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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太阳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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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3 15:16:5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CHAPTER ONE
我坐在嘉州广场喷泉旁的长椅上,凝神看着一群候鸟掠过燃烧的夕阳振翅向南飞去。前面的嘉河平静而缓慢的流淌,将一抹浓厚的金黄恣意铺向远方。无数条透明的光线渗过我的眼睛,穿过身体,能感觉到黄昏中的一丝暖意,也许是这个秋天留给这座城市的最后一丝温暖。
在我专心致志数着天空候鸟的当口,有人走到跟前对我说:“我记得你”。我抬起头,迎着夕阳,看到的只是一张模糊、苍茫的脸,整个轮廓融化在不断袭来的暮色之中。我只看到她的嘴唇一开一合,仿佛印加古国的巫师在解读某种隐秘而艰涩的咒语。
“你和以前相比一点都没改变,看上去还是那样冷漠和一本正经”。
“一本正经而冷漠,也许她把我误认为某个电视台的播音员了”。
我想,那些家伙总是这样一副嘴脸。“真的不记我吗?”
她看着我一脸茫然的表情不胜惊讶:“东大历史系,一九九九 她提醒我。
我努力搜寻着在东大的历史,还是没能想起一九九九于是只好再次抱歉的对她笑了笑。她凝视我好几秒钟,有些疑惑而不自信的说道:“也许我认错人了,对不起”。给我抛下一个动人的微笑,随后转身离开。我目送她越走越远,当她的背影完全消失在视线中的时候,夕阳已悄然隐没在嘉河对岸,最后一缕阳光在我眼前枯萎,候鸟群也早已无影无踪,这时广场旁的一家酒吧开始播放菲尔·柯林斯的那首《天堂里的另一天》。
这支曲子一如往昔的摇撼着我的心灵,抽打着变得疲惫而苍老的回忆,狠狠的对我说:“喂,快醒醒,过去的事可不能这么轻易就忘掉哟”。于是,迟钝的记忆重新变得锋锐,割开迷雾般纷扰的琐碎,那些蹉跎辗转的岁月、呼啸而过的青春、无可挽回的懊悔、死去和活着的人们,连同曾经新鲜的爱情接踵而至涌入大脑,只有在此时,瑶的面容才会慢慢的浮现在眼前。
我曾经以为永远不会忘记瑶,永远不会。最初,我像带着自己的影子一样带着瑶的身影生活,她的音容笑貌镌刻在每天经过的日子里。而我只不过是这个亘古不变古老世界里的匆匆过客,在时间的河里随波逐流,瑶的影子最终亦如岸上一处突兀的风景,虽然惹人注目,但终究越来越遥远,模糊。时至今日,我已衡量不出和瑶之间的距离,也许终有那么一天,关于瑶、关于和瑶的所有回忆,会像断线的风筝一样蓦然消失在空荡荡的天空,阒无痕迹、无踪可循。
随着时间的流逝,所有关于往事的回忆如同没有园丁打理的花园一般荒芜着,任凭杂草从生、风霜肆虐,而我则是庸懒的主人,每天舒适的享受阳光,看着曾经繁花似锦的花园一天天衰败下去而无动于衷。每次,当瑶的面容在我脑中变得模糊,我知道只要拉开抽屉,取出瑶的照片,她纤秀的身体、小巧而倔强的嘴唇,唇边那颗圆润妩媚的黑痣以及一双宝石般晶莹澄澈的大眼睛就会无比清晰、生动的展现在眼前。但我始终没能打开抽屉,取出她的照片看上一眼。也许我是害怕并回避着某种刻骨铭心的真实,于是,瑶的笑,瑶的身影,连同我和瑶的牵手、拥抱都被固定在狭小的方寸里,关在暗无天日的空间里落满了尘埃,随着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一点一滴在无数个寂静的日子里慢慢腐烂。
我知道,只有忘掉瑶,忘掉关于她的从前,我才能如这世上绝大部分人一般庸庸碌碌、按部就班但又不失从容的安排余下的生活。可以心安理得的和别女孩约会、上床做爱。每个白天,我穿一身得体的西装,结着领带去上班,夜晚,我会梦见瑶。那些关于瑶的梦境总会不期而至,有时煦暖,有时凄凉,从头至尾抚摸我的一生、抚摸着我和瑶的恋情。梦醒后而又无法入睡的时间里,点一枝烟,倚在窗前凝视窗外被灯光染得斑驳而光怪陆离的黑夜,总会觉得瑶在很远的地方带着恬淡的微笑静静的看着我,看着我每天搭计程车上班、看着我忙忙碌碌的做事,看着我独自欣赏西奥·安哲罗普洛斯的电影,看着我在深夜里手淫,看着我在寂寞的黄昏坐在窗前对着面前寂寞的空气发呆……无论我身处何方,瑶始终不动声色的看着我的笑容和孤独,看着我的欲望与眼泪。我还仿佛听到瑶在窗外的夜色里轻声问我:“你还好吗?你可是答应过等我结婚的那天才会穿西装给我看的哟!”
我是答应过瑶这回事。一个夏夜,我和瑶沿着河边散步,那天穿一条很旧的牛仔裤,膝盖上有一个小破洞,上身套一件五颜六色的 T 恤,脚上是一双很旧的休闲鞋。和瑶在一起信步走着,聊到穿衣的话题,瑶停下脚步,从头到脚的打量我一番,然后问我能不能穿一套西装给她看。
“你的肩又高又宽,穿上西装一定很精神哦,我还从来没见你穿过西装呢”。瑶满怀的期待对我说。
的确,从小到大,我从来都没有穿过那种中规中矩、类似于制服的东西。
“等你结婚的那天,我一定穿给你看”。
说这话的时候,我们正经过行道树下的一从丁香,丁香花的味道混合着城市的汽车尾气和灰尘,给那个夏天的夜晚涂抹上一层薄薄的温馨。我说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有一天能和瑶结婚,自然而然会在婚礼上穿一身西装。如果和瑶结婚的不是我,那时我也会穿一身西装去道贺。不过,那时无论瑶还是我,满脑子想的都是第一种情形。等我说完,瑶停下脚步,仰起头看着我的眼睛,我看到她水晶般明亮的眸子里闪动着憧憬和向往,而后郑重其事的对我说:“你可一定要记住哦,等我结婚的那天你才可以穿西装”。关于那个混合着丁香味道的夏夜回忆,许多年以后的今天,仍然如同尼罗河平原上那些历经千年风雨屹立不倒的金字塔般固执的矗立在我心间。

(……to be contin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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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3 20:05:31 |只看该作者
建议把这些东拼西凑来的煽情玩意忘掉,重新认识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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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3 20:08:26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水鬼 于 2012-6-13 20:11 编辑

《情人》看了几多遍?
三百块买大米够我吃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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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3 20:38:16 |只看该作者
哈哈。小说也可以这么写。
应该是 to be continued 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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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3 22:17:28 |只看该作者
哇噻,批评得真犀利呢,不过就我看来,写作最重要的就是要表达自己的态度和感情,而不是随时随地华丽丽的装13,装13装到93号汽油多少钱一升都不知道就不好了。这个大约九年前写下的开头我自己也觉得实在不够好,有些情节、有些文字虽然到了俗滥的地步我还是必须要把它们写进去,这对于我来说很重要,这也许不好理解,但不理解就不理解吧,等有时间我也写一篇装13之作请大家鉴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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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3 23:24:03 |只看该作者
acsot 发表于 2012-6-13 22:17
哇噻,批评得真犀利呢,不过就我看来,写作最重要的就是要表达自己的态度和感情,而不是随时随地华丽丽的装 ...

不用另写了,我觉得这篇就是“华丽丽地装13”:
我只看到她的嘴唇一开一合,仿佛印加古国的巫师在解读某种隐秘而艰涩的咒语。
关于那个混合着丁香味道的夏夜回忆,许多年以后的今天,仍然如同尼罗河平原上那些历经千年风雨屹立不倒的金字塔般固执的矗立在我心间。
——对周杰伦的歌词中毒太深了吧?

你自己也承认这篇俗滥,但明显你低估了它的俗滥程度,因为你说“写作最重要的就是表达自己的态度和感情”,你真实的态度和感情就是这么俗滥吗?

虽然是九年前的作品,但从你今天的言谈来看,这九年你没什么进步。

虽然我的回帖很狠,但我对你没有恶意。我觉得你维持这种写作态度和意识不变,你继续写CHAPTER TWO或另写一篇都是没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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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4 10:40:20 |只看该作者
应该说这种文章去哄哄那些读的书加上小学课本也不够几十本的女13还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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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4 11:03:10 |只看该作者
呵呵,看来误入文学青年大本营了。哥当年也文青过,开口闭口要是不提尤利西斯、卡尔维诺、普鲁斯特似乎显得自己跟不上潮流。毕后后两三年,突然惊觉神马后现代、神马意识流都在脑中都特么跑得没影了,依稀还有印象让我感动的只有在网上看到的一个叫plover的台湾人写的色情小说,注意是色情小说不是黄色小说,就和贝托鲁奇不是A片导演而是淫民艺术家一个道理,那时候哥不得不悲哀的承认哥就是一彻头彻尾如假包换的俗人,见到美女会冲动,拉出来的屎不用凑近闻也知道很臭,但谁不是这样呢?也许asui1003不是,呵呵,因为他的感情和态度不俗滥。不过说某个人的感情和态度俗滥这本身就是一个病句。EX:小明的态度很俗滥or小明的感情很俗滥。这都是什么和什么?感情和态度只有真挚和虚伪之分,而没有俗滥和高雅之别。就如不能说经常坐在星巴克用mbp码字的人一定比呆在家里喝着大碗茶抠着脚丫子乐呵呵看非诚勿扰的人高雅,更有资格对这个世界指手划脚一个道理。韩2装B装了13年,现在终于快要倒下了,不过对于他那篇《文坛是个屁,谁也别装B》还是深以为然,中国人处在比卡夫卡生活的年代还要荒谬百倍的环境中,但这么几十年愣是没折腾出几本象样的作品,这跟中国人的浮躁有关,但也跟装B犯太多不无关系。“生活本身比戏剧更戏剧化”,事实的真相也许就隐藏在asui1003不屑一顾的俗滥之中呢。我看到asui1003在这个坛子里四处谈论所谓的写作技巧,对我所谓的写作态度和意识提出指正,在此受教了。在此还可以给asui1003讲个小故事,上大学的时候选修过一门课叫小说创作,讲课的是号称X大中文系四大才子之一的XX教授。有一次班上有同学问阿来的作品怎样,才子教授哂笑一声,然后跟我们牛B当年他上山下乡跟阿来交往的事情,言下之意才子教授是正宗科班出身,而阿来是半路杀出的泥腿子。第二年《尘埃落定》获矛盾文学奖,而才子教授在一份都市报纸上连载一篇asui1003一定会认为俗滥到极点的小说《情定XX桥》赚点菜钱,当然才子教授不会堂而皇之的署上自己的大名。就我个人认为,靠修炼技巧提高写作水平本身就是一件非常扯淡的事,铁棒磨成针的道理在写作这件事上根本不靠谱。我写这些文字的初衷只是想表达一下我心中asui1003所说的俗滥的,但又不能不表达的情感,我没有含着宝玉出生,更没有从石头缝里蹦出来,妈生爹养,十年寒窗,毕业后做着普通的工作,相爱过也失恋过,每天过着俗滥的生活,但这并不能妨碍我对这些俗滥的生活发表一些自己的看法,说来惭愧,写这些文字的时候竟从来都没有考虑过神马写作技巧神马写作态度和意识(感觉非常对不起教过我小说创作的才子教授呢),随心而至,有灵感了就写上几行,没有灵感的时候就泡吧K歌看碟偶尔观赏一下日本爱情动作片。磕磕碰碰写了九年,现在终于写到the last chapter了,也算是对过去的人或事有了个交代。
另外,周杰伦的歌我确实觉得不错,因为方文山的歌词不错,注意,是方——文——山。
最后,再次由衷的、发自五脏六腑的感谢asui1003的批评指正。

点评

水鬼  人粗俗没关系,生活粗俗没关系,小说粗俗也没关系,我们指的不是你小说的描写粗俗,是说你小说本身的质量很粗俗。你自己都觉得没关系了,那我们还能拿你有什么法子。 技巧?这里的写作者又不是理论家,都是写小说评   发表于 2012-6-14 11:28
陶北  虚其心,实其腹。犀利是黑蓝特色,也是最宝贵的特色。如果受不了,可以去其它轮流坐轿子,互相抬轿子的论坛。  发表于 2012-6-14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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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4 13:34:29 |只看该作者
acsot 发表于 2012-6-14 11:03
呵呵,看来误入文学青年大本营了。哥当年也文青过,开口闭口要是不提尤利西斯、卡尔维诺、普鲁斯特似乎显得 ...

质量好象不能用粗俗来形容,你可以说质量好或者质量差,但不能说质量粗俗或高雅,先把这些个整明白了再继续写你的不粗俗的小说好不好?哥上论坛一般是只看不说,也不懂什么叫坐轿子、抬轿子,该不会是什么无比庞大、无比牛B的隐喻????但哥今天真的感受到了好久没感受过的犀利,值了一回上网费,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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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鬼  用粗俗衡量你的小说很合适呀,不然用垃圾来形容吗?  发表于 2012-6-14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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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4 13:38:03 |只看该作者
lostboy 发表于 2012-6-14 10:40
应该说这种文章去哄哄那些读的书加上小学课本也不够几十本的女13还是可以的。

哥读过的书小学课本再加上幼儿圆的看图识字也不够几十本呢,哄女13肯定不够。不知lostboy同学是读过几本书才哄到女13的呢????

点评

lostboy  小学六年,初中3年,高中三年,大学算你两年吧,只算课本,应该够30本了吧。 女13我是不哄的,没意思,主要是没味道。真正漂亮女人看得可不是那个。 你就好好写你的小说吧。  发表于 2012-6-14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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