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lign=center>穷人的狂欢<br><br>――读手指小说《蹲在马路边抽烟的人都是穷光蛋》 <br></P>
< ><br> 简单点说吧,这是一部杰作,是我2005年读到的最好的小说,也是我所认识的和我差不多同时代的写作者之中,写得最好的一部小说。在这里,手指以其良好的控制力、丰富的想像力、精准的变形和夸张,将生活的混乱、虚无与人的卑贱、物质性和工具性表现得淋漓尽致。<br> 如果“这狗日的生活,每天换着花样跟我们玩,没完没了地捉弄我们”,你会怎么办?在巨大的压力面前,“我”和东方选择了在深夜没完没了地骑车,贾发财选择了当乞丐,隔壁的邻居(曾经的大学毕业生、国营工厂工人)选择了每天半个小时的锻炼,而手指选择了写这篇小说。这里的每个人(穷人)都借助这些廉价的方式,以近乎狂欢的姿势,释放着生活的压力及其带来的焦灼感,最终“越来越平静,越来越感到满足,对这个世界充满感情”。我想,写这篇小说的手指,是非常高兴非常兴奋甚至有点亢奋得接近癫狂的,当手指写到“我”在名片上打上“月薪一万”的时候,他一定hi到了极点,就像狠狠地捅进了一直“玩”他的生活(这个婊子)的身体。<br> 小说的第一句话,往往决定了整篇小说的节奏、速度、颜色和质地。“我骑着自行车,双腿用力。我把自己想象成一颗巨大无比的炮弹,在并州路上飞速前进”,从一开始,手指就将小说的速度设定在了“飞速”上。短促的句式、粗旷的情节(对细节的部分放弃)和大量的排比,使小说的叙述始终保持在一个亢奋的速度上,以一种鲁莽的、粗旷(与那些精雕细刻的小说相比,这部小说真是粗得可以)的姿势飞速前进(让我想起了金斯堡的《嚎叫》)。由此带来的两种危险(叙述的失控和读者的阅读疲劳),都被他很好的化解了,整部小说盈而不破,快而不乱,张驰有度。自始至终,手指就像一个技艺高超的司机,牢牢地把握着叙述的方向盘,带着读者来了一场疯狂的午夜飞车。<br> 以我所知的有限的写作技术,在小说里,抵达真实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像记实验报告一样,老老实实地展开叙述,如《死屋手记》,而另一种则是将叙述的焦点进行夸张,甚至变形,最终以寓言的方式抵达真实,如《百年孤独》。在这里,手指选择方法是后者,最好的例子是“我”和东方飞起来和飞机打招呼的桥段。看到这里,你想到了什么?《百年孤独》里那个飞起来的天使?是模仿,还是抄袭?呵呵,以我对手指有限的了解,他很可能没有看过《百年孤独》(好像他也没有读过《死屋手记》),而且他也不是一个依靠阅读来进行写作的人。我相信,这是一个优秀的写作者和另一个优秀的写作者之间的巧合。但是,在我看来,这个飞起来的桥段,恰恰是他众多夸张和变形中力量最弱,作用最小的一个,对整篇小说的作用几乎可以忽略不记。而其他的变形,在充分展现了手指丰富的想像力的同时,也展示了他对事物本质准确的把握能力:出于对《读者文摘》所倡导的虚假的高尚、美好、理想、规则等等的本能拒绝,所以,“我”没有像出租车司机一样“游”进去,反而把鸡吧咯了一下,“疼得几乎晕了过去”。而为了展现人的物质性的一面,手指将“我”分解成了一堆垃圾,“首先就是唾沫、接着是塑料袋、还有被嚼过了的口香糖、装着精液的避孕套、几块已经发霉的卫生巾、一小泡狗尿、一次性筷子、大量沾着不明污物的卫生纸、一小截坏掉了的香肠、还有一只鞋,前后都破了大洞……”。“我需要知道你只要做一个螺丝钉就好了,每个人都是螺丝钉,我需要知道这个月的工资会准时发到我的手里……”,则揭示了人的工具性的一面。为了生存,你就得当工具。为了展示物质对人的压迫,手指让那张一百元张开了嘴巴,“很有礼貌地回敬我,你好”,而且“一下子看见了自己的心脏,它面目血红,却以一种非常快的节奏跳动着”。像这样的桥段在小说里比比皆是。我得说,它们干得漂亮极了。而所有这些夸张和变形,最终指向一个最大的隐喻,即生活的混乱、虚无以及深陷其中的人的渺小、工具性和卑贱。小说最后,当“我”坐在街上抑制不住地笑起来的时候,则具有了一种悲怆的意味,对这个毫无道理可言的混乱的生活,除了苦笑,还能做些什么呢? <br> 从手指最近发出来的几个小说(《关于老胖》、《这真是一种奇怪的感觉》)来看,他似乎迷上了调侃。但调侃是把双刃剑,如果没有足够的事实去支撑它的话,调侃就很容易变成油滑,反而对阅读造成阻碍。如“他的脑袋又大又圆,放篮球场上可以把篮球给比下去,放足球场上可以把足球给比下去,实在是他妈的太圆了”(《关于老胖》),“如果我再跟小胖说一句话,就叫我的小鸡鸡被蚂蚁吃掉”(《关于老胖》),这样的调侃就毫无新意。但是,在这篇小说里,手指的调侃则极大的增强了阅读的吸引力和快感(在阅读的过程中我笑了几次),如“我完全相信,如果把两座世贸大厦放在半路上,我们毫不费力就可以再给它撞出一个911来”。这是因为他有足够多的情节、事实和人物做基础。这二者(调侃与内容)构成了一个良性的互动。同时,这些足够多的人物(我、东方、贾发财、人妖、邻居、3号的小青年)和足够多的情节,以及足够多的字数(30345字),不仅为“你他妈得学会尊重别人,你他妈得学会尊重钱” 、“他们不知道现在大学生已经不值钱了,他们不相信人已经不值钱了”、“可是我们不知道从那里下手,知道的话我们早就插进去了,这狗日的生活,每天换着花样跟我们玩,没完没了地捉弄我们,把自己的洞藏得严严实实的”这样的思考和表述提供了基础,也增强了这篇小说的广度与深度,使这部小说具有了沉甸甸的重量。 <br> 我想,写这篇小说时的手指,一定是非常自由的。我注意到,那个出租车司机“游”进书堆里以后,手指并没有写他有没有游出来,就这样把他丢在那里不管了。而“我”在被揍成一堆垃圾之后,从垃圾袋里钻出来的时候,也没有写我又是怎么样复原的。从常理来看,这是荒谬的。但我得说,手指,你干得好极了。在写作中,写作者可以打破所有的(常识的、写作技术上的)禁忌,让所有的事情都围绕你所要表达的想法来展开,在这里,你(写作者)就是上帝,拥有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绝对自由,没有禁忌。 <br> 好了,做个总结吧。总之,这是一部奇妙的小说,在这里,作为阅读者的我获得了巨大的刺激和快感。如果今后人们谈起手指的话,一定会谈到他24岁时写下的这部小说。而写出了这篇小说的手指,也在不知不觉中,将和他同时代的这批写作者,远远地抛在了屁股后面。</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2-26 10:05:56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