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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王八别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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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有小成

流浪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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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3 23:27:2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王八,他的人生一如他的名字般不幸。四岁的时候,他从一棵番石榴树上摔了下来,被树枝戳瞎了左眼。稍大一点后,他不无愤慨地指责他的家人对他疏于照顾。然而,他的家人异口同声地为自己辩护道,当时他就像一只猴子一样,完全不顾大人的阻拦和劝训,硬要蹿上那棵害他失去了半个世界的桃金娘科常绿小乔木。此后,在他十八岁那年,被他指责过同时也是世上最关心他的家人,相继辞世了。他高中刚毕业,没有家人的支持,他无法念大学。他一个人住在父母留下的白铁皮顶简陋棚屋里,在一个远房亲戚的帮助下,找到一份送货的工作。他的工作内容大概是这样:每天早上四点,坐上东家的小型载货卡车到码头,将一篓一篓的活鱼搬上车厢,然后赶在天亮前送到城里的各处海鲜酒楼。忙完之后,他可以睡在车厢里的活鱼供氧养殖设备旁,顺便看护剩下来的鱼。下午,他得随车再去一趟码头搬货,然后到东家在海鲜批发市场的摊面帮忙。每年春节他有五天假,除此以外没有别的节假日。因为东家管他每天三顿饭,所以工钱就不能给太多,每个月只有六百块。不过他也没时间花钱,每天工作花光了他的时间,住的房子也不用交租。所以,到了三十八岁的时候,他还是在银行里存下了五万块钱。
  他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失恋,发生在他二十九岁的时候。那场恋爱自始至终仅维持了二十八天。他的对象,也就是那个女孩,我们用最客气和厚道的话来形容,也不是一个出色的姑娘。她的相貌,应该说,无论如何也不能算作中规中矩。可是,他觉得只要给他足够的时间,他能够习惯这种视觉上的不适。毕竟他只有一只眼睛,东西好或不好,人漂亮或不漂亮,他也只能看到一半。但仅仅讨论相貌,有流于以貌取人的嫌疑。所以我们不得不提到,这个姑娘的性格,严格来说也没有可圈可点之处。她要么就表现得极度傲慢,要么就极度自卑,她几乎就在这两种状态间打转,没有片刻消停过。她以极高的效率,在极短的时间内,让他尝遍了恋爱的所有凄怆,然后甩了他。这段短短的恋爱体验,让他在往后的人生岁月里,抱定了终生孑然一身的念头。
  然而,造化弄人。三十八岁的时候,他遇见了她,郁沃尔伊芙诺蒂娜斯基。他对她说,你就像一朵馥郁的紫罗兰。他们在发廊昏暗的紫外线灯光下,在脂粉香气的裹罩中,彼此期待着进一步的发展。
  她,郁沃尔伊芙诺蒂娜斯基,这个有着不男不女的名字的风尘女子,有着这样一些值得一书的悲惨过往。她生在巴蜀腹地的穷乡僻壤,十五岁之前,没见过飞机,没见过火车,没看过电视。她所能接触到的最接近现代文明的东西,就是一台时好时坏的老半导体收音机。可是,恰恰是这台象征文明的收音机,把她送进了万劫不复之地。由于对收音机里描述的外面世界的无限向往,十六岁的时候,她义无反顾地离开了家乡,来到了繁华的城市。当时她身上只有十几块钱,和几件替换的衣物。她甚至不知道在城里坐车要付钱,还以为跟坐山里的牛车一样,打声招呼就能上。她打后的遭遇可想而知,辗转几天,落得不像人形。就当她准备告别繁嚣,打道回家之际,一个自称做贩卖人参生意的药商碰到了她,问她愿不愿意跟他做学徒,上山挖参,管吃管住,每月工钱五百。她以为遇到福星,就像伍子胥遇到阖闾,商鞅遇到秦孝公。可她不知道,商鞅和伍子胥都没有好下场。她随药商进了山,住到一户农家里,次日,药商不见了,那户农家不让她走,说她是他们的儿媳妇。她搞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就像活在荒诞小说里,但一切却是真实的。接下来的事情不需赘述,她逃了几次,都被抓回,最后,她替他们家生了个孩子。趁婴孩还小,他们疏于防范,她终于成功逃出了那条山村。她身无分文,又不敢回家,自觉满身污秽,没脸再见家人,于是取了郁沃尔伊芙诺蒂娜斯基的艺名,流落烟花之地。她取这个怪名字,完全是出于这份行当必须取个洋名的行规。别的姑娘都取了安妮、黛西、罗丝一类的名字,客人叫起来朗朗上口。而她的名字既长且绕口,是因为她根本不想被客人点到名字。然而,尽管如此,厄运仍然如影随形。一个流氓团伙盯上了她,用她无法拒绝的方法邀请她加盟到一种半黄半黑的地下勾当里。他们的勾当——用他们的话说是生意——是这样实行的:她负责勾引顾客,然后他们穿着一套类似警服的玩意儿破门而入,对嫖客进行罚款。他们这样做从来没有失手过,原因是尽管当事人都很心疼那笔钱,却谁也不愿意这种事情被张扬出去。而且,虽说只要你认真分辨,他们一伙穿着的“警服”还是能看出剪裁粗糙、吊儿郎当,同时他们的样貌也过于流里流气。但是,这还是符合人们对警察的一贯想象的。
  我们回到前面的场景。他,王八,年方三十八,存款五万,对生活无望,如果某天死去,为此难过的人将不超过三个,且还包括那个长年剥削他的水产商,原因是再也找不到如此卖力寡求的伙计了。她,郁沃尔伊芙诺蒂娜斯基,有父母孩子,但不能相见,每天赚很多,但都不归她,套用女文青的句式可以这样说:但是有幸,但是不如不幸,但是有光,但是路上惊慌。他的手缠上了她的手,她的唇贴上了他的唇,他像枯守千年的干柴,她如鲸吞万里的烈火,眼看就要擦亮彼此荒芜贫瘠的一生。可是,就在这个关键的时候,房门砰地一声被踹开了,一伙穿着造价每套八十元找两块的山寨警服的流氓冲了进来,以非法嫖娼的名义,要对他处以巨额罚款。而为了给嫖娼者提供方便,他们甚至带来了无线POS机!
  漫长的铺垫只为了精彩的瞬间,就像《见过大爷》运用的电影手法一样,此刻王八的脑海中也闪映了他一生经历的所有凄酸悲苦画面,他过去的不幸和未来的无望,就像剪刀的两爿利刃,无情地铰断了他脑中维持着理性的最后一根纤绳,铰向了眼前将他逼至绝境的一切祸孽。他光着身子一跃而起,抓起桌上的水果刀,扑向屋内的流氓们。片刻后,几名流氓便倒在了血泊中。他们度过了无耻的一生,最后却死在被鲜血染红的制服里。他们的悲剧下场,埋祸于他们对制服所象征的高尚权力的不求甚解。他们的命运早被诗人昭示:无耻是无耻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
  杀了警察——他自己那么认为——王八的人生已走到了末路。他拿起刀,抵在自己的颈动脉上。他问她,可以告诉我你的真名吗?她被吓呆了。余纪依,她说。他把“纪依”听成了一个字。虞姬,他咕哝道,虞姬,奈若何?言毕,手一用力,引颈自刎了。


PS:这篇其实我是好几个月前写的,早在我最近贴出的几篇之前。当时抱着拓展思路,什么都尝试一下的想法,在写作它时只考虑到了情节的趣味性。之所以一直没发到黑蓝,是因为初来乍到,不熟悉情况。加上看到大家都没发这种除了趣味性一无所有的作品,怕贴出来会冒犯了大家的审美旨趣(^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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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有小成

驱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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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4 00:52:20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陈鱼 于 2010-7-24 08:46 编辑

一二两段挺喜欢的 后面就越来越油了 题目和结尾都不喜欢 而且 趣味性也是一个蛮难的东西 它要趣味的不多嘴不造作
要远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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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有小成

流浪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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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4 01:20:28 |只看该作者
我想说,油的不是我,是我的阴暗面……

关于多嘴和造作,是我下意识地在模仿塞林格的语言了。塞林格很能贫,他很擅长大段的调侃味的概括性叙述。说我有多喜欢他都不为过(或许缺乏深度)。《the CATCHER in the RYE》也是我惟一拥有英文版的小说(尽管还没能啃下来)。不过贫嘴真不是什么本领,我也知道光学这个没意义,塞林格也不是为贫而贫的。把趣味性写好真的也同样不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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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侠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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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ilan Super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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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4 03:33:09 |只看该作者
如果说塞林格不是为贫而贫,那么是为何而贫。这样的分析是和小说本身没一点关系的,用你的话说,他们悲剧的下场,无非是在炫耀肚子那点(别人的)存货,雅一点叫臧否,油一点叫憋不住,不过这既是必经之路,也就不能说和小说无关了。
雪夜访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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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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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4 11:36:24 |只看该作者
4# 孙浩然

不知道你的意思是不是说我进行这种写作没多大意义?我不知道大家有没经历过那样的情况,就是去琢磨怎样写、写什么东西才能吸引更多人读,甚至获得刊登的机会和报酬。我有过。小说不仅仅是自我表达的形式,也可以成为谋生的手段。纯文学的读者群很小,但消遣娱乐读物的读者群却很大。于是我想到,只要照着自己读过的小说里趣味性最强的那种风格去写,刊登机会就越大。这些念头从去年底到今年初真实存在于我脑子里。当然除此以外也有别的念头并存。就写作而言,我当时方向不清晰,目的不明确,许多创作以外的杂念充塞在脑子里,乱糟糟的。不过,在我有计划的将来,我应该不会再写这类东西了,因为我发现自己也继续不下去。我现在的想法没之前那么混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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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蓝游子  发表于 2010-7-24 14:18:43
我觉得也不要说趣味性就觉得三俗,就以为低级。趣味性本身从何而来也值得研究嘛,娱乐读物是一种趣味,纯文学也是一种趣味,(虽然我觉得不能这么分)趣味也会转移嘛,我上个月还看见阅读版里有人说:“我的娱乐是读陀氏小说。”
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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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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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5 09:06:02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吴学俊 于 2010-7-25 09:09 编辑

我喜欢贫一点的,好多人都木有幽默感。从头看到尾,就是乐不起来。
欢迎光临我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1981wuxue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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