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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二六山山 于 2012-9-10 23:28 编辑
我觉得,强烈抗议有问题。
当别人用言语挑衅时,我们也要用言语回击;当别人用行动挑衅时,我们必须用行动回击!
“强烈抗议”是一个标准的外交辞令,它原来的意思虽然比不上“最后通牒”,但却表明,如果对方不予改正的话,则抗议方绝对有可能采取行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
然而,由于外交部几十年来长期使用“强烈抗议”一词,网友已经把我们的外交部戏称为“强烈抗议部”。而这个“强烈抗议部”的特点之一便是,没有任何后续行动。
美国人、俄罗斯人很少对别国进行“强烈抗议”。就拿菲国来说,一年,两年,三年前。海防军早该突如其来出手,打其不备,打痛挑衅者。然后再做外交方面的调解和修补。一个很好的前例是1974年的西沙海战。咬人的狗不乱叫,乱叫的狗必忪包,这是动物心理学的基本常识。
现在乱叫已经多时,吸引了全世界的目光,没有人真怕,地球人都在偷偷笑。
事已至此,打不打也是输。战场上占点便宜,也会造成一堆国际关系上的后遗症和烂摊子,后患无穷,终局是政治和外交的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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