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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第一次读到余华《十八岁出远门》那种兴奋的感觉.
那是一种对词语、对结构如此自信的感觉.
一种对小说热爱的感觉.
尤其是下面这一段,写得很有诗意.
“船长,我的船长,他冷了,死了。”
另一个家伙一个箭步冲了上去,把语文教师扔了下来:
“市长可不喜欢你这娘娘腔!”
人群中爆发出一阵欢呼。
那家伙更来劲了:
“市长喜欢热闹,喜欢大家都唱啊跳啊喝酒啊恋爱啊!”
人群中的欢呼更热烈了。那家伙受到了鼓舞,声音又高了八度:
“小伙子们,姑娘们,我们狂欢吧!”
吉他弹起来了。歌声响起来了。酒瓶子在人堆里传送。白沫喷得到处都是。
那家伙头脑发热,手舞足蹈,啤酒喝了一瓶又一瓶,姑娘亲了一个又一个。她们笑骂他流氓,又像鲶鱼一样贴在他身边不肯离去。狂欢在凌晨结束,人们各自散去回家睡觉。那个家伙在广场上席地睡着,直到清晨的太阳从东方升起,红红的脸蛋像六七岁的小女孩。那家伙抹了把脸上的露水,睁开了眼睛。
那家伙就是我。这天早晨,我光着脚,穿过广场,一直往东走。穿过路人的招呼,穿过收割后的麦田,穿过大道通衢,离开了迦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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