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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年以前,对艺术和艺术家之间的关系,有过一个思考。所谓思考,往往是从迷惘开始的。当岩洞里的记事涂鸦失去实用功能后,它就变成了艺术,那么,艺术家在哪儿?当现在艺术家在街头裸奔,便被称为“行为”,那么一个普通人裸奔而冠以别的称呼,那么,艺术在哪儿?
现在不是来阐释这两者之间关系的时候。我的潜台词是,实际上,哪些是艺术、哪些不是;哪些是艺术家做的艺术,哪些又不是艺术家做的艺术,对于现在许多人来说,心里是清楚的。有言所不能表达之物,却可以通过其他形式的命名来使得某个概念成立,这已经成为很常见的做法。
就喜欢的动机而言,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因为热爱艺术,而对艺术本身产生了浓厚兴趣;一种是因为受艺术家的影响,而对艺术有了兴趣。慢慢地到后来,热爱艺术和喜欢艺术家,会互相交错。因为日常工作的关系,这个问题使得我有所深思:为什么我现在越来越不爱艺术家,而对艺术还是那么喜欢?
其实我挺想跟生铁来讨论这个话题。因为他有一种能力即是,会结合当下的现实、背景,比较形而下地谈艺术家的讨厌之处而来谈艺术的迷人之处。对于大部分在艺术圈子之外的人来说,艺术家和他们的眼光是隔离的。有好多倍受争议的行为,因为“艺术的独特”这层意思的健在,便有了另外的解释——然而关键是,另外的解释能不能成立呢?几乎因为同样的原因,艺术家也会有意无意地使用艺术的特点给自己的行为笼罩着一种面具。
有好多人,对艺术的喜欢,其实是基于艺术家使用艺术特点给自己带来豁免权。比如,不守规矩;比如,张扬个性;比如,虚耍大牌……这些罪过,要是加在艺术家身上,显然有失公允。只是,艺术家从来没有想过作为“明星”该承担怎样的责任。这责任不是讲社会层面的,而是指艺术领域之内的融会贯通。艺术家往往会放大自己的牛B和威信和能力,虽然这样的行为在别的领域内也有,但因为有了艺术的名义,因此就会显得话语权特别集中——集中到了艺术圈之内。这就好比,医生说用什么药就用什么药,出了医疗事故鉴定者也是医生。那么艺术家在面对自己虚妄的“放大”的时候,所采用的逻辑也是这个。“从艺术的角度……”
身份感、领域感……好象很少有别的领域的人像艺术家这样把这两个东西表达得这么清楚。作为专业人员,航天员没有说在航天之外的行为中一定要人家从“航天”这个角度去理解他们,医生也很少有人说在医学之外的行为中一定要人接受他的某种权威性。但是艺术家不,闯个红灯会被津津乐道于其中“艺术的成分”,对与艺术相交的领域,他们也常常会指手画脚说这说那。也许艺术家别人并没有这样想,但事实通常是,艺术家在要求着别人把他当作“人”之外的人看待。而这样的结果是,有的艺术家,人格魅力尤其迷人,而更多的艺术家,却是在与其保持一定距离后发现他并不那么可爱。
所以我越来越反感许多艺术家本人。这跟他们的艺术无关。
我当然也不知道好的艺术、好的艺术家应该是怎样一种形态。只是,跟艺术家相处、和跟艺术相处,完全是不同的状态。而宅在家里,跟艺术相处、以及跟艺术家的思想相处,比起跟艺术家相处,更加惬意些。
[ 本帖最后由 顾耀峰 于 2009-5-14 20:09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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