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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斯文小X事件的一点解释与说明。黑蓝的管事的进来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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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41:3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p>斯文小X事件这件事自发生开始。我们作为该版的斑竹,是相当重视的。</p><p>事件的起因,是一个号称蓝黑论坛中“团电容”的朋友的人发起的帖子。并且贴出两条连接。指责斯文小X抄袭电容团的文章。斑竹经过比较。其中《COS》与《国王》的确完全相同。故以删帖处理。至于那张精华。由于该事件的发生。也暂时以“待定”的理由与以删除。(以上删除均保留附件)</p><p>作为版主,我们迅速与斯文小X取得了联系。斯文小X同学给出的解释是,否认淑女真空管是抄袭。但后者国王。的确是出于恶作剧的心理贴上来的。至于道歉问题。斯文小X同学说,会与团电容说清楚,并说明清楚的。据斯文小X的叙述。电容团与小X是认识的。并且是朋友。而这其中的过节也并未达到需要公开道歉的地步。而其中的一些纠葛属于朋友间的事。并且不希望当事人以外的不明情况的人介入。</p><p>作为论坛版主。本着版面安定的原则。并未将此事做的过于招摇。但不代表我们什么都没有做。</p><p>1。为论坛版主,仅仅负有连带次要责任。因此我们没有必要在小X公开道歉之前,对外进行公开道歉。因为该事据小X的描述,已经与电容本人搭成谅解。如果事情是如此,那么我们更没有在当事人双方达成谅解的情况下,进行道歉的理由。那么这件事是否能定论成恶意抄袭都是问题,是否需要道歉都是个问题,你让我们论坛方面,作为次要连带责任的一方如何积极主动道歉?</p><p>退上一步来讲,假如小X的描述虚假。作为版主,我们也没有催促,逼迫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采取任何行动的权利与义务。是否道歉,是否承认,是当事人的选择权。因此,在该事件尚未得出定论之前,我们没有理由对其采取含有任何主观意向的暗示,催促或者建议。因此在该事件尚未得出定论之前,也没有理由进行公开道歉。</p><p>综上两段所得,作为版主,我们既不会听信发帖者(也就是那个所谓电容的朋友),你说抄袭,我们就必须立刻按抄袭案来办理。同时也不会随便被小X说,俩人是朋友,就是朋友,悄无声息的不了了之。</p><p>2。作为论坛版主,我们并不能偏听偏信。因此,作为调查了解,隐忍也与电容团私下取得了联系。但其人表示与小X并不认识,根本不知道有这么个人。因此,对于小X的话,我们也打上了疑问。</p><p>3。但是经过对其他人的走访了解。了解到。小X与电容在同是第八届新概念。并且有过一段交往。所以,事实上,应该是相互认识的。因此,对于隐忍私下取得的那个“电容”同学的身份及话语真实性,我们也打上了疑问。</p><p>以上为我们大致了解到的关于该事件的大致情况。为此,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p><p>======================================</p><p>1.以保留附件方式,删除两张本版里的两张帖子。理由为该帖“待定”。</p><p>2.禁止当事人以外的人以何种方式,对该事件妄加评论与参与。双方亲友团吵来吵去。不利于事情的解决。</p><p>3.保留备份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后,当事人所提供的解释说明的言论。留底存根。</p><p>4.视当事人双方的下一步行动情况而定。</p><p>======================================</p><p>以下是该事件现在的进展情况:</p><p>1。电容同学一直默不作声。只有他的一个所谓的“朋友”在拼命努力的奔走呼告喊冤。而其本人却一直安如泰山,没有发表任何实质性声明。这与理不合。当然,如果作为被“抄袭”的当事人,都对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无可无不可。那这件事就真的无可无不可了。作为论坛也好,作为“朋友”也好,再纠缠下去,那才是真正的皇帝不急太监急。</p><p>2。昨日夜,小X同学继续描述说,她与电容同学取得联系后,电容表示无所谓,并表示不愿意参合进来。——这只是单方面的描述。真实性上,打上了很大的疑问。——但是如果是虚假的,那电容同学应该自己出来认真的与本版版主取得联系,并详细说清情况,喊冤也好,催促道歉也好,我们当版主的也好能有个动向。但电容同学依然安如泰山,其“朋友”也只顾提供“抄袭”证据,而没有向版主提供任何电容同学的联系方式。所以,本情况只算次要参考。</p><p>3。昨日。小X同学亲友团之一的十四同学发表讨骂电容的所谓“朋友”是卑鄙小人的帖子。版主基于禁止当事人以外的人纠葛此事而于以封杀。</p><p>4。昨日。小X同学向版主反映。自己的BLOG。萌芽ID。以及电子信箱均被盗。2年多的日志均被删除,又发了张对其本人的辱骂日志。并且用于寻回密码的信箱被更改为:<a href="http://bbs.mengya.com/mailtyangxicaonima@163.com" target="_blank"><font color="#000000">yangxicaonima@163.com</font></a>。经查验。所言属实。</p><p>5。昨日。十四同学发现有人到其私人博客上翻阅其个人隐私。并留言攻击。</p><p>6。值得一提的是,电容同学的“朋友”素质实在不敢恭维。多次在版内发纯粹的辱骂帖。并且辱骂范围越骂越广。脏字不堪入目。本版事件内有操作记录可查。——当然,素质与事件的真实是两回事。我们版主还是知道轻重的。</p><p>=======================================</p><p>最后。是本版目前,以及日后的一些处理办法与对事情的看法。</p><p>无论是小X同学“已与电容达成谅解”也好,还是电容同学“根本不认识小X也罢”。希望电容同学本人能尽快出面与版主联系。</p><p>而在这之前。本版将严肃封杀当事人以外的所有亲友团关于此事的帖子。——这里也给那个电容的“朋友”说一下。这里已经没你什么事了。你若真是电容的朋友。就让电容自己过来跟我们版主联系,把事情说清楚。版主会根据情况进行进一步处理的。</p><p></p><p><font color="#ee0000">以上是作为萌芽论坛三眼黑白灰版,对此事做出的说明。现在在黑蓝论坛发上一份。作为知会。与贵坛告知。另。昨日上线。听说有部分斯文小X的亲友团私自来黑蓝闹事。为此向黑蓝论坛道歉,并对黑蓝论坛封杀其ID的行为表示理解。</font></p><p><font color="#ee0000"></font></p><p><font color="#ee0000">另作为个人希望,建议贵坛对该事中双方当事人亲友团的取闹继续保持封杀态度。以便达成处理上的默契。纯属个人希望。</font></p><p><font color="#ee0000">还有。几篇文章目前暂时没有出现任何钱物利益方面的夹杂。</font></p><p><font color="#ee0000">因此,我们对小X以及电容“朋友”,以及团电容的一些作为表示一定程度上的不可理解。</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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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41:34 |只看该作者
<p>作为版主对这件事很重视。所以,作出的处理也是很谨慎的。</p><p>是不是让人失望,不是哪个人说失望就真的好象什么都没做,很失责似的。在事情完全清楚之前,我们没有对任何一方作出任何单方面许诺。因此,对于那个团电容的“朋友”。我们只想说,很抱歉。我们并不是没有完成催小X道歉的许诺让你很失望。而是没有对你作出任何许诺,让你很失望。就这点来说,对不起了。</p><br/><br/><br/><p>本来本着稳定的原则,不打算在有最终结果之前,不说什么的。现在看来,还是需要说一说的。作为正式的解释说明。与黑蓝论坛发上一份。没别的意思。</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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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41:34 |只看该作者
<p>另。对于黑蓝的道歉。斯文小X发的《国王》一帖的确与贵坛的《COS》一样。看帖的时候没有及时发现并处理。是我们的失误。这里道歉。</p><p></p><p>但是究竟事情的处理结果,该怎么处理,需要进一步看当事人双方的行动来定。原谅暂时不能有其他方面的表示。待有了眉目结果之后,会及时进行处理的。</p><p></p><p>另。也希望黑蓝管事的出来说个话就怎么处理这事表个态。也好让我们心里有底。如果觉得无可无不可,也麻烦回复一下。谢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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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41:34 |只看该作者
<p>顺带。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在未经当事人允许的情况下才能构成抄袭。。。这也是为什么发现《COS》与《国王》一帖内容相同后。没有立刻按抄袭处理,而是以待定情况与以保留附件式删除。</p><p></p><p>这里当事人团电容的态度很重要。但很可惜,该人态度一直很不明朗。也不出面发个声明什么的。很佩服这个人的定力。人才。绝对的人才。</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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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一瓶冰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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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ilan Administra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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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41:34 |只看该作者
<p class="MsoNormal" align="left"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ALIGN: left; mso-layout-grid-align: none;"><span style="COLOR: #408080; FONT-FAMILY: 宋体; mso-bidi-font-size: 10.5pt; mso-bidi-font-family: 宋体; mso-font-kerning: 0pt; mso-ansi-language: ZH-CN;"><br/><font color="#000000">萌芽论坛三眼黑白灰版版主们:<br/><br/>  谢谢你们把这么一个抄袭事件的过程清楚地告诉我们。网络虽然是虚拟的世界,但维护作者的著作权仍旧是涉及到网站尊严、作者尊严的实事。整个事件的责任人,毫无疑问,只能是那个肇事者,即所谓的“斯文小X”。作为一个网站,能够及时揭露这个带有欺骗性的侵权事件的真相,并对相关的贴子做出及时妥善的处理,我们认为是一个做事严肃的网站负责的做法。<br/>  这个抄袭事件,也再次提醒我们大家,目前网络文学领域,那种热衷投机取巧、利令智昏、从而干出抄袭这种蠢事的人并非绝无仅有。无论是从网站、论坛的角度,还是从个人的角度,都需要增强防范意识,发现类似事件绝不姑息纵容,能保证网站的公正性和纯洁性,保证每位作者的著作权不被侵犯。<br/>  我们认为就此事而言,贵论坛及相关版面是无需向我们致歉的,你们已经妥善地处理这一事件,并及时将事实通报给了我们。同时,该事件也还未对黑蓝网站造成直接的影响。而且我们相信贵论坛是能够处理好相应的善后事宜的。我们也借此机会,在此盼望各个文学网站、论坛,还有各位热爱文学的网友,能在这类事件的发现、举报与确认上积极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共同营造健康的文学空间。</font></span><span lang="EN-US"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bidi-font-size: 10.5pt;"><p></p></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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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dsome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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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41:34 |只看该作者
<p>海盗做得很好,对于该处理的事就是需要严格处理并且公开发表出来。</p><p></p><p>24号不小心看见你了。</p><p></p><p>我去三黑看看还有什么蛛丝马迹没有。</p>
其实,怎么说呢。现在时间已经很晚了。我也很累了。你也疲软了。所以我手牵手,一起回家吧。</p><p>http://blog.sina.com.cn/m/xuyanfuq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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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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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41:35 |只看该作者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邱雷</i>在2007-1-8 20:32:33的发言:</b><br/><p class="MsoNormal" align="left"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ALIGN: left; mso-layout-grid-align: none;"><span style="COLOR: #408080; FONT-FAMILY: 宋体; mso-bidi-font-size: 10.5pt; mso-bidi-font-family: 宋体; mso-font-kerning: 0pt; mso-ansi-language: ZH-CN;"><br/><font color="#000000">萌芽论坛三眼黑白灰版版主们:<br/><br/>  谢谢你们把这么一个抄袭事件的过程清楚地告诉我们。网络虽然是虚拟的世界,但维护作者的著作权仍旧是涉及到网站尊严、作者尊严的实事。整个事件的责任人,毫无疑问,只能是那个肇事者,即所谓的“斯文小X”。作为一个网站,能够及时揭露这个带有欺骗性的侵权事件的真相,并对相关的贴子做出及时妥善的处理,我们认为是一个做事严肃的网站负责的做法。<br/>  这个抄袭事件,也再次提醒我们大家,目前网络文学领域,那种热衷投机取巧、利令智昏、从而干出抄袭这种蠢事的人并非绝无仅有。无论是从网站、论坛的角度,还是从个人的角度,都需要增强防范意识,发现类似事件绝不姑息纵容,能保证网站的公正性和纯洁性,保证每位作者的著作权不被侵犯。<br/>  我们认为就此事而言,贵论坛及相关版面是无需向我们致歉的,你们已经妥善地处理这一事件,并及时将事实通报给了我们。同时,该事件也还未对黑蓝网站造成直接的影响。而且我们相信贵论坛是能够处理好相应的善后事宜的。我们也借此机会,在此盼望各个文学网站、论坛,还有各位热爱文学的网友,能在这类事件的发现、举报与确认上积极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共同营造健康的文学空间。</font></span><span lang="EN-US"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bidi-font-size: 10.5pt;"><p></p></span></p><p></p><p></p><p></p><p></p></div><p>啊!邱桑,太官腔了啦</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9 1:19:2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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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41:51 |只看该作者
<p>我是团电容,关于杨希抄袭事件的简短声明</p><p>第一,抄袭事件发生之前,我根本不认识杨希,而且本人也从未参加过新概念比赛。</p><p>(既然有人说我“跟她同是第八届新概念,并且有过一段交往”,就请拿出“我”参赛的作品,以及该作者的联系方式。)</p><p>第二,事件发生后我没有跟她有过任何所谓的双方交流,也并没有如她所说谅解其抄袭行为。</p><p>第三,就杨希博客被盗事件,我并不知情,其对我做出的无端指责与恶意猜测,我只能说,希望目前的博客持有者(无论是杨希本人,还是另有其人),都请立刻删除上面对我所做的变相攻击言论。</p><p>第四,对此抄袭事件,我希望杨希能够公开道歉,萌芽论坛能够确定其帖子的抄袭性质。</p><p>第五,这是我本人就此事唯一也是最后一次公开声明。</p><p></p><p></p><p>(嘿嘿,身不由己,官腔官腔。。。)<b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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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41:51 |只看该作者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海盗登陆</i>在2007-1-8 19:46:50的发言:</b><p></p><p>这里当事人团电容的态度很重要。但很可惜,该人态度一直很不明朗。也不出面发个声明什么的。很佩服这个人的定力。人才。绝对的人才。</p></div><p>理你干嘛。</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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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41:51 |只看该作者
<p>抄人东西的人无聊又无耻。</p><p>支持小团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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