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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吐槽会死患者 女王大人勋章 功勋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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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9 17:06:1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西维 于 2012-7-20 08:39 编辑

    毕业后,我去了上海,和许许多多年轻人一样,希望凭着自己的努力获得更好的生活。然而毕业于三流大学,没长一张倾城倾国的脸,囊中羞涩亦无力供奉一身的鲜衣华服,只能每日世俗地湮没在黑蚂蚁一般的忙碌人流中。那里有许多同我一样的人,挤公交或是坐地铁的间隙,我有时会偷偷观察他们。那个将头发随意而粗糙地挽起,用两枚细细的黑色钢丝发卡努力地夹住耳朵两侧时常掉落的发丝的瘦小女孩,倚在人群中,随着车体来回摇摆,昏昏欲睡,眼皮时而落下时而抬起,目光所到之处尽是一片模糊的光景,在这种模糊之下,与那些和她相遇的目光对视,相互打量。落在她身上的目光经过瞬间的碰撞,便很快从她身上移开,看向别处,比如黑洞洞的地铁窗口,或是公交车外涌动的人流。而她,仍旧将目光保持在原处,仿佛在看一道美丽的风景。
    地铁和公交车上不乏娇艳明丽的女子,她们穿着得体的套装,化着精致的或浓或淡的妆,近似木然的表情里常常透着些微的忧郁和深深的疲倦。疲倦侵犯了固有的娇媚。这种被侵犯了的娇媚,被随意刻进地铁黑洞洞却如镜面一样丰富的窗口,折射出一种无以伦比的美丽,它们跟着列车疾速前行,在某个终点戛然停止,而后,换一张新的容颜。
    看着这些,我很容易就会睡着。地铁和公交车里的睡眠,是我一天之中睡眠的重要组成部分,睡着睡着,在那一天里,就觉得精神仍在。
    我的第一份工作是房地产经纪人,其实,就是中介。房地产经纪人,这个词汇将这一行当文雅化职业化了。而我却并没有拿到房产经纪人证书。那时,要成为正式的房产经纪人,得通过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或者上海市房地产经纪人考试,但我一直没有这样的机会,参加那种考试要经由本人所在的房产经纪公司推荐(报名表上需要盖一个公司的红章),而我只是公司每天派去扫楼的众多小喽啰中的一个。那些参加了考试并最终获得经纪人证书的都是公司的老员工,其中不乏浓妆艳抹的半老徐娘(小型的中介公司几乎每个门店都有这类的人),她们会把考试说得很难很专业,间接让人觉得她们很厉害。你们大学毕业生也不一定考的出来,光靠书本知识是不够的。一次,一个女人用普通话这样和我说。所以,好好学,多跑跑,你们也会有机会的。末了,她又用上海话补充。那种四两拨千斤的柔嗲腔调我一直都学不来,只能继续说着笨笨的普通话,一板一眼地和别人交谈。
    没证书,没经验,便只能做些低层次的活,扫楼,或是上网搜集房源信息,偶尔也会接待一些客户,由于经验匮乏,那些比较有意向的客人常常会转到老员工手里(通常还是那些女人,她们有招待新人手中客户的癖好)。这个客户是你接待的,要不我分你几个点?合同签完后,她又会这样说。如果你不说好,她半点也不会分给你,而如果你假装无知说好呀,她也会讪笑一下,答应着,最终,还是半点没有。哎呀,财务没给你算进呀,我的确和她打过招呼的。她这样解释。
    所以,初期我只能做成几笔租房的单。我大部分时间都花在找房源上。自己找来的房源是跑不掉的,如果单子做成,会有一半的佣金收入囊中。而在交易促成的阶段,那些老员工也会毫不吝啬地教我怎么去和狡猾的房东谈条件(因为客户是他们的)。
    找有效的房源几乎是我那时唯一的希望,仿佛守着它我就不会饿肚子。渐渐地,我对寻找房源这件事充满热情,每天乘车到各个楼盘去扫楼,把公司印制并写有我手机号码的传单塞到住户的门缝里,或是夹在门把手上。在那之前,我通常会清理一下其它公司的传单,把那些花花绿绿的纸收起然后集体扔进垃圾桶,那之中,也不乏眼熟的,与我包里放着的那一叠一模一样,只是上面留的电话号码不同。最后,我也把它收起,悄悄攥成一团(唯恐被人看见)。投递到那些住户家里的传单,能塞进门缝的就尽量不夹在门把手上,连信箱都不行(信箱通常都很小,难免会露个小尾巴),那样,很容易会被人清除,就像我对待那些传单那样。
    即便如此,仍旧收效甚微。我散发的大部分传单,应该都进了垃圾桶,被同行,或是房东本人当做垃圾扔进了垃圾桶。而我又是个脸皮薄的人,不会像其他的同事那样,趁着晚上的时间,挨家挨户地敲门,问他们是不是要出售房产。有个老员工和我们说,在一幢当年比较抢手的公寓楼里,他曾说服了好几个原本不曾有丝毫售房意向的客户售房。因为他三番五次的拜访,对方和他成了朋友,他像了解自己家人一样了解了他们,不仅让他们卖了房,而且还帮他们物色了另几处更适合他们居住的房产。一卖一买,成就了他当年的销售神话。他诚恳的表情略显得意,我看着他,如当时在公司一同接受入职培训的所有新同事一样,眼神里不无羡慕。那位前辈早不再冲锋陷阵,做了某白金地段一家门店的店长,做起了管理,带着他的团队拿了好几年的销售第一。初始,我也拿他做自己的榜样,幻想着像他那样旁若无人理直气壮地敲门,对着来开门的陌生人像多年未见的朋友那样热情地招呼。不过不行,看见对方敌视而戒备的眼神,我恨不得钻到门口的地垫底下。地垫安静地横在脚下,颜色陈旧,久未清洗,污渍或明或暗错落有致。
    连续试了很多次,都不成功,反倒让自己产生了心理障碍,怕了进那幢楼,怕遇到那几个我曾敲过门却又被冰冷回绝的房东,仿佛他们会像赶小偷一样把我赶走。楼道内的感应灯随着我的脚步声陆续亮起,我迈着忐忑的步子,缓慢上行,在每一层的拐角处停顿,犹豫,又继续向前,直到最高层。那层和其余几层几乎没什么区别,一样的老式铁门,一样的花色陈旧的地垫,厨房开向走廊的狭小窗口不断飘出住户家晚饭的气味,菜下油锅的呲啦声,锅铲和炒锅的叮当碰撞声。我听着那声音,分辨着菜的味道和调味料的种类,它们重重地刺激我的鼻子,毫无顾忌地在随着鼻腔潜入身体,混着血液流满全身。我抬起手臂,手指僵硬地轻敲着绿色斑驳的旧铁门,轻轻的一下,对方没有反应,呼吸却更加急促了,手指的力道突然加重,指关节在生了锈的铁皮上猛地撞击了几下。铁锈的不规则凹凸刺痛着神经,带着火辣的痛感,敲门声又很快轻了下来,像是从高处突然滑落的物体,身不由己跌落在地。伴着油烟机的轰鸣,锅铲和炒锅的碰撞声仍在继续,我抽回手,突然转身迅速冲下了楼。
    我进了附近街道的一家兰州拉面店,吃了一碗面,在我的要求下,烧面的师傅在面碗里夹了很多的香菜,绿绿一层的几乎铺满了整个碗面。那时,正值用餐高峰,狭小的面馆内,雾气氤氲,座无虚席。我吃着面,咕咕地喝着汤,大汗淋漓。

    只要用心,网络上可靠的房源信息仍旧可以找到不少。上海热线,搜房网等每天都有新的售房信息出现。用心辨别,自然能知道哪些是中介公司的花枪,哪些又是真正有房屋出售的业主。我渐渐掌握了试探的方法。那些精明的同行时常会露出马脚,在问及房子的细节问题时动不动就会从嘴里蹦出一些专业名词(显然,对于普通的业主来说,那些词汇用语太过行话了)。一旦确定了对方是根红苗正的“上家”,就全力以赴地联系看房,签订书面委托。我们这样的小公司,虽不如那些港资或是台资房产经纪公司那样正规,但房东的书面售房委托还是必要的,这可以避免很多的麻烦事,比如房东的随意涨价,与无良的下家恶意串通跳掉中介,或者下家交了定金,约好了时间签约,房东却在临签约前一晚打电话来说不卖了(更多的时候是因为他找到出了更高价的下家),这个时候,那份有房东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可以很好地保护公司的利益。
    此外,上门签订委托除了体现服务的周到,还可以顺带看下房子,了解更多的信息,以免纸上谈兵。如果可能,检查下房东的房产证和土地证之类的,验明真身。做这些的时候,那个战战兢兢站在门口敲着陌生人的门的生涩形象早被抛却到了九霄云外。我理直气壮,无比的安心,仿佛我已成了一个专业的房产经纪人。
    因而,我每天都盯着那几个有房源信息的网站,时不时地上去浏览一下,唯恐漏掉了一个。这样的工作我做得不亦乐乎。经过了寒冷的冬天,温暖的春天和炎热的酷暑,我终于可以依靠那些销售提成搬离公司的集体宿舍。一个房间住4个人的集体宿舍简直让人窒息(三室一厅,就是12个人)。每日与那些既是同僚却又是竞争对手的人住在一起,用同一个马桶,同一个浴缸,看着那些胖瘦不一的女孩们穿着暴露地在眼前游来荡去,这并不是多美好的感受,像是进了集体浴室。集体浴室,是我自小就不愿意去的地方,那时,跟着母亲,战战兢兢地在一群白花花的肉体中穿行,周遭水雾弥漫,犹如魔障,让人恐惧。
    或许,她们同样也不喜欢我,这个在她们当中最擅长做房东的女孩。总之,我在公司并没什么朋友。正因为这样,我可以毫不留恋地搬离集体宿舍,她们从此再也无法窥探我的隐私,更不会在我换上一件衣服还未出门见人前就对着我评头论足。
    找房子却花了我很长的时间,虽然我是二手房从业人员,但并不代表我就一定能很快找到心仪的房子。我有了一些钱,但并不多,不够让我独自租下一间环境尚可的公寓。我只能找那种一居室的老式公房。上海有很多这样的房子,曾经是国有企业的员工居住的,后来公房改造,不仅厨卫独立了出来,产权也独立了,能够上市交易。最后成了租售的热门。
    休息日的一个下午,我跟着一个中介去看房。我尽量表现的生涩,不让她看出我是她的同行。我沉默着,听着她不停地说着这个房子的好处。那是个40多岁的妇女,这个年龄的女人几乎都有一个特点,话多。我越不说话,她就说的越多,她想说服我立即租下这套房子,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她口舌如簧,把房子里每样东西都说得如她即将出嫁的女儿般的美丽动人。我微微地点着头,头转向另一边,避开她急切的表情,我在室内踱着步,然后推开南边卧室的窗户,看向对面的那幢新式公寓。在一个陌生的房间,看向自己熟悉的东西,熟悉的似乎也会变得陌生起来。我重新打量着那幢之前我打量了无数遍且熟悉其中大部分单元的结构的公寓,那幢楼还挺新,房龄5年,被黄色和淡蓝色涂料装饰的墙面上嵌了一排排大大的落地玻璃窗。我的一些客户就住在里面。它的租价很高,但在这个遍地生金的城市,有的是能付得起高昂房租的人。我带他们去看房,耐心地介绍着房子的细节,居住的感受,仿佛我已经在里面住了很久。
    公寓六楼的一扇玻璃窗敞开着,白色的窗帘随着风肆意摆动,若隐若现地展示着它尾部妖娆的浅蓝色蕾丝,在这轻盈的摇摆中,仿佛那些我未曾看见的神秘光景都随着这股夏末的清风毫无掩饰地扑面而来。在这样的城市,楼和楼之间的距离,总是那样的亲密,比如明丽的高档公寓和破旧的老式公房。似乎,我伸出脚,就能到达另一端的窗台。蓝色蕾丝触手可及。
    手机毫无征兆地响起,思维随着视线从飘着蓝色蕾丝的窗台收回,我掏出包里的手机,下意识地避开站在我身旁的中介,轻声地对着一个陌生的号码说喂。
    对方是一位房东,说今晚有空,让我到她家去签售房委托书。我应声说好,很快挂了电话,和那位一直用目光注视着我的中介大妈说,我回去再考虑考虑,晚点给她电话。她提醒我尽快,这样的房子很快就会被租掉,机不可失。
    我要先回公司门店,取委托书,然后在公司附近找家小店随意吃点东西,再转两趟车,去客户所在的那片住宅区。这中间大约需要3个小时。她约的是7点半,时间有些紧张。
    今天是我的休息日,我本可以将签委托的时间推迟到第二天。只是签委托,又不是签合同。我没必要显得那么急不可耐。可我仍旧像数月前那个刚入行每日费尽心思努力扫楼满大街找房源的小女孩那样,急匆匆地奔向目的地。
    Rose,给我打电话的那个女人叫Rose。前两天,我在网上看到一条出售信息,与其他信息不同的是,联系人一栏留的不是某小姐或某先生,而是Rose,英文名字Rose。就凭着她留下的这个名字,我就断定她是业主,一把抓起办公桌上的话筒拨了她名字后面的那个手机号码,简直是迫不及待。
    一个慵懒的女低音自电话那端缓慢传来。
    打电话时是下午,那声音似乎还带着睡梦的蒙昧之味。她一边和我说话,一边又和另一个人轻语。是个男人。他轻声应着她的话,若有似无的呢喃声全通过她的手机传到了我的耳朵。
    我对着电话说着房子的事情,却如鲠在喉,然后开始脸红,因为她突然的无法控制的轻笑。声音像绸缎,带着些许凉意,瞬间从我耳边划过,然后迅速消失,不愿在那里留下半点痕迹。我意识到自己电话打得不合时宜,言语越发地僵直了起来,那根旧电话线,将我牵至他人的私密空间。我像个莽撞的闯入者,对瞬间触及的艳丽光景不知所措,细小的汗珠顺着握着听筒的右手手腕处的青色血管缓慢下溢,在前臂的某一处停止,不再流动。
    马路上的噪音从门店的西窗毫无顾忌地闯入,掩盖了电话那头越来越含混的声音。电话很快就被她挂断,我将手机号码和我的姓名发到了她的手机,然后轻轻地靠在椅背上,让那些混杂着噪音的阳光照在身上。临近秋天,阳光不再毒辣,窗帘早已被我拉起,看得见川流不息的车辆和步履匆匆的行人,一如往常。
    去之前,我拐进地铁站附近的一家桂林米粉店用晚饭。点了一碗牛肉米粉,在里面放了一大勺的辣椒。室外的风向已经悄悄逆转,凌乱地从米粉店入口处刮过来,墙壁上的电风扇仍旧转个不停,将店堂内角的立式空调吐出的冷风刮散。已经变红的米粉汤让身体重新变得热辣起来。夏天,的确快要过去了。这么说,我在这个城市即将呆满一年。
    快下雨了。明天凉快了。邻桌的一个年轻的男人和一个年轻的女人说着话。
    是呀。夏天总算受够了。上海这鬼地方,热都热死了,晒也晒死了。公司也不管我们的死活,就每天赶着我们出去跑客户,和牲口也没两样。穿着白衬衫的女人撇着嘴说完,将薄薄的嘴唇抿成一条直线。唇上涂着的浅橘色唇彩有些剥落,泛着参差不齐的光。唇有些干燥。她端起碗又喝了口汤,唇彩又沾掉了些,与之前的那个唇印浅浅地并排印在了白色的碗沿。一个小巧的黑色公文包靠在她身后紧紧贴着椅背,一叠类似于产品目录的彩印铜版纸从公文包未拉好的拉链处露出一角。
    下吧下吧,赶紧下点雨。让我们也凉快点。女人说。
    我扔下吃了一半的米粉,目光从邻桌移开,结帐离开了米粉店。
    Rose的公寓所在的那个住宅区我从未去过。那是以前的外销房(就是专门卖给外国人的房子),面积普遍很大,基本在200平方米以上。这种高档楼盘我们公司很少做。我们以中档房为主。那些手中拥有豪华标的的业主一般不会主动把房子委托到我们公司,他们更愿意找诸如太平洋房屋或是美联物业这类的台资港资公司,客户也同样如此。小公司的资金和操控能力总归是有限的。
    天已经黑了,这个城市的路纵横交错像蛛网一样复杂(那天我恰好没在包里放地图),问了几个路人我才找到那个小区的一个门(并不是正门),给正在门卫室闲聊的两个保安亮了证件,他们才放我进去,我按着其中一个说的线路走,却没找到Rose所在的16幢,10121415,我看到了相邻的几个楼号,就是没看到16。一个人在里面兜兜转转就像是鬼打墙。那些高层亮着稀稀拉拉的灯光,像一座座幽灵古堡,下面鲜有行人走过。
    几阵疾风过后,天果然下起了雨。夏末的雨滴依旧粗暴,猛烈地从黑压压的天际倾泻而落,大朵的雨花混着泥腥味砸在我身上,雨水很快将我浇透,我紧靠着一幢楼的墙角,给Rose打电话,我告诉她我找不到她的房子。这么大的雨,找不到就算了,明天再来吧,她说(她应该不知道我没带伞,这样淋回家,还不如找到她的房子,至少可以避下雨)。
    我和她说,麻烦她再等一下,我会找到的。
    离约定的时间已过去了半个小时。我竟然在这个小区兜转了那么长的时间,期间我又重新回到我进来的那个门口,之前告诉我路线的那个保安不在,另一位保安告诉我,这小区分南北区,中间恰好被一条小马路切开,我要找的那幢是在北区。于是,我又穿过南区到了北区。
    这个地方的楼号编得乱。我离开时他笑着说,笑容里不无幸灾乐祸或是调侃的意味。
    我踢踏着湿淋淋的板鞋转身离开,每踩一脚,都能感受到脚底细细的水流,它们从鞋子的缝隙中漏出,汇入周围更大更急速的水流。在Rose的公寓门口按门铃时,水仍在淌个不停。门口那张绘着抽象画色彩鲜艳的地垫吸满了从我衣服和发丝顺流而下的水。
    她着实吓了一跳,上下打量着我,微微皱起了眉,但还是立即把我请进了门。虽然已是这副尊荣,我仍旧保持着笑容,和她解释着我对这片地区的陌生。我并不想骗她,事实就是我不熟悉这片区域,没卖过或是租出过这里的任何一套房产。这样的解释传达出的信息像我此时的形象一样生涩(休息日,我脱去了衬衫和裙子,穿得像个在校学生,且那学生装灌满了雨水),或许会让她不再对我抱有什么希望——能够稳妥且迅速地帮她将房子售出,她甚至不会放心把房子委托到我手里!
    她听着我的话,微微地点着头,表情里没有什么明显的信息。既看不出热情,也看不出冷淡。她的孩子(一个混血模样酷似洋娃娃的三四岁小女孩)在一旁玩着游戏,菲佣照看着她,低头和她说着什么,两人笑得开心。
    Rose用手势将我引向客厅的沙发。但我并没有坐下,只是将包从肩上取下放到身前,仍旧站在沙发附近,右脚踩在了地毯的边缘。我后退了一步,接过她倒给我的热水。
    她大概比我高半个头,低着眉,目光仍旧停留在我的一身湿衣服上,脸部表情比我刚进门时柔和了许多,她说要帮我去找身干的衣服换上,这样子,会感冒的。
    她转身向走廊方向走去之前,用英语和菲佣说着什么。大致是时间不早了,要让孩子睡觉之类。小女孩显得不太乐意,撅着嘴巴,用英文小声嘟囔着。
    很快,小女孩被菲佣领着离开客厅,往走廊走去,女孩的玩具在半路掉在了地上,菲佣抱着她欠下身,用左手将玩具捡起,小女孩一把从她手里夺过玩具,又抱在怀里,那是一只胸前有只红色蝴蝶结的棕熊。她们在某一间的门口停留,菲佣打开门,将孩子抱了进去。孩子仍旧不满地嘟囔着,身子在佣人结实的怀抱中用力挣扎。她显然还没玩够。
    Rose的房子面积实在太大,格局却不是太好,因此两边对立的房间之间便形成了一条长长的走廊,让房间看起来像一排豪华的宿舍单元。走廊的灯没有开全,有点暗,从开着门的卧室里照出的明亮光线在长长的走廊上投下一个淡影子,Rose在里面翻衣服。
    我站在走廊的入口处看着她(那个影子),听着里面翻箱倒柜的窸窣声。孩子时断时续的哭闹声则从虚掩着门的儿童房里传出。
    杯子里的水很快被我喝完,我捧着空杯子,继续站在原地,如果走回茶几将杯子放在那上面,茶几下的那块地毯又将沾上从我身上流下的水渍。那是块漂亮的地毯,看起来价格不菲。
    端着杯子,我侧过身,视线转向另一边的阳台,它躲在沙发后面,被一副窗帘阻隔(窗帘的一半已被拉上),还可以清晰地看见阳台上的绿色,有许多葱茏的绿色植物错落有致地摆放在木质花架上,一盆还开了零星的白色花朵,很是细小,看不出花型,更认不出那是什么花。或许是种夜间才开放的花卉,我闻见一股若有似无的幽香,可以肯定那不是客厅茶几上那束白玫瑰的味道。白玫瑰成束地插在盛满水的玻璃花瓶里,味道却很淡,或许只有用鼻子凑近闻,才能领略。那花从花枝上剪下,生命便只剩了一半。
    视线毫无目的地四处扫射下,在沙发后的一角我看到一件东西,这不是件应该出现在客厅的物件,但不可否认,它很漂亮,一种极致的古典美,幽静古朴——是一个嵌着铜镜的旧梳妆台。不知是哪个年代的物件,它的存在轻易地将自身与周围的物体割裂开(这种割裂并不强硬),自成一局。梳妆台的木雕花纹精致,虽红漆斑驳,却风情依旧。上面空荡荡的没放任何的东西。
    因为它的存在,我的目光立即在所及之处找到了几件小巧却也带了古韵的其他物件。它们散布在玄关、餐厅、酒柜处,在众多欧式风格的家具和摆设中小心躲藏。对那些小物件,我也只能凭着它们的外型辨别它们的国别,其它一无所知。
    Rose出来时,刚好捕捉到我审视那些小东西的目光,并对我展颜一笑。进门来她第一次对着我笑,仿佛我之于她已不再那样的陌生,不再是一个奇怪的闯入者,而是早已熟悉的某个人。似乎她找衣服的那段时间,或仅仅是那个过程,让我们彼此熟悉了起来。又或者,那仅仅是一种礼貌,作为主人。
    抱歉。找了很久。这衣服是我年轻时的,还好没扔掉,可能你能穿得上。她说完把叠得齐整的衣服递到我手上。
    谢谢!我笑得尴尬。一方面是被她发现我窥探的目光,另一方面,我们的身材的确相差很大,个头,身量,都不是一个层次。她的衣服如果穿在我身上,看起来一定非常奇怪。
    我拿着衣服走向卫生间,她则往前推开另一侧儿童房虚掩着的门。

    卫生间比想象中的大很多,但也只是放了一个浴缸,一个马桶,一个洗漱台,还有一台洗衣机。洗漱台前是一面宽大的镜子,毫不费力地将整个卫生间尽收眼底。我慢慢地接近镜子中的那个人,周围的空间在镜中奇妙地延展,只不过是个卫生间,却像是个无人的旷野。
    镜子里有一幅画。我转过身,看向那幅画所在的位置。其实是幅照片,女人的背影,或许是女主人的,身形妙曼曲线流畅。我走近照片,再度端详,是她的没错,她完全有资格拥有这样美丽的一个背影,而且,在这里,除了她没有第二个人有资格将她的背影挂在洁白的瓷砖墙壁上。
    进门前的那个影像在脑海里再度重现。我站在卫生间门口,看向那个缓步走向儿童房的背影,紫色的裙摆在脚踝上部微微摆动,柔软的布料有节奏地摩擦着光洁的小腿。而后紫色一闪而入,轻轻的关门声后,狭长的走廊一片寂静。
    她给了我一块新毛巾,叠放在衣服上面,说我可以洗个热水澡,冲一冲,去去寒气,这样就不会感冒了,这种换季时节的雨,很容易让人感冒。
    我在浴缸里放满水,抖开那块灰色带着花卉暗纹的新毛巾,将它搭在浴缸上。然后抬脚进了浴缸,将自己藏进水里。十分的温暖。之前被冰冷的湿衣服贴实包裹的阴冷不适全然退却,无影无踪。片刻的安坦让我庆幸自己没有草草地选择淋浴。浴缸上方的不锈钢架子上放了泡泡浴专用的沐浴露,还有各式各样像彩色碎玻璃一样漂亮的浴盐。我将它们一一拿到手里端详,隔着盖子去闻它们的味道,然后将它们放回原位。它们无不带着种清新淡雅的香气(即便盖着盖子也能闻得到),很是迷人。娇俏的女性专有物品。我甚至幻想着某一天拥有这样大的一个浴缸,是不是也去配置这样一套可人的洗浴用品,所有的品种应有尽有,尽管有很多完全只是摆设,在过期之前,它们被用到的几率几乎为零。
    我找了瓶气味闻起来最清淡的沐浴露(有点柑橘的味道),小心地挤了一些在手心里,然后兑了点水,用手搓出泡沫,涂抹在身上,沐浴露的泡沫很丰富,随着涂抹的继续,泡沫在手指间持续产生,源源不断,它们从容地滚落,悠然地漂浮在浴缸的水面上,然后缓缓消解。这些泡沫并不粘腻,能轻易融进水里。我拿起那个瓶子,重新又闻了闻它的味道。那是我不知道的牌子,后背的外文说明也并不是英文,完全看不懂,我盯着那些文字看了一会,最终放弃,将它放回原位。
    我拧干毛巾,开始对着镜子擦拭着身上的水珠。周围安静得不像话,没有一点声音。那幅水晶无框的黑白背影仍旧停留在镜子的一角,与那个瘦小的身体正面相映成趣。我用力挤干毛巾里的水分,使劲搓着湿漉漉的头发,头发又多又乱,要费很大的劲才能理得稍微像点样子,让它们顺从地搭在两个肩头。我又小心地将发梢的水珠再擦一遍,让它们不再流下来,以免把裙子弄湿。Rose给我的是条裙子,大红色底子白色花朵的收腰长裙(长足可以到我的脚踝)。那些花朵形态逼真,小巧精致,与周边嫩绿的枝叶浑然一体。裙子的确很美,我几乎对它一见钟情,以至于一直等到我洗完澡才第一次将它展开。从Rose手上接过时,它就已经给了我美妙的触感,和悦目的色泽。
    除了小时候母亲从别人那搜集来的百家衣,我没穿过别人的衣服,在大学宿舍,也没有和室友换衣服穿的习惯(不少女生喜欢这样换着穿,那样等于每天都有新衣服穿)。或许是某种意义上的洁癖,当有人要和我换衣穿时就如同在大庭广众下裸跑那般的难受,我会拒绝,倘若拒绝不了,那件被穿过的衣服就不会再套在我身上。自己的衣服尚且如此,别人的就更不用说,她们换给我穿的衣服我一次都没穿过。现在,我突然想到了一个可能,可能,我是不喜欢那些要和我换衣服穿的女孩,所以就不喜欢她们的衣服,洁癖实际上是由于对某种东西的厌恶而产生的抗拒行为。所以,我既不能和她们换衣服穿,也不能和她们成为好朋友。
    儿时在大众浴室里惊恐穿梭的印象从镜面闪过。内心为之一颤。但意识到这个宽大的卫生间只有我一个人,这是个绝对的私密空间,无人打扰的私密空间,我又重重地舒了口气。皮肤上残留的水分渐渐蒸发,重新变得光滑,我穿上了那条裙子,看着镜子里那个稍带陌生的自己。身型还是差很多,没能完全撑起来,仍旧有种小孩穿大人衣服的滑稽感。不过,它比我以前拥有的任何一件裙子都漂亮,不,是所有的衣服,我从没想过要这样打扮自己,穿这样的裙子招摇过市。因为,它是在太娇艳,太招摇了。
    敲门声响起的时候,我正走到门边,一只手关了灯另一只手伸向门把手,准备开门出去。那声音却打乱了我原本的从容。
    那声音来自一个男人,我没注意到他什么时候进来的,又或者原本就在屋内(这似乎不可能)?
    RoseRose。他喊着她的名字,说着什么。我挎着湿漉漉的包站在门后,一动不动,灯也不开,听着门外的声音,像是个被主人发现了踪迹的小偷(但我并不是小偷)。他并没有拧动门把手,虽然他拧了也打不开(我进卫生间时就把门反锁了)。手指敲击木门的震动通过金属把手传到我身上,我仍旧握着那个门把手,一直都没有松开,但手心开始渗出汗来。
    这种对峙的情形并没有持续多久,我很快听到了Rose的声音,她在解释,里面有个女孩在洗澡。她说话的声音并不大,我隔着门听得清清楚楚,男人的回话却依旧让我模糊,似懂非懂。很快,声音都不见了。脚步声远去。
    我仍旧处于黑暗中。门脚与地面的缝隙中勉强露出一丝光亮,将走廊并不明亮的光线施舍了进来。依然什么都照不亮,穿着红色拖鞋的脚背也是黑乎乎的一片。
    我又开了灯,没有开门走出去。转身看了眼镜子里的身影。我不想穿着这样一身衣服出现在那个陌生男人的眼前。这很怪异。一个穿着妻子衣服的陌生女孩。难道不怪异么?那人是Rose的丈夫没错,可爱的混血洋娃娃的父亲。他真的有一个可爱的女儿,一半长得像他,一半长得像Rose。那异于Rose的另一半相貌,则来自刚才那个敲门的男人。
    上海有很多外国人,在某些区域他们出没的频率甚至比国人还多,我从未和他们有过什么交流,连一句招呼都没有打过,招手或是说HELLOHI之类的,唯一一次接待一个外国的租房客户,也是一个上海姑娘自告奋勇地挤在了前面,热情地和他说着话,英语不算流利但无碍交流。她职高毕业,夜校大专,但有着无比的自信。
    敲门声再度响起时(那敲击声的频率和力度已有所变化),我旋开金属把手,看见了站在门口的Rose,看起来像是在那里站立了很久。
    刚才是我的丈夫,不好意思,惊吓到你了吧。他没想到会有外人,我们家很少有朋友来。以为我在里面,就敲门上洗手间。我让他去西边的小卫生间了。Rose说着。
    不好意思。
    没关系。这条裙子你穿很好看,让我想起年轻时候的样子。Rose打量着穿着她的裙子的我,露出了微笑。这是她第二次对着我笑,笑容比第一次还要柔和,不仅容忍了那裙子与我身体的那些不称,还因此而感到高兴。
    我们在沙发上坐下,我从名片夹中拿出名片递给她。金属的名片夹将很好地保护了那小叠白色压纹纸,让它们远离雨水的侵蚀。她接过名片看了一眼,然后放在身边茶几的一角,开始听我介绍着公司的情况。这样的介绍我说了很多遍,几乎是倒背如流。我尽量控制着自己的声音和节奏,让它稍带感情色彩,不要形式化得像照本宣科的念书或是激情四射的演讲。
    一个金发碧眼的瘦高男人从走廊那端出来,转头看向我们,点头,摆手。他拎着一个大大的灰色亚麻布袋子走到门口。几秒钟之后,便换好了鞋子。
    明天上午10点,别忘记。Rose用英文和他说。他点点头,回身拎起刚才换鞋时放在一边的袋子。起身时冲着正看向他的我说了句话。
    PRETTY。他说PRETTY。然后重复了句:PRETTY GIRL
    BYE。他摆摆手,保持着笑容,然后拉门闪身出去。嘭的一声。消失不见。
    我转过身,继续着刚才的话题,介绍着公司的规模和在各个地段分布的门店。Rose的注意力也重新投入了我的话中,仿佛我们的谈话没被任何人打断。
    我问她是否有把房子委托到别的房产经纪公司。她说有,有不少中介打过电话来,除了那些特别不正规的小中介,她都会一视同仁。到手价和所有公司提的都是相同的数字。你们公平竞争。说到公平竞争,她莫名的笑了,好像和我说公平竞争这个词很好笑。
    我从塑料文件袋中将委托书拿出,和她解释着其中的事项,并照着房产证抄上房子的坐落和面积等详细信息,然后交与她签名。
    她签名的时候,我却不停地在打喷嚏,连续打了很多个。我侧身避开她,捂着嘴巴,喷嚏仍旧打得一塌糊涂。手掌也湿了,于是从茶几上的纸巾盒抽出纸巾擦着手。
    她签好字,将上面红色那联撕下来交给我。然后起了身。
    你感冒了。淋了这么大的雨,不感冒才怪。说完侧身转了出去。
    我将她撕下的那联文件重新放回袋内。Rose的签名很漂亮,有些潦草,飘逸却有着隐约的力度,那种力度会随着视线的停留而越发的明显。隔着半透明的浅蓝色带网格的文件袋,她的签名仍旧很触目。我没有立即把文件袋塞进那个潮湿的挎包,而是一直放在桌上,直到我离开。
    Rose回来时,手里拎了个玻璃瓶。瓶里浸泡着杨梅,杨梅早就变了颜色,褪却了深红而呈褐色。
    这是杨梅酒,你这个时候吃点刚好,回去睡一觉,明天就好了,比吃药灵光。她说着,把装了杨梅和酒的杯子推倒我面前。
    一股浓烈而刺鼻的烧酒味立刻钻进鼻孔。
    我不会喝酒,更不用说白酒。端着杯子显得有些犹豫。
    Rose则说,吃吧,酒不喝也行,吃两个杨梅,这个才是有用的。在我妈妈的家乡,家家户户都浸杨梅酒,夏天中暑或是风寒着凉,这个都有用。
    我将那两枚浸满酒精的果子吞进肚子,免不了嚼了两嚼,将核吐出,却辣得喉咙像着了火,舌头也麻麻的。烈酒驱赶着积聚在体内的寒气,后背渐渐升腾起一股热气。
    这个酒,你平时也喝么?我问她。
    她摇着头。将大口瓶的盖子拧上,手却仍旧停留在盖子上。涂着红色的甲油的手指在白色的瓶盖上有意无意地划着。
    我也只是身体不舒服时才吃几颗。我先生不爱这个,他有他自己的喜好,酒柜里几乎都是他的收藏。所以,这酒,一年也喝不上几回。但我妈妈每年都会送过来。她说着话,手指继续着动作,视线又回到那个玻璃瓶上。
    杨梅我是喜欢吃的。特别是我母亲家乡的杨梅。6岁前,我一直在那里生活,父亲返城后,我们也跟着回来了。就不常回去。噢,我父亲是知青。杨梅很好吃,那时,妈妈带着我在外婆的杨梅山上,满山的跑。杨梅滚得满地都是。鞋子都染红了。那种红,过段时间,自己就会退去,很奇怪吧。杨梅下市了,衣服上的颜色就褪了。妈妈就这么和我说,也不管我那被杨梅汁水染得一塌糊涂的衣服是不是洗得干净。Rose抬起头,视线从瓶子上收回,对着我微微一笑。
    那时候可真是开心呀。她说罢,就起了身,将那瓶杨梅酒收走。
    那时候可真是开心呀。那个“呀”字她说得很重,很清晰地地完整地发出,完全不像一个尾缀音,它喧宾夺主地深深扎入我的脑海里,仿佛只有这个字才带满了所有的情绪,前面的话语,只是为了最后的这个呀字而存在。
    那时候可真是开心“呀”。我在心里重复着这句话。
    “呀”!最后,我张开嘴,轻轻地重复了那个字。
    她很快便又坐回了沙发,手里的杨梅酒换成了红酒,只剩了半瓶。她拔出瓶塞,倒了半杯,用杯子向我示意。我摇头。
喝这个会睡得好些。红酒美容,有助于睡眠。现在你可能不觉得,年轻嘛,什么烦心的事都不是事。以后就不同了。她自顾自地端着手里的酒杯,小口地喝着杯里的酒。红酒的香味在周围弥漫开,竟然渐渐也盖住了刚才的烈酒味,除了嘴里残存的那点余味,真的就再也没了。
    你酒量很好。我生涩地找着话题。她笑笑,不作回答。我便又找起了别的话题,仍旧又回到了房子身上,我原本可以谈谈这个房子的装饰,她的那些古色古香的小摆设。可我没说,想到这一切的美好格局都将随着这套房子的出售而被打破,便又有了些失落。她为什么要卖掉它?
    你为什么要卖掉它?我问她(售房原因,本也是公司规定需要了解的一项内容)。
    她换了个坐姿,将右腿架在左腿上,视线从我的脸上转到了握着酒杯的手指,转而又到了右前方的一角。她思索着,组织着语言。表情若有所思,可能什么也没想,只是暂且将已准备好的话语堆放在某处,缓一缓,再告诉我。或许,只是等她拿起酒杯,再喝一口。
    我低头,看了眼被玫瑰花纹覆满的膝盖,等着她的回答。手指拂过裙边的褶皱,我将它抚平,让其自然垂落。裙摆的垂得更低了,这本就是条长裙,丝棉混纺布料,轻柔妥帖。
    因为离婚。她说着,似笑非笑。所以,要卖掉,财产便于分割,她继续说,ERIC和我明天还要去找律师,再谈谈细节,刚才你也听到了,我在和他确认时间。老外嘛,干什么都得找律师,哪怕一颗螺丝钉,也得律师告诉你怎么分配。她笑了,这回是大笑,取笑别人的那种大笑。
    我向她道歉,说不好意思。她说没事,之前也有中介问起,但没说,其实也就那么回事。离婚好,大家都自由了。自由不是很好吗?你就很自由。她反问我后说。我觉得她有点醉了。她说没有,说我太小看她了,不用提醒她喝得差不多之类的话,然后又倒了酒,喝到一半的时候接了个电话,用的是我第一次和她通话时的那种慵懒略带醉意的语音。她身体斜靠在沙发上,表情沉醉(和之前的努力掩饰却仍旧凸显的沧然截然不同),右手拿着手机,头枕着左手手肘,黑色的长发凌乱地散在雪白的胳膊上。
    看着她安然甚至甜蜜的神态,我以为她会讲很久,可电话很快就挂掉了,她和对方说她有客人在,谈卖房子的事情。
    她对着手机轻啄一下,挂了电话。看着略显局促的我,笑笑,说,男朋友,很年轻,很漂亮。
    她说漂亮。对,就是漂亮。
    有男朋友么?她又立即问我。
    没有。
    谈过么?
    我摇头。心里思忖着,之前短暂的恋情,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爱情,男友也应该不是她想象中的男友了。摇头,并非说谎。
很可惜,你这么年轻,也很可爱。认识Eric时,我也是你这个年纪。恋爱,结婚,一切水到渠成。她看着我,深陷回忆,开始不再说话,继续喝着酒,直到瓶子快要见了底。然后她和我说晚安,说希望我们晚上都能睡个好觉。
    离开那幢公寓时,雨早就停了。空气清冽,白天的污浊被那场激烈的雨水涤荡干净。风迎面吹过,毛孔敏感地收缩,我轻轻地抱起了胳膊,深深吸了口气。按着Rose的指点,我走了很长一段路,到一个陌生的公交车站,那里有公交可以转到我熟悉的地方,然后可搭乘另一趟车回家。水滴不时从路边的高大树木上滴落,这些我不知道名字的树长着宽大的叶子,密密麻麻层层叠叠,它们积蓄着雨水,在雨停的时候缓缓滴落,掉在从它们身边经过的行人身上。路上依旧有许多行人,从我身边疾步而过,昏暗的灯光下,看不清任何一个人的脸,我走得很慢,这是这一天中最缓慢的步伐,裙子的布料凉凉的,轻盈地裹着身体,有些冷,但并没有因此觉得不舒服,让人感觉到了秋天的味道。第二天,第三天,它或许就来了。并非毫无征兆。
    公交车站边有个妇女摆着油炸摊,炸好的几个油丁不规整地堆放在铁架上,还有两个正在油锅里翻滚。葱油萝卜丝的味道扑面而来。我突然感觉到了饥饿,拉开包,拿出钱袋。包仍旧是潮湿的,钱袋也是。那个胖胖的摊主并不介意我给她的潮湿的十元钱,耐心地找了零,将油丁盛在塑料袋里交给我。
    我将零钱收好,放回包里,然后掏出手机,擦去屏幕上的雾气,查看着未接来电,有两个,均来自同一个号码。
    我咬了一口温热的炸油丁,慢慢地咀嚼,咽进肚子,然后回拨了那个号码,告诉她,我将租下那间房子,明天中午就去她店里签合同。
    公交车来了,我提起裙摆,跨过眼前的一个小水洼,跳上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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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0 22:50:32 |只看该作者
前面的铺叙其实并没占多大篇幅,但读的时候感觉林林总总写了很多,大概是与那些业内的专有名词有关,出现的频率稍高些就会给我造成一定程度上的阅读障碍(这或许也是我自己的毛病)。比如这一段——“只要用心,网络上可靠的房源信息仍旧可以找到不少……”像是在跟一个房产经纪的同行传授经验,不像小说的语言。个人感觉,遇到这种难以避免的专业阐述,要尽量的简洁清晰。你这里处理得其实挺清晰,但还不够简洁。当然,这里有必要把那些专业细节交代得那么清楚吗?我认为还有待商榷。
可以看出,这篇小说的“重头戏”是见到ROSE后的部分,它似乎试图与前面的内容形成一种对比——ROSE与“我”同事们的对比、“我”与ROSE的对比、在ROSE家中受到的礼遇与“我”生活和工作上压力的对比。因此,在从ROSE家中出来后,“我”立刻决定了租下那间房子,逃离开相互间充满竞争的同事,也算对自己的一点“礼遇”。作者的构思应该说是很清晰的,但这种清晰同时也造成了“单薄”的印象,总感觉还可以再写得乱些、复杂些、自由些。当然,若换作是我,我也只能这么写,这大概与作者本身所处的阶段有关吧。
ROSE向“我”倾吐心声的部分处理得有点电视剧了,ROSE触酒生情的那一刻让我想起了很多活跃在荧屏上的风韵少妇。应该再谨慎些,或铺垫再长一些。
有些地方的叙述还不够准确。比如——“仍旧将目光保持在原处,仿佛在看一道美丽的风景。”“折射出一种无以伦比的美丽”,这些虚无实物的描述是不负责任的,要摒弃。
“身子在佣人结实的怀抱中用力挣扎”——用“结实”形容“怀抱”总感觉不大对,前面的“身子”倒是可以用“结实”形容。
“它就已经给了我美妙的触感,和悦目的色泽。”——谓语是“给了”,后面接“触感”还可以,“色泽”就不搭配了。“色泽”应该是描述事物本身状态的。
“不回答”——“不作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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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1 12:13:40 |只看该作者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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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1 14:57:17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西维 于 2012-7-11 14:58 编辑
一层 发表于 2012-7-10 22:50
前面的铺叙其实并没占多大篇幅,但读的时候感觉林林总总写了很多,大概是与那些业内的专有名词有关,出现的 ...


一层真是个贴心的版主。看得好认真。谢谢!
关于专业名词,是个头痛的东西。怎么把那些生硬的东西很好地融进小说里,成为小说的一部分而不是专业名词本身...反正我还没整好,就像煮八宝饭里面老冒出些没熟的豆子,硌牙。
你说的“单薄”的印象,恰恰也是我认为的。说实话,我构思倒没有像你分析的那么清晰,开了个头就那么走了下来,想“乱些、复杂些、自由些”,但总抓不住感觉,越往后越模式化,以至于草草结束,少了些对我来说很关键的东西,但我却又说不出来是什么,如果我知道或是有意识,或许就不会这样写了吧。这中间差点写成了一个很狗血的故事,还好我摒弃了那样的想法,没去写故事。
触酒生情那一段,写到那时,已经有点力不从心,其实从她把杨梅酒换成红酒那里开始,就已经力不从心了,不知该怎么进行下去,所以,一路下滑,显得很草率。可以说是匆匆忙忙收了场,不想再写下去了。之所以写了个清凉的结尾,也是为了缓解自己写到后面那种焦虑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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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1 19:48:37 |只看该作者
这贴发天涯比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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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瓜  为什么  发表于 2012-7-11 20:06
勤了个奋啊,就知道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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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1 20:12:16 |只看该作者
“前面的铺叙其实并没占多大篇幅,但读的时候感觉林林总总写了很多”
感觉前面的铺叙很多,感觉林林总总也写了很多
看到浴室啊啥啊的,我还以后面会有激情戏啊,暴力啊之类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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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层  我是在WORD上看的这篇,总共十页,大约从第三页的中间就开始叙述会面ROSE那天的事了,我觉得这个铺叙的长度还好,不能算“很多”吧。  发表于 2012-7-11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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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1 20:59:27 |只看该作者
西维 发表于 2012-7-11 14:57
一层真是个贴心的版主。看得好认真。谢谢!
关于专业名词,是个头痛的东西。怎么把那些生硬的东西很好 ...

结尾我觉得挺好的。拉开了空间,给小说留下了余地,并且没有让前面的情节落空。
评论者往往会比写作者还想得多,这虽然挺可笑的,但有时却难以避免。前段时间看马尔克斯的一本访谈录,他说他很烦那些批评家,他本来只是想写他们家乡的一些有趣的事,却被批评家赋予了许多莫名其妙的意义跟使命。作为一个评论者,我会有意地去规避那些意义上的揣测,以免造成像《午夜巴黎》里那个蹩脚的大学教授那样的笑话。但,即便是对文本本身的分析,也会因我们与文本的从属关系不同而大相径庭。这大概也算是作品多样性的一个体现吧,我只能如此安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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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因里  但更重要的是,这并不重要。  发表于 2012-7-12 15:39
死因里  但又有时候,写作者比评论者想得多得多,所以不要太过相信他们的鬼话,在成为大师前后,他们的言论会发生很大变化,这是策略性的,也是傲慢式的,都不能代表他们内心的真实所想。  发表于 2012-7-12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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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2 09:19:19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西维 于 2012-7-12 09:37 编辑
北瓜 发表于 2012-7-11 20:12
“前面的铺叙其实并没占多大篇幅,但读的时候感觉林林总总写了很多”
感觉前面的铺叙很多,感觉林林总总也 ...


写浴室的目的就只是为了激情戏和暴力啊?  
当然,可以那样写,只要在那个男人敲门时情节“拐个弯”就行,如果“我”变态一点,深入她内心喜爱的那个角色(ROSE),把自己变成她,也未曾何尝不可,很激情很暴力。后面的发展就会很狗血的,她一直“跟着”她,不管她搬到哪里都跟着她,观察她,直到她死,她变成她,和她的他(年轻恋人)在一起。。。。这样还可以和前面的蓝色蕾丝窗帘的情节接轨。她就住在他们的对面观察他们的生活。。。。。一举一动了如指掌。还真是如影随形了。
不过,重口味不是我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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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州大萝卜  我被你那句住在对面观察人的一举一动给逗笑了。写小说的人,很难不在生活里观察他人,但是通常止于表面,之后与其说是臆测,不如叫想象,人物和原型就脱离了关系。真“如影随形”了,或许是对创作者自身的扼杀。  发表于 2012-7-13 08:48
北瓜  我只是说我“以为”,即没要求你那么写,也没觉得应该那么写~~  发表于 2012-7-12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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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2 09:25:07 |只看该作者
一层 发表于 2012-7-11 20:59
结尾我觉得挺好的。拉开了空间,给小说留下了余地,并且没有让前面的情节落空。
评论者往往会比写作者还 ...

呵呵,结尾可能是我的一个逃避吧,用一个缓和的方式来解决我无法处理的矛盾。
文章一旦拉出来,就不是私藏品,当然有众多可能。而评论家只是说出了那些可能,没什么不好。作为作者某些时候也该跳出从属关系,以旁观者的姿态来看待自己的作品,或许会有另一种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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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2 18:40:26 |只看该作者
死因里  但又有时候,写作者比评论者想得多得多,所以不要太过相信他们的鬼话,在成为大师前后,他们的言论会发生很大变化,这是策略性的,也是傲慢式的,都不能代表他们内心的真实所想。

你说的对。那本访谈录里,老马的有些话显得很不真诚,近乎于油滑。

点评

死因里  骚年,你的个人空间怎么可以这么风骚~我不是来灌水的。  发表于 2012-7-12 23:56
死因里  《我不是来演讲的》?老马得了老年痴呆,真让人难过,他怎么可以没把回忆录写完!  发表于 2012-7-12 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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