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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保尔小说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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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6 10:46:5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没有名字的东西》奈保尔
  

      波普自称是个木匠,可他的建造物只有自家后院芒果树下的那个马口铁小工棚。就是这么个小工棚他也没有盖完。他懒得给屋顶上的马口铁皮钉钉子,只在上面压了几块大石头。一到刮大风,屋顶就像散了架似地发出乒乒乓乓的可怕声,随时都有飞走的可能。
  不过波普可从不闲着。他总是在锤呀、锯呀、刨呀,忙得不亦乐乎。我喜欢看他工作。我喜欢那些木头——乔木、香树和蟾蜍树的香味,我喜欢那些木屑的颜色;也喜欢那些锯末像粉一样撒在波普卷曲的头发上。
  “你在做什么呀,波普先生?”我问。
  波普总是说:“啊,孩子!这个问题提得好。我在做一个没有名字的东西。”
  我就喜欢波普这一点。我觉得他就像个诗人。
  一天我对波普说:“我想做点东西。”
  “你想做什么呢?”他说。
  我一下子还真想不出到底要什么。
  “这不,”波普说,“你也在想一个没有名字的东西啦。”
  最后我决定做一个鸡蛋架。
  “你做这东西给谁?”波普问。                                                           
  “妈妈。”
  他笑了笑。“你想她会用这东西?”                                                
  你别说,我母亲还挺满意那个鸡蛋架,用了差不多一星期。后来她好像把它给忘了,又开始像过去一样往碗里或碟子里放鸡蛋了。
  我将此事讲给波普听,他笑道:“孩子,要做东西就要做没有名字的东西。”
  我为博加特的裁缝店写了招牌以后,波普也要我为他写一个。
  他取下夹在耳朵上的一支红笔头,琢磨着该怎么写。起先,他想称自己是个建筑师,但我劝他放弃了这个主意。他的拼写老不确切。写好后的招牌如下:
  建造理由及承包人/木工/  家具师
招牌由我执笔,所以我还在右下方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波普喜欢站在招牌前。不过不熟悉他的人前来咨询时,他总不免有点紧张。
  “你问那个木匠伙计?”波普总这么说,“他早搬走了。”
  我觉得波普要比博加特随和得多。博加特很少同我说话,可波普却特别健谈。他谈的都是关于生死、工作之类的严肃话题我发觉他真地爱跟我说话。
  但在街上,波普却不是招人喜欢的人。倒不是他们觉得他有神经病或是个大傻瓜。哈特常说,“你们听,波普也太傲气了。”
  这么说波普不公平。波普有个习惯。每天早上总要拿着一杯朗姆酒站在大街的人行道上。他从不喝杯里的酒 。但只要见有熟人,他就用中指沾沾酒,再舔舔手指,然后朝熟人挥挥手。
  “我们也买得起朗姆酒呀,”哈特常说,“但我们就不像波普这样炫耀。”
  我自己倒从来没这么想过。一天我向波普问起此事。
  波普说:“孩子,早晨太阳刚出来,天还有点凉,你一起床就能出去走走,一边晒太阳,一边喝点朗姆酒,你会觉得很舒服。”
  波普从不挣钱,都是老婆出去工作。好在他们没有孩子,这样倒也方便。波普说,“女人爱干活就让她们干吧,反正男人也干不好。”
  哈特说,“波普娘娘腔,不是个好男人。”
  波普的老婆在我学校附近的一个大户人家做厨娘。以前,她下午常等我,然后带我去她的大厨房,还给我好多好吃的。我唯一不喜欢的就是我吃东西时她坐在一旁盯着我的样子,好像我是为她吃似的。她让我叫她阿姨。
  经她介绍,我认识了那个大户人家的园丁。他是个棕色皮肤的漂亮男人。他很爱花。我喜欢他照看的花园。花园里的花床总是黑幽幽、温漉漉的,草坪上的草长得又绿又水灵,又经常修剪。有时我帮他给花床浇水。他常把割下的草放在一个个小袋里,让我拿回家给我妈。草对于老母鸡可是好东西。
  有一天,我没见着波普的老婆。她没在等我。
  第二天上午,我也没见波普在人行道上用手指沾杯里的朗姆酒。
  那天晚上,我还是没看见波普老婆。
  我发现波普在他的工棚里伤心。他坐在一块木板上,拿木屑在手指上缠来绕去。
  波普说:“你阿姨走了,孩子。”
  “去哪儿了,波普先生?”
  “啊,孩子!这个问题提得好,”他说到这便再没往下说。
  后来,波普就发觉自己成了受欢迎的人了。这个消息不胫而走。一天埃多斯说:“波普怎么了?像是他没有朗姆酒了吧。”哈特听后跳了起来,差点给了他一巴掌。打那以后,大家经常聚在波普的工棚里。他们谈板球、足球和电影——什么都谈,除了女人——就是想让波普高兴。
  波普的工棚里不再有锤子和锯子声。木屑闻起来也不新鲜了,颜色也变黑了,几乎像烂泥一样。波普开始酗酒,他喝醉以后我可不喜欢他。他身上一股朗姆酒味,经常大哭大叫,然后就发火想打人。这使他被那帮人接纳了。
  哈特说:“我们过去错怪了波普,他是个好汉,和我们一样。”
  波普喜欢这些新伙伴。他生性健谈,对街上那帮人也总是挺客气,他一直很奇怪自己会不受欢迎。现在他好像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了。但波普并不高兴。这友谊来得太晚了点。他发觉他并不像他期望的那样喜欢那帮人。哈特竭力想让波普对其他女人感兴趣,但是波普做不到。
  波普从不以为我年纪小,有些话不该对我讲。
  “孩子,等你到了我这把年纪,”有一次他说,“你会发现你一心喜欢的东西一旦得到后,你就不再会珍惜它们了。”
  他讲话就这个风格,像谜一样。
  终于有一天,波普离开了我们。
  哈特说:“他不说我也知道他去哪儿了。他是去找他老婆了。”
  爱德华说:“你想她会跟他回来吗?”
  哈特说:“等着瞧吧。”
  其实,我们也用不着久等,报上很快就报道了此事。哈特说果不出他所料。波普在阿里马打伤了一个男人,那男人拐走了他老波。那人就是以前给过我许多袋青草的园丁。
  波普倒没出什么事,只是被罚了点款,要不然他们也不会这么轻易放过他。当地的法官警告波普以后最好不要再去骚扰他老婆。
  他们编了首关于波普的小调,那年这首歌很流行呢,它是狂欢节的进行曲,安德鲁斯姐妹合唱团为一家美国录音公司演唱了这首歌:
  有位木匠小伙计去了阿里马
  为寻一个小活宝名叫伊梅尔达。
  这可是米格尔街的大事迹。
  在学校,我常对人说:“那个木匠伙计是我特别好,特别好的朋友。”
  在板球场和赛马场,哈特逢人便说:“认识他吗?天哪,我和那老兄过去整天在一起喝酒。乖乖,他真有海量。”
  波普回来后完全换了个人。我一跟他说话他就对我大吼大叫。哈特和其他人一带着朗姆酒 去工棚看他,他就把他们轰了出去。
  哈特说:“你们看,女人把那家伙整疯了。”
  往日那熟悉的声音又从波普的工棚里传了出来。他拼命干活。我真想知道他是否还在做没有名字的东西。但我害怕没敢问他。
  他往工棚里拉了一盏电灯,开始在夜间干活。他家门外总停着许多车子,将东西拉进拉出。后来波普又忙着漆房子,将房子漆成大绿色,又将屋顶漆成大红。哈特说:“这家伙准疯了。”
  又补充道:“怕是他又要做新郎官了。”
  哈特没有全说错。 大约两星期后的一天,波普回来了,还带来了一个女人。是他老婆。我阿姨。
  “女人就这个德行,”哈特评论道,“她们喜欢的就是这种东西。不是那个男人。是那幢新漆的房子,和屋里那套全新的家具。我敢跟你打赌,要是阿里马的那个男人也有所新房子和新家具,她就不会跟波普回来。”
  不过我不在乎哈特怎么说。我很高兴。又能看到波普早晨端着朗姆酒站在外面,用手指沾沾酒同熟人打招呼,真令人高兴;我又能问:“你在做什么呀,波普先生?”并得到的还是那熟悉的回答:“啊,孩子!,这个问题提得好。我在做一个没有名字的东西。”
  波普很快又恢复了过去的生活方式,他仍然把时间都花在做那没有名字的东西。他又停止了工作,他老婆又到我们学校附近的那户人家做了厨娘。
  波普的老婆回来以后,街坊几乎生了他的气。他们觉得以前对他的同情受到了嘲弄,都白费了。哈特又说道,“我早就讲过,那个该死的波普就是太傲气。”
  但是现在波普不在乎了。
  他常对我说:“孩子,今晚回家祈祷吧!愿你像我一样快活。”
  后来发生的事太突然,我们都不知道会出这种事。哈特也是读了报纸后才知道的。他总爱读报,常常从早上10点一直读到晚上6点左右。
  哈特叫了起来:“我看到了什么?”他把那标题拿给我们看:小木匠被捕入狱。
  这太不可思议了,原来波普是个作恶多端的梁上君子。所有那些新家具,用哈特的话说都不是波普做的。他偷来别人的东西然后把它们重新组装起来。实际上他偷的东西太多,有时只好把不要的那些卖掉。他就是这么被抓住的。现在我们才明白以前为什么总有许多车子停在波普家门口。他什么都偷,就连他装修房子用的油漆和刷子也是偷来的。
  哈特说出了我们大家的心里话。他说:“这老兄真笨,为什么他要去卖他偷来的东西呢?告诉我。为什么?”
  我们都认为他这么做确实太蠢。可是,我们打心眼里佩服波普,他是个真正的男子汉,也许比我们谁都强。
  至于我阿姨……
  哈特说:“他被判了多久?一年?就算表现好提前三个月释放,也有九个月。我断定她也只能尽三个月的妇道。过了这段时间,米格尔街就不会再有伊梅尔达这个人了。”
  但是伊梅尔达从未离开米格尔街。她不仅继续干着厨娘的活,还开始帮人烫洗衣服。街上没有人同情波普,他做了见不得人的事罪有应得。况且这种事大家都司空见惯了。他们只是可怜伊梅尔达一个人还要坐守空房。
  波普回来后成了英雄。他成了那帮小子中的一员。他混得比哈特和博加特都强。
  但对我来说,他变了。这种变化使我伤心。
  回为他开始干活了。
  他开始为别人做莫利斯式椅子、桌子和衣橱。
  有一次我问他:“波普先生,你什么时候再做没有名字的东西呀?”他竟臭骂了我一通。
  “你他妈的真讨厌,”他说,“快滚开,否则我非揍你不可。”

选自V.S.奈保尔/著《米格尔大街》 张琪/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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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6 10:47:43 |只看该作者
《曼曼》  奈保尔
   


  米格尔街上的所有人都说曼曼是个疯子,所以大家都离他远远的。曼曼疯没疯,我说不准,我能想出许多人他们比曼曼可是疯多了。
  反正他看上去并不疯。中等身材,体形瘦弱,相貌倒也不坏。他从不像疯子那样盯着你看。和他说话,你准会得到非常合情合理的回答。
  不过他也确实有些怪癖。
  每逢选举,不论是市镇议会选举还是立法机构选举,他都要参加,而且总要在选区中到处插上标语牌。牌子漆得很考究,上面总是那句话“投票”,下方则贴着曼曼的照片。
  每次选举,他得到的选票总是正好三张。这一点我觉得很蹊跷。就算曼曼投了自己一票,那其它两张选票又是谁投的呢?
  我问哈特。
  哈特说:“伙计,连我也说不清。这确实是个谜。也许是两个爱开玩笑的人。不过这爱开玩笑的人不断地做同一件事也真是有意思。想必他们也像曼曼一样疯。”
  那两个给曼曼投票的疯子到底是谁,很长时间一直困扰着我。每次我看到人有做事稍有古怪,我就会想:“是不是他给曼曼投的票?”
  小城就这么大,竟有这么两个神秘的人。
  曼曼从不干活,可他也从不闲着。他对字、特别是写字格外着迷。为了写好一个字,他会花上一整天的功夫。
  一天我在米格尔街的拐角处碰到了曼曼。
  “孩子,你去哪儿?”曼曼问。
  “我去上学。”我说。                                                                    
  曼曼板着脸看着我,用嘲讽的口吻说道:“这么说你上学了?”
  我不假思索地说:“我当然上学了”我发现自己说话时竟在不知不觉地模仿曼曼那非常地道、纯正的英国口音。
  这是曼曼身上的又一个不解之谜。如果你闭上眼睛听他说话,你会以为对方是个英国人,一个上流社会的英国绅士,尽管这位绅士说话时不那么注意语法。
  曼曼好像自言自语地说道:“这么说,这个小家伙是去上学罗。”
  说完他便不再理我,从口袋里掏出一支长粉笔,开始在人行道上写起来。他画了一个很大的“S”轮廓,然后将它填满。接着又画了一个C,H和O。后来又画了好几个O,一个比一个小。他越写越草,写了一大串O。
  中午我回家吃饭时,他已经到了法国大街,还在地上写O,一面写一面用块破布擦掉错字。
  到了下午,他已围着街道转了一圈,几乎又回到了米格尔街。
  我回到家,换去校服,穿上平时的便装,又来到街上。
  他现在已经到了米格尔大街的中段。
  他说:“这么说,小家伙今天已上过学了?”
  我说:“是的。”
  他站起来直了直腰。
  接着他又蹲在地上画了一个巨大的“L”轮廓,然后在里面慢慢地填了起来,样子十分专注。
  填完之后,他站了起来,说:“你的活干完了,我的活也干完了。”
  事情就是这样。如果你对他说你要去打板球了,他就会先写好“木”,然后全神贯注于“反”,不到再见着你,他就不会把“木”和“反”合起来。
  一天,曼曼来到米格尔街头的那个大咖啡馆,朝坐在凳子上的顾客又吼又叫,好像他是狗一样。那位店老板是个葡萄牙人,个头很高,手背上长满浓密的汗毛。他说:“曼曼,趁早滚到店外去,免得我跟你过不去。”
  曼曼听后只是一笑。
  结果他们把曼曼扔了出去。
  第二天,那位店老板发现有人在夜里潜入他的咖啡馆,打开了所有的门。不过东西没丢。
  哈特说:“你千万不要得罪曼曼,他记性可好了。”
  那天夜里,又有人潜入咖啡馆打开了所有的门。
  第三天夜晚,咖啡馆再次被人潜入。这次在每张凳子的中央和所有桌子的台面上都留下了一小团、一小团的大粪,另外在柜台上面也规则地摆上了一排大粪。
  一连好几个星期,咖啡馆老板成了街上的笑柄。过了很长时间,人们才开始重新光临那家咖啡馆。
  哈特说:“怎么样,我说得没错吧。我不喜欢和那家伙多啰嗦。这种人心眼坏着呢。他们生来就如此。”
  正是诸如此类的事才使得大家疏远了曼曼。他唯一的伙伴就是那条白耳朵上带着黑斑的杂种小狗。这条狗某些地方有点像曼曼,很怪,从不乱叫,也从不盯着你看,你看它时,它总是往别处瞧。它也从不与其它狗来往,若有哪条狗对它表示亲热或威胁,它便会蔑视地瞟上一眼,然后慢慢走开,头也不回。
  曼曼爱自己的狗,狗也爱曼曼。他俩谁也缺不了谁,若是没了那狗,曼曼就无以为生了。
  曼曼好像连那条狗的大小便时间都能控制。
  哈特说:“这真难住我了。我搞不明白是怎么回事。”
  事情其实都开始于米格尔大街。
  一天上午,有几个女人起床后,发现她们头天夜里泡着的衣服上沾满了狗粪。没人愿用沾上狗粪的被单和衬衫。所以曼曼来时,大家都愿意把这些脏衣服送给他。
  曼曼经常拿着这些衣服去卖。
  哈特说:“是不是这种事才使我怀疑那家伙是不是真的疯了?”
  曼曼的这套把戏在街上扩散开来。那些深受曼曼狗害的人都巴不得别人也碰上同样的事。
  米格尔大街上的人们简直为曼曼感到骄傲了。
  我不知道是什么使曼曼改邪归正的。也许与他的狗死了有关。那只狗是被汽车轧死的。哈特说,“当时它只尖叫了一声便一命呜呼了。”
  曼曼一连数日东游西逛,看上去神志恍惚,若有所失。
  他不再在地上写字了,也不再和我或和街上其他任何男孩说话了。他开始自言自语,经常交叉着双手不住打颤,像是得了疟疾似的。
  一天,他说他洗完澡以后看见了上帝。
  曼曼这么说我们并不觉得惊讶。在西班牙港和特立尼达看见上帝是常有的事。第一个人就是从福恩特·格鲁夫来的神秘的按摩师甘尼·庞迪特。他看到过上帝,还出版了一本小册子,名叫《上帝对我说的话》。许多神秘的人和不少按摩师都竞相宣称他们看到了类似的事情。我想,既然上帝在此,曼曼看见他也就不足为怪了。
  曼曼在米格尔街拐角处玛丽商店的遮篷下开始了布道。他每星期六晚上都这么做。他蓄起了胡子,穿一件白色的大长袍,手里拿着本《圣经》及其他圣物,站在一盏乙炔灯的灯光下布道。曼曼是个布道高手,布道的方法很奇特。他的布道不仅使女人听了流泪,还能让哈行那样的人听后坐立不安。
  他说是用左手敲打着右手握着的那本《圣经》,用纯正的英国口音说道:“这几天我一直在我上帝交谈,他和我谈起你们这些人时可颇有微词呀。这些日子你们都听见了,所有的政客都在谈论如何使本岛自给自足的问题。你们知道昨晚上帝说了什么?就在昨天晚上,就在我刚吃完饭时,上帝对我说,‘曼曼,过来看看这些人吧!’他让我看了丈夫吃妻子,妻子吃丈夫;还让我看了父亲吃儿子,母亲吃女儿;还有兄弟吃姐妹,姐妹吃兄弟。这就是那些政客口口声声说的什么让本岛自给自足。兄弟们,快听上帝的话吧,现在还来得及。”
  每星期六晚我听完曼曼的布道就要做恶梦。奇怪的是,他越是吓唬大家,大家越是愿听他布道。每次募捐,大家给他的钱也越来越多。
  平时他总是穿着那条白袍子走东串西到处讨饭。他说这么做是奉了耶稣之命,他已将自己所有的东西施舍给别人。看着他那把长长的黑胡子和那双明亮深邃的眼睛,你又怎么能拒绝他呢?他不再把我放在眼里,也再没问过我:“这么说你是去上学啰?”
  米格尔街上的人也不知道他怎么变成了这个样子。他们只好安慰自己说曼曼确实疯了,不过也像我一样,他们也吃不准曼曼是否真的疯了。
  以后发生的事情并非完全出乎人们预料。
  曼曼宣称他是新救世主。
  有一天哈特说:“你们听说了吗?”
  我们问:“什么?”
  “关于曼曼的事,他说他打算这两天就上十字架。”
  “现在没有人敢碰他,”爱德华说,“谁都怕他。”
  哈特解释说:“不是的,不是那回事,他是要把自己送上十字架。没准儿哪个星期五他就要去蓝池子,把自己绑上十字架,然后让人们用石头砸他。”
  有人,我想是埃罗尔,笑了起来,但发觉没有跟着他笑,便又沉默了。
  除了对曼曼感到疑惑和忧虑外,我们还为他感到骄傲,毕竟他是我们米格尔街出来的人。
  在商店、咖啡馆和一些人家的大门上出现了一些手写通知,宣布了曼曼要上十字架的消息。
  “到时候蓝池子肯定会有多人,”哈特不无得意地说,“我听说他们还要派警察去呢。”
  那天一大早,商店还未开门,阿里阿皮塔大街上的无轨电车还未投入营运,米格尔街的拐角上已聚集了一大群人。许多田人穿着黑衣,着白衣的女人更多。他们在唱圣歌。另外还有二十来名警察,不过,他们没唱圣歌。
  曼曼来了,他看上去很消瘦,却显得神圣。女人们一见他便哭叫着冲上去,争着摸他的衣服。警察们站在一旁以防不测。
  一辆装着一个巨大木制十字架的大篷车开了过来。
  哈特身穿一套哔叽西服,看上去很不高兴。他说:“他们告诉我,十字架是用做火柴的木料做的,不重,轻得很。”
  爱德华厉声说道;“怎么这么说?这可是灵魂大事。”
  哈特说:“不是什么都没说嘛!”
  有人要把十字架从车上拿下来给曼曼,但被他制止了。那天清晨他的英国口音给我们印象极深:“不是在这,留到蓝池子!”
  哈特听了很失望。
  我们步行去了蓝池子,那是西班牙港西北面群山中的一个瀑布,我们走了两个小时才到那里。曼曼从路边背起十字架,走过一条岩石嶙峋的山路,然后下到池边。
  有几个男人竖起十字架,将曼曼绑了上去。
  曼曼说:“用石头砸我吧,兄弟们!”
  女人们哭着将一些沙子和碎石朝他脚边扔去。
  曼曼呻吟着说:“上帝,宽恕他们吧!他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接着他大声叫道:“砸我呀,兄弟们!”
  一块鸡蛋大的卵石击中了他的胸口。
  曼曼叫着:“砸呀,砸呀,用石头砸我呀,兄弟们!我会饶恕你们的。”
  爱德华说:“这家伙真勇敢。”
  人们真地朝曼曼的脸上和胸口扔起了大石头。
  曼曼似乎很伤心,也很惊讶。他大声呵道:“这究竟是怎么了?你们知道你们在做什么吗?听着,快把我从这东西上放下来,快点让我下来。我要找那个朝我扔石头的狗杂种算账。”
  一阵愤怒的吼声从爱德华、哈特和我们其他人站着的地方传了出来。
  一块更大的石头打中了曼曼。女人们也真地朝他扔起了沙子和石块。
  我们清楚地听见曼曼在大声叫唤:“别做蠢事了,别做了,你们听见没有。你们听着,这个狗屁玩笑该结束了。”接着,他破口大骂,骂得大家都震住了。
  警察带走了曼曼。
  当局把他监禁了起来,而且永远监禁了起来。


选自V.S.奈保尔/著《米格尔大街》 张琪/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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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悼者》奈保尔




    我走上后楼梯,进入在午后阳光里发白的游廊。我不能从正门的楼梯进入那座房子。我们

是穷亲戚,我们被告知要尊敬那座房子和那一家人。
    游廊左边是倾斜而整洁的厨房,有各种精巧的现代装置。一个丑陋的印度女孩正在洗碟子

,她满脸麻子,双乳松弛,穿着一件肮脏的红色印花连衣裙。
    当她看见我,她说:“你好,罗梅什。”她开口时很爽朗,闭口时音调减弱,但更合适。
    “你好,”我轻声说,“她在吗?”我用大拇指朝着在前面的客厅比了比。
    “是的。小伙子,她整天哭。那孩子也确实很可爱。”女仆正在使自己适应主人家的语言


    “我可以进去了吗?”                                                            

                                
    “可以。”她低声说。她把湿手往连衣裙上擦了擦,领我进去。她的厨房很干净,一尘不

染,但是所有的尘似乎都染到她身上去了。她踮着脚尖来到那个有帘子的房门前,把它开了一

两寸,恭敬地朝里面探了探,然后用稍大的声音说:“罗梅什在这里,希拉小姐。”
    里面传出一声叹息。女仆开了门,等我进来了就从外面把门关上。所有窗帘都拉下,房间

充满闷热的黑暗,散发氨味和油味。光线透过一些通风的狭缝照进来,足够用来看到希拉。她

穿着一件宽松的淡黄色睡袍;她半坐半躺在一张粉红色沙发上。
    我踏过擦亮的地板,尽可能慢慢走和不发出声音。我的目光从希拉身上移到沙发边的桌上

。我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希拉先打破沉默。她在半昏暗里上下打量我,然后说:“唷,罗梅什,你长大了。”她含

着泪水微笑着。“你好吗?你妈妈好吗?”
    希拉不喜欢我妈妈。“他们都好——家里人都好。”我说,“你好吗?”
    她勉强一笑。“还活着。拉张椅来。慢着,慢着——等一下。让我瞧瞧你。唷,你就快变

成英俊青年了。”
    我拉了张椅坐下。我坐着时,最初双腿摊开。但又觉得这样没礼貌和太随便。于是我把两

个膝盖合拢起来,双手轻轻搁在上面。我直挺挺坐着。然后我瞧着希拉。她微笑。
    接着她开始哭起来。她伸手去拿桌面上那块潮湿的手绢。我站起来问她喜不喜欢嗅盐或月

桂油(译注:皆为醒神剂)。她使劲呜咽,摇了摇头,用被泪水打断的话叫我坐下。
    我一动不动坐着,不知道做什么好。                                    
    她用那块手绢擦眼泪,又从睡袍里拉出一块较大的手绢,擤了擤鼻涕。接着她微笑。“请

你原谅我这样控制不住。”她说。
    我准备说“不见外”,但觉得这话太直爽了。于是我张开口,漏出语义不清的话。
    “你不认识我儿子吧,罗梅什?”
    “我只见过他一次。”我撒谎,立即感到遗憾。要是她问我在哪里见过他或什么时候见过

他,可就糟了。事实上,我是等到他死了的消息传出后,才知道希拉的孩子是个男的。
    但她没有查问我。“我有他一些照片。”她用轻柔、勉强的声音叫道:“素明特拉。”
    那个女仆开了门。“你要什么吗,希拉小姐?”
    “是的,素明,”希拉说(我注意到她缩短了女仆的名字,一般来说是不宜这样的),是

的,我要拉维那些快照。”提到那名字,她又差点哭出来,但她最后把头朝后一仰,化为微笑


    素明特拉离开房间时,我看着墙。在黯淡的光线里,我可以辨认出一幅《塔楼里的王子们

》的版画复制品,一条蓝色、美丽的小河慵懒地从长满鲜花的两岸穿流而去。我看着墙,是为

了避免看着希拉。但她的目光跟着我的目光,停留在《塔楼里的王子们》版画上。
    “你知道那个故事?”她问。
    “是的。”
    “瞧他们。他们就快被杀害,你知道。我到了这两天才真正明白这幅画,你知道。那些男

孩。多么悲伤。再看看那条狗,什么也不懂,只想出去。”
    “是一幅悲伤的画。”
    她一抹眼泪,再次微笑。“但是,告诉我,罗梅什,你读书还好吗?”
    “老样子。”
    “你打算离开吗?”
    “要看我考试怎样。”
    “但你一定会考得很好的。你爸爸毕竟不是傻瓜。”
    素明特拉把相册拿来。那是一本昂贵的相册,用皮套包着。拉维从可以出来户外活动,到

他死前一个月,都没有间断过拍照。有穿泳衣的照片,在东岸、北岸和南岸挖沙的照片;拉维

化装参加嘉年华、化装参加茶会的照片;拉维跟数十个我不认识的人在一起的照片。希拉一次

又一次俯身向前,指指点点。“这是拉维在那个美国医生家里。一个可爱的家伙。他看上去很

甜,不是吗?再看这个:这孩子对着镜头总是笑。他总是知道我们在做什么。他是一个非常聪

明的小孩子。”
    我们终于看完了快照。希拉在临结尾时已不再说话。我感到她这两天来已把这本相册看了

好几遍。
    我双手轻拍膝盖。我看着墙上的钟和《塔楼里的王子们》。希拉替我解围。“我想你一定

饿了。”
    我轻轻摇头。
    “素明会弄点什么给你吃。”
    素明特拉确实替我准备了些东西,我在厨房里吃——他们家的食物总是很好。我准备去面

对希拉告别的眼泪和微笑。就在这时,医生来了。他是希拉的丈夫,大家都叫他“医生”。他

个子很高,有一张苍白英俊的脸,这脸现在看上去既憔悴又疲倦。
    “你好,罗梅什。”
    “你好,医生。”
    “她怎样?”
    “不是很快乐。”
    “过两天会好起来的。那种打击,你知道。她这人很脆弱。”
    “希望她尽快恢复过来。”
    他微笑着,拍拍我的肩膀。他去拉窗帘,不让游廊的阳光照进来,然后叫我坐下。
    “你认识我儿子?”
    “一点点。”
    “他是个好孩子。我们想——应该说,我想——让他参加牵牛过门儿童比赛。但希拉不赞

成这个想法。”
    我找不到话说。
    “他四岁时,就爱上唱歌,你知道。什么歌都唱。英语和印地语。你知道那首歌吗——《

我将再见到你》。”
    我点头。
    “他总是把这首歌唱了又唱。他记得全部歌词。哪里学来的,我不知道,但他都记住了。

我自己到现在都记不了一半。他就是这样。快。你知道吗,他跟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我将在

所有熟悉的地方再见到你’。当希拉听说他死了,她看着我,开始哭起来。‘我将再见到你。

’她说。”
    我没有望他。
    “这让你想,对不对?让你想起生命。今天在这里,明天就走了。这让你想起生与死,对

不对?你瞧我,又说教了。你为什么不去给孩子们补习?”他突然问我,“你可以赚一大笔钱

。我认识一个少年,他每星期教一个下午,一个月就能赚五十块。”
    “我在忙着考试。”
    他没听进去。“告诉我,你有没有见过上次嘉年华我们给拉维拍的照片?”
    我没勇气说我见过。
    “素明,”他叫道,“把相册拿来。”

    (译自奈保尔小说集《岛上的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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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30 12:33:23 |只看该作者
3# 我是美工



辛苦。

奈保尔的《米格尔街》很喜欢。小说集《岛上的旗》没看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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