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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南都案”——文化界公开签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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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6:4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关注南都案”——文化界公开签名信
3月19日,《南方都市报》执行总编辑程益中被广州警方以涉嫌经济犯罪刑事拘留,副主编兼总经理喻华峰被广州市东山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和行贿罪判处12年有期徒刑,至今,整整20天过去了。
我们感到耻辱。
在2003年,《南方都市报》对Sars持续深入的第一线报道,使疫情及时为政府和百姓所知;孙志刚事件的率先披露,直接促成了不合理的收容遣送制度的废除。
他们不应当承受不公正的对待!
关于“南都”案的诉讼和一审判决,已有法学界专业人士详尽指出其乖谬;关于该判决的复杂背景及恶性影响,新闻界同仁也已从多方面做出了深刻阐述。
我们之所以感到耻辱,不仅因为我们认为这是一起冤案,毕竟这世上的冤案已经太多了;也不仅因为我们同为中国文化人,对媒体的自由表达有着感同身受的需求和渴望;我们感到耻辱,还由于我们所处环境的世道人心和我们自身的冷漠。
从最初听到消息时的震惊愤怒,到逐渐的忙于俗务,谈笑风生。才20天,我们的身体一天天变得冷却,“南都案”也已从新闻变为旧闻。我们为这现实感到羞愧。若干年后,当我们回首以往,我们不愿做满心羞愧的老人。
如果不公开申明我们的态度,那么我们对耻辱的感受就会成为真正的耻辱,如果我们今天是“看客”,我们明天也会成为被看的人。
让我们以公民的名义,做一点身体力行的事情。
本着《中国人权白皮书》赋予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利,我们强烈呼吁:
公众知情权和媒体监督权应得到充分的尊重和司法保障!
程益中和喻华峰无罪释放!

我们不过是布衣书生,生于此长于斯,从来都热爱着我们的国家、人民和语言。那么就让我们发出一分渴望公正的声音,为这个国家的发展和进步!

文化界和传媒界的朋友如果支持我们的呼吁,请签下你的名字。为保证签名的有效性,请署真实姓名,并注明确切社会身份。此公开签名信的发起人承担一切相关的法律责任。

一、请大家往此邮箱发信签名,网络跟贴签名视为无效:
nanduqianming@vip.sina.com

二、发送邮件时请注明签名人真实姓名、具体社会身份和联系电话,以便对签名进行有效核实。如有不愿公开单位职务者请注明。每封邮件会得到及时回复!

三、所有签名均被视为可公开签名,我们将定期在“后海茶馆”(http://bj3.netsh.com/bbs/119817
http://www.joyobbs.com/bbs/list.asp?boardid=30)论坛公布。

四、欲了解南都案件更多情况可参看www.nandushijian.org


发起人:
沈浩波(诗人)
尹丽川(作家、诗人)
巫昂(诗人、作家、原三联生活周刊记者)
张亚璇(影评人)
兀鹏辉(艺评人)

2004年4月10日

4月11日已核实签名:
金海曙(作家 北京)
韩东(作家 南京)

(请将此信转发给您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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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色起义。。http://www.sepblog.com/blog/user1/201/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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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7:03 |只看该作者
我签个名!横!

虽然我知道没有什么用!虽然,今天我在长沙知道了一些事情
知道即使签名也没有什么用,甚至会对于自己有什么不好的影响
现在我在练习铁头功 还找了个陪练</p>
http://henghzg.blog.tiany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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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7:04 |只看该作者
我的签名,及其理由
何小竹
“南都”事件刚发生,我就注意到了。这一是因为我身边的朋友多为“媒体人”,这事件在第一时间便成为我们聚会的话题。二是,从今年起,我在写一部类似“纪录中国”的书,自然,关心时政和新闻,是我每天必做的“功课”。三月二十三日,我的“纪录”文章就是“南都事件”。我纪录这一事件的理由是:不仅仅是解决“三农”问题需要制度的保障,中国所有的问题都需要制度的保障,才可能有较好的解决。“两会”期间,一些高官很豪爽地说,欢迎新闻舆论对政府及其官员个人的监督。我在“纪录”他们的谈话的时候,心情是舒畅而又激动的。但同时,我也没敢盲目乐观,就我的经历和见闻,知道“春天不会顺利地进入春天的季节”这一常识。因此,我也在文章中对在没有制度保障下的舆论监督的可操作性表示了担忧。因为,“舆论监督”毕竟不是靠被监督者的“宽容”乃至“施舍”就能够真正实现的。紧接着的“南都事件”的发生,表面上看是一件经济案子,但实际上,谁都清楚,它并非经济案子那么单纯。
很快地,作为“新闻事件”的“南都事件”,由于没有媒体的“跟进”,成了“旧闻”。对于“同业”的这一事件,媒体表现出了惊人的“沉默”。而我,一直关注着这一事件的“后续”。于是,前天我在网上看到了一个帖子,标题为《媒体坐失拯救“南都“的好时机?》。耐人寻味的是标题后面的这个问号。这篇帖子并没有从根本上否定“南都事件”的“冤屈”,作者对“南都事件”是持同情态度的。但是,作者也分析了为什么“同业”会“挥刀自宫”对此事件保持沉默,一是因为“南都”当年在黎元江案上也得罪过“同业”;二是“南都”(也包括后来的《新京报》)太张扬,“只看到了竞争,却没有看到在危及整个报业环境时需互相提携”。“一家报纸没有其他媒体的支持不可能独立扩大中国新闻业的操作空间。”比如:“孙志刚事件如果没有其他媒体的跟进追踪,其影响将会大大削弱。······主编的性格即报纸的性格,程的性格决定了南都的性格,他的性格在一定意义上促成了今日的南都悲剧。”
不能不说这个帖子分析得有些道理,而且,很可能就是“同业”对此表现出“冷处理”的根本原因。
但是,就算这是言之成理的“事实”;就算“南都”在“同业”中的“做派”,程益中本人的个性有值得反思和改进的地方,仍然不能掩盖这一事件如今已经不是仅仅涉及某个报社或某个报人的“私事”,而是事关公众文化及民主生活的“公事”。对“公事”,公民自不当沉默。
近日,网上开始了一场有诗人发起的“关注南都案——文化界公开签名”活动。诗人不在“同业”之内,在看待问题上自然没有“本位”。这种签名目的并非为了解救某一个人,而是为了解救一种“道义”。准确地说,也是为了解救我们每一个作为公民的自己。因此,当我看见那封关于签名的公开信后,也决定签上自己的名字。理由很简单,虽然这一活动是由诗人发起的,我也是一个写诗的人,但我认为,活动是针对所有公民的,而我也是以一个公民的名义签下自己的名字
说到“公民”这一身份,我们是不是感觉既熟悉,而又有点陌生?
现在我在练习铁头功 还找了个陪练</p>
http://henghzg.blog.tiany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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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7:04 |只看该作者
FUCK!
http://liuxi17.tumbl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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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7:04 |只看该作者

《我的签名是出于公民道义》——口猪[转帖]

《我的签名是出于公民道义》

这几天我,除了正常的生活运转之外,主要是关心“南都案”的签名进展。日常生活的常态与关心事件的习惯交融于一起。作为签名的我,只是清楚自己不是拿它作为介入一种政治活动(尽管它却无法回避地指向了“政治”),我只是觉得作为一个公民一个人(温饱已经解决),内心里需要实现一种道义的冲动,但不是“政治正确”-------因为在这之外,人类还有太多让爱得以生长的开阔地带-------(在中国)则主要是人人自保却又人人自危的人性沙漠。
尽管我也经常犯糊涂,经常被政治的东西捣糨糊,学生时代也曾被它黑色幽默过。但中国的现实可悲在于,一谈此类事件就变成了完全是在谈政治,一谈“政治”就使得太多的人避让三所,席卷道义而去,过敏得紧。

我的支持是让更多人了解这个南都案事件在网络上,它不是引起媒体喧嚣的“马加爵”(他只是所有时代中的一个普通命案犯),它更像是一种影子,若隐若现地与我们同在。我曾经将有关南都事件(一发生)的几乎最重要的背景资料逐一收集,置顶在一个论坛上(浏览者大多为学生)。浏览人数着实不多(因为它不是一种娱乐)。在现实中,我也见识过突然被这一事件所震动的人士,出于事件本身就发生在他的现实生活中,离他只有不到半米的距离了。那么离事件半米以上甚至一千米一万米以上的我们呢?是否还幸存着某种感应的能力。

昨天,我在某一个艺术论坛上发现了两段“人物甲乙”对话,很有意思。因为它是非常有“中国特色”的(这是我的判断)。

甲:我倒是很关心,可是对这几位小知识分子发起的签名的做法有些怀疑。然我想起昆德拉笔下的“舞蹈家”和“不朽”。
因为从他们写的文本来看,除了当然要提出的那些话之外,还有很多是在乎自己的历史形象和感觉的。所以有一点小资啦。
“若干年后,当我们回首以往,我们不愿做满心羞愧的老人。 ”“如果不公开申明我们的态度,那么我们对耻辱的感受就会成为真正的耻辱。”

(我忍不住想插话的是,这无疑是一个关心政治却已经世故了的典型。)

乙:我也没有细看这个文本,只知道这是声援南都的。这份报纸有勇气报道了很多真相。但如果推敲它每一篇文章,或者,甚至推敲他们“揭露真相,为民说话”的那些文章,我想或多或少都会找到一些“私心”,姑且不论这种“私心”的好坏鉴定,我觉得要看他们为社会公正和言论自由作了多少努力。
“小资”问题在这件事上是一个小问题。
小岛上的人都知道“不管蓝绿,只要黑白”。
我想蓝绿问题比小资问题更大一些吧。

(我想补充的是,乙答得非常有水平!)
(最后我还想补充的是,这“几位小知识分子”的发起动机是值得我信赖的!)

希望更多的公民来关注昨天和今天和明天的南都案事件!


2004.4.14
口猪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4-14 22:34:5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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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7:05 |只看该作者
见色起义。。http://www.sepblog.com/blog/user1/201/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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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7:05 |只看该作者
天上的白云真白啊 真的,很白很 白非常白 非常非常十分白 特别白特白 极其白 贼白 简直白死了 啊--- (头像是跟可可讨的,签名是跟乌青要的。都不是我的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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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7:05 |只看该作者
也顶一下。

其实,黑蓝也应该单开个社会版——我觉得。

(截至目前,我已经建议黑蓝论坛新开三个版,什么时候能实现一个呀?)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4-17 12:16:40编辑过]
用户头衔: 灌客 用户等级: 论坛游侠 用户财富: 2 用户经验: 411 用户魅力: 411 精华帖数: 1 帖数总数: 262 注册时间: 2003-11-1 10:11:01 登陆次数: 175 最后发帖: 2004-4-23 22:11:15 目前状态: 坛外就医 临时住所: persona.myeta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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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7:05 |只看该作者
签了签了,早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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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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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7:06 |只看该作者
支持!签!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4-17 12:42:48编辑过]
[B]where do we go where do we go now?[/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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