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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婉趴在我身上,翻转吸吮着我的嘴唇。这个野猫般的女孩已经从刚才激情过后的短暂温顺中恢复过来,重新对我发起攻击。我闭着眼睛,想着今天早上的事,舌头还躲在房间里,忘了出来拥抱它热情的同胞。我的倦懒激怒了她,随着一阵刺痛感,我的嘴唇已被她咬出血来。想什么破事呢,这么出神?她一只手捏住我下身,瞪着眼问道。听了我的讲述后,她白了我一眼,表示不以为然。按她的说法,蜃城这么多姓岳的,王瞎子不过是想瞎碰运气。偏我这么个呆子,还会信了他,白浪费五块钱。瞧着这女孩说话时撇着嘴唇的轻蔑神气,我一阵热血上涌,觉得非教训不可,于是翻身下压,重又云雨起来。<br></P>
< >岳先生,我恍惚从她起伏不断的呻吟声中听到王瞎子的这个声音。<br></P>
< >王瞎子叫我的时候,我刚从聚宝斋出来不久,正把玩着手中的纸扇。他叫了我一声,见我没反应,又加重声调叫了几声。我见近处无人,才确定他叫的是我。刚要开口解释他认错人了,他却连连摆手,示意我坐下。我只好勉强就坐,看他所为何来。我仔细端量此人,他徐徐拈须,微笑不语。长瘦身材,四方脸,蓄着山羊胡子,着一身青色长衫,戴墨镜。披挂在桌前的黄布中央画着一个太极图,左侧有:铁算王仙客,五个字样。我暗暗好笑,心想原来此人便是司徒华常提起的神算王,却不知为何今日马失前蹄,断错我姓氏。见我不住打量,他却不急,也不声辩,只叫我测个字。我胡乱抓了一个,意图等他讲完,戏弄这老朽一番。他听我读出字样后,眉头微皱,便按惯例说出那“不好”的字眼。我暗暗得意对方落入圈套,静待收网时机的到来。他全然不觉我嘴角的阴笑,反说我前世姓岳,还说了一大段荒诞不经的话。大意是叫我放开怀抱,善恶因果,各自有报。据他嗅闻我身上凶煞之气如此之重,莫要只盯着前世的恩怨不放,却忘了眼前的危险。稍有不慎,恐有灭顶之灾。我恬着脸,嘻笑着问他有何灾劫,如何解法。他对我摇头叹气,只说是狐媚缠身,不易解脱,可取道符一道挂于房门云云。言谈间,我见他桌上放有《聊斋》一册,便问他可知此中真谛。他微笑不答,静默许久才告知我狐狸种类不同,幻化成人形后体貌也各不相同。随即翻出桌上所放《聊斋》,将书中所画各类狐媚形态展示给我看,并一一告知鉴别方法。我问他为何此书与我往日所看版本不尽相同,他却说此书是他所著,与蒲老之书不同,专志当今鬼狐妖异之事。累积至今,已有十数篇。我叹服他想象高明,见他言笑间对狐媚美色颇有倾羡,便问他可精通捕狐纵淫之术。他便感叹此术失传已久,古人之风雅难见于今朝云云。我不耐与这老色鬼纠缠,于是给了五块钱,算是对他传授我狐媚种类鉴别法的奖赏。他收下后,送我道符一道,叮嘱按法悬挂,或可免灾。这道用朱笔画有双龙的道符,被我扔在了街道转角处的垃圾桶里。<br></P>
<P>按照王仙客的分类法,唐婉的腰背正好有九颗针眼大小的黑痣,痣上长有金黄色的毫毛,正是九尾狐的体征。按照民间传说,一只狐狸只有在生存了一千年后才会变成九尾狐。照此说法,我们二十出头的唐婉,原来实际年龄已有一千多岁了。我为自己掌握了这个秘密而暗自窃喜。现在我抱着唐婉,抚摸着她年轻的肌肤,想到几百年前我穷困的同行。他是怎样受到那些狐媚的诱惑和欺压,被迫穷毕生精力去写《聊斋》这样一本刁诡的书来为异类张目。这些形容妩媚,声色婉转的女子里恐怕就有唐婉。现在她又趴在我身上,也许她认为时代的变迁使她的族类影响渐微了,所以要重整旗鼓。而我就是被她所选中的牺牲品。我向她打听司徒华的去向,她表示并不知情。自己的男朋友已经失踪了一星期多了,她却表现得毫不慌张。终日与我沉湎于床第之欢。经过了王仙客那件事之后,她也变得更加调皮,总以岳先生来称呼我。叫得颇为顺口。<br></P>
<P>近日蜃城阴雨连绵,司徒老宅这种砖瓦木质结构的老屋不堪其扰,四处漏水。现在不比以前,可有四处使唤的下人。我一个人补不过来,索性由它自去,终日缩居书房之中。唐婉被我打发前去搜集地方志等相关资料,已多日不回。自己一人,坐听风雨,时有寂寥之感。重新翻看《八咏斋手扎》,发现司徒正文在有关岳雯升仙的具体细节上有几处前后矛盾之处,其行文用字也有隐讳闪烁的痕迹,令人困惑。这部吸引我来到蜃城的清人手稿在涉及岳雯成仙的事件上缺失了几个页面,这些撕裂的痕迹可能出自作者司徒正文之手,也可能出自他的后人。当日司徒华兴冲冲邀请我来到蜃城,说是我多年来感兴趣的岳仙研究有了第一手宝贵资料。从他偶然由老宅中找出的手稿来看,当时归为知府的先祖司徒正文与一干人等亲眼目睹了岳雯成仙升天的经过,并在当日的手札中做了记录。不久还将此事呈报给乾隆皇帝,圣颜大悦,一干人等沐受天恩,多有升迁。斑黄的手稿除用蝇头小楷工整抄录了当日司徒正文呈给乾隆的奏折底稿,还谈及了岳雯的容貌,说是英姿挺拔,虽是贫寒书生,却一身道气,神采不凡。言下之意,仿佛此人升天,早有痕迹流露。作者声称与岳雯素有交往,好友飞升,从此天上人间,再难相见,倾羡之余自己也不无伤感。具体结识相交经过却未曾提及,可能已随那几纸黄页不复在人间了。<br></P>
<P>在蜃城,聚宝寨李老板以善讲岳仙故事而著称。我曾应司徒华的推荐前去向他讨教。李老板六十出头,须发皆白,人甚和善。得知我来意后,当即应允与我将他所知晓的岳仙传说详细道来。据李老板所说,岳雯因生相丑陋,全身结疤,不满周岁便被父母遗弃。自小跟随乞丐黄老头走街窜巷,四下乞讨,受够了众人的白眼和欺凌。十岁那年,路过一间饭店,正值伙计将洗锅热水倾泼而出,惨被全身淋透。当晚奇痒难忍,周身布满龟壳状裂纹,次日旭日东升,一觉醒来却发现包裹了十年的结疤尽皆退去,出落得面白如玉,清秀俊美,与先前天上人间,直是两人。从此沿街乞讨,路人见到,无不动恻隐之心,更有富家小姐赠以衣服,教书先生授以诗文。十五六岁时,已是儒雅风流,近人皆知,时人以为潘安再世,传为美谈。其时白牡丹轮回三世后重入风尘,二人结识后,感怀身世,惺惺相惜,终于相爱。岳雯此时以摆脱乞讨生涯,以出售字画为生。他不忘出身寒苦,平日里也多加资助孤儿寡母。等到攒足银两后帮助牡丹赎身,自此二人相依为命。平日二人共同劳作,闲暇时光岳雯为白牡丹填词作曲,生活虽不富足却也饶有情趣。岂料吕祖久感天庭烦闷,对于当年欢爱一直感念于心。某日下凡云游,偶然发现牡丹转世下落,岂会放过。于是在蜃城暂居下来,终日于岳雯家门前徘徊,意欲勾引牡丹,重拾欢爱。岂料对方早已失去前世记忆,一心只挂念夫妻恩爱,对这外来的白面书生毫不动心。次数多了,对方不耐,反给吕祖一顿臭骂。吕祖一届仙人,当年御女无数,何等风光,今日竟败于一布衣书生之手,势所难容。于是他不惜违背戒律,用法力毁却岳雯容貌,妄图诱使牡丹归顺自己。此事传到天庭,天帝震怒,吕祖为人,平日狂绢骄横,屡有犯上之言,早惹众人非议。此事一出,不乏窃喜之人,于是向天帝暗出主意,天帝以为不错。于是派几位仙人下凡点拨岳雯,赐他法力,用言辞刺激他与吕祖相斗,守护牡丹。岳雯爱牡丹至深,被迫应战。吕祖先是用法术变出满天大雾,使岳雯牡丹二人无法相见识别。岳雯见雾大难视,于是自己亲身幻化成牡丹模样,使吕祖莫能辨别真假。等到吕祖近身,施展捆仙绳索困吕祖,吕祖险些被俘,急忙运用飞剑挑断绳索,纵身飞遁。此番败北,吕祖恼羞成怒,他施展仙法找来北海白龙,骑在上面,在云中穿梭往来,朝地下的岳雯放射雷电。岳雯也急忙找来东海青龙,骑跨在上,飞身云层,与吕祖相斗。两条蛟龙在云层中上下穿梭,四下雷电闪烁,造成大雨倾盆,一泻千里。地上的人顿时对泛滥的洪水围困,情势危急。岳雯于是用巨型紫水晶将吕祖困住,用飞剑将白龙肢解,使其无法相助吕祖。自己再飞身地面,先止住泛滥的水势,再设法救助被冲散的人群。因为待救的人实在太多,眼看牡丹被水冲走,他也无法顾及。水势初定后,他倒地痛哭,好不悲凉。天帝感其善举,于是准其飞升天庭,位列仙班。牡丹转世,不复为娼。吕祖则暂入天牢,加以惩戒。飞升之时,天绅倒挂,蜃城数万人目睹奇景,朝廷震动。乾隆皇帝亲自题字立碑纪念。后当地建岳仙庙,四季香火不断,颇多灵应事迹,成为蜃城一绝。<br></P>
<P>在李老板的岳仙故事里,司徒正文从头到尾都未曾露面,泉下有知,不知作何感想。可怜他一世清明,子孙司徒华却是个只知坐吃家产,终日游手好闲,附庸风雅之辈。我自信自己从大学开始便能一眼看透他那点小聪明,只是这次在唐婉身上,我却弄不懂他在打什么算盘。记得初到蜃城那天,已是黄昏。司徒华为我简单接风洗尘后,便安排我在后院住下。司徒老宅是典型的明清风格建筑,白墙黑瓦,内房家具陈设都由檀香木制成,后院按小园林布局,很是清雅。我一个北方人不惯南方的阴湿气候,当天晚上迷迷糊糊,睡得很不踏实。恍惚间听到有人在院中假山旁吟唱,声音不大,细细听来却是清幽悦耳,不禁听到出神。透过纱窗能看到那人的背影,长发依依,在月凉如水的夜里,我仿佛进入了迷离的梦境,觉得眼前的景象似曾相识。等我清醒过来,走到院子查访时,却已不见踪迹,剩下一张古式的藤椅。手一触及,还有余温。第二天我向司徒华问及此事,他便叫唐婉出来。这算是我们初次相识。当日她穿一件白衬衣,下穿一条蓝花裙子,一头长发盘起来扎在后面。长相是典型的江南女子,小巧依人,楚楚可怜。当时的这种假象蒙蔽了我,使我为这样一个清秀脱俗的女孩竟然不幸同司徒华之辈绑在一起而暗自叹息。谁曾想到她可是一只凶悍的野猫呢。那个早晨我的眼神始终停留在唐婉身上,我们很投缘,谈得颇为投机。她理科出生,却对文学如此热衷,是我未曾料想到的。司徒华对我的唐突举动似乎并不介意,他建议由唐婉充当我在蜃城的向导,我自然乐意。此后几天里,当我以某些理由去找唐婉时,司徒华总是很配合地离开。我看得出他在刻意为我制造某种机会,但他这样做得动机却是我无从知晓的。我也没在这上面花太多时间猜测,在我眼里他就是半个废物而已,玩不出太大的花样来。而我也身上也没什么值得他设计来谋夺的东西,我至多不过是一个现代布衣而已。除了我那些不入流的写来自娱自乐的小说,基本上可以说一无所有。我甚至不如他富有,至少我没有唐婉。他乐得给我机会,我也乐意把握,很快,我和唐婉便从吟诗论赋前进到鱼水交欢。我很享受唐婉在我耳边抱怨司徒华的某种无能,它印证了我对他所下的判断。我稍微用力伸个手指就能把他的纸片身体戳穿。只要我愿意。<br></P>
<P>唐婉对我的小说表现出浓厚的兴趣,这使我颇为费解,我之前认为她爱看的无非是《花溪》一类的文字。她隔三差五向我打听新的进展。我则用临时虚构的情节来哄骗他,我发现这些临时描摹的东西比我纸上的精心布局还要巧妙。<br></P>
<P>司徒华离开一周多了,唐婉也消失了四天,我一个人在这座老宅里百无聊赖。今天准备接着续写已荒废多日的《月纹灯纤祭》,却发现原先放置在抽屉中的草稿笔记本已消失不见。我仔细思考自己忘在了哪里,却理不出头绪来。即便是盗贼光顾,也万不至于对我这个三流小说家的东西感兴趣。此事加重了我的猜疑,连同近几日的噩梦,使我越发觉出这老宅有问题。事情发展到这一地步,我不得不按时间轨迹对此次蜃城之行做一个可能的回顾解释。<br></P>
<P>在我的解释里,司徒华早已死去多年,并且就死在这个老宅子里。这座看似典雅实则阴森的老屋充满了诡异莫测的气氛,司徒华的不思进取,坐守家业造成了他的宿命归宿。他在这里被九尾狐所幻化的唐婉勾引,终日云雨,最终真阳尽丧,灯灭人亡。死后化为阴魂为唐婉所奴役,专负责为她寻访男子来源。他第一个便想到了我,出于长久以来对我的莫名嫉恨,决定让我陪他一道永远困锁在这鬼宅之中。于是他幻化出一本手稿,虚拟了一个名义诱骗我来此。唐婉再以美色诱我上钩,使我沉迷酒色,不断吸取我的真元,恐怕我离鬼域也不远了。但为何尚未吸尽我的真元,二人便会失踪,是否在酝酿一个更大的阴谋。我无从知晓,又或者我已化身阴鬼,只是我未曾觉察。这窗外阴雨绵绵,我已多日未曾出去见过一人,自然也无从验证。所以,这一条暂时也无法排除。至于我连日的噩梦,更是令人心生寒意。在梦里,微弱的烛光刺痛了我的双眼。我在昏暗的地下室里,地上铺着稻草,面前摆放着一张木桌,桌上摊着一些手稿和几张白纸。一种莫名的力量驱使我去完成它,我试图走到桌前,却发现自己的双脚被人砍断了。我爬向桌子,抓起毛笔,在纸上一笔一笔写起来。突然一滴血滴在纸上,我的眼珠掉了下来。我不为所动,继续书写,接着左手没了,然后是左眼,右手。只剩下最后一段话了,我试图用嘴含住毛笔去完成它,这时,右眼掉下来了。终于进入了完全的黑暗。我四下爬行摸索,却再也碰不到它了。我花了十年心血书写的神怪小说,它成了永远的残缺。在黑暗的一瞬间,我的视网膜上还残留着它的影像。它洁白如玉的身躯上工整地用小楷写着《宾王》。像含香光滑的毛发一样温暖。这个名字在我的黑暗时间里一直在耳畔回响,它一定饿了。不见了我一定会慌张。这个黑暗的梦境困扰着我,一连几天挥之不去,它在每个半夜准时在我睡梦中上演。由最初的模糊逐渐变的清晰,最后发展到次日醒来仍然历历在目。在这个痛苦的梦里,书稿的署名下面,写着:岳雯。这使我无法释怀。我想这是王仙客当日的言语发酵酿成的苦酒,为了将自己从妄想中拯救出来,只有去找他。</P>
<P>他不紧不慢地用毛笔在本子上写着,丝毫没有因为我的到来而有所分心。他时而紧皱眉头,时而莞尔微笑,似乎进入了一种特殊的歇斯底里状态。那一刻,我坐在他对面,仿佛感受到迎面射来的光芒。这光芒来自他的眼睛,墨镜后面那双瞎了多年的眼睛。我受到这种特殊气氛的感染,起身静静地站在他身旁。我不知道他之后是否以为我已经离开了,总之他没有招呼过我。我就这么站在那,看着他招待特意上门或者偶尔路过的客人,然后独自用毛笔在本子上书写着一个个故事。我见证了故事如何从平凡演变为离奇,在他的笔下,这一切来得如此自然而流畅。他把一桩桩人间俗事演绎为鬼狐仙幻,先把这些东西即时讲述给他的顾客,再记下来添枝加叶留给自己。这个下午使算命瞎子王仙客成了我的朋友王仙客。我的朋友王仙客,我站在他身后,心里这么称呼他。带着某种敬意。<br></P>
<P>我的朋友王仙客跟我谈起过他的传奇经历。出于对他的了解,我从没有自寻烦恼去思考过这些话语的真实性。我和他都懂得真正的乐趣所在,并乐意遵守它的规则。据说我的朋友王仙客并不是一个天生的瞎子。他祖籍永康方岩,自幼家境贫寒,被母亲托付给算命先生学艺。15岁时遇到一位异人,得到一本详细记载了梅花神算的古书。日夜诵读,烂熟于心。自谓从此天下无不可算之事。谁知天妒英才,终降劫运。二十出头,与母亲迁居省城,摆摊算命。他认真负责地对各种人算着命,不管结果如何一五一十如实相告。当时的他把这看成最大的负责。一日算一高官情妇之命,言词过恶,此女偏又过信运数,导致回家半年便郁郁而终。高官迁怒于他,派人查抄全家,王仙客被捕入狱半年,母亲到处找人帮忙无果,忧急之下,旧疾复发,猝然亡故。王仙客出狱后又被一群身份莫名的黑道分子挖去双眼,说是让他尝尝做一个真正的算命瞎子的滋味。这次巨变改变了他的人生,他失去了平凡人的双眼,却也开启了潜藏在全身各处的眼睛。体察世情比以往更为透彻。从此,王仙客自称奉旨算命。埋葬了母亲后,王仙客来到了蜃城,开始了他的神算生涯。他的方法完全变了。<br></P>
<P>我的朋友王仙客是这样算命的:他有一个合作的小朋友,对方将来人的穿着容貌通过无线电讲给他听,由藏在耳朵里的微型耳机负责接收。他边听边嗅闻来人身上的气息,呼吸的轻重,语调的和缓,睁开隐藏在全身皮肤下的眼睛观察着黑暗背后的一丝光明。他用巧妙的言语诱出对方内心深处的隐秘情感。用心聆听。然后他带来人进入他的充斥着鬼狐仙幻的世界里。这个世界无限庞大,与现实也不矛盾冲突。它总与现实保持着特殊的距离,两者之间有着一种微妙的平衡和契合。在这里世界里,我们不再是一个凡俗的人,而化身为精灵,被更多的精灵所围绕。王仙客的话语深深印在我们每一个光顾过他摊子的人的脑海里,许多人离开摊子,去开始重新认识体验生活。对于我们来说,王仙客的世界比现实本身更加逼近现实。<br></P>
<P>我在王仙客的启发下找到了隐藏在花草堆中的密室入口。就在司徒家老宅后院。地下室中的景象与我梦中的一模一样,除了那张木桌和桌上的书稿,以及地上的血迹。我想我曾经来过这里。面对这无法解释的一切,我找到当地以通灵出名的李婆婆,希望借助她寻找一个答案。为了防止落入他人的阴谋之中,找李婆婆的事我事先没有告诉任何人。李婆婆生得一脸横肉,面相狰狞。她将我的遭遇解释成前世记忆的苏醒。她提醒我不要轻举妄动,恩怨不解,轮回不息。除此之外她便不愿再透露更多,任我再三恳求也是无用。<br> </P>
<P>我将自己来蜃城之后的遭遇都告诉了王仙客,得到的报酬是一个关于岳雯登仙的故事。我们一起讨论将它完善。征得我的同意后,他将他写在了他的本子上。在我们的故事里,岳雯是一个家境贫寒的书生,靠教授私塾和出卖字画为生。父母早亡,陪伴他的是一只白色皮毛的小狐狸。小狐狸是他十岁那年从山上救来的,当时它被捕兽器弄伤了腿,流了一地血。小岳雯在猎人赶来之前将它救下,养在家中。他发现这只狐狸生相特异,毛发含香,就将它取名为含香。含香聪明乖巧,善解人语,一到了夜晚就呜呜叫唤,一定要躺在主人怀里才能沉沉睡去。不时还会为主人从山中刁来山鸡之类野味,因此岳雯视同宝贝,珍爱非常。岳雯自小看淡世情,对功名仕途毫无兴趣。平日钟情于山水之乐,以终老山林为志愿。虽然熟读孔孟之书,但最喜欢的确是当时不入流的小道杂说。他将出售书画所得的有限银两除购买生活用品外都花在了搜集各种说部上。野史奇谭,鬼狐仙幻,房帷艳情,无不钟爱,诵读不已。当时《聊斋》已在民间流传,岳雯偶然得到一本手抄本。一读之下,赞赏不绝。当时便立志效法先人,著一说部,意欲涵盖世事万象,以离奇之笔写人间之事。此书名为《宾王》。于是收敛心性,潜心著书。数年之后,一次游山途中司徒正文与岳雯结识。当时司徒正文清名在外,又是素来爱才,岳雯虽然一向对官场抱轻鄙之心,但见对方如此,心下便有些活动。于是二人订交,多有往来。因都是文人出身,又都嗜好风雅之事,于是常在一处谈诗论画,彼此引为知己。司徒正文赏识岳雯才学,愿意在仕途上帮他一把,经他一再坦明心迹屡番推辞,才不得已作罢。时间一久,岳雯对司徒正文信任之心增加,于是将已当时已写作了大半的《宾王》一书拿给他过目。这司徒正文虽贵为知府,私下却也颇好小说,此类图书私藏颇丰,不在岳雯之下。一读之下,大为惊叹。赞誉此书气魄之宏大,古今罕有,思想之奇特,意境之高远更是千古一绝。司徒正文的赞语使岳雯十分欣慰,也坚定了他继续努力完成此书的决心。谁知几天后司徒正文却对他提出了一个不情之请。他请求岳雯将他作为小说的主角写进书中,以圆他少年时代未能实现的仙幻梦。此一要求遭到了岳雯的断然拒绝。司徒正文见要求遭拒,一改往日心性勃然大怒,二人于是争吵反目。岳雯坚持守护着他的私人领地,不允许外人随意动里面的一草一木。司徒正文见劝阻不动,便暗中派遣心腹抓捕岳雯,拘押在自己居所地下密室内。主人被人强行带走之时,含香眼角含泪,悲鸣不已。原来小狐狸深居山林已近千年,再过几年即成九尾仙狐,便可幻化人形。那日在山中一隐秘温泉畔发现一株灵芝仙草,贪服之后,周身舒畅,倦懒欲睡,迷糊中触及猎人机关。正在危急时刻幸被岳雯及时发现救下。由此心理对他暗怀感激。相处日久,更对他的风流儒雅,心地光明,生出爱慕之心。小狐狸本为雌性,于是心下便抱定待再过几年化成人形后相伴服侍岳雯的打算。岳雯被司徒正文拘押,生死难测,她内心忧急如焚,不住奔跑窜跳。奈何时候未到,自己没有法力,无法救助主人。如此一连数日,正当万念俱灰,准备追随主人一同赴死之时,突然让她想起在山中幽居岁月,曾听有道术的老狐狸讲起,秦始皇地下陵墓中藏有不死圣药及天一神水。其中天一神水可提升修道者数百年功力。事已至此,别无它法。于是她连夜出发,辗转数千里,在昔日秦王宫遗迹等各地搜寻陵墓所在。终于被她寻到入口,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潜入密道,盗得不死药与神水。等她赶回蜃城之时,据岳雯被捕已过去数月。主人已惨死,尸体被丢弃在后山乱坟岗。尸体双眼被人挖去,手足俱断,惨不忍睹。纵有不死奇药,魂魄离体太久,已难救活。自己空有一身道术,出落得闭月羞花,却是天人两隔,想到这里含香怨痛之心难以言表。将岳雯埋葬后,含香陪灵整一个月。当时临近后山的村民都听到每到夜里就有女人的哭声在林间回绕不已。凄惨之调,催动心肝。原来司徒正文拘押岳雯,先是好言相劝,岳雯不为所动,反怒斥对方虚伪小人。司徒正文于是对岳雯施加酷刑,逼其就范。岳雯誓死不从,每日只管拖着残躯,继续按自己的计划书写《宾王》。他只盼此书能早日完成,留传后世。若能如此,自己便是魂灭形消,也了无遗憾了。怎料司徒正文见自己意愿难以达成,嫉恨之心愈加激烈,他先一步步断去岳雯手足的方式去组织折磨他完成小说。就在《宾王》只胜最后几个章节便要大功告成之际,他挖去了岳雯最后一只眼睛。岳雯无法完成小说,怀着满腔遗憾与怨恨哀哭而死。司徒正文与岳雯往来交友,时人多有耳闻。为湮灭形迹,司徒正文伙同幕僚炮制了一出岳雯成仙登天的闹剧谎言。他并上书乾隆,称之为盛世太平之兆。乾隆大悦,下旨立碑纪念。百姓因岳雯日常喜谈仙幻,又兼素来信服司徒知府廉洁清明,对此事也便信服。久而久之,自发立碑纪念,香火不断。含香没有立即取司徒正文的狗命,她在一切就绪,主人的好名声已经广为人知后,才潜入府第,幻化成惨死的岳雯,使司徒正文惊骇而死。待他咽气后再行鞭尸肢解,丢弃与乱葬冈上,留待虎狼啄食。从此隐迹人间,四处寻访转世岳雯的下落。《宾王》一书也从此失传,再无人得见。转眼数百年过去了,含香一直没有寻访到岳雯转世的踪迹。一直被阴司审判受了几百年的酷刑,罪名是撰写散布小道杂说,蛊惑民心,怪力乱神,有伤风化。直到三十年前方才轮回转世投身一户农家。<br></P>
<P>或许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在我和王仙客一起完成了岳雯登仙的故事的当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在梦里,我走在一个回廊式的巷道里,最后走到一个死胡同里。巷道狭窄,面前不远处是一堵墙。我站立的地方左边的墙上写着“乘车上天去,一骑不见了------岳雯登仙处”,上下各一行字。前面那堵墙的后面是一块由彼此连接坐落的老屋封闭成的正方形空地。空地中间有一座形似牌坊的功德碑。功德碑与与挡在我面前的墙成九十度坐落。在梦里,这个场景中,有一个声音或者画面告诉我这样的信息:xxxx年,知府或者率下属数百官员在此跪拜祭祀岳雯,当朝皇帝根据知府呈的折子,立碑于此以示纪念。而真实的岳雯,则冤屈惨死不知多久了。为了掩人耳目,于是一个酷烈惨死的少年,成了功德碑上世代景仰的仙人。这个梦如此地清晰,以至于我竟然会产生这样一种信念,我确信仍然能够找到那个地方,并且离我不远,它应该就在蜃城。在剩下的一个星期里,我走街窜巷向人打听寻找梦中的场景所在。最后被我找到的那条小巷,如我所期望的,同梦中的景象一模一样。除了那墙上的红色字迹早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张张五花八门的广告。它就躺在那里,被四面环绕的房屋所包围,砖墙太高,我根本无法进前。我站在附近一户人家的阳台上,远远看着那块石碑,它的周围长满了荒草,如此茂盛。距离太远,我无法看见那上面的字迹。这户人家的主人告诉我,这些房子第二天就要动工拆除了,这里将会新建豪华的芥子园富豪公寓。拆房的当天,我赶到了现场,石碑已经倒下了,上面盖满了砖瓦水泥的残躯。满天飞扬的灰尘静静地将它埋葬。四周围观的人没有谈论这块石碑,也许跟推土机的机械手臂相比,它太脆弱了,脆弱得咔嚓一声人们就很难注意到它的存在。<br></P>
<P>司徒华回来的那天阳光明媚,我正在院子里看书。外边传来几声熟悉的呼唤声,我起身一看,是我的朋友王仙客。他还像往常一样,穿一身长衫,戴着墨镜,柱着手杖。我问他行走不便,为何突然从南门赶到我北门的住处来。他微笑不语,只从怀中掏出一叠手稿,让我观看。我稍一过目便认出正是自己丢失多日的《月纹灯纤祭》。再一细看,发现已与我原来的手稿有很大的不同。不仅对原来的布局设计有了很大改动,还对里面一个重要的以司徒华为原型的角色做了重新设计。这个原先的反面角色现在成了文中的一个关键性的正派英雄。现在的手稿字数是我原先的三倍多,基本已经是一篇完整的作品。不仅如此,经过改动续写后的作品无论从思想深度,结构技巧上都要远远超过我的原著。毫无疑问,跟它相比,我预想中的原著就是一场文字灾难。更为惊奇的是,这位擅自改动我原稿的陌生人的字迹跟我的老同学司徒华非常近似。正当我要开口向王仙客询问这手稿的来源时,他发出一阵熟悉的阴冷笑声,一只手抓住面部,硬生生撕下一张皮来。我惊骇莫名之际却发现面前站着的是司徒华,手上拿着刚撕下的人皮面具。一瞬间我明白了我所敬服的王仙客和那《月纹灯纤祭》的杰作竟然都是出自这个我素来轻视的同学手笔。心里分不清是惭愧酸楚或愤怒。只是呆呆站着,茫然无措。他满是洋洋得意的神色向我走来,却被一声清脆的枪声止住了前进的脚步。子弹穿胸而过,他轰然倒下。我循声望去,唐婉正站在不远处,握着手枪,一脸憎恶地盯着地上的尸体。她杀了她的男朋友,我的同学,我的朋友王仙客。具体的原因我直到离开蜃城之后才知晓。当日替我出去搜寻地方志等资料的唐婉一去不回。消失的这许多天里,她一直秘密跟踪我,窃听了我和王仙客及李婆婆的全部谈话。在这个过程里,她重新回到了当年含香的角色。她搜寻到的一本民间笔记坚定了她的信念。这本书页已枯黄退色的笔记上,作者自称是民国人士。在一篇回忆自己生平所读的小说文章里,谈到了《宾王》。作者坦言:“此书写景、叙事、谈玄、述异,在在令人惊心动魄、目不暇给之感,而构思气势。尤其有如天风海雨迫人而来,鱼龙曼衍无穷无尽。《封神演义》《西游记》庶几近之,但是想象丰富、包罗繁杂、文字逼真方面,俨然有今胜于昔之势。惜乎失传多年,再欲细读,已不可得。足堪千古一叹。”。十年后,我把这本民国笔记拿给一个文物鉴赏权威看,他根据几点迹象坚定此书是今人用古法伪造的。根据唐婉当时的讲述,当初司徒华诱骗我来自蜃城,为的就是我的那篇小说。他不知从何处得知我在写作一篇以他为原型主角的小说。为了得到这部手稿修改里面对他的描写,他不惜牺牲自己女友的美色来迷醉我。在他失踪的这些日子,他一直潜藏在蜃城的某处秘密进行着写作。可以说整个蜃城之行就是他一手策划的一个大阴谋。唐婉以含香的身份杀了他,一如当年虐杀司徒正文。她自称进屋看见他的那刻就想到司徒正文的罪行,在他摘下人皮面具的那一刻她的愤怒达到了顶点,终于爆发。我对她的解释不置可否,但我还是带走了她。我没有必要拒绝一个年轻貌美又懂床上风情的女孩,何况她还颇懂小说。司徒华在小说上击败了我,使我蒙羞。我却夺走了他的女朋友和他的性命,这个意义上,我仍然是胜利者。<br></P>
<P>那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带着她无比慌张地逃离了这座城池,乘着无穷无尽的故事还没有将我们缠绕包裹吞噬之前。我们低估了这座城市的庞大力量,从此以后再不能犯同样的错误。杰出的《月纹灯纤祭》被遗落在院子里,因为它已不再是我的孩子。我划掉了手稿开头自己的署名。也许很快会有人发现它,这个杂种孩子会被越来越多的人看到。也可能像《宾王》一样从此湮没人间。我们在南门附近发现了正坐在摊位上的王仙客,他认真地一笔笔在本子上书写着他的故事。他全身的眼睛微微张张,释放出我能看到的耀眼光芒。无疑那个倒在院落里的人只不过是一个他的假扮者,我感到十分欣慰。但我终于没有勇气跟他打招呼,去走上前看看他在书写的是不是那一贯的故事,还是普通的命理文字。我让他永远留在了那里,而我离他离这座城市越来越远。<br></P>
<P>再见了,我的朋友王仙客,还有你们,无数此刻正潜藏在蜃城某个角落的同胞们。</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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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4-11 11:57:12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