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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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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35:2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没有烟了。你下去拿包烟上来。我二哥和小于躺在床上看电视。我说好吧。三个男人呆在房间里实在太闷了。小于拿着遥控器一直在换台。二哥说,妈的不按遥控器你会死啊。小于叽叽咕咕说了一句。然后换到体育新闻了。二哥对我说,三子你快去拿包烟上来。我哦了一下,然后噔噔跑下楼了。<BR><BR>       这是火车站旁边的职工家属区。街上天天有人走动。拦客的票贩,等待火车的旅客。尤其秋末冬初的时候,广场上挤满了奇形怪状的人们。我二哥和小于总有大把时间到那去晃悠,用猎人的眼光扫视广场。运气好的话总能发现几个身材高挑,大腿葱白的女孩子顺着台阶走进候车大厅。然后他们吹着口哨走过去搭讪。有时就站在阳台上俯视她们。高傲的胸脯。<BR><BR>       我在烟摊上问老板拿了包烟,蹲在台阶上抽出一根自己抽了起来。不远处是一排的水果摊,饭店和台球室。一支烟快完了,我才发现它并不好抽。可是二哥他们喜欢。我把香烟塞进裤兜,就朝台球桌那边走过去。应该有半年时间没玩过台球了,我想。那还是半年前,我和亮子实习的时候,工厂门口就有一个台球室。这是荒无人烟的郊区,吃饱饭之后台球就成为我们集体的消遣。我们一下班就往台球室里冲。没办法,台球桌上永远都是人满为患。来晚了就得站在旁边看。不过碰到王凯在的话,我们更乐意看。<BR><BR>       王凯比我们高两届,是我们的师兄。他是我们这些热爱台球的人群一致认为的球王。他从不屑于跟我们这些菜鸟打球。不过我和亮子认为自己并不菜鸟。也就是说王凯打球是讲究对手的。他只有固定的几个对手。我们从来没有和他打过。那天中午,我们没吃饭就冲过来。发现王凯在和一个陌生的年轻人在打。看来已经打了很久,他女朋友在旁边已经有些不耐烦了。而你知道,台球作为我们饭后唯一的娱乐,一时半会不可能离开的。那个年轻人有一头漂亮的卷发,身材瘦削。食指和中指夹着的烟,快烧到他的指甲了。而他始终盯着那些滚动的颜色各异的球,这是一个专业球手应有的姿态。而王凯有个习惯,捅进一个球后他会用粉头擦擦他的球杆。这个动作一直没有谁比他做的更出色。后来我们每次捅进球的时候都会擦一擦自己的杆头(即使它本身足够滑溜了)。这个感觉相当好。<BR><BR>       旁边有人告诉我们王凯已经输了三盘了。这怎么可能呢,我感到惊奇。不过,在我们看了一会之后,一致认为王凯今天碰到了真正的对手。那年轻人我们从没有见过。他今天的出现,竟然和我们崇拜的球王交上手了。<BR><BR>       王凯捅进最后一个黑球,已经十分钟过后。这次我们发现他并没有用粉头擦自己的杆头。那年轻人笑着对他说,你赢了。王凯用手抹了一下额头,轻微点头表示默许。一些白色的粉末沾到他脸上了。这多少有点不雅,不过我们更关心那年轻人的反应。果然,那年轻人对王凯说,这样吧,下次我们再玩过。我得走了。这次王凯没有说话,礼貌地对他点头笑了笑。我们感到遗憾,难得的精彩的较量。可我们仅仅观看了十几分钟,就结束了。这是一个很大的遗憾。我想,那年轻人可能不会再出现了。因为之前我从来没见过他。也许他只是一个江湖剑客,今天仅仅路过而已。谁知道明天他又会出现在哪个台球室呢。<BR><BR>       接下来,只不过是一些水平很烂的人们在胡乱撞球,毫无技术可言。女朋友拉着王凯走了。球王走了,我们站在这里也就没什么意思了。我们看着他和女朋友手挽手远远的走了。经过一棵老榆树的时候,他女朋友嘟哝了一句,然后我们看见王凯摔开了她的手,顺势朝她脸上甩了一巴掌。<BR><BR>       半小时的时间里,我们看到的就这些。往后再发生什么意外的事情,我们就不大清楚了。因为我们正朝工厂里面的饭堂走去。<BR><BR>       台球桌旁边,我对那个穿西装的人说,你应该打6号。他看了我一眼,转到我这个位置,瞄准了6号。不过他技术很烂,没有捅进。我说,我来帮你进几个球怎么样。他没做声,或许他根本没理睬我。我看到有几个球已经处在洞口并不远的位置。很好的角度嘛。我来帮你打几杆怎么样。说着我想拿过他手里的杆。他轻蔑地斜视了我一眼。你再乱说话我揍你信不信,妈拉个比。他这么一说,我就不说话了。可是他实在不会打球,光在洞口的球就浪费了好几个。我忍不住又对他说,你不应该打红球嘛。他一下子把杆子挥过来,我赶紧缩回伸出去的手。他走过来面露凶光,小子,想挨揍吧?我害怕他那坚硬的杆子再挥过来,就走开了。<BR><BR>       小于在烟摊那边东张西望,然后看到我。他走过来,责怪我怎么还不带烟上去。我说我在看台球。他没说什么,和我站在一边看。穿西装那人上衣纽扣掉了一颗,露出干瘦的胸膛。他对我说,走开,莫挡住老子。<BR><BR>       小于问我要了一根烟,放在手掌里敲了敲。他对那人说,让我们玩两盘怎么样。并指了指我。西装白了小于一眼,没看见我正打着呢。小于抓住他的杆子,柔和地对他说,我们玩两盘就走,怎么样。我说,他不会让我们玩的,他刚才还想用杆子打我呢。西装没说话,既没同意也没拒绝。只是瞪着小于。同时,西装那两个朋友围了过来。小于还是很诚恳地,用询问的眼神望着他,怎么样嘛。<BR><BR>       对峙了一会,小于最终放弃了。他把双手用力拍在桌上,并扭响了手指关节,发出清脆的声响。他说,真他妈没意思。然后扯着我走开了。同时我听见身后响起一长溜清脆的口哨声。令我意想不到的是,小于突然转过身,冲过去飞起一脚就把西装撂倒了。我只好跟着跑过去,顺便操起墙边靠着的台球杆子。西装的朋友愣在那里。他们没想到情况会出现这个局面。西装坐在地上,小于拉着我拼命地往前跑。我只听到风的呼呼声,旁边的树木迅疾后退,单车和人也在后退。<BR><BR>       不知道跑了多久。在马路的树萌下我们停住了。小于喘着粗气,看着我。然后哈哈笑了起来。我才发现手里还攥着那把台球杆子。我跟着也笑了起来。哈哈哈哈。骑单车和走路的行人望着我们,莫名其妙。我挥舞杆子把头顶的树叶扫落一大片,然后我对小于说,我去买两筒冰淇淋。小于摆摆手,他说,我们找个地方打两盘台球。现在我他妈倒真想过一把台球瘾。<BR><BR>       这当然是黄昏的事情了。小于买了两瓶啤酒放在长凳子上。我坚持用那把偷(更准确的说应该是抢)过来的杆子和小于打了四局,依旧平分秋色。小于赞许地说,三子,你他妈可以嘛。我不屑的说,你没见过王凯打球,他是球王!小于疑惑地看着我。谁?王凯?王凯是谁啊。<BR><BR>       王凯已经不打球了。以后我和亮子在工厂门口再也没看到过王凯的身影。亮子对我说,听人说王凯是在等那个年轻人。没等到他之前王凯是不会再碰台球了。我说,不对啊。他不打的话技术不是更生疏了吗。亮子说,谁知道呢。<BR><BR>       最终还是让王凯等到了那个年轻人。已经半年过去了。我们还保持着对台球的疯狂热爱。虽然说王凯不在现场,我们依然津津乐道他们那天精彩的对打。那天王凯搂着女朋友的肩膀晃晃悠悠地出来了。也难怪,细雨绵绵下了一星期。那天豁然放晴,阳光普照大地。门口对面的田野绿油油一片,老榆树枯木逢春,绽放新芽。而那些讲究穿着不顾一切的女生三三两两经过台球室,都会引起我们的嗷嗷直叫。总之,那天的空气是那么美好,一切看起来都那么美好。王凯依然把手放在女朋友的肩膀上,蹲在木桩上吞云吐雾。不可否认,他抽烟的样子和打台球的姿态一样洒脱。我们无法模仿。<BR><BR>       那天唯一不美好的是,有人打群架。当耕田的农民惊叫起来,死人啦,有人被打死啦!<BR><BR>       这么偏僻荒芜和小道消息封闭的地方。能发生这么一件大事件。实在不容易。趿拉拖鞋是我们午休的普遍习惯。那天我们噼里啪啦,一下子潮水般涌过去了。当一群手提钢棍和马刀的小青年擦着我们肩膀朝着相反方向疾走。我们更加亢奋起来。现场上果然躺下了一个人,满身污血。我们一点点靠近,他一动不动。然后亮子尖叫起来,我草,是他啊。然后他高声喊叫后面挽着女朋友慢悠悠过来的王凯。王凯!你过来。你看看是谁。<BR><BR>       果然,死的人是那天打败王凯的年轻人。王凯看着地面上卷曲的不再动弹的人,然后我们看见王凯肩膀大幅度的抖动,他竟然嗤的一声笑了。我们都看见他笑了。这他妈又是什么意思,我们无法明白他的笑,具体是什么内容。不过那时我的想法就是王凯应该重返江湖了。他的愿望达到了他等到了那年轻人。我觉得他应该心安理得地再次操起他的球杆独领风骚了。在我们心目中,王凯就是东方不败的意思。<BR><BR>       我记得和小于每人喝了四瓶啤酒。在后面我大比分狠狠赢了小于一把。然后我们就搭上摩托回到我二哥的宿舍了。二哥等待的香烟也即将送到。小于即将会和我二哥谈到午后台球室里发生的事情。<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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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游民

混自己的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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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35:25 |只看该作者
<>写得罗嗦点了。</P>
节省所有有伤元气的动作,把人类精神都用于自我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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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有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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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ilan Super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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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35:25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还是有一点味道的。至少基本上控制得很朴素。但是很遗憾地那个年轻人的死使情节太故事化了,所谓的情节的高潮反而抵消了语感的可能性。</P>
<>味道控制得有些浑噩青春的意味,起头也漫不经心随意道来,姿态是可取的,虽然很多地方显得稚嫩、处理得粗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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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有小成

POST-B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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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蓝富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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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35:27 |只看该作者
<>前三段有味道,主要是叙述的感觉好。从第4段介绍王凯开始,叙述显得缺少变化,力道不够,露出马脚。</P>
<>实际上后面需要有变化了——不是在情节上,而是叙述的角度和节奏上。后面杀人的情节就使小说沦落为讲故事了。</P>

<>感觉似看了一部片头制作精良而内容平淡的电影。</P>
风向一变,我觉得那呛人的火苗几乎要灼烧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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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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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35:27 |只看该作者
<>回复小村:我刚学小说.罗嗦是最大的毛病.节制相当重要.</P>
<>回复陈卫和生铁:你觉得行文朴素是优点,我很欣慰.安排年轻人的死并不是故意设置.我不觉得情节在小说里占有重大的位置.我更看重的是气味.或像你说的浑噩青春的味道.把空间有限的小说叙述明白就可以了.有些地方直白和粗疏,是隐藏的能力不够.当然也是节制的问题。总之,感谢你们的批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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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有小成

POST-B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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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蓝富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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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35:27 |只看该作者
<>一定多练。</P>
风向一变,我觉得那呛人的火苗几乎要灼烧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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