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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黑天才∣小说月评(11.15-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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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入佳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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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5 14:28:4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小说的评论其实很带有偏见性质,就当是表演胸口碎大石,碎得好不好都捧个钱场人场。
  司屠《同行》
  这是一篇令人感动的小说。在内容上,主人公(作家)乘坐公交车回家,这个过程里没有什么事件发生,作者通过这个简单的(偶然的)事件是在写一段时光,写自己在这段普通时光里的每寸呼吸,作者真挚的呼吸声让这段再普通不过的日常生活像块水晶一样尊贵。
  我很想给这种小说起个名字,叫“时光小说”, 我还想到了《昂代斯玛先生的午后》,身边的小说想到了《黄墙》。在一些传统小说里作者面对日常生活,往往是把日常生活事件化、故事化、传奇化的;更先进的小说里,更加追求小说艺术成就的作者们会把日常生活等同于一段时光,他们最关注的不是某个事件本身,而是包裹起这个事件的周围的空气、日光、一切的色与味。他们写的是时间里人的呼吸而不只是事件,是把一件事“时光化”。他们寄托的事件可以很偶然,很普通,很突兀,但最后这个事件只能属于他,因为它只是发生在他自己的一段时间里。(井井回评
  锤子《我们为什么等待
  我相信锤子是想传达出他题目所想表达的意思,以日常的重复无趣来征集意识的传达,在这个无趣的背后可能他隐藏了一个读者看不到的东西,但我也相信,这个隐藏的看不到的东西不应该是完全消失需要努力猜测才会觉得它应该存在,而这个地方也应该是小说最关键却没有写好的地方。
  蓝雪狐《白雨》
  这个小说怎么说呢,看第三节的时候想到《暴雨将至》这个电影。其实作为小说,这三个小说应该是平行的,不应该用一二三来做标题,除非在其中有一个递进的作用。
  对于小说一的评价是,这个场景一是过于普及,传达出的这种美太普遍了,可能在文字甚至就算是电影里也很难达到效果,二是里面的张力没有控制好,语言、描述、动作都多,反而没有突出主要的。内心感受的表达倒还出乎意料不那么突兀。一反而是最不好的。二和三,尤其是三,小孩子和小孩子的对话还是蛮可爱的,可能都是站在“这些东西被写过”了的立场,许多正在成型的作品会被我们不屑。按三个章节的年龄的倒退来说,最后一节是做到想做到的东西了。
  作者写作的手法也比较单纯,倒退式的镜头,从成人写到少年写到儿童。结尾不错。在语言上我觉得应该还要磨练一下,好语言更需要在某些地方收敛和节俭的。还有些话还可以说,但假如作者还在,讨论的时候再交流吧。
  废狗《海滩》
  老废狗的小说一直以来,写得既慢又短。中间穿插的拳击一段很废狗,不过我觉得处理的还是个性了些。写还不如不写,中间有意义的  也只是电话响了几次,但这个完全可以用别的方式来处理。其他的地方都写得很稳重,叙述、对话也很有镜头感,这个应该是区别于废狗别的一些文字的地方,如果不是因为他写小说这么慢的话,倒真的可以去追查一下这整个的一个改变过程,现在是毫无机会了。我比较喜欢这个小说是因为它有点让人说不上来,既有说不上来的喜欢,也有说不上来的缺失。这个说不上来,大概就来自于认识上的缺少导致我的无法判断,从他的行文、标点、语言和其他方面,当然还有对于他这个人的性格上我可以判断他很认真地写这篇小说,小说的题目为《海滩》,脑子里对这个场景有印象的除了《海滩护卫队》的大波波们,还有格里耶的同名作及香蕉鱼,这个废总都是知道的。而结尾的询问的操堂妹和立马结束电话也会让人费劲考虑。但我不愿意多想了,这是个聪明的小说,无论是在海滩内容上的挑选,还是对于开头结尾对话这些构造的思考上,只是缺少一点爆炸这个不一定是汹涌的东西,但一定是要射中阅读者的一点小东西,哪怕只是一刺。
  花样《半夜谈》
  这个世界绝对不缺少奇思怪想,如何组织好它们,才是写作者的才能表现。这个世界也可以不需要奇思怪想,如何组织好它们,才是……现在这些道理几乎是写作普及教育了。通过练习和思考获得它是唯一途径,这一点上属于知易行难。既然是半夜谈,怎么谈,谈什么,都应该是可以轻松俏皮的,不应该那么严肃的对待。夸奖一句,想得好,也不是难的事情。或许就是我们夸人还是太难了的关系。觉得互相吹捧意义不大。事实上还是有意义的,我们也都是或多或少这么在干着的。但作为作者,即使是拥有这样想法的人,就更不应该想着要去浪费这些想法,并且在一些常识需要好好揣摩,比如结尾处的在空中被点穴道就停在空中,既然用了这么多科学知识,万有引力应该还是要考虑一下的吧。前面一些小东西还是写得不错的,这个作者自己应该也知道,我只是觉得有点浪费了,既然你都花了力气,干嘛不多搞搞。
  西雅图潜逃《微光》
  妈的,又是个不短的小说,等下还有陈卫的两个小说在后面。
  还好这个小说很容易读,是篇大学生作品,应该是旧作,比我17岁时候写的那个要完整,但还是充满着稚嫩的东西。模仿的痕迹,应该还看过点波波的书,挺善良的作品的,随你怎么去理解,写得不好就是了,假如作者想要更多肯定更多认识,作品要多丢,更要多写。
  半个尼尔森《埃菲尔铁塔之空》
  这个太潦草了吧,最开始的语言确实不错,也是我喜欢的方式,没准我自己也会照着这个写下去。即使就按前面的路子写下去也不失为一篇非常好的励志体文章。
  观潮生《青春》
  这种叙事体的小说有很多鼻祖,这类叙事方式在中国屡见不鲜,不惭愧的讲,无论是写还是说,我还是挺喜欢这样的叙事的。这个是脱离不了最初阅读的类别的关系,而且写好了也很好。但这个小说不好。它不好的地方在于,这个小说设置的过程太短,它摆的局大于它的篇幅,从一个比较大的叙述中走入生活,再走入结尾,这其中的结构起到很大的作用,它的循序渐进、曲折,跳跃都很关键。而这篇小说没有将它完成,从落魄的生活到离开城市,中间的转折力量薄弱,条件牵强:仅仅是一个女人的在与不在,这个实在是太牵强了。或者说这个理由不牵强,但这类小说有写得非常不错的,在对比之前,也十分牵强。
  语言上的模仿已经脱出,能够自由的运用这种叙事的方法和基本技巧。但在故事性上还是比较差的。并且,像戴良幻想的傻子和小鱼**产生的畸形的念头这个在小说中实在是太多见了,我都用过一两次,而且它最终也没有产生作用。再就是那条狗、房东这些小细节看似不重要,但假如你去认真阅读你模仿的作家的作用,假如这个作家够好,他做得应该就不错的。但印象里苏童不在其列,他写的一些什么小孩子什么街的故事都比较差的了,对比起他所模仿的那几位大师来说,简直是粗制滥造。再就是写这种小说,个人本身的情感捕捉要十分准确的,我觉得你还未做到准确这一点。气短表现在6和7这两章中,故事几乎是急转而下,就像你本在微风中起舞慢满下落,突然间你以光速的速度向下坠去,而且其间你还保持着慢慢起舞的身姿,可想而知了。
  马耳《蝴蝶》
  这个小说写得有点欠缺感觉,然后刻意的东西做得比较多,不柔软,空。
  Usedcondom《小汪与圆周率》
  感觉不多,感觉就是还可以更短点,许多东西干脆可以拿掉,因为这个结尾就使通往结尾的一路上寸草不生了。
  红领巾1976《为什么要把小说写得这么好》
  小说的持续写作没有向前进一步,会不会因为横向移动而造成真正的丧失写作兴趣?认清这个问题,可以解决“连我自己都开始怀疑起文学,它究竟能带给我什么?当脱掉这层外衣,我们看到的对方远比预料的要陌生,我在小说里穷究的真相,原本就摆在眼前,那我写小说究竟是为了什么呢?难道把小说写的越好,离真相就越遥远?如果说这就是小说的真相,我能不能拿出我在小说里那种感动自己的勇气去面对呢?”这样的问题。假如把写作作为一种喜好来写,很容易产生一种疲倦,即开始向小说本身发问,写作是为什么这之类的问题马上产生。那些写作带来的实际功效首先不谈,首先这是个人生的问题,任何技艺都可以带出这样的问题。比如以上这段摘自作者文章的话可以把“文学”换成“人生”、“嫖妓”、“打铁”、“作假”。那么这是一篇思考人生的问题,小说或言其他只是设置的一个工具,一个比较趁手的工具。而狗、于力、女友之间胶合作为道具,穿插事件交叉完成这一个命体。
  红领巾1976的小说我应该是在新浪的小说版块看的,之中陆续读过几篇,给我的感觉就是这种横向写作所固有的东西,命题,围绕命题或不围绕,设置道具,道具故事穿插造成戏剧冲突。读者很可能不会关注这些,因为读者(一种写作拥有一种读者群体)不会关注你的写作的性质,他们关注的是你写的这类作品是否够好。也只有自己和同为写作者的人会关注它。因为主客关系,作为版主又不得不去关注他人的作品,这是有现在我对作者的一点质疑。我觉得写故事讲故事讲好故事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横向发展有时候会走向退步,甚至不知何为进步。但其实小说如果作为乐趣、消遣哪怕就算是精神理想,每个人仍应该是坚持自己的理解,旁人的观点应也只是点缀罢了。而即使是写好故事,其实费的劲也要蛮大的,我记得我看过作者的《海蛰凶猛》,有点像博尔赫总的恶棍类的小说,讲个故事留个结尾,而博总做的往往会收一点,而不是海蛰只在最后出镜一秒扎死此人如此简单。
  朱某某《人体黄金分割点的位置》
  小说论坛评过了,很短,没什么可多说的。作者的三个小说我都看了,都太短,评论论坛上的也就足够了,俗套一点说,接着写就是了。
  老实了一辈子《远方的乐队》
  我已经在论坛评过一次了,我倒是觉得作者应该把自己的想法说一说,这样好讨论点。另外可能个人察觉,在小说里出现“小说家、作家”这类称谓似乎不太好,会给人一种不好的感觉,我知道有人和我感觉一样,但我归纳不出来这种是为什么。第一个想到的可能是不能麻痹读者,让读者有“意识”意识到作者的存在,但这个不太靠谱啊。
  黄若来《樱.雪》
  黄若来很久没来黑蓝,来了发了个小说,然后收到点绵薄意见,再就走了。让我突然想起了童年时在我表哥家过暑假的时候。这个小说的问题不在小说里,假如要去从小说的不足着手解决小说的问题那一定解决不了。面临的几个问题是,作者对于小说不是很了解,大概还停留在非常需要运用知识上,即:老是要掉掉书袋来度过叙述,这种给读者增长知识的方式假如运用不巧妙,实在有“酸”的可能。头和尾都十分重、大,也与正文直接联系不大,说到联系,这种联系实在是太庞大了。
  山山《百衣的重酒》
  题目取得挺好的,主要是这几个汉字都不丑,加在一块也不丑。但小说内容实在是没办法多说。
  张小硕《少年小卡之烦恼》
  少年最大的烦恼和最应该注意的就是如何把小事写好,而不是如何把小事故意写成大事。
  暮幕《一个每天杀死一个儿童的孤儿院》
  我支持作者继续以这样的文字写作,这样的语言问题很多,作者在用词上也好象是能用就用。不过许多语言的创造也就是另辟蹊径最终产生独特的风格的。当然最后出现的那个风格,和用词不当毫无关系,但会学会如何将词与词真正好好的联系上。我觉得这个是可以的。你如果要我推荐数目的话,不如说推荐作家,语言在我眼里好的作家我觉得你可以看卡尔维诺、马尔克斯,这些书都比较好找,象马总,我很喜欢。
  花样《动物童话》《梅花三弄》
  我蛮喜欢第三个的,三弄里的,可能比较符合我的性格,我现在还在笑。动物童话写得不错,比我之前看的半夜谈要好很多。可能都是动物的关系罢。感觉作者写东西很松弛,这种松弛很容易出东西,但这些东西都因为松弛而不够完善,但总的来说我叫不紧张是好事,你有没有想过认真的写点东西啊,不过可能这个有点强人所难了,但这是作为读者的肯定所有的期待。或许作者也认为自己已经非常认真了。
  余余《兔子,兔子》
  余余的最近的两个小说我都很喜欢。这一个小说因为有了超越现实的想象力,更让我觉得熟悉的是:这种对自我的要求就是我们每个写作的人都在继续着的。因为在论坛上我把主要要说的话都说了,在这儿就不多讲了。
  匆之《长生果》
  这个小说写得太草率,拉了线头出来又无疾病而终。长生不老的题材很多,尤其是电视剧。其实看一看可以规避很多别人已写的方式,同时也可以获取经验啊。但好象看书看电视看多了也不好,反而觉得写无可写,这是心态。不过作者应还不可能遇见这个问题,写作的章法还是需要的,乱可以,粗心就不好了。
  凌丁《童话系列》
  童话让人轻松,童话让人忧伤。我觉得童话可以净化一个成人的心,在一刻退散阴霾。由于童话多数的出发点是写给小孩看的,所以我想,一个成人在写童话的时候,应该是需要十分注重所写内容的深浅度,除了在字词及知识上的选择,是不是需要在写作的一刻有与孩子般的心呢?或努力去接近他们,接近这些心灵纯洁的小动物。而写作者这样做的时候,有怎样的改变?
  Shep《本能》
  看完这个小说,由于shep提供了供人思考的回复,我起了点念头对于有段时间我的一个对于练习的困惑。比如我们做了很久我们擅长的东西,然后转过头来练习不熟悉的东西。这个一招半式的练习到底有没有用。如若是花了心思铁了心开始学,一学,过去的好东西也要放下一点。左来右去,功夫摇摆上升。大都是这么干的吧。我就由此想到黄渤哥说的,使那么些麻烦做什么,一锤子下去砸了就跑(大概类似这样的话吧)。这样说,很会落到我在红领巾里说的那个评论中去,但我信的是,只要这个货假如一开始就是好的,每一锤子落下去,保证这锤子砸下去就会有东西,也就是一根筋哗啦啦往下做了。就好象比说,只要不是王八拳,哪怕是罗汉拳,直打下去,也确实能打出花来呢?我是说只打罗汉拳。
  乌鸦十三《聂小倩》
  题目取得不好,但是放在这里倒是起到比较好的作用,毕竟聂小倩这三个字响当当的,又涉及到怪谈。节目那段我觉得还不错,不多不少,意义也不大不小。有个疑问,我不知道乌鸦十三知不知道这个铁轨(其实我知道的是铁路铁轨)确实有人拧螺丝的,就是有专门的铁路职工吧。所以9个义人包括“我”这个拧螺丝的说法欠妥。别的也都还好,但能说的真的不多了,它更多的照顾的是写作的方式。
  匆之《铭文》
  那个时代的语言气氛模仿得不错,还不如另开一篇写写,这样以旧作新,实在不能讨人喜欢。《伤逝》我也不太喜欢,太暗,太压抑。改写的这篇也没见什么新意,只算是改了个悲剧的结尾。
  陈卫《明强》
  开场在长句子催导下的死亡大奔逃在我看来,并没有赵高看到飞碟的《你以为你能走多远》那么具有戏剧冲突。但陈卫近来的两个小说都有故意在题目上简化的嫌疑,比起那些好题目(我非常喜欢的至少有五到七个)。但一路觅活的经历下来主人公并未停止逃亡并且在睡梦中仍在前进是可以作为进入这个小说的方式。而从灾难之后的潜行的这个过程也可作为小说的隐意。
  八零《白鼠》
  常常能看到这样的评论:才看到前面就知道结尾了。而往往这样的评论针对的就是以结尾或一个戏剧性包袱的逐渐抖出的小说。这个小说就是这样。其实很多小说都是这样,但假如要这样,就应该知道如何做好它,至少不被人更早发现这个秘密,当这个小说写的时候藏有秘密(比如这个人是试药人的身份,白鼠也就是意表他本人,这些意图都太浅显)。回过头来要讲的是,这个小说算是个完整的小说,整篇读下来也没什么遗漏的地方,就算是个成品吧。八零我记得以前来黑蓝发过小说,好象还是以诗歌为主的,我觉得这两者在某些方面可以互看的。既然要写,还是认真对待,多读点好作品吧。
  酒童《月明在心》
  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我心里想的是“一片冰心在玉壶”,酒叔发这篇小说的时候,我应该正在火车上。直到做网刊的时候我才看到这篇小说,而恰好这期网刊又是由我来做。这或许就是05年那次相遇的遥相回应。而事实上,或许就是因为后来从安徽到南京后知道酒叔的个人信息,而使我开始认为,一个人的写作和他的写作年龄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也就是那时候开始,要了解许多东西,不应该仅仅只是字面上的一篇小说。这也是当我说废狗小说的时候会提到的那个问题。而我这段文字开始提到的那句诗,我相信酒叔肯定是了解的。当初发生的事情实在是惭愧,这个惭愧,当我在黑蓝看酒叔的第一个小说的时候就有了。
  关于穿梭,关于行走,酒叔比很多人都多。《明月在心》就有这种行走的气魄和豪情。我觉得酒叔是小说写得比较晚的,事实上这种快意江湖的小说以及行文方式恰恰应该是酒叔的长处,在小说中应该做些文章并且做小说练习的文章。就如你提到的我的那篇小说一样,既然这是你的生活中你的光芒,就直逼光芒而去。而小说内所有的都与这光芒有着或隐或现的关系。当你或驱车或徒步或飞天的远涉行云流水的说出来,无论虚构与真实,到后来站在山石上,你站上去望着云海雾山,看见对面山上的自己或别人,我觉得,有没有顿悟,已是傲视。是以记之。这篇小说就算是去掉这种思考的东西,就是一个记录,它都是好的小说,而里面许许多多的句子,非常让我喜爱。而文中这些坦诚相待的气势,让我惊心。
  Usedcondom《游乐场》
  这个比那个写得要强些,结尾结得还是比较惨的,比较好的调侃作品的结尾不会以戏谑的口气说话,反而是蛮正经的。对比起两个小说来看,这个更活跃更有活力。两个结尾的类同可以让作者好好思考一下。
  锦年《她打电话的地方》
  刚想赞美一下前面,后面就马上又回复了正常小说的路子上来了。我觉得是可以按前面的方式来表现的,刚才才说了一条路走下去,一锤子敲碎玻璃把玉拿出来是最直接有效的办法了。走了一半两边不讨好很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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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5 15:02:33 |只看该作者
凌丁《童话系列》
  童话让人轻松,童话让人忧伤。我觉得童话可以净化一个成人的心,在一刻退散阴霾。由于童话多数的出发点是写给小孩看的,所以我想,一个成人在写童话的时候,应该是需要十分注重所写内容的深浅度,除了在字词及知识上的选择,是不是需要在写作的一刻有与孩子般的心呢?或努力去接近他们,接近这些心灵纯洁的小动物。而写作者这样做的时候,有怎样的改变?

这个评论,我没能看懂。
朱颜日复少,玄发益以星。
往事真蕉鹿,浮名一草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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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5 15:45:15 |只看该作者
观潮生《青春》
  这种叙事体的小说有很多鼻祖,这类叙事方式在中国屡见不鲜,不惭愧的讲,无论是写还是说,我还是挺喜欢这样的叙事的。这个是脱离不了最初阅读的类别的关系,而且写好了也很好。但这个小说不好。它不好的地方在于,这个小说设置的过程太短,它摆的局大于它的篇幅,从一个比较大的叙述中走入生活,再走入结尾,这其中的结构起到很大的作用,它的循序渐进、曲折,跳跃都很关键。而这篇小说没有将它完成,从落魄的生活到离开城市,中间的转折力量薄弱,条件牵强:仅仅是一个女人的在与不在,这个实在是太牵强了。或者说这个理由不牵强,但这类小说有写得非常不错的,在对比之前,也十分牵强。
  语言上的模仿已经脱出,能够自由的运用这种叙事的方法和基本技巧。但在故事性上还是比较差的。并且,像戴良幻想的傻子和小鱼**产生的畸形的念头这个在小说中实在是太多见了,我都用过一两次,而且它最终也没有产生作用。再就是那条狗、房东这些小细节看似不重要,但假如你去认真阅读你模仿的作家的作用,假如这个作家够好,他做得应该就不错的。但印象里苏童不在其列,他写的一些什么小孩子什么街的故事都比较差的了,对比起他所模仿的那几位大师来说,简直是粗制滥造。再就是写这种小说,个人本身的情感捕捉要十分准确的,我觉得你还未做到准确这一点。气短表现在6和7这两章中,故事几乎是急转而下,就像你本在微风中起舞慢满下落,突然间你以光速的速度向下坠去,而且其间你还保持着慢慢起舞的身姿,可想而知了。

首先谢谢评论,这个“谢谢”并不是要说句客气话,是包含着一个作者对于评论者认真的读这些小说、这些文字、并诚恳给出自己的意见的谢意。我觉得对于我这篇东西的评论是基本到位的,“它摆的局大于它的篇幅”,我最近也在反思自己以前所谓的“写作”,它可能还是处于挺原始的阶段,并且我似乎的确是一个不太会讲故事的人,在黑蓝看到的东西给我最大的启发是对于细节、对于隐藏在内心更深处的细微之物的关注。
但看完这些评论,我同时也想说点自己的看法:除了切中“要害”,评论者能不能也另外对小说的“闪光之处”也多写两笔呢?这话的意思并不是说硬要去找点亮点或者迎合作者,而是以评论者独到的眼光去更好的挖掘一个作品的“潜力”,如推荐一些书目,建议性的写作练习、方向,我想这会更有利于一个写作者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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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5 16:23:16 |只看该作者
首先赞美小黑的激情。
其次,评论的确带有偏见性质,其中对一部分小说的看法我个人相当不苟同。当然,都是站在各自立场之上。也许小黑更带有个人感性取向在内。这个也是人格特质,很难改变的。唯有希望大家继续努力,怀抱清醒,写出各自心目中的好作品,时间证明一切。
我看出来了,兄弟们个个身怀绝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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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蓝游子  发表于 2009-12-25 23:00:16
感谢!是啊!我感谢这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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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蓝游子  发表于 2009-12-26 07:17:00
请问哈(关于《青春》这小说的评论):

这种叙事体的小说有很多鼻祖...苏童...所模仿的那几位大师来说

我也喜欢这种结构,是属于什么叙事体呢?有什么经典作品吗? 苏童模仿的几位大师是谁? 问题可能比较弱哈。先谢过。

1# 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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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8 16:31:44 |只看该作者
凌丁《童话系列》
  童话让人轻松,童话让人忧伤。我觉得童话可以净化一个成人的心,在一刻退散阴霾。由于童话多数的出发点是写给小孩看的,所以我想,一个成人在写童话的时候,应该是需要十分注重所写内容的深浅度,除了在字词及知识上的选择,是不是需要在写作的一刻有与孩子般的心呢?或努力去接近他们,接近这些心灵纯洁的小动物。而写作者这样做的时候,有怎样的改变?
凌丁 发表于 2009-12-25 15:02

这个我是在问凌丁老师的,想问下童话写起来以后,这个里面的写作变化的问题。假如不回答,就当是自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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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8 16:33:40 |只看该作者
首先赞美小黑的激情。
其次,评论的确带有偏见性质,其中对一部分小说的看法我个人相当不苟同。当然,都是站在各自立场之上。也许小黑更带有个人感性取向在内。这个也是人格特质,很难改变的。唯有希望大家继续努力,怀抱清醒,写出各自心目中的好作品,时间证明一切。冯与蓝 发表于 2009-12-25 16:23


昂,我觉得是这样的,我觉得甚至我的个人观点比起我所知道的知识范围的观点还有舒服一点,自然一点。我觉得大批量集中观摩小说中的个人观点和平时的个人观点其实还是有所不同,但我认为还应该算是个人观点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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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8 16:35:02 |只看该作者
请问哈(关于《青春》这小说的评论):

这种叙事体的小说有很多鼻祖...苏童...所模仿的那几位大师来说

我也喜欢这种结构,是属于什么叙事体呢?有什么经典作品吗? 苏童模仿的几位大师是谁? 问题可能比较弱哈 ...
Guest from 72.x.x.x 发表于 2009-12-26 07:17

挺多的吧,马尔克斯就是鼻祖之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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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8 16:43:32 |只看该作者
首先谢谢评论,这个“谢谢”并不是要说句客气话,是包含着一个作者对于评论者认真的读这些小说、这些文字、并诚恳给出自己的意见的谢意。我觉得对于我这篇东西的评论是基本到位的,“它摆的局大于它的篇幅”,我最近也在反思自己以前所谓的“写作”,它可能还是处于挺原始的阶段,并且我似乎的确是一个不太会讲故事的人,在黑蓝看到的东西给我最大的启发是对于细节、对于隐藏在内心更深处的细微之物的关注。
但看完这些评论,我同时也想说点自己的看法:除了切中“要害”,评论者能不能也另外对小说的“闪光之处”也多写两笔呢?这话的意思并不是说硬要去找点亮点或者迎合作者,而是以评论者独到的眼光去更好的挖掘一个作品的“潜力”,如推荐一些书目,建议性的写作练习、方向,我想这会更有利于一个写作者的成长。
观潮生 发表于 2009-12-25 15:45

我还是坚持我和你说的我的看法,6和7两小节绝对是速度过快了,支持这一观点的理由是惯长的过度手法在6和7小节中的急转而下,这个是由阅读来决定的。也应该是属于比较大的破绽。你可以从更多的读者中问出这个结果来,相信我。
小说的闪光之处,恰恰是黑蓝(我没办法代表整个黑蓝啊,我只代表黑蓝的一个ID)的品质之一的就是认为闪光的地方因为是作者和读者所共知的,黑蓝作为小说的讨论地之一能存在这么久,不是因为夸,而是因为以自己的视角点破他们视角中的不足之处。我觉得闪光的地方不应该被放大,应该更多的照顾那些不闪光的地方。但这个既是我一家之言,也未必就是对的。这个是个性和共性的集中体现在一个场所的XX之一吧。要说闪光的,你这篇我应该是说了的啊,别人的反而没有说。书目的推荐,相信不仅我,也有其他的朋友的推荐在此处之难,就是推荐,很容易造成一种掉书袋的感觉,又或者说:这些书象谁没看过似的。其实推荐来推荐去,最初推荐的小说目录也就那么多了。上个帖子我好象已经说了就是老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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