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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间、国家间及国内所存在的多文化的共生(作者金瑞锋)
金瑞锋
在论说如何解决民族间、国家间及国内所存在的多文化的共生问题之前,我们可以先看下面一道关于东西方对待同类型提问,而由于其不同的历史、文化背景的影响所作出的不同回答。
我们可以为此而假设这样的一个场景(在以下的场景中,B可以被告的身份出现在法庭上,而B他实际上并未有杀人的事实行动,可是在这个场景中B却被拘于法庭之上;A为B的辩护律师;C为这一案件的被害者。而且,由于比较,东西文化比差异的需要,我们规定B有身份是一名普通的被告,也不存在任何特别因素,因而B作出了否定了曾有杀C的事实过程的回答)
场景一:中国为代表的东方文化背景下:
A:你没有杀C,是不是?
B:是的。
场景二:西方文化背景下
A:你没有杀C,是不是(You didn’t kill c, did you?)
B:No
我们当然可以从以上的两个场景比较中看出一些东西文化的差异来。首先,我们先来说一下A辩护律师的提问。无论是在中国文化背景下,还是在以英语为代表的西方文化背景下,辩护律师A所提的问题都是以否定的形式出现的。由于A是B的辩护律师,出于这点考虑,我们首先有理由怀疑辩护律师提的问题具有某种潜意识的诱导性质,可能这种诱导的话语仅仅是由于律师自身过于渴求胜利所导致,也可能是由于确知被告B并无犯罪事实而引起意识兴奋出现的片刻的话语无意识——但是,这种诱导很可能抢失在法官和所众的意识里面播下“B没有杀C”的种子——无论在事实上B到底有没有杀C——这也就是所谓的先入为主。在实际生活中,先入为主的并不一定全是好的、全的,而考虑一下辩护律师A在此场合下的先入为主,是具有其两重性的。
其一,就是上文所说的预先在法官和听众的意识里替B埋下获得同情怜悯的种子,但是,无论怎样,这都是一种欺骗性。出于全面考虑,这种所谓的欺骗性只属于A对B的提问,所以到目前为止仍旧还只是一种委婉和转的语言蒙蔽,并没有构成法官与听众对事实性质判断的决定性影响。虽然如海德格尔说的那样,语言是危险的,但出于对眼前事实的肯定,我们依旧能摆脱这种迷感性的语言蒙蔽,因为至少到现在为止,语言的发达还没有能够令我们用它来改变人们对既往认知的确定性。因而,无论如何,辩护律师的话还没有达到能够引起我们足够注意并引起不安的地步,我们还没有处于卡夫卡《审判》里的生活情景中,这些似乎过于惯常的言语还没有能够挖掘出隐藏在我们意识深处的敏感,有几位能够形象地表现出现今世界文化在几千年以土地为拓展空间而积聚起来的忧郁?法国思想家福柯在他的《水与疯狂》一文里将这种忧郁比拟为一潭幽静而乌黑的死水。他点燃了一盏通向语言敏感之路的智慧之灯。
其二,就是暗示了人在现今世界中作为文化主体的动摇。A为B的辩护律师那么,不管出于何种形式,何种目的的考虑,A一定是极力为B辩护,替之洗脱罪名,这对B还是对自己都很是有利。还有,也就是最为重要的一点。我们必须考虑A的身份。由于A在职业上是以律师的身份出现的,那么也就是说他要为B作辩护必须一切都依赖于他的一张嘴,依赖于他的述说,依赖于语言。在很大程度上,是他的语言在拼命为B作辩护,而不是他自己作为个体的人。人在其中的作用甚至不如一张纸,一张照片,一个烟头作为物证的作用,人之所以能够继续存在下去,仅仅是因为他是语言存在的一个载体,一个象征性的附属物。由此,我们大概可以概括出这样的话来,在法制的社会里,并不是人在依*自己的力量拯救或戕杀另一个人——当然,在某种含义上讲这“另一个人”也包括他自己——而是依*语言这种特殊的文化形式来拯救或戕杀另一个人。语言在这样的社会里已经成为了文化的主体,其它的文化形式都仰赖于它的鼻息,无论这种语言是有声的(话语)还是无声的(肢体语言)。
20世纪,西方社会俨然是一个法制的社会。这个法制的社会无论是如何卡夫卡笔下的那般罪恶,还是类似于西方政治家、舆论家所吹嘘,宣扬的那般文明,它都没有摆脱掉语言对它的统治,在这样的社会里,逃离并不意味着对语言的叛逆与威胁,而只是一种永远的无可奈何。现代小说的鼻祖卡夫卡就意识到这一点。在小说《审判》里,约瑟夫·K清楚地意识到:那两位闯进他房间里的看守对他一宣布“你被捕了”之时,自己将永远地扯展进一场荒唐而无明确结果的纷繁案件中。他甚至不必要去考虑自己是否能够或者应该去逃离这一事件,而是多次主动去审判处接受审判,他也甚至放弃了资深律师的帮助。因为他太明白这形形色色的逃离方式在一句“你被捕了”的话面前都是显得如此苍白无力。而在部小说中,约瑟夫·K一开始就莫名其妙地被宣告有罪而被捕其本身就是另一种荒诞的控诉,这种控诉如同福柯幽静而乌黑的死水一样忧郁。小说中高级审判官迟迟不露面,直至对约瑟失·K判以死刑时也未出面,或许小说就是借此来表现高级审判官——当然,这种形式和意义上的高级审判官已经成为了社会与法律的象征——对此案件判决的一种默许,而这种默许也成了一种“语言”。卡夫卡的表述是含蓄且隽永的,他描绘了这个没有人的温情而全部社会的规则全依仗于法律这一社会的语言的“地狱”。相反的,西方政治家和舆论家的狂飙吹嘘则是简洁明了,每一个口号,每一次演说和鼓吹仿佛都演化成了一种语言肆虐的文明。因此,作为对语言的能力、作用都相当熟悉,对遣词用字都极为精当的律师理所当然成为了上流社会的成员,成了绅士、贵族。
在这样一个被语言所统治的时代里,西方传统的文化——以土地为根底的文化——日薄西山、暮霭沉沉,呈现出第一次世界大战过后的萧条。
20世纪上半期,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最终作出宣布:语言成了我们的主人。
既然语言已经取代我们而成为这个时代的主人,那么我们这个语言的仆从在叙述一种事物,一件事情的时候,自然应该担尽仆从的职责——维护语言的至尊地位。我们不必再去回忆先前的那个为自己所巩固统治的时代了,那早已经成为了历史,而我们先前的豪言壮语在现今看来只是可怜的历史的几声回音而已,它们都化作了历史的话语。像罗兰·巴尔特说的那样,只是一种想象的产物了。我们现在应该肯定语言。可是,我们再次分析一下开头举的那个例子中西方文化背景下的A、B对话。我们可以注意到这样一点:B对A所提的那个否定式提问作出的回答也是否定的。NO!这里面当然不包含语言和事实的讽刺,因为倘若A所提的问题是以肯定的形式出现的,那B的回答将仍然以No来结尾。于是,我们知道B在西方文化背景下回答时针对的对象是事实,而非语言。西方的这种经过历史而形成的肯定事实语言习惯和其在20世纪文化中肯定语言的风气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与此相类似的是,中国文化中也存在着一样的语言和事实的对立。在开头的例子中,中国文化就把西方文化形成了对立:中国文化强调肯定语言。不管杀C这件事对B来说是否已经成为事实。B对A的提问第一反应即是在中国传统文化熏陶下下意识作出来的。B似乎觉得这是确切而满意的答案,因为这表明他对提问者的尊重——我们知道,即使同样的这个问题由原告律师来提出,虽然这样有些不合情理,但B依旧会根据其提问而作出尊重对方的回答,起码我们可以从他的回答中看出他曾认真理会过律师的问题——他对别人的话洗洗耳恭听。而在实际上,民族间、国际间的文化共生问题也主要表现在文化事实与文化语言之间的矛盾。
中国的传统文化深受儒家影响,无论是被奉为圣人的孔子,还是被奉为亚圣的孟子。他们的著作,思想都对整个中华文化,甚至东方文化都影响极深,波及后世,在开头那个例子中看出来的中国文化的语言和事实相对立的一面,倘若仔细思考起来,也是在情理之中的,因为早在孟子时代这个问题就已经隐隐地表现出来了。
儒家经典《孟子》的《告子上》一篇里记载了孟子这样一句话:“心之官则思。”意思是说,心的功能在于思考。在我们现在来说,早已经知道心并不具备思考的功能。其本身也就是一个血液贮存和输送的器官,而非思维器官。所以,毛泽东在他的那篇《开动机器》的文章里引孟子的这句话的时候,其论说暗含了此话的荒谬性,指出思考是大脑的功能,必须“开动机器”。可是,倘使我们细致分析一下孟子的这句话,就可以发掘出它其中涵义的某些正确性来,并进而得知那两千多年前就已初露端倪的文化语言和文化事实之战。
孟子说,心的功能在于思考。那么,我们知道——自然孟子也知道——他在得出这个结论之前是经过了自己的思考,只是他不能分辩这种思考是来自于头部还是来自于在胸下。可以肯定的是,孟子一定是经过了自己的大脑思考才可以说出这句话的,只不过他分不清楚思考能力的来源,因此这我们又可以说孟子的这种现象简直就是文化事实和文化语言之间的脱钩。孟子当然是能够意识到有一事物在使他能得以思考,只是他将这种事物的能力赋予到心上去。他首先是肯定体内有一器官具有思维能力,然后再把这种能够思维器官命名在心的门下。与孟子相比,我们也知道了体内有一具备思索的功能的器官,并根据长期的科学探险、研究,最后确切地获知有这一功能的是大脑。
在孟子的这个事例中,我们可以注意到这样一个事实,即:虽然孟子没有能够确切地指出思维器官,但是他的逻辑并没有什么错,也即在此事中,文化事实虽然有所指向偏差,但文化语言的逻辑表述并没有什么失误。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文化事实与文化语言在历史传承中扮演着的对立形象。作为文化语言的存在形式的“心之官则思”和作为文化事实存在方式的“脑之官则思”形成了文化冲突。然而,这种文化冲突会导致“心之官则思”这类文化语言的缺失吗?如果会,那么这种文化冲突早已随着历史的演进而泯灭了,现在也不再存在如何解决文化共生的难题了。事实上,我们现在依旧在用心代替大脑的某些功能或大脑本身。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这类情况,比如:“心已经碎了”、“心情很激动”、“心慌意乱”、“心急如焚”之类的表述形式。这种种用法都可以被大众所理解和接受,潜意识里自然也出于传统文化对其潜移默化的引导。但是,我们仔细一看,这种以大脑和心替代的用法似乎不属于任何意义上的修辞手法。客观上还是抽象意义上,两者实际上都不具备什么相像之处,因此说这是比喻手法显然不对;又由于心并非大脑的一部分,那么这又自然不是属于借代手法。
在上文中,说到孟子的话虽不符合文化事实,但其文化语言的逻辑并无错误。在战国时代,其科学还未发展到认识孟子之话不合事实的时候。在那个时代里,谋士与使臣的功用特别明显。这两种人都是以语言为凭借而存在的。谋士积极为自己的诸侯王献上妙计,使臣还时常需要引用《诗经》里的诗句来修饰自己的外交辞令,以防被讥讽。虽然如此,我们并不能由此而指出那个兵乱纷繁的时代是肯定语言甚于肯定事实的也虽然诸子在竹争鸣,百花在争芳斗艳。因为孟子的这句话并非单个的,以其所述说的语言为目的,没有将语言视为人的主人,没有将语言作为一切的最终归宿。
我们再次分析他的那句话,心的功能在于思考,而思考并不能简单地将之归类到一种特殊的无声语言之中去。思考并不具备任何形式的语言要素。我们经常在生活中见到某个人在用眼睛和别人说话的情形。之所以形容眼睛能说话,主要是说明此人在利用眼睛的多种表现方式向外界传递一种信息,这种信息是指向眼睛的变化中所隐含着的意义的,而非径直指向眼睛。思考之所以说它不是在向外界传递一种信息,就是因为我们根本就不能从思考者的思考过程中获得一种信息,一种隐含意义,我们甚至连思考的思考变化过程都不能确切地捕捉到。
孟子在说那句话的时候,自然不是仅仅以说为根本要旨,而更多的是意图在强调他所认为的“心之官则思”这一事实。
与孟子的话相类似的一个事例是,法国有位文学批评家,同时也是一位电影导演,他为了拍摄一部反映=战期间纳粹对犹太人的疯狂屠杀的电影,耗费了三十多年,其间,他采访了无数那次屠杀的幸存者,也采访了一些仍旧存适于世的那些实施屠杀的纳粹军官,将他们的语言以电影纪录片的形式保存下来。电影的名字取作saugh,没有多少人知道这个名字到底是代表,隐含了什么意思,导演也不愿解释,改动它。导演自然也不是在此强调saugh这个词在整个电影中被赋予一种特殊的文化语言的指示意义,每一位观众只要去看了电影。不必用9个多小时将它全部看完就可以基本领会到片名所含之意了。由于saugh这个词对绝大多数人来讲是陌生的,因此,对绝大多数观众来说这个词的背后隐藏了丰富多彩的文化意义,有无数种猜想的可能。因而,无论是将之译为“大屠杀”,“灾难”还是“浩劫”,都是对文化语言的一种狭隘解说。这位法国导演在接受北京电影学院一位教授采访时说,大屠杀的历史已经过去几十年了,虽然并不算太久,但是它和几千年以前的历史相比没有多大的区别,都无法再次逼真,如实地演示,表现出来了,不管被采访的幸存者们如何选择词语来形容那段惨酷的历史,也不管那些存活的纳粹军官们怎样忏悔罪过,揭露自己的滔天罪行。这些都终究无法再将当年的历史如实地展示出来了,在这里,语言的述说是软弱无力的,每一次对历史的述说,都将使历史对我们失去更多真实的内容都是历史对我们的一次崭新蒙蔽。这里我们又要回归到罗兰·巴尔特关于历史的话语只是我们想象的产物的论断上去了。很显然的,这位法国导演在这里是在肯定一种历史事实,而不是在过分强调电影片名的特殊意义,也不是在过分夸大被采访者的语言述说。
中国55个少数民族中的满族,曾经也经历了200多年的光辉历史。在满族人的语言中,有两个词,阿其那,塞思黑。雍正皇帝接连经将自己的兄弟斥为阿其那、塞思黑,意思是猪、狗。很明显,雍正说这两个词的时候,自然是在强调阿其那、塞思黑这两个词背后所含着的文化语言的指示意义,而非强调事实。否则,一味地说他的兄弟是猪、狗,那么他自己也不成了猪、狗之类了吗?在这个事例中,文化语言和文化事实的地位再次颠倒。其实,无论是强调两者之中的任何一者,对文化的共生都是一次隐形的忧患。
在我们的生活中,是事实还是语言在发挥更大的功用?西方的哲学家们放开了一大堆的历史事实,而在语言问题上倾注了大量心血。在他们中间,有关到底是我们在说话,还是话在说我们等一系列有关语言问题的讨论愈演愈烈。许多学者认为不是我们在说话,而是话在说我们。语言作为一种特殊的传递文化的符号,其已经取代我们的地位,我们已经不是文化的享有者,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已经为文化所享有。这个问题——以语言为代的文化在现今世界整个文化领域内已独自取得绝对意义上的统治地位——与文化事实和文化语言的冲突问题于是自然成了民族间、国家间及国内所存在的多文化的共生问题所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首先,要解决不同民族间、不同国家间文化存在的差异,然而又必须使之共同生存的问题显然不同于单单解决不同民族间的文化共生问题——虽然我们可以将世界其他国家视为民族含义的外延扩展,将俄罗斯视为区别于自己汉族的俄罗斯民族。某个国家内的民族间的文化共生问题首先是要牵涉到多个民族在一个以其中人口占绝对优势的那个民族为主体的统一的国家内意识形态领域内的普遍认同。由此,我们可以说,一个国家内的民族间的文化共生问题实际上是在一个较为统一的思想领导下的文化的多重可能性发展,这自然有异于不同国家间、不同意识形态领域的多文化共生问题。
在中国,虽然学者们和民众都未对西方的语言获得统治地位的论断报以一致认同,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中国国内的民族间的文化共生问题仍然要归咎于文化语言和文化事实的冲突问题。
历史上,汉民族文化一直处于绝对的统治地位,无论是民族融合时期,还是民族分裂时期,无论是汉民族取得国家统治,还是少数民族取得国家统治,汉民族文化一直处于不断发展,不断壮大的历史进程当中,北宋时期,西夏国皇帝李元昊励精图治,任用汉臣,借鉴汉字而创造出了西夏文字,国家制度袭用汉族封建制度;满族人建立清朝后,仍用沿袭了汉族的封建制度,可以说,汉文化的强盛是其发展得以可能的最可*的历史背景,同时这也是历史发展过程中文化进步途中的某些必然的断裂。现在,汉民族的人口数量依然在全国人口数量上占据绝对优势,同时,经过五千年历史发展演化,汉民族的文化已不断显示出其璀璨夺目,耀眼全球的风采,这些都决定了汉文化在现今中国依旧无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对于每一位汉民族人来讲,汉文化都在很高的意义上决定了他们心中自豪的实际分量,这种自豪的分量越高,越重,其内心便愈会形成这样的一种历史观;历史都是具有其重要意义的,在某种意义上讲,我们也只有通过历史才明白和了解到我们曾经以人的形态在这个星球上存在过,我们的灿烂文化也曾经存在过。受着这种思想的影响,我们会将自己的这种历史观运用到现实生活中,因为我们知道,现实生活在片刻之后就会成为历史。我们现在就是受着这种影响,一步步扩张,一步步运用汉文化去侵略其他少数民族的文化,去同化他们的文化。在我们汉民族群当中,是否存在着一种潜意识里巩固悠久历史中的汉文化的霸主地位的构想?当然,考虑到中国近代的屈辱和中国当今经济发展的需要以及各民族共同繁荣富裕的目标实现,民族间的文化沟通交流是不可缺少的。而作为沟通最重要的桥梁的语言显然成了这其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国家所采取的自然是最普及、最便捷、最富成效的解决手段,也就是教育。国家推行义务教育又同时推行普及普通话的另一方面还在鼓励少数民族方言的发展。但由于义务教育和非义务教育都是实行全日制方式,而且讲课推行使用普通话,这就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民族方言的发展空间,况且,现今的影视文化在很大意义上影响了人民的生活,而这些影视文化绝大多数都是以汉文化的形式出现、传播的,反映的也多是汉文化,无论是现今生活题材的,还是历史剧题材的。
由于共同的语言是共同民族间最重要的联系纽带,因此,一旦一个民族的语言残缺不全——无论是缺少了书面语,还是书面语和口头语都缺少——那么这个民族的文化也就不会保有得太长久了。中国少数民族中的壮族,没有自己独特的书面语言,记载文字都得依*汉字,由于历史,文化的传承均都是以文字为主要方式,口头传承的效力毕竟有限,那么经过一个较长的时间段,它的文化很难躲避为汉文化所吞噬的命运。不管是出于经济发展的需要,还是出于政治统治的必要,少数民族文化在一定时期内的衰弱是必然的,如果在衰弱期间仍能保持,那么其文化还有存留的可能。
那么,为了保护丰富多彩,绚烂多姿的多民族文化,怎样才能尽可能地避免其为汉文化所同化呢?上文已经说过,是解决掉文化语言和文化事实的矛盾冲突。民族间的文化共生问题如何与文化语言和文化事实的冲突相联系呢?由于各个民族都多半存有其独特的语言,不管是成了语言系统理论的,还是仅有只言片语的,都是其区别于其他语种的特征各个民族都有其独特的文化,这种独特的文化与独特的语言形式正是构成了其作为独特民族的重要因素,而且形成了独立的文化语言。可是,他们后来发现,虽然自己的文化在形式上与主流文化存在着某些相通之处,而自己的语言成了与主流文化沟通的最大障碍。
他们开始明白自己的语言并不是通向主流文化的,是与主流文化存在隔阂的。他们的语言很难正确地指向、说明主流文化中与之相对称的事物。这些文化语言和文化事实之间便出现了认识上的偏差,因而正确地处理文化语言和文化事实之间的关系也就是尽可能地使两者之间叙说与指称之间的偏差缩小。这主要应该从时间,空间和人的哲学三方面加以叙述,由于这与解决国家间的文化共生问题类似,因此都将在后文一并加以叙述,说明。
而中国与世界其他国家间的文化问题则是处于一种各有所缺,需要两者融合贯通,相得益彰的局面。由本文开头的事例我们早已得知这样的一种景况,西方语言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过于偏重对事实的强调地与其本身在上个世纪获得突破性进展,以致于语言替代人而在文化中取得统治地位形成了矛盾冲突,而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极为注重他们的言语——阮玲玉遗书“人言可畏”即是可以生动地说明他人言语对自身的影响——日常生活中,在别人对自己说话的时候,只有两眼正视说话者的眼睛,洗耳恭听才算得上是礼仪之举,才不失为礼邦之士。所以倘别人向你提问,你的回答也必须以他的提问为基础,在这个基础上作出肯定或否定的回答,这种回答并非一定以事实为根据的,因而在中国的社会里,经常会出现在确凿的事实面前又被人要弄文字游戏给戏弄了一番的情况。这些自然与中国文字的独特性,形象性和意义多重性密切相关的。西方文字则更是强调了语言内在的逻辑性。试举一列:中国女排与美国女排进行了一场友谊赛。结果中国女排以4:1取胜。事后报纸上纷纷刊发这一消息,甲报的标题为:中国女排以4:1大胜美国女排;乙报的标题则为:中国女排以4:1大败美国女排。“胜”和“败”原本是一组反义词,但无论是用“胜”字还是用“败”字,中国女排终究都是最后的大赢家。这一点对于稍有点文化功底的中国人来说都是可以理解的,但对不熟悉中文的西方人来说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两个意义相反的词语同时用在句式完全相同的两个肯定句当中,却表达了一个同样的意思,这实在是令他们很费解。
再举一例,中国文字中某些动词具有较为特殊的形象性用法,比如“打”字,一般意义是指拍打、击打、攻打,如打排球,打仗等等,也有一些略为次要的用法,相当于“从”即“打那天起”之类说法。其比较特殊的用法是相当于“购卖”意,如“打饭”。这种用法仅仅局限于某些较为固定的搭配,较少见。倘使将它的使用范围任意扩大,用别的名词性词语来和它搭配,也许会闹出笑话来。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有位苏联留学生在我校学习。一天他出去买东西,一位同学和他碰面,问他干什么,这位留学生用极不流利的中文说:“我去打牙膏。”那位同学就不明白打牙膏是什么事情了,留学生结结巴巴地说:“你们管买饭叫打饭,那么买牙膏自然也叫打牙膏了。”
以上的诸多事例,无论是西方的,还是中方的,都说明了在文化语言和文化事实之间引起的冲突以及其表现。
在中国文化下,长期的封建统治使人民过于安顺统治者的一切作为,认为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是天授予的。社会是有等级区分的,每个人都应安分守己、遵守礼教。儒家的这种传统文化影响了中国两千年,没有一种其他思想体系能够影响它的坚固地位,因此,儒家文化思想中某些“以百姓为刍荛”的思想根深蒂固,而待佛教传入中国,释家思想中的某些宿命论,轮回转世说无形中使百姓的最后一根思想防线也松懈了。近世的关于中国古代不存在人本主义的说法甚嚣尘上,其原因就是中国古代不以人为本,人在很大意义上只是统治者的器具,而不是以个人价值实现为提倡宗旨和实行过程。《论语》里的“学而优则仕”,“学好文武艺,货与帝王家”之类,则是强调了一种盲目的充当帝王家的工具的思想。其实,无论是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知识分子,还是以选贤举能的为目的的科举制度,在某种意义上来讲,都成为了扼杀中国人本主义的刽子手。洒德格尔将人本主义诠释为一种存在主义,那么,中国古代的人民在缺少人本主义关怀的同时是否也表明,那时,人在无目的地存在,像一群孤苦无依的野兽。那么,何以开头的事例中中国文化背景下的回答要强调语言,强调说话者的问题,而没有强调自己(B)没有杀人的事实呢?这是一种在长期思想压榨下萌生出来的畸形的人本主义。现在,人民自己成了国家的主人,而这种变化是短时期内才生成的,没有经过长久的历史演变,以致于人民一开始还有些不适应。这种不适应很快就开始体现出来,人民甚至以为这种恩惠不应该是自己享有的,而应该为别人所拥有,就像以前这种恩惠只属于统治者一样。所以表现在语言上应成了这种似是而非的畸形的人本主义。
至于“胜”和“败”,则最生动形象地反映了中国人民在五千年悠久灿烂文化中养成的天朝泱泱大国心态与盲目自信、唯我独尊的狂妄。天朝大国的心态是由来已久的,也有其原因,但是这种心态在清廷的堕落腐败下衍化成了一种不图进取,唯我独尊的狂妄。再衍化下去,就俨然成了鲁迅先生笔下的“精神胜利法”,这种精神胜利法是凭借语言上的霸道来完成的。与西方的逻辑语言比较,中国的语言法仿佛就显得诡邪,狡诈了。
那么,在新世纪里,怎样达成民族间,国家间及国内所存在的多文化的共生的和调谐呢?
在物的哲学方面,不管在时间上还是空间上,文化的共生都成了文化语言和文化事实的历史传承过程与文化语言和文化事实的地域融合过程。
时间上,一切文化事实都将归于历史,一切文化语言都将成为叙说文化事实作为历史史实的工具,语言替代人占据文化中心地位终究不可能是长久的历史,而未远只是一些历史片断。时间原本是不存在的,它不是自然界就有的存在物,而是依次进行的一系列事件的集合体。这些密不透缝的事件集合体倘不存在,那也就无所谓时间了,一切事情都停止了,时间还会存在吗?因此,我们说一切文化事实都将归于历史之时,实际上历史本身就是一系列文化事实的堆积。而历史作为时间概念独立存在后,它的作用就成了对一切文化事实的认识观不断加以改进,深化的过程。在此,孟子的“心之官则思”的事例依然存在其价值。上文已经说到过,孟子说这句话并非仅仅以说为根本要旨,而是意图在强调他所以为的“心的功能在于思考”这一事实。孟子在他那个时代以为他所说的是千真万确的事实。可是,现在的进步已经否认了这一事实;那么,孟子的话是否也因此而不存在其价值了呢?从整部孟子来看,从一般的眼光来看,孟子的这类话是不再具有存在下去的价值了,因为它经不起历史考验。而它现在之所以存在,仅仅是因为《孟子》的文化成就非低,为整存而保留了他。在实际上,“心之官则思”的文化事实必要性确实已经减弱,在如今,我们在认识观上需要作一调整。“心之官则思”的存在完全依赖于其作为文化语言的意义。我们只以文化语言的方面来解析它在一定时代背景下的所含的文化符号意义,从这个文化符号中我们可以推断出那个时代的社会哲学和文化哲学。可以想象的是,在这重社会学基础上,所有文化事实的幽密都将向文化语言符号学展开。一切对历史来说都是属于“过去的事实”的文化事实,将由文化语言作为一种新型符号学而开辟一个崭新的世界,无论是历史哲学,历史文化学,还是人类文化学,都处在这个世界中。
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下,大学所应担负的作用显然就成一个极为关键的角色。大学如何在文化事实向文化语言转变的过程中做好协调工作,在大学的研究事务里,肯定文化语言还是肯定文化事实都成了一种徒劳。大学的文化研究工作不应趋向于片面性和阶段化,而应该从整个历史,整个文化方面去纵眼各个时代的语言,文化,事实,形成研究性质的新型历史观和新型文化观。在这种新的历史观和文化观下,搞好文化事实向文化语言的转变工作,协调两者的和谐。在文化学领域内,巫术、祈神,谶纬之学都不仅仅只以迷信的身份存在,而同样被赋予一种人类文化的身份。大学应该以历史的眼光来看待文化问题,而不应只局限于唯物还是唯心,传统还是新潮的象牙塔内。
在空间上,由于地域文化的发展差异,文化事实和文化语言在不同地域间也呈现不同的形态。几百年前,在中国还依旧秉承心是思维器官的观念的同时,西方医学早已推出哈维的血流循环说,早已揭示心脏的生理功能。这样,作为那时的文化事实的“心是思维器官”在同时代的西方已经成为了古老中华帝国的陈旧文化语言。由于地域气候,环境等影响,各地域间必然存在着文化区别。设想北极科考队将一个给他们做向导的、生活依然处于较为原始阶段的爱斯基摩人带到繁华的纽约都市去,这其中的文化冲击是不可估量的,在那样的情形下,纽约的每一个文化语言符号由这个爱斯基摩人带回冰天雪地里之后都可能成为一种理想中的文化事实,由于环境的限制,这些文化语言最终也不会成为文化事实。相对照的,在爱斯基摩的一些文化中永远藏匿着现代都市人所渴求的文化事实。爱斯基摩人的生活是宁静,安详而自在轻松的。在中国文化中,这永远都是那些渴求归隐田园的文士的割不断的乡思。有着一种“盟鸥鹭,傲王侯,管甚鲈鱼不上钩”却难以追求到的“在路上”的愁闷。可以说,爱斯基摩人简单而纯朴的生活作为一种文化事实来说,对纽约大都市里身心疲惫的现代人来说终究只是停留于书本文字间的文化语言符号。
在大学的研究领域内,是应该解决如何不同种族间、不同地域间的文化在最终表现上为什么趋于不平衡的问题。首先,是作为古老文明国家在新世纪里趋于落后的根源。古印度、古埃及在几千前就造就了光辉灿烂的文明。可现在却陷于崩塌的边缘,这是文化中心在地面上的突发造成的种族区别是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文化的分布不平衡。伏尔泰在《哲学辞典》中早已述说了气候环境改变说的谬误性和荒唐性。而19世纪西方的一些自以为是科学的历史学家们却指出是种族和环境是造成文化分布不平衡的重要因素。自然,文化分布的不平衡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各地域的文化共生问题。以历史看来,黑人种族在人类历史上似乎确定至今仍未有重大、卓越的文化贡献。但我们不能以此就断定黑人在将来依旧不能给人类文化历史创造出优秀成果,如果片面地贬低黑人。过分地提高白人、黄人,不仅不利于国家间、民族间的文化共生,而且很可能导致文化领域内单向简单发展。大学在地域间的文化种族、文化环境问题研究上显然不宜适合以19世纪那批历史学家的观点为范例,而是应协调地域、不同种族间的文化如何共生的问题。
在人的哲学领域里,由于人作为文化主体地位的事实在整个人类文化史上都是主要的,语言替代人只是阶段性的。在文化事实和文化语言的和谐,冲突中,保证人的地位是很主要的,一切文化都是人的文化。由于在中国文化下的人本主义的思想,一开始就是诞生在畸形之中,因此,中国文化下的人的哲学并不适合文化共生问题的解决。而在西方思想界,文化思潮较中国更为踊跃,中国的哲学只停留在对古代思想家言论的诠释以及较为狭窄的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并不像西方思想家界那样门派林立,众说纷纭,有家争鸣,而基本上的门派都是以人为根本出发点的,研究的是真正意义上的人哲学,无论是存在主义,还是结构主义,最终的归宿都向人,关怀的是人在现实生活中的状态——生存状态,用较为时髦的话说就是表现了对人的终极关怀。处理文化事实和文化语言的问题和解决民族间、国家间及国内所存在的多文化共生问题,其终究都指向了人;反过来,要民族间、国家间及国内所存在的多文化的共生问题得以较为解决,就必须以人的哲学为根本出发点。要做到怎样以人的哲学为根本出发点。就必须让大学来发挥其用武之地了。大学应该在最可*、最迅疾的时间内了解全球文化发展动态。关注人自身,以人自身为基准和最后归宿。人的哲学意义上的文化共生其实就是一种安详、和睦、宁静的文化生存发展形态。这种文化共生也就是文化语言和文化事实达到渐臻佳境的境地了。
文化在民族间、国家间的共生无论在时间意义、空间意义上,还是在人的意义上都表现出文化哲学的高度。因此只有更好地利用时间、利用历史消除文化语言和文化事实的“代沟”,更好地理解文化语言和文化事实在不同地域所反映出来的不同侧面,更好地以人本思想来诠析文化语言、文化事实在种族间的不同表现却又有统一的文化归属思想。只有这样,文化的共生问题才有出路,才有实现的可能和希望,达到一种人在文化长廊中欣赏丰富多彩,变化多样的世界文化的境界。只有在那样的境界下,文化才真正称得上是人的文化,有益于人的生存,有益于人的发展,有益于人的繁衍生息,有益于人类社会的欣欣向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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