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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菜》
买了房子,就是搬家,把母亲接来。乡下的地扔了,房子也租了出去。那条被留在家中的狗最终也饿死在门前。一切都发生了变化,一切只能这样。
母亲渐渐感到了不适应,心慌,电视看来看去,看了什么一点不记得。她是一个干了一辈子农活的乡村妇女。她必须得干活,就像太阳出来,人们必须得起床一样,天经地义。
但我是没什么“出息”的人,自己的工作都成问题,怎么给她找呢?好在她自住过来,很快就认识了一大批朋友(我认识的新朋友比她少多了),那些朋友们乐意帮忙。当然,也无非是钟点工、扫马路之类。我反对。反对无效。她穿上制服扫马路去了。
没多久,她就回来了。干不了。不是因为苦。能有多苦呢。比起她和父亲的当年,这点苦简直不值一提。而是,她忍受不了有人管着她,忍受不了被一个与自己不相干的人指使、训斥。于是,她心情越来越坏,脸色因之越来越差。有时扬言要回乡,开始我还阻止,后来也不阻止,因为我知道她不会真回去。她放心不下我,她总认为我离开了她,一定会衣衫褴褛,饿死街头。
突然有一天,她回了趟老家,带回来一柄锄、一把锹及几袋菜籽。她要种菜。在哪儿种呢?她说,距离我们小区五里外有个荒山坡。许多人都在那儿种菜。施肥和除虫怎么办呢?她好办:既无粪肥,那就托人用塑料袋捎来小包小包的化肥;没有喷雾器,空的洁厕灵瓶子可以喷药。按她的话说,这世上果然没有难得了人的事情。于是她又和以前一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起来,不亦乐乎。黑了,但胖了;裤脚脏了,但眼睛神多了。
我的家里再次出现了新鲜的蔬菜和相关的泥土。她把这些沾泥带水的蔬菜扛上高高的七楼,烧煮给我吃。她的烹调技艺很差(勤劳的乡村妇女的烹调技艺都很差),但这种新鲜这种环境下的蔬菜种植和劳动本身带来的东西弥补了这一点。我也挺高兴的,吃得挺香。吃不掉的,送她的朋友们。再吃不完,那就搬到菜场去卖点小钱。
但我从来没有去过她开辟的那山坡田地里。听她说,因为是山地,不像老家的地那样便于开垦。但即便如此,她算了算,大致也东拉西扯地开了将近一亩。有那么一天,下大雨,电闪雷鸣,她还没有回来。我担心她,下楼去找,但只能止步于楼下,因为我居然不知道朝哪个方向走。后来,她一身雨水地回来了。我想,就请老天让我的母亲在泥路上多跑些年吧,即便她最终必将倒下,也让她爬上七楼进得家门再倒下。
2004-2-29
《匕首》
十几岁的时候,我的怀里整天揣着把匕首。对,就在裤带里插着,走路的时候总很杠。但我不介意它把我搞得很不舒服,相反,我很舒服。如果它不杠了,那我反而不舒服。这是一把真正的匕首,和一个当兵的一起从老山前线退役回来的。牛皮鞘,拔出,双刃略损,但仍锋利。血槽尤其深刻,我想,在这条凹缝里肯定淌过越南人的血,血从匕首的尖部滴下来,落在战场的沙地或草叶上;或者凝固在其间,最终也被人用指甲抠了下来。
但我没有使用过这把匕首攻击和防卫过。有一次我被一个人打得死去活来,手却一直紧紧地隔着衣服按着它。我的考虑是:不按着,它就会因为剧烈地晃动而掉在地上;掉在地上,被打我的人看见,他会把问题往复杂里想,我就会受到更多的毒打。即便如此,我还是一直把它揣在腰间,因为我确信它肯定对我能派上大用场,具体什么大用场?只有天知道了。当然,小用场不胜枚举,比如削苹果,比如裁纸,比如在某棵树上重叠着刻下我和某个女人的名字……
这把匕首就这么被我揣在怀中揣了那么些年,被我焐得滚烫,甚至在那长身体的年月长成了我身体的一部分。而且一直不为人知。
但这并不能改变什么,最终的结果就是我取下了它,把它放在该放的地方,一点原因也没有。如果一定要说原因,那就是时间,那就是我长得更大了点。但这个原因是多么矫情,多么肮脏,我羞于承认。后来,这把匕首被我的表弟拿走了。我没问过他是否像我当年那样也插在腰间。再后来,我去他家,发现那把匕首被他随手丢在一堆少年的玩具之间。取出看看,已锈得不成样子。但我也没提出要把它带回来,就让它继续锈下去吧,我想。
关于这把匕首的故事,就这么多,我把它告诉了我爱着的姑娘。关于这个姑娘,我是多么爱她。于是,我想:在我思念她的夜晚,怀揣这把匕首去她家,如果她的父母阻拦,我就使用匕首杀了他们,然后把她从睡梦中拖起,带着她跑到火车站,随便爬上一辆火车。在流亡的道路上,我仍旧使用这把匕首保卫她。
2004-3-4
《念过私塾的人》
住乡下的时候,我经常与个念过私塾的老头交往。他姓骆,追溯遥远的关系,乃我曾祖一辈,但我只称其老骆,他也不太介意。在我那儿,像这样的老头其实挺多的,他们年轻时,家里或多或少有那么几十亩田,于是几家凑请一位漂在江湖的前清秀才来给子女授课。给老骆授课的是一位姓梅的先生。姓梅的教完《四书》和一本韵书就土改了,然后是老骆娶妻生子,像贫下中农那样劳动生产。一晃就这么过去了许多年。老骆活得好好的,子孙满堂,而那位姓梅的谁也不知道他去哪儿了,就像《红楼梦》里消失于“大荒”的人一样,从此了无痕迹。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老骆就老了,政治上解放,劳动上也脱产了,坐享三个儿子的奉养。这时候,他自然要捡起当年的书来念,并订阅了几年《诗刊》杂志,也便一二三分行写起了诗。诗我看过,文白交错,笔迹古异,多叹农艰及婆媳之事,颇有杜荀鹤遗风。我每天傍晚都要经过他家后门的那条土路上,所以他会站在墩子上那棵泡桐树下叫我一声,我只得停车。他说他又作了新诗,我只得把车子靠在树上跟着他进他的家门。他的房间光线昏暗,窗户朝北,常年紧闭。窗下是一张老式书桌,擦得很干净,清光闪耀,只可惜桌上的雕花及铜锁铜扣早已在文革中被一伙青年人撬掉了。桌上一侧堆积着他的几本破破烂烂的书及一叠五颜六色、大小不等的纸片(如烟盒、挂面包装纸和儿孙作业本等等),他的诗作就写在这些纸片上。怎么说呢,这样的老头家里确实比贫小中农家干净很多,只是他老不开窗户,总有那么一股由被褥、衣物、家具及泥地合伙散发出的气味,有点呛人。我还注意到他的床下生长了一层苔藓,碧绿。
我就在这样的光线和气味下读他的诗。当年我二十岁上下,和这样一个老头子躲在这么阴寒黑暗的窗后谈诗谈当年什么的,使我觉得自己也很衰老。
有一次,我说,你可以朝外面寄点稿子啊,说不定会发表呢。他看看我,从褥子底下取出几张信封,都是八十年代的退稿函,不过,原诗作和退稿信早已不在,徒有信封还被他保留着。我就说,那我帮你向我所认识的编辑推荐吧。他摇头微笑,但后来还是整理了一册“诗草”给了我。时至今日,我也没帮他“推荐”过,那本“诗草”也丢在老家,大致给老鼠吃掉了。其实他一点不了解我,我虽然识字,但不是诗人,虽然不是诗人,但也在心里坚持他写的那些诗是狗屁。我是多么讨厌他每天傍晚站在后门泡桐树下的可怜样子。好在我后来搬了,他再也逮不见我了。
这些年来,他是否还写诗,是否还是那么老或更老?我不得而知。我想,如果他还坚持写诗,并因缺了我这个“惟一的读者”(老骆语),那他真是太不幸了。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老了还不死,因为我知道在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他还活着。写到这里,我点了一根烟,对着电脑屏幕略表某种哀悼之意。
2004-3-15
《我印象中的尹丽川》
2001年上网,我很快就知道有个尹丽川,并且在书店看到了她的书。在韩东当时编的《芙蓉》及“下半身”民刊上,也多次看到尹丽川的作品,这些一如其本人照片一样,给我以震撼。我的感觉是,她是一个了不起的女性。
但我是老实人,在南京城北肮脏的小镇上教书。尹丽川在我当时看来几乎是“风云在天”,她是一个明星。我想到刘立杆说的话,为什么不成为明星呢?当我们被那些可怜“明星”们的虚假外表欺骗多年之后,尹丽川让我知道了什么叫真正的明星,那就是朴实、善良、智慧、练达、摆脱羁绊的从容以及对我们这个民族、对这个民族语言的热爱和努力。这种种素质和才能被尹丽川据为己有,令我嫉妒和由衷高兴。我很难理解像尹丽川这样的作家的个人努力会惹来“卫道者”(他们是否真的有“道”令我怀疑)们一片敌视。即便所谓“文坛”存在着那么一小块牛屎一般的利益,据我所知,像尹丽川这样的作家也获得不了多少。正如某个人对我的“侮辱”(事实我只觉得可笑)一样,韩少功“挣的稿费可以把你砸个跟头”。没错,利益是他们的,我们在清贫中写作,另外为生活四处奔波。但这些人偏拿那些与我们无关的事物来说事,没别的,就是他们只关心那个,惟恐有人抢走了他们的的既得利益和那把摇摇欲坠的交椅,或者惟恐把他们的“衣食父母”搞得贫穷,也就是说,这些人从来都没有养活自己的能力,他们以寄生为事业,并大言不惭、振振有辞。
战争思想,这不仅是一种政治心理,也是文学秩序。以我个人境遇来看世界,我向来不知还有战争,也不接受,因为在我看来,一个作家除了写,除了把自己写成自己写成星空之外,其他都没所谓。这里我突然想到了诗人杨健。但我现在想法似乎有所改变,也可以理解莫名其妙的攻击来自什么了。归根结底,尹丽川天生是个“反动者”,她的“反动”就是我所钦佩的地方。而且通过与她的交谈,我也明白,她的“反动”不是篡权夺位,不是改朝换代,不是推倒重来,而是挣脱出去,去呼吸久违的新鲜空气,哪怕只能呼吸那么一丝、或者不幸没有呼吸到而只是靠近也在所不惜。对,新鲜空气,多么美好的气体,可惜多年以来,它只作为一个汉语词汇出现,真是遗憾。
去年冬天,我在半坡村酒吧遇到了尹丽川。她令我吃惊,原因是,我没想到她那么朴素,那么随和,那么“温良恭俭让”。我的直觉是:她是一个好人,一个非常好的中国女人,和传统教育课本上所说的“勤劳善良”完全一致。从勤劳善良的古代走到现代,她风尘仆仆,健康清澈。对这样一位作家,这样一位优秀的女性,我满怀期待和崇敬。
2004-2-26
《青年作家姚来江》
我是通过网络认识姚来江的。他比我大几岁,写小说,浙江余姚人,为该市编一本名叫《姚江》的文联刊物。他说,他老家是江苏,所以叫姚来江。姚来江,来自江苏,浙江余姚人,编《姚江》——有意思。
“年代诗丛”第一辑出来的时候,姚来江托我给他买一套。我就给他买一套,不贵,不到一百块钱,所以他要按价汇我钱,我叫他别汇,他就没汇。我喜欢这样不啰嗦。和我差不多。后来,他使用职权,在他编的那本《姚江》上发了我的一篇小说,并在样刊里夹寄来一百块钱稿费。我想问他,是不是还我钱的一个方式?但我没问。
去年秋天,姚来江来南京找我玩过一次。和他一起来的还有他的两个朋友,其中一个是个生意人,他们就是坐着他的车来的南京。后来,我们吃饭以及到半坡村喝酒,钱都是那个有钱的朋友付的,我注意到他付钱时掏出的是一叠非常整齐非常厚的百元大钞。随便抽几张就解决了我们几个人的吃喝玩乐问题,真是好啊。而姚来江呢,他是一个清秀的书生。非常清秀的样子。我为他的清秀感到激动,更为这么清秀的作家能有一个生意人的朋友而感到高兴。我想起了他的小说《我的同学赵大炳》,赵大炳的原型就是那个有一叠厚钞票的朋友,那篇小说叙述的就是吃喝玩乐而又悲伤的生活。怎么说呢,去年秋天,姚来江带着他的朋友来看我,我们这些第一次见面的人,我们这些年轻人,我们这些在夜晚谈论写作和女人的人……使我觉得自己生活在他的小说里。
今年三八妇女节,单位妇女去杭州西湖活动,我在领导面前哼了哼,所以我也妇女的一次,西湖了一次。姚来江于是从余姚赶到杭州去看我。我很感动,我感动的是,我和妇女们在西湖上漂来荡去的时候,姚来江独自一人流落在杭州街头,在西湖上,我甚至不断想到由于太阳的变化,姚来江的影子也在变化。我很焦急,因为我们只能晚上见面。到了晚上,终于见了。他还是那么清秀。于是他就和我睡在一张床上聊了些平淡的话。其实,聊不聊也没什么。没什么好说的。就是看见了吧,看见了就好。第二天早上,我和妇女们吃旅行社安排的饭,姚来江只好自己买饭吃。不过,他后来告诉我,虽然他吃了一碗稀饭,两个鸡蛋,几个包子,但居然没人找他要钱。然后,在去灵隐寺的路上,姚来江乘坐公交车与我告辞了,他说这样他就能赶上妻子烧的午饭。是啊,我差点忘了,他是结了婚的人,他除了写作,他还应该为家庭做一些事。之前,他的家庭还遭受了一个不幸。我在灵隐寺里突然非常伤感,我觉得姚来江很辛苦,我也很辛苦。我们跑来跑去,庸庸碌碌的我们居然跑到一个赫赫有名寺庙里来了,那些烧香拜佛的人,那些合影留念的人,他们就像早已活过的景象,他们就像一种倒影。我感到疲惫不堪,所以我坐在一块石头上再也没动,直到最后和导游离开。我从来不烧香拜佛。
姚来江和我一样,我们在默默无闻地写着自以为是的东西,我相信也祝愿我们会成为人世间最好的人,而不是畜生。
2004-3-22
《说梦》
我只想说说睡眠里的梦,不涉及其他的“梦”。我认为,汉字负担过重,引喻和多义使得使用它的人们苦不堪言。
多年以前,我看过弗洛伊德的那本《梦的解析》(同时也看过一本由苏联人写的《弗洛伊德批判》),那正巧是性欲萌发的年龄。后来,我也在黄昏的地摊上读过一本《周公解梦》。比较起来,弗洛伊德的说法深入我心(当然,这仅凭记忆和印象,以下相关叙述都基于此),而周公解梦在我看来简直是瞎扯蛋。弗洛伊德的意思大致是:潜意识(未被主体强烈意识到的闪念之思)是梦境最大的也可能是惟一的诱因。他在书中有个例子,说,某男子梦见了苹果,问弗洛伊德什么意思,弗洛伊德便通过催眠之类的方法使其进入回忆,于是该男子想到了童年发生过的一个细节:那个下午,他看见母亲站在窗外,阳光照过来,母亲乳房的影子便落在了窗台上面。也就是说,苹果就是那个乳房影子的影子,穿越多年,投射于该男子的梦境。这也便再次验证了弗洛伊德的潜意识理论,同时也验证了他理论中另一个重要内容,“俄狄浦斯”情结。该情结又衍生了婴儿性欲说,所以弗洛伊德对幼儿性欲问题大谈特谈,他认为婴儿吮吸手指就是性欲的体现。所以,我现在看到小孩子吮吸手指就想帮他把手指给拔出来,看到成人也吮吸手指,我就觉得该人很淫荡。事实上也差不多,吮吸手指是电影里妓女的惯用伎俩。不谈这个。把这些东西,即弗洛伊德那一大套东西如果也“普遍”到中国人头上似乎很难堪。关于恋母,怎么说呢,我们虽然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大地,热爱母亲,但那是因为我们的母亲朴实、木墩,和性欲无关,她们是一群养殖专业户,她们是一群母猪。但,不可否认,弗洛伊德确实很牛逼,即便我作为一个中国人拒不接受他的那些“忤逆言论”,也被此间存在的惊人的想象力给惊住了。
现在,我不知道自己写这篇文章要集中说个什么问题,下面我就说两个梦吧:
一、我的梦。我梦见和一个比我小许多的姑娘成了同班同学。当然,要说的是,我很喜欢这个姑娘。梦里,班级集体去某个地方活动,一如春游什么的,但没有明媚的阳光(我的梦境都是铅灰色的阴天),正巧那地方是我从前生活过的村庄。那个村子的东边是一大片坟地。于是,当我和别人准备在接近坟地的一间宽敞而拥挤的厨房就餐时——食物是一只巨大的被熏烤得通红且浑身粘满佐料、香菜的猪,它不在餐桌和盘子里,而是完整地被悬挂于油迹斑斑的房梁上——我突然感到那个姑娘不在场。据打听,她和另外一名女同学提前进入了坟地(大概进入坟地是我们游玩的目的。哈,象征了不是?)。于是我在心里痛苦地想:我的双腿是多么的软,我害怕去坟地找她们,所以我就永远也不可能找到她。
二、棉花的梦。女大学生棉花(网名)说她梦见自己在考场考试,考着考着,就趴在考场的桌子上睡着了。没了,就这个梦。这个梦没什么,有意思的是她下面说的,她说,当她醒来的时候,居然发现自己确实在考场,面前确实摊着一张雪白的试卷。凭借我和棉花的友谊,我相信她确有其梦。
2004-3-19
《练武》
今年清明修坟,搬运砖砂石料,搬不动,看着雇来的几个人那么能干活,这才首回发现自己确实不能干体力活了。这个发现令我十分难过,就像一个怨妇突然发现春天来了一样,被撞得不轻。失去了体力劳动能力,对别人来说意味着什么我不得而知,对我来说不仅难过而且绝望。在我的意识里,不能流汗不能经受阳光烤晒不能握着扁担(或武器)而青筋暴露的男人又怎么能叫汉子呢?
其实不能干体力活是长期的,只是长期以来,仗着年轻没有去思考关于力量的问题。而且确实我的生活与体力劳动没什么大关系(当然,也不能说我就多么“脑力劳动”)。在当代社会,活条命并没有我们经验言论中的那样困难。放弃体力劳动完全是不自知的,而且我确实也活得好好的,一顿一海碗,健步如飞。但这又怎样呢?不能干活了,像个从田地里爬到门槛上唉声叹气的老农那样唉声叹气。
惟有所谓回忆。我记得自己小时候崇拜的人,他是我们村的老大,大家都这么喊他,因为他身高体大、肌肉纵横。他满身油污地开着拖拉机飞驰而过的身影至今深刻。不仅如此,他还常蹲在那里给大家讲他东奔西跑听到和遇到的故事,在那些故事中,他一个人曾经打倒了前来挑衅的三个小流氓。那时候我的理想就是长大了能像他那样有力气,能弯起肘把小孩子吊起来,能开着拖拉机把一大片荒地开垦为良田,也能打倒三个或不止三个前来挑衅的小流氓。那是在八十年代中期,港台武侠片大量涌入。我们小孩子很激动,所以想练武,练就一身功夫闯荡江湖。言谈无非少林武当之类。带领我们练武的是村里一个比我长六岁的家伙,当时他初中毕业,暑假,无所事事,于是把我们招到门下教我们“功夫”。在我看来,他固然无法与老大相提并论。我们之所以拜他为师乃是因为他可以一掌将平放在地面的整砖劈为两半,而我们连一块土坯也劈不断。那他就师傅吧。
先练基本功,师傅说,如下:
打沙袋。沙是从盖房子的人家偷来的,灌在蛇皮袋子里,吊于师傅家门前的树上。大家轮流暴打之。但他那沙袋里沙不够,还添加了许多煤渣,很快我们的手就打破了,鲜血直流。有个同伴以至哭了起来,从而最先退出师门。后来大家都不再打那沙袋,即便师傅自己,也从来不去碰它。他说,因为沙袋只有他家有,而练武需要长期训练,所以他教我们回家捆几本破书在树干上打。这还真不错,不至于流血了。关于那沙袋,经过风雨,到了冬天,经过树下我曾趁人不意捣过一拳,硬如岩石,立即泪流满面。
压腿。师傅在这方面确实很厉害,他可以单腿独立而把另一只腿抱在胸口。在我们看来,如果那样,起码“胯子要撕裂了”。但还是得练,我们就站成一排压。后来果然能吱吱嘎嘎直腿弯身手掌着地了。但师傅那功夫,始终无一人可及。我们担心胯子撕裂,鸡巴落地。
捆砖跑步。这一招练的是“轻功”,为飞檐走壁服务。具体是在腿上绑上几块砖(具体数目由年龄、身高决定),然后就那样跑。那时候小学教材和小学生作文常出现的一句话是“腿像灌了铅似的”,一直不理解,练“轻功”,算是体会到了其中奥妙。
这么练了,暑假结束,我们的师傅就出去找事干了。并再也没能回来教我们“功夫”。我们的练武生活也就此告终。后来他在外地入赘当了人家的女婿,更是难得一见,包括此次回乡上坟也未遇见。看来他果然成了人家的人,连祖宗都不要了。
不过,老大还在。因为女儿上高中,花钱很厉害,他一副愁状。说起他的弟弟老二近年是否还在外面给人家当保镖,他直撇嘴。我就说,老二在大厂正经学过擒拿格斗,功夫了得,比你还狠,哪里会混得比你差呢?老大道,功夫有屁用,你就是一拳把一头牛打死也没用,还得赔人家牛呢。
如此如此。
2004-4-5
《营苑南路》
很多年前,我还是个学生,有一天逃学去一个叫小营的地方找我哥,他在那里看守仓库。那里是城市边缘的一个小小的村庄,我花了三块钱乘坐那种被唤作“马自达”的三轮摩托前往。这种交通工具在当年非常盛行,刚开始只有残疾人驾驶(因为这车又名“残疾车”),但后来有许多四肢健全的人也开着它像个残疾人那样跑来跑去。我当然选取真正的残疾人所开的乘坐,在我看来,他们身体残疾就应该更加善良,但当我告诉我哥我付给那个瘸子三块钱的时候,我哥还是不留情面地告诉我:你被宰了,一块钱就够了。
我哥住的房子就是那间巨大的仓库,一通到底,从头走到尾需要十分钟。空空荡荡。他把床安排在仓库中间,几十块砖搭就的锅灶在一端,晚上小便则跑到仓库另一端解决,烟熏不到床,尿也骚不到床,这还是说明仓库之大。当然,大便能否臭到床,我不得而知,当我需要大便的时候,我哥就把我领到仓库后面一大片荒地上解决。这真是一大片荒地,荒草连天,那个被理解和赞誉为“繁华”的城市在很远的地方隐隐约约向模糊一片的天空戳着几幢惨白的楼房。我蹲在草丛中不敢看地面,因为遍地是人屎,它们自然有我哥的遗留,更多的则是驻扎在这里一支工程队伍的杰作。时间的关系,它们的色彩气味也千差万别,我只能看那几幢戳向天空的楼房。我想,啊,那就是城市,我和我哥多么向往。我们这些乡下人就是这样,蹲在遍地的人屎里向往城市生活。我蹲在那里还想到,我哥是多么惨,他没考上学校,年纪轻轻一个人独自守在这么个鬼地方看仓库,他因此还参加了自学考试,他到底想怎样?
我上面谈了这么多,其实无足轻重,我想告诉你的是,现在我就是居住在那个叫小营的地方写这篇文章,也就是这个现今被称作“营苑南路”的街上。很简单:后来我在我哥那儿住了几天,又回到了学校,然后毕业,分配工作,然后就是在这里买了房子。一晃,也已过去了多年。这里也一改当年的荒凉,学校、医院、银行、大型的超市……一应俱全,楼房林立,居民达到十万之众。
我每天从这里的一幢楼里爬下来,在小区曲折不堪的巷道里转弯抹角,然后坐车去单位上班;傍晚,则再次在小区曲折不堪的巷道里转弯抹角,然后爬上楼回到家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这过程中,我总是在路上遇到这条街上的人,他们多么面熟,可我大多不认识。我只认识楼下那个打扫小区卫生的老头,他操外地口音,大概也是混到这里的子女把他接来并给他找了这样一份工作吧。我谈不上对这个老头有好感,每天经过时,他总是挥舞着大扫帚扫地,于是彼此在漫天灰尘中点头致意,如此而已。我想,如果他不兼收购废报纸,我大概也不会和他点头致意。
由于这是一条新建的街道,由于这个城市到处都在搞基建搞拆迁,所以,这里确实是个尘土飞扬的所在,那些栽种于道路两侧的梧桐树总是黄叶飘飘,混淆于地面那些被过往车辆掀动的垃圾。这使我总产生一个错觉,那就是那些匆忙的行人也是风中的垃圾,我也是垃圾,我们是彼此毫无关系的垃圾。当然,最终我们都会被掩埋腐烂,有的提前,有的要到五百年后,但仍然是腐烂,就是这样。是的,我们这些来自不同地方操着不同口音的人,某种神秘的力量使我们得以同时出现在这里,与其说我们经过江河湖海的漂泊最终在这里安居乐业了,不如说我们只是驻扎于城市边缘的一支灰头土脸的军队,这支军队没有将领,没有纪律,他们各自为政,心怀鬼胎。如果世界末日,如果灾难降临,他们还是那样。就好比我们不是来自地球的各个角落,而是来自不同星球的居民。大家所做的就是尽最大限度占领地盘。我经常想到当年蹲在那里所看到的景象,于是想到:这里的荒凉是多年前即已奠定的。
当然,也许并不是我想象的那样。居委会大妈照旧嗓门高大,她一如既往召集另外一些大爷大妈在清晨搞一些锣鼓喧天的晨练。照旧张贴一些红纸毛笔字的告示——关于宠物,关于水电,关于招工,关于节日的安定团结,关于非典……还有那些摊贩那些所谓老板,照旧是录音机录好的无穷无尽的却又一劳永逸的叫卖,廉价的服装、电池、塑料制品……还有那些或暧昧或赤裸裸的碟片封套。还有,他们烧烤食物的气息遍布整个街道:铁板鱿鱼、羊肉串、茶叶蛋、烤红薯……英俊的帅小伙长发飘飘,时髦的姑娘夸张地翘起了小指;出入桑拿、KTV包间的官僚,没身于粉红灯光洗头房的民工……一切都在表明,生活是多么正常,人间是多么烟火。人民生活在物质丰裕、娱乐多样的时代。
我没有一丝一毫的不满和讽刺,绝对没有。我只是说点真实事物。因为疲于奔命,因为无暇顾及,在写这篇文章之前我还从未意识到自己生活在这么真实的世界。之前我觉到的仅是虚无缥缈,原因有两个:
1、有一次看到许多人在街上抓小偷。那个小偷个子不高,但很壮实,我还注意到他倒戴着帽子,穿着球鞋,他的装扮和身材使我觉得他的跑动稳健而训练有素,对比于追赶他的那几个谢了顶的中年男人,更显得从容不迫。我和更多的人就是那样站在路的两侧看着一个小偷在街心奔跑。我记得他是迎风跑的,所以,风尘后来遮蔽了我们的视线,这使我觉得他跑进了虚无,跑到了天上。
2、另一次是我在街上看到了我哥。关于我哥,他后来没有能完成他的自学道路,而是学了驾驶,然后娶了我嫂子,生了我侄子。我在这里买了房子住下之后,也把我们的母亲接来同住。而我哥全家现在则住在与这个他曾经看过仓库的营苑南路相隔五站路的另一条同样混乱同样人间的街道上。当时我所看见的他,正驾驶着他的出租车一滑而过,除了照例卷起一堆垃圾外,别的什么也没留下。他没有发现他的兄弟,没有发现我站在路边看到他离去的漫天灰尘是多么伤感。
《天黑回家》
每天下班,南砖新村下车,走五分钟,在华电路转22路车回家。但,22路车次少,也不规律,挺难等的。有时我只好往下一站长营村走,在长营村,可供乘坐回家的车很多。但情况往往是,走到长营村,我已无坐车的欲望,而是继续走。我想,反正就三站路,走着回家也挺好的。
回家这条路,以前没什么人,很荒凉。现在开发,搞建设,大量人口涌入,道路于是颠簸,灰尘于是扑面。但这不影响我走路的决心。说实话,我喜欢在混乱和嘈杂中默默行走。
虽然混乱和嘈杂,但怎么说呢,也挺有生气的这一路。沿街布满摊贩和他们的摊子。有钱人和没钱人都有滞留片刻买或不买的闲情逸致,我欣赏他们,但从来不滞留,甚至懒得去看。我埋头前行,行色匆匆。真的,我走路挺快的,因为瘦弱,像《封神演义》里的土行孙。
在行走中,我只愿意多看几眼相拥而过的恋人。他们令我感到温暖,也感到忧伤。他们提醒我看见了自己的孤独,看见自己的影子在所经过的一盏盏昏黄的路灯下,拉长,缩小,合身,变形——规律性反复。这时候,除了孤独和忧伤之外,我也能感觉到某种力量,这股力量不为人知。因此,我越走越快;因此,我呼吸粗重了起来;因此,我觉得活着确实挺不容易的,生活确实挺美好的。
值得一提的是:在某个路段曾有一家小饭馆。两年前,我和一个同乡在此吃饭与人发生争执,结果我的一颗门牙被打得至今摇晃不止。现在,那家小饭馆也因建设拆掉了。在我经过的瞬间,我突然发现,我是多么怀念两年前打过我的人,他们,现在在哪儿呢?
2004-4-9
《狗老师》
狗老师即狗子,写《一个啤酒主义者的自白》的作者。今天起个大早开始看他这本书,内心无比感动。我想起老顾在聊天的时候所说的那话:他写得“太好了。”没错,太好了。
我不太会写议论性的文字,除了能力有限之外,还因为我觉得自己没什么好的道理可以讲给别人听,我对任何事情都没有什么高人一等的认识。所以,叫我谈谈狗子那小说好在什么地方,我也只能干瞪着眼说不出话了,还是老顾那一句吧:太好了!
之前我已写东西很久了,虽然一直没写过几个字,但我觉得自己写了很久,写起小说也是2001年的事了。也一直没跟人接触过,所谓孤芳自赏、闭门造车。后来认识了一拨人,然后狗子到南京在某高校教书,也认识了。至今也只见过两次,也就是说喝过了两次啤酒。狗老师酒量是否惊人?我并没能摸得清楚,摸清楚那个需要我也有惊人的酒量才行。我不行,我瞎喝酒,在我看来,狗老师也是瞎喝,喝哪儿是哪儿。因为这两次喝酒之前,我都没看《一个啤酒主义者的自白》,所以我总是朝狗子一笑,说:“狗老师,喝酒喝酒。”狗老师杯子一端,比我干得快。
第一次干过之后,狗老师把邮箱丢给我们,说可以寄小说给他看,当时我就把手头一本小说集的打印稿给了他,后来去信问,他说,你他妈谁啊你?说明他那天酒确实干多了。后来,他又来了一信,说了我小说两句,我想写这封信时肯定没干多。
那么,第二次,就不陌生了。我们先是在半坡村对面的春水塘喝,然后又进半坡村喝。主要是我和狗老师喝,其他人都打八十分或送女人回家去了。当我面对一个人的时候,我往往说不出话来,我有时经常想,我根本就不爱说话。但事实呢,我常常会在各种场合说许多话,所以说,我说的也都是废话。面对狗子,我也不知道说什么废话比较好,所以就是闷着脑袋喝吧。南京话叫做“照死喝”,那就往死里喝。我在喝酒的时候就一个意识,那就是我回去要看狗老师的那个存储在我电脑里的小说,一定看。怎么说呢,因为狗老师说了我的小说,他说得也很简单,他说我小说集的第一部分所谓“个人寓言”没看懂,他喜欢第二部分即“现实生活”那部分。我就想,那我也得回去看你小说了。哈,就这个意思。后来我们喝着喝着,狗老师突然说:“曹寇,我们呆会儿出去随便找个便宜的地方再喝,这里太贵。”他这个话令我非常感动,真的,我这个人因为穷惯了,就爱听这个话,觉得很真实。不过后来天确实太晚,人也喝得摇晃,我们还是各自回家了。出酒吧后我们走了一截。狗老师走在清冷的夜色中就像个农民。我现在在看他的小说,那么好的小说也只有像他这样的人才能写得出来,并没有一丝一毫的吃惊,在阅读的刚开始,我就认清,狗老师这个具体的人和他的小说完全一致。
这个小文章就写这么多了,下面我继续看他的小说,临尾抄一段他小说中的话:“有时候我不仅发笑,我还挺生气,就说这文坛吧,什么他妈陈词滥调呀,还在那儿摆活呢!”
2004-4-11
《王小敏》
王小敏,是我的学生。她患有严重的先天性心脏病。X光片显示,她的两肺过大,挤压了心脏。再看王小敏的脸,紫色;嘴唇,更紫,以至黑。
好吧,那就不要求她参加体育锻炼,不参加劳动。但,王小敏要求在安排值日生时也安排她,她说擦黑板和讲台是可以的。没问题。
她的成绩确实很好,每次考试都能进入前十名,而且从不迟到早退,一个假也没请过。突然有那么一天,她没来。家长托人带消息来,说是病情加重,要休学一段时间。这么过了些日子,家长到学校来了,说是跑了许多家医院,医生建议先在家休养、观察,同时得筹集一笔钱做手术。当然,手术何时做?能否成功?不得而知。
因此校方组织了捐款,计有两千多块钱吧。作为班主任,我和教务处的一名干事前往送款。我还带了几个班干部,五六个健康活泼的少男少女,他们很兴奋。
王小敏家就在长江边上。站在门口可以看见巨轮的顶部在大堤之上左右移动,汽笛悠远。时值仲春,柳林葱郁。真是个宁静美丽的地方。我想,这么好的环境却造就了 王小敏这么严重的疾病,真是令人匪夷所思。教务处干事与王小敏那天性乐观的家长在交谈,他们居然扯上了遥远的关系。他们已至中年,经常会在人群中寻找这样的关系。而我还年轻,很年轻,所以感到索然无味,甚是无聊。这时候,所带来的那群学生不知道从哪儿搞来一只风筝,想去江边放,问我去不去。当然去。但 王小敏因为疾病,我们担心她走不了那么远,怎么办?王小敏于是说,你们先去就是,我能走到江边,但要慢点。
后来,风筝已经上天了,藉江风飞得很高,惟有一个小黑点。此时,站在大堤上朝下看,蹒跚前进的王小敏仍在田野间那条曲折、雪白的小路上,也是一个小黑点。等她终于气喘吁吁地到了,我们就把风筝线交给她。她高兴极了,觉得自己没白费力气跑这么远。但风筝有时会下落,这需要牵线的人跑动起来才能使之重新升高,所以我们不得不从 王小敏手中拿回绳线,派一个健康的孩子去跑。当然,一俟风筝稳定,我们还是会把绳线交给王小敏。如此反复。我想,王小敏你他妈如果也能跑多好啊。我相信她也是这么想的。其他的孩子大概也这么想。
回校后,我们把王小敏的情况汇报给了领导。领导希望我写一篇事迹报告之类的文章,说是可以拿到市区的报纸上发表,树立 王小敏这位身残志坚的优秀学生典型。这既是王小敏的光荣,也是学校和班主任即本人的光荣。我觉得这很丑陋。但也并没有拒绝,写了,领导说写得不好,重写。不过这件事后来领导也再未提起,也就这么不了了之了。
再后来,王小敏就死了,十五岁。知道的人不多,我也没在班级搞什么悼念。大家都挺忙的,忙学习,忙工作,忙活,忙死。那是发生在1999年春天的事情,那一届学生现已各奔东西,我则还在当年的办公室里枯坐着。想起我的学生 王小敏,掐指一算,她死去已整整五年,如果活着,正好二十。
2004-4-10
《老母鸡》
五一期间,去吃一位老同学的喜酒,但并没有预想中许多老同学藉此机会大重逢的场面,倒只遇见了一个女同学,即我的初恋对象。当年她有一个很难听的外号,也不记得是谁起的了,叫“老母鸡”。老母鸡还那样,没什么变化,婚姻似乎使她较之以前胖了一点,更漂亮了,这就是所谓少妇的风韵吧。我倒是变化比她大得多,不再是当年那个穿白衬衫、戴红领巾、斜挎军用书包的大头娃娃了,而是个瘦不拉几、乱七八糟的潦倒青年。所谓潦倒,头发是能体现的,我的头发十分没型,全趴在脑门上。俗话说得好:混得好,头发往后倒;混得差,头发向前趴。谈到头发,我甚至想到我的某位同学已开始谢顶,他混得确实很好。
老母鸡坐在另一桌,我可以看到她的侧面。刚开始喊了几声,她都没听到。总是这样,我经常大声呼喊别人的名字,他们就是听不到,我不明白这是为什么?这种情况下,我一般会变声呼喊,把自己搞得跟个太监似的,这倒往往很奏效,这又是为什么?我也不知道。令我困惑的问题似乎越来越多,难怪我混得差。但这一回我没采用惯用手段,而是放弃了呼喊,就坐那儿边吃边偶尔抬头看看她,也挺好的。我想,待会儿吧,待会儿我上前和她干一杯。
老母鸡是不是携丈夫同来,我不清楚。后来去找她干一杯时,她也没介绍。她的左右分别坐着一个男的,我就猜测究竟谁是她的丈夫,这样打发时间也挺好的。所谓婚宴,如何打发时间一直是个大问题,看来我的运气还不算太坏。我因此注意到她左边的那男的扎领带,油头粉面,不像个搞了婚姻的人。右边那个没扎,挺魁梧因此也挺沉稳的样子,岁数应该比我大。老母鸡和我一样大,所以我倾向于认为右边那个是她丈夫。我发现她这个“丈夫”不抽烟,喝起酒来嘴也显得格外小,我想,这表明我的老同学老恋人老母鸡在家里地位很高。嗯,恭喜她。
婚宴进行一半,众宾客开始离桌搞串联了,我选择这时候趁着乱去找老母鸡干一杯,正所谓顺理成章。我是从背后走近她的,没说话,也没碰她,只是用酒杯碰了碰放置在她面前的橙汁杯子,叮当一声,她吓了一跳,回头看到我,如我所料露出一副大吃一惊的表情。一点不新鲜。她于是举着杯子迅速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我很想把她按下去,但没好意思按,片刻之间我就想到手所按处全是一片滚滚之肉。所以我只能仰头干掉杯中的啤酒。因为过猛,有些酒顺着下巴流到了胸口,于是,我喝完酒所干的事就是用手去掸胸口,但你知道,这是徒劳的,酒已濡湿衣服,冰凉一片。这时候我听到她说话了。她说,啊,你最近这些年怎么样?我没抬头,说,还那样,你呢?她说,一样一样,也还那样。我说,哦。她说,嗯。然后我们就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尴尬地互相微笑,为了使这种微笑不会因为时间过长而变得丑陋,我也就适时朝她挥挥手回了自己的座席。就这么多。
下面我所要说的就是当年了。想当年她成绩优秀清纯靓丽,全班男生都喜欢她。有的朝她递纸条,有的直接在班上朝她大喊:“老母鸡,我要日你!”这些我都没干过,我从来不正眼看她,写字作文,老夫我当年一流,也从来没在一张纸上写过她的名字。直到今天也没人知道我曾经喜欢过她。所要说的还有,我每天上学都会经过她家门前。她的家庭很富有,有一个深院,里面花木葱茏。我经常看见她那弱小的身体从那深不可测的院子里蹩出来。于是我就停下脚步,让她走在我的前面,从不逾越一步。
2004.5.2
《烟民及其伪》
今天偶然看到篇文章,林语堂《我的戒烟》。林语堂在九十年代和梁实秋等人一道被恶炒过,那时我也认真学习过点,不喜欢;一如现在不喜欢小资不喜欢坐在空调房里面对网络上传播的反映下层百姓生活状况的“苦难图片”而流泪的“文化人”一样。
《我的戒烟》这篇文章我还是有点喜欢的,但仅限于其中一个比喻。林语堂说,戒烟分两个阶段,第一期是克服生理上的依赖,第二期则要克服心理上的了,不易克服。说,烟对一个烟民来说“乃魂灵上的事”,此话令我作呕,真的。好在他很快说到了我喜欢的那个比喻:“世上吸烟的人本有两种,一种是南郭先生之徒,以吸烟跟人凑热闹而已,这些人之戒烟是没有第二期的,他们戒烟,毫不费力。”
嗯,南郭先生就是我所说得伪烟民。他们不将烟吸入肺中,不使用肺液、气管液等将尼古丁滤下,而是只让烟在口鼻腔打个晃晃继而迫不及待地喷出来,即便喷得再好,呈圈状也无济于事。我讨厌他们装腔作势拿捏着烟的样子,所以若是对众人散烟,我从不散与这些人。在我看来,挺浪费的,我花钱买了烟可不是供这些人来浪费的。
当然,吸烟有害健康,怎么有害?上述已知。我之反对伪烟民似乎也就是反对健康,因为伪烟民确实有其“生存之道”,那就是吸烟无害健康。
没办法,我吸烟,且很厉害,有瘾,以之为生活习惯,并从未戒过。至今我实在没想到戒除的理由,甚至想都没想过。或有那么一天,医生告知我若再吸下去就会死人了,那大概会戒吧。但也未必,如果我觉得活着尚且不如吸烟有趣,戒它干吗呢?一切都在于我自身。说句实话,我时常想,譬如吸烟这样的小事情本不存在戒不戒的,它们太外在了,真的有那么复杂吗?基于此,我完全有自信,即当我确实厌倦吸烟的时候,肯定会轻而易举地放弃。你不信?没关系,我就是这么自信。顺着说。如果我真的戒烟了,肯定不会写林语堂那种“乃魂灵上的事”这种文章来搞什么“生活艺术”“人间情趣”,更不会当一个伪烟民。
确实如此,我对自己很清楚,我没什么幽默感,脑子很杠。我清楚的还包括:在可以吸烟的有生之年,我会当一名合格的烟民,我必须把尼古丁之类留在自己体内用以证明此点。其他亦然,只要是我坚定选择的东西,即便有毒,我也会毫不犹豫地吞下去。
《二桥南岸》
我每天上班坐车都会经过南京长江二桥。在南岸,大片所在是化工厂区。一些雪白的大罐子堆积在碧绿的山坡上,那些金属管道和架子纵横交错。另外,少不了的是那些烟囱。这些烟囱大都还冒着烟,有的时候白,有的时候黄,更多的时候是黑的,偶尔红那么一下,像它们做了所谓“绯红色的梦”。气味真的不好,常令过客装模作样地捂一下或大或小的鼻子。不过,奇怪的是,在二桥之上,朝下看,江面宽阔,千帆竞发,天高日小,半江瑟瑟半江红,加之春风又绿江两岸什么的,倒确也风景壮丽。南岸是逶迤而行的幕府山脉,夹江而峙,青葱如蓝。矮小的燕子矶下是那个渡口,依稀有些人就像当年一样跑去坐船,看起来就像看到了当年的人在坐船,一个意思。较之于这些东西,化工厂无非是堆积在绿树丛中的白色垃圾而已,并不影响大局。
也就是说,我不反感每天经过的地方。以至还有点喜欢。公路两侧基本上很荒凉的样子,即便有些在建的房子,也仅是房子的骨架,更显得荒凉。然而几乎是那种吓人一跳,紧贴在道路两侧附近的防护林却在这样的季节鲜艳得可怕,它们在风中翻动干净的叶片,让人想到的就是身置其中所能听到的“哗哗”之音,多么安宁的声音。有一次午后,阳光真好,困意席卷车厢,一如平常,但我还是被这些紧跟道路和奔驰的防护林所深深感动,它们就像梦一样不合真实。
在即将进入人声的地方,也就是在那些防护林消失于途中的地方,紧靠公路还有一根巨大的烟囱。它也许并不比其他烟囱巨大,但它距离车中的仰视太近,而又与其他相距较远,所以,它真巨大。它孤苦无依、形单影只,甚至连烟也不冒了,起码在我的印象里它没冒过烟。我觉得它是一个被遗弃的烟囱,这样说着我简直会确定这个判断,因为我前面用“孤苦无依、形单影只”说过它了。它看起来像什么呢?红白相间的纹道,像个接力棒吧?可我不太这样想,我想的是,它是一根巨大的鸡巴,倔强地捅向天空。这么大的鸡巴,令人震撼。可是,我必须承认,较之于天,还是太小了它,天居然那么大。天到底有多大?我一般并不在意,只有在我观察这根烟囱,顺着它的根部向上看的时候,我才发现这个大道理,即天真的大,太大了这个天。
200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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