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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私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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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31 13:35:0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1、
距离他离开,已经整整两个月了。自认识他到记住他,一切似乎都是因了五个巧合:
1、他恰巧在豆瓣上看到了我的书评;
2、我恰巧问了他是谁;
3、他从此与我通信;
4、他恰巧也是湖北人;
5、他要回国。
正是这五个环节构成了我决定牢记一生的回忆,缺少哪一个都不行。而即便缺少后两个因素,也就是说即便我从未见过他,也不影响我对他产生特殊的感情。不过在那个时候,他只是我一个理想的投射,他不是我的爱情(不过到现在,我也不知道他是不是我的爱情)。
我们在接近两个月的时间里,在几乎每天一份上千字的长信中,巧妙地传达着最为本质的自己。我将这一过程解释为:现实可感的空间距离带来的实实在在的真诚。
     而他离开的时候,在进火车站的前一刻,依旧不忘祝福我,要我一定给他写邮件。他也许会回地很慢,但是一定会回信。而我在前几日与他见面时,却在亲手给他的一封信中说道“人情之事本是聚散匆匆”。
     而自从他离开,我却再也没有办法像先前那样,那样坦诚,那样自然而率性地对他诉说我眼中的万事万物。无法在如同先前一般,告诉他我读过什么,我怎么看待爱情,我有怎样的理想。这一切都换成了零零散散,琐碎无聊的流水账似的近日概括。同时,我又要努力控制好时间,既不能写的太频繁,害怕他以为我过于依赖,又不能完全地抽身离开,毕竟我也想保持这份情谊。于是,我在大段大段的废话之中受着类似于懊悔、失望、自卑、自责等一系列的煎熬。而唯一能救得了我的只有他的回信,最好能重建往日那样自然平实的交流。可是,我知道,他做不到,因为他现在也在受着煎熬,恐怕不是为着我,而是因他的抱负。于是,我多想,让自己所有的心绪得到抒发的解脱,就让我,对,就让我,每日写一封邮件给他,像少年时代那样,在一种义无反顾痴狂的投入之中,淋漓酣畅地宣泄吧。可惜,我已不再年少,我做不到。
     我只有在每每临睡和初醒之时,游荡在朦朦胧胧的恍惚中,在现实与梦境的边缘,在一幅幅的画面里,于最微小的细节处体会那层煎熬带给我的酸楚。幸而,至少这不再疼痛。

“他是否曾经想过为你留下?”
“不,他不可能留下。”当我被我的小学妹这样询问的时候,我突然笑了。爱情并不是一个人生活的全部,他还有许多的事情。只有在十多岁无忧无虑,不愁吃穿,亦没有长远规划的少女的心中,爱才可能被幻想为整个世界。而对于他,一个年近而立的成熟男子,他很清楚爱情若想成为一种持久的状态需要多少的因素才能得到稳固。更何况,我与他认识总共不过半年之久。
小学妹听了突然叹了口气。但我却依旧坦坦然然地看着她,毕竟她是一个没有太多生活要求的单纯姑娘,因为单纯,这些爱情、偶然、心意相通都成了她毕生渴望追求的幻想。可是幻想不需要处理,幻想只是一个片段,戛然而止的美妙。所以当它意外的降临在我的头上时,没有一个先例告诉我该以怎样的态度去面对,我只会用现实的经验去处理一段梦幻。
那么一切注定会错位。

然而事实上,我的确也有这样的幻想。也许三月份过后还他会回国,这样的可能性本身就存在。他这次回国本就是为着寻找工作,面试的学校要三月份才会给他答复,不过实际上,他已经确定凭借自己的实力是完全可以胜任那一份教职。倒是美国那边,他正在紧紧张张地筹备着三个不同的公司面试。可是我知道,若他想要留在美国,这对他而言是太容易不过了。
他只是在摇摆,在爱国思乡实现自己伟大理想和安逸稳妥平静生活之间摇摆。呵,就算换成了我,我也铁定这样犹豫不决,也许,也许于我,平庸的我会多半考虑后者。

他离开后的那一两天,是最不知所措的时日。我的MP3里恰好只存有《fly me to the moon》和《my way》。我听歌总也是听调不听词,在反反复复的单曲回放中,前几日的光景被这舒缓和悠扬的歌声拉的老长老长,也拖得越加稀薄。最后我走在街上,在那股浓烈的失落之中,只有一声一声伴着节奏叹息,谁知竟也把泪水叹了出来。
那时武汉才初入冬天,而武汉的冬季是难得见晴的,雨水淅淅沥沥,即使不下雨,天也是阴阴郁郁的,整个世界都笼罩在这样一层灰蒙蒙的烟雨之中,仿若时间定格,从此不再前进。就像这个故事本来就应该在此处被切断,停滞在最后一个句号之中。

他走的那一刻,我也只是站着,似乎有些许的尴尬。我不敢拥抱他,不敢亲吻她,保持着对于一个并不算是太过熟悉的陌生人应有的矜持态度,我只是挺直了腰杆站立着,面带着微笑,用沉稳又不失优雅的口吻问他:“该进去了吧。”
“还早,五十再进去。”他看了看表,而十点五十分,就在十分钟之后。
我还是傻傻地站立在那里,可我多么想踮起脚,楼住他的脖子,像一个与他相恋已久的恋人,自然而甜蜜,最后温柔地道一声“珍重”。
现在回忆起来,不光是自责,还有嘲笑。如果那一次,如果真的是最后一次分别,为什么,为什么我不能像一个成熟的女人一样,大方又轻松地对他表达爱意?为什么,为什么我逃不出年轻的羞涩,为什么要将自己框定在二十岁的萝莉化的女孩形象内,为什么我不可以主动又洒脱?
我竟然为自己的年轻又羞又恼。

2、
请告诉我爱情的产生原因。哦,天呐,我不知道。
如果说之前的恋爱是源于欲望导致的冲动,就像年轻的孩子常有的那样。因为我们的荷尔蒙需要爱情,它想知道爱情的滋味了,于是乎,我们找了一个伴。由于这是因欲望而产生的情谊,在一种莽莽撞撞的恣意挥洒中,转瞬即逝。我曾经一度绝望的以为,生活的本质就是平平庸庸,正是这种被我提前按上的定论,使我不断的暗示自己不要有太多的期许,最好活在实实在在的现实中。在先于本质的存在中,就将爱情看成是爱情本身,不要给它贴上“浪漫”、“神秘”、“高尚”、“轰轰烈烈”等等标签。就像生活本身一样平淡无奇,爱情也不过是一种正常的需要,依着情欲本身去找一个伙伴而已。
那么我想,就当做又是我自以为是下的定论——也许我遇见他却是另一种爱情模式。因为我从来没有希冀过,哪怕我只是幻想,也没有奢求能够成真。于是在最初的通信之中,因为深知不可能有后续发展,遂在单纯的交流中我实际上是在构建我柏拉图式的梦幻,这已经足够美好。而当他变得可见可触的时候,重新审视由那五个偶然而导致的必然,倒因这微乎其微的可能性,一切都镀上了一层珍贵的金色——这是纯粹的从天而降,似乎是宇宙中的神秘力量的引导,是真正的爱情——因爱而生的情。
      
      当失落将时空撕裂,在彼此之间划出了一条硬生生的沟壑。记忆便成了距离的补偿。除了那两个月来的邮件(后来他因为博士毕业论文加上找工作很忙,便停止了回信),还有他回国后给我的短信,以及QQ上的信息都被我一点一点的保留下来。除此之外,在沉寂无聊的大块时间里,甚至是偶尔一瞬间的小差,我都在努力回放那两日的情景,有时甚至是强迫自己去回想,必须顺着时间的顺序把一切捋顺,具体到每一个小时,用表盘的刻度去提示自己的每一个细节。而不是任由自己的心绪,顺便它漂浮到任意一段光景。因为我太害怕忘却,我需要在这几日的时间段里,积累每一幅细致入微的画面,而后将它们抛入这片裂缝之中,平复内心那股灼人的遗憾。
而正好,记忆因为距离,比其他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来的清晰。

去接他的那个早晨,我五点半就起来了,六点半就到了火车站,而火车是在七点零五分到达。
而火车出于一向的惯例,当然是会迟到的。我拿一张纸,用黑色的记号笔写上他的名字,身子靠着出站口的栏杆,将它举在胸前。虽然广播里已经说了火车晚点,可是看着七点零几分突然涌出来的一大堆旅客,还是不禁的绷紧了神经,在一大堆人群中猜测谁会是他。
他既然年近三十,那么穿着定是比较保守的,应该倾向于黑色;既然是一个工科男,而且善于读书,那么应该带着眼镜;他也许很高,或许会有点胖。毕竟是一个成熟的男人了,不可能还流露着一股年轻男孩的活力。好几次,我都以为是他,可是“他”都从我面前走过,我开始担心或许我站的地方不对,他错过了我。我将手机攒在手上,时刻等着他的电话(他刚刚回国,没有国内的手机号,只能够在火车站附近的电话亭打)。
但是突然之间,在我毫无准备的情况下,一个陌生的男子在我面前“嘿”了一声,还没来得及让我定睛看他一眼,他却又匆匆地走向前去,绕过栏杆,来到我背后。
和我猜测的一样,他穿着黑色的呢制大衣,带了一副眼镜,的确有点胖,不过个子不算高。他拖着一个黑色的行李箱,背着一个大包,站在我面前。而我也是一件黑色的风衣,一件毛衣,一条衬裙,一双褐色的靴子,俨然一副稳重成熟女性形象,挺直着腰杆,两手向握搭在腹部的前方,我微笑着,向他问好。意外的好表现,大方自然,庄重得体。
他似乎还没有注意到我手上的小盒子,直到我举起来,将仓鼠(在之前我说好要给他看看)在他的眼前轻轻晃了一下,然后望着仓鼠,开玩笑的说了一句:“来,对哥哥说声好。”
我将他带出火车站,上了车,随意地聊起了天。他倒的的确确是一个学理工科的男人呢,说话的速度还真的挺快,嗓音也不算浑厚。我们随随便便聊了下天,跟我说了说在上海和北京的见闻还有找工作的进展。随后我打开包,拿出了我为他准备的礼物,是一个绿色的文件夹。不过他可没有像欧美人那样立马打开看看,而是笨拙而羞涩地说了一句“好吧,谢谢”,又将它塞进自己的行李箱中。
我是否显得太过主动和热情?

暑假的时候曾经一度中断了联系,本以为会就此打住,就像十几岁时我曾一度热忱的与陌生的笔友互通信件一般,最后随着时光纷纷断了来往,草草收场。
若是说没有幻想过,那绝对是骗人的。当时我正在读鲁迅和许广平的《两地书》,到的的确确觉得自个儿还真是有点许广平的味道,明明满怀着爱慕,却又无法直直白白地倾诉,唯有在一封封书信里,向她心底的爱人询问和述说着各式的困惑和心绪,于是字里行间,那些严肃又诚恳的话语又被巧妙的染了一层玫瑰红。这样秘密的情思,却在他人的身上找到了与之类似的情景,理所当然的就会有一种超越时空的同盟感,欣喜而又自豪。后来我觉得我们也挺想《查令街十四号》里的那两个主角,而后又看了《马力与马克思》,便也不住暗想若能一辈子通信该多好。到了最后,连萨特和波伏娃也被我拿来比较。
自通信中断两个月以后,我意外地又在豆瓣上收到了他的邮件,信件很短,只说他要回国,若我愿意,希望能与我见见面。我当然是一百万个乐意啊。我立马回信,第一封表达自己的喜悦之情,却忘记留下自己的手机号,第二封告诉了他我的手机号却又忘记了QQ,第三封才算是把所有的资料都补完了。
当天晚上他就加了我的QQ,最开始也是几句简单的寒暄,而后我第一次听到了他的声音。如果说一个人是具有多面性的,在不同的人面前会表现出不同的自己,那么我想我在他面前表现的是自己最为沉稳的一面。这并不是故意的迎合,而是不自觉的自然流露。也许在一年前,我还是一个不会很年长的异性来往的人,在交谈的途中,老也是刻意的显现年纪的差异,以最大突出自己年幼的优势和特点。而后来,我终于认识到,为何成熟的男人吸引我,而成熟的男性又会幻想着怎样的女人,好像是自然的习得,我顿时领悟了“平等”的意思。
而不管我怎么让自己显示出沉稳和冷静,我依旧逃不过年龄的局限,其实在我的心中,那股期待的火焰已经烧灼了我的全身。从挂掉电话的那一刻起,我就开始在心中默默算计着天数,只等一日一日将日期划掉,就像《小王子》里的那只小狐狸一样,在如水的时光中,也倒映出了层层金色的麦浪。
我应该为他准备一份礼物,要别出心裁,要真诚。只是突然的灵光乍现,我想最美妙的味道是回忆。这意外飞来的灵感,足以让我激动不已,匆匆忙忙地围上围巾,带着借书证跑去图书馆的机房。之后,就对着屏幕,一封一封地将我们曾经的信件整理出来,再写上一封简短的信,将它们送去打印,又一张一张地将它们插进文件夹中。于是剩下的三天,我便是这样翻看着这些曾经的回忆,在甜蜜的苦楚之中等待着他的到来。

3、
他将行李放进了旅馆的房间,将水壶装满了水,按下了按钮。我坐在凳子上总觉得怪怪的,拘谨得很。看得出来,他其实很累了,很自然地大字型倒在了床上。他怎么会不累了?坐了一晚上的火车,睡也没有好好睡,之前又要准备面试。我对他说,要不他先休息一下。也许他觉得这样太怠慢我了,赶快坐了起来,连说了几声“不”,给我倒了一杯水,最后和我一起去外面吃了点东西。我们没吃早餐,也的确都饿了。
     他给我简单了介绍了一下他在美国学的专业,其实我也不大明白,只知道既可以涉及到云计算,又可以用来开发新能源。当他给我解释在月球上面如何建造能源站的时候,我的脑海里面还真的开始浮现那些科幻的场景。我知道他是一个有着自己理想的男人,年近而立,又满腹学识的青年,怎么可能甘心于默默无闻呢?连我这个二十岁出头的小丫头也有自己的一番规划,更何况是他。
他虽然口头上说想听听我的意见,而实际上他早都把所有的利弊都分析透了。在海外无非是安逸和舒适,更高的薪水,更好的生活,然而因为种族的原因,很多的领域始终是向他关闭的。而且,他又那么的单纯,当生存对一个人没有丝毫压力的时候,心中总会抱着一些更为纯粹的坚守,他又怎么能够毫无眷恋的舍弃这里呢?不就像他妈妈说的那样,不管怎么说这儿的不好,可她还不是在这里留下来了吗?他告诉我,当时听了他妈妈说这些话,眼泪都哗啦啦地流下来了。

下午,我们沿着江滩散步。就在刚刚过马路的时候,他也许是出于对我的安全考虑牵住了我的手。其实那一刻我的心里就笑了,真正的用意当然不可能那么的简单,就好似突然回到了总也欲盖弥彰青涩的少年时代。不过,还果真是青涩的少年时到呢,一到对岸,手就又尴尴尬尬的松开了。
其实我多想对他说,就留下来吧,上海不也挺好的吗?然而这样显而易见的私心,让所有的理由都没有说服力。不管是建议他走,还是建议他留,听起来都那么别扭。于是,我也只能随随便便附和着他的话,告诉他从心而为。

在以往的信件中,我们都倾诉过太多的理想。不光是他,“彼岸”对我而言都是一个太具有浪漫色彩和有着非凡魔力的词汇。但是我的“彼岸”却是在欧亚大陆的另一端,那里有着最浪漫的空气。而我怀揣着的,仅仅是一个还不成型的学术梦。和他的梦一样,都有着强大的鞭策能力,在不断地奔跑之中,形成了一种习惯,最后沉淀为沉寂和轻盈,把灵魂都漂的年轻而又清澈。
所以,既然我也有着不安分的本性,我怎么可以这么自私的去鼓动他留下。若果他真的留下,天呐,我只是说如果,就当是痴心妄想好了,若果他真的与我相爱,并且将爱情塑造成了稳定的关系,我难道要放弃这一切憧憬,放弃追逐彼岸的苦难和甜蜜,换取稳定和安全吗?更何况,他是那么的优秀,他积累了十年的力量,已经积累得足够了。而我呢?我却才刚刚开始。我仅仅输在了时间上,我还需要八年,对,只要八年,我可以修得配得上他的成熟与优雅,和他拥有相当的力。在真正的平等之中,情投意合又相敬如宾,是默契和感情共同的产物,不包含牺牲,不包含从属。可是,他比我年长八岁,如此客观的距离。而我能够舍弃本该属于我的八年吗?
     
     我至今也还记得他的那双手,不算太大,骨骼却是非常粗,也有男人们的手臂特有的清晰的棱角和经脉。他的手很热,十个指甲上有七个月牙,体质较我是偏热好多了。想来好笑,还是在那条马路,同样是在过去的途中,他抓住了我的手。不过这一次,我决心不再松开。一条街走过去,由最初的紧握,变成了十指相扣。
如果那一天就这样结束,那么也许我可以将它想象为现实版的《曾经》。然而,我是一个一度痴迷于茨威格的姑娘,我需要自然的,如火山爆发一般全然宣泄的爱情。

第二天的中午,他打电话给我,那个时候我才刚刚午觉醒来。我接过电话,他并没有立马说话,似乎有什么想要对我说。沉默了几秒,还是由我打破了沉默:“你在家呢吧?”
“没有,还在武汉,在朋友这。”
“哦。”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那好好叙叙旧。”
“他们刚出去了。”
沉默。
“我在看你给我的文件夹。”
“呵呵。”这句话就足以羞红我的耳根。
“没想到会有这么多呢。”他的声音听起来有点异常。
沉默。
有轻微的哽咽。
“你怎么呢?”我问道,“没事吧。”
“嗯……没……没什么……”
沉默。
我想他真的哽咽了,也许我们的信只是个导火索。我突然觉得非常的尴尬,又是十来秒的无言。我最后匆匆地道了声别,草草地挂断了电话。

当时我真的以为也许我们只会见着一次面了,包括昨天也是。他牵着我的手在繁华喧嚣的市区漫无目的地走着,为了不冷场,我俩不着边际地聊天。有好几次,我都没听到他说什么,只注意到他牵着我的手。可是,这会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吗?
就在这样无言的默契下,我们一起回了酒店。听起来似乎非常的不得体。然而我当时,仅仅是抱着一种非常简单的目的:这也许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了,我想要和他呆久一点。
深夜,他在我的左侧沉沉地睡去。我抓住他的手,握紧着,这样的姿势,让我很难入睡,可是我却执意不肯放手。就在刚刚,我才知道我笨拙而且稚嫩的灵魂甚至控制不了我的身体,在羞怯和紧张中,我居然不敢直视他的双眸,硬生生地将眼帘闭上,唯有在指甲的触碰中感受着他的体温,听着如潮水一般层层推来的喘息。在瞬间的颤栗之中,我要将他吸入我的体内,融进我的生命之中。黑夜呀,请让我拥有他吧。
而此刻他在我左侧沉沉地睡去,宁和且安详。
时间好似停滞成永远,唯有他缓慢的呼吸提示着我星辰依然在游移。于黑暗中,我侧首望着他的面庞,影影绰绰之间,脑海里忽儿间匆匆闪过《罗马假日》和《开罗时间》的片段。都是类似的故事,倏忽萌生的情谊,却又在一开始就笼罩在幻灭的阴影下,一切都散成了遗憾。
还没有分离就已经开始舍不得。我以后还能遇见他吗?或者至少能够遇见另一个可以和我无所不谈的伙伴,也可以这样持续的写上千字的长信,也可以这般平等的相处?
不,我不应该沉湎于其中。我起身去厕所,在镜子里,我看到我的胴体,仅仅只是短短的一瞥,就已经察觉到她勃勃的生气。她还这么年轻,还有那么多的时间,还有那么多的机会,为什么要被这些微不足道的烦恼所困?
次日的夜晚,他已经到家。在QQ上,他说他有话对我说。然而我等了五分钟,也没有见到任何回音。
他想说的话其实也并不难猜,可是我当时也怯懦了,我不想知道全部的细节。就让一切仅仅停留在故事的表层吧,不管是不是有更多的难言之隐,或者没有,我都不想知道。就让这一切都只是一部黑白电影吧。
他只是说他什么也给不了我。
“我并没有期望得到什么。”
沉默。
“我并没有祈望和你在一起。”我赶忙加了一句。
“这个我一开始就知道。”我又加了一句,“而且这是我自己愿意的。”
沉默。
“唉。”他只打了这一个字。
如果当时,我不这么急切的言说,如果我有更多的勇气,如果我稍加鼓励,是不是就能听到“唉”的背后更多的故事,了解更多的他?

4、
在他回家的那几日里,几乎每天都会和通我电话。他问我,还想见到他吗?
当然,我当然愿意,毫不犹豫脱口而出:“想!”
他还得去一次上海,要在武汉转动车。我们要了两杯咖啡,在麦当劳的吧台坐着,人不算太多。我想我应该对他念一首诗,道一声包含着甜蜜忧愁的“珍重”,或者,我应该在心里默默祈祷“你真美啊,请停留一下。”而我却只是静静地咬着吸管。
我并非没有想过去他的家乡,在他离开以后,好几次都会有冲去火车站的冲动。如果无法追随,至少可以在他的过去里去追寻。他从小居住的城市,也许可以踩上他走过的道路,看见他所看见的景物。那么我不只可以单单触碰此刻的他,或许我能够补全构成现在的他的他的过去。
而我不是信件背后的陌生女子,我没有那股执拗的勇气,没有那种一发不可收拾的狂热之情。我太过怯弱,也会猜疑,甚至去嘲笑自己。也许他并不爱我呢?也许太有很多女伴?也许仅仅只是一时的意乱情迷?所有这些疑惧都使我气愤和忧愁。于是我又反过来责问自己,如果爱的高尚在于不求回报,若果爱的不可思议在于给予和奉献,那么我又何必那样斤斤计较他的态度。就像所有少年时代的暗恋那般,哪怕只是爱的单向投射都足以满足本该由双向互动收获的精神享受,这是一份可以自给自足的爱情,那么我为何要去顾虑太多?

在他进站的前一刻,他又对我说了一遍,要我写信给他。也许他不能立马回复,甚至要两个星期才能写回信,不过务必与他保持联系。我默默点头,笑而不语。
我要抱住他,踮起脚亲吻他,接着说一声再见,然后告诉他我爱你。天呐,这个包含着浓郁情感的字眼,我竟然还没有对他诉说。
我内心的那个本我不断地推搡着此刻的自我,甚至踹着我的屁股,鼓动我去吧,去吧,去抱住他!而我却依旧傻乎乎地,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竟连他的手也不敢碰。
颔首微笑道一声“珍重”,最后为何是我先转身离开?

在他回美国的前一夜,在电话的两端,依旧是长时间的静默。静默中的呼吸,他在我身旁沉沉睡去,散发出甘草的清香。他俯身亲吻我的额头,抚摸着我的后背,轻声唤我的小名。黑夜里,我独自躺在床上,好似伸手依旧可以轻点他的眼睫。他呼出的每一口气,都氤氲成了蒙蒙的烟雨,如同没有太阳的冬季雨日。我又忽而看见自己独自行走其间,在他离开后的雨日里。雨水淅淅沥沥,落在枝叶上滴滴答答,是他在黑夜里轻声唤我。我回头张望,却于人群中看见他穿着黑色的呢制大衣款款走来,又姗姗离去。
我轻声叹息,叹息飘向云端。在那个绿色文件夹的最后一页,有一封简短的信,声音轻柔,只说:
“不管你去往何方,又作何选择,我都真心为你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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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余侠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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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2-6-1 16:03:18 |只看该作者
个人不喜欢这样的小资调调,而且文字、写法等都有点老套。

点评

卫康  包括头像  发表于 2012-6-1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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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蓝富豪

3#
发表于 2012-6-12 10:21:31 |只看该作者
文笔熟练。做中国电影的剧本或者电影旁白,是绝对富裕了。

但作为小说,还应追求更高的口味。
我意思是,绝不是说星巴克和必胜客不好。但如果能自己做咖啡和PIZZA,一定更好。
风向一变,我觉得那呛人的火苗几乎要灼烧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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