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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3:5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我一直和熟人在一起,偶尔我会认识即将成为熟人的他或者她。前段时间我碰到这两种人时总要对他们反复说:“唉,我都好久没有做梦了。”对方坐或者站在离我不远的地方,用眼神示意我他/她已经接收此信息,然后便开始新话题。为此我在聊天的环境中真感到索然无味,仿佛在他们看来长时间不做梦如此违背一般精神规律的现象也没什么不寻常的。因为这个,近两年来我越来越不愿意去找知道名字的人,他们却没有忘了我,隔三岔五的往家里跑。我真烦哪,夜晚做不出梦,白天还要强颜欢笑说一些人云亦云的话。缺失两年的梦,我的个性逐渐朝人们嘴中常说的“没有个性”的方向发展。我不再跟他们提没有梦可做的事情,但我仍摆脱不了一觉天明却什么也不发生带来的焦虑。来找我的人还是络绎不绝,拎来的礼品越来越丰厚,吃不完的桂圆或是巧克力蛋糕,塑料竹子盆景一捆一捆的接,在他们磨蹭到凌晨起身离去时总不忘对我说几句关切的话语,“睡觉前喝杯牛奶或红酒,对睡眠有帮助。”;“你不能再抽那么多烟了,尽量少抽点吧。”;“最近你的精神似乎不太好,有时间一起去游乐场玩一玩吧。”;``` ```看着一张张堆满笑纹的脸,我不能感到一点温暖,陪着静坐了那么久,在这些说话冒白气的雪夜,我的两条腿已经冻得打晃。
那一晚我坐在桌子前懒得去睡觉,浑身哆嗦,盯着电视屏幕上一百多条两米长的鳄鱼。一个又胖又丑的外国男人卷着裤腿,手持两三米的长棍不知要干什么。屏幕的右下方显示着节目名“惊心160秒”。这时我还是颇有兴趣的,因为我知道一般这栏节目具备惊险感且不会死人。当那个男人涉下水后,忽然在房间内响起咚咚咚咚的敲门声,我下意识的朝书桌上撇去,但闹钟不在那儿,时间不早了,感觉已经大大超过了访客会来的点数。咚咚咚咚,第二波响起。我放下翘着的二郎腿,并且把枕在屁股下的双手抽了出来,“谁呀?”我喊。咚咚,第三波只出现一半,紧接着第四波来得更响亮了,咚咚咚咚,“恩---?”我又问了一声,老实说我有点害怕,并且不是那种可忽略不计的害怕,感觉声音在嘴部上空打晃,也不知门外的人听到没有。我怕是鬼。我的眼睛重新回到电视屏幕上,鳄鱼和男人都消失了,一片雪花点,几秒钟后又转换成没有信号时常见的那种彩色方框。可这还是给了我安慰,觉得自己身处人的世界里,而并没联想到与此场景类似的日本鬼片。“阿顾!是我!”噢,一个普通人,这里普通的意思是指她来找我不能令我有丝毫吃惊,甚至阿漾是所有可能来找我的人当中机率比较大的一个,上个星期她便来过,那次是为了告诉我她姥姥下个月过寿的消息。我慌忙又应了一声,立即踉跄着朝门跑去。妈的地上都是垃圾,塑料袋,烟头。把门打开后我的右脚踩在一块香蕉皮上,上半部分像踏滑板似的向前栽,头扑进阿漾的风衣里。待我将脚下的皮蹭开,想要把身子往回伸的时候,才发现阿漾醉醺醺的,她紧紧的贴住我的身体,丝毫不肯放松的酒鬼模式令我感到舒服,长时间来找我的人们站在门外总是冷得发抖,一进门说话又显得格外清醒,这个天气总是这样的。“阿漾”,我将她放在床上,轻轻唤她的名字。我觉得自己像阿漾的主人,她不是一名访客,而代表着一截轻松,迷人的海绵体事件,在那里她从属于我。更令我高兴的是阿漾还没到醉得睡着的地步,她能听见我的呼唤,并且将眼睛睁开望着我,以此作为回应。我看见她涂的是青绿色眼影,皮肤比上次见时白了不少。
接下来便发生了那栏事,我决定的。完事以后阿漾丝毫没有倦怠之意,红扑扑的脸蛋显得很有血色,很精神,也更漂亮了。她跨在我的身上,兴奋的说话:“想不到阿顾还有这么厉害的时候,早知道我就跟你结婚了。”她扮演出来的沮丧神情颇令我感到可爱,我用手来回摇晃着阿漾的手臂,让她小点声,解释房子的隔音效果差。“哎呀~要听到刚刚做的时候不都被听到了。”我这才想起刚刚自己喊得有多大声,做了那么久,我已经困了,加上被隔壁的邻居听见也是没有办法改变的事情。我打了个哈欠,合起双眼,阿漾自觉的从我身上挪开。不一会儿我便睡着了。
醒来后我的目光首先接触到的是天花板上的电线,这让我知道我自己已经醒过来,不在做梦。但这个意识却并不明显,或者说不重要,因为我的思绪仍然沉浸在刚刚,前几秒钟还在演出的美梦里。一开始回味梦的滋味很美妙,虽然梦里的一切我都看不见了,包括袁苇。但梦并没有完全消失,只是构成它的视觉部分先已退场,而感觉部分仍然遗留了下来。梦赋予曾经拥有过它的人的这种关怀稍纵即逝,这无比短暂的时间仅仅划分为两层,在第一层里我徜徉在莫名的幸福感里,而到了第二层当我确定袁苇来过我梦中,并且告诉我她还想着我时,一切戛然而止,一点快乐都没留下。我明白自己只是做了个梦,袁苇不知道现在在什么地方,也许早就忘了我。我很难过,责怪自己没有发现有效的人为力量可以把梦在醒来后的时间延长,即便不说得这么主观,那种事后回忆的沮丧令我感到当时就算试图用手抓住,也不知应该伸向哪里。
可事情没有这么简单,因为特殊经历,这个梦还是在沮丧过后的几分钟后给了我第三重美好,我惊喜,这时方想起夜里做了一场的阿漾小姐,我把脑袋两边各扭了扭没看见她,立刻坐了起来,下意识的,影视剧化的在房间的各个方向寻找纸条,它在那儿,地上,墨绿色棉拖的旁边,烟灰缸里插满了乱七八糟的烟头,在边缘处放着它。
阿顾,现在是八点二十五,我现在回家去,搭公共汽车,约一个小时后到家。因为你睡着,觉得没有什么必要叫醒你然后道别,请放心,与你在一起真是快乐的感觉啊。 --- ---阿漾
我立刻开始穿衣服,决定出去,找一个朋友告诉他我终于做了梦。我挑了一件崭新的,一直没穿的外套,和一条洗过的牛仔裤。呵,我甚至想到了穿得体面些。我刷牙以及洗脸,犹豫究竟是去找王纯还是空子。他们是当我考虑到“友情的收获”这一短语时首先会冒出来的名字,后来,我把钥匙往兜里送时,决定找空子。
我行走在街上,有目的的活动着。我感到无比充实,我简略的回忆了一下梦境,当作排练,以便顺畅的向朋友讲述。我还回忆了一下空子的相貌和一些习惯(手势,口头禅什么的)。外面的太阳和风一样大,有些人把外套脱下来搭在手臂上;有些人把手缩进外套袖子里,拉练拉得贴在下巴上。而我,活动自如,表情自然,脚步略快,无论如何也不像个不幸的人。
走出那条巷子时,有几个老头儿站在路灯旁边卖气球。彩色的,兔子还有心的形状。另一边音乐喷泉中传出的士高音乐,水柱一阵一阵的向上冲,不过节奏和音乐不怎么搭调。好奇怪我又想起王纯来,想起他总是和我说他做的梦,仿佛他成天做梦,他还说些别的,他又买了什么书,但没怎么看。总之每次和他在一起,总是他说得多,我只有听的份。我想我还是去找王纯吧。就是这样想的:我还是去找王纯吧。没有什么过程,只是脑袋里突然响起这句话。于是我坐上通往他家的小巴。
他脱了鞋子戴着黑色的耳机正坐在床上听CD机。在我看到他前,我以为他的门锁着,敲了几下没有反应,用力一拍门就开了,他吓了一跳,真滑稽,摊着的身体一下子直立起来,左脚前端的一排脚趾勾住了床沿,惊慌失措的看着我。“你怎么不敲门啊?”“我敲了,你没听到啊。”王纯把耳机取下,腿往回缩了缩,但脚趾依然勾在那儿,“你怎么连门也不敲一下就进来啦?”这次的口气听上去更加不高兴,我用手指着门那儿大声回答道:“喂~我敲啦!是你戴着耳机没听到!”“哦!”他点点头,然后又不好意思的笑了起来,笑到后来就不仅仅是因为不好意思了,还有因为我的来访吧,“我们可有一个半星期没见了呢,”我用手把他的脚拨了回去,然后在床上坐下,“你最近还好吗?”。“唷。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客气来了。”“嘿嘿。”我笑道,然后却没有什么话说,怔怔的看着床上的枕头,王纯用脚踢了踢我:“你怎么了?”“喔,没什么,”我理了理刘海,“你什么时候搞了只黑色的枕头?”我边用手按那枕头边用眼睛观察上面有没有什么隐匿难察的花纹。“这不是黑色,是深紫色啊大哥!”是吗?噢,是的。
“我做梦了!”我大声说,表情故意弄成一幅好激动的样子。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能平静的说,实际上这会儿我已经平静下来,坐了那么久的车,又对话了一番,但可能心里依旧是热闹的吧,不,应该是一定还是热闹的。“喔,是吗?怎么做出来的?”王纯淡然的看着我,仿佛他已经看出我一脸人工装饰的感觉。我连忙收敛了一下,用手指抠着淡蓝色的床单,想着怎么说呢。噢,阿漾。“我昨晚搞一夜情了,”我说“和阿漾。”王纯激动了,“啊!就是那个上次去买碟子时碰到的那个姑娘吗?”我点点头,:“恩,对。”他又很快不激动了,向我讨烟抽,我把烟递给他,他边全身上下找打火机边飞快的说:“那个姑娘长得还满漂亮的哦。”“昨晚她喝醉了,来找我,”我把自己的打火机扔给王纯,“和我睡了一觉,早上醒来就发现自己做梦了,就是搞了以后,昨晚我做了一个梦。”王纯咧开嘴巴笑,那种笑的表情像是会发出呵呵,或者嘿嘿的声音,但他只有一个笑的表情,没有声音,王纯笑着说:“你好像两年没有做梦了吧?听你说过。”“是啊!”我又将音量提升“两年了呢!”“那把梦给我讲讲吧。”王纯眨巴了几下眼睛,手指之间的烟已经烧完了好几圈。
我站在水的上面。
什么,你怎么站在水的上面?
桥上,你再不要打断我了。
站在桥上,灰白色的水泥,桥底是。我和周莹站在一起,我们后面是黑色的柱子,细长,有很多根,那是桥边的装饰,每根,柱子与柱子之间在顶端用许多发着亮光的小白灯泡相连,一串在一起,十分长的一条。所以虽然当时天上没有星星,只是黑夜的也,但在我眼里,那些小灯泡就跟星星差不多,甚至比一般思维,记忆里的星星还要亮很多,这种柱子的排列因为那些小灯泡而十分好看。虽然我们背对着它们说话,但我还是能看见它们,它们在我头顶上还是更后,后脑勺的上空,我也不太清楚,总之我能看见那些闪耀的小灯泡们,仿佛我的整个脑袋上都长满了看不见的眼睛,比方看电影时的屏幕,但我又在屏幕里面,我在电影里看见我自己。
然后我开口说话,我说,听说袁苇也来了。周莹说的什么我忘了,好像是我早就知道了之类表示她也知情的话,我当时心里很感慨,又很激动,我实在想不到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会在渡假时遇见自己初中的初恋情人。袁苇,我记得很清楚她很漂亮,令人经常心跳,令我在十几年前脸红得不行,夜晚睡不着觉爬起来照镜子。
我们去看看她吧。我说,我知道她就在那里,我用手一指,远方的山脉和河流之间立刻出现了一幢桃红色外表,有许多四格窗户的房子。哈。袁苇就坐在房子里,许多排长条凳子上的一条,我虽然还没看到她的脸,她白皙的皮肤,明亮的大眼睛,她好漂亮,优美的少女。我重新沉浸在男女之情的甜蜜里。这种甜蜜不是任何一般爱情都能给我的,只有心悸的初恋,它独属于袁韦,她是我整个初中的梦想,噢,不,没有这样夸张,但她很优美,令人心跳,脸发烧。
周莹同意和我去看看,于是我们迈开脚步,踏在灰白色的桥面上,感觉轻飘飘的,桥看上去很长,延伸在眼前,但我们没走两步便走完了。
立刻,我和周莹出现的下一个场景便是装载着袁韦的桃红色房子面前。我的眼睛贴在窗户上的木栏上,发现并没有嵌玻璃。我只看得到和煦,明亮但并不刺眼的黄光,很模糊但足以遮挡房子里的一切。我好兴奋,但不是突突突突的兴奋,而是一流一流的,一道道穿过我的心房``` ```
然后不知道怎么的,我和周莹重新站在桥上,小灯泡依然闪耀着白光。袁苇就要来了,我告诉我自己,在桥的另一头她的身影,久违的身体即将出现,她也知道我在这里,她要来找我,跟我说话,告诉我这么多时间过去后她对我的感觉。
袁苇来了,走向我,递给我一张纸条,便消失了。我迫不及待的将纸条打开,我掩饰了一下子,因为周莹也在旁边。总之我把纸条打开了。
上面写着:这么多年过去了,这么久以后,我依然没有忘记你,在跟你分开后我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
我的心立刻被甜蜜的果浆撑得鼓鼓的,但一点也不涨,只觉得好充实,好充实但又不真实。我来回走了几步,因为极度喜悦而不知所措,我不知该不该告诉周莹。告诉她袁苇还喜欢我,哈!但又根本无所谓,不关紧要的,重要的是袁苇。
这样下来我便把梦讲完了。“讲完了呀。”我冲王纯笑笑,笑得一点也不别扭,顶多有点儿羞涩吧。“我大概听明白了。袁苇是谁?你初中的女同学是吧?”王纯的表情挺认真,这让我又来了点儿劲,“恩!是的,”我点着头:“初中和我谈过朋友的,也不算数吧。”我一直笑,“就我给她写过封情书,还打电话点过歌,不过她都不领情,全退回来了。呵呵”。“怎么呢?”王纯手指间的烟长得就快掉下来,我提醒他弹掉去。王纯将手伸出床外,“她不喜欢你?”。“呵呵,我也不知道,要说不喜欢也说不过去啊,她上课一个劲的往我这边看,偷瞄我。”“嘿嘿,”王纯将上下两瓣嘴唇撮在一起,眼睛眯了起来,将黑而发亮的眼珠子逼在中央,“那就是不好意思。诶?你说的那个姑娘长得怎么样?”“漂亮,太漂亮了!”我毫不犹豫的回答。“有照片啵?”我想了想,有一张初中毕业合影,但我摇摇头否认了。感觉那张照片上的袁苇不如真人好看,那一天泛滥的阳光把她本就雪白的脸照得过分的发亮,像揉了几堆面粉团子,脸向上抬起,因为她个子不高,又被排在后面的缘故吧。吖,我记得袁苇那天穿着蓝白相间的条纹体恤,翻领。“哦。”王纯不无失望的说道。
接下来的时间在王纯的屋子飞快的来来回回,我们一起看了个碟子,抽了两包烟,还睡了一觉,醒来时已经屋子已经灰得差不多了。
“我想看大仲马写的小说。”“太长了,你根本看不完。”这次不算白来,因为我知道了王纯想要干什么,知道一个你认识的人想要做什么很难说是一件完全没有意义的事。为了防止他改变主意,我提着风衣的领子把腿完全直了起来,感觉就像拎着只兔子。如果他接下来说:“我想去租碟子看。”那么我就不能使自己信服这样一件事:王纯现在想要干的事是租碟子,因为这是一句经过改变后的话语。在心理上我便难以使之成为一项收获。可能,很有可能,在我走后,他又将改变主意。所以在听见他说想看大仲马的小说后,我一边流利的回复一边起身离开。我的动作很快,这时便已站在门的前面。我是那么担心王纯会开口挽留我或者说出别的想法,以致于在考虑是否向其道别的同时右手已经将门拉开。
如果不是开门,我不能知道天色已经这么黑,水泥阳台因为颜色较浅发出模糊的光,阳台之下看不见的河流仿佛升到与天台平行的远方,成为另一块黑色。还有一块在脚下,让人不敢自如的迈步,仿佛会踏空。这样的景象犹如戴着一幅墨镜在看,我偶尔在夏天戴墨镜,过多的阳光会使隐型眼镜很快变干。可是我没有买过墨镜,总是戴同学的,或是向同学的表哥借。他们也都乐于把眼镜借给我,因为我是个戴墨镜也不丑的男人,我是这么想的。可不管怎么说,还是得向前走~!我在心里对自己发了这么一句感慨后便走动起来,这个感慨完全不是为了与对黑的恐惧做抵抗,实际上根本不存在什么恐惧,因为我知道再向前走几十米下四级楼梯便会置身于灯光闪烁的街区。我这样感慨只是因为无聊罢了。
有一小阵子耳朵似乎没有听见炒菜的声音,仿佛总是同一个男人在说话,嗓子管像破了洞,边发出音节边呼啦啦漏风;就在刚才还是听得格外分明的,坐在王纯家的椅子上,两条手臂与钉了黄花塑料布的木桌紧紧的贴在一起,感觉一下子冰凉一下子暖和。失去音源是在刚刚迈入楼道口的时候,眼前一片漆黑,心里催促自己赶紧走出去,这时听觉自动萎缩成一个团儿,不再起到接收的作用,所有声音围绕在团的弧面上不断打转,但无论如何是进不去了。我什么也没说,没有说话的对象,也不想发出声音,比方哼几句小曲什么的,甚至呼吸都急促了两三倍,双脚来回落在坚硬的水泥步子上,准备迎接新世界的到来。直到下到二楼通往一楼的拐角处,这时眼前开始有了颜色,看不见的出口向内射入光,将墙壁,垃圾,自行车,灶台染成黄色。纵使脚步仍然没有放慢,但我已感到宽心。听觉这才由一个团儿重新舒展成细管子,各种声音一下子涌了进去,你挨着我,我挨着我,在里面逛街,互不认识但却发生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当对一个地方熟悉以后,属于这个地方的颜色,声音,气味就已不再成为独立,互不干涉的机构。打个比方说,你站在自己家门的外面,闻见菜香,几乎同一时刻,家里厨房的景观已悄然出现在脑海里,就像拉开一幅画卷。我也是这样的,听见声音以后的我,脑子里立刻丰富起来,什么火焰上的黑锅,底盘上沾满了像泥巴一样的油滓;吊在黑电线下的灯泡早已不再明亮,模模糊糊的仿佛外面涂着一层糨糊;罩住饼干的玻璃纸面上不断有条型亮斑抖动,正如水面上的波浪;小小的KTV里钻着几支青年队伍,他们成双成对,看起来既像情侣又像只有普通关系;KTV的桌台上放着矿泉水瓶子,上面贴着歌星的画,一大朵暗红色的玫瑰插在里面,那种颜色不像是属于生物,仿佛人工颜料一样死气沉沉;
最奇怪的莫过于原本没有的也能想到,听见大人的声音便会自觉的想起,这条街上总看不见满脸通红的孩子跑步,端着饭走路,这种常见的搭配独独不曾在记忆里出现过。我一直很羡慕脸上总是布满红色的人,有一种病便是那样,红疙瘩一块接着一块覆盖住两面腮帮子。我觉得那样的人很好看,总是显得很有精神,得了那样病的老太婆看上去像永远不会死掉,总是笑咪咪的看住你,令人焦灼,这是属于特殊人的能量。脸红的孩子给我以野蛮的感觉,头发漆黑的盖在天门盖上,眼珠狭长而明亮,鼻梁微微有些向里塌,娇小的嘴唇因为紧闭显得更加神秘。喜欢他却不感接近,怕受到侮辱之后不知应采取什么方式对付而尴尬。也许这与我读书时总被同学恶狠狠的欺负有关。
瞧,便是这样,在楼梯步子间上下的我因为听到声音,竟一下子想到这么多事情。
情况具备发生变化的功能。那张包含光的嘴--我指底层楼道与街相通的那块长方形空缺,在我与其连接的那一瞬间,由于光突如其来的咀嚼,表层皮肤的被侵蚀软化了我的意志,那会儿我晕头转向,感觉不是很分明。可当真回忆起来,那时的晕头转向和简单的被车撞的昏迷依然存在着区别,毕竟,当时我的双眼还是睁着的。我看见一家杨洋卡拉OK厅斜着身子站在左边,它下面的道路看上去十分坚硬,青灰色的石头凹凸不平,那一道道的裂缝不像是许多双鞋子踩上去的,仿佛石头本来就是那样的形状;甚至不像是人工开凿出来的,犹如在这一块块相连的石头地面之下还有另一面地,这些石头是在经过一些时间之后自动升上来取代了原来的地面。包围卡拉OK厅和那一方地的绝对不是空气,它们这些分子比空气看上去要浑浊得多。
近来我越来越怯于单独一个人出门,便是因为不敢面对这些可怖的景象。原本熟悉的地方不知怎么的变得似是而非,坐在公共汽车上往往不敢用手指去触碰车窗玻璃,眼睛看见的每一栋建筑,每一片砖,每一棵树,每一片树上的叶子,每一道斑马线,每一尊商场前的红椅子,每一处油漆``` ```都呈现出与记忆对这些景色做出的选择不同。那种新的样子就像是以前存在过的影子。我相信这不是因为每天不同的天气啦,一天内时间段的不同,不同线路的公车因为车位不同造成不同的视角(其实这个假设根本不存在,因我就搭固定的那么几趟车),但究竟是因为什么,发现问题的我自己也无法说明白。倘若世界上还有另外一个人与我有相同的发现就好了,那么可以和他或者她一同思考。即使思考没有成果,上街也可以有个伴,那样视力神经也许会褪除不少恐惧,而显露出粉蓝色的乐趣来。
我感到自己越来越不像是一个人,因为气温是那么冷,两面脸颊被看不见的冰渣子敷满,而两根腿已经成为冰条。武汉就在我跨过那扇门槛进入街道的瞬间由夏天进入冬天。我在日记本里回忆到。他们来不及添衣服,一个二个看上去就像受伤的兔子在大风里逃窜。过了几天我穿着黑色大棉袄再去拜访王纯时,街口的店铺堆满了五颜六色的手套和毛线袜子。这家店没有名字,也没有门。它的入口高处地面三四十个厘米。卖手套和袜子的女孩,是一个女孩,她站在人群中央,神色平淡。在冬天不易看见的平淡,冰冷的空气仿佛不能使她受惊。女孩站在那里,距离我七八米远。我站在这里,心里犹豫要不要进去买一双手套,犹豫的一方面是手很冷,需要毛类物品的包裹;另一方面是我倾向于去面积大,装修好的精品店去买,这种小铺子没有好看的花色。我抬起眼看前方的路,一对卖烧饼的老年男女各站在黑炉的一旁。这种搭配一般是夫妻,可他们伸着脖子互相探头探脑的结构却又不像。我盯着炉子上的红薯看了一会儿,一共有四个,两个两个摞在一起,完全没有白烟升起来。也没有一个烧饼。两个黑书包擦着我左胳膊,紧接着又是一个,我扭过头去看,是三个男学生,个子都是一米七五以上,打头的一个长着张丑女人的脸,活像只干瘪的柿子饼,穿着红绿格子的呢子大衣,可笑的刘海,甚至带着兔子图案的袖套。我插进他们中间,袖套男的后面。站在店中后觉得店面比从外边看要大一些,却很拥挤,学生们叽叽喳喳的活跃着。我在着热闹的生意场里为自己挑了双看上去还不错的粉绿色手套,女孩主动靠近我,告诉我这是兔毛的,九元一双。这时我的目光才完整的泼洒向她,从细节处看清其长相,令人惊讶的是她长得十分像我曾经在公车上遇见的一位老女人,脸很消瘦,但不见几分憔悴,线条是直的,眼睛,鼻子.嘴巴.表情有天然的严肃.不同的是女孩的头发乌黑柔顺的扎在肩膀后面,而那位偶遇的老妇头发大约刚到肩膀那么长,三七分,有些裤。她就像她的少女版。少女的穿着也很好,很符合她的气质,但这种好看明显不是因为她的品位和装饰,却是因为恰好。她穿一件翻旧的灰白色棉镂,裤子是深棕色的,不硬也不软的布料.脚上是一双样子很像中梆皮鞋的酱色雨靴。考虑价格的时候又注意到她的眼珠不太好,晦黄的色圈不显健康。我买下来了,并且立即将塑料接口咬断戴在手上。少女微笑着看我,说以前看到过我。我也想笑,但有些困难,皮肤被冷得绷住了,“我有一位好朋友住在前面。”我又问她贵姓,“姓袁。”。唷,真巧,我还是笑出来了,挥了挥手走出铺子。
手套挺暖和的,贴在皮肤上的触感很柔软。粉绿色的毛线上布满白色毛簇,这种样子令我十分相信这确实从一只兔子身上制成的。王纯比上次活泼多了,甚至注意到了我的新手套。他讲了许多许多话,主要是不仁义的老板和不仗义的同事,并且主动带领我回忆袁苇的那个梦,我说我再没新梦做了,“你有没有因为那个梦想到去找你那个女同学呢?”“有!”我肯定的把脖子弯下。“那就去啦!``` ```我想想怎么找,你还有没有同学跟她玩得比较好或者怎么样可以联络到她?”没有,我跟初中同学保持联系的一个也没有。我说,我想去学校查当初离校的资料,“啊!”我忽然大声说:“我记得袁苇她那时没考取重点高中,去了十七中。”“那你还得回老家去。”王纯说,“那你就去吧,反正你也整天闲着,没事干。”。喔,我没什么主意,在专程回来家这件事上,我没什么感觉,也不觉得麻烦,无所谓,并不把它当作一场负担,四个多小时的车就回了。而又是为了找袁苇,便决定去。我顿感轻松了许多,开始摆弄起王纯永远扔在床上的CD机。“说不定你们还能再续前缘呢,嘿嘿。”王纯说话开始越来越像他的口气,“不知道。”我没好气的回答,这样并不是因为没有把握,而是我也根本没想过再见面可能发生些什么,我只想再见袁苇罢了。“你打算什么时候走呢?”“明天就去买票看看吧。”“那你明天就能走。”“不会吧?”“你买汽车票肯定是当天买当天走了。”我没回话,也不晓得回什么。至于是不是明天就走也是无所谓的,但不明天走后天走或是再捱几天也是无所谓的,我倒没有那么迫切。
道别时忽然想起卖手套的姓袁女孩,但也没有选择开口,免得再生起王纯的什么话端来。后来路过那儿时还看了一眼,除了五彩缤纷的商品外什么也没有。
回家的车路过汽车站,我想下,可是车上的人太多了,拥站在眼前,于是放弃决定先回家再说。汽车站周围的空气比别处脏,看上去灰里夹黄,最浓的一层就徘徊在车窗外面,车站四处都是人走在空气里,踏在模糊不清的路面上,他们赶着走路或者慢悠悠的用眼睛四处乱看,几个卖地图和电力小狗的贩子坐在方砖路面上,大婶的脖子上围着鼓囔囔的一层丝巾,几个个头矮小的青年人将外套上的帽子遮在头顶上;卖包子的地方冒着白气,跟着许多人一张口也有许多白气飘着,袅袅上升。售票大厅右侧立着一口钟,样式东不东来西不西,这样的感觉也许就来源于它样式设计上的不精心,不仔细了看就是一桩水泥台子顶着个脑袋,并且旧得厉害,仿佛在钟身上裂着好几道口子以及数不清的坑坑洼洼,可又看不真切,钟头比售票大厅的尖端还高出几分,圆圆扁扁,水泥色的轮廓,黑色的指针,忽然敲了起来,我自然看不到它如何敲,我的意思是在汽车掠过车站边缘一排排小饭馆之后,钟响起咚咚咚咚的声音,可即便忽然这么一下子,回想起来那钟依然不能使我觉得它气派,丝毫没有被其声振奋之感。
回到家后,第一件事就是想查看时间时发现手机落在了王纯家里,在他那屋睡觉之前将手机掏出来压在枕头底下居然忘记了。机因为欠费而停用了,我一直把它做手表使;啊,我有一块手表来着,是一年半以前在家乡的商场里以打折价买的,可现在要在着凌乱的屋子里把它找到却不是件容易的事,我几乎是做样子似的打开书桌的抽屉,把里面一只白塑料袋草草的来回翻了两下;我很苦恼,我不愿意又顶着风去王纯那儿拿手机,我信得过他不会黑掉它,而且对我来说手机只是个看时间的工具,可时间又是不可不看的。我喝下一口放在地上的矿泉水,然后在弯腰放瓶子时就势坐在床上抽起烟来,我看看窗外的天空,白天的颜色,反映不了具体几点,烟抽得差不多的时候我决定上网问问别人,电脑里的时间也信不过,还是问别人可靠。很凑巧的王纯也在线上,他很自觉的问我什么时候来拿手机,我说我不愿意去了,等我回家或者找到袁苇后再去他那儿拿。我问他几点,三点他说,三点整吗?三点十三分。哦,我立刻想买车票还来得及。
我买了第二天早上九点的车票,从车站回来后上了会儿网,逛校友录时看见袁苇初中时的一位女友拼命在那儿发流星雨的照片,动了动给她留言的心思,但恐怕别人也会知道,于是算了。坐在计算机前一直觉得饿,嘴巴里发干,自己都感觉得到烟味和腐臭味,可就是不愿意下楼吃东西,就一直饿下去。渴却不会,反而被冻得尿意频频。在第不晓得多少次把持不住要去厕所,另一位熟人居然来了,并且拎着一整只卤鸭,我与他一同吃完了鸭子,互相询问了些彼此的近况(我没有提及袁苇),他临走前看了看手表,说:“都快十点了。”然后他便与我道别,接着离开。我把电脑关了,接着洗澡,临睡前在衣橱中翻找毛裤时却在一只袜子里意外的发现了手表,我很吃惊它居然是只电子表,我怎么一直记得好象是个石英的呢?我又赶忙下楼买电池,再上网核对时间,调闹铃,干完所有这些之后才爬上床去开始睡觉。
到达老家时将近一点,我不相信这是老家,天空没有半点好气色,太阳也不知是不是躲在石油总公司的后面,只看到一些仿佛被撕烂的棉絮一样的白光打了出来,其余的地方全是灰蒙蒙的。很快一个男人歪着脑袋出现在我眼前,他的脸既年轻又苍老,五官仿佛是中年的,皮肤又是少年的,“走,去不去南湖?”我看了一眼停在他身后的小巴士,车的玻璃上布满着雾气,靠尾的一扇上有手指化出的痕迹,是一个狗字。“到十七中吧?”“到,到!快上来了,有位子。”男人动起手来了,抓住我背包的带子,我跟着向前走了两步,他才放开手,我将被其拉到肘关节的带子重新拖回肩膀上,忽然注意到左手手背上有一个小红点,很像是打吊针留下的孔。我边继续向小巴走边回忆,却实在想不起最近什么时候打过吊针,最近一次也是三,四个月前了。难道吊针后的孔在寒冷的气候下会复苏吗?我觉得这有点荒唐,但是科学这回事也不敢令我完全排除其可能性。上车后我扫了一眼,乘客确很像家乡人,有三个空位,一个在倒数第二排的一张两人座椅的里面,靠着那个狗字,另外两个算不得是严格的位置,是在车厢最前方,在发动机壳子上放着一张可供两个屁股的皮垫子。我没怎么盘算,皮垫子离车门进,我只需跨一步便可坐下,于是我坐下了,面朝所有人,心里有点紧张,仿佛家乡倒成了异乡,家乡人都成了异乡人,这种紧张完全不参杂着尴尬或其他因为个体和群体对恃的不安,我的性格正常。我只不过喜欢在陌生的地方观察陌生人,比如现在我佯装无事的观察着乘客们,看他们的五官,举止,穿着,随身携带的物品,我的紧张只来源于观察视角的直接,实际上我根本无须掩饰,没有掩饰的立场和办法,除非我把眼睛合上,否则我定能看见他,她,和他们,可在心理定势上我已习惯有所掩饰,这两键的碰撞引发我的少许紧张。雷二曾经问我:“那你被别人观察过吗?”``` ```招呼客人的男人上车后是售票员,我从瞥见他在车外往回走时便早早的在裤兜里摸出一元硬币(这时车上已站满了人),想不到却要一元五,售票员的背部靠着车厢壁扯着大嗓门对我解释:“开了暖气多收5毛钱。”我又拿出一元,他找回我一张破破烂烂的纸币,接到手的瞬间想让他给换一下,不过只五毛,就又没说什么,松松的捏在手掌中心。车子开始移动,还没开出汽车站场外的白色栏杆,又发生了一桩小事,他说他只有一块钱,售票员望着坐在售票员座位上的他说:“那怎么行,开了暖气就要多收五毛钱,全部的车都是这样。”他争辩道,试图用一元钱通过:“我每天都坐这趟车,身上都只带一元钱。”“那不行,那不行。”售票员连连摇头,一动不动的站在那儿。这样的对话又重复了三四遍,期间我两次三番想把手上的钱帮助他,可不大好意思。他站了起来,我看见他穿着一双黑色的套鞋,车子开得更慢,几个行人走在车子右前方,他跳了下去,紧抿双唇,售票员继续在车厢内卖票,车子这时已把白色栏杆远远的丢在后面。
开上大道,又上来两个女人,我什么都看不见了。人把窗户都占了个满,我的脖子要努力保持挺直才不会撞在一个穿西裤的男人的档处。
在十七中的学务处费可好大一番周折,我不停的看手腕上的表,它被捂在毛衣袖口里,裸露在空气外时却总见一层苍白的雾气,我有时会有手指抹去,有时不。差不多花了两,三个小时我抄下了一行地址。戴眼镜,烫着卷发的女主任告诉我袁苇读到高二时遍随着全家人搬去了蓉城。“蓉城在哪儿?”我问,“湖北。”我吃了一惊,没想到袁苇居然和自己就在一个地方,估计是一个很小的县城吧,不然不会没听说过。站在学校大门口不怎么抱希望的打了当地火车事务所的电话,被告知果然没有直接去蓉城的车,必须回到自己的城市再转车。我仰头去看天空,追随一排鸟来到一面旗帜上。天色已经暗了,为了赶回去的最后一班汽车我决定打车回车站。与学校直接相连的巷子里正中央是三家文具精品店,两末望去一边是几家没有店铺的小摊,另一边是小吃,小摊的那一端连接着一条小马路,看得见许多自行车以及少量机动车来来往往。我想买点小吃充充饥再向另一边去打车,但为了赶时间终于还是直接向有车的方向走去。那几家小摊的主人是一个肤色白净的青年男子和一个肤色黝黑的老婆子,卖的东西很杂,可以中奖的橡皮球花花绿绿的挂在两旁,我停下来买了两块辣椒饼,虽然吃这种东西闹肚子的机率比较大。辣椒饼装在一只纯黑的塑料袋中,仿佛是一只加小号的垃圾袋,老婆子将它递给我时我用目光在小摊上找了一下,没有发现别的颜色的袋子。
开出租车的男人一直看着我,我向他招了招手,车子停在一间聋哑学校门口。坐出租车我便能看见了,去车站的路原来这么复杂,要经过商业街,大桥,铺满沥青石头的巷子,大排挡;而坐在那拥挤的小车上偶而被颠簸两下,却全然以为是在相同的路面上不断拐弯,直行,拐弯。汽车站还是三小时前的老样子,人群都似乎还是那一拨。下车时司机好心的提醒我:“没掉什么东西吧?”而且用的是普通话,这一点小的询问落实下来我一直观察的雷锋车的特别之处,忘了说吧这辆黄色的出租车门上印着黑色的雷锋头像和雷锋车的字样。“谢谢啊。”我的手掌盖在雷锋的帽子上,然后用力见车门关上。
最后一班车的司机正站在停车场上吃盒饭,带鱼块和清椒肉片。我向他买了票,还有半小时发车,我问他盒饭在哪儿买的,司机用手一指比较热情的说明了一番,我把包的拉练打开,将票塞进里层的小袋里,向他点头致谢,接着快步走向卖盒饭的地方。汽车站高大的广告牌将盒饭店挡住了大半,只露出白底红字的一块招牌:供应盒饭。考虑到吃鱼不是太方便,吃蛋又有些油腻,我买了半份回锅牛肉,半份大蒜蜡肉,这家店菜的颜色都比较好看,油放得还比较多的样子。招呼我的都是女人,打饭的,结帐的,站在门口向我微笑的,微笑的年纪最小,十五六岁的样子,长得也最好看。皮肤很好,令我想起袁苇。想起袁苇的时候我刻意抬头仰望天空,可这时天上没有任何活动的东西可供我的目光追寻,只有静止的白色,和比这白色稍暗沉一点的静止的云。我端着温热的饭盒重新回到司机身旁,我以为他会看我买了什么菜,没想到他根本没有,只是叫我可以上车了。
一上高速,便进入了黑天。三个多小时我看了车载电视上播的一场乏味的英语电影,只有英文字幕,看得不大懂,讲了些医学以及战场上俘虏的事;饭还比较好吃,只是不太够,我很快便想再进食。下高速后坐在我身旁的年轻女人开始不停的抹唇膏,她的唇膏吸引了我一下子,那是一管四色的唇膏,分别是大红,鹅黄,橘红和浅绿。膏体上的香气可以一直传到我的鼻尖,可又不觉浓烈。啊,大红的是草莓,鹅黄的是柠檬,橘红的是橙,浅绿的是木瓜。
车到了,喇叭开始循环播放一个清脆的女声:“谢谢乘坐,欢迎下次乘坐。谢谢乘坐,欢迎下次乘坐。谢谢乘坐,欢迎下次乘坐。谢谢乘坐,欢迎下次乘坐。谢谢乘坐,欢迎下``` ```”
一下车,我就抽了根烟,不,我没抽,只是拿出来在嘴里衔了会儿,因为我随身携带的两支打火机都没用了,一支能蹦出火,但无法站立住;另一支什么也没有。这让我怎么能不沮丧呢?我沮丧极了,拖着步子走到车站对面的路口,等待下一辆回家的小巴,眼面前的这一辆人已经太多了,我看着还在那儿揽客的男人,心想如果他胆敢过来拉我,我就用家乡话骂他。喔,可我又似乎没有这个胆子。
回到家时,我才想起袁苇,纳闷自己怎么忘了在车站买好去蓉城的票呢。我只想睡一觉,不过睡前得美餐一顿,我在找到手表的袋子里找到一支印着女人头和LM字样的铜色火机,准备抽上根烟后去找王纯吃饭,抽上根烟后看能不能积攒回一些精神。我不知道王纯现在正在干什么,我的手机被他放在什么地方。在我的目光碰到电脑时,几乎想上网碰见他,然后说上些话,之后去他屋,或者把他喊过来,但我当然不会真的这么干,太浪费时间了,何况我这一片没有什么好饭馆。
王纯站在我身后瞪着我,我却很想笑,我的手指磨梭着手机的外壳,手指的上面,胳膊上的皮有点疼,进门时被他拽的。“诶,怎么样?”“不怎么样,走,去饭馆边吃边讲。”
在饭桌上我把口袋里的纸递给王纯,“什么东西?”他翘起二郎腿两条胳膊搅在胸前老气横秋的问道,却不去接。“地址。”我利索的回答。“哦?什么地址?”两条胳膊逐渐平了下来,可还是伸出一条来,“袁苇的。”“哦?你见到她没有?”王纯把胳膊放在了桌子上。“没有。”“哦?那你抓着地址做什么?”我被他哦呀哦得烦了,“你拿不拿过去?!”他这才伸手来接,可与此同时服务员将菜谱啪的扔在桌子上,我跟王纯两只手中间。王纯改道把菜谱拿了过去,我只好把地址放了过去。王纯用眼扫了扫,然后把菜谱放到我的手边,将纸打开,“蓉城?那不就在湖北吗?”“恩。”我看着菜谱开始想点什么菜好。“一份鸳鸯馒头。”我告诉服务员,她冲我颇为好看的笑了笑。“葱油生蚝。”我向王纯解释:“他们学校的说她搬家去蓉城了,早在好几年前,她还在那儿念高中的时候。”“大蒜炒腊肉。”“大蒜炒腊肉。”服务员重复了一遍,接着轻说道:“我也是蓉城的。”“是吗?”我和王纯异口同声的说。她笑得更好看了,眉毛弯得那么整齐,稀松的黑色,没有一点儿棱角。“你们就两位吗?”我向她点了三四下头,“那暂时就点这么多吧,好吗?多了怕你们吃不完。”“诶,好。”“要什么饮料酒水?”“两瓶冰红茶。”她记下后转身离去,我开始高兴起来了。
这顿饭吃得很好,后来我们还加了道菜,可找不见那个女人,又换了另一个,穿着两侧开岔的旗袍,模样儿像只猿猴。而开始那个蓉城的长得像鹤,白鹤。
走在回家的路上。
肚子疼得我钻到了桌子底下。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过了一会儿又不疼了。我从桌子底爬了出来,四肢着地,双眼望着地板砖,才发现我的屋子实在太脏了,灰尘,饭盒,塑料拖鞋,棉拖鞋,忽然一只小型蜥蜴从我手掌上嗉的爬了过去,拖着S型的尾巴,我向前爬试图驱逐它,蜥蜴却爬得比我快,钻进床下一大堆鞋盒中再看不见了,我取出只手抓起立在墙边的扫帚,本来是想抓杆部,却抓住了一把硬塑料细条,隔着厚厚的灰以及几坨毛线毛感觉似乎抓不牢,扫帚平衡不住倒了下来,砸在床沿上,啪的一声又看见蜥蜴从床下的另一端爬了出来,尾巴没那么S了,但摇摆得更厉害,我赶忙儿抓起扫帚杆,手掌粘黏的灰土使手感有些滑溜,我把扫帚头向壁虎打去,地面上的灰纷纷扬起,像泡烟似的升腾至半米高,我用更大劲使扫帚头昂起,搅烂了空中的灰烟,一群新的灰土纷纷向下落,可是没有蜥蜴,我到处看,哪儿也没有蜥蜴。书桌的一只脚缺了一块,像是被嘴咬的。
我放下手中的扫帚,从地上站了起来,拿起桌子上的矿泉水,将瓶子旋开,连喝了三四口,然后把瓶子放回原处,盖子扔在桌角。我伸出舌头舔上唇,接着舔下唇,嘴唇的褶子有很舒服的触感。我朝左边望去,厕所的小黄灯亮着,我朝那儿走去,迈步踏进厕所,用脚将塑料桶踢到水龙头下方,然后放出水洗手,原以为水会是灰黑色的,没想到看上去仍然是大量的清水,即便沉积在桶底后也看不出什么颜色。我把两只手放在一起来回搓动,洗得很仔细,不时十指交叉以便深入清洗指侧部位,直到感觉皮肤摩擦阻力已经很大时才把水龙头关上。先把手抖了抖,然后伸向固定在厕所墙壁上的毛巾架,擦了几遍才走出厕所。继续向前走了几步,按下日光灯管的开关,接着转身往回走关了厕所里的小黄灯。
坐在床上,我凝视着每一块指甲,它们一点儿也不脏,就是几个星期没咬长了许多。我举起右手伸至嘴边然后咬了起来,我谨慎的活动牙齿以便完成而不间断的将无名指的指甲咬下,这也不难,然后是中指,大拇指`` ```,我把咬下的指甲条放在两排牙齿中央摩挲,把本来弯翘的形状逐渐压平,之后再吐在地上。右手都咬完后我检查成果,小指左端还有个小角,我把它放进嘴里,细心的丈量尺寸,这时阿漾的声音却传了过来,“阿顾!”
我匆忙咬下,没料到却没咬断,我把手放下跑去开门,看见阿顾笑吟吟的站在门外。“快请进吧。”阿顾一边摘下脖子上的毛线围巾,一边走进屋子。我跟在后面心里巴不得她不要去摘那红色的围巾,因为她戴着很好看。但围巾很快就被阿漾放在床上,她的左手的旁边。我也坐了下来,用手去摸那围巾,围巾是用粗毛线织的,大红居多,还有些茶红,紫红,不知是什么织法,一簇一簇鼓在一起。“最近在忙什么哪?”我去倒水喝,但红色的水瓶是空的,又走了两步,绿色的也是。我四下看了看,发现阿漾的脚边放着一支矿泉水瓶,隔着几米远,光线又照得不是太清楚,因而不确定是否也是空的,我走了过去,弯腰将瓶子拿起,还有至少半瓶水,我旋开瓶盖,却发出吱~的尖叫声,好像坏粉笔划在黑板或者玻璃上,感觉好渴,咕噜咕噜的大口向下咽,咕噜—咕噜—咕噜的声音我自己也能听见,水不仅流进肚子仿佛还撞击在耳膜上,也许用咕咚更合适吧。咕噜—咕咚—咕噜—咕咚。
阿漾给我带来了一本小册子,是复印件,我放下矿泉水瓶后接过来先是随便翻看了几页,然后认真看了几行字,最后佯装认真的慢速翻动书页。阿漾说:“工作,”她又不说了,好在我也不想继续往下听,我坐在她身边,又重新玩弄起红围巾来,“你很喜欢它吗?”阿漾问我,我根本不想说话,在喝水的时候已经不想说话,这很容易看出来的吧,“你怎么又不高兴啦?”阿漾继续问我,再不回答可就显得不礼貌了,仿佛我真有什么不高兴的事似的。“没有呀,只不过突然不想说话罢了。”我老老实实的回答,可答完后才发觉这依然会给人造成我确实不高兴的感觉,而且在气氛上稍微有些不好收拾,我只好找话来说:“这围巾在哪买的?”,“哎呀,既然不想说话就不必勉强的呀,我先走了。”“不,不,你再多留会儿吧,我想你多留一会儿啊。”我立刻说,并且紧接着又补充了一句:“阿漾你再在我家留一会儿吧。”,我想,这些话无论是对于阿漾已经被破坏的心情或是气氛都没有什么补救作用,只不过我多说出两句话而已。围巾已经被阿漾拿在手上,但她并没起身,像是我的挽留起了作用,但是她不说话,只是抓着围巾,眼珠子四下里看。我也无甚话说,跟着打量起自己的屋子,但只一下子工夫,我立即意识到自己也保持沉默的做法是不合适的,我应该找一些话来说,想起这个来我却又去看那围巾,但很明显从那儿得不到任何话题来讲。好在阿漾又开口了,我看见她蠕动的嘴唇,想起和她一夜情的那个晚上,阿漾说的是什么,我慌忙中止自己的思维,同时把它接在另一根线上,阿漾说她将去北方开服装店,这下我倒吃了惊,原本一直松软的神经有了弹性,“为什么啊?怎么这么突然?和你丈夫一起吗?”阿漾咯咯咯咯笑起来了,她颤抖的笑音似乎有将我的神经又打回原状的势头,为了保持这股精神,我连着追问原因,事情的究竟等等,她却告诉我是骗我玩的,啊?这我更没想到了,劲头被抛到最顶端,我也笑,一只脚踢地上的烟头,之后从盒子里拔烟出来抽,盒子里还有不少烟,“总是抽你的二手烟。”阿漾抱怨道,我的笑容收敛了不少,但仍保持着笑的模样,心里觉得自己并没多少时间和阿漾呆在一起。抽了两,三根烟,期间说了些没有必要记下的话,她便正式告辞了。我送出了门,一直送到车站,把阿漾送上23路公共汽车。
第二天早上我被调好的闹钟弄醒,这时是八点,我赖了一个钟头的床,待洗漱完毕后已经是九点四十四分了,很快我搭车再一次来到长途汽车站和火车站中间的天桥底下,一辆双层的公共汽车正在缓慢的穿过此处,因为是双层所以显得格外巨大,我仰视着车棚顶面向外掀起的天窗盖,它几乎就要蹭到桥底面,那儿的水泥上粘着一团粉红色的胶质,我猜是胶质,却不敢肯定。忽然一只手出现了,一只男人的手伸出天窗外,迅速的将那团粉红色胶质扒了下来,取走了,手也不见了。汽车这时忽然加速,很快绝大部分车身离开了桥底,我本想透过窗户看看那个男人,可迟了,车屁股上没有窗户,只有一道橘红一道黄再一道橘红的油漆。我朝左看了看,接着朝右,发现开始和我站在一起的陌生人都消失了,而后我再次运用脖子带着目光撇向左边,这回看见原本站我左边的一个斜背黑色方皮包的男人正走在前面,他的背影比正面瞧上去更瘦弱一些,裤管迎着风朝四处掸,显得腿很细,可是脚却很大,走着外八字。我看了他一会儿,便决定不再看了,可还没来得及将头扭正,耳畔就传来一声问话:“诶,看什么哪?”我一看她,居然是个熟人,我匆匆向她告别,她也向我告别。
接着我即站在售票的柜台前,透过玻璃上的圆孔告诉里面的女人我要一张今天去蓉城的车票。这个苹果脸的女人问我要几点的,下意识的我问她有几点的,“十点半,十一点半,十二点半,每一小时一趟。”我看看表,十点二十。“十点半的。多少钱?”“你要三十七的还是五十的?”“五十的是不是带电视?”她没回应我,我将五十块递给她,她递给我一张票,最后嘱咐我:“车就在栏杆后面,你动作快点啊。”我拿起票就把左腿拔起来,准备跑,却立即撞在一个高个子女人的身上,我把身子一扭,将方向略微撇了一下又跑了起来。我闭着嘴跑,舌头吸在口腔上面;过了会儿,我的衣摆擦着铁栏杆而过,那辆汽车前摆着蓉城的牌子,我张开嘴跑,风灌进嘴里,探喉咙,犹如一包盐慢慢的沉了下去,使之加重,紧凑。制服小姐从车上走了下来,望着我。我渐渐缩短每跑出一步两腿之间的距离,最后在小姐跟前噶然而止。
“去蓉城吗?”我点点头,松动紧握的拳头,看见票已经皱成一团。不好意思有一点儿,还是立刻把票给了她。小姐把被撕去一截的票还给我,撕的时候我朝车上看了一眼,坐满了的人,车载电视上正在播放迪士高舞曲的MV,我就有些不悦啦,我希望至少是个电影什么的。我接了票上车后才想起看座位号,7号,颇为高兴呵,单号的座位是靠窗户的,可7号坐着位姑娘,8号空在那儿,我站在过道上,看着电视屏幕上活蹦乱跳的火鸡女郎,心里犹豫要不要开口,还是算了,最终我还是说了。可姑娘回应说:“先生,我晕车,你能和我换一下吗?”我几乎就要坐下来,这时从姑娘怀抱的包里掉出身份证来,我挽腰替她拣起来,看见姑娘的名字是:陈小斯。“抱歉,我晕车也是晕得很厉害的,这单号的票还是我特意买的。”姑娘一边接过身份证一边连连点头,挪到了外面的座位上。我也不知自己为什么要撒谎,没办法诶,我可喜欢坐在里面了。
这一路上,我很害怕那姑娘会因为晕车而吐出来,那么我没吐的话多说不过去啊。可陈小斯一直没表现出任何不适,她一会儿听CD机,一会儿看电视,一会儿又从包里掏书看。
别的健康老头都不愿意带袁口玩。蓉城里还有些发了疯的老头。在每一个蓉城居民的身份成为行人时,他们眼里看见疯老头的所有活动只有呆呆看着自己以及和他们一样做行人。只有疯老头的家人能看见更多,看见不一样的。每一个疯老头也要吃饭,睡觉,看电视,拧自来水龙头``` ```疯老头们也和袁口玩,于是在行人心里,袁口也是个疯子,他们看见包含着袁口的疯老头队伍在寒风中一脸肃穆的快步向前,即便在他们一张张老化的脸上,风将每一层皮褶子吹起,其下的骨骼却不曾有丝毫颤栗。这自然是疯子才有的对恶劣环境的迟钝。我就是在这个时候发现的袁口,这个短暂的过程里我的意识经历了好几个阶段:首先,那群疯子在我对面的街道向与我相逆的方向游街时,我的目光隐约捕捉到了什么熟悉的东西,或者说叫我的大脑里分泌出某种熟悉的感觉。第二步在熟悉感觉的驱动下,我仔细朝每个老头的脸看去,这会儿,我在右数第二张脸上停留下来;紧接着我的目光停留得更久;不过几秒钟后我辨认出那是袁苇的父亲,名字是``` ```袁口,我曾在初中的一次家长会时见过他;最后我的双眼快速将老头队伍的所有人打量了一遍,看见他们不少人的破棉镂上挂着易拉罐,而袁口的头上则套着一只红色的塑料袋。
我慌张而充满疑虑的穿越马路,一条身体下部拖着明显阳具的大狗出现半米以外处,它吸引了我一点儿注意力,狗的脸狭长,布满灰白色的斑点,四肢修长纤细。喔,我一直很喜欢看长得像母狗的公狗,不过我对公母的辨别审美其实是依照的人类生理学,我的意思是在公狗那儿,脸瘦,腿细也许压根不是什么稀罕的事,但我一看就认为其长得是像母狗。我不停的动着,然后在他们队伍中间停下.
我说,你是袁口吗。虽然是问话的句式,口气却是陈述式。首先早在马路那一边时我早已强烈确定就是这个人,其次我感觉他们是疯子,袁口和其他的老头。这一层其实又在两个相反的方向影响了我开口前后的心理。我有所畏惧,如果也许根本不是这样的话,也可以说成正常人与疯子搭话的焦虑,所以本来可以说你是袁口吧,而却说成你是袁口吗。然而即便用吗又有了新的不妥,觉得等待回应又将面对疯子的焦虑延续下去,还真不如直接说你是袁口吧来得省心。但还是要继续下去,这些微不足道的事情完全不可能让我掉头而去,我要让袁口带我去见他的女儿,我要他带我去见袁苇,我想见她。袁口的眼珠一直朝下看,不到地,大概停留在我小腿的位置,这时他的嘴巴咀嚼起来,似乎在吃糖,我凑近了一点,他比我个子高一些,我看见他嘴里确是翻滚着一驼乳白色的物质,上面布满了牙齿的印记。不足一分钟,袁口的目光向上抬起,与我目光平行着来到我的眼里,他嚼得厉害些了,一缕葡萄和酸奶的气味被我嗅进鼻子。我有意识的不去看周围的疯老头,只看着袁口却又犹豫着不愿意再问一遍。这时眼界余光里一位队伍末端的壮老头正朝我走过来,似乎想跟我讲话。为了制止他,我改口再次问道:“你就是袁口吧。”“没错。”在那情势之下这平静非常的语气来不及让我感到奇怪或不安,而是立刻接着说道:“我是袁苇的初中同学,你带我去见见她。”袁口的嘴逐渐由咀嚼变成了轻微的蠕动,糖在逐渐融化,他动得比之前快极了,大概是想尽快把糖吃掉吧。渐渐他的嘴唇合上了,喉节处鼓动了一下后袁口对我说:“好,请跟我走。”说完转身对开始想走向前的壮老头挥了挥手:“队长!我先带这位先生去我家。”壮老头穿着枣红色棉风衣,外面古怪的罩着件深蓝色羽绒背心,没扣扣子,这队长将背心向外敞开,一只手插腰,另一只手也挥在头部以上的空气里大喊道:“恩!去吧!”。得到队长的批准后,袁口脸上居然露出笑意来,并且将这笑意夹在眼睛内汇成喜悦的目光看着我,我不知如何是好,干瘪的跟着笑,他却又不笑了,脸上重现出痴呆的表情,向着前方走去。
我跟在他后面,总是想加快步伐与其并排而行,顺便打听一下袁苇近几年的情况或者是他本人的情况,但却没有这么做,只是老老实实的跟在后面,倒不是因为不敢,而是因为我的性子就是这样,总是不停的作罢,作罢。袁口却有那么极少的两三次放慢了脚步,一会儿看看街边的书报摊,一会儿踢那散落在地面的垃圾,似乎有意等我赶上来,但一次也没有回头看我。大约二十分钟后他把我领进一户人家里,这户人家的大门是木质的,刷着大红油漆,门边贴着对联,走进去是个院子,栽着几盆矮小的花草,其余就是数十只铁笼子,里面关着的都是果子狸,通往房间的门虚掩着,外面包着铁皮,那铁皮上泛着无数像油点似的光。袁口将门推开,里面坐着位婆婆,看见我们站起身来招呼我们在房间另一侧的床上坐下。我有些不敢立即去坐,袁口也没坐,与婆婆面对面坐着谈了些家常,房间靠门的一半有些光亮,另一半却很黑,透过对面的窗户我看见那边的厅堂似乎是个小饭馆,几个师傅正拿着铁勺在锅里杵来杵去。他们谈了一会子,袁口从我身边走了过去,站在院子里看那些被关在笼里的果子狸,我不去看那婆婆,也不想去看袁口,好在没几分钟,袁口轻声对我说:“走吧。先生。”之后便带着我走了。
这回没走十分钟,拐过一个小十字路口后我们又来到另一户人家。
被袁苇看见时的情景就像火车轮子,一遍一遍将我的脑肠碾平,捣碎里面的东西,然后散落在枕木上,风吹不起,等待下一次碾压。袁苇只一下便没再看我,而是把两颗眼珠向斜了躲,嘴唇渐渐张开的同时坐在床上的身体随之后仰,她的嘴巴长成圆的了,立刻又成椭圆的了,“啊~~”后面的波浪线代表气音,她轻呼道,可连我自己也不敢正视袁苇时才意识到那不是音量不算低的了,啊的音只因为中间断了三四次而听起来不完整,可每一截火车轮中间的铁条都向我滚来,我不敢看她,可还是看她,就像看恐怖电影又或惨烈画面时的心态一样。袁苇伸出一只拳头捂在胸口上,两颗眼珠子已然转在顶端,从我站的角度看来,仿佛死不瞑目的人瞪着什么东西,是已死的人,不是将死的,将死的要凶狠些,已死的目光悲伤的成分要占得多。袁苇的口还是张着,可已不发出任何声音,她的身体就要倒在床上,这时我发现她的鼻翼两侧闪现出块状的光芒,袁苇的嘴唇开始瘪下去,成为一个比正圆还瘪的不规则型,她的四个眼角都淌下泪水来,由中间一对流出的积聚在鼻梁和眼睛之间的窝沟内;由两侧流出的来不及有一颗珠或者流的模样便瞬间瘫痪在肌肤上,仿佛一个什么东西投下的透明的装着微型发电电路的影子,在那儿不停的发光。袁苇的上半身终于整个儿倒在床上。看着她竖在床外的小腿和脚,我却不怎么害怕了。她裤子的布料是深蓝色的,看上去极好,还有方头的酱色皮鞋。我看不见袁苇的脸(被拉链毛线开衫档住了),却回忆起她的双眼来。她的眼睛总是一样的,不怎么变化,有些小,有些三角的形状,总是透露出一股可怜兮兮的神情。我跨过她家的门槛,我原以为是铁,过去时脚跟撞到才察觉出是木头,那看上去的确很像生了红锈的老铁,我走向床,终于又看见袁苇的脸,我想用力把她拽起,然后拥抱她。
过去了几天,两天吧,我和袁苇坐在床上,她在左边,我在右边,互相哭诉以前在一块儿上学的情节。眼泪把那些过去的事儿都给泡软了,装在心里,怎么说也说不完,然而又时常哽咽,想不出再说什么。袁苇还告诉我她家门槛足有一百一十二厘米高,是啊,怎么有这么高的门槛,自己跨的时候怎么完全不觉得腿使了那样大的劲。
她问我,“你来做什么?”然后缓缓走向墙角,打开一只纸箱子,从里面取出一瓶白色外装的润肤露。我说:“我想重新尝试爱上你,或者使你爱上我,我会用办法,使用工具,完成这两个目标之间的一个,本来我来之前只是想得到第一个,觉得第二个能发挥的能动性不大。恩,我会调动自己的思维让你取悦我,或者拼命把自己的感情想办法放在你身上,我希望能做到使自己重新爱上你这个人。每天呆在一块,或制造种种途径。”“比方说呢?你会做什么?”“在你家门口丢筷子,带你去超市,在超市喂你吃果冻,再比方带你去爬山吧。”“能具体的说一两件吗?”
“就是逛商场的时候带着你,一楼一边是卖皮鞋的,另外一边是护肤品,我可以送你日本名牌,限定一个不敌的价格,由你挑,我们穿过一个又一个矩形的柜台,售货员小姐都穿着深蓝色的制服,铅笔裙子,你不是太敢看她们的双眼,只去看那些瓶瓶罐罐,心里拿不下主意,并且似乎把脚步在某个牌子的柜台前停下是件困难的事,因为有一位脸上抹着均匀粉底的小姐会立即站在你面前,询问有什么能帮忙的。不知觉我们已走到二楼的电梯前,你走前面,或者我走前面。我们都抬起一只脚放在前面的步台上,也许我不会,而是把一条胳膊搭在扶手上,在一楼到二楼之间还有一个小夹层,里面卖热的香肠,咖啡,以及小点心,我替你买一根香肠,自己也买一根。二楼就是卖衣服的了,你替我拿手里的包,我试穿正在打折的毛衣,外套,还有裤子。如果等待的时间太长,你便会去自己看女装,试穿一条两侧带拉链的黑色工装裤。我们在商场对面的车站告别,你朝与我相反的方向远去,而我,我会悄悄跟在你后面。”
袁苇没有再说话,把润肤露的瓶盖旋开,我从床上站起身来,和她一同看着那瓶东西。
一瓶润肤露里有很多东西,虽说只是被装在那样一个不怎么大的玻璃容器里。最常见的是50G,100G的就算很大一瓶了。矿泉水两三元就能买好几升,汽水贵不少,四五倍,五块钱能买一两升,而中等档次的润肤露50G能卖到五十到一百,50G是什么概念,嘴巴张大点,一口就没了。
一些白色的溶状物被装进形状不同的瓶子里,女性每天早上晚上用食指在表面轻轻按出极浅的一道凹槽,然后再将手指上粘贴着的附着物点在两边脸蛋上,接着十指并拢,缓慢的,用力考究的使那两点绿豆大小润肤露在脸上抹开,抹开之后是更细致的把它们(润肤露里包含的各种分子,原子,粒子)向两边抹匀,直至极其薄的一层覆盖住整张脸,这时女性们才开始做计划里的其他行为,当然首先她们会把润肤露用盖子盖上,放在固定的那几处地方,方便下次使用。
这前后,润肤露里的许多东西正被肌肤一丝丝的吸收,它们是一些能改善皮肤质量的东西,数目庞大,种类也很多,都集中在那堆白色东西里,当各自分离重新组合进入皮肤后,竟一点颜色也看不出来了。但它们还在活动着,大量的东西正对人类的皮肤发生着作用,许多根箭头在互相碰撞,人类对这一切毫无知觉,那些还没用完的依然呈白色的融状物积在瓶子里,光凭视觉就已经能感受到它有多柔软和细腻。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8 17:46:1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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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有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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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ilan Administrator's 不吐槽会死患者 恋爱渣滓 Heilan Super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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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3:58 |只看该作者
偶已经误读你两篇小说了,还没算上看过你意见的《保安日志》与《倒春寒的魔法书》
所以决定,这篇小说等别人给完意见后带着意见去读,可能效果会明显点。
在尚书屋看了一小半。这里

她跨在我的身上,兴奋的说话:“想不到阿顾还有这么厉害的时候,早知道我就跟你结婚了。”
我三岁的时候,很忧郁
喜欢,在河边丢小石头

http://heitiancai.blo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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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3:59 |只看该作者
发现好几个错别字,,回头改却只找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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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无敌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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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3:59 |只看该作者
比起《断鼠》来要差一些。
不过仍然保持了既有的水平。
结尾很棒。
整个叙述流程即迷人,又拖沓,有些地方流于平板,和为细致而细致,为感觉而感觉
更重要的,我始终不能认同“阿顾”是个男性。
——世界什么比男人多? ——睾丸 msn: heliuma@hotmail.com QQ:279278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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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3:59 |只看该作者
真是写好小说的人
我觉得她才具备进行纯文学创作的,真正难能可贵的天赋。
而不是貌似,或者带着优越感的写作,就如大多数或者小多数所谓纯文学

我看过三个[倒春寒的磨法书][断鼠]和这个,我倒更喜欢蓉城,一读上来便令人察觉她对自己的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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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3:59 |只看该作者
而这种训练和自然萌发的语感,也是那么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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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丁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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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3:59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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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3:59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文沁可人在2004-1-10 11:15:28的发言:
拖泥带水,拖的我的耐性达到了极限。太多熟悉的感觉。太多的在对别的小说阅读中而有的经验反馈而产生的粘乎而阵旧的厌恶感使对此小说的阅读只进行一半便不得不放弃。把跳动的闪光一般的灵性硬拖长,无疑会使华光蜕变成锦衣上的浆糊,别扭而腻味。--就我看到一半的小说而言。


我觉得这都不是缺点

她要做的不是硬质的改变
相信她也不会,也做不到了
感觉她正对自己做软性的训练

她这样年轻
在创作中一直保持创作态度确实不易,或许会存在不安,和松懈
可她表露出的锐气已经足够令人赞
最起码在我看来,已没有什么外力能够阻挡其写出更加牛的小说
也就是说她能写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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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3:59 |只看该作者
无聊的吵架删掉(受牵扯的抱歉)。我自己的废话删掉。水平太差的人再来还是删掉。

版主的职责无非是把无聊的人轰出去,把严肃并洁净的留下。

欢迎崔童常来。
hippogavagai.blogon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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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4:58 |只看该作者
我只是想说一句,小8很想你,以及你很棒
不要删我这一贴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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