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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失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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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渣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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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5 14:06:5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不有 于 2013-4-25 14:50 编辑

极限阅读
   
   一只戴菊,从圆柏丛里冒出了头,没有脖子,顶冠上一抹油漆般的亮黄,在柏树枝上略一停顿,憨脸正对着他们。
   阿兵回头挣大了嘴巴,惊讶的表情让人觉得他下面将要说出口的话至少停顿了三秒、五秒:“没人拍照吗?这么近!”浅浅的喜色略一浮上面庞,之后就只留下张开后的痕迹——嘴唇迟钝地扩成一个扁圆。
   小要和胖姑在后面,在阿兵问话的时候,胖姑几许疑问的神情,小要则微笑,摇了摇头。说起来,还是靠了小要的好耳力,老远就听出戴菊那不一样的叫声——像舌头上的一道伤,耳朵里声波中的一支缝——在其他杂音构成的潜流以下。小要躬着身子,在柏树丛中穿行。直到,阿兵和胖姑跟随而至。
   这是一个苦寒的冬季。短暂相遇的这三个人,阿兵、小要和胖姑,在一小时后就道声再见。三个人互握了下手套,没有温度的交流,却表达出会再次相见的期待,在哈气中,和小要那一双通红到边缘快要透明的耳朵中,寒冷尤其显得没有声音。
   
A
   阿兵坐在车上,那是一辆省际长途大巴,通过听力,和座位上传来的震动,阿兵想象着司机如何用沾满泥的皮鞋尖接触踏板,在轰踩与松抬之间,维持车速的火苗。那是令人困倦的高速公路。
   大概三个小时后,客车下了高速。人们从变化中苏醒,没有预兆的车速减缓与抖动的停止,让车上乘客的脑袋开始恢复生气。悄无声息地,嗓音各不相同的思想开始有所发现:客车开进了县城。
   又经过一阵不长不短缓慢的颠簸。乘客的耐心在即将失去之际被听天由命地一点点拉回——几处核桃色的电线杆,箍着铝制的铭牌——事先对地名的熟悉、晃动中在瞬间稳定的视力,帮助人们认清蓝底上的白字:大清河。阿兵在客车站下了车。
   
   客车站不远,就是抄写在纸条上的地址命中的宾馆。也有个名字,叫“东湖宾馆”。而所谓东湖,背对着浅白的水面,一路走过来,便有一架孤单单的立柱式站牌插在盐碱地里,日夜无声地重复着对这片小水洼的命名。
   阿兵走进自动门,“今日房价”竟与城市里连锁旅店的价格相当。不过打开房门后,他在位于一层的标准间里,注视着窗外远处的地平线,心里感到了可贵的松弛。
   背包上的图案是一连串无法读解的臆造文字,阿兵注视着它,用目光追随字母缝隙形成的迷津。他打了一个电话。放下电话后,地平线对阿兵发出了引诱。但随后窗外撼动的树枝又否定了他的愿望,他注意到房间里冰凉的暖气片。于是风景开始变化,变得干燥,风声呼啸。
   
   短暂但必要的休整。包括一本特意为战胜厌烦而准备的小说集,这里面的故事,总有些扑朔迷离,在眉头的紧张中,不免让读者感到智力上的自责。结果,他强忍着难言的阅读中的不快,读完了一个故事。至少,故事的结局又回到了开头,他为读懂这一点而长出了一口气。
   于是他再次背上双肩背包,去赴约。自动门察觉到他的存在,敞开了门外空气的世界。
   只有宾馆门前有一处小造景,山石和柳木,四面来风的亭台,取名“旭亭”。太阳已经越过亭子的尖顶,偏向西侧,而西边和东边,是一样的望不到尽头的道路,以及远远地可以分辨出的盐场和鱼塘。因为没有树木,土地平得怪异。似乎无论飞到哪里,鸟在空中都如同原地未动。在这个亭子周围,金银木或者石榴枝上,需要分辨的声音,既来自鸣管也来自心灵。看着它们时,阿兵就默默给它们一个名字:斑鸫,或是山雀。
   
   面包车司机姓杨,名片上有他的联系方式,但这次的乘客,显然缺少兴致去国际旅游岛上一游。阿兵在副座上坐下来,端详手心里的纸片,因为是从本子上撕下的一角,所以无法规矩地对折。司机的身子伸过来,像是单用眼睛看还不够,还得押上半个身体。地名被输入了司机头脑中的地图,当这一行字还在司机上下颚间回味之时,车子已经开动。
   他们很快离开了唯一的街道。过了个小桥,一次拐弯之后,车身的两侧是红砖围砌的盐田,它们既没有低于地表很多,也不高出很多,等待结晶的海水幻作一块块浅浅的明亮窗扇。车子前行的这条道路表面布满坑洼,车身摇摆不停,有几次,底盘都要擦到地了。从前挡风望出去,这条路好像越滚越远的线团,在前方越收越窄,却永不会结束,因此它从现在开始就一直通向东方,通向大海。他们坐在车里,如同是赶海的人,在车轮的驱动下,盐池填补了大海。
   过了很久,车轴并没有断裂。阿兵一直握住车顶右上方的把手,视线无法固定在一点,弹跳里却有几分愉悦。不过这里并非全是堆筑的土路,有几处地方还残存破碎的柏油,一段日本占领时期的往事就此与路边的电线杆,与看上去布满了灰色斑点的盐山相联系。在司机海水味的方言里,海边无名的劳工干着非人的苦力,隐隐的枪声被记录在还在传输的电流中。路向海水中修去,是最坚实的物证。
   再远的路也有尽头,这段吃力的爬行被一条滨海大道抹平。车头调转,他们开始沿着海岸提速。
   司机的一侧是靠近海的一侧,潮间的滩涂上扎着数个人形。阿兵让司机停车,并在心里对自己说,请赐予这点儿观光的时间。终于又开始用双脚走路,穿越荒凉的滨海干道,高高的堤下才是海,但那么浅,人影还在向海天之间走着,几只海鸟被走过的人惊飞起来,在海风中悬停,像一些折纸。必须叫出它们的名字,所以这里又有了:红嘴鸥、黑尾鸥,甚至,青脚鹬和金斑鸻。
   更远处,浮起渔船的地方才能解释海的深度,但再远一点,海洋仿佛就会终结,因此到了那水天一线的地方,渔船就如立在悬崖之边,会直直地掉落。这里的海不是蓝色的,而仍然是盐水的颜色,一种苦涩的反光,包住了海水的皮肤,如果没有潮水,渔船也能回来。
   
   过了收费站,汽车又开始沿着铺在盐田中间的土路行进,相似得如同他们不曾调转却开了回头路。经历着相反的顺序,水面消失,平整的大地上除却荒草不曾有树,然后慢慢的,接近一座小楼,一个小学校,一面篮球场。停车。
   不可能砍价。否则便是在承认一场莫须有的错误,阿兵低下头,数出红色的纸钞。
   篮筐承接着一个虚无的天,红色的圆框下没接篮网,抽象的几何形愈发具体,随着移动的脚步,圆与长方形相切、相交又相离。
   阿兵走进了学校,去寻找一个小礼堂。与小礼堂相隔不远的电教室里摇着咿咿呀呀的人声。
   推开教室的门,阿兵便是观众。讲台上一副八角鼓持打得有模有样、玲珑清亮,一侧的弦师微微动头,用耳朵养着乐音。
   唱的是牌子曲。这一段没有说功,全凭唱,牌子先是太平年,又换了南城调。故事讲的无非还是英雄好汉,惩恶扬善。
   扫视台下落座的票友当中,两位朋友已经先到了,正听得入神。阿兵便也静静听完这一曲,路途的疲惫化作恍惚,窗外的篮球架正可让人忘了无边的盐碱荒滩,竟不知此时身在何处。
   
   教室里人音慢慢散去,阿兵跟两个朋友拉了膝盖高的课桌椅,围坐在一起。阿兵面前左侧的女孩话音纤细,举止谈笑都透着温婉,右侧的中年男子在小座位里太过委屈,于是撤掉座椅,倚于桌面,小腿在下方交叉,随后又打开,不敢将全部的体重交于课桌。
   交谈的时候,阿兵与女孩平视,两人不时仰望高壮的男子。随着爽朗的笑声,女孩儿的注意力渐渐从阿兵脸上移去,连阿兵也一起略带恭敬地定定看了男子。
   “真不是开玩笑。”男子说。
   “就是说,路下面真的填了人?”阿兵问。
   “那谁还会故意把路修得坑坑洼洼的?”
   “我在南方,”女孩儿插了一句,大家便都回转了眼神去看她,“是听说有些地方,比如在修水库之前,还要做人祭的。”
   “真是这样。”男子微微点头。
   “不然会惹怒河神、山神。”
   “真难以想象……”阿兵让自己的质疑又深入了一层,“在现在的时代。”
   “哪个时代都一样的。”男子接着说到,“有些故事看上去就是吓唬自己,可你又不能不信。”
   还是男子的声音:“再比如吧,就在这小学校里,就有好多故事。”
   “这是你母校。”女孩儿似乎了解一些情况,她脸上并没有害怕的神色,反而是含笑着鼓励男子说下去。
   “没错,记得当时啊,每年,总有一位老师会戴上同一副手套。”
   “手套?”
   “我们也叫它魔爪。”男子看了下阿兵,又继续对着女孩儿讲:“凡是戴上这双手套的老师,打学生的时候,手就会特别重,特别黑。”
   女孩儿伸手捂了下嘴,但没挡住眉眼上的笑。
   “你别不信,”男子有点儿着急,攥了下拳,掌心向下按在大腿上,“这样的事情发生过两次以后,这里的老师不管多热的天,到了晚上绝对不敢开窗睡。”
   “呵。”还是女孩儿先笑了下。
   “为什么不敢开窗子呢?”阿兵问道。
   “因为据这里的老人讲,魔爪都是趁人不注意的时候,从没关严的窗子外飞进来,混在手套里。就跟真的手套一模一样。”
   讲完,不知是在谁的带动下,三个人真都扭头去看了看窗子。
   “然后呢?”女孩儿问。
   “只要你哪天不注意,戴上了这副手套,就再也摘不下来了,打人的时候这戴手套的手就下手特别重。”
   女孩儿跟阿兵对视了下。
   “那既然大家都知道了这个故事,有了防范,为什么还会每年都有老师戴同样的手套呢?”
   “嗯?我刚才说每年了?”男子有点儿纳闷。
   “说了。”女孩儿表示确认。
   “啊,那可能是我说错了。就只有那两位老师。”男子只好比出两个手指头。
   “他们教过你?”阿兵问。
   “我没赶上。”男子还是很认真地说。
   “那他们后来怎么样了?”女孩儿问,很快又说:“那两位老师。”
   “凡是戴上了魔爪的人,就跟完全变了个人似的,性格变得跟原来完全不一样。要不是打学生,也许也没人注意这一点,这两个老师原来的性格都很柔和的,对学生也很好。听说后来他们都被学校辞退了。”
   “两个人原本都不是本地人,结果在这个地方没法呆了,最后去了哪儿就没人知道了。”男子又补充了一句。
   故事告一段落,女孩儿又恢复了轻松的神态。
   那魔爪是不是也走了呢。好像是出于讲述的惯性,阿兵这样想了一下,不过他可没有拿这个想法当真。真正让他犹豫的,是他不知道是否合适问这两位老师的名字。
   一阵闲谈之后的沉寂。男子又看向阿兵。
   “最近我看你还在那里写呢。”男子问。
   “是。”阿兵说。
   “那样也挺麻烦吧。”
   “是有点儿。”忽然转入多少有些正式的谈话,阿兵还没能立即习惯。
   “这次来是算出差还是什么?”男子问。
   “没有啊。是特意来见你们。”
   阿兵看向他们中间的女孩儿,女孩儿微微颔首,男子像是脖子不舒服似的摆动了下头部,眼角瞟到女孩儿。
   如果离远一点儿看,也许会发现这女孩儿多少有些发福了,但因为穿着得体,身材上的“缺陷”便被修饰为“富贵”;她双手相互交叠着,那些自然的弯曲便如同她的嗓音:“那你自己是怎么想的呢?有没有想过彻底走出来?”
   阿兵想到,几乎没有什么能瞒过她,无论是经历还是见识,他都比不上眼前这个看上去沉着、但终归身单力薄的女孩儿。他有些害怕会从她嘴里说出一些他没听说过的词,而她竟然以为他也应该知道。
   “……”一些无法言明的困难挡在了阿兵的唇边,他几乎就要说出来了,“没仔细想过。”
   “是这样,我们是想建议你,要么你还留在那里,孤身一人。要么,你来我们这边,大家分头写点儿东西,既不是为谁而写,也不会署上个人的名字,甚至不会有票友来唱咱们的作品,但最后汇总的时候,所有人却实实在在属于一个共同的名字。”
   这个时候再谈学写曲词时的那些捉襟见肘、力所不及是不是就太傻了。帮另外一些远在天边的票友捉刀忽然变得充满风险,而面前的期待意味着将从此隐遁,成为无名的字符。
   似乎是怕阿兵听不懂刚才的建议,此刻又急需做出某种决定,于是当着被议论一方的面,男子向女孩儿指出了步骤上的一个缺环:“咱们这位朋友可能还没有领会这里的要害,”男子用指甲蹭蹭自己的眉心,“要不就是,他心里可能还有些不愿意。”
   明知道在那个女孩子面前自己对结局的避讳形同虚设,被男子点破更是使得困难的自信化为乌有。如果不是真心爱慕着这位举止脱俗的华贵之妇,贪恋在她面前的瞬息良辰,恐怕如今自己的五尺身躯早已经沉入大海,投于鱼腹。
   纵使如此,女孩儿还是安然一笑,慢语轻声落下一句:“别怕,这里没人说你写的不好。”
   阿兵看到中年男子站起身来,在自己面前伸出白晃晃、粗壮的右手食指,在阿兵的脑门正中,“嗒嗒”双击了一回。阿兵的形象略一停顿,便“啪”的一声被点开来,吐出几个黄色文件夹。男子在文件夹的列队里稍作选择,点开了其中的一个。几份被命名过的文档现在盛放于另外两人的面前。女王离开自己儿童的座位,恢复了成人的身高,把文档拖拽到自己新建好的文件夹里。中年男子等到目标文件夹里已经被剪切一空,便退回之前的界面,在浮现于阿兵胸前的那个空文件夹上单击了一下。文本框中的光标开始闪烁,男子删去所有的文字,轻轻地敲上了一个:A
   
B
   似乎总有什么事去阻止自己。胖姑幼年因为一次意外,导致脊椎错位,做核磁共振的时候,低声振动的金属罐子似乎无形地改变了身体的结构,就像被一个陌生的人一眼看穿。从此,胖姑体内留下了一颗永久性的钉子,失去了可以长时间平躺的睡姿,并且,再也不会成为一个平衡木选手了。
   为了对抗对圆柱体的恐惧,她夜里开着灯睡,以防自己在朦胧之际将房间想象成一个检测舱。
   但这一晚,她不用担心自己的灯光影响别人了。楼下警灯闪烁。不知为什么,警灯里的红色在蓝色的带动下几乎从来没让人想到过那原本是一种暖色调。
   作为准备动作,车上每下来一个警察,就把自己的脚底抬起一回,闪光灯捕捉着鞋底上的花纹。门外的楼梯间传来上楼的脚步声。她的父母守住猫眼,女人的哭声便更清晰了,几个大胆的邻居从楼上走下来,下面一层的声控灯引来不耐烦的咳嗽和跺脚。
   似乎因为警察的介入,哭声更加地理直气壮了,一定有一间房门敞开着,不然如何想象,在这个冬天的深夜里,有人在楼道里哭泣。
   
   就在前一天的夜里,胖姑的母亲对住在楼下的黄瑞兰说:“小黄,家在下面呢。别走错了,家在下面呢。”两个民警搀扶着喝醉酒的瑞兰,她试图用钥匙打开别人家的房门。
   “小黄疯得更厉害了。”母亲说。
   “我看前一段送进医院,刚回来还没多长时间啊。”父亲替母亲把防盗门后面的木门关严。
   “医院根本不接收她。像她这种情况,精神病院都不要的。”说完,母亲又补充了自己最近的见闻,“她之前在她姐家住了一段,看着恢复挺好了,我还在小公园遇见她,谁想到又严重了。”
   “小安子也不管她。”
   “你看小安子的车在吗?小安子现在根本不回家吧。”父亲试图抓住问题的关键。
   “在呢,刚还看见他的车了。他们两口子也没孩子,她不喝酒还好,知道自己有毛病,越喝越厉害。”
   “你听到他们家狗叫没有?底下人老说夜里听到他们家狗叫,叫得特惨。她是不是老打那狗。”
   “她养那狗是贵宾犬。”
   瑞兰的疯病刚开始发作的时候大概是在一年前,胖姑躺在床上忽然听到一种分不出男女的声音,夹杂着哭声和脏话。从楼房深处传来钝重的撞击,一下一下地令人无法解释。第二天醒来,深夜中墙壁留下的空洞听觉失去了踪迹,而白日如同一个白痴,什么也证实不了。胖姑怀疑自己发生了幻觉。
   但事情就像疾病一样慢慢发展,旁人逐渐看清整个的来龙去脉。黄瑞兰手里攥着酒瓶,进不了自己的家。她口齿不清的叫骂在酒精的作用下发出男性的嗓音,楼梯与门板上传来的破坏性力量,敲响一记记丧钟。没有人帮她,有邻居开始频繁地报警。
   似乎有几次,在下过雪的夜里,黄瑞兰的声音远远地从楼下的绿地里传来,虽然听起来还是令人不安,但寒夜犹如一个静音装置,最终会把声音压到最低。连雪覆盖草地的声音也不会听见。
   
   第二天,胖姑去参加一个婚礼。
   十点多钟的时候,胖姑在卫生间里精心打扮了一番。虽然由于缺乏运动,按说是十足地发胖了,但看着自己的皮肤仍然会首先揪心于它们的缺乏保养,往手上抹蛤蜊油反而让它显得油腻,小臂上的肤质发出一种浮肿的肉粉色,像一块儿多碱的土地。自己的脸呢,胖姑抿了抿嘴唇,头轻轻侧过去一点。有个同事玩笑开得过了头,故意指给她看大嘴猴的图片,胖姑假装生气地想去拧那个男同事的脸蛋。不过在镜子里,胖姑似乎真的与那只看不出性别的猴子重合了,无论她做出什么动作,她的嘴形都会恢复那个天然的宽度。适合一口吃掉长香蕉,胖姑心想。
   胖姑坐在轮椅上,看到一辆白色的宝马车已经开过了小区门口立起的横杆,真是准时。父亲手扶着轮椅的推把。
   车窗摇下来,帅帅妈偏过头来问:“小平等久了吧。”
   胖姑一低眉,摇摇手否认:“没有没有,正好下来,就看见你们。”
   “你去帮个忙。”帅帅妈转向车内说。
   左侧驾驶室的门开了,高高大大的帅帅爸从车头处绕过来,“小平好。老听家馨说起你。叔叔您好!”
   胖姑的父亲从轮椅后面走上来,和帅帅爸握了手。
   “那进车里吧?”帅帅爸手掌挥向车门,语气里的疑问让他看着胖姑却无从下手。
   胖姑俯下身,解掉绑在鞋上的绳子,掰开两边的脚托,让腿自然下垂。父亲弯身,把一只手插到胖姑后背与轮椅靠背之间的地方。
   胖姑的唇线抻长了,脸上有了力气,臂弯挎在父亲的肩头。
   帅帅爸赶紧来到车门处,握住门把打开车门,另一只手随即连贯地挡在了门眉上。
   胖姑父亲腰弯得更低,将胖姑送进车内,把女儿的右腿往里摆一摆。车内左侧坐着个小男孩,手里拿着画报,遮住了口鼻。胖姑对小男孩笑了笑。
   “帅帅,问阿姨好。”一直在副座上扭回头来查看的帅帅妈示意帅帅。小男孩看看妈妈,又看看胖姑。
   “问过了,问过了。”胖姑伸手去摸男孩的头。
   胖姑的父亲抽身出来,把轮椅折叠好,看帅帅爸在后备箱里为轮椅寻了个空处。
   一切都弄好了。帅帅爸坐进驾驶座,扣好安全带,眼睛看了看后视镜,对帅帅妈说:“你坐后面吧,安全些。看好你儿子。”
   帅帅妈又溜身出来,笑脸迎向胖姑的父亲,小晃着跑向另一侧的车门,低身进去,关门。发动机的声音稍一变大,汽车利索地调了个头,开走了。
   
   “听说你又有了?”胖姑问搂着帅帅的家馨。
   “啊。”帅帅妈似乎有点儿不好意思,对胖姑伸了个指头挡在嘴唇上。随后用手抚弄着儿子根根直立的头发,脸上带着笑意,转而说:“帅帅,快,咱们自己告诉阿姨,今年多大了?”
   帅帅想从妈妈的手掌下面把头摆脱出来。
   胖姑也有问题想问:“帅帅在看什么书呐?”
   “快,告诉阿姨,帅帅在看什么书?”帅帅妈机灵地跟上话题的方向,索性用右手手背贴住了儿子的左耳,手指顺势滑在儿子圆嘟嘟的脸蛋上,用指缝夹起了一条肉。仿佛在说,看你再不说话,再不说话我就捏你了啊。
   胖姑不用看封面,也猜到了这是什么书,“是法布尔的昆虫记,对不对?”
   帅帅使劲点点头,但是他不想再读下去了,他把书放下,站起身来,走到前排的两个座椅后面,用手扒住头枕,看爸爸开车。帅帅妈用手按住了帅帅的肩膀。
   “你儿子真乖。”胖姑拿起那本《昆虫记》,在眼前翻了翻,纸张中的绿色携带着汽车内饰的味道。
   
   “爸爸!改装马自达!”迎面开过去一辆红车,胖姑根本不认识来车的牌子。
   “对!看到它的轮毂没有?”帅帅爸看了眼上方的后视镜,“家馨,你让帅帅坐在座位上,我觉得这样不安全。”
   “过来,儿子。”家馨把帅帅搂到座位上,小家伙儿的两条小腿从座位上伸了出去。
   帅帅妈从自己的挎包里拿出一个播放器,递给帅帅,“来,帅帅,我们上回听昆虫记听到哪里了?”
   “圣甲虫!”坐在那里的时候,帅帅看着前挡风玻璃,又数出了许多的车名,不过现在他有了新玩意。
   一个挺尖利的女声开始播音了,帅帅把播放器抱在怀里。
   帅帅好像自己会调节播放器的音量,当车里的其他人都不再说话的时候,这个女声变得有些刺耳了。
   我们会在两只耳朵里塞满了昆虫记的故事赶到婚礼现场。胖姑努力往坏的一面想。去参加一场虫子的婚礼。
          为了和父母生活在一起,胖姑主动地衰老了。因为只有和自己的父母一样老,才有可能照顾好他们,当然,也包括被照顾……她看着那个男孩,不知道还能忍受这对儿父母多久。路面上车流越来越稀少了,帅帅妈拿着手里的导航仪,说他们得开上一条山路,翻过榛子岭,那样才最节省时间。
   “家馨,这声音有点儿不对啊……我不是让你买一个好一点儿的播放器吗。你听这个声音多尖啊。”帅帅爸的耳朵对准了后车座,他特意把嘴张开,想在听到回答后就第一时间做出决定。
   “帅帅,帅帅,把音量调小一点,好不好。”家馨用手去拨动帅帅手上的播放器。帅帅向胖姑的这一侧躲。为了保持平衡,有那么几秒钟的时间他的小手抓到了胖姑的大腿。
   “帅帅把声音调小。我们今后不想成为聋子对不对。”帅帅爸加重了语气里的严肃程度,“家馨,你帮他把播放器关了。”
   女声忽然变得柔弱了不少。能够听到名词里出现了几种哺乳动物。这太奇怪了。也许是改编版的,就像这世界上不可能再有原版的昆虫记。
   做母亲的并没有夺过孩子手里的机器,是他自己把声音弄小了。
   “你改天再给他买个新的,这个声音太尖了,对耳朵不好。”
   “好。”家馨低声应了一句。胖姑闭上眼睛。
   
   “爸,你张开嘴我看看。”
   胖姑在衣镜前拉住了自己的父亲,她先是直接看向父亲的嘴里,随后又转向镜子,张开自己的嘴巴。
   一样的参差不齐,一样的茶锈色,尤其是两颗下门牙,磨短的程度都惊人的相似,左下的那一颗还要稍稍高于右侧的。
   这样的遗传令人恐惧。连身体如何消耗都被刻进了同样的模子,到死也不能脱离。
   另一方面的反思则是,父母身上的优点在她身上则似乎全无体现。就像她的鼻头不如母亲的秀气,鼻梁不如父亲的坚挺,而她的那副水饺般的小耳朵,更被认定是短寿的征兆。
   她回想起自己的学生时代,所有那些陌生的试剂瓶、滴定管在回忆中都成了难以逾越的玻璃山峰,光滑得根本无法抓牢。要知道,她的母亲可是雕刻工,她的父亲在盘结复杂的电路丛中从未失手。
   胖姑觉得自己的思路因此陷入了更深的一层迷宫,与别的迷宫相比,这迷宫是由一堆堆自我的镜像组成的,无论往哪个方向走,遇到的都是那副被世界的丰富压缩成一张白纸的面孔。
   
   她感到自己被更用力地按在了靠背上,汽车开始爬坡了。
   山道像赛道一样盘绕。帅帅爸似乎对这些连续的转弯再熟悉不过,一丛丛绿影从两侧飞速劈开,就如在拼命地躲避。
   我们会出事的。胖姑心里想。同时她好想转过头,对家馨说,让帅帅爸开慢点,车里还有孩子呢。此时,帅帅妈睡着了,小孩的双腿蜷起来,头枕着妈妈的大腿,双手被妈妈的腰分在两侧,耷拉到座位上。有声读物失去了唯一的听众,独自运转着。
   “帅帅,”他的父亲注意到车里的寂静,眼睛在后视镜里找到了胖姑:“帅帅?你看爸爸把车开得多好,太可惜了,这么精彩的一路帅帅你都没看到呢。”
   车开得太快了,不到半个小时,他们即将冲上山顶。“看!有鹰了!”“帅帅,快看鹰!”孩子睡得很熟。
   真的是鹰,胖姑看清了那些翼指,一根、两根……有六根呢。
   “你仔细看路啊。”不知什么时候,家馨挣扎着醒了过来,使劲架起眼皮,车头不断吞吃路面,即将到达最高点了,家馨脸上露出紧张的神色。
   车体即将下滑之际,也许是睡梦中的孩子碰到了播放器,那个一直在诵读故事的女声忽然充斥了全车,她讲到一只死去的金翅雀,半个身子被镶在掷满垃圾的冰面里,空酒瓶、铝罐头、香烟盒……旁边还有一只金翅雀,站在它同伴的尸体旁边,不住地鸣叫:“金翅雀的鸣声犹如一串串的铜铃,有着金属的音色。不过,这只金翅雀正在为同伴的死去而感到万分难过,我们仔细听它的歌喉,似乎是在诉说着最伤心的……”胖姑在音色当中听出了变化,她明白,这声音正带着男人的腔调在朗读。在他们的车窗外,有一只凶猛的大鸟,利爪里拴着一串钥匙,向他们飞来,不久,它就将用这钥匙敲打他们的车窗。
   
C
   “让植物自己长起来,”对新来的讲解员进行培训的老师说,“要仔细看图鉴,注意它叶缘分裂的情况,如果不用心培育,植物最终会过分地长得像我们自己。”
   “长得像自己会怎样?”小要问。
   “我们可以加快点儿速度,”讲解员老师用手拢了一个小土堆,“你看。”
   她从图鉴中撕下来一株植物,种到土堆上。顷刻,那株植物顺从地伏下头来,枯萎腐烂,化作尘土,从人的掌缝中流走,输入土地。在原本托有植物的手掌的正下方,土丘上面的土粒开始松润滑动,向下滚落,一朵鲜花从土壤的黑洞中开放出来,花朵继续向上抬升,下面连着一颗头颅,冒出了一个头戴花朵的新生儿。
   不久,新生儿睁开了双眼。在它的瞳仁深处,一个新的面孔将取代讲解员的尸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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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5 16:57:13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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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有  谢挽尊~  发表于 2013-4-26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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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5 20:33:33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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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有  等猪皮吃完质疑~  发表于 2013-4-26 10:03
凡举重必要若轻,方为上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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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5 20:34:42 |只看该作者
不有 你自己也来说说嘛
阿兵坐面包车的部分、黄瑞兰的部分、胖姑坐车的部分 会不会有太长的问题?
要远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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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5 20:39:14 |只看该作者
好看啊。甚至有那种“自己也想写这样的小说”的冲动。和诗比起来,小说的控制感更强,这种控制感也很吸引人。

点评

生铁  确实。  发表于 2013-4-26 22:26
不有  啊,应该是“得”…………  发表于 2013-4-26 10:04
不有  期待也也夕的小说。其实觉得能那么条分缕析地评论诗的人,写出来的小说也一定精密地好看  发表于 2013-4-26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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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失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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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6 09:57:47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不有 于 2013-4-26 10:00 编辑
陈鱼 发表于 2013-4-25 20:34
不有 你自己也来说说嘛
阿兵坐面包车的部分、黄瑞兰的部分、胖姑坐车的部分 会不会有太长的问题?


陈鱼好厉害。前面提到的两个我自己都有感觉(把握不好),阿兵的独行虽然是为最后取消命名做准备,但一些景色描写可能有些散文化了,我自己觉得,读起来也会比较平淡(好吧,虽然也可以说是想突出那种荒凉的感受……)。通过楼道这个场景写黄瑞兰的疯病,几乎是最不好写的一个部分,下笔没那么利索,而且似乎也没写出疯病中真正让人恐惧的成分。
不过胖姑在车上那部分倒是我自己认为写得最自信的,因为一直不太善于写对话,可能因为这次里面有个小孩儿的缘故,竟然感觉写得还比较顺利,长度上没有觉得太长,至少我自己是以为写出了也许在任何一个家庭中都存在的那种紧张与压抑的氛围。
不过写完最让我犹豫的是那个结尾,其实似乎到看鹰那里就可以结束了,再接上这么一段总感觉有些画蛇添足,还没太想好。
我自己反思,是觉得我语言里总缺少一种真正生动的成分,缺少活力,那种真正让人感兴趣的来自语言的魅力什么的。。这篇初稿写完给朋友看过,帮忙纠正了一些语句上的错误,主帖里没提,这里说下,表示感谢~

点评

比多  你自己的分析已经很好了。  发表于 2013-5-18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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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6 10:16:33 |只看该作者
胖姑车上那段对话很好。——别问我为什么好,要我说出为什么,大概得在我看了三到四遍以后。读第一遍的时候,我只有读感,那里读过来很自然但不乏味。

疯病那场里,也是父母的对话读起来好。“丧钟”那句效果不明显,不明显之后,这个词就会感觉用得意思不大。后面雪那一句倒比这句原本想强化的句子要好。

点评

不有  有道理!!丧钟那个我也是想改掉它,没想出法子~看来应该删掉……  发表于 2013-4-26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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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有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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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6 12:20:56 |只看该作者
结尾的不好确定可能是在于这样一个小说很难有一个明确的水到渠成的终点
现在这个结尾我觉得也没什么不好 就是故意写得有些“紧”了 可以再化开一些
头里有童真的薄雾 到了结尾童真的薄雾里开除邪恶的花 也不错啊 也是一步步走向被击碎、取消、否定
不有依然是温柔的病态儿童的语调 精致考究 胖姑坐车部分对话没问题 我感觉长的是胖姑跳脱出来的心理活动 包括跟父亲比牙齿那里——胖姑部分总体感觉有些用力较猛的词和细节没取得预期的效果
“我语言里总缺少一种真正生动的成分”——这个我在这篇也有感触 在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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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有  你们有没有觉得这个点评功能实在很像是贴小广告的。。不过用它可以避免顶自己的帖子。。看来还是得用 囧  发表于 2013-4-26 14:45
不有  原来是心理活动那里啊…很准很准。多谢读出病态:)  发表于 2013-4-26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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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6 15:55:13 |只看该作者
和小要那一双通红到边缘快要透明的耳朵中,寒冷尤其显得没有声音。
自动门察觉到他的存在,敞开了门外空气的世界。
这两个比喻即使是为了奠定和延展全文的基调也显得过于刻意和生硬了。
小说很有意思,最喜欢开头和a部分,尤其是开头,很帅。每部分结尾那种自然而然生长出来的魔幻很让人着迷,起到了一种提升的作用,学习了。不过,有些想象大概只有不有会有我是绝对想不到的,有意思。
凡举重必要若轻,方为上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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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6 16:02:30 |只看该作者
为了多赚点威望,我分开来写。不好意思啊。
c 和a.b部分的关系让人想到了球友们的写法,不有比较喜欢这种写法吧。马耳说过这是一种虫洞效应的写法,很精准。只不过这次的效应不如球友们来的自然。c部分的气息确实与a ,b 贯通,但是有些故弄玄虚,不是十分妥帖,和小说的题目有些偏。
凡举重必要若轻,方为上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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