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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陈卫 于 2009-12-4 18:53 编辑
1.
考完试以后我的心情实在是糟透了。
我在想如何才能平复自己的心情。因为我提前交了考卷,一个人在冷清的走廊边的芒果树底下进行深呼吸。或许我应该发条短信或者是打一个电话给林薇薇,问她吃饭了没有,或者问她一下现在在干嘛。我觉得我很有必要和林薇薇谈谈,随便什么话题都行。听说她四级考试过了,或许趁她心情好可以请她和我吃顿饭。可是当我拿起手机的时候,突然心里就特没底,我并不自信林薇薇会接我的电话,更不用说让她请我吃饭了。我苦笑了一下之后,把手机放回了裤兜里,我决定去校门口乘121路车,因为每次心情不好的时候,我都是这么做的。
荒唐打电话问我在哪里,怎么提早交卷了,还说这门课老师很难搞定等等。我真懒得和他啰嗦,告诉他中午不和他一起不吃饭了,也不回宿舍。挂断电话以后才发现肚子有点饿,随便买了一个面包和一瓶可乐,说实话,我的胃一点都不挑,这一点很像我。如同林薇薇说的,我这人不但没什么追求,而且缺点还一箩筐。后来她还特地从课本里挖出了文绉绉一句“烂泥抹不上墙”送给我。我听她说这些,倒是一点也生不起气来,毕竟她说的是实在话。我这人其他的没有,那么一点实事求是的精神倒是有的。我只是觉得有点苦了林薇薇,毕竟和我处了半年多,也够难为她的。
投一块钱的硬币,就可以坐一个多小时车程的公交,往返二十多公里,我觉得这种物美价廉的消费方式适合像我这样又没钱又闲的慌的人。我在车上靠后排随便选了一个挨窗的座位坐下,然后掏出耳机,往耳朵里一塞,顺便再闭上眼睛。这还真有点惬意,因为我实在是有点困,就为了那该死的英语考试,我已经有两周没睡踏实了。我硬着头皮和英语教材死磕,用欢乐斗地主的话说,就是“决战到天亮!”谁又知道在第二天的考场上,那些听力题目我竟然连一句都没听懂。这个血的教训告诉我一个道理:临时抱佛脚是不可取的。
我在121路车上睡了一觉,醒来的时候已经到终点站了。司机是一个秃头,他把我推醒并示意我下车,我把耳机摘下来,然后对他说我要坐回去。不料却被秃头司机告知,下一班车要等到二十分钟以后。我的肚子正咕咕直叫,掏出手机看了一个时间,都快两点了。我从座位上跳了起来,差点就没站稳。我心想不好,两只脚全都麻了,于是不得不一瘸一拐地下车。
手扶着电线杆,做了差不多五分钟的踢腿运动,直到我的脚慢慢恢复知觉。我的饥饿感也开始复苏了。我环视了一下四周,真是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我在车站附近溜达了一圈,也没有找到哪里可以满足食欲的。拐了一个弯,好不容易找到卖矿泉水的地方,它同时还兼卖报纸和彩票,我买矿泉水之余顺便买了一组彩票,用的号码是林薇薇的出生年月,学号,床位号以及手机尾号。我是不敢有中奖的奢望的,这纯粹是为了加深我对林薇薇的记忆。回到车站正好赶上即将发动的公交车,我上车后随便寻觅了个空位就一屁股坐下。
我旁边坐了一个女孩。等我坐下来了,才发现这个女孩有些特别,她不但穿着一身黑,黑色卫衣,黑色牛仔裤,头上戴着黑色的鸭舌帽,诡异的是她还把毛绒的连衣帽套在鸭舌帽上。我斜着眼睛观察她半天,她一直都很安静,靠着车窗听歌。我的眼神往下移动着,发现她手里捏着一个MP3竟然和我的是一样款式和型号。出于好奇,我想知道她听的什么样的歌,我甚至想看看她的脸。她穿的这么特别,品味应该也是与众不同的吧,不是听一些朋克啊哥特啊之类的音乐,就一定是钢琴曲什么的。费了我九牛二虎之力之后,我看清楚她MP3里放着的那首歌是《温柔》。这首歌我很熟的,话说本人唱这首歌,那得用《无间道》里一句话形容:“高音甜、中音准,低音沉,总之一句话就是通透。”
女孩在中途下车了。透过车窗往外看,那个女孩一下子就从视线里消失了。我心想我为什么会那么想知道那个女孩是长什么样子的呢?我并不否认自己是相当相当八卦的一个人,就好像那次我历经千难万险,然后探听到原来荒唐的梦中情人是我们的爆牙女班长。这个秘密还是我喝开水、设闹钟,经过非人地自虐,才好不容易在半夜里醒来,然后从正在说梦话的荒唐的口中套出来的。当时的我真是心情复杂,既兴奋又紧张,而且还带着一点害怕,我甚至生怕荒唐突然举起双手来掐我,因为看电视剧里那些梦游的人就常干这种事。第二天中午在食堂吃饭的时候,我就把这件事情告诉了林薇薇,她听了之后先是一愣,然后直接笑到把饭喷到我脸上,我还真是始料未及,一不小心就在食堂里成就了自己受万众瞩目的梦想,周围那么多的目光一齐朝我射过来,我只能一边拿纸巾擦脸上的饭粒,还一边听她说,如果我能够把求知欲放在学习上就好了。这句话虽然看似轻描淡写,却隐含着一丝淡淡的忧伤。我即刻就领悟了,这如果不是一种惋惜,就一定是林薇薇对我殷切的期望。
只要想到林薇薇,我的右手心就会有一种抽动着的痛楚,不仅如此,还伴随着头疼,心绞痛,同时还会眼冒金星甚至腿脚酸软,我有时甚至希望自己能够患上什么不治之症,这样我就有借口给林薇薇打电话,她肯定会心软,然后迫不及待地跑来看我,我最喜欢吃的是德芙的黑浓巧克力,她肯定还没忘记。她一定还会紧握我的手,然后含情脉脉地对我说:“你没事吧?好点了没有?”可是,现实终究是残酷的,每次从这样的妄想中回过神来,我都会显得力不从心。从我告诉林薇薇荒唐暗恋爆牙女班长的那天起,我已经有十四个白天和黑夜没有见到过林薇薇了,那种感觉,就好像地球停止了十四天的公转和自转一样。
尼采说过:“上帝死了。”从最后一次见到林薇薇的那天起,我就动用了双手双脚,用足全身力气为这句话鼓掌。我开始悲观地地审视这个世界,比如说我们的女班长有两颗爆牙,而且笑起来和哭一点没差别,我就想当然地认为她很悲剧,平时看她凶巴巴的,但我想,她暗地里一定也有过对着镜子顾影自怜的经历吧;再比如女班长的暗恋者——我的舍友——荒唐,虽然古语有“人各有志”和“情人眼里出西施”之说,可是他的品味确实是独到了一点,在我看来,这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人间悲剧。不可否认,我是非常卑鄙无耻的一个人,我开始热衷于用周围人的不幸来对比自己的不幸,并希望能够从中得到安慰。我觉得我甚至可以更加无耻一点,比如说让荒唐用一顿牛排来收买我,让我为他保守这个“不能说的秘密”。等吃完牛排以后,我还可以一边用面巾纸擦嘴,一边对荒唐说些违心的恭维女班长容貌气质的话,我甚至还没忘记怂恿荒唐去向女夜叉班长表白。我也确实这么做了,虽然有损公德。
2.
121路到达的终点站是我们学校的校门口。当我晃过神来的时候,就又看到了司机的那个有趣的秃头:“同学,到站了。”一连两次让他这样来叫我,我都开始有点不好意思了。
等下车的时候,我才发现下雨了。所谓的流年就是这样,什么事情都会不顺利,我冒着雨沿着街道奔跑,然后在网吧旁边的书店里,看到唐小虫正在整理旧报纸。她是林薇薇的同学兼舍友,一直在这个书店勤工俭学来着。因为林薇薇的关系,我们还挺熟。虽然淋得像落汤鸡有损我原本玉树临风的形象,但我也顾不上这些,跑上前去和唐小虫打招呼。
“世界真是小,每天都能够在同一个地方与你邂逅。”我说。
唐小虫非但不理我,还狠狠地白了我一眼。她继续整理她的报纸,我也不见外,就近找了一个小凳子坐下。我从裤兜里拿出香烟,点燃了一支,她又白了我一眼。我没在意,用食指和拇指掐着烟,时不时地狠狠吸一口。等唐小虫把手头的工作做完了,我请她去旁边的大排档吃水煮鱼。期间唐小虫抬起头问我上午考英语的事情,我简单地回答说“砸了!”
吃完饭,我跟唐小虫说带一份水煮鱼回去给林薇薇。因为林薇薇以前常和我来这边的大排档吃,她就只爱吃这个。没想到我的建议竟然被唐小虫给拒绝了,她很不经意地说:“有人给林薇薇打饭了。”然后把两只白皙的手搁在桌子上,再慢吞吞地拿纸巾擦嘴。擦完嘴站起来,她整了整衣服之后还补充了一句:“是一男的。”我从这句话里回过神来的时候,唐小虫已经走出好远,我的心却像触了冰一样。
送唐小虫回去后,我独自走在被雨点和路灯的微光淹没了的校道上。找一个干燥的屋檐停下来,我想抽根烟,该死的是打火机淋湿了,打不着火。我嘴里叼着烟,然后靠在一根水泥柱子上面,用手去拨弄额前的乱发,它们原本是沿同一方向披在我额头上的,看起来狼狈不堪。我看着眼前的雨,突然就觉得心里憋得慌,从裤兜里掏出香烟、打火机,还有MP3,捧在手里面,看了一眼,然后把它们通通扔进了雨里面。我本想这样可以冷静下来的,却又控制不住自己,直到我跳进雨里面,然后把那个魅族的MP3踩了个稀巴烂。
回到宿舍的时候,我的心情低落到了极点。荒唐一直在我面前晃来晃去,“苏吉,你要振作!你不能灰心!革命尚未成功,同志还需努力!”他一边说,一边比划手指头,“这次英语补考一个学分是90大洋,四个学分总共加起来就是个360大洋。”
我轻声说了句“操!”,然后狠狠地甩上宿舍的门,巨大的撞击声把我都吓了一跳。“去他妈的360块!去他妈的英语!”我说。
洗完澡,从卫生间出来,我就穿一条裤衩直直地躺在床上,用两个手掌撑着后脑勺,然后茫然地看天花板悬着的那张贺卡:“2005年,陈燕菁祝杨健明圣诞快乐。”我对这个问题研究了很久,不知是哪一届的学长留下来的。它就像一个咒语,保佑着这不知是友情还是爱情的东西。半年以前我怀着疑惑去读它的时候,那时我还没有爱情,半年以后我失去了爱情,却还要怀着疑惑来读它。因为流年不吉,只有把自己寄托于美好的念想。
荒唐告诉我,我应该去找林薇薇谈谈。我借着灯光看了他一眼,然后闭上眼睛。或者他说的是对的,我应该找她谈谈,我翻了个身,好不容易从裤兜里掏出手机来,只是没料到它是在什么时候没了电。荒唐很热心地把他的手机递给了我,我想了想,又还给了他。“早点睡吧,明天还有课。”说完这句话,我竟毫无困意。等灯灭了之后,我在黑暗里努力想睁大眼睛。
“2005年,陈燕菁祝杨健明圣诞快乐。”“他们真好。”我想。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这句话用在荒唐的身上不是一般的贴切。早晨被七点半的闹钟吵醒,我抱怨荒唐在梦里面喊陈娟喊了一整个晚上,害得我一个晚上睡不着觉。陈娟是女班长的名字。我的一句话立刻使整个403宿舍一片哗然。荒唐刷牙刚刷到一半,他穿着裤衩和拖鞋站在阳台上,含着满嘴的泡沫,扯着嗓子骂我:“王八蛋。”我翻过半个身假装睡觉,我习惯了这样的称呼,林薇薇也时常骂我“王八蛋”。我不想再去想林薇薇,因为只要一想起她,我的手心就会有一种抽动着的痛楚,我还不争气地爱着林薇薇。
在食堂吃完两个难吃的煎果饼子,我打电话给林薇薇。第一个和第二个电话都被她按掉,第三个电话却出乎意料地打通了。电话的另一头什么也没说,像命运早安排好了一样,我深吸了一口气。
“在不在?”我说。
“在。”|
在一阵沉默里,我像是从一个黑夜走向了另一个白天,时光荏苒着。走过屋檐的阴影,我走向迎面而来的暖暖阳光,然后对电话里的林薇薇说:“找个地方谈谈吧!”
林薇薇答应了,她要在“地下铁”奶茶店等我。
和林薇薇的见面大于谈话本身的意义,林薇薇喝奶茶的时候,无名指上已经不见了我们一起买的那只戒指。这是一个魔咒,就好像我当时不小心丢了戒指的时候,林薇薇的眼泪从脸庞的高处缓慢滑落到了低处,她难过地对我说,她害怕总有一天我会把她,连同我们的爱情一起丢掉的。我从记忆中回过神来,看走廊上站着一个可疑的穿深色夹克的男生,他一直看着这里,看着林薇薇,这男孩就是喜欢林薇薇的那个人吧。这个人皮肤很白,看起来比我高也比我瘦,相信一定比我上进,成绩也一定比我好吧。我没有心思问林薇薇这些,只是想伸出手来握她的手,我知道我不能,虽然两只手之间只相差十厘米的距离。把半杯奶茶留在桌子上,我站起来对林薇薇说:“我走啦。”她没有做声。我是不敢去看林薇薇的眼睛的,只是凭空又说了一句:“我走啦!”
林薇薇,我走啦,我们就要分开啦,然后奔向各自的幸福啦。
3.
从钱包里翻出几天前买的彩票,为了把它折整齐,我将它压在英语书本里面。我躺在床上睡的迷迷糊糊,突然就被什么给惊醒了。原来是荒唐在夸张地大叫着,他说:“中了!中了!”一只手挥舞着英语书,另一只手挥舞着尚未折平整的彩票。
“中啥中啊?中邪不是?”因为我有点恼火,所以没好气地说。
“彩票,彩票中了啊!”荒唐掩饰不住兴奋大叫着。
“多少钱?”我忽然间就来了精神,眼睛一亮,从床上跳了起来,竟然把头狠狠地撞在了天花板上。一阵头昏目眩之后,我抱着头龇着牙爬下床,然后从荒唐高举着的手里面抢过皱巴巴的彩票,爱死你了!我的彩票啊,我的林薇薇啊。
“五百。”荒唐说。
“五百万?”我一边目不转睛地瞅着那些号码,一边再一次兴奋地问道。
“五百人民币。”荒唐在“人民币”这三个字上面运足了丹田之气,随着他的话,我一颗悬着的心从高处跌落到了低处,巨大的失落感,相信我的心脏即使没有经脉尽断也已经元气大伤了吧。不过我还是安慰自己: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中了五百块也好,毕竟聊胜于无。
在充分考虑了五百块钱可能的用途之后,我决定请宿舍的兄弟们去KTV唱歌,好久没有唱五月天的那首《温柔》了,被作为特别嘉宾邀请来的陈娟班长很不屑地对我说:像我这号的人她见得多了,给一张牛皮就我能够将它吹上天去。我在走到天桥下的时候突然回过头来对她傻笑,她吓了一跳,还以为我在装傻吓她。天晓得我是先提提嗓门,待会儿好让她见识一下,到底什么叫做高音甜、中音准,低音沉;到底什么叫做通透。
从KTV里出来的时候差不多十点半,我们几个多多少少都带着一点酒气。总共是五个人,我和其他几个兄弟鼓动荒唐和陈娟同一辆车时,看荒唐的神色倒是有点心灰意懒。这分明就是“欲擒故纵”,“欲说还休”,“得了便宜又卖乖”……总之我对荒唐的行径极其不齿,将他和陈娟送上的士之后,三个人借着酒劲沿着环城路边走边踢可乐瓶边唱歌。路过一家还开着的服饰店,我用剩下的一百多块从里面买了一条咖啡色的围巾。我生日那天林薇薇送了我一个MP3,当时我在一边切蛋糕的时候就一边想,等林薇薇生日的时候该送她什么?
那一天就好像昨天一样。连那些话,那些呼吸都和现在的我那么接近。我暗自感叹,就连走路都没了心情。落在两个大吼大叫的舍友后面,我沿着公路边的微光慢慢地走,听不大清楚前面在唱些什么,是五月天的《温柔》吧:“不知道,不明了,不想要。”呵呵,我一边走一边仰着头笑:不知道,不明了,不想要。
4.
再见林薇薇的时候,我正挽着绯绯的手。我心里突然就没来由地尴尬。时间似乎暂停在雨水滴下的那瞬间,我跟林薇薇打招呼,她眼睛游离着,然后朝我莞尔一笑。菲菲看着那个在雨中消失的背影,然后问我:“她就是林薇薇?”我没说话,拉着她快步走开。
绯绯说,你还很爱她是不是?
绯绯说:你的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是喜欢我还是喜欢林薇薇?
绯绯说:既然你心里有她,为什么还来找我!
绯绯说:围巾还给你!我不要你送她的东西。
绯绯说:我宁愿从没见过你!更不想再见到你!
……
我还是经常去校门口坐121路车,可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再也打不通绯绯的电话。物化课我翘课没上,跑去校门口等车;英语补考顺利通过了,我又跑去校门口等车……
可是,那个喜欢穿黑色卫衣黑色牛仔裤,戴黑色鸭舌帽的叫绯绯的女孩,我一直都等不到。“即使等到了,又能够怎样呢?”我心里一阵苦笑。
从书店经过的时候,唐小虫突然跑了出来,拉住我的手说:“你到底怎么回事啊?”我心里一愣。她又说:“那个叫绯绯的女孩是怎么回事啊?”我说我哪里知道什么回事啊。然后唐小虫就说,“算了,不说了。”
我没走多远,唐小虫喊我的名字,她说:“苏吉,苏吉,你对不起林薇薇!”
我一个人躲在卫生间里,想着林薇薇对我讲的那些话。我去找过林薇薇,听她哭着说:“那天你不该要我走,你不要我了是不是?”她说:“我一直在等你的电话,我知道你这个人就是那副狗脾气,死要面子,又不肯认错。”她说:“你和那个绯绯是怎么认识的?”……月亮从云朵里冒出头来的时候,林薇薇迎着月光,突然脸色庄重起来,她就不说话了。我站在芒果树下,任由风吹,任由林薇薇用双臂紧紧抱着我,再任由她把头埋在我胸前痛哭。
最后我用袖子擦干了林薇薇的眼泪和鼻涕,她说,“我知道你不会后悔,也不肯走回头路。可我还是不死心,好像心里有一条线牵着一样,现在哭完了,线也断了,我也已经死心了。”我抬头,心里虽然难受着,却不轻易掉眼泪。我是怎么样的一个人,我自己都不懂,林薇薇说是这样的,那就一定是吧。
从卫生间里出来时,荒唐问我:你觉得陈娟怎么样?我说还好啊。他用愤然的眼神看着我:“你丫少蒙我,你会这么想?”然后感叹,“距离产生美。还是和她保持一定的距离比较好!”我走过去摸他的额头,怀疑他是不是真的开窍了。他突然疑惑地问我:“你怎么眼睛红红的,是不是在卫生间偷偷哭啊?”我笑着说,“哪里的事,哥是为你的幡然醒悟而高兴呢。”透过窗户,看阳台外面微光弥漫的校道。都已经进入冬天了,怎么雨还下个不停啊。
荒唐说,没下雨啊。我怀疑是自己的记忆出了差错,甚至连眼睛都出了问题。荒唐又问我:“你真的没事?我朝他摆摆手。”不知道,不明了,不想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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