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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小说《小酒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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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8 23:56:1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1995年芦苇槽上野,鸭横飞,我手提布鞋,左右脚不时打滑的从岸边拧着屁股走过,想想都觉得那一幕好笑。临到桥头的时候,双脚因为躲滑沾了不少新土,脚变得巨大,腰间和双肩的肌肉也困乏极了。我刮掉脚上的泥,坐在桥头上,等待村子里谁来了把我捎回去。

我刚去会了小酒。天还没亮我就起床,结束一夜的失眠,然后换上大衣柜里最好的那身衣服。我要去找小酒了。每当清晨,小酒就会去西瓜地里的露棚换她爹回家,她爹那个露棚比较不豪华,那和瓜地面积有关,当然是瓜地越大,露棚修的也就越讲究。小酒爹的露棚就四个椽子,两只双人交叉,上边再捧上一根椽,两边盖满了麦秆和玉米秆。逢下雨天就盖上篷布。里面四垛子砖架起一个简易船板,边放着铺盖卷。地上摆放着几个人都没兴趣砸开的歪瓜。

我仿佛越过千山万水,走了好久的东拧西拧的泥路,才隐约看了那个让人心动的帐篷。一路上仿佛还有雾,那时候大自然显得巨大,杨树很挺拔,渠上的野草太高了,人直着身子走过只能看到草在摇摆,人躲在草里,就像蛋放在窝里那么合适和安全。

昨天下午,在小酒她爷家里,我们四个小伙伴看完了电视,小酒咬舌子哥哥开始烧水洗头,他用洗衣粉洗头,看着惨烈,那一把白乎乎的洗衣粉似乎能在他硬邦邦的头上搓出火花来。洗完头后,他的脑袋更难看了,眼睛也被洗衣粉水淹的肿大,不停的吐着唾沫,不停的擤鼻涕。

洗完头后,我们要持续我们的重要任务,就是感情的事。我喜欢小酒,我也听说,小酒也喜欢我。所以今天我必须从小酒嘴里问出了所以然来。

小酒的咬舌子哥哥小兵要表白的对象还据此有两个村庄。而眼前的古啦啦他显然没有兴趣,我和小酒朝后院的蘑菇仓子走去,心神不宁的,我的心跳巨快,背心跳的似乎能冲出来两只母鸡来。令人遗憾的是,小酒比我个儿还高。

就这么的,我有意识的站在矮墙上,小酒立在底下,我们聊了一些无关紧要的事,她提到什么,我就一脸不屑,或者损一句,这竟然很讨好小酒,其实我并非是混世魔王,只是那时候的混世魔王都是在男孩子之间争强斗狠,一见到女孩就一个屁都憋不出来。我偏偏在女孩的面前胆能大些,或者说能更不害臊些。

因为我的不害臊,小酒答应爱我。和我好。

我从矮墙上跳下去。拉着小酒的手。

这时候小兵出来了,小兵说:咱们去冯家堡。

我立即表示不想去,冯家堡子的冯娇是小兵梦寐以求的情人,只可惜,他对人家对他的兴趣一点未知,实属在打一场无把握的仗。

小兵立即想尽办法讽刺我的过河拆桥,把他妹子搞到手了,立马忘恩负义,忘了之前我们的计划。

几句以后,我也扛不住他那样恶狠狠的形容我,我就说走吧走吧。

古啦啦是唯一多余的一个人,没人喜欢她,我不喜欢,小兵也不喜欢,她和我们在一起,完全是因为她是小酒的跟班。现在,眼看着爱情的氛围烧的如此浓烈,古啦啦越来越觉得她该干点什么,却什么也干不了。

那我去不去冯家堡?古啦啦问。

小酒说:去啊。

小兵说:没事,一起去呗。

我一言未发,深情的看着小酒。



路依然和泥泞,有好几次,古啦啦都不幸踩到水沟里,小兵冷嘲热讽,弄得古啦啦几次要就地折回,并威胁说要把今晚发生的恋情告诉老谭,老谭凶神恶煞,为一中年老女人,是我们的班主任兼语文老师。

你敢?小兵说,随即一把把古啦啦推到一个泥坑里。

古啦啦笨拙的一屁股跌在泥坑里,哇哇大哭起来。夜晚安静的村里四周立即传来互相感染着的狗叫。

更有闲人在远处喊着:“干啥呢?”

我和小酒为了平息,立即把古啦啦从泥坑里抬了出来。古啦啦裤子上沾了一屁股泥,她哭着瞪着小兵,小兵双手盘子胸前做无耻状。

后来啊,十分不幸,古啦啦没有去报复小兵,而是爱上我啦。

我们那时候上小学四年级。像是四个被喷了膨大素的蘑菇一样,悄悄的,几乎在没人相信的状况下谈恋爱,而且爱的相当复杂且轰轰烈烈。

不知道是不是作恶多端,小兵赶到冯家堡子后,他喜欢的妞任他如何在院外学狗或者老枭怪叫依然不为所动,我们三人站在远处,只有愚蠢的小兵撅着屁股,从门缝里往里看。他看了好久好久,才慢慢从地上起身,走到我们跟前说:

她在家里的水泥地上写毛笔字。

我和小酒恩爱的给古啦啦扣着身上逐渐干掉的泥砾,古啦啦也从刚从的不良情绪中渐缓过来。她问:

那咋办?

小兵又撅起屁股看。我觉得,光他撅屁股这个动作,都让他离屋里那个写毛笔字的大家闺秀越来越远。完全没戏。

小兵手长,爱打人,嘴长,从没有保守秘密的美德,不仅如此,还骂人,可谓道德形象彻底破产的少年。而他偏偏爱上了早早就知道摆弄笔墨纸砚的冯娇。冯娇仅是凭着会写毛笔字这一个特长,奠定了她在女生中独一无二的优质形象,很多白痴竟然可以忽略她黝黑的皮肤,和少白头,很多人爱上冯娇都是被书法这味奇异的春药给扶上墙的。

在那之前,我也爱上冯娇了。

甚至爱的比小兵难以自拔多了。

冯娇有这样的气质,小小年纪她就像一只母猎犬那样能够嗅出谁对她有意思,然后配合着让这只公蛋对她持续保持兴趣————这方法也太成年化了。她当时就嗅到了我每天难以言表的气息,她会凑到我跟前,胳膊和胳膊甚至都挨在一块了,我悄悄吸食着她的味道,听她吹关于一个“书香门第”的牛皮,可见她们家的书香门第实属她土鳖父亲附庸风雅的遗留,真的书香门第才没有人在外面吹嘘,大家会保持一种谦逊诚恳的虚情假意。啊,冯娇他们家很肤浅啦。

我这么说冯娇家说明冯娇家对我的压迫感现在还在记忆里。在全班同学的父母都是农民的乡村小学里,没人对家庭魅力有过多的自信,那时候我爸爸还在山西一个农场里劳改,我妈妈跟着舅舅天天去各个县城赶集卖搪瓷脸盆等物。有时候同学门在假期遇到我妈妈了,就兴冲冲的跑到我面前报道,从而引起我强烈的心碎和咒骂。每天晚上我都和弟弟在屋子里等妈妈回来,而妈妈总会在半夜十点左右在窗户上叫我们的名字,我穿着秋裤去给她开门,奶奶就会从另一个屋里走出来,向我确认“是不是你妈回来了?”

这样比较下去,冯娇家的书香门第即使再附庸风雅再恶俗透顶,在我们眼里也是闪闪发光的,只有她可以谈及她们家发生的一些趣事,比如,她念高中的哥哥买了一双一百多块的鞋子。或者她经常用她哥哥学英语的单放机听歌,那声音和舞厅里一样,是立体的。我们都不信。我也知道她吹嘘过头,也说了好多假话,比如,她为了吹嘘她们家的烤箱炉子,她说她每天睡前都把一只鸡蛋放进烤箱,第二天早上就烤熟了,烤熟的鸡蛋才最好吃。只可惜我们家也有烤箱炉,我也学着把鸡蛋放进烤箱,结果鸡蛋不仅烤不透,而且流的到处都是,一条巷子都像是烧鸡毛般的臭烘烘的,我被奶奶摁在炕上,用火筷子打了十多下。心里骂着:这个婊子,竟然骗了我。

我不懂,为何冯娇如此爱吹嘘,爱显摆,我还是那么喜欢她。她字写的漂亮,所以她就替老师在黑板上抄题,我就留意她写字的姿势,甚至女里女气的模仿。那个暑假,我终于干了一件蠢事,就是买了一只和她一模一样的文具盒。

我是在姑姑家附近的小卖部里发现这个印着美少女战士的文具盒的,我对它是如此的熟悉,我迫不及待的回家去,找钱————问题是没钱,我就向奶奶撒尽人间谎,然后晚上等妈妈回来继续撒谎骗钱。我妈脾气暴躁,但很快捷,迅速识破我,也迅速的揍了我,当然也就迅速的给了我5块钱。那个文具盒只需要4块。让人惭愧的是,妈妈迅速处理我之后,也顺手把弟弟揍了一顿。弟弟非常冤枉,我只能把那一元补贴给他。

我终于买到这个让人难为情的文具盒了,把它捧在手里的时候我竟然有点害羞,我每天抚摸着它,等待着暑假尽快过去好早日开学。我要拿着这个文具盒去上学啦,这样一来,我们班就我和冯娇的文具盒是一模一样的啦。

可真等开学之后,我把那个文具盒在书包里悄悄装了半个月,都没敢往出拿。每天晚上回来就无比后悔,还说服自己“那有什么啊,不就一个文具盒吗,世界上一模一样的文具盒多的是”之类的。但是,第二天一样不敢往出拿。

此事被小兵发现,他大概感觉出来什么,就大声的把此事在班里宣扬了一遍,冯娇扭过头,看着我的文具盒,她说:真的一模一样啊。

我躲在学校后的矮墙后面,不敢出来,没有一丝勇气去面对这么一个屁大点的事情。

可能冯娇也被这事弄得难为情,她和我说话次数变少,但是等到人少时,她会扭过头,看着我的文具盒,比起来,她的文具盒已经显得破败了。

3个星期后,冯娇换了一个崭新的文具盒,此事宣告结束。



冯娇这件事情因为掺乎着文具盒这件节外生枝的事后来弄的我很疲倦,说来也怪,这种疲倦加速了我对冯娇爱情的终结。不知是从某一天开始,冯娇不再令我怦然心动,冯娇黝黑的皮肤和一头少白头也渐渐以缺点的方式出现在视野里。那天放学,我妈给我和弟弟都买了新的文具盒,那是因为最近她又在贩卖文具。我就把所有的笔都换到新文具盒里,把那只曾经和冯娇一模一样的文具盒扔进簸箕。

我没想到,我的爱不仅结束了,还意外的启动了小兵的爱。

在屡次深夜长谈之后我终于逼问出了这个毛手毛脚的少年的心事,他爱上冯娇了。

我仿佛局外人般的问:为什么,你爱上她哪了?

小兵说:那你爱上她哪了?

我说:我已经不爱她了。

小兵有点意外,像是被一个新政党放弃了,但他迅速掩盖,随后陷入沉默中。

沉默后,小兵对冯娇的爱陆续持续了近十年,贯穿于毕业,初中,高中,并且服兵役两年,当除草剂业务员两年。

2008年我在小兵家再次见到冯娇,我走进屋的时候,看到小兵和一个身材粗短脸盘巨大的瓷实妇女在动作夸张的打情骂俏,动作中甚至恶俗的包括抓奶子和顿睾丸,场面已接近鸡飞狗跳。冯娇和我对视时,有点难为情,所以和小兵的打斗更狠了一些,直到她顺利扶住小兵的肩膀,给了小兵裤裆一拐子(膝盖),脸红而故作潇洒的走了。

期间我们并未说话。

小兵跪在地上和我打了招呼:

“来了?随便坐吧。”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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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4 16:29:24 |只看该作者
据此有两个村庄,据此应为距此

有时候同学门,同学门应为同学们

有些句子写得很灵,比如“夜晚安静的村里四周立即传来互相感染着的狗叫。”

写得很活泼,看得很开心
且让我在风中睁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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