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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一根会走动的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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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1 22:52:4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一根会走动的骨头
                                                                                      ——陈洋
                                                        1
   那根骨头有点泛白,两头的骨膜也许因磨擦而掉了不少,依稀见得骨松质一些细微的小孔,似乎不知经过了多少的年岁。大小像成年人的手臂尺骨。但它的一头却像股骨,一个较大的半圆骨头、骨颈、大小转子。所以就局部分析,它真像人骨(或者是头大猩猩的骨)。整体而言,似乎是别的动物身上长的,当然它肯定不是狗骨。
   它的一头挨着地面,另一头特别轻,凌空浮起,斜指着天空。向前走动时,骨体不停晃动,与地面形成的角度在不断变化,仿佛一根无形的线缠在骨体的一头并向前拖,而无形之线的另一头或牵在上帝的手里。或高或低轻轻重重地前行,碰上障碍物则凌空升起,远远地落下。有时会伏在地面像条虫一样移动,偶尔也会做些翻转的动作,经过凹凸不平的地面,穿过疏密相间的草丛,总会与不同的物体相碰发出不同的响声。许多年前,这根骨头就以这些姿势在我面前走过,那种超轶绝尘的态度简直让我心血澎湃,穷于追逐。
                                                        2
   其实,我是一条狗。当然了,对骨头感兴的恐怕只有狗了(我并不排除喜欢摆弄骨头的解剖学家、考古学家或人类学家)。但我却不能说我是怎么样的一条狗,我太过于普通了,身材短小、毛色灰褐难辨、吠声不大并且略显怯弱,这一切都在显示着我的平庸,把我扔狗群中毫不引起注意。如果非要把我和别的狗区分开来,那就只能说我是一条追逐一根会走动的骨头的狗,是狗中的一个半吊子的理想主义者。在我的同伴(这个概念很含糊)旺财眼里,我无非是那种没有过去,没有未来,游手好闲,并过着不需要情感波动的生活的狗。这一点连我也自认为不及旺财,它的生命饱满,也是那种——按一条以故老狗的说法——特立独行卓尔不凡的狗。只是,“旺财”这个名字有点不合身份,这也是它觉得可恨的、足以为耻的地方。太多的狗用了这个名字,而至于变得庸俗。旺财是条褐毛狗,年轻时身体强壮有力,以上一任领导残暴为由,在几次的打斗中终于把前任赶下台。如今它看上去很瘦削,走起路来,见得皮下游来游去的骨头,争先恐后地欲从各个部位钻出来,旺财说这叫傲骨嶙峋。它的眼神有点尖锐,但耳朵很小并拉耷下来,终不免于显得有点慈祥,那面相好像是对沙皮狗的滑稽模仿,这是岁月的一个玩笑。不过我以为它真正的缺陷是它的一条后脚,一条已瘸的脚,站立的时候只能勉强垂到地面,走路的时候,身体则一高一低。那是旺财自傲的资本——当年争权打斗时摔坏的,是一道彪炳的勋章。当年也曾偷过鸡,如今已是众狗心中英雄的它甚是后悔,总是常常出于偶然的机会向众狗们提起,它在其中使用的某些修饰词我以为炫耀多于惭悔。它自从说了“狗是万物的尺度”后,被学术界誉为狗中的普罗泰戈拉,以至从都如风。不过读的却是《利维坦》,自称瘸脚的霍布斯,并且认为指导这个世界有《利维坦》一书足已,以此作为我们这个群落的指导圣经,每隔一段时间要学习其中的思想内容,以及结合我们狗类的实际使用(人类写的东西毕竟不完全适合我们狗类)。关于血统,他自称是朴实、勇敢、忠诚的牧羊犬(由于某种不得而知的原因以至比一般的牧羊犬矮,狗们认为它至少有四分之一的牧羊犬血统),可是于我看来牧羊犬无非都是一些蠢蛋,只消看见一个像羊的玩意儿,它就跑到旁边守护。
旺财作为我们这个狗群的头子已有些年月,难免让一些年轻的不知天高地厚的狗产生不满,觉得它像尊佛像一样准备在那个位置上接受恒久的膜拜而不打算挪动了。虽然曾经有些狗提议应该全群表决一下,是不是应该更换一下头儿了,一个领导长期在一位置上难免造成政策的保守和僵化。但在旺财凶狠的目光下,所有心怀鬼胎的阴谋家都噤口了。旺财说:“我不是为了大家好吗,频繁的更换领导只会造成我们狗群的动荡,人们都说乱世人不若太平犬,你们还有什么不满呢?这些年来我闲着吗,其它的狗群每天都准备占领我们的地盘,要不是我呕心沥血鞠躬尽瘁地维护我们的利益,我们狗群早就是散了。”我们不得不承认面对其它的狗群,都是旺财带领众狗与之周旋。不过自从见到旺财在和上一任的头子打斗后,我们再也没有见过它战斗的英姿了,每次别的狗群在抢占的地盘的时候,旺财都能不卑不亢地与对方谈判,而对方的狗群首领都是些比它高大强壮的狗,我们对它的勇气佩服不已。只是我们的地盘还是越来越小了,旺财说地盘小点好,别的狗就不会觊觎了,况且我们毕竟换来了平安,因为一点小事情而带来伤亡是得不偿失的。狗的生活范围不需要很大,做狗不要太贪心。
    谣言还是产生了——狗群中传说旺财为了保住自己的位置而出卖了部族;它把前任驱赶出狗群的之后又派狗去将其咬死;占领我们地盘的最大狗群的头儿就是旺财的众多儿子之一。诸如此类的谣言经过不同狗的润色传唱,越来越似模似样,旺财急忙领着一众狗到处巡查,把这些胡说八道的家伙咬得遍身鳞伤。

                                                             3
    大黑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曾是旺财最得力的助手,它的思想总是变得非常快。而且它比我更早到外面流浪,据它所言是为了实践它的自由思想,决定脱离主人的饲养,到社会上流浪,混迹在不同的狗群之间。它从人类那里接受了一些东西,然后告诉我们:“上天赋予每只动物都有自由的权利,无论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自由。”
    当我还没被主人赶出家门时,大黑对我说它最讨厌那些寄人檐下的狗,譬如我这种狗,只懂得在主人面前谄谀巴结,摇头摆尾,讨一些残羹冷饭,还说不定哪天被宰了。
    我说媚俗乃是狗生存的前提。一条在大街上流浪的狗也不见得安全,而且常常挨饿。
    大黑说狗作为万物之长(人类也是这样自诩的),不仅应当自立,摆脱作为人类的附属品,而且还要创造属于我们狗种的文明。我们从人类那儿嫁接过来的那套东西根本不适合我们狗的生存语境。
    可惜我们连一个名字也是人类给起的,而且我们从事哲学总是在人类的问题、概念、话语和分类下进行,这些已经溶入我们的血液,又何言自立,我觉得安之若命倒是我们狗的首选。
   大黑大骂我奴颜媚骨,天生一副奴才相。它质问我:“难道你甘心一辈子做一条狗吗?”
   我笑着说:“即使不甘心,我们还是狗。”
   作为自由主义者的大黑,甚至曾经尝试偷渡到美国去,据书上说那是一个自主和繁荣的国度。它去到一个码头,拣了一艘去美国的轮船,便偷偷地溜上去。结果在船开了不久,就让船员发现了,一脚把它踢入了大海。它在海里挣扎了一番,差点被淹死,最终被海水冲回岸边。事后它叹息:“唉!这就是人。”
   一回我告诉它,关于伊赛亚•伯林的自由主义观点,善与善之间存在不相容性和不可通约性,也就是说民主、自由和平等可能不可兼得。大黑鼓起腮来很不高兴,并诬蔑我是新左派,其实当时我只不过是一个怀疑主义者罢了。有一次它还十分不满地埋怨伯林说:“英国人真是可恶。”
   我说:“伯林其实是俄罗斯裔犹太人。”
   大黑的双眼向我露出凶光,我不禁毛骨一悚,这种眼神它只曾对猫露过。
   大黑的离经背道的念头引起了旺财不满,两狗从此分道扬镳。不过旺财倒没把大黑放在眼内,它在我面前取笑大黑百无一用是书生。如果上天真的赋予每只动物自由的权利,那么多数动物的所作所为就等于放弃了这些权利。在这个星球的表面上自私自利、心胸狭隘、不负责任的动物不仅仅只有人类一种,狗也不例外,这些患有青光眼白内障的动物,一边干着肮脏的勾当,一边要求自由,你觉得应该给予它们自由平等民主吗?不,这些虫豸配不上这些权利,而且这些玩意都是人的大脑虚构出来的,是人想实现内心欲望冠冕堂皇的理由,根本不是自然而然地存在的,是想像中的产物。大黑这混蛋却想用来沾污我们狗类,唯一能管理这些蛆虫的手段就是强硬的镇压。

                                                  4
   我们平时聚集的地方,到处杂草丛生,乱石混堆。多年前大量被砍掉的桉树,已在树桩边缘长出了人头高的树苗。老房子傍着残垣断壁,零零落落,反正破落得像个废墟。不过仍然住着少数沉默寡言的人,在阳光散漫的白天,周围死气沉沉像个鬼城,到了晚上才能从那零星的的灯光中感受到人的活气。我们习惯到人多的地方觅食,然后回这里呆。
   一个典型破落的小院子里,阳光零碎地照着地面,到处弥漫着落叶的气味。我们的哲学家大黑蹲在一棵水松树下,明目张胆地给它的信徒们讲授罗尔斯和哈维尔。我出于无聊而在一旁听讲(难道狗有不无聊的时候吗?)。当时我心不在焉地听,时而四处张望。飞得不怎么一致的鸟儿,动听的落叶声,整齐地竖起的细草,我总是注意周围的一动一静,一事一物。那根骨头从不远的老房子的窗口跳出来,竖立着骨体,先是在落叶上移行,然后穿过小路。也许路面过于粗糙,它改回跳动,我听到轻微的“笃笃”声,看到它踏进草丛,歪歪斜斜地向小院门口方向前行。我看了一会儿,然后转过来,惊讶地对大黑说:“那边有一根会走动的骨头。”大家把头扭过去,淡然地看着骨头在草地上行走。其中一条较年轻的狗说:“哦!一根干枯的骨头,恐怕连味儿也舔不出了。”众狗听了,旁若无事地从新把注意力集中在大黑身上。我惊讶万分,无论是会走动的骨头,还是大黑它们对此的冷淡,难道骨头会走动不值得惊讶吗?我终于按捺不住了,飞身向骨头扑过去,骨头立刻伏下地面,像条受惊的蛇在草丛间穿插。我赶上去满地扑,试图把它按在地上。它总能灵巧地躲开,逃出小院后跳进一条小巷,我看到它把地面敲得“格格”作响。平地上它跑得更快了,我一直追不上,穿过小巷走到许多狗聚会的地方,它在狗群中左闪右避,却游刃有余。我竟无法碰上一下,许多狗莫名其妙地看着我追着一根莫名其妙的骨头。
   我追它到一座特别大的房子后面,它往墙壁上跳(确切地说,它压根儿就不跳,完全是凭虚而起),轻轻地粘在两块砖隙间。我飞快地往墙上扑,伸长脖子,张开利齿,想把它咬住。骨头却往上一窜,再次轻巧地躲开我,我奋力地跳了几次,都没有达到它所处的高度。我傻傻地看着它,骨头像条虫子,慢慢地向上挪动,上到横梁下的间隙时,停了一下,晃了晃动骨体,好像在伸懒腰,然后轻轻地跳进了屋里,无声无息。我赶紧沿着高墙找大门,我进入了一条小巷,两边尽是些老房子。人类真是些无聊的动物,喜欢把小巷弄得曲曲折折。而且这间房子未免太大了,最后我发现它竟没有一个大门。狗洞倒是有一个,在一个阴暗的角落,墙角的砖块被抽掉,露出了一个不规则的洞,一条身材高大的黑狗守着。它的面部和我同一类型,但耳朵又大又阔,有点像猪。它看到我时冲上前恶狠狠地吠了几声,我立即发现了一条巨大的铁链从黑幽幽的洞里透出,拴在它的脖子上。我忍不住大笑:“啊哈!狗生而自由而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哈巴狗,你说什么?”它眼露凶光,阴沉沉地问。
   哈巴狗!自然是对我的侮辱。我不得不审视一下自己,的确有点怀疑我的祖辈在某上时刻意外地渗入了哈巴狗的血,但我不必以为然。想到必须从这个洞进入房子里,也只能倔就:“喂,大狗,能不能让我进去?”我尽量表现得豁达而不乏热情。
   “这是不可能的。我主人吩咐,无论谁,狗或人类,或其它动物都不能进去。”
   “那这个洞用来干什么的?”
   “用来守的。”
   “哦!一条蠢狗。”我摇了摇头,有点无奈地离去,在路上我看到一家人扔在地上的鸡骨头,我衔了几根,折回那个狗洞前,把骨头放在那条大狗前面,它够不着的地方。在我的微笑前,它的前脚向骨头伸去,只差一点。它很倨傲,当够不着骨头后便露出不屑的神情。它懒洋洋地睡在地上,有时忍不住望向那堆鸡骨。我和它对峙了许多,它才开口:“当然了,如果你想进去,我还是可以有条件地答应。”
    “什么条件?”我冷淡地问。
    “哦!明知故问。”
     我笑了笑,把骨头拨过去,大狗即咀嚼起来。我顿生疑惑:“你为什么不问我进去的原因?”
    “这不重要,因为你进不去了。”他轻描淡写地说,没有抬头,继续在咀嚼着骨头。
    我气呼呼地回拣到骨头的地方,幸而剩下的还在,我又衔了几根回到那条恶狗面前,放在它即使用后脚也只差一点才能捞到的地方。我趾高气扬地离去。
                                                        5
    当我刚走出那条好像没有尽头的曲折小巷时,突然听到一阵嘈杂声,脚步声、碰撞声、明显不过的狗吠声。我看到一群狗追着大黑,正迎面而来,我发现追在其后就是旺财(事后我才知道,旺财听说大黑聚众讲授自由主义,这种喧扬不良思想扰乱社会的行为,是可忍孰不可忍?这不是明摆着拆它的台吗?所以它气急败坏地带着一群狗过来攻击大黑)。旺财的那只坏脚竟丝毫不影响速度,追赶的时候完全不见劣势。它见到我便大叫:“快捉住那只家伙。”当我反应过来时,大黑已逃进了小巷,众狗带着尘埃“嗖嗖”地从我身后闪进去。我对这些 政治运动从来就不感兴趣,但还是跟上去看热闹。那些狗跑起来大有我追那根骨头的气派,大黑发现了那个洞口,不顾守门狗的拦阻,冲进了洞里。守门的大狗一见来势汹汹的狗群,怯懦地闪过一边,再不敢拦阻。众狗同时发现了那堆鸡骨,一时哄抢起来,直至旺财喝住,才嚼着鸡骨冲进洞里。我也混在其中。
   通过黑暗潮湿并稍有点长的狗洞,进入明亮但又是令我讨厌的曲曲折折的通道,走了许久才进入一个圆形大厅。令我惊诧的是到处摆着狗类的雕塑,不同的姿势不同的材料,抽像或具像。我一下子注意到大厅中央的一块大理石上站着的一只狗,它昂首向上,冲着苍穹长啸,气度不凡却刻意地缺少一只腿(倒像旺财)。细细一看竟是盲了一只眼,于此我想强加一种说法,看世界我们都是用一只眼,不是因为俗语所言“一只眼开,一只眼闭”,而根本上是都盲了一只眼,而至于看什么都难免有所偏执。在地上睡着七八条不同姿态的狗,都是死狗的形态。四脚朝天却安详地死去的、被咬断喉咙的、断了脚的、病死的(因为它骨瘦如柴),不一而足。我环视四周,发现连墙上也有一些浮雕,苍老、悲壮、沉默、世故、愚蠢……,各具一态,相映成趣。众狗分散观看,都惊叹不已,而旺财则勃然大怒,无疑是大黑这个叛匪创造的,藉以讽刺甚或咀咒我们狗类。可是大黑凭什么创造出来?意志——旺财坚信地说了一个大家都觉得荒谬的结论。
    我在那块大理石后面发现一具可笑的塑像,它在大笑,但笑得很空洞,一条后脚向外侧抬起,想必是撒尿的姿势。我走了过去,在旁边摆了一个样的姿势,然后哈哈大笑。众狗习惯地以淡然的态度向我望进来,但还是有两条狗笑了笑,我觉得的神情模仿得不像。
旺财这时大叫:“那只叛徒呢?”众狗在大厅四处搜索,我也想起了那根骨头,赶忙到处翻寻,结果都没找到。大厅有两个门口,我们就是从其中一个进入,旺财叫大家从另一个门口出去找。里面曲曲折折,与进来时相类,甚至似曾相识,走了大半天,从我们另一个入口回到大厅,那是我们刚从外面进入大厅的入口。大黑也回到了那儿,恶狠狠地盯着旺财,旺财嘿嘿地笑起来:“我看你往哪里走。”
    我说:“好像个圆圈。”只是那个进入通道的狗洞——有条狗叫起来——进来的那个狗洞呢?我们慌张起来,旺财恶狠狠地盯了大黑一眼:“一会再跟你算帐。”从进来的那个门口出去,走了一会儿又回到了大厅。旺财大叫:“这不可能。”但我们如此来回走了几趟,寻遍了各个砖隙都没找到出口。最后我们有气无力地回到大厅,看着那些死狗的雕塑叹气,我说:“倒像是我们的下场。”旺财从一个角落里跳出来,歇斯底里地吼:“胡说,一定有出口,一定有。”它发疯地冲进一个门口,众狗看了看它,然后都垂下头来。有条狗对我说:“嘿!我还有一块新鲜的肉没吃,真是可惜。如果还能出去,我给你一半。”我笑了笑,死亡的意识出现在我的脑海中,像条懵懂的幼狗第一次面对着世界,却是一种异常奇妙的感觉,像回到家里一样温馨,然而又觉得失去了一切,我想起那根骨头,心里描摹着它的模样。一会儿,旺财垂头丧气地回到大厅,一言不发回到刚才呆着的角落。几条狗围着大黑要它说出口的位置所在,大黑大叫冤枉,说自己也是第一次进来。
    天色渐暗,阳光最终从窗口撤了出去。大厅越来越暗,也越来越安静。我发现肠子饿得乱跳,并发出咕咕的响声,而且觉得很累了,开始昏昏欲睡。朦胧中,大黑突然高声吠了一下,众狗吓了一跳,旺财惊喜地问:“有什么发现?”
   “没有,仅仅是想叫一声而已。”大黑呵呵地笑。没有狗搭理它,它只好再次沉默下来。
    在黑暗的包容下,大家以彼此看不见的姿态睡着了。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趴在一家人的肮脏的鸡窝里。四处弥漫着鸡粪的气味,旁边还睡着两只肥嫩的鸡,我蹑着步子悄悄离去。很快我知道去夜被困的狗们都被扔到外面了。有的醒来时发现自己趴在一堵高墙上,身上长满了苔藓,差点和墙溶为一体;有的睡在一块大石上,而身上还压着另一块大石;而大黑醒来时发现自己置身河流中央,身体被湍急的流水冲得胡乱翻滚,它挣扎了几番,才把那装满了河水的身子拖上岸;至于旺财有点倒霉,它被一条麻绳缠住四脚,并吊在河边的一棵柳树上,身体与柳条随着微风有节奏地摆动。旺财的身体我们勉强能够着,然而众所周知,狗的手脚却不利索,以至没办法把它弄下来。虽然有弹跳性比较好的狗试图跳上去咬断麻绳,结果撞到旺财的身上,痛得旺财“嗷嗷”大叫。我们只能每天弄些食物送到他的嘴上。每次吃完,它就开始恶毒地咀咒大黑,或者其它狗群的首领,说这一系列事件都是大黑联合敌人设计的。老实说我们认为只有人类才能做到这地步,不过没理由是人所为。最后连旺财也不得不承认,现实对于我们来说永远存在神秘的一面。
    由于倒着生活,旺财的身体发生变化。眼睛开始迷糊了,短小的脚则变粗变长了。原来细小并下垂的耳朵,还有毛发都开始疯狂地生长,整齐地向地面垂下。大黑来看望它时说:“恐怕就要落地扎根了。”
    后来,旺财忠实的一条狗由道听途说得来的消息,有一条外地的狗拥有通过吠叫而破坏的能力,也许它能弄旺财下来。忠实的狗长途跋涉竟然找到了那条狗,并请了过来为旺财解脱。那是一条年轻而且长得挺漂亮的白狗(无可置疑,同样是杂种的,我乐于揣着偏执的心态去评价别的狗),它表情甚是冷漠,也不爱说话,身上似乎有种高贵气质。这也许是种误解,往往冷漠的动物都让人觉得酷,况于也不能排除它的性格如此。它来到离旺财不远的地方,示意大家远离一点,说离得太近会受到伤害,我们半信半疑,但还是以合作的态度远远地站着。白狗面向旺财,以傲然的姿态立着,那架子布满力道。我听到一声怪异的吠声——嗷呜——如同来自远方的狼叫,顿时吹起一阵狂风吹向旺财和柳树,柳树向一边弯过去,柳条和旺财的身体也相应地扬起。站在远处的我们吓得忘了合上已经过分地张开的口,目不转睛地看着这令人惊诧的情景。白狗的叫连绵不断,一片片无形的刀片飞向柳树,柳树的枝叶纷纷向一边飘落,当然还有旺财的皮毛,旺财痛得乱叫。我看到上方的绳子周围已经出现了许多断痕,最后在断痕最多的地方先断开。旺财“扑通”的一声掉在地上,它惨叫一声后就安静下来,我以为它死了。走近看到它躺在地上一长一短地喘气,许多不能动弹,花了几天才回复正常走路。至于身体则出现了很多伤痕,血迹斑斑,毛发也在吠声中掉得七七八八,像条瘌痢狗,半年后才长回个狗样。
                                                6
   以上大部分的回忆我不能确定是否和骨头有关联,虽然像一连串的偶然事件,倒也像是那根骨头引起的。不过此后一段很长的时间里,我都没遇上那根骨头,直到后来我也随波逐流跟着大黑去攻击猫时才再次见到。大黑是一个极端的反猫主义者,整天鼓动各地来听课的狗们都去把猫咬死,甚至亲自领导群狗去攻击猫——这是旺财和它唯一意见相同的地方。
   当时我们分两队,因为发现两只猫。一队由大黑带队,一队由旺财带领,我勉强地跟随去凑热闹。当我和大黑追到一处破旧的房子时,那只猫——的确有点肥,跑起来肚子乱颤——灵巧地往墙上一跳,都是些坦露的青砖,它轻易地爬了一堵高高的墙上。有条勇气可嘉的狗也学着往墙上一跳,但只是趴在墙上,然后仰天掉下来。高墙的一边顶着房子,猫跳上那里向我们嘲笑:“一群蠢狗。”大黑大怒,叫几条狗用身体在墙脚下堆起一个台阶,然后叫我先跳上去墙。我犹疑了片刻,在左右为难的情况下,踏着那几条狗的身体跳上去。幸好墙体很厚,墙顶面积大,身体晃了晃,还是站稳了脚。猫在挨着房子的一边镇定自若地蹲着,皮笑肉不笑地看着我,我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做。大黑也不自量地跳上来,它同样晃了晃,却终于站不稳,四脚分叉,肚子横在墙上。屁股慢慢地向下坠,它花了很大功夫才爬上墙。那只猫依旧在墙上悠然自得,有时会靠近我们,然后瞬间又逃远。
    大黑示意我扑过去。扑过去?开玩笑?我看了看高墙两边,是不是高了点?我有骑墙难下的感觉,非常后悔不合时宜地赶过来凑热闹,阴差阳错成了主力手,我还没有思想准备成民族英雄。此时,我看到了那只猫后面房子的墙上,那根骨头正慢吞吞地往上爬。我来不及多想就飞身扑向墙上,我四脚分叉趴在满是凌角的石砌墙上,前脚拍中了骨头,感觉真好。骨头晃了晃,依旧附在墙上,我则倒在地上,从嘴里吐了颗血牙出来,抬头一看,骨头一下子窜上了瓦背上。那只猫也在我扑过去的瞬间逃上了房顶,它莫名其妙地看着骨头从它身边走过,并用前爪摆弄了一下,然后不再理会,我看到骨头慢慢远去。猫伸头朝我看了看,抱着肚子狂笑。大黑无可奈何地看着它,房顶太高了,它再无法上去,只好冲我大骂:“你干什么?”
    我有点惭愧,不知说什么好。抬头看看那只猫,它扭着屁股得意忘形地从房子的另一边离去。大黑在墙左探右窥,从不同的角度权衡了许久才选定一个较满意的位置跳下,仍然扭伤了一条前脚,这样使它走路显得有点像旺财,有的狗说它因此很有领导的气质,听起来做我们群的领导要瘸脚的才有资格。大黑说不得不承认猫有某些我们狗所没有的长处,譬如爬墙。不过猫作为低级动物,得以长久生存也就赖于此。
                                                    7
    事后,大黑对我进行了一番思想工作,试图提高我的反猫热情。
    不过,老实说我从来没讨厌过猫,因为我找不到足以让我讨厌猫的理由。当我还是年幼时候,我就常常听到长辈们的教诲,猫都是一些自私、阴险、油滑、贪心的东西。可我仍无法理解,或者狗猫不相容的历史太悠久了,以至我们两个民族都忘了仇怨是如何结的,只剩下不知为何的怨恨、攻讦、倾轧。在我的眼内,猫都是安祥、干净、彬彬有礼和容易欺负的,尽管它们也常常偷东西吃。
    大黑说我幼稚,没看清楚猫的真面目。它说狗之所以没能像人一样创造灿烂的文明,完全是因为猫的存在。劳动创造了人,因为有了双手的灵活,从而使创造文明成为可能。然而你知道猫和狗为什么成为世仇吗?
    我说我不知道。
    大黑说:“因为当年猫从狗的手中抢走了捉老鼠这差事,从此狗们无事可干,或最多守守门口,也不过是活动一下嘴巴的活儿,用进废退,以至双手失去了工作的能力。如果当年狗没有失去捉老鼠的工作,说不定因为双手已经非常灵活,从而创造了完全可以和人类相媲美的文明。”
    我问:“那为什么猫并不因此而创造文明。”
   “因为猫愚蠢,即使让它们的身体进化成人类一样,也不足以创造任何的文明,猫把双手练得再灵活,也只能用在偷主人家的食物上。”
    它为了证明猫的愚蠢,还引用了纪伯伦的一则寓言:一天,一只聪明的狗在路上遇上一群猫,走近猫群时,它见猫们个个全神贯注,毫不留心它的到来,于是停下了脚步。这时候,猫群里站起一只神色庄重的大猫,对着伙伴们说道:“弟兄们,祈祷吧!只要你再三祈祷,上天无疑会降下老鼠。”狗听到这儿不禁暗笑,它一边走开一边自语:“这群愚笨的瞎猫!经文上写着的,我和我的列祖们知道的,明明是——上天应了真诚的祈求,降下了骨头,而不是老鼠。
    说完后,大黑哈哈大笑,戾气十足,让同时坐在周围的其它狗大惊失色。大黑说:“只有狗才是上帝的选民,狗是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的,而猫则是上帝草草捏造的玩具。”
    当时坐在不远有个年轻的狗小声说:“可是有人说上帝的形象是个球形的,而不是像狗。”幸好大黑没听到。
但我听过别的狗说,当年大黑并非为了进行哲学实践而流落街头,而是因为偷了主人家的食物吃,以至被女主人赶出家门,才开始流浪。而当时偷吃的还有一只猫,但那只猫却没受到应有的惩罚,从此对猫深恶痛绝,每次遇上那些不是很大的猫,它会立即扑上去咬个半死。它对猫的憎恨还表现在对敌手的态度上,一般的敌手它攻击为新左派,过于憎恨的它就诬蔑对方为猫。我就亲耳听它当面骂一只反对它哲学观点的狗身上有猫的血统,尽管众所周知狗和猫是不可能结合的。但大黑有时也对此忧忧忡忡,当今科技日新月异,很难说某天人类一时心血来潮,培养出一群狗和猫的结合体来,这对狗族来说,不啻一场灾难。所以更加坚定它反猫的信念。
它说:“要令猫灭绝还任重道远,所以反猫应作为一种信念竖立在我们的狗种之中。”
     我问它:“为什么一个自由主义者,同是又是一个反猫主义者?”
    “自由主义的原则只对狗有效。”它说。
                                          8
    我听完了大黑的说教后,又跑到旺财那里听听它那伟大的指导理论,试图点燃一次我内心崇高的热情。我再次听到熟悉的响声,那根骨头在不远一棵树下的一个圆形石板上蹦跳。我以狂乱的步伐飞跑过去,它带着我在那些曲曲折折的老房子周围兜兜转转。我差不多碰上它了,但骨头凌空一跳,轻快地飘向远处,像一片轻巧的落叶,斜斜地落在一个小院子前,一头插在围墙下的一个三角形老鼠洞里,只留下半截露在外面,我用爪一把压住它。骨头很有力,“嗖”的一声,又钻进了一截,只剩下一个半圆露在外面,我的前脚对此无能为力,用嘴去咬也只能用牙齿蹭擦表面而已。我手足无措地看着它慢慢钻进老鼠洞去。
    在墙的两边我没有发现别的老鼠洞出口,只好回原来的洞前守着,但一直不见骨头钻出来。四周的树木杂草稍作风动,我就疑心顿起,以为是骨头在洞里活动,贴着耳朵细听,好像又没有任何的声音。 一直守了两天,饿得两眼昏花,才觅点东西吃,然后再回洞前守候。闲着无事,我在洞口前模仿猫捕鼠的动作(在旺财排猫前,我常看到),我总是想像一只老鼠或一根骨头跑出洞的情景,然后迅速扑上去,一按一抓,并迅速咬住。大巧若拙,动作看似简单,我以为其中必有外行看不到的巧处,否则能捉到老鼠的就不仅仅只有猫了。开始两天,有两只猫在不远的地方盯着我,我才懒得理它们,却听到一只猫恨恨地说:“如今的狗真可恶,不但排斥我们猫,连捉老鼠这档事也抢去干了。”另外我也受到狗的指责,说我在学习猫的文化,还学会了捉老鼠,甚至说我与猫私通——简直是笑话。积毁销骨,我不得不停止模仿行为,这的确容易让别的狗误以为我是非主流,但我不能离开。所以常有对我好心的狗来劝导我不要亲近猫,不要干捉老鼠这种低俗的事,这样会自绝于狗群。当然也有不怀好意的,例如有几条平时跟随旺财,但和我不相熟的狗,一见我就扑上来乱咬,并恶恨恨地警告我以后不许亲近猫,而且要我远离老鼠洞口,那里低等身份动物呆的地方。幸好那次有英勇的大黑赶到,才不至我的毛发殆尽。我在守老鼠洞的其间,旺财也找了我,问我是不是和猫过往密切,我也只好告诉实情。然后我问它是不是派狗来揍我,旺财大怒:“胡说,我是什么身份,怎会干那种下三流的事?况且你的所作所为的确很容易让别的狗产生想揍的冲动,我强调一下,我很宽容,不是我干的。”
    那次以后,老鼠洞前来了很多狗。因为不知哪条可恶的狗说我追的那根骨头有灵性,能够不停地长肉,每次啃完之后又能从新长出来,拥有了它就一辈子不会挨饿。甚至有更离谱的说法,吃了那根骨头的肉,可以发出具有破坏力的吠叫,那条白狗当年就是吃了这种肉。我有些慌张地向大家解释,这根骨头根本就没有这种作用,但众狗反问既然你说没这种作用,那么为什么你还要锲而不舍地追赶它呢?我无言以对,是啊,它有什么用呢?我对它的了解并不多,它或者只是我的一梦。所以我周围成天蹲着一群狗,虎视眈眈地盯着洞口,好像狗们都改行捉老鼠了。但骨头再没有钻出来,那些缺乏意志力的狗都先后离去。意志力多一点的我最后一个离去。
                                       9
    几年后,我在第一次见到骨头的小院子里再次看到它。依然是旺财在讲说,只是时近深秋。骨头像只獾鼠在大堆的落叶下穿来穿去,有时会跳到落叶上翻跟斗。它的形状变了,两头长得一模一样,又大又圆,而骨体却十分短细,乍一看,像个哑铃。我观察了一会儿,还不敢确定是不是原先的那根。过了一会儿,它又变回了原先我熟悉的样子,这时我急忙冲过去,也往往在我动身的瞬间它就警觉地逃走。我追着以先前相同的路线去,先是门外群狗聚会地,然后是小巷,这已是骨头和猫惯去的避难场所。我觉得自己老了,体貌日衰,跑起来上气不接下气,还被骨头拉得越来越远。远远地我看到骨头既不爬墙,也不钻老鼠洞,而是凌空跳起,像只风筝飘向墙上。我追上去,奋力一跳,咬住了它的一头,它把我拖向空中,然后一头插向墙壁,并没入半截。骨头非常有力地在我牙齿间移动,我不得不侧着脸咬住它,四脚用力地撑在墙上,并向四面八方叉开,最后我觉得自己像块挂在墙上的狗皮(我希望能给我一个特写镜头)。我的头顶上方,有只苍蝇在暗暗地盯着我,我也瞪着它,从它眼中我看到篾视。
   有条路过的狗问我:“你在干什么?”
   “攀岩。”我用勉强能动的舌头含糊地敷衍了它。骨头的力道更大了,“吱”的一声,从我的嘴挣脱开,完全没入墙壁,我立刻掉到墙脚下,墙上只留下我的脚印。我越来越沮丧,没想到多年不见,它的本事变得如此高了,我神色黯然地回到小院子。
    旺财问我:“追上了。”
   “没有,它跑得太快了。”
   “不过是一根骨头而已。”旺财向它的信徒们挥挥前脚:“弄堆骨来。”
一会儿,我面前就堆成了个骨山。各种动物都有,竟然还不少带肉,它们真好心。当然也有滥竽充数的,例如那几片乌龟壳——它具有清热养阴的功效。我有点悒郁,没有一根会动。
                                         10
    傍晚我到河边找地方睡觉,竟看到骨头在水面慢慢地游向对岸,对岸有三条狗围在一起讨论。骨头上岸后在一条狗身上磨蹭,也许是把骨体上的水擦干,那条狗一边说话一边不耐烦地把它拨到一边。骨头竖起身在三条狗周围转来转去。我连忙找了道桥跑过去,当我将走近三条狗身边时,我看到它们正目瞪口呆地对着虚空。先前它们在讨论后现代主义,其中一条狗突然逸出思路,向天空大叫:“世界是一本无穷无尽的大书。”骨头就凭空消失了。
    我常常在河畔把那三条狗聚在一起,要它们重复当天所讨论的内容,以期骨头的从新出现。骨头是否以话语的方式存在了呢?我以为要骨头出现就要把当天的内容一般化,但这是不可能的,任何的具体语言都是特殊的。我将其换成逻辑符号,发现它的组合仍是特殊的。让三条狗重复讨论的,也未必完全是当天同样的内容。记忆并不可靠,特别是狗类的记忆(这也是人类诋毁狗的藉口,说狗只顾眼前),当时具体细节谁也不会刻意地记住,重新表达的用词没办法保证相同,一些漏了的内容总是从别处或干脆凭空捏造一些来修修补补。结果我们既不能肯定哪些内容是本来有的,也不能肯定哪些是后设构造的,到最后我怀疑后来谈论的内容完全走样了。我也曾一度怀疑消解骨头的并非后现代主义,而是隐喻,因为其中最后一句话乃是隐喻。博尔赫斯就说过:“世界历史无非是几个隐喻不同调子的历史。”我们不断地练习朗诵那最后一句,有时还一起运用不同的节奏不同的姿势叫出来,甚至还谱了曲子,但都不见成效。我们也尝试反隐喻,从讨论问题所用的语句中剔除具有隐喻性质的词,结果发现没有隐喻,我们只能闭嘴。
    那三条狗都是些比我还老的狗,虽然它们乐意为我重复那些早已厌倦的东西(它们也想以自己的力量把那根骨头弄出来),但毕竟老了,最后凑热闹似的陆续死掉。而我不幸地成了一个哲学家,被誉为狗派的后现代主义代表(又称河畔派),我也有了自己的弟子。我常常在河边讨论问题,有时我会找些时间把弟子们分组,三条一组,继续重复当年我和三条老狗讨论过的内容。但是那些年轻的狗老是背着我讨论别的问题,只有当我在旁边时才会懒洋洋地重复那些内容。
    在研究后现代主义之余,我也不忘弄清楚那是一根来自什么动物身上的骨头。但我所接触的大量博闻强记的狗,其中不乏对骨头颇有研究的专家,也没有知道这是什么动物的骨。甚至有些狗指责我,试图以此非难它们所从事的骨头学的一般有效性,并态度恶劣地否认这根骨头的存在。当然,我没必要和它们计较。可是我为什么总是认为这是一根曾经长在某个动物身上的骨呢?几年后,我渐放弃了这种想法。也许它是一根不曾属于任何动物的骨头,它在身体之外,自成一体,一根本来就会走动的骨头。
                                          11
    当年在我加入那三条老狗的行列不久后,旺财就对我也有了意见:“后现代主义只是些不相信历史连续性的怪胎。”
   “也许吧!但也不见得事事有个前因后果,维特根斯坦的说法很意思‘一事的发生不因为另一事的发生而发生’,在我看来我们所处的世界确实充满着偶然性,不确定性,而所谓的连贯不过是我们主观上把关于事物的意识连成了一串。”
   “主观地把事物联系起来,以精神秩序战胜世界的复杂性,这并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所以我不敢肯定,也不敢否定,这是一种态度,也是一种困惑。”
   “所以你认同后现代主义。”
   “确切的说,仅仅是接受了后现代主义,在我看来无论哪一种学说,都不过是一只编得粗疏并且非常有限的框框,然后试图把整个世界的事物塞进去。塞不进的就说是非理性,非存在或干脆把它毁掉。所以我不能说后现代主义都正确,但行走世界,总得有份指南吧?虽然每一份都难免有缺陷。这不是真理问题,是信仰问题,接受一种学说,和信奉一派宗教没多大的区别。”
   “你为什么不信奉马基雅维利?”
   “有句话说:黑格尔天生是个理性主义者,叔本华天生是个悲观主义者,而德理达天生是个解构主义者。”
   “谁说的?”
   我嬉皮笑脸地告诉他:“是我说的。创立一种学说,或信奉一种学说,根本不是我们主动的选择而是被选择的,源于我们的成长历程,所处的时代,历史的位置,或者说上帝需要我们坐在什么位置上,它早有安排,接受知识只是强化这种预设。我觉得和后现代主义气味相近,所以用不着先改变自己然后才接受它。”
    它无法改变我的固执,怏怏离去,每天在它的信徒面前攻击我的学说。
    如今旺财老了(当然,我也老了),终于不再是众狗的首领,说起来话也不再咄咄逼人,没有以前那么多事务,它把爱好放在反猫上。有一次它在一条小巷里觅食的时候,看见不远有一只幼小的花猫,它像条没有教养的狼一样凶悍地扑过去,恨不得食肉寝皮。小花猫机警地逃脱,一直追在后面,但岁月不饶狗,不过百米之短,它已经无力站起来了,不得不蹲在地上喘气。而猫儿则在不远的地方停下脚步,回头向它嘲笑。两天后它在一处猫特别多的地方觅食,被一群猫报复。它逃了几条街道,最后迂尊降贵钻进一个破油罐才保住那条老命,但这么一跑,油尽灯枯,它已经无法再站起来了。
    在河边的一棵树阴下,旺财趴在地上,四脚朝各个方向分开,肚皮贴着地面,这种滑稽的睡相我还是第一次看到。旁边是我和大黑,还有七八个它的弟子,旺财好不容易蹲起来,样子好像比前几天老了许多,也消瘦了许多。它恨恨地说,但已见乏力:“我们去杀猫。”它说完这句话时,重重地喘了一口气,迷糊的眼睛一下子完全失去了神采,它似乎在昏昏入睡,慢慢地它真地倒在地上睡着了。
立秋过了许久,天气开始转凉了,河边梧桐树上的阔大叶子歪歪斜斜地掉下来,一片接着一片。微凉的轻风把河水拽出一褶一褶的皱纹,然后“嗖嗖”的把叶子扫进河里,叶子一浮一沉地随波而去。旺财大概真的睡着了,叶子掉在它身上,扑扑作响,它也毫无知觉,只是身体一直不停在颤抖。有个弟子走到它身边,用前脚轻轻地碰了一下它:“老师!”旺财醒了过来:“哦!我又睡着了。”说了几句话,又再次沉睡下去。就这样连续二天,它都这样昏昏沉沉,不吃不喝,说话时口水不停地从嘴角掉下,坐在一旁的大黑说:“估计脏器已经开始衰竭,过不了几天了。”
    第三天,我去看它时,它突然神采奕奕,惊喜地对着我还有一群弟子说:“我有一个重大的发现,原来一根骨头在运动中,它的长度会相对缩短。”
    显然它的思维开始紊乱了,把爱因斯坦的发现当成自己的发现了。
    大黑在一旁笑问:“一根骨头在高速运行中,会不会长出肉来?”
    旺财一下子激动起来:“无知,我说的是真理。”
    我说:“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这个世界充满着不确定性,哪有什么真理?我们掌握的不过是些相对有效的经验罢了。这就是所谓的真理和意义似有无限的可能性。”
    它淡淡地看了我一眼,没有反驳我,只轻轻地叹息,然后沮丧地说:“看来我真的要死了,不知道有没有天堂地狱,那真是一个奇妙的世界。如果有的话,我想我会进入天堂,我希望能为天堂守门口。”
    到底还是一条狗!我不禁叹息。
   “做一条普通狗多好。”旺财接着说。
    有一条年岁不大的狗走到它身边轻轻地问:“老师可有什么遗愿?或什么遗产需要处理的?”
   “狗死业已,遗愿对一条行将就木的狗来说有任何意义?我死后,管它洪水滔天?”
   “那老师希望如何安葬,我们将为老师厚葬如何?”
   “我以天地为棺椁,日月为连璧,星辰为珠玑,万物为赍送,我的葬具难道不厚备了吗?何必再多此一事?”奴斯眼冒光芒地说,似乎在唱歌。
    弟子说:“我怕猫头鹰来食老师的身体。”
   “在上为乌鸢食,在下为蝼蚁食,夺彼与此,何其偏也!”
    学生不再说话。
    过了一天,我们在河边的那棵树下发现了这条哲学帝王的尸体,它安详地躺在树阴下,失去了光泽的毛脱得稀稀疏疏,在秋风中微微晃动。
    旺财对庄子的效仿,留下了一个巨大的问题给弟子们,因为旺财生前说的那番话使弟子们不知把它随便弃置还是埋了好。有的狗建议还是埋了好,毕竟古已有之,顺便举办一个盛大的葬礼,请各界的名狗到场吊一吊,另外杀几条年轻的母狗给老师陪葬,然后立一个高大的花岗岩石碑,请书法协会的主席题辞:“这里睡着一条不朽的狗。”
   有些弟子则恪守旺财大觉之前的说话,上为乌食,下为蚁啮,夺此厚彼,终为偏也。所以不妨采取一个折衷的方法——放置山野之间,蚂蚁可以爬出洞来享用,鸟儿也可以下来品尝,完全可以做到自由、平等、博爱。而且把葬礼弄得太大,委实浪费。有的弟子则认为这个方法可以做得更为合理一些,把旺财的尸体埋一段,露一段,或干脆截为两段,弃置一段,土葬一段,这样更可以童馊无欺,皆大欢喜。
   有的则认为应该做个水晶棺,保存老师的尸体,让后世的狗顶礼膜拜。
   还有的建议不妨采取澳洲一些土著人的做法,举办一个“葬宴”,进行腹葬,吃了算了,毕竟比较现实,也可解一时之饥。
   大家各执一说,在旺财的尸体旁边展开了一场激烈的争论,各条狗都在搜章摘句引经据典来证明自己观点的合理性。但莫衷一是,一场政治思潮终于演化成一场思潮政治,众狗在河边通过用暴力来解决学术上存在的分岐,一时吠声四起,十多条狗在河边混战起来。通常它们的互咬过程中,都是愤恨地骂对方:“瞎猫,我咬死你。”
    由于我天性怯懦,一见场面的气氛不对就已经逃之夭夭。过了一天,我听大黑说,有条狗把旺财的身体扔进了河里,它终于随波逐流。它的弟子们分裂为好几派,都在皓首穷经地证明当初自己观点的合理。历史在前进,却只是偶然发生的无足轻重的小事所引起的一连串闹剧。
                                       11
    大黑依然在各个狗群中鼓吹从人类那儿贩买来的学说,但年纪越大就越是发觉自己努力一点作用也没有,尽管众狗都说它是思想大师,每到一处地方都会围着一帮信徒。大黑说能读懂它思想的狗还没有出生,它觉得还是从人类居住的地方偷一块肉更幸福更实在一些。
某天黄昏,讨论问题的狗散开以后。我呆呆地望着远山斜阳,突然悲天悯人地向天空喊:“那不过是一根骨头而已。”
   “嗖”的一声,骨头破空而来,重重的砸在我的脑壳上,痛得我双眼很久才停止转动。那根骨头不再逃走,也就是说我拥有了它。我出出入入都把它咬在嘴里,并探索它的用处。
    骨头总是在我面前做着各种动作:跳动、翻转、移行、或左或右,或前或后。它的外形总是不停变化,乍一眼看去,好像没什么不同,半天过去它就换了个样。有时像人骨,有时像狗骨,有时像猫骨……。但如今我无法把它咬在嘴里,它的体积不断变大,现在比我还大了,大到好像不再是我拥有的地步。而且我不得不离开我原来的那个狗洞,骨头把它占了,我没办法把那玩意儿弄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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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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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1 22:55:00 |只看该作者
新手上路,发个贴子。多年前的作品,但一直无法发表,而本人目短于见,也无法知道自己写的水准,还望大家指教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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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3 18:08:28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一层 于 2012-7-13 18:11 编辑

隐喻,如果真的简单到只是把人的故事直接置换到狗的身上,那真是隐喻的悲哀。博尔赫斯要哭死了……
在博的《论隐喻》中,提到了亚里士多德在《修辞学》中有关隐喻的说法——“所有隐喻都产生于两个不同事物之间共同之处的直觉。”而这篇小说中,除了那根骨头外,几乎所有的角色都只是披了一张“狗皮”,被动地接受了狗的生活习性,它们的言谈、思维、逻辑,甚至阅读,都还是人的那一套。这难道就是所谓的“两个不同事物之间的共同之处”?那“直觉”哪儿去了?把狗换成猫,把骨头换成老鼠行不行?写“狗”难道仅仅是因为我们现实生活中活得像“狗”一样吗?
老实说,我本人很厌恶把这种“泛政治化”的东西放到小说中去,不论你写得好坏。因此,《一九八四》在我看来只能算作是二、三流的小说。你一定也看过王小波,《白银时代》和《黑铁时代》里的作品,或多或少也是有隐喻的。但无论是奥威尔还是王小波,他们都没有让笔下的人物在小说里直接展开哲学思想或社会制度的大讨论,因为这明显不是小说家的事情。同时,小说也没必要大包大揽,去兼顾哲学著作和社会学著作的责任。这篇小说在写作的时候大约抱定的是写一篇寓言的想法,但,写一篇寓言式的小说也像我们小时候读的儿童寓言那样简单吗?——仅仅是大灰狼小狐狸张嘴说人话就够了吗?
我们不得不承认有寓言式小说的存在。但是,成熟的寓言式小说绝不是大灰狼小狐狸嘴里谈论些成人世界的话题就可以了。《一九八四》是寓言式小说,王二的一些作品也可以称为是寓言式小说,而它们,首先得是小说,然后才可以寓言。或许,作者可以抽些思考后现代哲学问题的时间来思考一下什么是有趣;什么是荒诞;什么是喻重于轻;什么是小说的真实感,以及,什么是小说……
共勉。
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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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3 18:17:38 |只看该作者
一层 发表于 2012-7-13 18:08
隐喻,如果真的简单到只是把人的故事直接置换到狗的身上,那真是隐喻的悲哀。博尔赫斯要哭死了……
在博的 ...

原来如此,我明白了,小说应该写得更纯粹一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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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余侠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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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4 13:18:05 |只看该作者
在这种变形、异化的小说中,重要的是作者与现实之间制定的契约,或者是能自成一自足的系统。这个小说的游离状态,显露出作者尚未有较为明晰的创作意识(尚停留在较为浑浊的创作冲动、本能、意识中),致使骨头也好,狗也罢,都最终沦为一种噱头。
傍晚的山丘旁,传来兄弟的温柔的歌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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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4 15:07:44 |只看该作者
死因里 发表于 2012-7-14 13:18
在这种变形、异化的小说中,重要的是作者与现实之间制定的契约,或者是能自成一自足的系统。这个小说的游离 ...

我没想到自己尚停留在较为浑浊的创作阶段,真是不好意思,都不敢贴作品出来了,不过还是谢谢你。

点评

柏仙妮  这个没关系的啊。贴一下,人家评一下,自己会有进步。是一件很好的事!呵呵!祝夏安!  发表于 2012-7-14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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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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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4 23:20:45 |只看该作者
其實這篇蠻獨特的,但後部出現大段大段的說教,令小說起初費心建立起來的輕盈感喪失殆盡。
勤了个奋啊,就知道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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