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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假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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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3 18:19:4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我在迦城呆过几年。迦城人口众多,平常时候挤得人喘不过气来,而一到八月份,乡下的春小麦开始收获,城里的人们纷纷到乡下去收麦子,满城为之一空。
事实上,迦城的城里人全部来自广阔的乡下。他们有广袤的土地和整饬的民居,日子过得悠闲舒适。最开始,他们连镇子都没有,更不要说城市。只有一个个小村子,距离不远,隔河相望。城市大概出现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政府派来一位市长,千山万水才抵达迦城,到迦城的那一天,再也走不动了。他宣布,建立一座城市。
在此之前,没人知道政府是什么东西。只有几个无所事事的年轻人围着市长看他的委任状和制服。而市长除了看上去有点脾气古怪,倒也没有其他碍眼之处。他古怪的脾气主要体现在素食主义上。他不吃肉。
长期的素食使市长显得瘦而生机勃勃。他爱唱歌,爱打篮球,还喜欢跟驴赛跑。当然,每次他都被甩得远远的。他跑得一点都不快,别说驴子,他连一头山羊都追不上。迦城的乡下人却以为这是爱驴子的表现。后者有热爱驴子的传统。每个小孩的童年都有几只驴子布偶。
市长身边很快聚集了更多年轻人,他们听他滔滔不绝地说起建设迦城的规划,不禁为之心炫神迷,尤其是女孩子,总是用一副崇拜的表情望着这位孤身前来的市长,猜测也许他并没有家室。女孩子们招来了更多的男孩子,围在市长身边的人越来越多,后来他们就建起了一座城市。
但是到了八月份,乡下开始收割麦子,这些年轻的劳动力就不能继续留在城里了。由于他们在城里呆得太久,乡下的劳动力已经显示出严重匮乏的状态。市长对此并不反对,相反,他顺水推舟地将八月定为麦假月。
麦假月是我最向往的日子。我已经受够了这些年轻人在耳边唧唧喳喳,狂欢不止。我受够了走到大街上,到处都是人挤人。几乎从麦假月结束的那一天起,我就开始盼望第二年的麦假月了。
但是,我又不觉得不说,麦假月也是一年十二个月里我最痛苦的月份。因为全城空荡荡的,一个人也没有。当我情欲高涨,想跟某个姑娘更度春宵的时候,我几乎不用想就能知道,她此刻正在遥远的乡下的麦田里和某个英俊的小伙子等待高潮的来临。
你看,生活就是如此悖谬。每年我都在疯狂地等待着麦假月的来临,而每个麦假月,我又不得不在痛苦中煎熬。两项前提推导出一个结论,那就是,我一直在等待痛苦的降临。这个结论显然并不是我想要的。
每年的八月,雷声从四面八方涌入迦城。它们可能是从一些遥远的城市赶来度假的。也可能是不招那些乡下人待见而被撵到城里来的。总之它们在你身边随时爆炸,像一个又一个响屁,你看不到它们的身影,却无法忽略其存在。那些八月我永生难忘。空荡荡的城,没有人,却有各种各样的响雷包围着你。它们不下雨,不闪电,只是一个个接一个滚过,像饿坏了的肚子,像绵延的山头。而痛苦就像恶狗一样追着你的脚跟汪汪叫。
我在痛苦中遇到了我们的市长。
很多年过去了,他已经不再是那个意气风发的年轻人,他的肚子被啤酒灌得有点大,他的声音开始变得浑厚,但他还保持着年轻时代的活力。
“嗨,年轻人,你怎么没回乡下?”他跟我打招呼。
“我在乡下又没有家。”我懒洋洋地回答。
“那你家在哪儿呢?你父母在哪儿?你的兄弟姐妹?你没有妻子和儿女?”
“没有。统统没有。我爹在我出生之前就死了,我娘在我出生之后死了。我没有兄弟姐妹。也没有妻子和儿女。”
“你应该有一个家。”市长肯定地说,“等着吧,我会介绍一个好姑娘给你。”
我相信市长能够说到办到。对于市长的好意,我不想表现得不识抬举,但我对成家立业一点兴趣都没有。反正等年轻人都回到城里,城里又开始人满为患了。随便那一个人,扔进人堆里就像石沉大海再也看不见。到时候,市长就会把我忘得一干二净。
但在麦假月,空荡荡的城市,只有我和市长两个人。他显然不会那么容易就把我忘干净。相反,他对我的兴趣越来越大,以至每天早晨我还没睡醒,市长就来敲我的门了:
“年轻人,起来锻炼啦!”
于是我穿着大短裤、光着膀子,在水龙头下呲了把脸,就被市长拉去打篮球了。
在篮筐下面,我们汗流浃背地喝啤酒、吹牛。
“你从哪里来?”我问他。
“京城。”
“我去过。”
“你去过?那是很远的地方。自打从京城来,我就再也没回去过。实在太远了。”
“去过。是在我小时候,我娘死了以后,我跟着干爹,去了很多地方。”
“你还有干爹?”
“死了。”
“他是做什么的?”
“是个货郎。”
其实不难想到,我娘在守寡的年代,爱上了一个走街串巷的货郎,这货郎无家无子,顺理成章地收我做他的干儿子,并在我娘死后,带我浪游四方。他最后死于严重的肺气肿。
“说说你的情况吧。”
“我,”市长说,“我家是贵族。我爷爷的爷爷是个国王。后来被部下发动政变废黜了。我爷爷的爸爸的全部责任就是恢复他爸爸的王国。为此他也建立了一支军队,反对取代爷爷的爷爷的那个政府。但他失败了,被政府砍了头。我的爷爷从此成了最底层的平民。但他念念不忘家族的辉煌,继续恢复过去的王国。但他又没有能力反对政府,同时他又害怕杀头,他唯一能做的就是要求儿子们努力上进、飞黄腾达,掌握政府的权力,最后把政府变成我家的政府。”
“真乱。说说你是怎么到这里来的吧。”
“不说清我家的历史,我就无法说清我是怎么来的。”
“那你就说下去吧。”
糟糕的是,关于他的那一部分历史比他的祖辈更加错综复杂,在他的叙述中我很快开始睁不开眼皮,期间试图醒来过几次,但每次一旦试图了解他的叙述,沉重的睡眠就开始攫住我。最后我决定放弃。我跳过了他的个人历史。
“你是说,他们把你派了过来?”
“是的,他们让我去迦城当市长,我觉得建议很好。但我没想到迦城是这么远的一个地方。我差不多忘了自己到底走了多少年,才走到这里。”
"有没有一种可能,比如,你走错地方了。”
“我想过这种可能。但是,错了就错了吧,我现在过得很愉快,难道不是吗?”
“这倒是的。”我咕咚灌了口啤酒。
麦假月终于结束了,年轻人又蜂拥着进入城里。市长身边又开始簇拥着更多漂亮的男男女女。而我又开始对喧闹的生活不耐烦,等着另一个麦假月的到来。市长显然并不没有忘记他的承诺,不断地把好姑娘介绍给我。我对此颇感到不安:
“从二十岁起,我已经看不到未来是什么样子了。我给不了她们未来。”
“年轻人,不要那么悲观,生活只会越来越美好。”
市长总是拍着肩膀鼓励我。
在跟几个美丽的姑娘彻夜谈心之后,我身后空荡荡的身世令她们产生了母亲般的爱护,而我面前空荡荡的未来又使得她们踌躇不前。结果,我们共度无数美好春宵,然后愉快地一拍两散。这样的生活并不坏。如果不是此后发生的变故,也许我会一直在迦城游荡下去,直到死在某个女人的怀里。
这个变故就是,市长死了。
他死得很突然。死之前,他还和驴子赛跑了二里地。虽然啤酒增长了他的肥肉,但经过这么多年的锻炼,他已经敏捷如鹿,轻而易举地超过驴子,最先抵达终点。彼时我也破天荒地没有避开人群,而是站在最显眼的地方,欣赏了市长和驴子的赛跑。当年轻人围在他身边欢呼,市长一如既往地举起双臂显示他的胜利。最后他向我走来。
我能理解市长的心情。尽管我不爱抛头露面插科打诨,但作为迦城唯一的二流子,我仍然是扎眼的、突出的。我越沉默,我的形象就越突出,和迦城的形象就越不和谐。市长觉得他有义务把我拉入狂欢的人群当中,让我的细胳膊细腿长出肌肉和活力来。
当我想到市长又要拍我的肩膀,说出一番鼓励的话来,我不禁手心冒汗,头皮发麻。然而就在市长来到我面前,正要张嘴说话的时候,他忽然开始大喘气,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我们互相看着对方,我紧张得要死。终于,市长扑通倒下了。
年轻的大夫闻讯赶来,手指伸到市长鼻孔处,然后肯定地说:“死了。”
市长之死毫无征兆。没有留下任何遗言。我们就地掩埋了他。后来在他死去的地方建了一座广场。孩子们唱着歌在广场上滑来滑去。
广场建成之日,我们召开了对市长的追悼会。追悼会上大家面面相觑,不知道该说点什么。最后,一名中学语文教师壮了壮胆,走到台前,开始朗诵:
“船长,我的船长,他冷了,死了。”
另一个家伙一个箭步冲了上去,把语文教师扔了下来:
“市长可不喜欢你这娘娘腔!”
人群中爆发出一阵欢呼。
那家伙更来劲了:
“市长喜欢热闹,喜欢大家都唱啊跳啊喝酒啊恋爱啊!”
人群中的欢呼更热烈了。那家伙受到了鼓舞,声音又高了八度:
“小伙子们,姑娘们,我们狂欢吧!”
吉他弹起来了。歌声响起来了。酒瓶子在人堆里传送。白沫喷得到处都是。
那家伙头脑发热,手舞足蹈,啤酒喝了一瓶又一瓶,姑娘亲了一个又一个。她们笑骂他流氓,又像鲶鱼一样贴在他身边不肯离去。狂欢在凌晨结束,人们各自散去回家睡觉。那个家伙在广场上席地睡着,直到清晨的太阳从东方升起,红红的脸蛋像六七岁的小女孩。那家伙抹了把脸上的露水,睁开了眼睛。
那家伙就是我。这天早晨,我光着脚,穿过广场,一直往东走。穿过路人的招呼,穿过收割后的麦田,穿过大道通衢,离开了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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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蓝富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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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4 18:32:19 |只看该作者
挺有意思的文章。
新杂志,新希望,时空流。
http://read.douban.com/ebook/52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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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4 23:16:11 |只看该作者
很颓很沮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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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4 23:35:34 |只看该作者
真不像中国人写出的小说,感觉到了某个奇异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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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5 02:47:40 |只看该作者
希望酒叔能看到,这才是每个毛孔散发出的青春气息啊
雪夜访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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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5 11:43:16 |只看该作者
听到有意思啊奇异啊青春啊的评价我真是太高兴啦
简直对我产生鼓励,下回要写得更有意思一些
另外酒叔是谁啊,我喜欢这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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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5 12:38:48 |只看该作者
6# 陆青年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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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5 16:02:57 |只看该作者
希望酒叔能看到,这才是每个毛孔散发出的青春气息啊
孙浩然 发表于 2009-8-5 02:47


严重赞同。
在一支夜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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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8 10:52:15 |只看该作者
有第一次读到余华《十八岁出远门》那种兴奋的感觉.
那是一种对词语、对结构如此自信的感觉.
一种对小说热爱的感觉.

尤其是下面这一段,写得很有诗意.

“船长,我的船长,他冷了,死了。”
另一个家伙一个箭步冲了上去,把语文教师扔了下来:
“市长可不喜欢你这娘娘腔!”
人群中爆发出一阵欢呼。
那家伙更来劲了:
“市长喜欢热闹,喜欢大家都唱啊跳啊喝酒啊恋爱啊!”
人群中的欢呼更热烈了。那家伙受到了鼓舞,声音又高了八度:
“小伙子们,姑娘们,我们狂欢吧!”
吉他弹起来了。歌声响起来了。酒瓶子在人堆里传送。白沫喷得到处都是。
那家伙头脑发热,手舞足蹈,啤酒喝了一瓶又一瓶,姑娘亲了一个又一个。她们笑骂他流氓,又像鲶鱼一样贴在他身边不肯离去。狂欢在凌晨结束,人们各自散去回家睡觉。那个家伙在广场上席地睡着,直到清晨的太阳从东方升起,红红的脸蛋像六七岁的小女孩。那家伙抹了把脸上的露水,睁开了眼睛。
那家伙就是我。这天早晨,我光着脚,穿过广场,一直往东走。穿过路人的招呼,穿过收割后的麦田,穿过大道通衢,离开了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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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蓝富豪

10#
发表于 2009-8-9 19:45:52 |只看该作者
置顶一下
新杂志,新希望,时空流。
http://read.douban.com/ebook/52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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