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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涛Ⅰ
罗堇遇上林涛,是大学二年级的春天。
林涛是学校交响乐团大提琴手,摄影协会会长,管理系学生会主席,学校里的风云人物。典型的双子男,思维迅速转移者及多动症患者。
天一有点热起来,他就剃个刺儿头,体恤衫加迷彩裤,脚下蹬一双耐克球鞋,到哪里都可以看到他背个双肩包,箭步如飞的身影。
当时中文系在排话剧《雷雨》,为了上校庆100周年的开幕演出。
导演于飞在选演员的问题上可真是头疼得不得了。虽说中文系人才济济,可大多都是只会耍笔杆子的书生。要演戏了,还真挑不出几个象样的人来。
好歹七凑八凑,连年近40的年级导师也被拉进来凑数,终于把大致的阵容给定下来了。可是演男主角周萍的人始终不理想,一连换了好几个,就是无法让于飞满意。
戏因为换人而重排了好几次。大家冲着导演怨声载道。根本没法再排下去,就这么搁浅了。眼看校庆演出的时间是越来越近,于飞急得团团转:“不是我要求苛刻,那些人的演技实在是没法儿看呐。也得找个稍微像那么回事的主儿呀!照这么演,即便是排下去,到演出那天也非砸了不可!”
于是大家出主意,决定在全校张榜,公开招男主角。
林涛就这样成了《雷雨》的男主角,成了中文系的“外援”,和扮演蘩漪的罗堇演对手戏。
罗堇并不喜欢林涛。她讨厌他身上的那股子世故、圆滑、张狂。
每个周末中文系戏研所的老师都会来辅导排练。林涛很懂得利用这个机会表现一下自己。甚至很委婉地在老师面前否定于飞的做法。
林涛说得有道理。于飞啊,我看,按林涛的提议,效果应该会更好。老师这么对于飞说。
不到两星期的工夫,林涛俨然喧宾夺主,顶替了副导演,成了剧组的二号人物,直逼于飞的导演权。
于飞恨林涛恨得牙痒痒。我操,这小子!要不是实在找不到男演员,我非把他劈了不可!
可是剧组其他的人并不附和于飞的怨恨。原因是,林涛早已把他们给搞定了。排练的当儿,他常常变着戏法服务群众。经常看到他手提一塑料袋的饮料,进门就扯开嗓门儿吆喝:“嗨,天这么热,我给大家买了饮料。一人一罐,见者有份儿啊!”
最让于飞和大家没话说的,是林涛从他们乐队指挥那儿借来交响乐团排练场地的钥匙。那里可比于飞原先找的地下室强多了,有空调,有桌椅,还有一套现成的音响设备。交响乐团的人也并非没有意见。虽说乐团一星期排练一次,但平时这块有空调的风水宝地也没让它闲着,成了乐团成员及其家属上自习、谈情说爱的娱乐场所。现在中文系十几号人成天往里面一钻就不打算出来,鸠占鹊巢,人家能乐意吗?可林涛就是有这等本事,硬是把埋怨全给堵回去了。一直到他们彩排,都占着这块宝地。
演出获得了空前成功。系里决定加演两场。
一时间,校园里传遍了罗堇和林涛的名字。有些人是夸奖他们的演技,而更多的人,则在议论他们舞台下的私人关系。
也难怪别人的流言蜚语。
和林涛在一起排了一个月的戏,导演为了让他俩培养感情,嘱咐他们尽量多接触接触。于是两人不但剧组里在一起演戏,休息的时候互相聊天儿,不排戏的时候,林涛也遵照导演的吩咐,经常约罗堇出去吃饭什么的。但吃饭归吃饭,聊天归聊天,罗堇也并没往那方面多想。
他们的关系发生实质性的进展,是在一次乘坐公交车的过程中。
那天于飞嘱咐罗堇:“你和林涛一块儿上街转转,看看有没有合适的旗袍,要有的话你就买下来,就当演出服。钱你一会儿找我报销。”罗堇说:“遵命,导演。”正要往外走,导演又来了一句:“唉,慢着,可别太贵啊!”
于是罗堇就打电话找林涛,把他从饭局上叫出来。林涛也不含糊,也不推辞,立马陪着罗堇上了街。
转悠了好大一阵子,罗堇试了这件,看看那件,始终没有挑到满意的。林涛哭丧着脸喊到:“哎哟,我的姑奶奶,你可真够挑的。小的我腿都快跑断啦!”罗堇也不好意思了,虽说是执行导演的任务,但毕竟拖着林涛跑了这么久,让一个大男人跟在女人屁股后面逛服装店,看女人试衣服,真是有些不太人道。于是她说:“别急,等逛完了我请你吃牛排。”“好勒!美眉请吃牛排,有动力了!”
好不容易买完了,他俩刚在一家牛排店坐下,就迎面碰上罗堇的两个同班同学,她们也在这里吃东西。
“哟,这是谁呀。”两位姑奶奶斜睨着杏眼,简直比当场逮着人偷情还兴奋。
罗堇心里暗暗叫苦。完了。这下可说不清了。这两位姐姐都是出了名的大嘴巴,不消一夜工夫,一定弄得全系皆知。
罗堇一下子胃口全倒,牛排送到嘴里味同嚼蜡。匆匆吃完,催着林涛灰溜溜地走出了牛排店。林涛兴致倒挺不错的,对牛排的味道赞不绝口。
在回学校的公交车上,一路颠簸得很厉害,到处都在兴建地铁,水泥马路被大大地挖开,露出了底下不堪入目的部分。
罗堇和林涛晃晃荡荡地站在车厢里,两人之间的距离时刻发生着微妙的变化。好象一台中了魔法的手风琴风箱。他们的胳膊时不时撞在一起。
肉体接触在他们两人之间,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演戏的时候,经常需要拉手,搂搂抱抱的,罗堇对此也并不介意。
林涛为了调节一下气氛,开始大发感慨:“唉,可惜啊,等地铁05年通车,我们也毕业滚回老家去了。看着建得那么好,就是没我们的份儿,郁闷!”
罗堇的脸红了。仿佛一种轻微的触电。
弦
排戏的当儿,母亲给她打电话。她和父亲又大吵了一架,父亲已经好多天没有回来了。罗堇抽空回了趟家,看看母亲。
母亲对这件事的前后闭口不谈,她一个劲儿地让罗堇别问那么多。只简单地说了一句:“你爸爸在外面有女人了。”除此以外,什么也不说。
父亲是个相当粗暴的人。他时常当着罗堇的面,用最粗恶的谩骂攻击他的妻子。一转手,就把沙发扔到了床上。他的上嘴唇边有一道小小的豁口,这让他的整张脸在发怒的时候变得尤其残酷、可怕。
从很小的时候开始,罗堇就学会了在父亲的暴力面前控制自己的情绪。她从很小的时候就懂得如何控制脸部和肢体,脸若冰霜,一动不动地看着暴力的发生。
她并不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些什么,她老是在不停地幻想父亲朝她劈头盖脑地冲过来,把她碾成粉末儿。虽然她知道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但她就是没有办法停止这种念头,甚至为这种疯狂的对暴力的想象而莫名地兴奋,心跳加快,眼睛透亮,大脑飞速运转。
像不少这个年纪的小孩一样,罗堇也跟着一个乐器行的老师学了一阵子吉他。但是,她所痴迷的并不是音乐,而是吉他这种乐器本身。她弹琴不与人知的目的就是在琢磨如何将琴弦弹断,以及弹断最细和最粗的那根弦分别需要什么样的技巧。调琴的时候,当一根弦拧到极限,她总会无法自控地一点点继续拧下去。直到“嘣”的一声,弦终于断裂,手指被弹痛,那便是吉他这门乐器带给罗堇大大的快意。
罗堇的父母是从小的青梅竹马,母亲年轻的时候是出了名的美人,据说不少高干子弟、富家公子都追求她。父亲家境优越,头脑聪明。两人的结合在当时令别人艳羡不已的,郎才女貌,完美无暇。
头两年里他们百般恩爱,相敬如宾。但是好戏不长,几乎就从罗堇刚刚出生的那一年起,父母之间的感情就无可挽回地破裂了。
他们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在罗堇眼里,父母的婚姻始终是个谜。罗堇所掌握的是他们相爱的证据。却得不到任何证据,来论证一个破裂的过程。
从家里回到学校,罗堇一连几天都打不起精神。排戏的时候记错台词,忘了动作,或者干脆表情直愣愣地站在那里。气得于飞忍不住嘲她吼:“嗨,你怎么回事儿啊!”她只能陪不是,“导演,对不起,我没状态,能不能让我休息两天?”于飞看她实在是不行,也只得答应了。
林涛倒是很细心。他朝罗堇小心翼翼地凑过脸去,问:“你怎么啦?脸色不太好。听说你这个周末回了趟家,是不是家里出什么事了?”
“没什么大事。不要紧的,可能是来来去去坐车累的,休息一下就好了。谢谢你。”
“真没事?你没骗我吧?”
“真没事。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婆婆妈妈。”罗堇笑着把他赶走了。
有什么好说的呢?何况是对一个她还不了解的男生。何况,他对她还表现出一些不明就里的行为倾向。
南京的初夏已经有些热了,但早晚还是很凉。
夏天就快要到了。
罗堇站在阳台上,注视着夜色中的校园,朝窗户外默默伸出胳膊,慢慢地翻转手,用皮肤试探着渐渐凉下来的空气。
总有一些细腻入微的东西存在着。比如季节的转换,死亡,一个女孩子的长大。只不过大家都太忙,无暇去朝它们瞥上一眼。于是它们自成一体,周而复始,无影无踪,却又在无法抵达的地方,无声无息地威胁着我们的存在。如果用心去观察,就会觉得那其实是一种最残酷的东西。
罗堇喜欢夏天。她本能地觉得,夏天,在猛烈而炽热的骄阳的照耀下,总会发生一些特别的事情。
丁言Ⅰ
罗堇的初恋就发生在16岁的夏天。那个男孩叫做丁言,是她初中一直到高中的同班同学。
但是她弄不清她的初恋是什么时候开始的。究竟是哪一天,哪一时刻呢?她一直试图去追溯准确的时间。但是她发现那根本不可能。
丁言从没有对她说过“我爱你”,或者“我们开始吧”这样带有标志性的话语,同样,她也没有。
16岁那年的夏天,他们一起看一部姜文的片子《阳光灿烂的日子》。简直如痴如醉。
罗堇始终不明白,为什么片子里马小军说,他吹爆了一个狭长形状的乳白色气球和他
妈妈怀上了弟弟有直接的关系。罗堇央求丁言告诉她。
丁言说,避孕套。
什么?
避孕套。
哦。
丁言一米八五的个头,身材魁梧,相貌不凡。
罗堇和丁言是高中的同班,丁言就坐在罗堇的后面。
她能够很清晰地听到丁言的随身听里因音量调得过大而泄露出来的摇滚乐声。在春秋季节,丁言的慢性鼻炎复发,她又很清晰地听着他一堂课接着一堂课的喷嚏、以及频繁的擤鼻涕的声音。
他是个相当自恋的男生,所以会故意夸大自己的病态。她是个相当自恋的女生,所以
她从不向他说起自己的家庭。
罗堇和丁言一起做的最多的事,就是放学一路走回家。并没有太多可聊的,只是单纯地一起走回家。虽然罗堇回家需要坐40分钟的公交车,丁言回家需要骑30分钟的自行车。但是同路,成了一个最好的借口。
在一个下着雨的周五下午,和往常一样,丁言推着自行车和罗堇慢慢走在回家的路上。
沿途的大批旧房子正在拆迁,一眼望去,破破落落的一片工地。
丁言告诉罗堇,他以前就是住在这里,和信天主教的外婆一起生活。周日外婆经常带着他去附近的一个小教堂做礼拜。
“不知道那个小教堂拆了没有”,丁言伸长脖子,举目四望,“看,在那儿!”
果然。罗堇踮起脚尖,看到一个小小的尖顶在围墙后面伸出来。
那是一片巨大的工地。整片房子都被推平,世代生活的残骸像垃圾一样撒落在工地上。惟有一座小小的,深褐色水泥墙面的教堂屹立在那里。
为什么没被拆掉呢?
丁言从地上捡起一块红砖,打破了教堂门上的玻璃,把手伸到里面拔开了门闩。他的手指被碎玻璃弄破了。罗堇赶忙掏出一块手帕纸,给丁言包起来。他的手指又湿又冷,微微颤抖着。雨和血混在一起,手帕纸很快就湿透了。
这是一座废弃的教堂。里面散乱着无用的布帏,印有圣母的彩色图片,拆除了一半的圣台,以及其他一些杂物。仿佛这里发生战乱,或是突如其来的灾难,牧师卷走了所有值钱的东西落荒而逃,只留下一具破碎的空壳。眼前的一切让罗堇想起《英国病人》里比诺什在教堂的废墟上弹奏一架钢琴的情景。
他们沿着狭窄昏暗的木梯爬上二楼,从那里可以俯瞰到整个圣台。未燃尽的蜡烛仍旧一排排地插在烛架上,把圣台团团围住。罗堇仿佛看到了它们一起燃烧时所放出的光芒。
这时候,丁言吻了她。
长久的,不懂得任何技巧的初吻。苦涩,却又深深震撼了她的灵魂。丁言体内沉默已久的欲望猛烈地爆发出来,让罗堇无从招架。丁言手指上不停溢出的混合着雨水的血沾到了罗堇的脸上和衣服上。
在这个下午之后,他们几乎有一个月时间没有说话。
罗堇坐立不安,寝食难安。她想看看丁言的身体,想和丁言做爱。虽然她对于这些几乎一无所知。仅仅是出于被撩拨起来,却又戛然而止的欲望。
她对丁言一言不发,形同陌路。
就在她和丁言接吻之后的几个月,这一年的冬天,死亡第一次降临到罗堇的生命当中。她的外婆死了。
她和丁言的关系时好时坏,但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明显是比以前多了。他们还是经常在放学之后慢慢地一起走回家,彼此都不再提起那个下午在废弃的教堂里所发生的事。两旁的樟树散发着清香,随着夏天的过去,秋天以及冬天的降临,叶子慢慢变得枯黄,掉落下来。
罗堇没有把外婆的事情告诉丁言。她从来不向他谈起家事。17岁的罗堇心气很高,而家庭像一块伤口。她羞于将它暴露在空气中,只能用一层层的衣服紧紧裹住,于是,那伤口开始溃烂,无法愈合。
外婆的葬礼过去一个星期之后,丁言邀她去他家。他在电话里说,父母要外出一整天,家里就剩他一个人。
罗堇脱下身上的黑衣服,偷偷换了一件粉红色的棉里夹克,脖子里围一条白色的绒线围巾。这本是留着过新年时候穿的,但是因为外婆的过世,现在已经用不着了。
丁言骑了辆自行车在她下车的地方等她。他头发被风吹得很乱。“你怎么穿得那么薄?”罗堇感到丁言的手像冰一样冷,但这一次,他的手指是完好无损的。“这里离我家很近,没关系的。上车吧。”
罗堇跟在丁言的身后,他掏出钥匙,打开四楼一套新装修公寓的防盗门,丁言他们家
一个月前刚刚搬到这里,是他父亲研究所分来的新房。
暖气是早已开着的,所以屋子里很舒服。罗堇站在屋子当中,显得有些拘谨。她想起自己的家。由于无人打理,以及许久以来的冷漠、悲伤和死亡,那是个寒冷、满目疮夷的家。没有人提出要去装暖气,沙发坏到不成样子了,也没有人提出要换新的。已经很久没有人去为这个家添置一些新的物件,窗帘、桌椅、床单,一切都是死一般的灰。丁言的家在罗堇眼里是过分的明亮了。
他把她领进自己的房间。被子还是凌乱的。墙上贴着摇滚明星的海报,电脑桌旁堆满了音乐CD和书籍。和她想象中的丁言的房间相差无几。
她坐在他的沙发上,背后是他随手扔下来的衣服。她感觉到一阵燥热,于是解下围巾,脱去棉外套。在脱衣服的时候,她稍稍犹豫了一下,回忆外套里面穿的是什么毛衣。她有几件毛衣洗的有点缩水了,穿着不合身,但只要不脱外套,也看不出来。还好,在出门之前考虑得周到,穿的是今年冬天新买的白色V字领毛衣。
于是,她放心地脱下了外套。
丁言站在她对面,身体倚在书桌上,高大的身材正好把窗子外面的光亮给挡住了,房间里显得有些阴暗。两人都没有开口。罗堇在接到丁言的电话后(丁言很难得主动打电话给她),本来打算将新近的变故告诉丁言(所以她把这个电话看作一个温暖的暗示)——如果有可能的话,也谈谈她家里的事情。
可是丁言斜着身子靠在书桌上看她的那一刻起,她就打消了这个念头。暖气太足了,甚至消耗掉了房间里的氧气。
在难以承受的沉默里,丁言终于开口说道:“脱衣服吧。”
里尔克的哀歌
里尔克在他的第一首哀歌里写到:
如果我叫喊,谁将在天使的序列中
听到我?
因此我抑制自己,吞下深处黑暗的
呜咽的叫声。啊,我们需要时
可以求助于谁?不是天使,不是人;
就连那些知道的野兽也意识到
在这个被解释的世界我们
并不感到安全。
在丁言面前,她赤身裸体。她第一次将身体暴露给一个男人。从床对面的穿衣镜里,她看到了自己。那是一具纤瘦的,乳房还未发育完全的身体,两只胳膊拘谨地扭曲着。
丁言粗重地朝她压下来。罗堇抑制住了自己的叫喊。她的身体紧紧地关闭,无法侵犯。
林涛Ⅱ
罗堇遇见林涛的时候是二十岁。某些东西已经刻进了她的容貌之中,与同龄的女孩子如此不同。甚至让她自己也无法辨识。
罗堇经常在镜子前缓缓转动自己的脸庞,从镜子里仔细端详自己。
林涛曾告诉她,她的美丽与众不同,无法一眼就看明白。对某些男人来说,那会更富有挑战性。
“是吗?我有这么好吗?”罗堇笑了,她很开心林涛用“美丽”二字来定义她,至少是第一次,她从男性那里,获得了一种定义。但是,她心里很明白,这种定义并不能说服她。就像丁言定义了她的初恋,也并不能令她满意一样。
罗堇时常不得不嘲笑自己的执拗和傻气。总想为她和丁言,或者和林涛之间所发生的一切寻找到如数学公式般一步紧逼一步的推理。
然而,两个人的关系或许是并不需要推理的。
当初母亲嫁给父亲的时候,不也是有一大堆毫无破绽的理由吗?人品、相貌、家底……而最最重要,最最让母亲觉得非他不嫁的理由,母亲并没有告诉罗堇。
母亲心里清楚吗?罗堇不知道。
但是,唯一可以肯定的是,父亲与母亲的毅然离婚,是从来没有给过母亲心服的理由的?他甚至不屑于透露一丝证据,哪怕是吵架。
爱情的定义到底是什么呢?
母亲似乎并没有找到。那么罗堇呢?
林涛是在他决定去美国留学的时候,和罗堇提出分手的。
他们之间的恋爱从开始到结束维持了两个月。仅仅两个月的爱情,是无法让罗堇满意的。她无法接受这个结果。
并不是和林涛分手让她无法接受,因为从一开始,罗堇就不相信她和林涛能长久地在一起。两个人的性格太不一样。令罗堇无法接受的是,林涛居然对她说,他从没有爱过她。这等于销毁了罗堇抓在手里的唯一一丝关于爱情的证据。
“两个月以前你不是说很爱我的吗?你不是说,喜欢我已经很久了吗?”
“是的,我是说过。但现在不一样了,罗堇,我们要面对现实。你是个聪明的女孩子,你应该了解男人追求女人时的把戏。这么说吧,也许我的确爱过你,但是现在我不再爱你了。如果你觉得这样的说法让你好受一些的话。”
“居然可以那么快?难道可以说爱一个人就爱一个人,说不爱就不爱了吗?你把爱情当什么了?招之即来,挥之即去吗?”
“对不起,罗堇。我不该欺骗你。你也知道,那天晚上我们两个都很激动,是酒的过错。”
在林涛的辩驳里,爱情被定义成了酒精的副作用。
罗堇的脑子里开始倒带,她看到了两个月前所发生的那一幕。
那是演完最后一场加演《雷雨》的晚上。
一下舞台,于飞和林涛把整个剧组拉到学林饭店开庆功宴。大家都还没从疯癫状态恢复过来,一帮人群魔乱舞地胡闹起来。啤酒简直开疯了,实在不行,干脆上了白酒。林涛喝得尤其厉害,一来他身份特殊,二来他也喜欢这样的场面。罗堇喝得也不少。女孩子能喝酒的本来就不多,而罗堇的酒量却很不错,所以便主动成了众矢之的。
中文系一行人在学林酒家喝到连老板也看不过去了,亲自出马赶人。酒量好一点的还能自控,顶多走路呈S型。酒量差的当场就吐了,只得安排几个人架着回去。一行人就这么歪歪斜斜,满口胡言乱语地走在校园里。幸好那时已将近十一点,路上也没什么人。偶尔经过的一两个学生,都惊慌地避着逃走了。
林涛拉着罗堇脱离了大部队,钻进操场深处的林子里。潘金莲勾引武松用的就是酒。可惜这位小舅子乃是喝不倒的打虎英雄,潘金莲的招式算是用错了。
罗堇本该拒绝和林涛单独行动,她很清楚接下来将会发生一些什么。但是她没有。
她屏息凝神,怀着迫不可待的焦急和紧张,任由事态一步一步地逼近过来。那种感觉就像等待琴弦在不堪重负之下崩断一般。她脑子里回到了三年前,还是高中生的自己,坐在丁言暖气逼人的房间里,在等待丁言说:“脱衣服吧”。
事情总是在反复着发生。
于是,顺理成章地,林涛吻了她。
酒一下子涌了上来,让两具身体犹如瞬间点燃的干柴,夜晚凉爽的风更加速了燃烧。仓促,猛烈,毫无理由。
黑暗中,她看到那个男人欲火焚烧的眼,听着他急促的喘息,这一切是那么丑陋,她泛起一阵恶心。但是她控制了自己,努力与这情景交融在一起。
事实证明,两个月前的这一幕,诚如林涛所说,是酒精的作用。
面对这个曾向她求欢的男人,狡猾、虚伪、假做忏悔在他的眼睛里闪动着。她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愤怒。被损害的尊严让她产生了无可遏制的憎恨。她憎恨的不是林涛的背弃,而是自己的完败。她的这段爱情,被林涛定义得如此准确,分毫不差。
她身体里的伤口又开始隐隐作痛。
Stone To Death
父亲和母亲离婚之后,就搬出去住了。母亲得了癌症,央求父亲不要离开。但父亲还是和她离了婚。
他仍旧隔三差五地给罗堇打电话。问问她学习怎么样,在学校生活得怎么样,什么时候放假回家,之类的。
他不想疏远和女儿的关系。毕竟就这么一个女儿,无论和罗堇母亲的关系到了何等地步,女儿他还是宝贝的。
但罗堇根本不想和父亲说话,她希望父亲彻底把她给忘掉。尽管如此,每回父亲打来电话,她总是保持礼貌,有问必答,声音平和、恭敬,不透露出一点情绪。她认为这种礼貌是必要的,来显示他们现在疏远的关系。
事实上,罗堇的父亲并非不知道女儿对他的看法。以前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的时候,罗堇的冷漠,以及对他的蔑视就令他十分恼火。他时常对罗堇气急败坏,发无明火,想来是为了掩饰自己在女儿面前分外尴尬的处境。
父亲离开以后,罗堇反而觉得顺畅。家里的气氛不再像以前那么压抑。她心上的一根弦松掉了。她很高兴这种意外的改变。
罗堇不知道自己对于父亲究竟抱有一种怎样的感情。她蔑视他,恨他,同情他。可他毕竟是自己的父亲。罗堇十分矛盾,一个女儿对于她父亲所抱有的感情,可以像她这样的不堪吗?可是无论如何,她无法原谅父亲的残暴、低俗、自私、专横、缺乏教养,以及种种的不堪。她打心眼儿里蔑视这个男人。他竟然在她的生命中扮演了如此重要的角色,她的生命居然是依靠这样一个男人而存在并维系到现在的。
她根本无法去定义一个女儿应该对父亲所抱有的情感和态度。这令罗堇非常抓狂。
如果他是个与自己毫不相干的人,她会对他抱以善意的同情,甚至发自内心地可怜他。设法为他的种种举动寻找外部的因素,减轻他在世人眼中的罪过。
父亲因为抛弃他生病的妻子,而遭受了众人的唾弃和道义上严厉的谴责。他只能一个人远远地离开,躲避所有的熟人,去另一个地方生活。这是怎样的一种处境?即便罗堇恨他,也不得不开始同情他,为他感到悲哀。
伦理和道德就像洗衣机的脱水筒,它高速旋转,但是置身于伦理中心的人们却习惯于这样的速度,甚至觉得舒服,安全,悠然自得。同时,它又具有强烈的排他性,一旦有谁不跟随它的速度,马上就会遭到严厉的惩罚,甚至被无情地甩出去。一个洗衣机脱水筒般的机制,是无法令罗堇信服的。
她在《圣经》里读到,不遵守摩西十戒的人,要被众人用石头掷死。这一幕经常会不自觉地跑到她的脑子里去。
罗堇不时地梦见他的父亲——就像那些史书和电影里所描述的——被五花大绑,游行示众。看的人围满了所有的街道,他们咒骂他,朝他扔石头、鸡蛋、菜叶。她也站在人群里,但感觉人群离她又是那么远,似乎只有她一个人。她捡起地上遗落的一个鸡蛋,看着那个褴褛不堪,满是伤痕的男人,她犹豫是否要朝父亲扔过去。
鸡蛋在她手里握了好久,她终于举起手臂。但是,无论怎么用力,鸡蛋始终停留在她的手里,就是扔不出去……
丁言Ⅱ
和林涛分手之后,罗堇很想给丁言写信,但是她终究没有写。他们之间已经很久没有通信了。似乎丁言就这样从她的生活中彻底消失不见了。
高中毕业后,罗堇来到南京念大学,而丁言却考取了戏剧学院导演系,去了北京。刚分开的一年里,他们经常写信。丁言在信里向她描述后海、法源寺、北京的郊外,还说他们学校就在胡同里,巴掌大的地方。他说学校里的情况太复杂,人心叵测,明争暗斗。但他还是很喜欢这里,喜欢上表演课,喜欢在空旷而陈旧的排练教室里排戏。
罗堇一个字一个字仔仔细细地读丁言的来信,给他回信,也说南京的风貌,学校的情况,还说最近看的书。
她觉得自己是那样地爱丁言,甚至比以前在一起的时候更爱他,并且在信里一遍一遍地告诉丁言,她想念他。
她一丝不苟,虔诚而执着地坚守着她和丁言相隔万里的苦恋。18岁的罗堇相信她所无法定义的爱情。她坚定地相信和丁言的未来,他们会在一起。因为过去里都是证据。初恋的记忆仍停留在脑海里,那是像夏日的阳光一样猛烈而炽热,都不会因为时空的相隔而消失。至少罗堇是这样认为的。
罗堇每个周末从江北的学校坐车过长江大桥,来到江南。那一段长江宽广而平缓,天晴的时候,可以清晰地看到江上小船里的女主人抱着孩子坐在船头。要是阴天,江上一片雾气氤氲,水天接在了一块儿,江心洲在远处时隐时现。罗堇总是很注意地观察江面的细微变化,然后,写信告诉远在北京的丁言。
街上的梧桐树枝繁叶茂,一个陌生的城市,散发着陈旧而衰老的气息。罗堇一开始并不怎么喜欢南京,她希望自己是在北京。一想到在北京生气勃勃,准备大干一场,实现自己艺术理想的丁言,她就对南京这块古旧衰败,缺乏活力的地方感到气馁。
但是,南京这座城市的气氛恰如其分地装载了她的伤感和惆怅。
周末,她一个人在灰色的街道上行走,逛大学旁边鳞次栉比的旧书店,在西饼屋吃咖
喱鸡饭,或者在大学口吃便宜的牛排套餐,然后坐车回到江北的学校。
每天晚上11点,宿舍熄灯之后,罗堇通常无法入睡。学校附近不远的地方,有一段铁路。白天也能隐约听到火车开过的声音,但毕竟引不起人的注意。晚上就不一样了。火车的鸣笛和车轮轧过铁轨发出的金属碰撞声整夜整夜让罗堇无法入睡,她的耳朵异常敏感地倾听着,那些在夜色中开往北方的列车,里面的乘客已经进入睡梦中,明天清晨醒来便安然抵达。
她在黑夜里悄无声息地哭,让眼泪从她仰面躺着的脸庞上滑落下来,滴在枕头上。然后枕着火车的轰鸣,沉入梦境。
可是,她和丁言还是一点一点地黯淡下来了。变化的过程保持一种适时的慢,几乎让人毫无察觉。就像那些大桥长而平缓的引桥,一圈又一圈,感觉不到惊人的坡度,顺利地到达平地。
有一种无法克服的障碍,摧毁了那原始的猛烈的骄阳。
每次放假回家,碰到越发成熟的丁言,罗堇感到一次比一次陌生。但是她仍旧执拗地一次又一次投入久别的丁言的怀抱,甚至还很戏剧化地哭泣。
尽管罗堇在努力试图掩饰她和丁言的疏远,但是,信毕竟是一封封地少下去了。当她面对展开的白纸时,经常无从下笔,连称谓也无从定夺。在写下“你好”之后,脑子里便一片茫然。该抒的情都已经抒完了,该回忆的已经回忆完了,他们之间的空白自从分别的那一刻起,始终无法去填补,到现在已经大得惊人。丁言只不过活在她的记忆里,活在她对于初恋的留恋之中。
想必丁言早于她之前就对这种执拗的坚持感到厌倦了,巴不得罗堇速速醒来,终止这种令人难受的关系。
于是她不再提起丁言。并且在学期将近结束的时候,收起了摆在书桌上已经快一年的丁言寄给她的相片。相片上的丁言手提摄象机,穿着格子短袖衬衣,很帅气地站在那里。
罗堇下意识地看看自己,发现她还穿着高中时常穿的那件蓝色的短袖上衣。丁言曾经夸它很漂亮。
相隔一年后的今天,又是夏天,罗堇发现自己再一次地陷入孤独。
林涛和她分手后去了美国。她想写信给丁言,可是她知道不能。
十字架
在高考填志愿的时候,罗堇做了一个决定,无论如何也要离开家庭,到远离出生地的地方去上学。
那时父母尚未离婚,母亲已经病了一段时间。阴云般笼罩在家庭的上方。罗堇知道,母亲需要她的支持。如果她走了,父亲只能更加肆无忌惮。他长久以来,所给予妻子的,只是冷漠、蔑视以及不动声色的暴力。母亲受不了这个。
然而罗堇的意志令人可恶得坚定,以至所有相识或是不相识的人都要赶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她改变主意。在所有的努力宣布无效之后,又摇着头无可奈何地离去。
这加深了罗堇的厌恶,以至发展到了无可遏止的地步。因而更为坚定了离开的决心。
母亲听了她的决定之后也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低下头去,低低地叹了口气,说道:“好吧。我尊重你的选择。”一瞬间,罗堇愧疚地无地自容。她想说些什么,张张嘴,最终还是什么都说不出来。
罗堇的这个决定不能不说是一种逃避,她离弃了她的母亲。
她时常害怕地想,在她的血液里,是否无可避免地染上了父亲的遗传?
但是,罗堇的内心里似乎有一种毅然决然的憎恨,盼望着能够脱离这个貌离神离的家庭,脱离父亲的冷漠、残暴,脱离母亲的怨天尤人,她的卑微和可怜。
这所有的一切在她心头堵塞了太久的时间,让她感到窒息。
她所能做的,只是紧紧闭起眼睛,像一只待宰的羔羊,束手就擒,等待着一个接着一个,无法预料的苦难。
这一回,罗堇在母亲和自己之间作出了选择,她选择了自己,而抛下了母亲。
两者只能选其一,她别无选择。
她无法从母亲那里寻找到她所要的证据。只能去别的地方寻找。
她将像父亲一样,遭受到世人暗暗的唾弃,也将遭受她自己的唾弃。这是压在她肉体上,无法卸下来的沉重的十字架。
唯有一样事情,能让罗堇感到快慰,那就是写诗。她非常清楚被称为一名诗人的可笑和滑稽。即便是在中文系,最有可能接近文学的地方,也显得如此可笑。她只能一而再,再而三地向室友隐瞒。这件唯一使她感到快慰的事,同时又让她感到无地自容。
宿舍每到11点就准时熄灯,在这之后,除了睡觉,躺在床上发呆以外,别想再干任何事情。室友们都习惯了早睡早起,无法容忍一个夜猫子一样的人在她们的睡眠时间仍然清醒。她也不好意思在悄无声息的狭窄空间里挪动脚步,发出哪怕是细微的声响。
她必须准备两张面孔,或是更多张,试情况而定。在宿舍里,她每晚十一点准时躺到床上,盖好被子,睡觉,或是加入室友的谈话,更多的时候,则是苦思冥想。她早上随着室友的闹铃八点起床,或是更早一些,视上课的早晚而定。刷牙洗脸,收拾东西。
吃零食,照镜子,洗衣服,看书,凑热闹。像所有的大学女生那样听话,规矩,小家碧玉,关心衣服,容貌,谈论男生,倒在床上大吼大叫。
但是她很清楚自己的内伤在哪里,在无法入睡的黑夜里她摸得到它。就像从石头里挤出血来。
她迫切需要一个没有人的地方,得以摆脱旁人和作息时间的干扰。宿舍、教室、图书馆,都不可能是。学校里所有的公共场合都是舞台,她尽量不卷入其中。尽可能地过一个人的生活。
但是无论如何,那些纷扰仍旧杂乱地堆积在她的心头。
当初她毅然决定离家,不正是想摆脱纷扰的吗?究竟怎样才能摆脱呢?
乱七八糟。
满世界都是现象。却没有证据。
严肃的时刻
八点五十分。起床。拉开窗帘。上厕所。刷牙。洗脸。烧水。沏茶。打开电脑。
沈苏上班去了。我一个人在家。一周的五天里,通常都是这样的。
我在写一篇小说,主人公的名字叫罗堇。我不大喜欢这个名字,也搞不清楚这个名字究竟从何而来,蹦进我的脑袋里。但几乎在我所有的小说里,我都把女主角起名为罗堇。
桌上有昨晚吃剩的半包巧克力饼干,我一面就着新沏的茶,一面吃。左手握着鼠标,拉动光标,眼睛在电脑屏幕上浏览。小说已经写了一万多字了,那个叫做罗堇的女孩子重又陷入了孤独。
我在想象她孤独时的表情,她的手,她的眼睛。仿佛看到她一个人坐在那里吃饭,专注地读一本小说,尽量躲避人群。
这是无比严肃的时刻,仿佛一切都与自身相关。
世界上有一个人在什么地方哭,他无缘无故地哭,他在哭我
世界上有一个人在什么地方走,他无缘无故地走,他走向我
世界上有一个人在什么地方死去,他无缘无故地死去,他看见了我
隔壁的音乐开得很响。通常在工作日的上午时分,应该是很安静的。只有老人们低微的絮语。但今天却一返往常,隔壁显然没有去上班,劣质音箱里在放很吵很响的Beyond的歌。
头微微胀痛。对着空白的屏幕,竟一个字也写不下去。
沈苏Ⅰ
白天我独自在家,看书,写小说,给自己做午饭,给沈苏洗衣服。傍晚沈苏下班回家,我们一起出去吃饭,或者把饭买回来吃,偶尔也自己做饭。之后,我在桌子的一头继续看书,或者写小说,沈苏看报纸,或者干点什么别的。
他时不时绕到我的背后,看我在电脑屏幕上一点一点地写着的小说。他说:“罗堇这个名字挺好听的。以后你就叫这个名字吧。”我说,“不好。这个名字一点都不好听。”
南京的夏天总是很闷热。入梅之后,一连几天的暴雨倒是把这个火炉浇了个透,然而仅仅凉爽了两天,气温又开始集聚回升,而且由于下雨的缘故,反而更加闷热了。气压低得直往心头上压过来。
这是我和沈苏一起度过的第一个夏天。我已经大三,基本脱离了学校。
上周末,雨终于停了。我和沈苏坐了近两个小时的车,回到江北的学校,终于把家给搬完了。本来以为没多少东西,可一收拾,才知道,三年时间里竟然囤积了不少东西。书、衣服、信件,拉拉杂杂一大堆。
等好不容易收拾停当,两人已经累得腰酸背痛。想想如果以后还要再搬家,真是件要命的事。没高兴出去买晚饭,就拿家里还剩的两包方便面一人泡了一包,当作晚饭解决了。吃完后,我坐在地板上,处理那一大堆信件。
多数是我以前的男朋友丁言从北京给我寄来的,还有一些高中同学的信,明信片,贺年卡什么的。那时侯我和丁言通信非常频繁,几乎一星期三封。收信员总是在上课的时候把他的信交到我手里,每回少不得要被同学挪揄一番。
我把那些信一封一封抽出来重读一遍。他的信清一色是白色的长型信封,A4打印纸,上面用黑色钢笔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字。每次不多不少,总是写满一张纸。
事情已经非常明了。他在后来的信里已经给了我很多暗示性的话语。可惜那时的我连一星半点也读不出来。人过境迁,才终于把当初的判决书给读懂了。
重读那些信件,毕竟让人无限伤感。许多珍贵的东西竟然就从这字里行间,一折一展中,悄然逝去了。而当事人却浑然不觉,徒增几道伤口。
前几天我给丁言发了短信,问他什么时候放假回家。我觉得现在我终于可以摆脱过去,坦然地面对他了。
然而,我并没有收到丁言的回信。
沈苏一个人闷在房间里看电视。想是心情也有些复杂。毕竟这厚厚一叠信代表了我的过去,它属于另一个男人。
我说:“这些信没用了。都撕了。”
他说:“留着吧。撕了多可惜。”
两个月以前,四月份的时候,沈苏找到了这里的房子,从原来的住处搬到这里的时候,我去帮他收拾东西。两人在他的小屋里一边放着高小松的校园民谣,一边打包、捆扎。
他也保存着一大堆信件和照片。我逗着他玩,硬是要抢过去看。他起初还笑着追我,抢我手里的东西。可是突然间,他猛的擒住我的双手让我动弹不得,一把抓过我手里捏着的信和照片,狠命将它们撕个粉碎,扔得满屋子都是。然后又抄起桌上的镜子掷在地上,镜子顿时粉身碎骨。他的表情严肃,动作凶狠,看来是真的发火了。
我被惊呆了,蹲在床边哭起来。
他跑过来安慰我。我一把推开他,惊魂未定,心里又气得不得了。
没想到,他就干脆蹲在那里,淅沥哗啦地哭起来。
帮沈苏搬完家,我还是回学校住。
那天凌晨六点多,我还在睡梦当中,手机突然铃声大作,是舅舅打来的电话。
“你妈妈昨天夜里吃安眠药……”
局外人?
爸爸在外面有女人的事情,在家里似乎早已变成一个公开的秘密。但两人都是极要面子的人,谁都没有挑明。爸爸小心翼翼地周旋,妈妈也权当什么都没有发生。这个家庭已经凑合了将近二十年,又何必为了名存实亡的爱情而闹翻呢?
但是,为什么这件事在一瞬之间东窗事发,演变到白热化的境地?
爸爸向妈妈提出离婚。妈妈受不了,在家里吞下一瓶安眠药,把门锁得紧紧的,等被发现送到医院的时候,人早就断气了。我在想,其实妈妈并不需要吞安眠药,她本身就快要死了。癌症已经将她消耗殆尽。她吞下药,只是替死亡加速一些脚步,亦或是站在道德正确的一边,再替父亲加重一些恶名罢了。
在家呆了一个礼拜,看着妈妈的尸体被送进焚化炉,看着一张张哭天喊地的面孔,大脑中一片空白。
回南京的那天,沈苏来火车站接我。
我身上还穿着参加葬礼时穿的丧服,但是黑臂章是已经拿掉了。两人也没说什么。他从包里掏出一支烟递给我,接过我手里的包。
沈苏低着头走了一会儿,突然对我说:“要不你别住宿舍了,搬来和我一起住吧。”
我说:“不行啊。学校里管得严。等放了暑假再说吧。也不远了,就两个多月了。”
其实我心里挺想搬过去住的。妈妈的死让我面临着新的处境,我需要一个安静独立的空间来把整个事情思考一遍,理清脉络,消化一些情感。而宿舍的气氛实在是压抑得很,尤其是今年刚开学的时候冰激凌猫和飞鸟之间为了争夺奖学金而引发的一系列恩怨全然将原本就空间不大的宿舍全然霸占了。
我觉得这些人和事都很龌龊,而一直试图做一名局外人,超然于身边的纷争。但那是多么困难的一件事,唯一的方法,就是冷漠。
就像加缪在《局外人》里的第一句话:“今天,我的母亲死了”,我也可以这样说:“今天,我的母亲死了”,或者,“今天,他们在为了名利而争斗”。
然而,我的灵魂就是纯洁的吗? 不。
只是,我唯一可以确定的证据,就是我的母亲死了。
沈苏Ⅱ
我和沈苏是在去年年底的一个诗歌朗诵会上认识的。
这中间的整个过程和一些细节,我在我的小说里不再详述。原因是沈苏最近也在写一篇小说,他的描写很详细,而且带着他的小说一贯的讽刺调侃,应该比我的行文要精彩得多。只不过在他的小说里,沈苏不叫沈苏,罗堇也不叫罗堇,他们分别有另外的名字。
其实在朗诵会之前,我们就有一些接触。偶尔的机会,我给沈苏所在的诗刊投过一次稿,他给我写了回信,说是诗歌虽有品质,但还嫌稚嫩,需假以时日。
我一看,便知是美其名曰的退稿。也没多在意,就把这事扔在了一边。直到朗诵会上,两人一见面,才认识了写信的双方,我自嘲一番,大家笑笑也就过去了。
第一印象也不是特别好。在我的感觉里,沈苏很平凡,甚至有些庸俗。虽然他也算得上是圈子里小有名气的诗人,从大学时代开始就斩露头角,但是他更像是个编辑,喜欢对人评头论足,喜欢时不时发表一下自己对诗歌的理解,且好为人师。他年龄不大,才比我大四岁,但给人的感觉却是相当老成。我对这一号人向来有一丝抵触的情绪,总觉得庸俗,带着点狭隘的自以为是。
沈苏对我却颇有好感,朗诵会后不时地约我出来吃饭、见朋友之类的。我推脱了几次,碍于情面,也去了几次。
沈苏私底下其实是个很内向的人,和在公开场合的时候有些不同。一块儿吃饭的时候,他总是显得闷闷不乐,沉默寡言,也并不见他动筷子,只是一味地喝酒。问他怎么了,他嗓音低低地说:“工作挺累的。”这一点倒是增加了些许我对他的好感。
寒假回家,沈苏经常半夜一点给我打电话。
“怎么了?”
“我睡不着。”
“你这时候打电话,万一我睡了呢?”
“那,就跟你说声晚安。”
……
一副很无辜的样子,真是又好气又好笑。
然后,我就决定跟他好了。冲着他半夜也不睡觉这一点。
蓝朗
认识沈苏以前,蓝朗就已经出现在我的生活中了。
其实,那次诗歌朗诵会就是受他的邀请,我才去的。
蓝朗是个颇有些名气的导演兼作家,四十岁,人精瘦干练,显得很年轻。曾经留学法国学了三年的电影,后回到南京发展。
去年校庆的时候,蓝朗受我们系一名搞戏剧的老师邀请,作为特邀嘉宾,出席了开幕式话剧《雷雨》的演出。那时侯,我正好在《雷雨》里扮演蘩漪。
演出结束后,蓝朗特意上台来和我握了握手,说:“表演得很不错,以后有机会合作。”并且互留了电话。这意外的待遇让我着实有些受宠若惊。
那一阶段蓝朗正在酒吧里搞一些小型的实验话剧,演员多是艺术学校或者大学话剧社的学生。之所以不用职业话剧演员,一来是考虑到成本问题,二来,学生话剧不受章法约束,实验性更强一些,正符合蓝朗的初衷。
后来蓝朗确实打电话找我参加了几部小戏,大都是戏剧沙龙形式的。大家在酒吧里围坐一圈,中间空出来的就是演出场地,气氛也比较轻松,演员可以和观众直接交流,观众边看戏边评论,并且可以根据观众的意见临时改变剧情的发展。
这种演出比《雷雨》轻松得多了。那时为了演好蘩漪,不知道下了多少工夫。实在没办法,我就一个人躲到学校后山的树林里,一遍遍地练习发疯,拿捏喊叫、狞笑、脚步、手势的尺度,等到终于练成了,可以当众“发疯”了,差点把自己也搭进去。
而蓝朗的戏根本不需要这样投入,也不需要多少表情。他要求演员和角色要有布莱希特的“间离感”,不能入戏太深,而要带有批判的眼光审视角色。于是演起来就很轻松了,人只要全身放松,在台上晃悠,就大致可以了。
演出完之后,就是喝酒和派对,一直玩到深夜才散。
我的生活因此而变得放纵颓废。学校的课基本不去上了,就靠几个要好的朋友帮忙点名、交课堂作业。遇上一连几个晚上都有演出的时候,干脆宿舍也不回了,整天在城里泡着。上午睡觉,下午排练一会儿,晚上演出,之后就去吃宵夜,玩到凌晨再去睡觉。
蓝朗经常带我回家住。
他在紫金山脚下有一套自己的别墅,已经结过婚,但妻子似乎并不和他一起住。我出于好奇,问起他的婚姻和妻子。蓝朗摸摸我的头顶,开玩笑地说:“小孩子怎么可以问大人的事呢?”说完就招呼保姆:“阿姨,给她拿点冰激凌吃。”
在和蓝朗的关系上,我一直处于被动的境地,这让我觉得自己很可耻。
蓝朗在法国呆了很多年,见过世面,有钱有品位,加上他的才华、成就、名誉,的确是个很有吸引力的男人。
和他在一起,能够满足一个女人所有的虚荣心。但是,我之所以选择这种屈辱的交往,更大程度上,是考虑到他在文艺圈子里的名气能够带给我不小的帮助。我希望尽快地看到成功,自己的才华受到瞩目和赏识。
但是,这能成为爱情的证据吗?
后来,跟沈苏好了以后,我把和蓝朗的事告诉了他。他问我:“那你和我在一起是不是也因为我在诗歌圈子里的名气呢?”
我笑笑,“你哪里有什么名气啊。”
沈苏有时候就是这样的孩子气。他过分地爱我。他经常用绝望的眼睛盯着我看,说他很爱我,不能没有我。他是想等着我说,我也爱他。
他的绝望和执拗让我非常担心。我看着他的眼睛,眼珠是浅褐色的,那是一种忧伤的颜色。他就这样地看着我,说他愿意为我去做任何事情,他这一辈子只爱我一个人。
我感到恐惧,开始觉得,和沈苏在一起,或许是个错误。
明信片
去年暑假将近尾声的时候,我放假在家,往蓝朗的别墅给他寄了张明信片。明信片正面是倪瓒的《寒松图》,背面是按着温庭筠《酒泉子》填的一首小令。我的古典文学学得不是很好,所以填这首令费了老大功夫。曰:
“驿外断桥,残柳落花无数。万家灯,炊烟暖,一山隔。黄昏泣露默含愁,千里长亭
短。待重逢,花又落,恁堪折?”
主要是想附庸风雅一番,讨蓝朗的欢心。
寄出后,一直没收到蓝朗的回音。我还在想,是不是邮局给寄丢了,或者蓝朗懂得古诗词,贻笑大方了?
假期结束回到南京。一次去他家,正好有一封E-mail要发,需要借他的电脑一用,于是进入他的书房。出于一些名流人士的独特的脾性,蓝朗的书房一直是比较私密的场所,一般人包括他的妻子,都不让随便进去的,连保姆进去打扫房间也要征得他的同意。这一回我算是享受到特殊优待了。
我正在电脑上打字,眼光偶然间瞥到书桌旁的字纸篓里,有一些撕碎的纸片让我感到分外眼熟。我弯下腰,捡起其中一片,背面正是我的字迹。已经被撕得粉碎,看不出原来的样子了。尤其是落款的地方,更是被小心翼翼地销毁,完全无法辨认。
我克制住了自己的怒火,平静地走出书房,和蓝朗道别。
“这么快?”
“是啊。谢谢你。再见。”
同时,我又感到大大的快意。我找到了一个证据。
我换了张手机卡,从此以后再也没见过他。
反复
蓝朗对待我的明信片的方式让我想起了和丁言的第一次不成功的性交。
外婆去世的那一年寒假里,我第一次去了他家。那天他的父母正好都出去了。他把暖气开得很足,这样,即便是赤身裸体,也不会感到寒冷。
我看着他从父母的抽屉里取来避孕套,把自己的器官塞进去。那粗大肿胀的男性的东西鼓鼓囊囊地塞在透明的塑料薄膜里。它徘徊在我身体之外,显得无比丑陋、恶心,处境尴尬而滑稽。我无法与这样的东西融合。
丁言悻悻地穿上衣服。在我临走的时候,他开始仔细地检查家里每一处我待过的地方,客厅里,床上,卫生间。他躬着身子,细细地查看,拾起我掉落的头发,消灭所有的证据。“我妈的鼻子很尖。”他向我解释道。
我嘲讽地看着他的后背,他猥琐地躬在那里,像一个正在手淫的男人,擦掉自己的液体。
最近几天里情绪一直烦躁得很。天气越来越热。
罗堇再一次地陷入孤独。
写到这里似乎被搁浅了。
经济上也成了问题。因为搬家而欠下了一些外债,债主已经催过好几次。并且,再过一个月,房租也快到期。沈苏所在的刊物效益不好,一个月只拿一点微薄的工资,根本拿不出多余的钱还债、续交房租,生活上也开始捉襟见肘……
隔壁的音量依旧吵得人头痛,Beyond总算放完了,可接下来却是更烂的迪士高。没法写下去了,索性关了电脑,把脏的床单被套全部拆下来洗掉。洗完之后,整个人累得瘫在床上。
突然,手机响了。是樱王打来的。
“喂,罗堇啊,我在学校实在是呆不下去了,快闷死了。我来找你吧。”说完,电话就断了。
樱王是我极少的几个朋友之一。她最近比较郁闷,原因是她喜欢上了低她一届的一个师弟,但那小师弟似乎无法接受她这个师姐当女朋友。
“昨天晚上我们出去喝酒,然后他吻了我。”樱王一进门就劈头盖脸地说了一句。
“那不挺好嘛,你的心愿达成了。祝贺。终于把小师弟泡到手。”
“可是他今天早上找我,对我说他昨天吻我是因为喝醉了,还说他对不起我。”
“……”
“最让我无法接受的是,他说他根本一点也不爱我。他只拿我当师姐看待。”
“那你怎么办?”
“我现在挺恨他的。”
事情似乎一直都在反复。樱王倒是为我提供了一种证据。
我能够想象樱王在无人的夜色里,看到的是怎样的一张男人的面孔。酒醉的,贪婪的,充满情欲的。然后,他又在某一天突发奇想般的,发现了自己根本不爱她,并且义无反顾地要甩掉她。
大学二年级时,我的男友林涛在去美国之前,为了要彻底甩掉我,提出和我分手。
他说那天晚上他喝多了才吻我的,其实他并没有爱过我。
阿兰•罗伯-格里耶在小说《反复》的扉页上引了克尔凯郭尔的一段话:
反复与回忆是同一种运动,却在相反的方向展开;因为,人们回想起来的,是曾经有过的:所以是一种转身向后的重复;而反复从本来意义上说,则是一种转向前的回忆。
转身,向前或是向后,于是,反复,回忆。
我们在一起两个月后,一天夜里,他突然对我说他从没有爱过我。
于是,我决定要报复他。
我连逼迫带诱惑,拽着他坐上了进城的车。已经是晚上十二点,车一路狂奔。
感谢我与丁言不成功的性交,那时我还是处女,然后我逼迫林涛和我性交了。
我很快意,一种说不出的快意。我觉得我这样算是复了仇了。我一滴眼泪也没有流。
樱王走了没多久,沈苏回来了。
我累得半死,把晾在外面的一大堆被套床单和衣服提进来,把饭放在电饭锅里,就开始扫地拖地板。而他却占着电脑一个劲儿地扫雷,神情煞是专注。
我气不打一处来,心里的火一下子全部往外窜出来,于是劈头盖脸地就骂过去:“你死人啊!我白天在家洗衣服、洗床单,我小说一个字也写不下去。你却在单位里打游戏上网。晚上我做饭扫地,你一回来又玩游戏,像个没事人一样。我凭什么伺候你啊!?”
骂完把扫帚一扔,气得饭也不吃,一头栽倒在床上,眼泪哗哗哗地就淌出来了。
沈苏被我骂得愣住了,一声不吭地走进卫生间,把门锁上了。
这是我们吵架时他通常的习惯。
褪色的白
最初的浪漫已经从我和沈苏之间消失了。
我躺在床上,闭着眼睛,回忆起我和沈苏在一起的一些事情。
那时候,他经常来纠缠我。周末我到城里来,他请我吃饭。一直磨蹭到末班车的时间,我不得不走了,他就绝望地拉着我的手,低声嘀咕着:“要不别走了吧……”仿佛一种哀求。
我给他取了个绰号叫苏蘑菇。
他很高兴,说:“我就是一只蘑菇。我是大森林里最乖巧、最帅的蘑菇!”
情人节的时候,他没钱请我吃饭,给我买礼物,就去买了一朵白玫瑰送给我,然后和我一起在街上游荡了整个晚上。
后来,我们很要好的时候,他经常叫我小姐姐。
这些事情想起来,还是很浪漫,很动人。但我觉得那已经是非常非常遥远的事情,仿佛不是发生在几个月以前。
不合时宜的红
醒来的时候,沈苏已经上班去了。
阳光透过红色的窗帘照进屋子里来,红色的光带着阳光的热度,更让人感觉到热。我背上开始微微冒汗。
窗帘是一块红色的纱,一直垂到地上。当它被风微微吹起的时候,看上去非常美,好像它的背后就是夏日猛烈而炽热的骄阳。
我躺在床上环顾四周。房间是我和沈苏花了一个月时间一点一点布置起来的。四周的墙壁重新粉刷过,铺了暗色花纹的地毯,床单和被套都是新买的。当初把柜子漆成蓝色时我就有些后悔。窗帘是红色的,红和蓝的组合,看上去很极端,很暴躁。但要操心的事情太多,也就顾不得改正了。
总体来说,房间还是很漂亮的。后来我又在逛街的时候买到了蓝印花布,于是买回来当作桌布用。沈苏搬进去住的那天,我去买了个大红灯笼,挂在客厅里。
但是,随着夏天的到来,红色的窗帘变得越来越不合时宜。透过红色的阳光变得燥热起来,有时候让人汗流颊背。
我和沈苏开始经常地争吵,为了经济,为了许多日常的琐事。我不停地挑他的毛病,不留情面地训斥他。但是吵过以后,往往又很快和好了。
看看表,八点五十分。起床。
又是一天。刷牙、沏茶、打开电脑。也许今天会有一些不同。也许不会,就像所有的以往一样。
沈苏昨晚又在向我哀求。无论我怎么发脾气,他总是向我哀求,他不停地咕哝着:“我会改的,会的。我真的很爱你的……”
我很清楚,接下来,我会若无其事地给他的单位打电话,他会在电话里向我撒娇,问我有没有吃午饭。傍晚,他会准时回家,然后,我们一起去吃晚饭。然后,再为了一点什么事情而争吵。我发脾气,他躲进卫生间。卫生间里有我新摆放的一束栀子花。他就坐在马桶上,对着那一束花发呆。
然后,又是新的一天。
我突然对这一切感到厌倦。我的小说,那个叫罗堇的女孩子,沈苏,红色的窗帘。
故事在等待一个结局,可是,它根本没有结局。无论是对罗堇,还是对我来说。我所要做的,只是做一些改变。
比如,先把红色的窗帘换掉。
2003.6.第一稿
2003.8.修改
2013.5.改了一下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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