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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一场斗争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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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 12:48:1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假想我现在要为我深爱的女人和另外一个男人决斗,而我深知根本无法战胜对方。那个男人的剑甚至能把天上的月牙斩为两段,被削成两半的月亮就那样沉入海里。在月亮再生的这段时间里,他勾搭上了我的老婆,然而对于这一切我一无所知,我老婆把他介绍给我的时候,只是说他是她的一个普通的高中同学而已。      直到有一天,我刚从集市上回来,顺便办了一些事情,出去的时候还是阳光明媚,可是回来的时候人们发现天上的太阳不见了,路上一片漆黑一点光亮都没有,我怀里揣着从集市上买回来给老婆的全家桶,老婆在我出来的时候嘱咐了好多次,要吃全家桶,我差点给忘了。最近记忆力一直都很差,要做的事情和刚刚做完的事情都有可能在一瞬间被忘掉,可能是睡眠不好的缘故吧。
       在离家门口不远的桥头上我遇见了我老婆的高中同学,他跑来跟我说,”你老婆跟你早就没有感情了,请你不要再纠缠她了。”我觉得很难以置信,突然从哪里冒出来了一个这样的高中同学,对我说些莫名其妙的话,回家后见到老婆我把这件事告诉她,她说,本来我不让他去找你的,可是他还是去了。接着又说,我们还是分手吧。
       那个时候,我从怀里拿出全家桶,递给那个我曾经称她作老婆的人,对她说,趁着还没凉,赶紧吃了吧。说着我自己拿出了一块鸡肉放在嘴里,脑子里不知道在想什么,连鸡骨头都一同吃到了肚子里,她看着我不说话,也不吃东西,我问她,你和他上床了吧,她说,嗯。我说没关系,只要你没舔他几吧我就原谅你,她说,几吧也舔了。
       我觉得没有什么好说的了,转身离开了家,来到我曾经和我父亲一同习武的小山坡下面,我对自己说,如果我犯贱就把自己手指剁下去一根,如果再犯贱就把自己的耳朵割掉一只(当然这个是受到了梵高的启发),如果还敢犯贱就把自己宫了,埋在花盆里。
       很不幸的是在我和那位曾经把月亮斩断的男人交手的时候,我的一只手指和一只耳朵都已经不见了,唯独准备好的花盆还没有派上用场。战书是我下的,暂且称呼那个男人为斩月,“斩月”是月亮被削成两半那天,人们送给他的称号,我还记得那天我和我老婆从大悦城回来,给老婆买了漂亮的亮黑面皮靴,在斩月被我杀死前一分三十秒的时候,他还用让人极度厌恶的口吻对我说,“你给我老婆买的靴子,她穿着它踩在我身上的时候,感觉好刺激哦!”
       之所以我能清楚的记得这个时间是因为那个时候我刚好看了一下手表,还有一分半钟到零点,他死的时候刚好是零点,因为那个时候刚好从附近人家传来老式挂钟沉闷而悠远的报点声(于此同时我脑海中突然想起一本书的名字《丧钟为谁而鸣》,好像是海明威写的)。在回家路上我看见月亮从中间被切开了的光景,那个景色很奇妙,我想起我爸爸跟我说过,如果有一天,当你见到一个能把月亮切开的剑士的时候千万不要与之交手,因为那样你会死。  

       在和斩月交手前,我心里的确还是抱有很大不安的,对死亡的恐惧感甚至冲淡了我心中的仇恨感,父亲的话挂在耳边,像一句不祥的谶语。决斗的当天,我仍然迷迷糊糊的,对于斩月能将几十万公里外几千公里厚度的球体切成两半的这个凶残技能,我一点好的办法都没有,这说明斩月的剑气已经锋利到无法抵挡的地步,即便是斩断月亮实际上也只需将剑挥动很小的角度而已,我爸爸说的没错,和斩月交手,我必死无疑。
       但是事实并非如此,我忘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这件事情我在斩月拔剑的一瞬间想起来了,自从和我老婆分手以来我一直沉浸在悲伤的情绪中,甚至忘了我新学会的那招剑法,我把它称作“落日斩”,那天的太阳原来是被我自己斩落下来的,与此同时我也拔剑,斩月的身体消失不见了,他死了,连身体都没有留下, 耳边响起古老的零点钟声,记得我爷爷家也有这样一台挂钟。在刚刚与斩月交锋的一瞬间,我意识到了之前犯了一个错误,我以为斩月是从地面将月亮斩断下来的,但是事实正相反,他是瞬间移动到月亮上面将月亮斩断的,这种瞬间移动的步法加上超强的挥砍,就组成了斩月成名的必杀技。可是我的日落斩,并不是这种雕虫小技,我可以斩出类似黑洞的扭曲空间,无论斩月还是他的剑气,都已经在那个空间里回归成最微小的粒子了吧。
       老婆什么的没了可以再找,突然我很想去我爷爷家,给那台已经停驻了的挂钟上上发条,让它重新走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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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想找一个没有人的地方变成一只野兽把太阳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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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3 10:46:29 |只看该作者
在无厘头的情节之中,缺少一种“纯粹”的感觉:无论是情感或作品中的世界,其实都没在作者脑中成型。更像是课堂上的涂鸦之作。当然想象力也有俗与不俗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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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3 11:51:06 |只看该作者
嗯…受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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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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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3 13:29:29 |只看该作者
标题很卡夫卡呀,语句缺乏基本的锤炼,遣词造句的能力有待提高。
一个怪异的故事谁都会编,优秀的作者之所以会把普通的生活事件写得很怪异,那是因为他对生活有一股怪异的感受能力。
写些普通的生活吧。
三百块买大米够我吃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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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3 13:55:21 |只看该作者
大概07年就来黑蓝了,写东西只是为了发泄情绪或者自我娱乐,水平也一直没有什么长进,也许情绪发泄差不多了,东西也就写不下去了,也很想提高,从那些最基本的遣词造句开始,也许真的还停留在写作文的水平,不知该如何下手如何提高,还请多指教
真想找一个没有人的地方变成一只野兽把太阳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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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3 14:24:35 |只看该作者
最开始可能受到顾湘和柴柴影响比较大,总是在想自己也能写出那么有趣的东西就好了,记得读过X的专栏的一篇文章,说是读类似海明威写的那种如万物生长的土壤一样的文章不会像读卡夫卡(这篇文章就是借用了卡夫卡一个中篇的题目)、博尔赫斯那种类型的作家写的作品时一开始就让人误入歧途。就像盖一座普通的楼房都盖不好就去盖一座风格奇特的大厦,那样一定会坍塌一样。有时觉得自己写东西的时候很困难,甚至每一句话都会思考组织很久,并且常常写了一半,脑海中那种有趣的感觉消失了,就不得不停笔。要不就是觉得身体或者精神感觉疲劳了,无法再坚持着写下去,很想从基础慢慢开始,因为自己很爱好写东西觉得这是一种审美的满足,不想自己写出的东西变成只有自己觉得有趣而让别人看了却觉得无聊的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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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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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 15:17:49 |只看该作者
顾湘和柴柴的小说,很迷人,但旁人很难学得来,尤其是经验不丰富的作者,很容易被她们小说里表面的东西迷惑……对你的情况我也没什么好建议,但是,我总觉得那种看起来“有趣”的构思对你只是误导,而那些本看似“无趣”的事物里,却有很多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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