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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好人难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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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在你的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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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9 15:12:1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隐忍 于 2010-11-19 15:18 编辑

《好人难寻》



姓名:任南寻     性别:男
年龄:29岁     体重:72Kg
身高:170cm      职业:待业
特长:好人


    再也无法像炊烟那样轻盈了。
    又是裸露的八月,房间里的空气中弥漫着汗液的味道,电风扇有气无力地转动着,一点都不欢快,倒像是某种需要承担的责任。他几乎要忘了自己身处在这个并不兼爱他的城市。就如同他一直把这个城市当作自己的亲生母亲,可这个继母却似乎并没有把他当作自己的亲生儿子一样。但是,他的那个生他养他的亲生故乡也容不下他了,因为他的户口档案被暂时放到了这个城市的人才市场里。理论上说,他的身体已不再属于他的故乡。现在,他的身体被暂时停放在这个城市的马路上,被暂时停放在这个城市的天桥下,被暂时停放在这个城市的人民公园的板凳上,被暂时停放在这个城市的繁华如流的接到上,被暂时停放在这个城市的打烊的商店门口,被暂时停放在这个城市的涌动的夜色里,被暂时停放在这个城市的十字路口上……他可以自由地呼吸这里的空气,却不能随意地进入到任何一个被称作家的地方。这个城市给似乎给他留足了余地,也同样毫不留情地不断地把他的生机一点一点地抹杀掉。
    谁去在乎一只在城市寻觅居所的蜻蜓的内心感受?
    你可不可以尽可能详细地描述一下当时的场景?
    是这样的,他勉强让自己喝了口水,由于激动(或是紧张)任南寻差点没被那口水呛死。他说,是这样的,是去年八月,当时我们正在过马路。我跟我女朋友,以前的女朋友。我跑着过马路。马路上有斑马线,但没有红绿灯。我们是走的斑马线。他们的车开得很快。然后?呃……然后,他一边开车,一边把头伸出来骂我们是傻逼。我也骂了一句他才是傻逼。然后他就把车开回来了。然后他就下车来。我们就吵起来了。我们互相推搡了几下,然后开始理论是谁的错。然后,我忘了我们最后是为什么没有吵起来的。他转身钻进车里,然后就扬长而去了。
    事情就是这样。
    面前的警官皱了皱眉头,沙沙地写了几笔,没再往下记。
    就这么多?
    是这样的,任南寻说,当时我很气愤,说了句(恶狠狠地):“我迟早有一天会再碰上你的”。我还记下了他的车牌号码。然后,我们就各自走各自的了。
    然后,我(以前的)女朋友问我,你怎么那么懦弱?他当时推你,你为什么不推回去呢?
    我说,我推了的。真的推了的。他推我一下,我立马就推了他的(只是没怎么用力,当然这句话我没说出来)。要不是因为你在,怕他们会伤到你,我肯定揍他了。
    我女朋友说,有吗?我怎么没看见?每次都这样。没见过你那么懦弱的男人。
    我说,我,我真的推了他了。不信你去问他。如果不是你在,我一脚就踢过去了。以后再遇上这种情况,你就先走,我跟他们周旋,我看你走远了我就揍他一顿就跑了。你在的话就不方便了,我能跑掉,你肯定跑不掉的。
    我女朋友说,什么都别说了,我没见过你这么懦弱的男人。
    我说,主要是我不想跟这种傻逼计较,你看他车里那女的,一直坐在车里不做声,肯定是在为他的这种傻逼举动感到汗颜(对的,我用了“汗颜”这个词)。你不信的话,我现在就转回去找他?我去对他说,fuck you!然后揍他一顿就跑。你信不信?
    我女朋友几乎是怜悯地同情地怀疑地嘲笑地失望地难过地看了我一眼,然后转过头去一言不发地走路。她是生气了。她生气的时候就这样。以前她生气的时候会使劲掐我。可是这次没有,一反常规地没有。她的平静让我感到有些无所适从。
    我说,你是不是不相信我?你不相信我会那样做?好。我去找他,反正我们也记下了他的车牌号的。迟早有一天我会再遇到他的。迟早有一天我会开着一辆豪华轿车在街上遇到他的。我会毫不留情地开车去把他那辆烂车撞个稀烂的。这个烂人,肯定是和女朋友吵架找不到地方出气。这个傻逼,别让我再见到他,不然我一定会把他撞成烂人的。
    但,我们还是分手了。我根本就骗不了她。我们谈了三年的恋爱。她比我还了解我。
    最后,我们还是分手了。哪怕我们都在竭力挽救这份可有可无的感情。分手的那天晚上,我们勉强而笨拙地做了最后一次爱,像是在进行某种告别仪式一样。
    说说吧,说说当时是个什么情况,你都干了些什么?
什么情况?
    我说他们是傻逼,都是傻逼,廉价的傻逼。你不觉得我们很廉价么?当年我爷爷用一块烧饼换了一个老婆。可是现在,我们连块烧饼的价也不值。
    我们结束了告别仪式,我们都在哭。我有些莫名其妙的悲伤,不是因为她的即将别离的离愁别绪,也不是因为即将到来的空洞感,更不是屋里昏暗的灯光。我们哭着把衣服从衣柜里拿出来,以一个新的方式重新折叠好,以便它们能适应新的箱子。
    最后,我实在忍无可忍地推开门跑了出来。站在小区昏暗的角落里,我点燃了一根烟。我想起了我的故乡,那个现在已经没有我位置的地方。我偶尔会想起她,像想起那个曾经我千方百计弄到的,然后有千方百计摆脱掉的女朋友。我花了两年时间专心致志废寝忘食尽心尽力追她,然后又花了两年时间专心致志废寝忘食尽心尽力地甩她,我们勉强谈了737天的恋爱,几乎花了了毕生心血。我们生不逢时,相见恨晚,相爱太早,相知太快,分离却让人迫不及待。分手的时候,她几乎没有带走我任何东西,唯一带走的就是我初恋女友跟我分手时留下的那本《唐诗三百首》。而公平的是她也给我留下了一张老唱片,汪峰的,里面那首《春天里》我听了无数遍,每次听到“如果有一天我悄然离去,请把我埋在这春天里”我都要矫情地哭一次。其他的歌我还没时间去听。
    我一根接一根地抽烟,躲在那个小区的角落里。突然,一刹那,我想到一些东西,我急急忙忙地跑回房间,气喘吁吁地冲进屋子里,她已经走了,迫不及待地走了。我疯狂地在屋子里搜寻我的那张唱片,不出所料,它不在了。我追了出去,现在是半夜,整个小区空荡荡的,连个鬼影也没有。我几乎是同时又想起了另一件事,我又急匆匆地返回屋子,我在她的柜子里翻寻了半天,里面乱糟糟的,什么也摸不到。我稍稍停顿了一下,我勉强让自己静了片刻,又急忙跑去把书柜打开。看见有本书在那里,我这才长长地舒了口气。悲伤的情绪顿时好了一大半。
    你还是说说当时的情况吧?简单地描述一下当时的情况。
    什么情况?说实话,我都快忘了。我第二天就给公司请了假半个月的假,决定去把那个傻逼从这个城市里挖出来。我记下了他的车牌号码,而且我坚信功夫不负有心人。我每天除了吃喝拉撒睡,主要的工作就是蹲守在之前我们吵架的那个地方。当然,我还在脑海里不停地重复练习我们见面以后我们的台词,并不断地播放到时可能出现的画面:“我看到他的车从不远处奔跑过来,我跑到马路边伸开双手,如果他没有把我撞死的话,那么我将迅速伸手去把他从车子路拽出来,用左手抓住他的衣领,右手的食指指着他的鼻子问,还记得老子么?傻逼。当然,正常情况下他应该是记不得我的。我要的就是这种感觉,让他摸不着头脑。然后,我再友情提示他,你还记得在这里么?你骂过一对情侣,你还记得么?狗日的。这句台词,我想来想去还是觉得有点土,最后还是改成shit,这样感觉很洋气,有氛围。然后,他恍然大悟,回头是岸。我以掩耳不及迅雷之势揍他一顿。然后,用一招叫‘微波凌步’的武林绝学跑掉,不留一丝痕迹。当然,这个只是在他没有把我撞死的前提下的方案及操作流程。但如果他车技不如人意,一下子把我撞死了。那也好,反正这儿也没我位置。但我的死总的让他付出代价,至少让他一命抵一命,我也算是为民除害,保本了。当然,这是在他没有背景的前提下。”当时的情况就这样。
    这个是你想象的吧?我要的是一个当时真实的场景描述,你应该知道提供伪证是犯法的。
    是这样的,我打了他一顿,不对,我没有打他。事实上,我确实很想揍他一顿,让他满脸挂着我送给他的彩礼。但我在那里蹲守了半个月,我还是没有发现那辆挂着那个牌照的车。我不得不又请了半个月的假,继续蹲守在那里。我依然坚信我会在此遇到他的。我还是没等到他的到来。于是,我干脆一下子请了半年的假,于是,我们老板干脆把我辞退了。于是,我从一个正规企业的正式员工变成了社会正式待业人员。
    我在心里算了算,由于这次谈不上事故的事故,让我损失了一个赖以生活的女朋友和一份赖以生存的工作。也就是说,这次算不上事故的事故让我失去了生活,也失去了生存的权利。我更加迫不及待地想要揍那个傻逼一顿。
后来,你干了什么?你打了他吗?
    我干了什么?你说我能干些什么?我没打他。我根本就没打他。我是个好人。做个好人是我一直以来的梦想。我从来没有想过要伤害任何人。我勉强生活在这个城市中,那么久,我在这个城市游离了那么久,我还是没被这个城市录入,依然是这个城市漂浮不定的孤魂野鬼。我想做个好人,这种想法在我的脑海里回旋了二十多年。我小时候看电视,对坏人咬牙切齿,恨不得自己能跳进去拿着武器冲向他们,死不足惜。
    你知道什么样的人才算是好人呢?
    就是人好呗。我老爸的老爸教育我老爸做人要做个好人。我老爸教育我要好好做人。我又教育自己要做个好好人。
    然后呢?
    我开始转变战略方向,由之前的守株待兔,到后来的主动出击。我在这个城市每一个有车的地方游荡寻找,希望能找到那块我日思暮想的汽车牌照。我一刻也没停息过,因为我始终坚信我能找到它。它也随时可能出现在我的眼前,我不想放弃任何一个可能的机会。
    你打了他吗?
    打了。这样的场景在我的脑海里回旋了不下一千遍。我都快可以把它拍成电影了。是黄昏,最好是有点冷清的黄昏,街道两边走着很多遛狗的散步的约会的等人的等车的乞讨的唱歌的哭的喊的撒娇的等等的,那样氛围就要容易营造的多。最好还刮起不大不小的风,凉飕飕的那种。然后,我像蜘蛛侠那样出现,蜘蛛侠你应该知道吧?内裤反穿,很帅的那种。然后我从天而降,踩在他的车身上,挡风玻璃前面。他在车里被突如其来的灾难吓得合不拢嘴。然后我隔着玻璃大声问他:“狗日的,还记得我么?嗯?就是那天啊,你骂的那个人。还记得么?”
    “忘了吧?嗯?”
    “可我还记着呢!”
    这样的开场白显然不太适合超人。超人是不说话的,比如蜘蛛侠他基本上不说话。可是我不说话又没法让他明白是怎么回事,也没法让他明白我的来意,更没法让他想起他所犯下的错误。所以多少还是应该说点,比如用如雷贯耳的声音对他吼道:“我是上帝……特意派来……教训你小子的!你要为你犯下的错误血债血偿!劈劈啪啪乒乒乓乓叽里呱啦呜呜!”然后,我翅膀一张飞出几丈远,(潇洒地)消失在黄昏中。
    有一次,我一晃神看到了那辆车。我飞奔去追,可是他开得太快了。我根本就追不上。我来不及准备,变不了超人。我为此后悔了很久,机会总是降临在没有准备的人身上。这次教训以后,我花了50块钱在那个立交桥下讨价还价买了一辆自行车。刚买到手我就后悔了。他要价才八十,一看就是第一次做这事,我应该给他四十就对了,偏偏多给了他十块钱,我毫不客气地给了自己一个耳光。结果,我买那辆自行车一点用也没有。因为直到它再次被偷了为止,我还是没遇见过那辆车。
    有时候,我恨不得他能自己开车在外面撞死最好。当然,我希望我能看到这一幕。不然对我来说将是毫无意义。当然,最好撞成重伤就对了。当然,最好是能伤得不重不轻。你是不是觉得我很残忍?应该说,我变得很残忍……了?
    我女朋友走后,我的生活变得空洞而无趣。唯一让我想要坚韧地活下去的理由就是那个傻逼了。我要找到他,无论如何也要找到他。我像个迷失的赌徒那样坚定不移。我每天背诵一篇唐诗。成为一个牛逼的诗人是我在17岁时的梦想。这个梦想在我20岁的时候不出意外地放弃了。22岁的时候,我又梦想自己能够成为一个诗人,因为那时我在追一个女孩,她喜欢聂鲁达。而我则希望自己能像波德莱尔那样可以把男女之间的事表达得更诗意一些,狗屎的诗意。可事实上,我最终没有成为诗人,顶多算是个好人。
    后来呢?
    我也找过几次工作,也试着联系我的前女友,但都毫无音讯,不得不选择放弃。我每天在大街上穿梭,在这个城市的每一个角落穿梭,我希望我能再次遇见它。我是个好人,但我对他的怨恨却是日积月累,与日俱增,一天比一天重,变得像信仰一样,坚定而执着,无法泯灭。
    后来呢?
    找人是一件很枯燥无味而又繁忙的事。这一年以来,我甚至抽不出时间做点其他事。我找工作的主要目的也是想找到那个深藏不露的傻逼。所以,每次面试之前我都会先迫不及待地问面试官一个问题:你们公司有车牌号码是XA F168W的吗?没有。然后,人事主管会叫我回去等通知。我知道他们不会通知我,我也不是傻逼,我是任南寻,是个地地道道货真价实的好人。我能帮人处且帮人,我扶老奶奶过马路,我给盲人让路,我帮推着电瓶车的阿姨推门,我帮三轮车夫推过无数的车。我是个好人,我路不拾遗,把垃圾准确地放进垃圾桶里,不随地吐痰,遵守交通规则,我是个好人。可是,我还是要找到那个傻逼,他不能因为他是开车的,我是走路的,他就可以欺负人。
    那你究竟有没有打他?
    其实,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有一天我在路边看到了那辆车,那时我的自行车已经被那个小偷偷回去了。当然,这次车是停在那里的。于是,我在那辆车附近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等呀等的,差不多等了三个多小时,那辆车的叫了一声,有动静了。我精神一振奋,也来不及变超人了。那个傻逼,正准备开门,我就不由分说地冲了上去,抓着他的……具体抓在什么位置我忘了,反正我死死地抓着他。他被吓得一愣,然后转过身来,大声叫道:“你要干什么?”
    我激动地说,哈哈,狗日的……不对,我好像是说,哈哈,傻逼……也不对,我好像是说,哈哈,还记得我吗?他一脸惊诧,看来是他把这件“小事儿”给彻底忘了。
    还记得那次在人民公园旁边的事吗?
    “你谁啊?”他勉强回过神来。
    “你不记得了吗?你真的不记得了吗?”
    “你谁啊?”
    我想告诉他我是谁,我也很想清清楚楚地说明我的来意,说明我这一年以来所经受的一切。可是,我的嘴根本就不听使唤。
    “你不记得了吗?你真的不记得了吗?嗯?”
    “你谁啊?你究竟是谁啊?”
    “你真的不记得了吗?你真的不记得了吗?傻逼!fuck you!”我涨红了脸,终于憋了一句像样的出来。
    “你别骂人啊,你究竟是谁啊?我们认识吗?”
    然后,我一着急就跟他拉扯起来。我忘了我们是怎么打起来了。其实我们根本就算不上打架,我们互相拽着彼此的衣领不放。我还抽空踢了他车一脚。他让我不要踢他的车。然后,我们又在踢他车这个问题上吵了一阵。然后有人来劝架,叫我们有话好好说。我突然来了劲,好像是打了他一拳还是怎么的,也有可能是踢了他一脚。反正这一下凝聚了我这一年以来的所有怨气。可能下手确实重了一些,他被打得躺倒在地上。这下子我更加来劲了。我想到了我离去的女朋友,想到了这一年多的每一个日日夜夜……我使劲地踢着躺在地上的他,虽然,不是超人所应该做的事。我顾及不了那么多了。我把他踢得嗷嗷嗷直叫。旁边围着观看的好心人都在苦口婆心地劝我:“年轻人,不要冲动嘛!有什么事,去警察局解决嘛!何必要这样呢?”
    我是个好人,我希望在这种时候能有人来拉一拉我,这样我也有好有脸有面地下台。可是没有。我踢得有气无力,他装模作样地继续躺在地上,滚来滚去。我有些迷茫,也没有人给我一个方向,甚至连个暗示也没有。我不知道该如何停下来,没有人给我指示,我该怎么办?我是个好人,我也不想这样。
我曾经想象过另外一个场景,我的(前)女友挽着那个傻逼的手从某个高档场所走了出来,然后遇上了我。这样的情况下,我确实是计划把他打死的。可是,现在在没有这个前提的情况下,我却不知道该如何收手。他们只知道劝说,却没有一个人上来帮我下台的。
    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我真的不想这样。
    我也希望自己能有一天比那个傻逼有钱,然后我就可以理所当然地开着比他好上百倍的车去把他那辆破车撞成一堆垃圾。可是,事实是我很穷,穷得恨不得能把自己当饭吃。
    你可不可以说得更详细些?这样便于我做深入的调查。
    其实我根本没有打他。是那个傻逼自己喝醉了,从楼梯上滚下来的。或者是他玩了女人没钱给,被人家里面的保安打了一顿,扔在马路边的。我只是上去稍稍做了点补充。那傻逼就在那里装死。
    当然或者可能真的是我打了他。可是我是个好人。好人是不应该会打人的。我真的是个好人,我曾经有过很多梦想,热爱生活,珍惜生命。我怎么可能去打人呢?
    我也曾想过这样的场景:多年以后,我成了江湖里鼎鼎大名的大侠,一个穿着超人装的大侠。黑色的风衣黑色的面具黑色的内裤黑色的靴子黑色的眼睛黑色的头发出现在某个月黑风高杀人夜,我站在那个傻逼的挡风玻璃前,嗖嗖的风吹得我的风衣呼啦呼啦直响。然后,我面无表情(部分被面具遮住了)地问他:“傻逼,还记得我么?嗯?(当然,作为一个超人说出像“傻逼”这样通俗易懂的词,多少有失身份。但是,除此之外已经没有其他的词能够代替了)”接着,他一脸迷惘地看着我,可能他也刚刚失业,女朋友也在一气之下离开了他,像我一样生活没了底气,失去了重心。他被这样的情景吓得目瞪口呆(可怜巴巴)地顿在那里。我还是鼓起勇气揍了他一顿,把他的那辆破车卸成无数个零件,然后潇洒地消失在夜幕里。
    可是,没有,我们缠在一起抓来捏去的,根本不像武侠小说里的那样打得那么潇洒。我只知道当时我脑子一片空白,身上的手根本就不听使唤,节奏快得连个插曲也没有。我们扭成一团,在地上滚来滚去,然后有几个好奇的人在旁边看着我们,还在唠叨这什么。顾不了那么多了。我勉强挣扎着踢了他两脚。后来,后来的事我就忘了。他是不是死了?
    你接着说。
    后来,我的女朋友再也没有联系过我。我想她这次肯定是下定决心了。有一次,我们分手了两个月,后来都和好了。可这一次,她是真的狠下心来要离开了。或者她也死了。她从来没有生过那么长时间的气。她肯定是走了。
我能怎么办呢?
    那你究竟打了他没有?并详细地描述一下当时的情景。
    打了。但我忘了我是怎么打的。他也打了我。我是个好人。一个货真价实的好人。我也不想那样。好人怎么可以打人呢?对不对?
好。
    那最后再问你个问题,你书柜本里看到的那本书叫什么?
    《唐诗三百首》。
    好。麻烦你看一下有没有问题,没有问题就在这里……这里……这里……这里都按上指纹。然后在这里,签名,然后按上指纹。
    好。以后有什么问题我们会再联系你,谢谢你配合我们的工作。
    多年以后,或者几个月以后,或者再快一些,任南寻走在那条早已不属于自己的小路上,任南寻觉得自己的身子越来越重,小路的一头插进无底的深渊里。十月苍穹上的空洞与无助,那是装逼犯的黄昏,是时间赋予的陌生感,看着陌生的落日与浮云,山峦与炊烟,那种故乡的疏离感让他无所适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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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2 14:10:52 |只看该作者
好人犯起贱来果然有一种独特的悲凉感,挺喜欢这篇的
清晨入古寺,初日照高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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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蓝游子  发表于 2010-11-22 16:51:09
好 但总觉得有点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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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侠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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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2 16:55:02 |只看该作者
好 但总觉得有点夹生
Guest from 221.x.x.x 发表于 2010-11-22 16:51


真精辟,我也有类似感觉
清晨入古寺,初日照高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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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有小成

流浪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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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30 11:42:50 |只看该作者
这篇的趣味性挺吸引我的,结尾还可以更来劲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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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甲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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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30 14:16:02 |只看该作者
好憋屈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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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有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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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0-12-2 15:46:25 |只看该作者
语气上很符合人物的口气。缺乏提炼,显得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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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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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 16:34:47 |只看该作者
现在,他的身体被暂时停放在这个城市的马路上,被暂时停放在这个城市的天桥下,被暂时停放在这个城市的人民公园的板凳上,被暂时停放在这个城市的繁华如流的接到上,被暂时停放在这个城市的打烊的商店门口,被暂时停放在这个城市的涌动的夜色里,被暂时停放在这个城市的十字路口上……

怜悯地同情地怀疑地嘲笑地失望地难过地看了我一眼

我花了两年时间专心致志废寝忘食尽心尽力追她,然后又花了两年时间专心致志废寝忘食尽心尽力地甩她,

类似这样的地方是否不够克制和流于油滑?

结尾的“多年以后”和强烈的第三人称感觉(前面其实整个还是沉浸在第一人称叙述的感觉中) 让结尾有断裂感
要远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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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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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 16:43:01 |只看该作者
还有 主角是否要叫“任南寻” “任南寻”会否刻意?
这篇总体上蛮自然的 尤其是任南寻和警察的对话 一切显得比较可信 适当的贫嘴勾勒出的小人物无法消解的无奈(虽然过多也过于重复地用了超人啊武侠啊之类的元素 而且有些许夸张变形和重叠) 但第一二段和结尾 却很强烈地置入了文艺化的气息 反而让全篇显得力量削弱(一个高高在上的第三视角出卖了卖力表演又很入戏的任南寻)
要远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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