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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的都柏林人(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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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6 21:32:3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著/艾德娜.歐伯蓮

編按:本書作者艾德娜‧歐伯蓮本身就是一個傑出的愛爾蘭作家,在本書中,她採用一種「喬伊斯式」的新穎眼光來檢視這位過去的文學大師。身為一位當代的作家,歐伯蓮以其時而親暱、時而嚴厲的筆觸完成這本傳記,呈獻給對我們文壇大師喬伊斯的傳記。本文摘自原書前四章。

    ※    ※    ※

第一章:很久很久以前

很久很久以前,曾經有個人在都柏林的街道上信步前行,他自命為「魔法師迪達勒斯」(Dedalus the sorcerer)。迪達勒斯不但是建築迷宮的箇中好手,更是伊卡魯斯(Icarus)身上那一對翅膀的製造人【1】;結果伊卡魯斯因為飛的太靠近太陽而從高空中墜落──而原本篤信宗教的都柏林人詹姆士.喬伊斯也有相似的際遇,但他是墜入文字世界的萬丈深淵中,無法自拔:從年輕時代一位偶有「靈啟示現」(epiphanies)【2】的作家 ,到晚年則一個「解讀母親書信的專家」(epistomadologies)【3】。

詹姆士.喬伊斯是個「窮開心的人」,表面上看來充滿歡樂的他就好像是一根貧瘠的屋樑,在死氣沉沉、沒有希望的貧民窟裡面,獨自撐起了一間喜樂之屋。他的名字源自於拉丁文,意指「喜樂」,但有時他並不認為自己有多快樂──當他還是個不成熟的耶穌會信徒之時,總是對耶穌的凡俗軀體嗤之以鼻;他性好漁色,是個揮金如土的基督教信徒;喬伊斯曾經操持過各種行業,他是個喜歡小牛的吟遊詩人【4】;一個無人能與之匹敵的啞劇演員,以教士自居的「混蛋金赤」(a priestified kinchite)【5】;他是個穿著高級僧袍的修道士,一位舵手,好似普貝格半島上的燈塔(a pool-beg flasher)【6】;同時他也是個天賦異稟,通曉愛爾蘭古文抄本中文字的人【7】。

他是一個講求生活品味且揮霍無度的人,言行舉止往往充滿明顯的不一致性。說他害怕狗兒與雷聲,但是首次與他相見的人卻又往往對他心存懼意,折服不已。他曾經在三十九歲的時候因為自己並未擁有一個大家庭而啜泣流淚,但是以前卻又偏偏曾經因為養兒育女的問題而咒罵愛爾蘭的社會大眾與教會當局:他認為自己的母親和其他許多愛爾蘭母親一樣,「因為養兒育女而變成破舊不堪的容器」。喬伊斯的母親一共生了十六個孩子;有些在嬰孩時期即告夭折,還有一些則是無法活著度過童年;最後她和丈夫兩人必須合力扶養十位子女。

喬伊斯的童年在不斷的遷徙中渡過,他稱那些住家所在地為「讓人備感困擾的墨水瓶」(Those haunted inkpots);這十二、三個地址顯示出他們這個家庭的財運一路走來可謂跌跌撞撞,且每下愈況。一開始,居家生活的環境還是相當舒服,某些跡象還顯示出他們是一個小康之家。喬伊斯的母親在過門之前的芳名是「梅.穆雷」(May Murray):一個都柏林市的酒商之女,精通歌舞,舉止賢淑有禮;不但是個有虔誠宗教信仰的女孩,還是宗教團體「聖母姊妹會」(the Sodality of Our Lady)的終身會員。婚前,她是教會唱詩班的成員;而她那一位行徑充滿「拉伯雷式風格」【8】、年紀大她十歲的未來丈夫約翰,就是在教會裡喜歡上她,並且展開追求攻勢的。但是約翰的母親對此表示反對,因為她認為穆雷家族的社會地位較低,約翰與梅兩人並非門當戶對;但是約翰想要追求佳人的意志堅決,甚至為了方便兩人能夠在街上散步,而把自己的住處搬到穆雷家的那一條街上。所謂「男追女」的求愛行徑,在當時的都柏林也不過就是這樣:在黃色的街燈下,兩人一起走過霧氣籠罩的街道,或者沿著運河河畔一直走下去,或者一路走到海岸邊;但是,此情此景卻因為被寫入詹姆士.喬伊斯的文章中,因而獲得了永垂不朽的機會──「冷冽的燈光灑在海上,照耀著沙灘上的沙子與巨礫」,而滔滔不絕的海水則不斷地流入、潑進杯狀的岩石裡面,彷彿有無盡的話語要訴說。喬伊斯年少的時候喜歡四處閒晃、作夢,足跡所到之處,也都是父母走過的地方;等到開始寫小說的時候,他在路上所遭遇的一切,也都化為小說的內容:無論是他所走過的每一個腳步、所聽聞的每一聲鳥鳴、在沙灘上所目睹的每一次潮起潮落,或者是翠綠色與橄欖色的海草。喬伊斯用這些素材建構出「語言的海市蜃樓」:有時讓人感覺如此真切確實,突然間卻又變幻莫測──這就是喬伊斯所創造出的都柏林,讓世人永誌難忘。喬伊斯對此感到極為驕傲,因此他曾說:即使都柏林在他那個時代遭遇到毀滅的命運,人們也可以用他的作品按圖索驥,把都柏林的原貌給重新建構出來。

詹姆士.奧古斯丁.喬伊斯(James Augustine Joyce)是約翰與梅的次子,生於一八八二年二月二日。因為長子約翰死於嬰孩時期,也曾經讓約翰.喬伊斯沉緬於一種「假慈悲」的情緒中,他因而宣稱:「在他被埋葬的同時,我的生命也隨之消逝。」梅.喬伊斯對此則無言以對;對於她而言,「順從丈夫」是一件極為自然的事,而在其滄桑的一生中,對於命運的捉弄也只能逆來順受。但是,約翰.喬伊斯的生命並未隨著長子的死亡而消逝:他仍然是生龍活虎、體力充沛,而且多年的精神狀態與幽默感都能維持在最佳狀態。但是,在他老婆懷孕十六次以後(懷孕次數幾乎與搬家次數一樣),並且必須時時面對讓人感到失望的貧困生活,再加上幾位孩子接二連三的夭折,都造成了這個家庭的破碎。約翰對於妻子家族的敵意──有時也會對妻子充滿敵意──在任何時刻都會發作;「穆雷」這個名字對於約翰而言是充滿惡臭的,「喬伊斯」則會讓他「感受到如微醺般的香味」。在家中的照片裡面,只看得到「喬伊斯」一家的祖先;而上面繡著喬伊斯家族勳章圖樣的外套,則被約翰引以為傲地展示在家裡。他是一個才華橫溢的人,一位傑出的男高音,並且極為健談,但總是用各種粗鄙的行徑來掩飾自己內在的智慧。

詹姆士小時候,人人都稱他為「陽光男孩吉姆」(Sunny Jim);而且他最喜歡做的一件事就是偷偷擺脫褓姆,然後跑到樓下時才興高采烈地大聲高呼:「我在這裡!我在這裡!」五歲的時候,他就已經可以在星期日的音樂派對上獻唱了,並且隨同父母一起出席布累船社(Bray Boat Club)的演奏會,那時候的他就已經因為近視而戴上眼鏡了。當時他心中對母親充滿了愛意,這點是非常清楚的;他把母親當成聖母瑪莉亞(the Virgin Mary),並且整個人全心全意地沉浸在天主教教會的儀式與訓誡之中。至於詹姆士的母親,則是一個虔誠的教徒,以致於她在這世上最信任的人,是聆聽其告解的神父,而非家庭中的任何其他成員。母親對「陽光男孩吉姆」也充滿佔有欲,警告他不得與野孩子們鬼混,對於小女孩艾琳.凡斯(Eileen Vance)以紙條向他傳達情意的行徑也深深不以為然;當時他還只有六歲,紙條上寫著:


[url=]噢,吉米.喬伊斯!你是我的小心肝,
你是我日日夜夜的梳妝鏡,
我情願選擇身無分文的你,
也不要有一頭驢子和一座花園的哈利.紐沃。【9】
[/url]

喬伊斯覺得媽媽「聞起來比爸爸還要香」,而他也以一種越來越溫柔的方式來對待媽媽。但當他有一天要離開媽媽的時候,他卻假裝沒有看到媽媽掩藏在面紗下的眼淚。

【1】譯注:希臘神話中的偉大工匠迪達勒斯(Dedalus)設計了翅膀,帶領兒子伊卡魯斯(Icarus)逃出克里特島。年輕的伊卡魯斯卻因為一時衝動而飛得太高,過於逼近太陽,以致於用蠟黏合的翅膀脫落,發生從高空中跌落身亡的悲劇。
【2】譯注:喬伊斯常常會寫一些散文雜記,像是對話、獨白、夢境描寫以及精神生活的意象等,他稱之為「靈啟示現」(epiphanies)。意指某些文字在詩意揭露的同時,也揭露「萬物純然無二的本質」。
【3】譯注:根據國內研究喬伊斯作品的專家林玉珍教授表示,這應該是一個作者自創的字:“epistola”(epistle)+ “ma donna”(my lady)+ “logos”(reckoning),合起來即為“epistomadology”,意思是「對於母親的書信之解釋」。因為喬伊斯在晚年所寫的作品《芬尼根守靈記》(Finnegans Wake)與女主人翁安娜.麗維雅.普拉貝爾(Anna Livia Plurabelle)的書信息息相關。
【4】譯注:喬伊斯對於「牛」特別有好感,除了他們家曾經住在克倫塔夫海岸旁的「牛島」以外,爸爸在他小時候也曾經講過有關牛的故事給他聽,因此他在《青年藝術家的畫像》這本小說的第一章就提到牛。另外,本書中遇有引用喬伊斯著作《都柏林人》、《青年藝術家的畫像》、《尤利西斯》等文字,其譯名、頁數均是參考貓頭鷹出版社所出版的喬伊斯作品中譯本。
【5】譯注:「金赤」(kinchite)這個名字出現在《尤利西斯》裡面,是主角斯蒂芬.迪達勒斯(Stephen Dedalus)的朋友勃克.穆利根(Buck Mulligan)幫他取的外號。勃克把斯蒂芬比喻成利刃,而「金赤」就是利刃在切割時的狀聲辭。「啞劇演員」也是穆利根對於斯蒂芬的謔稱。啞劇演員與混蛋金赤都是指斯蒂芬.迪達勒斯,也是喬伊斯自己的化身。
【6】譯注:普爾貝半島上的燈塔,見喬伊斯的作品《芬尼根守靈記》。
【7】譯注:「愛爾蘭古文抄本」在愛爾蘭文明中是非常重要的一環,除了古文抄本中文字看來極為華麗、極具藝術價值之外,愛爾蘭古文抄本也把許多歐洲的拉丁文、希臘文典籍保存起來,讓它們能夠渡過蠻族肆虐的黑暗時期。這裡作者所指的是喬伊斯在創作《芬尼根守靈記》所引用的《凱爾之書》(The Book of Kells)
【8】譯注:當某個人的行徑狂野放蕩、滑稽而不修邊幅,我們稱他為「拉伯雷式的人」(a Rabelaisian)。拉伯雷(Fran[$c]ois Rabelais, 1493-1553)是法國文藝復興運動時期的諷刺劇作家與小說家。
【9】譯注:哈利.紐沃(Harry Newall),是一名住在喬伊斯與艾琳.凡斯的家附近的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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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6 21:36:05 |只看该作者

第二章:耶稣会学校

克倫果斯.伍德小學(Clongowes Wood College)看來像是一間冷峻岩石砌成的城堡,喬伊斯在此註冊入學的的年紀是「六點半」【1】。父親希望家中的小神童能夠獲得最好的教育,因而把他送到這間耶穌會創辦的學校來;但是學校中年紀較大的男孩子卻喜歡「戲弄」他,還會問他說:晚上睡覺前會不會親吻媽媽?喬伊斯本來承認自己確實有這習慣,但是後來才發現自己不該坦白,因而改口否認。及至成年,喬伊斯總是這樣形容耶穌會:「是一個冷酷無情的教會,但反諷的是,居然還以耶穌的名諱來命名。」儘管如此,喬伊斯還是把自己在學校中所習得的一切教誨視為無價之寶。我們可以看到一張詹姆士在離家之日所拍的照片,照片中他穿得像小公子方特洛伊(Little Lord Fauntleroy)【2】一樣跪在母親身旁,站在母親兩側的,則是她的丈夫與父親──這兩人彼此敵視對方,約翰.喬伊斯甚至稱妻子的父親為「老姦夫」,因為他曾經結過兩次婚;而父親則看著自己沉默寡言的女兒因為年年懷孕而疲憊不堪,不但要撫育嬰兒,還有成群兒女要照料。

喬伊斯入學後,開始有些消息從學校傳來:他待在學校醫務室的時間比在教室的時間還要多;而他在學校所遭遇的不公平待遇,讓他對家人的思念更為急切──這次不公平的待遇不但讓他畢生難忘,他也未曾原諒那些始作俑者。對他而言,原諒他人就是詛咒自己。一個男孩搶下他的眼鏡,並且將其踩碎;但是一位神父卻深信這件事是喬伊斯自己做的,想要藉此不上課,喬伊斯也因而接受打手心的懲罰。他並沒有在眾人面前落淚,但是夜裡卻獨自啜泣,深怕在母親來學校把他帶走以前,自己就已經遭逢不測了。為此,他寫了一首讚美詩,獻給自己在世的母親與天上的聖母。喬伊斯以前曾經幫助神父舉行彌撒禮,而天主教的各種典禮與儀式往往讓他感到一陣狂喜,而「象牙塔裡的聖母瑪莉亞」【3】則是他所景仰的對象。對於喬伊斯而言,教堂原本看來和戲院一樣宏偉壯觀,但是後來他的看法也有所改變;因為他後來才知道那些泯滅人性的神父們在佈道時,口中盡是一些恐怖的事蹟【4】──他們往往洋洋得意地大聲訴說人類所必須面對的懲罰,還有那水深火熱的地獄。他將這一切加以吸收汲取,牢記在心,將其改寫為一本自傳式的小說:了無生趣、讓人備感苦惱的《青年藝術家的畫像》(A Portrait of the Artist as a Young Man)。但是,這種恐懼從此也在他心中根深蒂固,讓他老是認為死亡正在向自己慢慢逼近,從四肢爬上自己的身體──就好像是希臘哲學家蘇格拉底對於毒芹汁(hemlock)在人體中流動的情形所提出之觀察,認為大腦中央有一些比較明亮的區域會逐一消失,好似一盞一盞熄滅的明燈;而靈魂終究得面對上帝,然後邁向永恆的目的地:天堂、煉獄(或者說地獄)。

喬伊斯在克倫果斯.伍德小學僅僅讀了三年書,最後他因為家人付不出學費而匆促離開。離校回家後,他發現他們家又搬遷到一間更小的房子;接下來的幾個月,他在家中自修學業,撰寫詩與小說──這部小說已經消聲匿跡,沒有留下隻字片語可供後人憑弔;接下來他也曾經短期就讀一間由耶穌兄弟會所創辦的學校,最後轉至另一間隸屬於耶穌會的學校:貝爾維德中學(Belvedere College)。正如他自己所說:「雖然一直都是個耶穌會教徒,但都只是為了取得學歷。」【5】但是,此時我們也可以看到他已經開始疏遠過去自己摯愛的母親。他在克倫果斯.伍德小學參加了天主教的「堅信禮」(confirmation),因此獲准為自己挑選聖名(saint’s name);為了仿效巴斯卡(Pascal),他選擇「阿洛伊休斯」(Aloysius)做為教名──阿洛伊休斯這位聖人因為害怕女人而不讓母親擁抱自己。詹姆士在新學校的課業上展現了傑出的表現,也獲得了英文寫作比賽的首獎。比賽的獎金剛好為他那貧窮的家庭添購衣服與食物,甚至讓家人偶爾能夠到戲院看戲。大家原本都以為他會成為神父;因為,他是如此地虔敬,以致於在彌撒禮結束後,他還會留在教堂內與上帝進行「私下的交流」。因為他總是如此好學不倦,母親會特別為他烹煮米飯。當全家一起到豪斯(Howth)或者克倫塔夫海岸旁的「牛島」(the Bull Wall at Clontarf)等地方野餐時,他也會帶著小本的筆記簿,裡面記載著簡單的歷史與文學筆記,法文與拉丁文的單字;當別的小孩在游泳的時候,他會幫自己準備考試,請母親出題測驗。負責教導詹姆士的神父知道他心中有數不盡的念頭,另一個神父則說這個「漂亮小子」(Gussie)將來必定會成為一個作家。

在這短短幾年內,他能夠面對過渡時期的一切,成功脫胎換骨,必然是擁有如同日本武士一般的決心。他不再像過去充滿著像小孩一樣的溫柔氣質,反而處處表現出一種嚴峻的冷漠感;他不再像過去一樣懦弱、孝順,反而變得多疑、叛逆。他的性別意識在十二歲的時候首度覺醒:當時他正陪著一位年輕褓姆走路回家──褓姆為了要解手,還特別叫他轉身迴避。詹姆士聽見褓姆排尿的聲音,突然感到一陣興奮。一年後,一位阻街娼妓把他叫住;過不了多久,原本已經搖擺不定的信仰消逝無蹤,一去不回,而詹姆士也了解到:他絕對不可能過著毫無罪衍的獨身生活。一開始他必須掩藏這種想法,因此他在家中與學校裡的生活是一回事,他自己的內心生活卻又是截然不同的另一回事;但是,他已經開始質疑教會與家庭所規定的一切教條。不久之後,他開始出入青樓,並且畢生迷戀這個被社會視為禁忌的地方。他把青樓視為這世上最有趣的地方,不論在任何城市都是如此。他在《尤利西斯》(Ulysses)一書裡面對青樓著墨甚多,並且為這個地方賦予了一種扣人心弦的迷幻特質;但是青樓的真實面貌並非如此:他流連忘返的青樓看來往往像是醜陋的地牢。此時的詹姆士覺得之前他認識的那些女孩──那些在聖誕派對上與他一起玩猜字遊戲的處女們──是如此的假正經、如此的偽善。他覺得那些女孩與他並不匹配,因為他決心「找個一起違犯教規的伴侶,而且這個伴侶能夠在宗教的罪惡中與他一起狂歡作樂」。

但是耶穌會也開始留意詹姆士的浪蕩行徑,並且找來他弟弟史坦尼斯勞斯(Stanislaus),質問他是否了解兄長的所作所為:史坦尼斯勞斯在生活中扮演的就是這種「殃及池魚」的角色,常常因為詹姆士而受到牽連、困擾,「簡直像是他的保護傘」。迫於教會的威勢,史坦尼斯勞斯在質問之下不得不招供,他說:詹姆士確實有與年輕女傭在臥室裡面打情罵俏的習慣;他們的母親喬伊斯夫人也因而被學校召見。喬伊斯夫人立刻把女傭解聘,並且向街坊鄰居透露她那逾矩的行為。喬伊斯夫人不顧一切地維護兒子的童貞,當時他們一家人裡面有八個或者九個小孩,全部住在一間只有三個臥室的房子裡面;後來她又懷孕了幾次,但孩子們的父親每次回家時都喝得酩酊大醉,怒氣沖沖、喧鬧不堪。年輕的詹姆士目睹了這一切,他曾寫道:「洞房裡的床,小孩子睡的床,被辟邪蠟燭照著的死亡之床。」【6】

喬伊斯一家又痛失另外一位成員:費德烈克(Frederick),絕望透頂的父親用雙手抓住母親的喉嚨,想要把她勒死。他大叫:「天意如此,該是一了百了的時刻了!」當時的情勢一片混亂,家中年紀較小的孩子們被籠罩在一片恐懼的氣氛中;此時詹姆士出手把父親擊倒在地上,並且緊抓父親的雙臂,讓母親趁機逃到鄰居家中。幾天後,家裡來了一位警官;在他與父親促膝長談以後,肢體暴力的情況不再出現,但是言語威脅與大吼大叫卻未曾停止。約翰.喬伊斯無法為自己剛愎倔強的個性找到任何出路,因此把諸事不順的怨氣都發洩在家人身上。某天晚上,約翰.喬伊斯帶著半醉半醒的酒意走在凱伯街的大橋上,年輕的詹姆士則在一旁護送父親;約翰突發奇想,認為兒子需要某些能夠讓他長大成人的特別經驗,因此抓住兒子的雙腳,讓他頭腳倒置地懸掛在橋下的利非河上面,時間長達數分鐘之久。但是,這位胡鬧父親的所作所為並沒有什麼錯:因為他們兩人都是「罪人」。

【1】譯注:據說,當時有人問起喬伊斯的年紀,他一律回答「六點半」(half past six)。
【2】譯注:英國兒童文學女作家法蘭西斯.霍森.柏奈(Frances Hodgson Burnett)在一八八六年寫了一本小說:《小公子方特洛伊》(Little Lord Fauntleroy),書中主角即一位名叫方特洛伊的小男孩。當時喬伊斯到底穿著什麼樣的服裝?事實上,他穿的是當時流行的水手服。
【3】譯注:天主教的聖母禱告詞裡面提到「象牙塔,黃金屋」。(參見寇斯提羅著,《喬伊斯傳》,九歌出版社出版,第一一三頁。)
【4】譯注:參閱伽斯特.安德森(Chester Anderson)著,《喬伊斯》(貓頭鷹出版社),第十八頁。喬伊斯在克倫果斯小學參加天主教典禮的情況:「……他固定去參加領餐禮,寫了首聖母馬利亞的讚美詩……他的禱告辭及想像中,充滿著死亡的陰影及對抗死亡的祈願。」
【5】譯注:此句話的原文是為 “a Jesuit for life, a Jesuit for diplomacy.”,這裡的“diplomacy”可以說是「手段」,意指為了讀書的目的才去讀耶穌會學校;也可以說是「學歷」(diploma)的雙關語。
【6】譯注:「辟邪蠟燭」(ghostcandle)的典故出自《尤利西斯》的第一章,主角斯蒂芬.迪達勒斯正訴說著母親臨死前的情景:「那枝辟邪蠟燭照著她彌留之際的痛苦。幽靈般的光投射在她那備受折磨的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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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墨水瓶

多年來,喬伊斯一家人必須一直搬家,居住的地區也越來越不清爽。從外觀看來算是比較體面的南都柏林地區,到布累的海邊,然後再搬回到都柏林一間帶有庭院的小房子,之後又搬到城裡北邊一個更寒酸的住所;陋巷裡家家戶戶的入口處都有破舊不堪的扇形窗戶,鄰近的街道上往往可以看到婦女們推著手推車兜售甘藍菜與馬鈴薯。喬伊斯一家人的住處必須在都柏林市的不同地方轉移陣地,這也讓詹姆士得以在心中勾勒出一幅這個城市的地圖;因此,他父親曾經預測:如果有一天這個小傢伙被人丟在撒哈拉沙漠中,他必定能夠畫出一幅沙漠的地圖。此時,詹姆士的心中已經開始在籌畫離家出走的計畫。他認為,家庭就好像是一張把人困住的天羅地網,總有一天必須從裡面逃出來;但是他也知道,家中那些坐困愁城的人物有可能成為他未來作品裡的角色,包括:對一切都逆來順受的母親、狂吼暴怒的父親,以及那一群常常感到恐懼與困惑的弟妹。詹姆士與索佛克里斯(Sophocles)【1】兩人可謂「英雄所見略同」:他倆一致認為偉大的故事莫不始於一個家族的愛恨情仇。詹姆士不但目睹家庭中許多事端的發生,並且常常被迫必須介入其中。詹姆士的弟弟喬治因罹患腹膜炎而瀕臨垂死邊緣,他在屋中哭喊著:「為什麼死的人是我?我還太年輕了啊!」詹姆士則坐在鋼琴前面彈奏樂曲給弟弟聽──他自己為葉慈(Yeats)的一首詩所寫的樂曲。詹姆士認為這首詩裡面的詞句是最為優美的:「誰將與費格斯王一起在戰車上奔馳/奔向深邃的樹林,長驅直入其糾葛繚繞的林蔭處……?」【2】

此時詹姆士在這個痛失親人的家庭中辦演了雙重的角色:他是父親,也是兒子。弟弟逝世的那個晚,當每個人都已經進入夢鄉之際,他回到樓下去看望那一具幼小的屍體,並且注意到喬治緊閉的眼瞼後面的眼珠依舊是如此湛藍。這種行徑只有詹姆士自己知道:儘管充滿柔情,但卻也令人毛骨悚然,並且在他後來出版的小說選集《都柏林人》(Dubliners)中處處可見。他開始疏遠家裡的每一個成員。他開始肆無忌憚地閱讀各類書籍,從凱伯街上的圖書館借閱書籍;他從圖書館中夾帶了一些容易讓人疑神疑鬼的資料,為此還讓圖書館的館員感到勃然大怒。有時候,他會叫弟弟史坦尼斯勞斯去為他借書,或者典當物品。此時他已經不再把家庭看在眼裡了,無論是任何家人或者是老師對他提出責難,他都無所畏懼。貝爾維德中學的神父們認為他或許可以在健力士酒廠(Guinness’s brewery)謀得一個辦事員的差事,父親則盤算著讓他升學攻讀法律。詹姆士突發奇想,決定要就讀醫科,但實際上他僅是淺嚐即止而已;他同時考慮要遊歷英國各地,成為一個身上帶著魯特琴的吟遊詩人。他很少去上課,在家也不曾準備課業,甚至不去參加考試,在大街上晃蕩,滿腦子尋思的都是他的「靈啟示現」:一次又一次地在腦中把詞句予以排列重組,讓它們看起來能夠像「五彩繽紛的稜柱體一樣」。

儘管他週遭的生活髒污不堪,但他下定決心要好好觀察生活中的一切,並把生活化為文字,「在天籟之音中,把這一切傳遞到國外去」。【3】他總是盡力在外表維持一副漫不經心的模樣,如果我們可以為他的人格下一個註腳,那就是:「看看這個人有多悽慘。」但是他最後還是從「童年的墳墓」裡面爬了出來──或者說,至少他自己是這麼想。就這樣過生活,就這樣犯錯、墮落,就這樣沉溺於「麥洛克蘭式的欲望」(the lust of the McLochlanns)之中:這種生活模式可以說是其心境的最佳寫照。與青樓女子來往並沒有讓他的生活開銷大增;套一句《尤利西斯》裡面妓院老鴇所說的話:「只用到那話兒,一毛錢也沒花。」──老鴇是對著斯蒂芬.迪達勒斯說的,當時斯蒂芬人在罪惡的淵藪中。【4】根據史坦尼斯勞斯的說法,喬伊斯曾經常去的一家妓院裡,有一位青樓女子非常喜歡喬伊斯,甚至還拿錢給他去參加歌唱比賽,但因為那「他媽的自尊心作祟」而沒有拿錢。他的自尊心確實很強。當時他因為沒有繳錢而被校方把名字高掛在佈告欄上;他原本並不知道,但有人跟他說之後,他還是裝做一副視而不見的模樣。

對於喬伊斯而言,「發現易卜生(Ibsen)【5】的作品」這一件事可以說是非常關鍵性的,就好像是耶穌門徒聖保羅決定改變目的地,轉往大馬士革(Damascus)一樣。在所有的劇作家裡面,喬伊斯對易卜生評價甚高,其地位甚至在莎士比亞之上;至於他尊崇易卜生的原因,則是因為易氏向來鄙視虛假與偽善。在他寫給易卜生的專屬翻譯人員的一封信裡面,我們可以看到喬伊斯有意成為一位戰士,加入易卜生所要面對的戰役中,他說:「你要在戰役中放手一搏,爭取勝利。」易卜生在喬伊斯心中樹立了一個典範,彷彿是一盞明燈,照亮他心中的英雄主義。喬伊斯以極為自信的口吻寫信給易卜生這位不懂英文的名人,他信中寫到:「但是,最為親密的事物還是應該被我們藏在心中,當作祕密,不讓對方知道。」但是喬伊斯也不諱言,能夠與易卜生通信,自己內心的情緒還是極為激動的。信裡面雖然可以看到模稜兩可、冷嘲熱諷以及傲慢自大的各種措辭,但那都只是面具而已。他在信的最後面寫著:「你在世上的作品可以說已經步入尾聲,沒有什麼可以再發揮的了。你的眼前,將會是一片黑暗。」當時易卜生的年紀已經是九十歲。年輕人對於這些情景並無所悉:除非他們已經可以預見自己的前景是一片黑暗。不安的生活、死亡、挨餓、常常得面臨阮囊羞澀的窘境,這些都讓喬伊斯的學校生活充滿痛苦,同時也導致他對於家庭與國家的鄙視。蘇德曼(Sudermann)【6】曾經寫過一部劇本,劇中對一個家庭進行毫不留情的剖析;在觀賞過這齣戲劇以後,喬伊斯向雙親表示,他們倆其實根本就不用去看那一部戲,因為在舞台上所上演的戲碼與家中的狀況可以說一模一樣。他向他倆提出警告,表示他們的人生也可能會上演戲中的情節。

有時他也會模仿卡萊爾(Carlyle)、麥考利(Macaulay)或者紐曼大主教(Cardinal Newman)【7】的手法寫一些劇評,但純粹是為了好玩而已;隔天他會把自己的評論拿來與報紙上出現的那些評論加以比較──報上的評論通常是出於一些不學無術的人之手筆。詹姆士把這種社會上普遍缺乏知性活力的情況稱之為「愛爾蘭的性病」。他非常討厭知識份子們的懶散積習,還有大家動不動就會像小孩依賴母親一樣地依賴教會:對於這點,他從未加以掩飾。就像雁鳥一樣,他想要飛往別處。他希望能夠融入歐洲大陸的文化中,他心中充滿對於巴黎的憧憬──他認為巴黎「就像一盞明燈,為樹林中的戀人們照亮了他們的世界」。他把一部分他所記得的憧憬寫進筆記本裡面。這些憧憬是內容極為豐富、讓人目眩神迷的想像──就好像是童話故事裡面充滿迷霧與飛雪的景色;但因為野獸的步步逼近,也使其成為他必須加以克服的且相當典型的難關。有一隻野獸出現了,口中喃喃唸著他還無法聽懂的話語:這當然預示他對於語言的猛烈攻擊,他把語言提升到一個令人感到昏眩的境地,所有的字詞全部都被串在一起,也因而造就出全新的光芒與光彩;於是,語言的各種義涵,就好比是喬伊斯嘴中不斷複頌,毫無規則可循的「連禱文」(litanies)──後來的他選擇把耶穌基督視為上帝的子嗣,而非出自於聖母瑪莉亞。【8】

當喬伊斯還是個青少年的時候,他就已經與天主教教會絕裂了;但是,就另外一方面而言,他可以說終生追隨著教會:他無法與教會絕裂,因為母親與神父們在教義上的潛移默化是如此根深蒂固。對於他的兩個母親,他都加以報復,並且無怨無悔地與其對立;他稱天主教會為「基督教國家的洗碗女傭」。神父們講道的內容讓他充滿恐懼與反感。他稱神父們為「神父鄉巴佬」(Jakepriests),對其帶著濃厚鼻音的拉丁文予以威嚇、痛斥:喬伊斯認為他們頂上無毛,看來閃亮著油脂,他們的體格粗壯,「因為吃了太多小麥食品而看來腦滿腸肥」。神父們說:「受到詛咒者會像冰雹一樣落入地獄的深淵。」而喬伊斯則表示,他永遠無法忘記一位神父很衝動地跟他說:如果這世界上的所有病痛、戰爭與邪惡會因為某人違犯了一項小小的宗教誡律而被消除,他還是寧願那個人不要違犯誡律。這真是荒謬。

《青年藝術家的畫像》裡面的斯蒂芬.迪達勒斯說:「我曾試著去愛上帝。」【9】 但是這一句話後面也隱含著另一層意義:我厭惡上帝手下的那些神父。如果說詩人的所作所為能為世人保留神聖的靈性,那麼神父們則只會毀滅靈性、僭取靈性。受到詛咒的凡軀俗體哭喊著求饒,他們的舌頭被火焰吞噬──這一切情景就和神父們所描寫的地獄之火一樣,對詹姆士而言可以說是歷歷在目。他確實逃開了:但是逃避的對象是教會,而非上帝;這兩者是不一樣的。宗教的動機在其作品中處處可見;後人們在閱讀《青年藝術家的畫像》裡面神父講到的情節時,必然會感到心驚膽顫。他的作品裡面充斥著像諷刺詩一樣的祈禱文,還有突如其來的喊叫:這不但是喬伊斯對他那些滿口胡言亂語的神父教師們所提出的反抗,也算是對他們所表達的一種敬意。他會「手執聖餐杯」一樣小心翼翼地捧著自己的作品,並且他畢生都會堅持主張:自己的所作所為都應該被視為「某種聖禮」。願死者能與聖父、聖子、聖靈以及「茅坑傑克.麥卡錫」【10】同在。在一個比較世俗化的筆記裡面,喬伊斯表示他喜歡黑莓果醬:因為耶穌基督頭上那一頂荊棘王冠就是由黑莓果樹的樹枝編織而成的;此外他也表示,在復活節前的「四旬齋」(Lent)【11】期間,他也會在身上佩帶紫色領結。

【1】譯注:索佛克里斯是希臘劇作家,作品有《伊底帕斯王》(Oedipus Rex)與《安提岡妮》(Antigone)等,故事都在敘述伊底帕斯王家族中的種種糾紛、仇恨與悲劇。
【2】譯注:葉慈(William Butler Yeats)是愛爾蘭詩人,一九二三年獲頒諾貝爾文學獎,並於同年成為愛爾蘭的第一屆參議員。這首詩的標題為〈誰將與費格斯王同行?〉(Who Goes with Fergus?),費格斯是愛爾蘭文學中的戰爭英雄角色。然而,根據伽斯特.安德森所著《喬伊斯》一書記載,喬伊斯吟詠這一首詩的時機是在母親彌留之際。
【3】譯注:語見喬伊斯所著《斯蒂芬英雄》(Stephen Hero, 即《青年藝術家的畫像》一書之前身):「詩人是其所身處的時代之生活重心……憑其一己之力就可以將其生活週遭的精華汲取殆盡,並且在天籟之音中把這一切傳遞到國外去。」
【4】譯注:罪惡的淵藪(the den of iniquity)指的是都柏林紅燈區,梅克倫堡街(Mecklenburg street)。此一情節出現在《尤利西斯》一書的第十五章。
【5】譯注:易卜生(Henrik Ibsen, 1828-1906),挪威劇作家和詩人,以社會劇和歷史劇見長,晚年則傾向於象徵主義,著有《玩偶之家》、《群鬼》、《野鴨》等。
【6】譯注:赫曼.蘇德曼(Hermann Sudermann, 1857-1928),德國劇作家。
【7】譯注:卡萊爾(Thomas Carlyle, 1795-1881),蘇格蘭歷史學家。麥考利(Thomas B. Macaulay, 1800-1859),英國歷史學家、散文家與詩人。紐曼大主教本名約翰.紐曼(John Newman, 1801-1890),英國神學家兼作家。
【8】譯注:這點要從喬伊斯與天主教的關係上來看,「上帝」並未消失在他的作品裡面,其作品反而帶有極為強烈的宗教性。但是,他對於天主教的反動,也象徵著他對於母親與聖母瑪莉亞的反動;所以說他寧願相信耶穌並非出自於聖母瑪莉亞。
【9】譯注:見《青年藝術家的畫像》第五章。
【10】譯注:《尤利西斯》一書的另一位主角利奧波德.布盧姆(Leopold Bloom)在一間都柏林的《解放者》(Freeman’s Journal)報社擔任廣告業務員,而「茅坑傑克.麥卡錫」(Jakes McCarthy)是報社裡的一位記者。這一個句子的典故出自《尤利西斯》第七章:「『口蹄疫!』主編用輕蔑口吻謾駡道,『民族主義黨在勃里斯-因-奧索里召開大會。真荒唐!威脅民眾!得刺他們兩下!把我們統統寫進去,讓靈魂見鬼去吧。聖父聖子和聖靈,還有茅坑傑克.麥卡錫。』」勃里斯-因-奧索里是愛爾蘭皇后郡的一個市鎮,愛爾蘭獨立運動份子曾於一八四三年在此舉行大規模群眾集會;但是這裡主編所提到的這一次大會係於一九○四年舉行,由民族主義黨召開。顯然,「茅坑傑克.麥卡錫」是一句罵人的話。
【11】譯注:四旬齋(Lent),從「聖灰星期三」 (Ash Wednesday) 到復活節前夕(Easter Eve)的四十天,在此期間為紀念耶穌在荒野禁食,必需齋戒和懺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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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6 21:39:08 |只看该作者

第四章:叛逆

儘管喬伊斯對於祖國懷有很多憤怒的情緒,但也有最深沉的思想,兩者都可以說是所有偉大的愛爾蘭作家之最。與喬伊斯相較,貝克特(Beckett)【1】算是比較與世無爭的;而且,他的態度也更為明確:他把法國當作自己的歸宿,最後並且選擇用法文進行文學創作。雖然他的作品讀來宛如哀歌,多少都會帶有些許祖國的風味,但是他並沒有打算讓自己的出生地福斯洛(Foxrock)在世人的意識中永垂不朽。但是,這點卻讓喬伊斯做到了。儘管他在都柏林是個微不足道的人物,飽受嘲弄,甚至始終遭受文學界的排擠;但是,他卻下定決心,不斷為這個城市創造出新穎的風貌。他成為愛爾蘭民族的詩人。在一篇早期的詩作裡面,他還把自己比喻成一頭公鹿,用頭上的鹿角不斷地衝撞地面。

愛爾蘭劇作家約翰.米爾頓.辛格(J. M. Synge)對於自己待在他鄉的晚上莫不感到懊悔不已,恨不得人在祖國;至於詩人葉慈則相信古代祖先的英靈是愛爾蘭賦予他的最好資產,並且是他內心詩詞創作的源頭活水。對於喬伊斯而言,他所繼承到的資產,則是都柏林市美景區(Fairview)的一座聖母瑪莉亞石膏神像──這座神像蹲在一根旗桿上,還有一旁爛菜傳來的陣陣酸臭味,以及和爛菜一樣腐化的靈魂。【2】若要形容這個人的怒意,「憤怒」這個字尚且太過溫和,更正確地說,他應該是「氣炸了」(volcanic)。如果你不曾生活在這種狹隘、鄙陋的情境中,你是不可能會了解此一成長過程對於人們的打擊會有多麼沉重。如果喬伊斯生下來就已經面對著一貧如洗的窘境,情況可能會好一點;但是喬伊斯一族卻是從帶著些許貴氣的小康之家,經過家道中落而被迫墜入幾乎是貧民窟的蒙喬伊廣場(Mountjoy Square):生活中原有的僕役、好桌子、切割整齊的玻璃、鋼琴,以及中產階級所能享用的一切配備,全都消失了,只剩下像鬼屋一樣荒涼的房子,此時孩子們只能像一群老鼠似的,坐在狹窄的門廊前。這個家道中落的生活經驗對於喬伊斯的影響是如此深遠,幾乎與韓佛瑞.秦普登.易爾威克(Humphrey Chimpden Earwicker)的奇恥大辱一樣具有關鍵性──所謂「奇恥大辱」是指他在鳳凰公園裡發生的性醜聞。【3】

童年時期的詹姆士在美景區泥濘的地面上信步前行,心中想的與口中唸的都是紐曼主教所寫的,「好像用銀線貫穿的散文」【4】,希望能讓自己的腦海擺脫那些吵鬧不休的家人們、自己用來清洗身體的琺瑯臉盆,還有廚房裡那個時間快了一小時又二十五分的時鐘。走著走著,他來到了一條積水的巷道,走過遍地的垃圾、廢棄物,走過滴水的樹以及街角的商店,最後看到一具石頭雕成的工藝品,讓他想到自己心目中的英雄:易卜生。走著走著,他來到了碼頭邊,高大船隻上的黑色勳章訴說著自己來自於哪些遠方的國家,這不禁讓他渴望擺脫這一切,遠走高飛。對於當時自己的怒氣,他未曾忘懷;他感到厭惡而想要叛逆的事物包括:三一學院那些看來黑黝黝的建築物(正如他所形容,「因為這個城市的愚昧無知而得以矗立在這裡」),或者是被一大堆害蟲掩蓋住的那一尊愛爾蘭民族詩人湯瑪斯.摩爾(Thomas Moore)雕像。即使是天真無邪的賣花小女孩懇求他買花,都會激怒他:連花都買不起的貧困處境讓他備感憤怒。這一幅刻苦的生活景象,絕對無法讓人聯想到法國文學家普魯斯特(Proust)品嘗瑪德琳蛋糕的悠閒模樣。正如奧登(Auden)對於葉慈所發出的評語:「瘋狂的愛爾蘭對你造成傷害,也逼使你成為一位詩人。」這一句話對於喬伊斯而言,也同樣適用【5】。

神父對母親提出警告:他們認為喬伊斯的信仰逐漸退卻,而且因為他拒絕告解或者領聖餐禮,所以說他已經離經叛道;母親知道喬伊斯與宗教漸行漸遠,但是卻不知道他已經墮入凡人皆會違犯的罪孽中。母親對於喬伊斯已經不再具有任何影響力了。喬伊斯打包自己的二手衣物,準備前往巴黎,母親則跟他說出她的禱告內容:她希望喬伊斯能夠在離家期間發現自己的良心,並且好好感受良心到底為何物。但是現在的喬伊斯對於虔敬的信仰與多愁善感的情緒,可謂不屑一顧。信仰與情感讓他感到暴躁、噁心──就好像他對於這個國家的感覺一樣。根據他的說辭,他之所以離開這個國家是不想沾染上一大堆不良積習,包括:粗暴鄙俗、「只會憑空幻想,什麼事也不做」【6】、心術不正、空空洞洞,還有老是喋喋不休地談論著對於上帝與已逝者的情感。但是,儘管喬伊斯在情感上已經與母親一刀兩斷,腦海中還是不斷浮現有關母親的記憶,因而備感困擾;至於母親則是對他心生怨懟,至死未休。

母親寄信到巴黎給喬伊斯:她懇求兒子與她和解,並且極度渴望獲得兒子的認同。她希望兒子知道自己並不如他所想像的那樣愚笨,而且,她並不是不希望自己能夠有所進步,更上層樓。她是一個年過四十的婦女,仍有十位子女在世,五位已經夭折;她的丈夫從來未曾改變揮霍無度的本色,並且還常寫信給自己那位才華出眾的兒子,向兒子述說自己的抱負,並且老是認為自己的人生還有一片大好前景。他只擔心一件事,這越發令人感到厭煩:他從來不喝一般的飲用水,除非是已經過濾的水,或者煮沸的水。母親則向喬伊斯保證:等自己一拿到錢,就會匯過去給他。當時她已經是一個垂死的女人(雖然她自己不知道),但是卻還有時間與毅力給兒子寫信:這讓信的內容更加動人。

喬伊斯在信中所展現的態度也有所改變:從傲慢變成自怨自艾。他感到很寒冷、不安,甚至連一只燒油的暖爐都供養不起。他已經四十八個小時沒有吃東西了。一旦開始上醫科的課程以後,喬伊斯需要更多的錢來添購白色外衣與解剖器具。他要求家人寄書給他,還要了一本英國歌曲本子的抄本以及華格納的歌劇;同時提醒母親要告訴史坦尼斯勞斯去當舖幫他贖回幾本書。此外他還漫不經心地在信中跟母親說,與他向來保持亦敵亦友關係的奧利佛.聖約翰.葛加提(Oliver St. John Gogarty)在信中提到,他的另一位朋友曾經明白表示:「喬伊斯獨自站立的那一幅模樣,看來有一點超凡不俗。」她儘可能地從丈夫那裡騙些錢來寄給兒子,但是這也表示會影響到其他孩子們在食物與衣服上的供給。每一次匯錢的時候,她都必須賣掉毯子籌錢,而喬伊斯則只是無憂無慮地期待不要再收到另一條毯子。她的眼睛非常不健康,幾乎已經看不見。她的小女兒梅也有眼疾,兩人都必須到眼科診所去接受治療。喬伊斯建議她們倆應該去配度數適當的眼鏡,但是卻沒有說這一筆錢要從哪裡來。有一次,她遭到兒子的責備:因為她匯錢的那一天是禮拜六,而喬伊斯並不能在禮拜天提領現金。此外,喬伊斯那些比較好看的褲子上的鈕扣都已經脫落了。母親叫他不要擔心,因為她會幫他再做一套衣褲寄過去。他希望衣褲是藍色的,並且問母親是否也可以寄一頂看起來像藍色的帽子給他。基於迷信,喬伊斯認為藍色對他而言有種護身符一般的意義。藍色是他眼睛的顏色,藍色也是第一版《尤利西斯》封面上的優雅顏色──如果喬伊斯的母親那時還沒有病死,她看到這一本「淫書」,一定也會被氣死。對於他家那一群弟妹而言,喬伊斯也在這一本作品中背叛了他們。當他在書裡面寫到「顏色像鼻涕一樣青綠的海」【7】這一句話的時候,心裡想到的是平日他在家中常常可以看到的:弟妹的鼻涕,還有那些被母親用指甲擰死的小蟲子,它們血液的顏色也是「鼻涕青」。但是家人們並沒有這樣想:事實上他們也沒有這種想像力。作家會在他們的作品中透露出自己感到羞恥的事,這是他們永遠無法忘懷的。

喬伊斯在母親每一封信的字裡行間都可以明顯看出母親對他的愛意,而他的責任好像只是扮演一個無憂無慮的角色就好了。母親如果打算寄布丁給他吃,就一定會把布丁放在一個堅固的箱子裡面,並且為了避免海關把箱子打開而緊緊密封。有時他會跟母親表達謝意,高興地提到自己在晚餐後抽了一根雪茄,而且因為當時是嘉年華會的時節,他還在街上丟了一包糖果。喬伊斯在信中並未提到自己喝酒的事,還有那些「蕩婦**」(Scorta)【8】──與他廝混的娼妓們,喬伊斯並且把她們身體的細節寫下來,向他那些常常在一起飲酒作樂的醫科好友們描述得一清二楚,好像寫解剖報告一樣。喬伊斯用拉丁文把這些細節都寫在一張明信片上,一旁還有張他自己的照片:看起來好像法國詩人蘭波(Rimbaud)【9】一樣,身穿長長的外衣,也像一個充滿巴黎頹廢風味的波西米亞浪子。喬伊斯的一個朋友柏尼(J. F. Byrne)對於他的下流行逕感到極為震驚,並且暫時與之絕交。喬伊斯後來決定嚴懲柏尼:幾乎未加以掩飾地讓他出現在《青年藝術家的畫像》裡面,成為一個想要當教士,且自以為了不起的角色。【10】

在此同時,喬伊斯太太還深信自己好學不倦的兒子正在教學生唸書,在巴黎聖母院或者聖日爾曼教堂參加天主教的晚禱儀式,或者正讀著亞里斯多德(Aristotle)的著作《形上學》,心中企盼自己的第一本喜劇劇本能夠在五年後出版,然後再過五年以後發表自己有關美學的著作。【11】母親未曾質問他那惡毒、傲慢的措辭。她反而試著在信中略去家裡的困境,叫兒子未來應該多寫一些信給父親,因為父親約翰對於自己的一無所有感到很傷心。我們可以在她的信中見證到令人訝異的母愛,同時我們也在信中首度看到後來屬於摩莉.布盧姆(Molly Bloom)的那一種獨特風格:行文迅速而不加標點。母親在信中提到她的另一個兒子查理(Charlie):「不要跟查理說我有寫過這一封信,我想這樣對他比較好,能夠為他保留隱私。他私底下非常信任你,把你說過的每一句話都當真。」一般人都認為喬伊斯創造摩莉.布盧姆這一角色的靈感是來自他未來的愛人與妻子諾拉.巴尼可(Nora Barnacle)。但是由此我們可以看到,雖然摩莉的的強烈性欲確實來自於諾拉,但是摩莉的散文風格卻是由梅.喬伊斯創造出來的:下筆如同行雲流水,句子間往往沒有逗號,但是偶爾又會隨意加上句號。有時當她並未提到喬伊斯與其他家人的時候,她也會展露出自己尖酸刻薄的本性。她敦促喬伊斯多多結交朋友,如果可能的話,多交一些具有影響力的朋友。母親建議他應該成為姆德.鞏尼(Maud Gonne)的朋友:她剛剛與約翰.麥布萊(John McBride)成親,而婚姻生活與床第之樂會自然而然地限制這位麥布萊夫人在更嚴肅的事業上之發展。母親所指的是姆德.鞏尼的政治事業。姆德.鞏尼是一位狂熱的愛爾蘭民族主義者,積極參與「新芬運動」(a Sinn F[/e]iner)【12】,而喬伊斯則稱她為:「女強人」(Intensities)、神祕的「豁牙子凱思林」(Kathleen ni Houlihan)【13】、以及「齒縫太大的女人」(gap-toothed)。母親與兒子兩人對於評判一個人條件的優劣,倒是有一致的看法。

喬伊斯對於母親的身體狀況卻保持著一種異常漠不關心的態度:一直到母親在信中含糊其詞地暗示自己的病況以後,他才意識到這個問題的存在。他回信給母親,叫母親告訴他身體哪裡不舒服。不久後,喬伊斯就收到那一封絕對讓他感到心碎,而且神神祕祕、語焉不詳的電報:「母病危,速回。」他在耶穌受難日當天晚上收到電報,還得向他的某位學生借錢才能去買回家的船票。讓在船上的喬伊斯念茲在茲的,不是垂死的母親,而是巴黎的寬闊大道以及身上灑著香水,聞起來有一股濕暖味道的妓女;然後,船上那一具灰色的引擎、籠罩在霧中的法國海岸懸崖、還有海水波浪的擺動,這些情景則交織在一起,讓他的腦海浮現與畫面相符的音樂。此時他所扮演的角色是一位藝術家,而不是個兒子。

母親的生命因為癌症而苟延殘喘,無法馬上藉由死亡解脫,反而形成一種極為殘酷,並且帶有戲劇性的場面──但是,對於喬伊斯這位因母愛而備感困擾的年輕人而言,卻是人生的另一個關鍵時刻。她的那一件棕色壽衣批在身旁的椅子上,她想像著自己手中拿著一束從棉被上拾起的金鳳花,氣若遊魂地跟醫生說話:但事實上她身旁並沒有醫生。小名「娃娃」(Baby),當時年紀只有九歲,年紀最輕的小女兒乞求大家讓她進房間看媽媽;至於約翰.喬伊斯則已經束手無策,叫妻子「一死了事」。舅舅懇請詹姆士與史坦尼斯勞斯兄弟倆跪在垂死的母親身旁,要他們以後得依循復活節的規定,到教堂告解、參加領聖餐禮,但是兩人都不肯提出承諾。這個情節在《青年藝術家的畫像》中再度上演:克蘭利因為麻木不仁的斯蒂芬不肯聽從母親的遺願而痛斥他,結果斯蒂芬反脣相譏:「我不再伺候了。」【14】基於宗教信仰的壓力,他說自己對於聖餐禮所抱持的態度可以說是半信半疑。

在母親遺留下來的少女時期遺物裡面,有父親約翰所寫的情書。喬伊斯帶著情書到花園中去閱讀,看看裡面是否有將來寫作可以派上用場的素材。在確定這些情書沒有用以後,他與史坦尼斯勞斯兩人一起把它們都燒掉了。這樣做未免有點操之過急,特別是對於一個即將成為作家的人而言,他應該鉅細靡遺地注意並且蒐集所有的資訊,把兩人天馬行空的對話,還有甚至連他們自己都忘記的事也寫進書裡面。曾有人認為他們透露了一個見不得人的祕密:他們的母親梅去渡蜜月回來以後就已經懷孕了──雖然未曾被公開談論過,但是卻有人暗示這一件事。

然而,記憶中的母親卻不會因為死亡或者因為那些情書被燒掉而逝去。母親一次又一次地在她的小說中出現,讓喬伊斯受盡煎熬;母親彷彿甩掉了那一身壽衣,超脫死亡,雙眼炯炯有神地瞪著他,震撼著、扭曲著他的靈魂。而且,母親只會對他這樣。從這個角度看來,喬伊斯彷彿感覺自己是個獨子,同時也認為自己是個養子。無疑的,喬伊斯很怕母親,而且同樣我們也可以確定他已經盡其所能地壓抑這種恐懼──但是母親對他的影響依然極為深遠。有三件事物象徵著喬伊斯的靈魂所歷經的天人交戰,包括:妓女的舌吻、聖餐禮裡面用舌頭接受「聖餅」(the Host),再來就是柔情似水的母愛。如果當時母親沒有死掉,喬伊斯也有可能為了達到自己的藝術成就而把她殺掉。作家與他們的母親之間總是保有一層「深不可測」的關係。

【1】譯注:薩姆爾.貝克特(Samuel Beckett, 1906-1989),愛爾蘭的猶太裔劇作家、小說家,最著名的作品是劇本《等待果陀》(Waiting for Godot)。
【2】譯注:這一段話的出處見《青年藝術家的畫像》的第四章:「他(指斯蒂芬)走過了托卡河上的大橋,又一次轉過臉來對那聖母的神龕冷冷看了一眼,那顏色已經褪去的神龕,像一隻鳥一樣蹲在……一根旗桿上。接著,向左一拐,他走進了通向他家的一條巷子。從河岸邊高地上的菜園子裡飄來爛菜葉淡淡的酸臭味。想著他父親家的這種雜亂無章、無人管理和混亂的情況,這種停滯不前的植物一般的生活卻將贏得他的靈魂,他不禁微笑了。」
【3】譯注:韓佛瑞.秦普登.易爾威克(簡稱HCE)是《芬尼根守靈記》裡面女主人翁安娜.麗維雅.普拉貝爾(簡稱ALP)的丈夫,HCE特別象徵著喬伊斯對於父親約翰.喬伊斯的感覺:簡直是個「老無賴」。HCE在書裡面一出現就因為在鳳凰公園涉及妨礙風化的案件而被警察逮捕,琅璫入獄。
【4】譯注:原文為“the silver-veined prose”,出處見《青年藝術家的畫像》的第五章:「在他穿過美景區泥濘的土地時,他將想起紐曼帶有修道院氣味的、用銀線貫穿的散文。」
【5】譯注:威斯坦.奧登(Wystan Hugh Auden, 1907-1973),英國詩人。作品偏向共產主義式的社會觀察,著有《西班牙》,與伊修伍德(Isherwood)合著《戰地行》。
【6】譯注:原文為“wind-and-piss philosophizing”,出處見《尤利西斯》的第十二章:「猶如製革廠的貓似的,又是放屁、又是撒尿。」這是一句都柏林俚語,言下之意就是:只會放屁、撒尿,什麼事也不做。
【7】譯注:原文為“the snot-green sea”,見《尤利西斯》第一章。「鼻涕青」(snot-green)是書裡面勃克.穆利根(Buck Mulligan)用來調侃斯蒂芬的一個詞。他向斯蒂芬借一塊擦鼻涕的布來用,用完之後他說:「大詩人(指斯蒂芬)的鼻涕布。屬於咱們愛爾蘭詩人的一種新興的藝術色彩:鼻涕青……」斯蒂芬也不甘示弱,眺望著都柏林灣,馬上說出「顏色像鼻涕一樣青綠的海」的詩句。
【8】譯注:這是一個從拉丁文裡面借用的字眼,喬伊斯曾在《尤利西斯》的第九章用到。
【9】譯注:亞瑟.蘭波(Arthur Rimbaud, 1854-1891),法國詩人,是為象徵主義的先驅,著有《醉船》、《靈光篇》、《地獄中的一季》等。
【10】譯注:即書裡面叫做「克蘭利」(Cranly)的角色。
【11】譯注:這些抱負是喬伊斯在寫給母親的一封信裡面所提起的。他說:「我的詩歌集將在一九○七年春天出版。五年後我的第一部喜劇將會問世。再過五年後我的《美學》會出爐(這妳一定會感興趣!)。」
【12】譯注:「新芬運動」即愛爾蘭獨立運動:而「新芬」(Sinn F[/e]in)是指「只有我們自己」。
【13】譯注:姆德.鞏尼曾與詩人葉慈在都柏林合開了一間「艾比劇院」,而葉慈也曾經向她求婚,並且寫情詩獻給她,不過伊人都不為所動,後來嫁給約翰.麥布萊少校這一位軍人(她父親是一位上校)。一九○二,葉慈的劇本《豁牙子凱思林》在都柏林上演,姆德.鞏尼在劇中就是飾演「豁牙子凱思林」──一位貧窮的老嫗,象徵著失去自由的愛爾蘭。喬伊斯極為肯定姆德這一位奇女子,在一九○五年三月間寫給史坦尼斯勞斯的一封信裡面還稱她為「愛爾蘭的聖女貞德」。
【14】譯注:「我不再伺候了」(non serviam. I will not serve.),這一句話出自於《青年藝術家的畫像》的第三章以及第五章。意思是「我不再伺候上帝了。」這一句話出自於一位佈道的神父之口,他說撒旦因為心中出現了「我不再伺候上帝了」這個罪惡念頭而被上帝逐出天堂,打入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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