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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复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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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6 16:12:2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floydbird 于 2010-2-26 16:19 编辑

Section A 于连


20091119

    我拖着行李箱,回到久违的家。
    房间地板上蒙着灰,被扬起,在透过窗帘缝隙的第一缕阳光中飞舞。那缕阳光射在一面雪白的墙上,一个金色的洞。好像我心上的窟窿。
    三天前老许给我打了个电话,他说:于连我告诉你个事,你要挺住。程曦出事了。你回来一趟吧。
    那时我窗外,布列塔尼灰黑色的海洋一如既往,只是因为难得一见的坏天气,远处那红白条纹的灯塔,隐没了。
    此刻那道阳光移到了我脸上,我终于又赤裸裸的暴露在阳光下了。一片昏花里,我看见程曦依然蜷腿坐在她习惯的角落。阳光残杀我后,只是柔和地折射在她的身上,涟漪般荡起一层光环,摇摆不定。与我的狼狈不堪相比,她永远那么美。

    “把脚放下来!坐没个坐相。”我说。
    “干嘛?”她依然埋头看书,并不看我,“喜欢淑女找你前女友去!”
    于是我就被噎住了,不言语了。我在她面前永远没辙。
    程曦继续看她的书,似乎丝毫都不关心我的反应。然而我知道,此刻她全身每个细胞都在得意的抖动。实在绷不住的笑容,使她翘起嘴角。
    “这叫一物降一物!”
    有一次,她实在忍不住笑,把书往天花板上一抛,说了这么一句,开怀大笑。然后冲上来,蹂躏我的头发,捏我的脸。然后,吻我。
    泪水有些模糊了我的眼睛,我一揉,程曦就不见了。

    我从行李箱里拿出了一套原本准备毕业答辩用的西装,换上。葬礼十点钟开始。却怎么也找不到黑色的领带。我打开衣橱,一阵眩晕——熟悉的Vega身上的香味扑面而至。
    Vega是程曦给自己起的法文名字。我们一起学法文,会一起去法国。
    “那我也起一个”我说。
    “你都叫现成的‘于连’了,还起什么名字啊。”
    “我都叫了一辈子‘于连’了,换一个行不?不想当《红与黑》里的小白。”我挺委屈的。
    “……”
    “Vega,你的名字再加个‘S’行不行?”
    “为啥?”她问我。
    “这样我起名叫‘Las’,你叫‘Vegas’,我们合起来就是拉斯维加斯了”我得意的说。
    “不要不要不要!”她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Las难听死了”。
    ……
    《天堂或者拉斯维加斯》是我们都爱听的一首歌。而现在,Vega已经在天堂里了。

    我下楼出门,去参加葬礼。经过小区门口曾经经常光顾的小面馆,遇见老板娘何太太。
    她说,小于你回来了啊。你要节哀顺变啊。那天小程出事的时候我看得清清楚楚啊。那个大款啊,车很高级的,牌子我是叫不上来的,在小区前面车还开得这么快,喇叭按得那个凶啊……
    我并不那么礼貌的阻断了她继续呱噪下去。我说何太我还有事,我先走了啊。
    我仓皇逃窜,却仿佛看见地上血流成河,我走到哪里,血便顺着我的足迹流到哪里。我越走越快直至终于开始发足狂奔,想要走得远远的,甚至远离这个城市。这个曾经我们觉得很小,以至于我们一起几乎用脚丈量了一遍的城市。
    而此刻我奋力拼杀也冲不出这重围。从荒凉的天空向下俯视,这兜兜转转的长征,终究只是一次这个城市环线上缓慢的匍匐前进,始于并且终于这个城市一块块蓝色或者绿色的路牌之间。
    我以为一番风一般的奔跑后,我会身处再也不想念你的荒野。可事实上,这只是又一次的踏上延伸至城市中心的单行线而已。
    在葬礼上,我已无瑕安慰哭成了泪人儿似的程曦母亲,只是在那个曾经怒放如四月郁金香般的姑娘墓碑前,献上一束沉静如水的重瓣白菊花。
    然后,我把那个程曦父亲用满含悲愤的语气说出来的名字,一个字一个字的刻在我心里的窟窿里。
    刘!全!胜!

    葬礼结束后。我直接回了一趟父母家。
    两年了,我第一次回家。
    母亲开门看见我,并没有显得十分诧异。她嘴角动了几下,想说些什么,但没有说出来。我向她微笑了一下,上前一步,给了她一个拥抱。
    一个很久的拥抱,久到我脸庞上沾上的母亲热烈泪水又再干涸。她在我耳边小声的说:不要太难过了。
    然后我和父亲紧紧握手。我们父子之间的亲密仅限于此了,即便我一如孩提时般怀念他中山装上好闻的烟草和樟脑丸味道,我们只是这样握握手。
    母亲劝我在家住几天,她说你回到和程曦一起的出租房里,只怕会触景生情的。我拒绝了。
    我说我想一个人静几天,回家只是为了看看你们,此外想问爸借车用几天。
    父亲就把车钥匙递给我。他说,也好。


20091120,距程曦车祸后 第四天

    8:35AM
    古敦路政兴花苑小区
    车辆不易进入小区,需接受小区门卫盘查。
    7幢一单元门口,刘全胜出现,走向一辆保时捷卡宴。车牌号ZA·F9988,露天停车位F52(可能还有地下停车位,待查)。
    小区人多,路窄。

    8:40 AM——9:15AM
    车经古敦路——文一西路——文一路——德胜路,上德胜高架桥。堵车严重。

    9:20AM——9:45AM
    车上德胜高架,向南行驶,经上塘路——中山北路——庆春路出口下,转至中山中路,过华辰国际饭店,转入仁和路,行驶200米,车入国贸科技大厦。(备注:国贸科技大厦西100米有收费停车场,取车不便)

    11:50AM——12:15PM
    刘全胜出现。3人同行,一人秘书模样,其余两人可能是生意伙伴。乘坐奥迪A6一辆,车牌号ZA·F6717,经仁和路——惠兴路——青年路,至新世纪大酒店用餐。(备注:出国贸大厦时,来不及取车,打车高峰。新世纪酒店车位多。)

    12:25PM——2:30PM
    新世纪酒楼顶楼旋转餐厅用餐至1:50PM, 移步一楼大堂北侧咖啡厅喝咖啡至2:30PM

    2:35PM——2:50PM
    同车返回国贸大厦。

    4:50PM——5:15PM
    刘全胜出现,驾保时捷出国贸大厦。经仁和路——中山中路——平海路——至光复路星星幼儿园。接女儿。

    5:30PM——6:30PM
    由平海路上高架,返回政兴花苑小区。

    9:10PM——9:40PM
    刘全胜出现,驾保时捷经古敦路——文一路——德胜路高架——延安路出口下,转至延安路金碧辉煌夜总会。

    次日1:10AM——1:35AM
    刘全胜驾车返回。在距小区300米便利店路边停车,买了一盒烟,在车内抽了一支烟。驾车返回小区(备注:路上行人车辆稀少)。


20091121,距程曦车祸后 第五天

    11:50AM——12:10PM
    刘全胜驾保时捷前往中山中路刘家香辣馆用餐。与等在餐馆的一人会合。后返回国贸大厦。

    8:50PM——9:20PM
    刘全胜驾车至青藤茶馆与某男会合。凌晨12:10分返回。

    1230分在小区附近便利店买烟。车内抽完一支后返回小区。

    其余时间表同前日。

20091122,距程曦车祸后 第六天

    9M——9:30PM
    刘全胜驾车至青藤茶馆与某三男一女会合。凌晨12:30分返回。

    凌晨1点在小区附近便利店买烟。车内抽完一支后返回小区。

    其余时间表同前日。

20091123,距程曦车祸后 第七天

    晚上8点的时候,我把车停在政兴花苑小区的门口,等待刘全胜出门。我并不确定他今天晚上会不会出门。
    我不知道刘全胜究竟是个怎么样的人,我也不想知道。如果不是因为他杀死了程曦,我想我和他那样的人,是一辈子也不会有交点的。他无非是,这个空旷城市里的一只蚂蚁,和我一样。
         曾经,程曦说过的,她说我们都是这个城市里,整天忙忙碌碌的蚂蚁,每只蚂蚁都有着自己的爬行轨迹。蚂蚁的数量,已经够悲哀了,你也许永远也不会知道离你不远处另一只蚂蚁的命运。当我们,两只同样渺小的蚂蚁,在爬行的轨迹相交时,我们相遇,互相动动触角,打个招呼,然后按照原定的轨迹离开,永不再相逢。然而这样的相遇,本身就已经是个奇迹,难道这样,还不足以把你感动吗。
    我和刘全胜,本来是不会相遇的。然而他却毁掉了我和程曦的奇迹。
    所以我必须,杀死他
    我知道我不是什么伟大的人,甚至都谈不上有多正直。我自私,狭隘,我行我素,从不会因大义而去牺牲小我的幸福。
    热恋的时候,有一次,我对程曦说:程曦,我那么爱你,但是如果有一天,我因为别的事情而牺牲,而离开你,你不要怪我。
    她说,什么别的事情呢?
    我说,比如父母,比如朋友,比如为搭救他们的性命,需要的时候,我可以义无反顾。为了你,也一样,我可以离开他们。
    她就哭了,她说:不行!我不准你去牺牲,不论为了谁。我们都要好好的,在一起。
    是你说的,要好好的在一起,可是既然现在你不在了,我也就可以牺牲了。

    刘全胜在晚上855分的时候下了楼,驾车出门了。这一次,我并没有尾随他去,只是也随之启动了车,开出不远,停在了小区便利店的附近。
    天空开始飘起了细密的雨丝,凄凄艾艾,在路灯的光柱里,蓝色的。
    刘全胜又去了哪里呢,金碧辉煌?或者青藤茶馆?他是否和妻子儿女告别,是否知道他身后的命运呢?

    20091124,凌晨120
    刘全胜买了一盒烟从便利店走出来。
    我在不远处,熄灭了车的大灯,猛踩油门,向他冲去……


Section B 刘全胜


20091116

    今天一起床,我的眼皮就跳个不停。我心想不好,那单3500万的生意,怕是要黄。
    快到中午我才发现有份文件拉在家里了,心里就是一沉,不好不好,真是诸事不利,我的直觉向来就是准的。这单生意要是黄了,我怎么向董事会交代。
    只好趁中午时间回家去拿一下文件。又赶上中午的交通高峰,路上全都是车,红绿灯设计他妈的太不科学了,才几秒钟,又变红了。这帮设计的人都是吃屎的。
    往常我下了高架桥一般都是走文一路的,今天实在是没办法了,我就只好往住宅区之间的小巷子里面里面穿过去。路是死的,人是活的嘛,以前是迎着困难上,现在谁还迎着困难上啊,傻子啊,有困难当然要绕过去啦……
    我承认我是稍微开的快了点,大概时速60的样子,好在路上的人倒也识相,我按按喇叭也就都让开了。
    远处有个人正要过马路,高高瘦瘦的,留着个长头发。妈的我最讨厌就是这种流里流气的小青年,吊儿郎当的不务正业。我没有减速,继续按喇叭,毕竟还有一段距离,他会让开的,或者加快脚步赶快穿过去的。我也算老司机了,驾龄十几年了,这点预判能力还是有的。
    可是那个人突然就愣住了,不但停下脚步,还直朝我这里看。他妈的,你想死啊?
    眼看要撞上了,我连忙刹车,但是已经来不及了,只听见“嘭”的一声,那个人都飞出去了……
    我心想完了完了,原来今天眼皮跳是因为这个。


Section C 何太太


20091116

    刘全胜一脸颓丧的坐在赶到的警车里,车门开着,两个交警在做着简单的现场笔录。
    事故现场已经清理的差不多了。但是因为这是一起恶性的交通事故,隔离带还没有撤掉,不少警察在找目击者做着笔录。
    “那是小于啊!他几乎除了周末天天在我这里吃面的。我说小于你天天吃面怎么行啊。他说不是挺好吃的吗,又方便,又省钱。他要存钱去法国的啊,他女朋友已经在那边了啊。我见过的,以前他们都住在这里的。小姑娘长得真漂亮类……”
    “您能描述一下当时的情况吗?”一旁的交警有点不耐烦地问。
    “当时小于要过马路啊。他是要到我这里来吃面的啊。然后那部吉普车就冲过来了,速度老快的,喇叭按的那个凶啊……小于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了,我看他这几天都懵懵懂懂的,他看到车冲过来也不躲,就站在那里发傻拉……把我给急死了,我拼命地叫他啊,我说小于小于,你不要命啦,你快过来啊……”


Section D 于连


20091116

    程曦,你还记得吗?我们刚开始一起学法语的时候。
    你说我根本没好好学,你究竟还想不想我们一起去法国?从今天开始,你必须每天都给我写一封情书,用法语!
    我确实是没好好学。所以用法语给你写第一封情书的时候,我除了在抬头处写上“Salutma chériehi,亲爱的)”以外,就真的什么都写不出来。
    我当时觉得我有一肚子话要说,有天空、大海、星星、风信子、橡树……等等等等,可是却一个单词也拼不出来。即便查字典拼出来了,又不知道怎么把它们连起来。
    我对着那张只有两个单词的白纸,长久的发呆,不知道多久,就好像亘古那么久远。
    Hi,亲爱的。这两个词就陪我到亘古。
    后来实在没办法,我只好抄了一段《小王子》给你:
    “Tu n'es encore pour moi qu'un petit fille tout semblable à cent mille petits filles. Et je n'ai pas besoin de toi. Et tu n'a pas besoin de moi non plus. Je ne suis pour toi qu'un renard semblable à cent mille renards. Mais, si tu m'apprivoises, nous aurons besoin l'un de l'autre. Tu seras pour moi unique au monde. Je serai pour toi unique au monde...
    (中文大意:[现在你对我来说,只是千千万万普通女孩里面的一个。我并不渴求你,而你也不需要我。我对你来说,也仅仅是和其他万万千千只狐狸一样普通。 但是,如果你驯养了我,我们就会彼此需要对方了。你对我来说将会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我也会是你的唯一。] 原文为“男孩”,此处改为“女孩”)
    你说,我知道你是抄的《小王子》。你有本事就把整本书都抄下来,天天都要抄。

    后来你先去了法国,一个人。你说你会等我的,我们都要好好的。
    我真的抄了,整本书。
    两年了,《小王子》的第一遍早就抄完了,毕竟这本书真的太薄了。但是我还可以抄第二遍,第三遍……

    那辆车远远的向我冲过来,好像一只不可冒犯的怪兽,我突然从心底生出一种渴望,一种牺牲的渴望。我太迷恋那种幸福嘎然而止的感觉了。自然消亡永远不会存在在我的字典里。
    所以我站在马路中央,毅然决然的。
    这么多年了,我顶着那句惨烈的豪言壮语,从来都没有去真正做过。
    所以我决定去牺牲一次,为自己。哪怕那是毫无意义的。
    当我飞起来的时候,那种感觉好像我变成了一只鸟,棒极了。我幻想着一场真正的牺牲,像曾经许诺你的那样,丝毫不带有一丝犹豫的,向你奔去。
    Vega,我可以漂洋过海去看你了。


Section E 程曦


2009112

    此时我的窗外,布列塔尼灰黑色的海洋一如既往,只是因为难得一见的坏天气,远处那红白条纹的灯塔,隐没了。
    我犹豫了好久,终于点点鼠标,给于连发去一封信。


    “于连:

        不用再给我抄小王子了。

        荼靡花事了,狐狸。女孩已经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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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 ne suis mort ni vif, ailleurs est mon doma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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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6 16:21:07 |只看该作者
文本编辑是不是有问题? 从word复制粘贴过来根本不管用。格式全没了。

想把字体改大点也不行。。。
Je ne suis mort ni vif, ailleurs est mon doma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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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入佳境

水协委员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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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ilan Super Team 功勋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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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8 17:23:09 |只看该作者
最好还是在论坛编辑。。

飞鸟同学看到站内短信了么
还有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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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8 18:21:00 |只看该作者
不好意思,才看见。

回你了。
Je ne suis mort ni vif, ailleurs est mon doma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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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有小成

酒坊起糟小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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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 14:45:23 |只看该作者
F,这个事件及背后的情感,我觉得大可不必用这样的结构。在本故事里使用这种结构显得太华丽过于浪费。
不过,你使用的很到位。
我的基本工作是:上笼屉、铺麴、点火、取浆、入缸,最后起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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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 18:32:12 |只看该作者
你的意思是,这样的结构华而不实会削弱故事的叙述以及情感上的东西吗?

我当初的想法是,故事比较弱,仅靠我的文字水平难以为续,只好在结构上弥补下。可能舍本逐末了。

ps. 朋友们都叫我F,呵呵.
Je ne suis mort ni vif, ailleurs est mon doma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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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7 19:49:15 |只看该作者
没看懂。。女主角没死的话那个葬礼是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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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8 00:30:34 |只看该作者
故弄玄虚,故弄得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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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蓝游子  发表于 2010-3-8 12:35:59
好奇自杀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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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7 00:47:41 |只看该作者
第一次看到F的小说,我就想,这肯定是个经常读经过翻译的书的人。因为他的中文语序同样是翻译式的,动不动就出现在中文语法中很少出现的定语后置和谓语前置——这跟我的习惯几乎相同。

我喜欢这样的语序,独特的,不动声色的。虽然在某些时候会显得散乱,但总是能让人很顺畅的进入阅读状态。

说完了对句法风格的欣赏,再说说故事。我还是对于连选择牺牲时的理由不满,感觉这个理由不足以支撑他的行为,可能最终导致小说整体力度不够的原因就在这里。
但结构手法我很喜欢,让我想起了宫崎葵和西岛的实验电影《寄生木》,它展示了一个女孩过于爱着自己的爱人以至于爱到迷失自我,穿和他相同的衣服裤子,做同样的动作,佩戴同样的饰物,最后完全忘了自己是谁,两个人的身份在她脑海里完全重叠不分你我的奇妙场景。
《复仇》给我的第一感觉也是如此,说是循环也好,是双梦也好,男人与女人的命运和选择在特别的状态下相互影响,彼此叠加,可能是一厢情愿,也可能是命中注定。复仇也许在想象中完成,牺牲也可能只是在想象中完成,唯一真实的就是一切已经结束,只是有人无法接受。
当然,F未必是想表达这个意思,我只是阐述我对这个故事的一种解释。其实还有好几种解释,科幻的,哲学的,或者情感的。我一直认为,能给读者以多种可能性,并能唤起想象力的小说才是出色的小说,由这个观点来看,《复仇》还是很值得一读。

虽然我仍然对于连选择牺牲时的理由感到不满!
我在这里写的这些东西应该产生由镜片构成的长廊所能产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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