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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胡坚的,他来之前帮顶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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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29:3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侦探小说:一点都不雅,简直俗到底

八月初我和十几个同龄作家被一个公开的神秘组织在千岛湖关了一个星期之久。一位漂亮而杰出的女作家建议这么多人在一起是玩杀人游戏的好时机。但绝对不是最适宜的游戏,不时有人被杀,又不时有人被错杀。好在一刻钟后,所有人都能复活在下一盘游戏中,没人再为上盘的死亡感到悲伤,似乎只有我一人备受内心责难。
从千岛湖归来,我把阅读侦探小说当成了增长逻辑缜密性的途径。每天五本书的速度阅读过程中,还要猜测到底谁是罪犯。二十天后我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并不是猜中猜不中的问题,而是作者将比重和嫌疑分别担在了每个人的头上,让你根本看不出谁的可能性更大一些。这样,合上一本书就仿佛被作者玩了一次。对于一个同样能写出好小说的人来说,近三个星期被玩一百次简直是莫大的耻辱,既然预见到下一本书照样被人耍,那也得弄清楚人家是怎么耍你的。

死者。
这也是描述凶杀的侦探小说最重要的部分。究其全部也就分为熟人和陌生人。请注意,这是针对报案人来讲。假如某人A一早起来发现他太太或者是他女儿死在了床上,这算是熟人;要是这人一家都平安无事,但A一推门,发现走廊或地下室躺着一具他根本不认识的女尸,那叫陌生人。当然陌生人也可能分为两种,一是探长也没能查清楚死者的身份,那样就能靠不断发现新的痕迹来确定罪犯特征来吸引读者,这样的小说一般写不长,因为没有人物关系便失去了情节,读者对只有寻找线索的小说感到腻烦。后一种是探长查出女尸生前的朋友圈子,这就同熟人的那种写法(比如直接写A的太太死了)类似。但会比它多一条线。你可以吊着读者的胃口,为什么这个女人死在A的家中而不是别处。最后,陈案时总要作个解释,或者是嫁祸(前提是凶手熟悉A,武侠宗师金庸的武当少林就经常这么对着干),或者是死者找错了地方(这样凶手住处与A家有着微妙关系,比如死者从电话中把约会地点从5街88号听成了4街88号,那就是误到了A家,凶手再跟踪而来……),总得有个说法。不然就像你在小说中钉了个钉子,到后面不挂点什么,就是多余的。
与现实生活中不同,在侦探小说里如果有人死了,即使是直系亲属也逃不脱干系,每个人都可以被怀疑。所以嫌疑犯一节我们可以跳过,直奔最后的凶手。不管谁是凶手,都不会出现在下面三种情况之中外。
第一种,已登场人物中。这就有点类似杀人游戏,一个人死了,在座的都有可能是凶手,小说里的侦探会和每个人都谈几次话,他们都隐瞒了一些事实,都与死者或多或少有些矛盾。作为读者,你推是推不出来的。谁能想杀死者,作为作者,我偏叫那个胆最小的杀人,你有什么办法?
第二种就好比杀人游戏中在座的都没杀人,原来是旁边看热闹的人杀的。其实不符合游戏规则,但有人就爱这么耍你。在嫌疑人中晃了一圈,最后弄出个几乎没有在书中出现过的凶手。他可能被某个人提过两次,也可能在书在报个到就跑另一本中去了。反正作者会在书末把动机和作案时间跟你解释清楚,但你还是不服气,明摆着作者这把在玩赖。
第三种就更没谱,书中人物过了一遍,回头再弄出一个隐藏身份。举个例子,侦探摊牌时指着一起眼的管家说,前两天刚去外地调查过。原来你是某恐怖组织的卧底。这谁知道呀?你再聪明也只得相信作者前面告诉你的,他就是一管家。武侠小说也经常用这招,某B会突然发现那人不是自己的亲生父亲,而且还是亲父的仇人。我小时一读到这里就拍大腿:“太他妈精彩了!”现在想想这么回事,作者还不是照着公式编情节吗?
作案动机
关于动机我要说的并不多,普遍的一种是多个人有动机,这种便可以归向凶手那一节的三种写法。陈案时只要还原一下他当时怎么杀的就可以了。
少见一点的是这本书一个人有杀人动机,这样作者会列出三种可能性:
一、此人有不在现场的证明。(这跟最终是不是他杀的无任何联系,下一节作案时间会谈到)
二、此人随后被杀,这自然引起一些新人的作案动机,但并不能说他绝对没杀第一个人。
三、此人被捕。要是你看书才翻到一半,就必须相信他还会被放出来的,一般来说,是他在狱中但外面又有人被杀了,那不是他的同谋帮忙转移视线,就是另有其他凶手。
鉴于某人可能是隐藏身份,那些没动机的人也不能排除。
作案时间
好看的小说你不能忽略那些没有作案时间的人。小说家可以用三种方法来玩你。
一、替身。扮凶手或是扮死者。有人在晚会看到凶手,那可能是他的同谋扮的。他正在某个角落杀人。有人看到死者最后进了房间,可能并不是本人,死者已经死了,凶手在假扮她,可以将此归为混淆死亡时间一类。
二、混淆死亡时间。比如枪响后,人们赶来看见的死者早就死了,凶手杀过人后跑去找人喝咖啡,同伙在十二点准时开枪,让警察以为他那时受害。
三、利用缝隙时间。看电影中途跑出去一刻钟,又回来继续看,你能讲出电影故事,旁边朋友以为你一直坐在他后面,死去的人似乎与你无关。


把人家玩我们的工具分析过,我们还可以学着玩别人。道德是叙述顺序。
一、正叙。老实说这并不是个好方法,虽然读者可以看到案发前每个人的状态。但一本书二百多页,到一百页才写到有人被杀,人家读到九十九页的时候早就忘了这是本侦探小说了。这对写作者也是个考验,写得用力过重,人家一眼就看出来,明天早上是谁把谁杀死,要是不用力呢,就只有瞎扯的份儿,读者可是冲着侦探小说才买的。
二、倒叙。一种是开场就告诉你有人在今晨死了,然后就回忆几天前的事情,这样写不难,力求真实再现就可以了。还有一种就是某人因为凶杀被起诉而倒叙,这并不能说他一定杀了人或没杀人。
三、插叙。一般来说过去的事情混在审讯中,你要保证他们的叙述不都是真的,而且东一段西一段的,没有严格的顺序。它的标志是开场有人死,之后警察就来了。
叙述视角
一、全知全能。大凡这种叙述方式都对话多,描写少。这没有办法,你描写了几个人,就有几个人排除了嫌疑。要是有人被你描写了他无辜的内心活动,又摇身一变成了杀手,那你也太玩不起了。
二、第一人称。可以让侦探充当我。卫斯理推理就是这么做。我并不喜欢,我觉得要是不谈谈“我”的想法并不真实,谈了“我”,读者又没有参与的乐趣了。毕竟你丫是职业侦探,
老跟我们业余的争什么呀?
可以找个笨蛋来叙述,侦探助手也好,局外人也好。最好比读者还笨,读者都明白探长为什么那么干,“我”还不明白。小说也就成功大半了。
线索
把线索归为怎么写里是由于读线索比写线索难。传统的线索是脚印、香烟头、头发丝,到了现在又增加了指纹、手机、电子邮件、血型。其实都读不出来,好多假线索。你发现脚印,指纹指到嫌犯发现那不过是趁火打劫的俩小偷。但写起来就容易得多,先确定现在留下了哪些真线索,再让几个小偷去劫尸,留下点指纹,再掉一个手机。然后你就慢慢带着可怜的读者去关心小偷手机通讯录上的人吧。

根本不是什么雅俗共赏,写侦探的人比读侦探的人更俗。把生活中的人变形一下,再从下面的表格中挑几个点子一套,你也能写出唬人的凶杀迷案。

    A死者        B凶手          C动机         D时间       E顺序       F视角
a   熟人        登场人物       多人动机       替身        正叙        全知
b   陌生人      局外人         单人动机       混淆时间    倒叙        警察
c               隐形身份                      缝隙时间    插叙        局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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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29:37 |只看该作者
不错的。还可细化。
但我转移到阅读版去了。
朱颜日复少,玄发益以星。
往事真蕉鹿,浮名一草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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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29:37 |只看该作者
我帮你发信给他了。
http://blog.sina.com.cn/xiaofa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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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29:38 |只看该作者
胡贱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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