢一点再松一点再紧一点
喔,再深一点再浅一点再轻一点再重一点
此事恍若儿戏。两人隐隐觉得如此作为可笑之至。不过,他们很快便各自说服。难道我不是在为(我兄弟)报仇杀人作准备吗。是的,我是在为(我兄弟)报仇杀人这样的大事作准备,其严肃性毋庸置疑。况且此前已有过一次失败的经历,这一次当然必须慎之又慎。那就对了。于是,他们便能心无旁骛地投身于行动之中了。
鉴于此种新的款式很别扭、不舒服,且,不知不觉会回复到原样。豫襄停下脚步,转过身来看着彭土风。他想提议是不是可以扮成一名疯子,如此,便可想怎么走便这么走。由于疯子的心境与常人不同,人们应不会以正常的思维去框定他。不过,话刚要出口,豫襄便发觉了不妥。且不说疯子的出动是有季节性的,主要是,某个地区的局部存在着的无非是那么几个疯子,将来都城某处突然出现一个新的疯子,必会引起人们的关注。这就明显和第二个原则相违背。豫襄便自己否定了自己,别转头向前走去,令彭土风感到莫名其妙。
毕竟一切才刚刚开始,不别扭才不正常。有的是习练的机会,到时在前往都城的路上可习练之。到了都城以后,也不是马上就可以行动,可在崔护家的庭院习练,渐入佳境后,可到都城的街头习练。总之,加以时日,是会习惯的。习惯了,那就好了。说到这里,彭土风想到一个事。他告诫豫襄,即便他掌握了一种新的走路方式,但,到时候内心的状况仍会从步伐间流露。敏锐的剑客也能从一个人走路的样子,看出暗藏于内的杀气(由于脸上经过了易容,应很难从眉宇间、眼神、额头之类的地方看出来)。襄子手下不无这样的高手。因而在通往伏击点的路上,要尽量走在人杂的地方,这就不用说了,关键是不可记挂着杀襄子一事。务必要将所有的欲念、力量汇聚于出剑的刹那。其他时候则要清净无为,一如闲遐之人。如此,或能使行走变得从容。但这也不易,习惯使然,一不小心它就有可能又回复到老样子(这毛病豫襄刚刚犯过)。那么,在新的习惯尚未形成之前,最好一路上记挂一事。什么事呢,就想着自己走路的样子吧。呵呵。如此,既可防止突然回复原样,应也能避免想到襄子。虽说一个人在走路时,老想着自己走路的样子,难免会使步伐不自然,从而有可能引起侍卫的注意,但这总比被他们感觉到杀气来得好。况且,由于你在走路时老是想着走路的样子,久而久之,说不定也会产生一种新的习惯。好比是我们在走路时,身后有个美女看着我们。我们的步伐会有所变化。但如果此女一直跟着我,看着我,不自然的时间一长,也就无所谓自然不自然了。这,不无可能。
走路的问题先这样定了,接下来是易容。此事不难,是彭土风的拿手好戏。彭土风以前是易容师,当年在中行氏门下时,他便干这活。活干得不错。中行氏灭后,彭土风无意致仕,回小城讨了个老婆,生了两个孩子,过起了安稳日子。此地是彭土风老家,豫襄在山上的家便是他找。如今旧活重操(前天他已操过一次),别有一番风味。化妆之后,彭土风又一次拿出铜镜。让豫襄对照。豫襄看了,接着回过头,装作看身后有无他人的样子,指着铜镜问,是我?彭土风在豫襄肩上重重拍了一掌,哥儿俩便呵呵笑了。
豫襄在彭土风家午饭后回村(只有他们两个,前日早上彭士风把家人打发到乡下去了)。他在半山腰一块岩石上坐下,此处是他早上下山时选定,是入村必经之路。他家有几块地在山坡的南面,妻子种地去了,回家时必得从此经过,除非她会飞。几个村民在豫襄下方的田地里忙碌,有男有女。他们没有看到他。这样,豫襄便可以无所拘束地观察他们无所拘束地干活。他选取了一人,此人正在开地。他的双脚绷开,有时前脚迈出,弯腰,两手握住锄柄,时常进一步蹲下身子,捡去地上的石子扔入水沟。地开松后,他在地上掘出一个个孔穴,使之呈现碗的形状。他一边干活,一边和其它人说着活,偶尔抬头看天,眯缝着眼睛,低下头时腾出一手掳去额头的汗,把汗水从手背挥洒到地上。他的动作自然、舒展,仿佛它们就应该是这般样子。
一个农民走路时双脚不可能是平行的,应该绷开一些,即便站着,两脚也要有前后之分。于是,豫襄便他对原有的动作稍稍进行了修正。他踢踢脚,伸伸手。他的这些举止很突然、不连贯,引起了路人的注意,他们好奇地看着他。不过,并没有人认出他来。
现在,村民们来到了树荫下。他们蹲在水沟边上,捧起水,埋头喝着,不像是在喝水,像是在吞咽粮食,水从指缝及两手之间漏往水沟。他们喝够了,继续蹲着。一个女的从田里摇摆着出来。她的裤管高高卷起,大腿雪白,腿上污泥更增其白。她的屁股很大,其后有一只苍蝇紧随不舍。男村民们就此开着玩笑。其中一人放大嗓门,对此妇女说,老张呢?
老张的女人说,还没来呢。
那今晚我来?
去去去。
操,豫襄想,报仇后,如果不死,我便回此地老老实实地做个农民吧。蛮不错的,嗯?
不过,那天豫襄又被他的妻子认了出来,且是轻而易举地认了出来。这使豫襄很不服气。而他妻子显然已注意到此中蹊跷,在睡前的大部分时间里,她一直阴沉着脸不说话。豫襄和她搞了一下,随后便把这些日子来和彭土风图谋的事向妻子坦白了,问她凭什么认出他来的。尚未等他说完,她便哭了。她哭着说,他已经失过一次手,人家襄子深明大义把他放了,为何还要去杀人家。况且,已经报过一次,无非是没有成,智伯地下有知,也应该幸慰了。
豫襄点头称是,不过,他以仇还是要报的。
你报什么啊,他妻子突然提高了声音,豫襄慌忙把手放在她的嘴唇上,说,轻一点,轻一点。他指指邻床上睡着了的女儿。
你现在想到女儿了,你现在关心起女儿来了。你死了,你死了可轻松了,我们母女可怎么办?
豫襄叹了一口气,侧身面向着窗外,不再说话。过了一会儿,他妻子自背后紧紧地抱着他。她把脸贴在他的背部,脸上有泪,沿着他的脊梁流淌。
不要再想着报仇了,好不好?我们一家三口平平安安地过日子吧,阿襄。
阿襄,你报什么呢。你不仅没有杀掉人家,反而使襄子的声名远播,你这算是报仇?
你为什么不说话,你,当年智伯灭了中行氏,你为什么不替中行氏报仇?你说呀,你后来不是投了智伯了?
豫襄的妻子发觉这是一个颇有份量的问题,因而穷追不舍,重复了好几遍。其实,这一问题豫襄早就想过,不过,他觉得没有必要对妻子说。
他转过身去,把妻子搂入怀中。
操操操。他无声地喊着,以此来遏制眼中的泪。
他们默默地拥抱片刻。后来,豫襄又一次问妻子,你是怎么认出我来的?
你是我的丈夫,我当然认得出你了。他妻子自他腋窝下抬起头来,看着豫襄,说,不管你变成怎样,我都能认得出你。
我变成一只小狗,你还认不认得出我?
那我就把小狗杀杀吃了,和女儿。
她破啼为笑,迅即又沉默无语。豫襄及时俯下身子,吻她的发际、乳房及因生育小孩而显得松驰的腹部,自上而下,极尽温柔。后来他又翻到她身上。他们又搞了一次。分开不久,妻子便睡着了。每次搞完,她总是很快就睡着了。
当晚的月光皎洁,铺洒了一地。远处树影婆娑,传来松涛轰鸣的声音。豫襄失眠了。
第二天,豫襄带了女儿和妻子一起上山种地。妻子似乎活跃,路上不时地逗着女儿,给女儿讲狼外婆的故事。但她的目光始终小心地避免与豫襄接触,有时一碰,立即闪开。只是偶尔,妻子停了手中的活,望着远方出神。山风扬去她的头发,她伸出手去按住它们。此时,她便明确地向豫襄投来一瞥,令豫襄为之心虚。她没有提起昨夜的事。他们把剩下的几块地翻了,种上苗籽。豫襄不太懂得这些活,妻子给他讲解种植庄稼必备的知识,指点他如何培土、育苗,仿佛这活豫襄以后也是要干的。在多数时间里,豫襄和女儿坐在一旁看妻子干。因而,大部分农活是他妻子所干。妻子来此地不久,便进入了角色。她是个好妻子。
晚上,这一家早早睡了。农村不比都城,夜间凄清。家家门扉掩闭,远远传来几声犬吠,更添静寂。虽说来此地已有半年,但豫襄仍不习惯这种乡村夜晚的寂静。平常此时他会去室外练剑,但今晚他不想这么干。他们仰面躺在床上,很长一段时间里默默无言,仿佛被什么东西禁锢了。妻子打破了僵局。明天她要带女儿去城里赶集。她问豫襄一起去吗。豫襄说他不去,他去彭土风家。他闭着眼睛把这句话说出。妻子就此转过身。豫襄本想把她扳入怀中。他克制住了。他在她身后张着双手,就这么张着,任由妻子双肩耸动,不出声地哭泣着。
一阵清爽的山风拂过豫襄的脸,豫襄睁开眼来,发觉已是清晨。母女俩都已起床,轻手轻脚地在屋子里走动。豫襄面壁而卧,装作还在睡中。临走时,妻子说,我们走了。豫襄屏息静听,身体一动不动。他听见女儿的声音:妈妈,爸爸还没醒呢,我们走呀。此时她们必是站门槛边,女儿的小手牵了牵妻子的手。豫襄很想回过身去证实。他听见一声轻微的叹息自他妻子嘴里发了出来。随后,脚步声响起,渐行渐稀,终于不闻。至此,豫襄才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为在集散之前赶到,豫襄快速起床,飞奔下山。前天豫襄走后,猜到有可能又被识破。彭土风对下一次易容已作了充分准备。他已经等了豫襄一整天。彭土风拿出一盒漆来,气味十分难闻。他告诉豫襄,他打算将漆涂在豫襄身上,漆将毒化他的皮肉,最终使他有如癞子。这是最简单也是最有效的法子。不得已用之。之所以想到此法,是因为赵地多癞子。另外,他觉得改变发型、在脸上涂以污泥或炭诸如此类方法太过温和,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一个人五官的样子。他把豫襄的头发、眉毛剃净。然后从怀中摸出一把铆刀,看着豫襄。
在这种情况下,豫襄即便心里不愿意,也不会拒绝,彭土风很清楚这一点。果然,豫襄说,好的。
事毕,彭土风没有拿镜子给豫襄。豫襄走到镜前,照了照。放下镜子时,他的动作过于平静,镜子不偏不倚地放回原处。这,彭土风看出来了。
彭土风建议豫襄装扮成一名乞丐。经年战乱,民不聊生,全国上下乞丐众多,装扮成一名乞丐不失为是一种极好的掩饰。乞丐的一身穿着彭土风也已备好。豫襄拿过后者递上的衣服穿上。当随后彭土风用结结巴巴的声音指使焕然一新的豫襄试步时,彭土风内心中的得意之情难免形之以外。崔护肯定是认不出来了。为了遏制笑自脸上浮现,彭土风使自己想到,豫襄如今已是惨不忍睹,且,此种样子是他一手造成(他还迫不及待呢)。于是,一股负疚感便自他心头滋生。豫襄可能也在怪责我吧,他想。
可以走了。彭土风语气平淡地对豫襄说。
豫襄离开彭家,向集市走去。他知道彭土风正自他背后看他。他很想回过头去,对彭土风笑一笑。但他做不到。疼痛自他全身蔓延,他闭上眼睛,感受着此中细微的变化,让它们将他带离。想到身上这一张已被刀子划过的脸及一身臭肉,他甚是担心被妻子识破,无法设想她认出他后会如何反应。一念及此,他不禁打了一个寒噤。此时,集市尚未散去。豫襄在外面找了个位置,把乞讨用的一只碗(碗是新的)放在身边,在周边众乞丐的逼视下,学他们的样子盘坐在地上。现在,他已平静,目空一切,只待妻女来到。
妻子牵着女儿出来了,母女俩的手上都提着东西(豫襄的妻子有购物癖好)。她们自他身边徐徐经过。显然并没有觉察。豫襄起身上前,手臂前伸,手上拿着碗,正欲开口试探。这时,女儿突然回过头来。豫襄止步看着她。女儿拉了拉她妈的手,说,妈妈,他好可怜。于是,他妻子也回过头来,看来并不愿施舍,就在她欲意转身之际,发生了一件事情,一个乞丐不知何时出现在了豫襄的面前,一巴掌打掉了他手上的碗。豫襄一惊,厉声斥责对方,干什么?话一出口,他醒悟到一事。他向妻子看去。一如那迅即自他心头掠过的不祥的预感,他看到妻子半侧身,木立在原地,手中的篮子掉落在地。她看着豫襄。豫襄低下头,任由乞丐击打着他的身子。
妈妈,妈妈。女儿指着散落在豫襄身前的物品。豫襄已被乞丐打趴在地。他支起头,看到妻子快速地摸了一下孩子的脸,拉着孩子匆匆离去。于是,众乞丐一哄而上,抢夺地上的物品。在他们错综的腿缝间,豫襄看到女儿不时地回过头来。而妻子则扯着孩子的手,一步步将她带离。孩子瘦小的身躯仿佛飞了起来,脚不点地。母女俩渐行渐远。等乞丐们自他身前散开时,她们已经不见。豫襄心里悲喜交加。这一关终于是熬过去了。他闭上眼睛,将脸置于尘土之上。尘土滚烫。稍待片刻,他自肘下摸到一只木制的发夹(是他妻子掉下的),站起来,旁若无人地吹去附着在其上的尘灰,于众声喧哗中缓步离去。刚才那个打他的乞丐叉手在腰,得意扬扬地看着豫襄。然后,他歪头专注地看了看地上的碗。接着,他便拉开架势,在众乞丐的高喊声中飞起一脚。碗先于豫襄抵达前方。
豫襄回到彭土风家中,吞炭变声,并用石头敲掉门牙,随后又令彭土风对其脸部作了修整,使之不同于早上。自那日起,豫襄没再回家。白天他上街和乞丐们厮混,晚上则回彭土风家。几天后,一如两人所料,豫襄在街上又看到了他妻子和女儿。妻子的目光于路边逡巡。豫襄混在乞丐队伍中,高声向她乞讨。她已经认不出他来,目光扫过,在他脸上停留的时间并没有多于其他乞丐。第二天一早,豫襄前往都城。临别之际,豫襄把家小托付彭土风照顾。他站起来习惯性地掸了掸屁股(精明的彭土风并没有发觉此举不妥),随即笑着说,你不要搞她(话一说出,豫襄便发觉这个话的味道不对)。彭土风皱皱眉头没有说话,只是郑重其事地点了点头,仿佛已答应不会搞豫襄的妻子。
此地到都城以豫襄之大步不过半天路程,午后即可抵达。豫襄快步赶去,恨不得襄子在望,他可拨剑击之。此时天方露白,路上几无行人。否则,被人看到一个如此朝气的乞丐,未免怪异。对此豫襄倒没有想到。他一路上反复想象着刺杀襄子时的场景。他看到自己像个路人缩着身子站在路边,等候襄子的到来。他转过身去,与身旁的另一个乞丐说话(此乞丐心不在焉地听着,不时地用肩胛搔身上的痒,他很快就会后悔的)。随后,襄子来到,豫襄从人群中杀出,令襄子身首异处。刚才那个站在他身旁的乞丐,张着嘴巴,久久不能合拢。等他回过神来,他便手舞足蹈地在街上狂奔一气,在经过每一个乞丐身旁时,告知对方他亲眼看到了杀人。他会一而再地说到刺客在拨剑之前和他说过话。一次,他灵机一动,对此添枝加叶了一番,说什么刺客是他的朋友,曾和他一起讨过饭,等等。说多了,自己也便信了,他会为此和反驳他的人拼命。可是没有一个乞丐相信他。他们对他老是提及此事很不以为然,而要戳穿他的谎言又是如此地不费力气,他们只须漫不经心地别过头来,问,刺客出剑前对你说了些什么啊。这便足以令他期期艾艾地说不出话来。这句话他是无论如何都想不起来了。而要恰如其分地造一句出来,又是多么的难。于是,大家便哈哈大笑。笑过之后再不理他,仿佛此事已有定论。这令他无比痛苦。
别的是我造出来的,但他和我说过话这是真的,我不骗你们。他说。
这句话不管他说还是不说,别人仍然不会相信的。于是,他会无比后悔当初不该无中生有,从而使得惟一的真也随同成了假。呵呵。
如果我在行刺前和一个乞丐在一起,到时我会对他说什么?这无疑是一个有趣的问题。由此豫襄想到,如果他行刺失败,被襄子所擒,死之前也应该说一句话,说什么呢,也许到时会自然而然地说出来的,不过,还是现在想好的好。
智伯我来也。操,不好。
士为知己者死。唉,这句我已说过。
不过,很有可能,襄子会再一次赦免我。但我不能再认这个情了。如此将陷我于无耻地步,那还不如死。
一念及此,豫襄在大路中间停下(速度之快,令豫襄甚感得意)。他抬头望着高邈的天空。天际云朵的形状稍纵即逝,变幻不定。豫襄闭上眼睛,以一种明确无误的语气对自己说:待我睁开眼时,看到的是一匹马,那么此次,襄子必被我所杀,若不是马,我死。他本想马上睁开眼来,由于此时,似乎听到了一个声音,让他再等一下。他便含笑听从了它的指示。但这个声音并没有明确具体的时间。豫襄自己觉得差不多了,便睁开了眼睛。他看到的是,是什么他也说不清楚,但肯定不是一匹马,也非一群。
豫襄以为他所看往的部位并非他起初确定的,有可能在他闭上眼时,他曾不为自己所觉察地稍稍动过头颅。因此,这一次不能算。他明知自己在作弊,依然闭上眼睛又试了一次。
仍然不是马。
这一次更不能算数,这一次乃是作弊的结果。好吧,豫襄专注地望着天空,似乎是在劝说上面的某人同意他的下述方案。他自言自语道,事不过三,再试一次,这是最后一次,这次是便是,这次不是便不是,就这样吧。
于是,他又试了一次。
哪里有马。他迅速望向别处,但到处都没有马。豫襄长叹一声。他后悔听从了那个莫名其妙的声音。惟一出现马的时刻可能是在他第一次试时,但他已经与它错过。他本想再试一次,可这样令他感到自己有些卑鄙,便放弃了。
豫襄继续走去,途中想起一个事来,是说杞人忧天。此事豫襄久未重温。小时候,祖父曾给他讲过这个故事。此时之所以想到,是因为猛然间他觉得自己与这位古人有些类似。他想,会不会当他以他原本的面目,神态从容地站在襄子的车队前时,襄子以及他的随从反而会忽略他(类似的情况,有一次,豫襄在襄子的宫里涂厕所,想着一个事,而涂仅是一个习惯动作,等襄子从厕所里出来时,豫襄才发觉刚才蹲在里面的乃是襄子,这时出剑已经来不及了,他就这样错失了一次极佳的报仇机会)。即便到时发现,说不定也会以为是一个像豫襄的人,而不加防备。豫襄仿佛看到,因为有趣,襄子的几个亲信交头接耳了一番,其中一人“咚咚咚”地跑到襄子车下,让后者掀开车帷看一看眼下这一个很像豫襄的男子。此时,便是豫襄出剑的最佳时机。
可事已至今,豫襄已难以恢复他的本来面目了。
我操。
豫襄随即发觉这一想法无比恶劣。他不能容忍。这便是说,要否定自己、朋友还有妻女为之付出的种种。
我愿意死。他想。如果失败,那就请求襄子让我致以报仇之意吧。就在他的衣服上刺三下,这就够了。刺完之后我便刎颈自杀。死于自己剑下,不失为是一个剑客理想的死法。但,假设此事一如我所设想,豫襄笑着想到,到时襄子言语自然从容,而他豫襄由于对此番情景已想过多遍,仿佛重温,也必对答如流,这就说不定会给人造成这样一种错觉:仿佛是将此前排练好的节目表演了一番。后人多疑,妄加猜疑,或许真会以为我们两个是在故作姿态。想想,我第一次去刺杀襄子时,据说襄子是因为心动,才起了防范之心。心动之说,确是牵强。如果此次事又败,不知襄子会凭什么识破我。
随后,豫襄想到死后情景,赵国志士必黯然神伤,散落于各处的智伯原门客必吞声而泣,投奔了襄子的那些门客或会为之惭愧不已。对于他们,豫襄无意怪罪。当年,中行氏被智伯灭后,他豫襄不是也投了智伯吗。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他的朋友彭土风和崔护会想法将他的尸首埋葬。他的家小他们会妥善照顾。年年清明,他们会和她们一道到他的坟头祭奠。他相信,她妻子会守寡至死,拉扯孩子长大成人。若干年后,女儿必是青春貌美,不知其时她是否还记得她的父亲。想到这里,豫襄伸出手去,摸摸自己的脸。脸上疮疤已经愈合。他走到护城河边,俯身水面。眼下的这张脸是如此陌生,而他自己过去的样子,突然间他竟已想不起来。
豫襄顺利地通过守城的警卫,进入都城。在前往崔护家的路上,他盘算着该以何种方式向崔护挑明身份。为防崔护事后说风凉话,其时,他应该在崔护身边往返数次,然后一而再地拦住崔护的去路,说些莫名其妙的话。在崔护怒不可遏之际,他便可对着崔护的耳际悄悄地说,我是豫襄。想到不胜其烦的崔护,在他百般纠缠时,必会拿出他的招牌动作,举拳过顶恐吓他,豫襄几乎笑出声来。却不料便于此时撞见了崔护。豫襄下意识地低下头去,任由崔护自他身边匆匆走过。豫襄还没有来得及想到该不该停下,就听到崔护自他身后发出“啊”的一声。崔护走到豫襄身前,看了看他。然后握住豫襄的手,泪水自他脸上流下。豫襄拍了拍后者的臂膀,一起默默地走向崔护家中。
崔护在三人中年纪最小,彭土风最大。当年在中行氏门下,三人都不得重用。中行氏灭后,崔护因老母病重,回了老家。此地便是他老家。母亲死后,崔护在本地一家武馆干活,日子过得不错,一人吃饱,全家不饿。豫襄在智伯处发迹后曾邀崔护同事,他没有去。几天前,这家武馆被当局解散,崔护正闲得慌,本就想过两天去找豫襄。自第二天起,两人开始分头工作。大部分工作要崔护去做,刺探襄子行踪、准备兵器,等等。豫襄则每天上街,熟悉地形,混个脸熟。
第一天早上出门时,崔护便向豫襄指明了襄子宫殿的大致位置。不过,豫襄并没有去。他将碗夹在腋下,在城中随处走动,但他有意避开了襄子的宫殿。并非是怕被识破。他迟早是要去的(他原本以为他会急着去那里看看,虽然这与他的刺杀并无多大关系,他不可能选择在襄子的宫殿外伏击襄子),但不是现在。他是出于将此事往后再拖一拖的那种心理,或者说是他正在酝酿之中。他深入大街小巷,熟记沿途地名。除了和乞丐们搭搭讪外,甚少停留,总是行色匆匆,疾步如飞。有一次,他停下,调整步伐,但在继续上路时,却觉得没有必要,便任由脚步奔腾而去。直到有一天,他发觉他是在缩小包围圈,而中心便是襄子的宫殿。他以为这是偶然,是天意。一个下午,他终于去了襄子的宫殿。这个念头是在路上突然产生的,就像去一个极其平常的场所,他缓缓地自宫殿外爬满了树藤的墙壁下走了过去。八个守卫左右四个把守着宫殿的大门,一辆马车正进入其内。
奔忙了一天后,豫襄随同一群陌生的乞丐宿在城郊的一间破屋。他靠在两堵墙壁之间的一个角落里躺着,这是他在此处的一个固定位置(一开始选择这个位置是无意的,后来,他也不是没有考虑到下述因素:一旦房子倒塌,由于位置关系,他生还的机率或许要大于那些乞丐)。因为癞子,乞丐们都不愿与他接触。如此,他便可名正言顺地与他们保持距离。他看着零乱地散布一屋的乞丐。他们的睡姿千奇百怪,有些乞丐相互拥抱,脸贴着脸,口水流到彼此的脸上;有些头枕着另一些乞丐的肩、大腿和脚丫。他们自睡梦中发出的呓语,有如两个人在远处窃窃私语。豫襄夜半醒来,觉得他们似乎遥远,又仿佛触手可及。他不由得伸出手去摸了一下。现实便又回到了他的眼前。他们离他既不近,也不远。豫襄并不总是睡在破屋里,睡在崔护家中的次数多于睡在破屋。恐怕崔护的四邻右舍起疑心,他去得很迟。夜深静寂,俩人相对而坐,喝酒。喝酒之余,有一次,崔护变戏法似地从桌下摸出一只埙来。埙调悲凉,有如呜咽。两人都已好久没有听到了。
在这样的夜晚,豫襄总是心平气和。他从不失眠,偶尔想到妻小,也不放纵这种情绪。无非是因为觉得女儿的一句话美妙,是说,妈妈,我们走了呀,特别是那个"呀",他才偶尔会在睡觉前念叨一番。
不久,豫襄认识了一对乞丐夫妻。男的也是个癞子。他们有个女儿,比豫襄的女儿大,叫他叔叔。豫襄有时给她几个钱(豫襄总是讨得比这一家人都多)。那个男的长相萎琐。他的老婆很听他的话。他经常来墙角找豫襄说话,问豫襄以前是干什么的,有没有女人。此人挂着一脸淫秽的笑,时常殷勤地向豫襄建议,如果要玩女人,可以玩他老婆。一开始听到这话,豫襄觉得不舒服,日子一长也就习惯。多数时间里,豫襄只是听他说话。偶尔也会谈及他的过去。豫襄会向那个男的稍稍透露一点口风,说他以前一度很有钱,也有个老婆。那个男的就此闭了嘴,好奇地看着豫襄。这使得豫襄甚是满意,但接着他便如同意识到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似地再不开口,任由那个男的在一旁絮絮叨叨地说个不停。
对于都城,豫襄已逐渐熟悉。他报出的好多地段、地名,即便是崔护这个生于斯、长于斯的本地人也从没听说;或是听说,但不知其确切位置。崔护已刺探得襄子的出行计划,两人对襄子的行车路线进行了细致的勘察。在此基础上,制订出一套缜密的方案。谨慎起见,它并未由文字呈现,而是保存于两人记忆中,在记忆中修改、完善。伏击点的确定是此次行动的重中之重。他们本想设定两个伏击点。考虑到:一,若在第一处没有出手机会,赶往第二处须在襄子车队过去后,抄小路,一个乞丐一路飞奔,不是很妥当;且,在第二点出手,势与力必打折扣。另外是心理上的,如此,就会怀有这样一种心理:第一点不成反正还有第二点;而豫襄更喜欢孤注一掷,背水(确是背水)一战,如果此次无法下手,那还不如等下一次。即便如此,他们在勘察地形时,也注意到了第二点。后来因为确实找不到像第一点那样理想的第二点,这一设想才被彻底放弃。惟一的一个伏击点选择在一座桥下。这一点是最理想不过了。两人在第一次勘察时,便不约而同地选中了此处。他们自桥面上交叉而过,交换了一个欣喜的眼神。崔护还扬了扬拳头。他们当时甚至都这么想:不用再去看别处了。但这也使他们忐忑不已。听说在古代,此处确是发生过一次暗杀事件。至于具体情形,今人已不甚了了。的确,如果刺杀对象会这在这座桥上经过,任何一个刺客都会选择此处作为伏击点的。反之,任何一个做保卫工作的,也都会这个地方处严加防备。他们就此再三斟酌。最终,当然还是把自己给说服了。
花了一点碎银子贿赂了这一地段的乞丐头子后(经由那个长相萎琐的癞子乞丐指引),豫襄顺利地在桥边获得了一个乞讨的位置。自此,他便终日与此桥相伴。
这是一座平坦的石桥,长二十步,宽六步,两边围于石栏,东首南侧种植一棵槐树。因季节之故,底下水流汹涌,但尚没能完全遮没桥下的石埠。一群妇女时常蹲于其上捶打衣服,怦怦声不绝于耳。到时,豫襄便可藏匿在东边南侧的石埠上,等候襄子自西而来,在其车队快要下桥时,豫襄自槐树与桥墩之间窜出,将襄子诛于剑下。
豫襄席地坐在槐树下,他背靠槐树(仿佛此树专门为他所植),两脚前伸,之间放着一只碗。桥上行人往来如梭。偶尔有人丢下一两个钱或吃剩的半块馍馍,也有丢石头的。有些人可能并不是想施舍,乃是受把东西丢进碗去的冲动所驱使。那些钱往往在碗边一噌,发出一下清脆的敲击声(如果是咣当一声,便说明钱是丢进去了,如此,此人下次经过此处时便不会再施舍,除非是崔护)。这时,豫襄便呐呐自语一番,表示感谢,并及时地用脚指夹住落在泥土上的钱,拖来收入囊中。有时,一天下来,收获还真不少呢!时近黄昏,于霞光中,豫襄伸伸懒腰,觉得自己作为一个乞丐还是比较成功的。
在桥上,豫襄像一个游人,摸摸栏杆,看看流水。突然间转过身去,向背后的行人乞讨。不久,他的脚便熟悉了底下的每一块石头。每当他走上西端的入口,一块石头会自他脚下轻微地颠簸。豫襄站于此石上,左右摇晃身体,它就会波动起来。桥面上两块石块间的缝隙较大,看得见底下黑黝黝的河水。桥中段北面的护栏开了个碗口大的缺口。总的来说,这座桥还相当坚实。由于经过的行人、骡马众多,桥面显得光洁。几个少年跑上此桥,常常使身体滑翔。桥栏、桥墩上用漆写着字,是附近的打铁店招收学徒的广告以及看病郎中的联系地址之类。一个推着手推车买油炸食品的中年汉子站在东首桥下,刮风下雨,从不间断。他有咳嗽的老毛病。豫襄自桥上下来,从槐树与桥之间走往石埠。他对着桥跟洒了一泡尿,又一次估算了冲刺所需的时间。这时,那个买油炸食品的便会冲着他说,你看,你这个要饭的。他一口气把话说完,随即又大声咳嗽。他似乎很看不惯别人随地小便。豫襄确是从未见他于此处小便过。
石埠与槐树之间也就两步距离,最多三步。槐树茂密,不失为是极佳的掩护。一晚,豫襄把一根可能会妨碍他行动的槐树枝斩断,扔入河中。
豫襄敏捷地自石埠上跃到槐树边,施即又恢复懒散的样子,自眼角观察着行人对他这一举动的反应。肯定有人看到,但并没有惊讶自他们的脸上显现。人们对此视若无睹,仿佛乞丐就应该是这个样子。即便他故意作一些怪异的动作,比如说,高举着一只女人的发夹,在阳光下眯着眼睛毫无必要地欣赏一番,也是如此。这正是豫襄所希望达到的效果。人们既然已经把你当作了一个乞丐,不管你呈现何种样子,在他们看来便都属于一个乞丐的样子。自此,豫襄变得无所顾及。他竭力回忆去自己过去的种种习惯,并使之重现。当他有一回倾斜双肩,手按腰部,像个剑客那样目光炯炯地自两个官差间穿过时,他感到无比得意。但接着,他又提醒自己,视他为乞丐的是经常走动此处的人,而非襄子。对于襄子以及他的侍从,则需另当别论。想到这里,豫襄微微一笑。他在槐树下摊开四肢,微闭了双眼。阳光自树叶间渗入,在他身上呈现斑驳的形状,几只苍蝇嗡嗡不已。很快,他便又达到了浑然无我的地步,感到时间有如桥下的河水流逝无声而绝不停顿。之后,他会模糊地觉得此事曾经有过。他认为这不难理解,因为前几天他确是有过此种感受。他身后的这棵槐树是空心的。当他躺着时,他的头就搁在那里。如此,无论从那个角度,阳光都很难照到他脸上。他要崔护准备两把剑,一把在行刺当日由他随身携带,一把事先藏在槐树中空处。
武器早已备好,放在崔护家中。豫襄每次去时,会取出赏玩。刺杀之前的一应事宜皆已准备妥当。随着日子临近,两人反而无所事事。白天,豫襄继续去桥,晚上则回崔护家。他曾去过破屋,想再睡上一晚,但不能睡着,便又回到崔护处。近来,豫襄又感到了烦躁,惦记着剩余的日子,整夜辗转反侧,难以入睡。他曾试图用酒灌醉自己。俩人每晚都饮,但豫襄从未醉过。他的酒量不行,喝到差不多就吐了,没法再继续喝,也就不可能醉。在那个斩断槐树枝的夜晚,夜已深,豫襄返回崔护家。在路上他被一块石头绊了一跤。在他欲意站起时,突然被一阵厌倦的情绪击倒。他委顿在地,那一刻几乎彻底丧失了报仇的欲望。他想象自己此刻正走在回家的路上,从今往后他便要与妻女长相厮守,老死山中。他被困于这一念头不能自拨。雨帘中,一只黑色的小猫从他身边一蹿而过,使他挣脱。豫襄懒洋洋地站起,撸起脸上的雨水,大步赶往崔护家中。一如既往,只是在崔护吹奏时,豫襄靠窗而站,伴之以歌:
月亮
你在窗外
在空中
在所有的屋顶之上
今晚特别大
你很高
高不出我的窗框
你很大
很明亮
肤色金黄
……[1]
窗外,此时雨过天晴,一轮明月于块块乌云间穿梭不已。庭院幽静,辉光时而照临。
[1]摘自韩东的诗《明月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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