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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nonymous 于 2008-11-13 16:59 发表 ![]()
寓言不是小说,也不是小说失败的借口。
这句“话”毫无逻辑,不过没兴趣跟你争论下去了。Before the Law输给了The Castle。
De gustibus non disputandum est...何况The Castle没有寓意吗?你读不懂的东西不一定就没有寓意。
这正好也是我给作者的另一个意见,不要把读者当傻瓜。你讲的再明白傻瓜还是看不懂,何况他们懂不懂也不重要,难道写这个故事的人还不明白这个道理吗?
我觉得在这里评论是为了发掘小说有什么问题,能帮助作者,自己也可以吸取教训。专门说来说去说的是人家的小说有没有存在的必要,你可真够无聊的。
[ 本帖最后由 tolsbo1 于 2008-11-14 06:35 编辑 ]
发表时间: 2008-11-14 01:08
所在论坛: 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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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的是我的话。这里骂人的本来不少,什么污词秽语的都有,却被斑竹欣然接受。不知道我说的比那些“过激”在哪儿了。大概是得罪了脸皮薄的人吧?
[ 本帖最后由 tolsbo1 于 2008-11-14 13:2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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